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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首富范日旺(Pham Nhat Vuong)的身家或将在短时间内猛增110亿美元,这将使其有望摸到全球前100大富豪榜单的门槛边缘——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如此。 根据今年早些时候透露的信息,范日旺已经准备好让他一手打造的电动汽车制造商VinFast,通过一家由赌王之子、香港博彩业大亨何猷龙创立的空头支票公司Black Spade Acquisition,进行SPAC上市。 这笔交易将使这家在越南以外鲜为人知的公司,获得约230亿美元的高估值。 周四,Black Spade Acquisition Co.的股东将投票决定是否完成这笔交易。 如果交易成功,这将是历史上第三大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交易,根据追踪全球前500位最富有人士的彭博亿万富翁榜单,范日旺的账面财富可能因此从50亿美元左右一举跃升至160亿美元。 前路并非一帆风顺 当然,对于范日旺来说,眼下仍然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疫情时期的SPAC热潮已经消退,如果最近的案例可以作为参考,该公司的股票价值可能在公开交易不久就会大跌。 在SPAC上市方面,电动汽车企业此前的纪录尤其不佳。自2020年6月以来,至少有5家公司在通过SPAC上市后短暂飙升,然后就一路暴跌,烧光了投资者的巨额资金。最具代表性的案例就是Lordstown Motors——今年6月刚刚申请破产。 而VinFast目前也受到着运营问题的拖累,阻碍了其在竞争激烈的电动汽车领域获得更多市场份额的雄心。今年5月,该公司因软件故障召回了运往美国的所有电动SUV。该公司还裁减了部分美国员工,因销售额一直低迷,净亏损正在扩大。 Lux Research负责汽车和能源转型的高级主管Chris Robinson表示,“大多数客户评论对VinFast的质量持高度批评态度,很难看出这家公司有理由接受230亿美元的估值。” 事实证明,这些问题代价高昂。在迄今成立运营的六年时间里,VinFast已经获得了93亿美元的融资,用于支付其运营和资本支出,其中大部分来自范日旺的其他业务。 不过,该公司目前仍预计今年的销量将达到4.5万至5万辆,并表示,如果存在市场需求,可能会开始生产电动皮卡、微型车和其他车型。上个月,该公司开始在北卡罗来纳州建造一家工厂,范日旺预测VinFast将在2024年底实现收支平衡。 该公司还对其在SPAC上市的市值评估持乐观态度,在给媒体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表示,其“预计估值还有潜在的上行空间”。 传奇的发家史 对范日旺来说,VinFast在专注于电动汽车之前,就已经开始生产燃油车。这位出生在河内、在莫斯科接受教育的商人和他的亲戚,已经向这家合资企业投资了至少3亿美元,他还承诺再投资10亿美元。 范日旺的发家史可以追溯到乌克兰。少年时期的潘日旺学习成绩优秀,凭借数学方面的天赋赢得了一笔奖学金,并帮助他在莫斯科地质勘探学院读完了大学,于1993年顺利毕业。在与大学时期的恋人结婚后,潘日旺定居在了乌克兰。 在那里,独具慧眼的范日旺看准了餐饮市场,创办了一家生产方便面的企业。该企业大受欢迎,2010年,他将企业卖给了雀巢公司,但未透露具体金额。 与此同时,借着越南国家体制改革的春风,范日旺已经开始为回越南创业打下基础——打造Vingroup JSC集团。该集团最初专注于房地产,业务涵盖度假村、学校、购物中心等。这家总部位于河内的集团在2022年的收入达到了43亿美元,相当于越南国内生产总值的1%。 VinFast是该集团首次涉足汽车制造领域。多年来,该公司从福特汽车公司和通用汽车公司等汽车制造商引进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外籍员工。不过,期间也不乏理念的矛盾。由于签署了保密协议,有三名VinFast前员工就曾以匿名方式告诉媒体,他们对公司的高节奏和决策感到沮丧,这些决策归结起来就是不顾成本和时间,听从范日旺的每一个念头。 作为回应,VinFast表示,作为一家初创公司,它需要“一定程度的工作灵活性和执行速度,这并不适合所有人。” 估值定价参考Lucid 根据一份监管文件,VinFast的估值是由Black Spade的董事会根据Lucid Group的股权价值与预期收入的倍数设定的。这家美国电动汽车新贵被认为是与VinFast最接近的可比公司。Black Spade表示,该公司正与财务顾问公司JonesTrading Institutional Services LLC合作,但没有委托第三方提供估值或公允意见。 此前曾与该公司合作筹备传统IPO的投资银行家表示,这一定价可能并无法反映市场状况或该公司的利润前景。 监管文件显示,范日旺将在合并后控制合并实体的99%股份,部分是通过他的妻子Pham Thu Huong和Vingroup持有的股份。何猷龙和他的投资部门,以及与这家空白支票公司有关联的一群人,将持有剩余的部分股份。 通过SPAC合并上市——这一举措通常被称为“deSPAC”,将能给范日旺带来许多优势:允许他在未来出售股票,奖励高管股权,并让VinFast获得更高的公众形象,特别是在美国。 VinFast表示,“重要的是要注意到,我们通过拟议中的与Blank Spade交易的主要目标,一直是成为一家上市公司,而不是通过deSPAC过程本身筹集资金。而我们在美国的上市为我们提供了获得额外资本来源的能力,以满足未来的任何潜在需求,我们将在时机合适时考虑进行后续发行。” 不过,除何猷龙外,这家空白支票公司的大多数股东如今都不怎么愿与VinFast携手同行——7月,约84%的股东以现金赎回了他们的股票,而不是继续投资以最终获得这家电动汽车制造商的部分股份。VinFast表示,赎回情况符合了最近的市场趋势。 佛罗里达大学金融学教授Jay Ritter也对VinFast的合并前景持悲观态度。Ritter表示,“绝大多数deSPAC都夸大了估值。鉴于其公众持股量较小,该股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非常动荡,几乎肯定会下跌。”
核心观点与投资建议 核心观点: ( 1) 汽车转向系统是汽车底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历了机械式-液压助力-电控液压助力-电动助力-线控助力的发展演进过程。 当前国内市场乘用车EPS( 电动助力转向) 前装搭载率接近峰值, 已经成为转向主流技术路线, 市场格局方面, 外资份额较高, 博世、 NSK、 ZF占据市场份额前三位, 国内主要品牌包括豫北光洋、 联创汽车电子、 万都、 比亚迪等。( 2) 线控转向极大的推进了汽车的集成化、 轻量化、 网联化和智能化, 安全性+算法优化是其核心难点, 目前尚处于发展早期阶段。 随着L3及以上智能驾驶的逐步渗透, 线控转向有望爆发, 2023年或成为量产元年, 假设25年渗透率达5%, 市场规模将达58亿元, 3年复合增速为263%。 随着EPS产品结构迭代带来价值增量, 以及线控转向渗透率逐渐提升, 预计到25年我国转向市场规模为408亿元。 主要标的:耐世特( 1316.HK) , 伯特利( 603596.SH) , 浙江世宝( 002703.SZ) 。 风险提示:自动驾驶升级不及预期的风险, 新技术降本不及预期的风险, 汽车行业销量不及预期的风险。
7月下旬,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到,到2025年,按照“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要求,构建布局科学、智能开放、快慢互补、经济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230万个以上、乡村不少于90万个, 其中建成公共充电桩12万个、乡村不少于2万个,满足40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围绕“方便充、方便修、方便卖”,构建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充电、维修、保养、回收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新能源汽车年销量达到100万辆以上,建成新能源汽车维保服务网点超500家。 具体原文如下: 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化运作”要求,坚持规划统筹、适度超前,坚持县域统筹、市场运行,坚持政策统筹、两侧发力,推进供给创新与需求牵引相促进、产业链延伸与生态圈构建相结合,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和新能源汽车服务网络,打造全省域畅行无忧、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全场景丰富多彩的新能源汽车下乡“浙江模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按照“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要求,构建布局科学、智能开放、快慢互补、经济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230万个以上、乡村不少于90万个,其中建成公共充电桩12万个、乡村不少于2万个,满足40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围绕“方便充、方便修、方便卖”,构建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充电、维修、保养、回收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新能源汽车年销量达到100万辆以上,建成新能源汽车维保服务网点超500家。 二、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三)科学编制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网点布局规划指南,以县(市、区)域为基本单元,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及乡村建设、村庄布局等专项规划,加强存量空间利用,明确布局规模、建设时序、用地需求和充电容量等。推进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有机联通,以交通网络为依托,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从城市“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逐步向城区边缘、县城、乡村延伸,实现公共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公共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形成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充电圈。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下同。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四)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将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纳入未来乡村、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和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指导标准,加快在大型村镇、集中安置区、旅游重点村镇等重点区域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物流基地等重点区块规划建设。老旧小区固定车位充电设施愿装尽装,独户居民充电设施接电愿接尽接,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因地制宜在村(社区)居住区建设集中充电场站。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电力公司) (五)推进公路沿线充电设施建设。 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建设数量达到小客车车位数量的20%。结合“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建设,稳步推进普通公路沿线、交通枢纽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站、驿站、加油站、停车点、养护道班等布局充电设施建设。在车流量较大区域、重点节假日期间适度投放移动充电设施。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 (六)实现车-桩-网跨界融合发展。 鼓励生产企业将智能有序充电、储能接口纳入充电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加快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技术等研发应用。增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聚合响应能力,推动与电信网、交通网、电力网、车联网能量互通、信息互联,实现车网互动调节和源网荷、光储充一体化发展。在新能源丰富和山区、海岛等电网薄弱地区率先选择一批县、乡镇和项目开展建设,形成引领效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三、提升运维管理水平 (七)落实运维主体责任。 压实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等,提升设施利用率和故障处置能力。按照“统一应用场景、统一规划选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标准”要求,引导提升行业规范发展水平。建立充换电设施运维问题发现、通报、整改、反馈的全链条、闭环式管理机制,及时清退离线桩、故障桩、僵尸桩。落实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责任,整合推进停车、充电等设施建设,建立“一站式”协调和投诉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能源局) (八)创新建设运营模式。 建立准入准营规则和标准,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开展“快、省、优”晾晒比选活动,鼓励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基层创新。积极探索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物业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的“统建统服”模式,支持村民、村集体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建立“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建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九)建设推广“一键找桩”平台应用。 统一建设政府充电设施治理和监管服务平台,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平台有序接入,促进全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100%全接入,推动“统建统服”“共建共享”充电基础设施有序接入,推动规划布局、建设运营、消防安全、计量检定、车桩协同等多跨综合监管。迭代完善“一键找桩”平台定位导航、预约充电、多渠道支付等便民服务功能,加快与国家、长三角充电基础设施平台互联互通,促进与各充电设施运营平台贯通。依法开展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利用,强化与便民出行服务平台、商业导航地图互联互通,实现车、桩、人、路等数据高效交互。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四、加强规范安全发展 (十)完善标准规范体系。 建立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促进充电设备兼容互通。加快大功率充电、充电设备与充电场所安全相关标准制定实施。制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团体标准,支持其转化成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各设区市牵头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十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倒查责任。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健全项目管理机制,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把关。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鼓励乡村独户居民自用充电桩配置消防器具。杜绝违规私增充电桩或直接充电等行为,引导合理配备漏电保护器和接地设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电力公司、浙江能源监管办) 五、完善销售服务网络 (十二)丰富新能源汽车产品供给。 支持优势企业提升产能,优化生产布局,培育一批新能源整车头部企业。鼓励传统燃油汽车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发展新能源汽车,开发更多适配乡村生产生活的经济实用车型,特别是底盘较高、空间较大的载货微型面包车、微型卡车、轻型卡车等。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深化技术变革,加强动力电池系统、电机电控、汽车电子、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降低核心零配件价格。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十三)探索企业“联合下沉”服务。 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布局县域销售服务网点,并向周边乡村辐射延伸。充分发挥我省全产业链优势,鼓励厂商、销售商、维修服务商联合组建下乡服务联盟,建设一批集多品牌汽车销售、维修保养、充换电等功能和业态多元的新能源汽车共享服务中心(网点)。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十四)强化“最后一公里”应急抢修服务。 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引导燃油车维修企业向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领域拓展,促进信息互通,提供应急救援,力争实现城区和乡镇汽车维修需求半小时触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十五)便捷新能源二手车流转买卖服务。 探索建立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鼓励企业提供“一键式”评估和二手车置换服务。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鼓励各地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 六、激发乡村消费潜力 (十六)创新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举措。 落实国家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巡展活动,加da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引导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鼓励各地采用消费券等方式对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对特殊人才、产业工匠等特定人群购车加大优惠补贴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供应链金融和消费金融产品服务,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十七)加快城乡公共领域推广应用。 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 (十八)打造低碳出行新场景。 设计一批适合新能源汽车自驾的乡村旅游线路,积极举办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等活动,推动景区交通系统新能源汽车全覆盖。鼓励各地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自驾租赁业务。制定公共充电车位管理办法,鼓励实施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内(含充电时间)免费。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十九)实行充电优惠措施。 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容量电费。接入“一键找桩”平台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可优先采购经济绿电。鼓励政府和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通过出台奖补、消费券等方式减免用户充电费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七、创新配套政策支持 (二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政府统筹规划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发展改革、经信、自然资源、建设、交通运输、商务、能源、消防救援等单位紧密协同的推进机制,强化对各地指导,加强建设完成情况和质量考评晾晒,确保政策有效、群众有感、市场有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二十一)强化配套电网支撑。 全省农村配电网3年累计投资不低于300亿元。电网扩容要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相匹配,适度超前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确保配电设施满足建桩接电需要。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将充电桩报装服务纳入电力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为充换电设施接入电网提供政策支持,开辟电力扩容等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充电桩低压报装供电提供零投资服务,电网企业承担电表至公共电网连接点工程费用。对高压充电基础设施接电,电网企业投资到用户红线。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付供电企业或由政府直接投资。推动电网企业与车企(经销商)贯通合作“购车办电—装桩接电—充电服务—增值服务”流程,前移乡村私人充电桩电力报装服务关口。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二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统筹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对接入“一键找桩”平台监管且符合标准的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给予支持。建设补贴最高可覆盖设备投资的30%,逐年退坡。运营补贴与服务质量、充电效率挂钩。各地要因地制宜确定建设运营补贴标准、支持方式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 (二十三)强化各类要素资源保障。 合理保障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廊道空间资源、新能源汽车服务网点建设用地。引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投保产品责任保险。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融资方式。鼓励各地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二十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用好各类媒体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强不同类型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技术、安全等方面知识宣传推广。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曝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多家日企目标从智能手机和车载锂电池回收稀有金属】 据共同社消息,日本多家有色金属公司正致力于从智能手机、车载锂离子电池中回收稀有金属的循环利用业务,其中JX金属今春全面启动日本国内最大规模的实证试验。实证试验由JX金属子公司——JX金属循环解决方案负责实施,从锂离子电池中提取镍、钴、锂,并还原为电池材料的设施已于3月全部完工。该公司将主要处理家电和电脑的锂离子电池,使其不起火后粉碎,再通过浸在硫酸中等步骤回收稀有金属。 【赣锋锂业:完成收购新余赣锋矿业股权】 赣锋锂业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新余赣锋矿业通知,新余赣锋矿业10%股权的工商变更已经完成,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新余赣锋矿业90%股权。 【孚能科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 孚能科技公告,公司拟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GWh三元材料软包动力电池产能;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GWh磷酸铁锂软包动力电池产能。截至8月2日,“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6.53亿元,上述剩余金额将全部投向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乘联会崔东树:中国汽车全年出口有望突破500万台】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发文指出,海关数据的中国汽车2023年上半年出口234万台,全年正常情况下突破500万应该是有希望的。目前我国新能源自主品牌出口主要面临的问题是出口的市场波动比较大,目前欧洲对新能源车的需求还是比较大的,也是中国出口的良好的机会。 【上海:到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 上海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力争突破1万辆,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研究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有关政策。 》点击查看详情 【中信证券:供应扩张不及预期 锂矿价格下跌过程预计缓慢】 中信证券指出,澳洲锂矿在2023年第二季度产销量增幅显著,销售价格虽然环比下滑幅度较大,但仍处于相对高位。澳洲锂矿售价高位运行是当前锂价最重要的支撑因素。考虑到澳矿供应增长缓慢,新建项目投产进度不及预期,且锂精矿成本显著上升,我们预计澳洲锂矿价格下跌过程缓慢,或能支撑国内锂盐价格在20万元/吨附近出现阶段性企稳行情。 相关阅读: 本周钴系产品颓势不改继续下行 下周电解钴报价有望维稳?【钴市周度观察】 【SMM分析】需求恢复不及预期 氢氧化锂价格跌跌不休 【SMM分析】从供需平衡看碳酸锂下半年价格走势 【SMM分析】锂盐项目延期导致股价大跌 CEO的解释是否能够唤回投资者的信心? 【SMM分析】电解液7月价格运行回顾 【SMM分析】钴资源概况梳理(1) 【SMM分析】北美电池回收先行者Li-Cycle进军欧洲大陆 宣布德国工厂已开展回收业务 【SMM分析】磷酸铁锂前驱体磷酸铁的原料消耗情况简介 【SMM分析】7月人造石墨原料市场价格盘点及后续走势预测 【SMM分析】碳酸锂价格持续下跌 下游情况如何 【SMM分析】非洲5家锂矿山盘点梳理 【SMM分析】影响近期锰酸锂市场低迷的因素分析之:二轮车 【SMM分析】大唐集团开启2023年储能系统集采 【SMM分析】布局欧洲建设前驱体材料生产与动力电池回收 格林美再次踏上新征程
上海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力争突破1万辆,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研究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有关政策。 根据香橙会研究院数据,截至到2023年6月底,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上险数量达2374辆。在《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推动下,为实现2025年1万辆氢燃料电池保有量目标,上海燃料电池汽车销量有望实现快速增长。今年以来燃料电池汽车逐渐进入放量阶段,伴随各地政策细则出台与补贴落地,产销持续呈现高增长态势,行业放量确定性强,核心零部件环节率先受益。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京城股份 拥有亚洲地区最具规模的、技术水平先进的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的设计测试中心及生产线,所生产的储氢气瓶已批量应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 雄韬股份 主要从事氢燃料电池的催化剂、质子交换膜、电堆、电池控制系统等生产研发。
8月1日,据深圳商报消息,广东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正在推动广州、深圳两城市的“限牌”,并支持扩大汽车购车及以旧换新补贴,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销量。这一政策的具体落地时间未知,但预计将为广东的汽车消费注入新的活力。 广州和深圳自2012年开始实施汽车“限牌令”。广州市每年的指标额度为12万个,分有偿竞拍和无偿摇号两种模式分配;深圳市每年的指标额度为10万个,其中2万个为新能源牌照,新能源除外的牌照,则采取摇号和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今年7月,广州的个人车牌成交最低价为10000元,深圳为27200元,单位牌成交最低价为10000元,深圳为15100元。限牌的放宽,或会带来更多无偿摇号指标,这将降低一部分市民的购车成本。 这一政策或源自7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措施》指出要优化汽车限购政策,鼓励限购地区因地制宜增加指标投放。 目前,国内实行“限牌”的地区一共有8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杭州、石家庄、海南。在以上城市购车,要通过摇号/拍牌的方式先获取指标。 在《措施》鼓励下,广州深圳已经迈出政策放宽的第一步,其他城市是否会陆续放宽“限牌”?下一个城市会是北京还是上海?我们将持续跟踪报道。
经历了今年上半年的集体“遇冷”后,日系品牌在下半年开局阶段并未实现反弹,而是再度遭遇销量“滑铁卢”。 7月,日系品牌销量下滑最明显的为日产。8月4日,日产公布了2023年7月中国区业绩,在中国销量为59,507辆,环比下滑13.93%,同比下滑40.61%。其中,东风日产(包括日产、启辰和英菲尼迪品牌)销量为56,495辆,环比下滑12.81%,同比下滑34.67%。1-7月,日产汽车中国区含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两大事业板块在内的销量为418,016辆,同比下滑35.31%。 日产汽车公司高级副总裁、日产中国管理委员会主席、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总裁山崎庄平直言,日产向中国市场导入更多电驱化车型的同时,合适的价格亦非常重要。“面对中国市场商业环境的变化,我们需要保证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适当的时机,加快导入更加适合市场需求的、更合适价格的产品。” 相较日产,本田7月成绩单的关键词同样是“下滑”。7月本田在华终端销量为89,691辆,环比下滑20.72%,同比下滑32.84%;1-7月累计销量为619,382辆,同比下滑23.80%。其中,电动化车型为132,896辆。 日系品牌中,丰田一直扮演着领头羊的角色。广汽丰田7月销量71,343辆,较6月的87,200辆环比下跌18.18%,与去年同期的84,000辆相比,同比下跌15.07%。具体到单一车型,凯美瑞17,613辆、汉兰达7,378辆、赛那7,094辆。 截至发稿前,广汽本田、东风本田、一汽丰田暂未公布7月销量数据。 这并非日系品牌在今年的首次集体“失速”。6月,日产汽车中国区销量同比下降28.0%;本田中国终端销量同比下降19.84%;广汽丰田、一汽丰田销量为8.6万辆、7.1万辆,分别同比下降4.7%、23.5%。此背景下,6月日系品牌零售份额17.8%,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 在新能源车市场表现方面,日系品牌表现不一。乘联会最新批发销量数据显示,7月,东风日产5,312辆,环比增长264.58%;东风本田1,899辆,环比增长27.80%;一汽丰田1,024辆,环比下滑69.60%。“2023年全国新能源乘用车发展优势不断巩固和扩大,乘联会综合预估7月乘联会新能源乘用车厂商批发销量75万辆,同比增长34%,环比下降1%。今年以来累计批发430万辆,同比增长42%。”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 进入下半年以来,“降价”依旧为国内车市关键词,日系品牌亦不例外,并已显现出继续发展的态势。 8月6日,一汽丰田推出“818挚爱购车节”,购RAV4荣放、卡罗拉锐放等车型,至高可享3000元汽车消费券,指定期间购bZ3可享1500元电卡;8月1日,东风本田推出“20周年宠粉购车节”,购CR-V汽油版、HR-V、XR-V等车型至高可享8000元置换礼;更早些时候,东风日产新款ARIYA艾睿雅在通过推出ARIYA 500将入门售价拉低至19.99万元的同时,全系车型均官降5.99万元。“首先要考虑竞争因素,即便亏损该降价也得降价。但从长期来看,技术的领先才能带来产品性能的提升,这是最关键的。”在谈及合资品牌时,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徐长明表示。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计划提出,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鼓励私有乘用车电动化,持续推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 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力争突破1万辆,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 以下是具体原文: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行动目标 到2025年,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要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PM 2.5 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农作物秸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能利用力度。力争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光伏装机、风电装机、生物质能装机分别达到407、262、84万千瓦。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清洁电力引入力度。 2.优化调整化石能源结构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继续实施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降至30%以下。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到2025年,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137亿立方米左右。 3.强化能耗强度总量双控 持续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钢铁、水泥、炼油、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为60%左右。 4.加快火电机组升级提质 加快推进外高桥一厂、石洞口一厂、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推动吴泾八期2号机、宝钢自备电厂3号机实施高温亚临界综合升级技术改造。结合高桥地区产业转型推进高桥石化自备电厂调整,宝钢和上海石化自备电厂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原规模2/3保留煤机,并实施三改联动或等容量替代,长兴岛燃煤电厂实施气电替代。继续落实“清洁发电、绿色调度”,持续开展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工作。 5.鼓励燃油锅炉窑炉清洁改造 鼓励有条件的燃油锅炉、窑炉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扩建锅炉应优先使用电、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 (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口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标准限值。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对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行政区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替代。 2.加快现有产能改造升级 动态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对能耗强度较高、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工业行业和生产工艺等的淘汰和限制力度。 加快南北转型地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北部地区提升钢铁冶炼能效,加大清洁能源消纳力度,提高废钢回收利用水平。到2025年,废钢比提升至15%以上;南部地区推进环杭州湾产业升级,加快推进碳谷绿湾、杭州湾开发区环境整治和转型升级。加快规划保留工业区以外化工企业布局调整。石化化工行业提高低碳化原料比例,推动炼油向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延伸。2023年底前,完成第三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推进吴泾、高桥石化等重点区域整体转型。 3.推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 推进化工、医药、集成电路等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到2025年,推动10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园区和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新模式。 完善绿色制造和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绿色制造标准技术规范体系和第三方评价机制。打造重点领域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标杆。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新建企业绿色工厂全覆盖,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创建占比达25%以上。 推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和零碳园区试点建设,推动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再利用。到2025年,具备改造条件的市级以上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 4.深化工业企业VOCs综合管控 以“绿色引领、绩效优先”为原则,完善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源头替代,积极推广涉VOCs物料加工、使用的先进工艺和减量化技术。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 5.提升园区监控网络效能 建立针对园区特征污染物的监测与快速精准溯源体系。完善全市工业园区特征污染监测评价因子库和指标体系,提升恶臭异味污染快速应对能力。推进临港新城等工业园区环境监控网络建设,完善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提升交通绿色清洁水平 1.推进运输体系绿色发展 大力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货运铁路专用线建设,深化港口集疏运结构调整和站点布局优化,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较2020年增长10%以上,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不低于52%,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90万标准箱及以上。 构建绿色低碳城市交通体系,到202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5%以上,中心城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建立完善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加强快递公共末端设施建设。 2.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 加强本市生产、进口、销售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强制维护制度。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 2023年7月1日起,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研究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有关政策。 深化加油站、储油库、油品码头和油船等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与监管。 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鼓励私有乘用车电动化,持续推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力争突破1万辆,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 3.加强非道机械综合治理 鼓励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厂内车辆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具备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改装国四排放标准发动机。2025年1月1日起,实现铁路货场、物流园区以及火电、钢铁等重点企业厂内新增或更新的载重3吨以下叉车基本采用新能源机械。 对本市生产、进口、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环保符合性检查,基本实现本市生产产品系族全覆盖。加强重点企业固定使用机械检查和抽测,比例不低于20%。 4.推动港口航空绿色发展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一安排,实施更严格的船舶排放控制区。研究在黄浦江和苏州河主要航段设立绿色航运示范区。加快推进老旧船舶淘汰,加强船舶冒黑烟和燃油质量执法检查。推动内河混合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试点应用。加快港区非道路移动源清洁化替代,2025年1月1日起,实现港口新增和更新作业机械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推进内港码头岸电标准化和外港码头专业化泊位岸电全覆盖,2025年1月1日起,实现集装箱码头、邮轮码头岸电设施常态化应用,港作船舶岸电使用率力争达到100%。 2025年1月1日起,实现机场新增或更新的机械和车辆原则上全面采用新能源,具备接电条件的机场泊位地面辅助电源设施全覆盖,使用率达到100%。加强航空燃油储运销过程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管。 5.强化重点企业清洁运输 火电、钢铁、石化等行业大宗货物新能源及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80%左右。 6.推进交通排放智慧监管 逐步完善移动源智慧监管平台,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品储运销行业等智慧感知监测能力建设。 (四)推动建设领域绿色发展 1.深化扬尘源全方位管理 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标准和拆除作业规范,加强预湿、喷淋抑尘措施和施工现场封闭作业管理。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的市政工程推广采用覆罩法和装配式施工。严格约束线性工程的标段控制,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储备用地、拆房地块、待建地块等裸露土地的扬尘污染防控。 对干散货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易扬尘点位进行排查建档、采取防尘措施并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渣土运输作业规范,提高渣土运输企业规范装卸、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程度,将工地落实“两不挖、两不进、两不出”情况纳入文明施工考核,加强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积极推广新型渣土车辆。持续加强城市保洁,2025年底前,全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道路冲洗率达到95%。 建设“固定式扬尘在线监测+移动监测”的综合式扬尘在线监测网络,构建扬尘污染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撑平台。动态掌控各类扬尘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数据超标和安装不规范行为的惩处力度。 2.推广低VOCs含量建材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推进低排放沥青使用,降低沥青混合料生产环节的VOCs排放。 (五)深化农业污染综合防治 1.推广种植业氨减排技术 开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达到60%、绿色农产品认证率达到30%以上。全面推广精准施肥,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减少化肥使用量。推广氮肥机械深施、新型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农田化肥、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降低9%和10%。 2.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利用 持续推进粮油作物秸秆和蔬菜等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禁露天焚烧。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左右。 3.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推广清洁养殖工艺,推行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全覆盖。试点实施畜禽养殖氨排放监测。 (六)实施社会面源深度治理 1.加大生活面源精细管控力度 加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区将其纳入区级相关管理平台。完善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及第三方治理管控机制。 推进绿色汽修设施设备及工艺升级改造,鼓励建设集中钣喷中心或使用第三方脱附。 加强家用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等生产和销售环节能效标识使用监督管理。引导生产企业推进冷凝、低氮燃烧等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2.加强其他污染物质防控 推动氟化工行业逐步淘汰含氢氯氟烃生产线,其他行业改造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继续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备案和监督检查。 (七)深化区域协作共商共治 1.推动长三角区域协作制度创新 推动建立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常态化共享机制。建立环杭州湾石化化工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三统一”工作机制。 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和落地应用。鼓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先行探索重点大气污染物跨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 2.加强区域污染联合应对 加强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实现10-15天污染过程预报、30-45天污染潜势预报业务化运行。完善污染天气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区域联合预警会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市、区联动。各有关单位要抓好任务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 (二)健全标准规范 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研究,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修订钢铁、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控制、工业炉窑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研究编制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等技术规范。编制新版码头堆场扬尘污染评价及防治技术指南。 (三)完善政策扶持 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机制。研究工业行业深化治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等支持政策。 (四)严格执法监管 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分级分类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组织开展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中小锅炉、加油站和储油库、企业自备油品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环境监管、监测与执法联动。 (五)提升监测能力 完善光化学监测网络,加强光化学产物和衍生物观测能力建设,探索臭氧浓度和气象垂直综合观测,完善交通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 (六)完善污染应对 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研究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技术指南。研究建立空气污染提前预警、综合研判、协同控制和效果评估工作机制。 (七)强化科技支撑 开展臭氧来源解析、生成机理、传输规律和防控对策研究。开展区域PM 2.5 和臭氧协同防控关键技术、多污染物超低排放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关键技术等研究。开展零排放柴油货车、船舶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八)加强宣传教育 大力普及大气污染防治和减污降碳知识。开展全民绿色行动,鼓励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渠道,推进公众监督。 相关稿件: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河南: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年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消费者按购车价5%给予补贴 其中提出,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建设用地成本。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对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鼓励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河南: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 其中提出,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在利率重定价日及时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 以下为措施全文: 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为着力引导消费预期,不断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恢复市场消费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建设用地成本。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对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鼓励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3.将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4.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促消费专项政策,鼓励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活动,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期限至2023年12月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5.支持各地因城施策,持续完善购房补贴等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政策。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以及老人投靠养老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通过发放购房券或购房补贴方式,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当地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购房的,在原有支持人才购房政策基础上,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鼓励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返乡人员出台支持购房、租房政策,满足合理租购房需求。支持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研究出台支持团体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在利率重定价日及时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责任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鼓励各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受益”原则发放电商平台消费券,扩大网络消费规模。对2023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在7月至12月期间较去年同期每增加3000万元我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电商及电商平台企业,省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8.将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并提前预拨奖补资金。(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财政厅) 9.加大省级体育健身优惠券发放力度,优化优惠券面值和类型,2023年适度增加发放总金额,发放范围扩大到全省,使用项目增加到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等16个项目。(责任单位:省体育局、财政厅) 10.鼓励豫酒企业开展“扫码赢红包”“购酒送加油卡”等促销活动,推动豫酒消费,鼓励各地对豫酒生产企业按照2023年度新增销售额的2.5%给予奖励,省财政按照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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