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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中旬,乘联分会和中汽协先后发布了2025年11月汽车工业以及乘用车市场的相关数据。11月,汽车产销延续良好表现。企业抢抓政策窗口期,生产供给依然保持较快节奏,在高基数基础上,产销环比、同比均实现增长......SMM整理了10月汽车市场机动力电池市场的相关数据情况,以供读者翻阅了解。 汽车方面 中汽协:11月汽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前11个月汽车产销双破3100万辆 11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3.2万辆和342.9万辆, 环比分别增长5.1%和3.2%,同比分别增长2.8%和3.4% 。月度产量首次超过350万辆,创历史新高。 1-11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3.1万辆和3112.7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11.9%和11.4% ,产销量增速较1-10月分别收窄1.3和1个百分点。 中汽协:前11个月新能源产销双破1500万辆 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5% 11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88万辆和182.3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20%和20.6% ,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53.2%。 1-11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490.7万辆和1478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31.4%和31.2% ,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5%。 中汽协:11月汽车出口创历史新高 首次超过70万辆 11月,汽车出口72.8万辆,环比增长9.3%,同比增长48.5%, 本月出口量为历史上首次超过70万辆。 1-11月,汽车出口634.3万辆,同比增长18.7%。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透露,2025年全年中国汽车出口有望冲刺700万辆。 中汽协:1~11月新能源汽车出口231.5万辆 同比增长1倍 11月,新能源汽车出口30万辆, 环比增长17.3%,同比增长2.6倍。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出口29.4万辆,环比增长17.7%,同比增长2.8倍;新能源商用车出口0.7万辆,环比增长4.2%,同比增长41%。 1-11月,新能源汽车出口231.5万辆, 同比增长1倍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出口223.8万辆,同比增长1倍;新能源商用车出口7.7万辆,同比增长1.2倍。 而乘联分会近期也发布了2025年11月乘用车市场的情况。据乘联分会数据显示,11月全国乘用车市场零售222.5万辆,同比下降8.1%,环比下降1.1%。今年以来累计零售2,148.3万辆,同比增长6.1%。今年国内车市零售累计增速从1-2月增长1.2%,3-6月增长15%,7-9月增速徘徊在6%左右,10-11月回落到偏低状态,呈现四季度高基数的减速特征,基本符合年初判断的“前低中高后平”的走势。 新能源乘用车方面,11月新能源乘用车市场零售132.1万辆,同比增长4.2%,环比增长3.0%;1-11月累计零售1,147.2万辆,增长19.6%。11月常规燃油乘用车零售90万辆,同比下降22%,环比下降7%;1-11月累计零售1,001万辆,下降6%。 出口方面,乘联分会表示,伴随着中国新能源车的规模优势显现和市场扩张需求,中国制造的新能源品牌产品越来越多地走出国门,在海外的认可度持续提升。11月新能源乘用车出口28.4万辆, 同比增长243.3%,环比增长19.3% 。占乘用车出口47.3%,较去年同期增长26.3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占新能源出口的57%(去年同期74%),作为核心焦点的A00+A0级纯电动车出口占纯电动出口的61%(去年同期59%)。 对于11月的乘用车市场,乘联分会表示,由于今年的前期增长较快,政策补贴本身目标是稳定总体增长幅度,因此年末稳增速的现象是合理的走势。去年11月的超高基数,今年11月的小幅负增长是熨平了去年的高增长,相对2022年11月增速仍达5%,因此总体走势仍是相对正常的。今年调节增速的重要政策是以旧换新补贴,截至10月22日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量突破千万辆,前11个月申请量已达1120万辆。随着各地补贴的大面积暂停,11月的日均补贴规模降到3万辆,增速调节效果明显。 乘联会分认为,2025年11月乘用车市场的特征如下:一、11月乘用车厂商生产、出口、批发均创当月历史新高,出口创出历年各月的历史新高;二、国有大集团自主品牌发力呈现强增长,东风、上汽、一汽、北汽、奇瑞、长安等六大国有大集团的自主品牌11月同比合计增长3%,其中极狐、岚图、深蓝等大集团的自主创二代强势增长;三、今年新车批量上市,叠加“反内卷”工作推进遏制无序降价,11月新能源促销保持在10%,总体走势平稳;四、11月燃油车国内零售同比下降22%;纯电动市场零售同比增长9.2%,增程同比下降4.3%,插混同比下降2.8%,新势力中的纯电动与增程的结构占比,从去年11月的57%:43%变为73%:27%;五、11月新能源车国内零售渗透率59.3%,呈现出由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叠加新能源免征购置税等普惠政策托底背景下的新能源平稳增长;六、2025年1-11月自主燃油乘用车出口261万,下降8%,自主新能源出口178万,增长139%,新能源占自主出口40.6%;七、韩系、法系品牌零售同比增长13%和6%,成为增长亮点。 中汽协方面评论称,11月,汽车产销延续良好表现。企业抢抓政策窗口期,生产供给依然保持较快节奏,在高基数基础上,产销环比、同比均实现增长。其中,乘用车市场运行平稳,商用车市场持续向好,新能源汽车表现强劲,汽车出口较快增长。 11月多家造车新势力提前完成年度销量目标 零跑汽车继续“领跑” 下图为财联社方面整理的部分A/H整车上市公司11月份的销量情况,具体如下: 11月造车新势力销量数据陆续出炉,零跑汽车表现当仁不让,继续刷新造车新势力月销记录,数据显示,零跑汽车11月共交付70327辆新车, 同比增长超75%,连续9个月保持增长的态势。 2025年零跑汽车累计交付536132辆新车,同比增长113.42%。 此前,零跑汽车为其定下的2025年销量目标为50万辆,早在11月15日,其便宣布2025 年度累计销量已超50万台, 提前完成其此前定下的年度销量目标。 在公布交付量的同时,零跑汽车董事长朱江明当日也对公司发展提出了更高目标,其表示,零跑汽车提前45天完成50万辆的年度销售目标,2026年将冲击100万辆的销量目标。 另外,小鹏汽车和蔚来汽车在11月份交付量均在3.6万辆之上,但相比10月份环比录得不同程度的下滑,不过同比均呈现增长态势。小鹏汽车11月共交付新车36,728台,同比增长19%。2025年1-11月,小鹏汽车累计交付391,937台,同比增长156%。公开资料显示,小鹏汽车2025年销量目标为38万辆,而如今的成绩也意味着, 小鹏汽车也提前完成了其年度销量目标。 蔚来汽车11月份共交付新车36,275台,同比增长76.3%;2025年累计交付277893辆,同比增长45.62%。 小米汽车11月份累计交付量继续保持超过4万台的成绩, 其2025年的交付量已经超过了年初设定的目标35万台, 自2024年4月3日以来,截至2025年12月2日,小米汽车已经累计交付超过50万台。 而比亚迪作为当之无愧的国内电动车一哥,其11月份销量表现继续“一骑绝尘”,11月销售480186辆,创年内新高,今年1-11月,汽车销量418万辆,同比增长11.3%。 值得一提的是,在总体汽车销量中,经常占据第一名的比亚迪在今年的9、10月份被上汽集团反超,11月重新夺回榜一的席位。在近期举办的临时股东大会上,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首度回应了今年国内市场销量下滑的情况,其表示,一方面是因为比亚迪当前技术领先度不及前几年,另外,低温充电速度慢等用户需求痛点,也亟待通过技术突破予以解决。同时,王传福还留了个悬念称,“我之所以说目前技术不够领先,是因为后面还有重磅技术发布,但目前不方便透露。” 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2025年国内车市零售累计增速呈现阶段性特征:1-2月累计增长1.2%,3-6月增速攀升至 15%,7-9月增速回落至6%左右徘徊,10-11月进一步进入偏低区间,整体走势基本契合年初‘前低中高后平’的预判。崔东树表示,在近4000亿元免税及补贴政策的有力支撑下,2025年车市实现超预期增长,但这也使得2026年车市增长面临较大压力。“从保障 ‘十五五’良好开局的角度出发,2025年年末不必过度透支明年的增长潜力。” 且随着,年末将至,多地纷纷出台汽车消费补贴举措。12月8日,2025年沈阳市冬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拉开帷幕,发放总金额为5000万元的汽车消费补贴。 》点击查看详情 12月5日,青岛市出台《“青岛暖冬”新车首保消费补贴活动实施细则》,将继续发放新车首次投保的消费补贴,单车最高补贴额度达8000元。 据悉,12月份正在开展汽车消费补贴的地区除沈阳市和青岛市外,还有钦州市、杭州市等地。例如,钦州市设置三个补贴档次,计划发放超过700份补贴名额,享受补贴的购车人,须在活动期间按活动规则在钦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乘用车新车,且不限户籍和车辆挂牌地区。 展望12月,乘联分会表示,2025年12月共有23个工作日,较去年同期多一天,较11月的20个工作日多3天,12月生产销售时间相对充裕。12月的新能源车零售应该很强。受今年新能源车车购税免税到期,明年买车多5个点车购税的政策影响,消费者年末购车紧迫感更强,因而选择车型更考虑提车进度。 为应对交付周期延长导致的消费者购车成本上升,车企纷纷推出购置税补贴方案,这种兜底式方案只是今年年末的暂时行为,未来不可持续。消费者受购车环境气氛因素牵制很大,由于热销车型的购买排队,很多消费者转而购买平销车型,这就推动了车市消费热度持续上升,新能源销量会有进一步提升。 由于海外销售利润较高,“不出海就出局”的趋势明显,出口强势增长超预期。下半年以来中国汽车出口局面持续向好,自主新能源的海外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海外营销网络快速扩张,部分海外市场增长良好。平行出口新政即将实施,今年的0公里二手车平行出口热情很高,与平行进口的低迷形成鲜明反差。 展望全年,中汽协方面表示,汽车内需市场在政策组合效应推动下有效改善,新动能加快释放,对外贸易呈现出较好韧性,汽车产销量全年有望再创历史新高,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8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6年经济工作,明确明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前不久,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相关会议精神和政策文件释放出积极信号,有助于提振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全链条扩大汽车消费,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据外媒报道,欧盟针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惩罚性关税,本意是维护欧洲品牌的市场份额。但仅一年时间,中国车企在欧洲市场的整体销量就激增93%。 去年10月30日,欧盟在原有10%税率的基础上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了最高达35.3%的关税。受关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2024年中国车企在欧洲的销量增幅仅为13%。不过比亚迪、名爵等车企迅速调整产品策略,转向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和燃油车。这使得中国车企今年10月份在欧洲市场的份额同比翻倍,攀升至约7%。 市场分析机构Dataforce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年底,中国车企在欧盟、英国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的销量预计将突破70万辆,远超2024年的40.8万辆。 杰富瑞(Jefferies)伦敦公司的总经理Philippe Houchois于12月4日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欧盟针对特定技术路线向中国车企加征关税的决定,从一开始就注定事与愿违。” 这一关税政策非但没有促使中国车企赴欧设厂,反而让这些企业选择继续在中国本土生产。尽管比亚迪和奇瑞等中国车企此前承诺将在欧洲布局产能,但据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业内消息人士透露,今年中国车企在欧洲的整车组装量预计不足2万辆。 Philippe Houchois指出,中国的汽车生产成本比欧洲低“20%至30%”。因此,对于燃油车、轻度混合动力车、全混合动力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中国车企完全能够轻松承担10%的基准关税。 Philippe Houchois还提到,中国车企在欧洲市场销售纯电动汽车和增程式电动汽车,能获得比中国国内市场更高的利润空间。在很多情况下,这些车企甚至可以自行消化这两类车型被加征的额外关税。 欧盟对华电动车关税落地后 中国车企转战燃油车与混动赛道 欧盟宣布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关税后,中国车企迅速顺应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结构。Dataforce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电动汽车在中国车企欧洲销量中的占比从去年同期的44%下降至34%。 Philippe Houchois分析称,2024年5月美国政府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汽车加征100%关税,以此全面保护美国本土汽车产业及供应链。而欧盟却决定采取选择性惩罚的策略,不仅针对不同车企设置差异化关税,还将征税范围限定在电动汽车领域。Philippe Houchois说道:“欧盟的这项决策,为来自中国的混合动力车型留下了巨大的市场缺口。” 这项决策的直接结果是,今年前10个月,中国车企在欧洲市场销售的车型中,约三分之二仅需缴纳10%的基准关税。Philippe Houchois认为,这种局面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 2024年夏季,中国本土市场爆发激烈的价格战。这使得中国车企不得不将盈利重心转向海外市场。业内人士向《欧洲汽车新闻》透露,中国国内超百家整车制造商中,目前仅有四家实现盈利。 此外,中国车企国内产能利用率本就处于低位,因此他们并不愿意在欧洲新增产能。数据显示,中国汽车行业年产能超5,000万辆,产能利用率缺口高达50%左右。这一现状促使车企优先开拓出口市场,而非赴海外建厂。中国车企在欧洲还缺乏其在国内所依赖的低成本本土供应商网络。 综合上述因素,Philippe Houchois预计,除比亚迪外,短期内不会有其他中国车企在欧洲启动规模化量产。比亚迪计划未来几个月内,启动其匈牙利汽车工厂的生产,据悉,该工厂的年产能达15万辆。 Philippe Houchois说道:“除非欧盟设定严格的本土化含量门槛,要求所有从中国进口的汽车无论采用何种动力系统,只要未达标就需缴纳高额附加关税,否则中国车企不会被迫赴欧建厂。”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和中国仍在继续努力,寻求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替代关税的解决方案。据悉,中欧双方一直在探讨是否能就所谓的价格承诺达成协议,价格承诺是一种控制出口价格和数量的复杂机制,以用于规避关税。12月11日,中国商务部表示,中方已重启与欧盟就中国产电动汽车最低价格机制的谈判,相关磋商将持续至下周。同时,中国商务部敦促欧盟不要单独与车企进行谈判。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方对欧盟重启价格承诺谈判的积极表态表示欢迎,对欧盟重回通过对话解决分歧的轨道表示赞赏。”
咨询公司Benchmark Mineral Intelligence(BMI)的数据显示,今年11月,全球电动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增速降至自2024年2月以来的最低水平。 一方面,由于美国的电动汽车税收优惠政策结束,令美国电动车销量大幅下滑;另一方面,中国电动车市场销量增速也有所放缓。 欧洲成为11月全球电动车销量增长的主导力量。BMI表示,得益于欧洲各国的激励政策,欧洲电动车的注册量保持强劲增长,今年截至目前的销量较2024年同期提高了三分之一。 (中国、欧洲、北美和其他地区电动车销量) 中国电动车销量增速放缓 数据显示,今年11月,全球电动汽车的注册量(作为销量的指标)同比增长6%,达到约200万辆。 其中, 中国市场的注册量比增长3%,环比增长4%,达到超过130万辆,这是自2024年2月以来的最低同比增幅。 不过,今年迄今为止,中国电动汽车市场仍保持增长势头,同比增长19%,累计销量达1160万辆。 比亚迪公布的11月电动汽车出口量创下历史新高,达到131935辆,超过了今年6月创下的约9万辆的纪录。 BMI指出,2025年年初至今,比亚迪车型在欧洲的销量预计已经同比增长超过四倍,达到约20万辆;在东南亚的销量翻了一番;在南美的销量增长超过50%。 BMI 数据经理查尔斯·莱斯特(Charles Lester)表示: “中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年初至今(电动车)销量达1160万辆,同比增长19%。比亚迪海外销量创下纪录,反映出中国电动汽车制造商的全球影响力日益增强。” 美国政策转变冲击电动车销量 北美地区的电动车注册量在11月同比大跌42%,仅略超过10万辆的销量,这主要是受到了美国税收抵免政策在 9月30日结束的直接冲击。 今年年初至今,美国的电动车销量累计同比下降了1%。 上周,美国总统特朗普已经宣布将大幅降低其前任总统拜登制定的燃油经济性标准,以进一步抵制汽车电动化,放宽对美国燃油汽车品牌的限制。根据新规,到2031年,制造商只需达到车辆平均油耗约34.5英里/加仑(约7.3升/百公里),与之前约50.4英里/加仑(约4.8升/百公里)的目标相比,降幅显著。 “对于明年而言,我们仍预计美国电动汽车的销量预测会有所下降……税收补贴对市场的影响非常大。”BMI 数据经理查尔斯·莱斯特(Charles Lester)说道 欧洲成为主要增长动力 欧洲是全球电动车销量增长的主要引导者。今年11月,欧洲及其他地区分别同比增长了36%和35%,分别达到超过40万辆和近16万辆的注册量。 欧洲的电动车销量增长主要得益于欧洲各国新的激励措施和更广泛的车型选择。 其中,法国和意大利在国家政策支持下销量回升,英国也扩大了补贴范围,以进一步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
提前四十天完成全年销量目标、累计交付量超50万辆的小米汽车,在不断创造中国汽车市场新纪录的同时,也正遭遇体系能力不足带来的“成长的烦恼”。 财联社记者在对多位小米汽车车主进行采访后发现,交付环节混乱、售后网点配置不足等带来的“弱服务”,已成为与小米汽车“高销量”间的主要矛盾。 交付:应对特殊状况能力差 天津的张先生(化名,下同)因订金与尾款支付账户不一致需变更购车人,却在车辆下线后遭遇十天“失联”。 起因是张先生需要为自己的公司购买一台小米SU7,并且需要公户付款,但由于发布会当晚急于交纳订金,便以个人账户进行了交纳,随后要求提车时再用公户交纳尾款。对于张先生的情况,小米汽车工作人员表示,当时车辆是以个人名义购购买,如果需要公户付款,则需要进行购车人的变更。 在漫长等待中,人在国外的张先生接到车辆下线通知。但在随后的10天里,没有交付人员通知其提车,也没有人通知其变更手续。 “经过我主动沟通后,有交付人员说暂定9月2日提车,但是实际上5日才能完成变更。我本来以为完成变更两三天后就可以提车,结果还是没有人联系我。”张先生告诉记者。 按照小米汽车销售人员的说法,如果用户购买了小米汽车,会建立一个沟通群,包括销售人员、一位关注制造端流程的工作人员、一位交付人员和车主本人。然而,在面对一些用户的特殊状况,沟通群工作效率低、“已读不回”、“已读乱回”成为不少用户吐槽的点。 上海的辛女士也在交付环节遇到了状况。辛女士称,在车辆完成下线后,有交付人员告知其尽快结清尾款,并约定12月1日提车。11月30日,辛女士未验车便结清了尾款。但当其在交付群里再次确认提车时间时,一直杳无音讯,直到主动电话交付中心时才被告知,自己的车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要10天后才能达到交付中心。 另一位来自上海的韩女士称,自己购买了小米SU7,但在交付过程中或是交付时间不确定,或是遭遇交付人员的搪塞,“我遇到最多的回答就是,找400(官方客服)、不清楚、不确定,整体感觉小米汽车的交付环节比较混乱。” “车辆下线后,用户一般会收到支付尾款的通知。按照约定,用户需要在7天内支付尾款。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7天内支付,可以与交付人员协商支付时间。”小米汽车相关人士表示,如果用户希望验车后再付款,也可以跟交付人员协商。 在行业人士看来,无论是张先生的“失联”,抑或是两位女士遭遇的交付时间不确定,都反映出小米汽车服务管理体系的缺失——信息传递口径不一、问题升级机制不完善,导致一线服务人员应对能力参差不齐。 售后:网点配置不足 类似因为服务资源配置不到位而影响用户体验的案例,在售后服务环节也同样存在。 江苏昆山车主封先生的经历颇具代表性。作为小米SU7标准版车主,特意在购买新车时选购了服务包。由于工作日需要用车,打算去售后网点对车辆进行保养和补漆服务的封先生只能选择周末到店。结果至周日晚,其到店取车时却被售后人员告知已完成补漆服务,但未做保养,原因是“这两天店里有三十多台车,所有工位都在忙”。 最终,封先生向小米官方客服投诉后,工作人员为其免费取送车并进行了保养。“虽然事情解决了,但也耽误了两天时间。”在封先生看来,昆山虽然是县级市,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小米汽车的保有量也很大,但目前仅有一家服务中心,显然难以承载车主的服务需求。 12月2日,小米汽车方面表示,自2024年4月3日起,累计交付量已超50万辆。截止11月30日,全国已有249家服务网点,覆盖全国144城。相比之下,成立十年的蔚来汽车,累计交付超过80万辆,并已建成544个服务网点。 当小米以“爆款逻辑”实现产品快速突围时,售后渠道的速度却未能跟上销量增长的步伐,这种失衡在低线城市更为明显。为破解网点不足问题,小米在2月启动了授权售后服务合作伙伴招募计划,打破“4S店优先”模式,以降低准入门槛的方式加速渠道覆盖。该计划允许合作伙伴共用洗车、钣喷等辅助区域的“店中店”模式,为三至四线城市快速填补服务空白提供了可能。 在行业人士看来,虽然通过授权售后服务可快速铺设网点,避免车主无处可修,但这一模式同样暗藏隐忧。例如,不同品牌的喷漆工艺规范差异显著,共用钣喷车间若缺乏专属管理标准,极易出现涂料混用、工艺不达标等问题,导致漆面色差、耐久性下降等隐患。 鉴于交付及售后等诸多环节被车主诟病之处,小米汽车已经做出了一系列改进动作。除上述提到的授权服务网点的扩张计划,小米还于今年12月开启了一系列人事调整,其中包括新的汽车销交服部总经理任命。而小米汽车董事长雷军在12月初宣布,小米SU7斩获中国质量协会纯电动中大型轿车用户满意度第一名。 “真正破解‘销量狂奔与服务滞后’的矛盾,还需要将服务提升到与产品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上述行业人士认为,汽车业服务链路长、服务周期也长,随着保有量的提升,所需的销服资源将会成几何级增长,“对任何一家车企来说,这是一个体系能力搭建的问题。小米汽车同样无法回避。”
为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南》细化了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规范,明确了从整车到零配件生产、从定价策略到销售行为各环节的价格合规要求。 一是实行全流程价格管理,要求建立覆盖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全链条价格管理制度。 二是规范促销与定价行为,要求返利政策清晰明确且以合同等形式约定,尊重经销商自主定价权。 三是依法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细化了多种表现形式。四是强化公平定价约束,禁止对同等交易条件经营者实施价格歧视,禁止生产者之间及零配件企业之间价格串通。五是规范零配件及功能收费,明确“付费解锁”功能需告知免费期限及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网址 :,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局,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 2.关于《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汽车市场价格秩序和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加强价格合规建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汽车生产、新车销售活动时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指南。 第三条 汽车行业各经营主体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其价格行为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四条 汽车行业各经营主体围绕国家战略,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 汽车行业相关协会在政府部门指导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价格合规建设。 第二章 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 第六条 汽车生产企业建立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定价策略,对所属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链条价格行为管理,确保价格行为规范。 第七条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返利政策要清晰明确,以合同等方式与经销商事先约定。 第八条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要尊重汽车经销商自主定价权,在合作中遵循公平交易、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九条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之间以及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之间,实施下列价格串通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一)固定或者变更汽车及零配件价格水平; (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 (三)约定采用统一的价格计算标准; (四)其他价格串通行为。 第十条 汽车生产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下列价格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一)整车、零部件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二)采用高规格、高等级充当低规格、低等级等手段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三)通过采取折扣、补贴等价格优惠手段,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四)进行非对等物资串换,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五)通过以物抵债,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六)采取多发货少开票或不开票方法,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七)通过多给数量等方式,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八)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压低标价等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九)采用其它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成本包括制造成本和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构成的期间费用。出厂价格指汽车生产企业销售给经销商、贸易商等企业的开票价格。 第十一条 在汽车供应链出现供需严重失衡问题时,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成本未显著变化,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提高价格,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第十二条 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相同的汽车产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销商、贸易商,不得实行价格歧视。 第十三条 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应当规范“付费解锁”功能的收费行为。 (一)对于有免费期的功能,销售时应当告知免费期限、后续收费标准等内容,免费期自车辆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免费期结束前应再次提醒消费者; (二)对于需收费的差异化增值功能,销售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明确告知的差异化增值功能不得收费。 第三章 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 第十四条 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一)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标明车辆名称、销售价格、计价单位、型号、生产厂商及主要配置、标准参数等信息。有可选配件的,要标明可选配件的名称、价格、规格、产地等内容。不能现场交付车辆的,要在交易前明确告知交付时间; (二)经营者可以选择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者模型展示、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较多的,可以同时采用电子查询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无法一次性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全部公示的,应当告知消费者便捷获知明码标价详细内容的方式或者途径; (四)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方式销售汽车的,应当通过网页,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涉及相关配件或者产品配送的,还应当标示配送方式、运输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如果颜色、产地、工艺、配件的规格和品牌等对价格有影响的,要明确标示。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要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 (六)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前款第一项中“销售价格”是指汽车销售企业自主制定的价格,并非厂商指导价。 第十五条 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适用范围等; (二)真实标明折价、减价基准; (三)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预付款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计算的具体办法; (四)开展补贴促销的,还应在显著位置标示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信息。 第十六条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规范价外馈赠行为。 价外馈赠是指无偿赠送给消费者一定金额的购物券、礼品、优惠待遇等。 采取赠送物品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要如实标明赠品品名、数量等,或者赠送服务项目、次数等,或者展示赠品实物样品。赠品的价格或者价值能标尽标,且所标示的价格或者价值应当真实有依据。确有合理理由的,赠品可以不标示价格或者价值。赠品兑换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如使用范围、兑换地点等),还要明确公示。 第十七条 汽车销售企业诚信经营,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实施下列行为的,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一)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二)使用虚假的“市场价”“厂商指导价”“市场参考价”等被比较价格进行宣传; (三)虚假标示“限时降价”“清仓价”等,降价促销时标注的被比较价格高于同一经营场所本次促销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 (四)以贷款购车、购买保险等作为交易附加条件的,未在交易前告知或未显著标示;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对汽车价格、赠品价值、售后服务费用等作出承诺但实际未兑现; (六)以低价宣传,实际无相关产品销售; (七)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第十八条 汽车销售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下列价格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一)销售商品的价格低于进货成本; (二)采用高规格、高等级充抵低规格、低等级等手段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 (三)通过采取折扣、补贴等价格优惠手段,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 (四)进行非对等物资串换,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 (五)通过以物抵债,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 (六)采取多发货少开票或不开票方法,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 (七)通过多给数量、批量优惠等方式,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 (八)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压低标价等方式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 (九)采用其它方式,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 第十九条 汽车交易网络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平台管理责任,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一)平台经营者应当尊重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 (二)平台经营者发起、组织价格促销活动的,明知或应知平台内经营者在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中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予以纠正并保存相关记录;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时,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数据信息、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条 在平台内经营者展示的价格显著低于厂商指导价或者市场价格水平时,鼓励平台经营者及时提醒平台内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和自身经营情况,合理合法开展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同时提醒消费者该低价可能存在交易异常风险。 第二十一条 汽车销售企业在收取与汽车销售相关的服务费用后,应当真实地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实施以下行为存在法律风险: (一)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内容或者降低服务标准; (二)将同一服务内容标示在不同的服务项目中进行重复收费; (三)将应由自身承担的义务以其他服务名义进行收费。 第四章 制度建设 第二十二条 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负责协调和监督企业价格合规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价格合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价格风险识别与预警,参与价格合规审查和风险处置等。 第二十三条 汽车行业内部价格合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 (一)价格决策机制。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建立健全价格决策制度,明确价格决策的权限、程序和责任。对于重大价格调整、新产品定价等事项,通过集体决策等方式进行; (二)销售合同管理机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应以书面合同为依据,合同中应明确项目、标准、金额、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内容。合同签订前,应向交易对象详细说明付款金额和方式,确保对方知情。合同签订后,妥善保管合同文件,确保行为有据可查; (三)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对价格制定、调整、价格促销等行为的监督审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四)价格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价格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价格纠纷,完善处置流程、责任分工、沟通机制等内容。开展网络舆情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及时进行风险提示,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五)风险防控机制。根据行业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结合自身规模、商业模式等因素,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定期对价格行为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合规风险,对可能引发舆情、集体投诉或者行业强烈反映的价格行为,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六)价格合规培训机制。加强对相关岗位和人员的价格合规培训,强化价格自律意识。管理人员带头接受合规培训,其他员工接受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 第二十四条 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市场推广、定价决策、销售执行等环节的责任主体与权限划分,规范价格形成与实施过程,防止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二十五条 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合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指南中汽车生产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整车生产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汽车贸易商等。 第二十七条 行业协会可以参考本指南,制定本行业落实细化措施。 第二十八条 本指南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附件2:关于《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链长、覆盖面广、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汽车市场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价格行为也日趋复杂。实践中,汽车生产销售领域存在价格标示不规范、价格欺诈、价格串通、非理性竞争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统一监管规则,明确法律边界,引导各汽车生产销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指南》。 二、起草过程 (一)系统总结监管经验。深入研究《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在汽车行业的应用,系统梳理汽车生产、销售等环节存在的典型价格问题及监管案例,确保《指南》针对性。 (二)充分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及专家学者意见,掌握行业实际运作模式和价格行为痛点难点。 (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征求了相关部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汽车行业协会和部分代表性企业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指南》共五章 28 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第1—5条)。明确《指南》的制定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规定价格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鼓励行业协会加强自律,推动行业价格合规建设。 (二)细化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规范(第6—13条)。明确了从整车到零配件生产、从定价策略到销售行为各环节的价格合规要求。一是实行全流程价格管理,要求建立覆盖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全链条价格管理制度。二是规范促销与定价行为,要求返利政策清晰明确且以合同等形式约定,尊重经销商自主定价权。三是依法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细化了多种表现形式。四是强化公平定价约束,禁止对同等交易条件经营者实施价格歧视,禁止生产者之间及零配件企业之间价格串通。五是规范零配件及功能收费,明确“付费解锁”功能需告知免费期限及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三)明确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要求(第14—21条)。聚焦汽车新车销售环节,着力规范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促销等突出问题。一是细化明码标价规则,要求经营场所及网络平台真实、准确标示商品和服务信息,严格区分汽车产品价格与销售服务价格,严禁价外加价。二是规范促销行为,要求显著公示促销规则、期限及限制条件,如实标明赠品信息。三是细化价格欺诈形式,明确禁止误导性标价、虚假比较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四是建立风险提示机制,鼓励平台对显著低价行为进行经营风险和消费风险双向提示。五是规范服务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转嫁收费等行为。 (四)引导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第22—25条)。指导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构建系统化的内部价格合规管理体系,从源头预防价格违法行为。一是明确制度架构,鼓励企业设立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负责协调、监督合规工作,开展风险识别与应急处置。二是规定六大核心机制:包括价格决策、销售合同管理、内部监督、价格应急处置、风险防控及价格合规培训机制,实现价格行为全流程管控。三是强化执行与持续改进,要求企业明确内部责任划分,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制度,确保有效执行。 (五)附则(第26—28条)。对汽车生产企业和汽车销售企业的概念进行了解释。行业协会可以参考本指南,制定本行业落实细化措施。
SMM12月12日讯: 要点: 近期,磷肥保供稳价会议的召开和云天化倡议书发布,旨在稳定国内春耕用肥市场。然而,其背后反映的“硫磺价高”现实以及“国内优先、限制出口”的强力调控措施,对新能源产业,尤其是磷酸铁锂电池领域,或将带来较大的影响。 一、行业热点:磷肥市场座谈会+云天化倡议书+保供稳价 【磷化工:北京召开磷肥市场座谈会达到四点共识涉及出口、稳价、硫磺等内容】 2025年12月11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指导下,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组织重点磷肥生产与流通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做好磷肥保供稳价工作。建议四点: 1、保持高开工率不减产,并在2026年8月前不安排出口; 2、至2026年春耕结束不再调整购销价格; 3、协调硫酸等关键原料“国内优先”; 4、确保市场价格反映真实供需。 【磷化工:云天化发布磷肥产品保供稳价倡议书】 2025年12月09日,云天化发布磷肥产品保供稳价倡议书。因磷肥生产的重要原料硫酸在硫磺价格上行影响下,每吨磷肥成本上升千元左右,成本压力导致磷肥企业利润微薄甚至出现亏损现象。而磷肥关乎粮食安全,云天化提议行业竭力保供稳价、共护市场秩序、助力增产丰收!在今年5月10日,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在硫磺价格上涨情况下,郑重提出一项行业自律倡议,旨在确保肥料市场的稳定供应与合理价格。 二、热点解读:磷肥市场专题座谈会(保障供应+限制出口+稳定价格+规范销售+确保原料+国内优+加强衔接+信息透明)、云天化的担当与决心 就磷肥市场专题座谈会其核心可归纳为“四句话、八要点”。 要点1:春耕备肥进入关键阶段; 要点2:局部磷肥市场价格出现异动,需国家统筹调控。 要点3:磷肥供需基本面无缺口,后期供应有保障; 要点4:价格波动源于成本上涨、阶段性需求及市场预期不稳,可通过调控平抑。 要点5:生产企业高负荷生产,2026年8月前自愿不出口; 要点6:产销锁定合理价,2026年春耕前不提价,严禁囤货加价哄抬; 要点7:硫酸等原料“国内优先”,协会组织签订稳定供销合同; 要点8:稳定预期、肥价回归合理,保障2026年春耕用肥充足价稳,保护农民积极性。 云天化发布磷肥产品保供稳价倡议书,展现了企业的担当与决心。尽管商业公司本质上以市场供需为导向,以营利为目标,但能够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服务行业的初心,已显得尤为可贵。 三、磷酸铁锂:对新能源行业的多重影响分析 磷酸铁锂磷源、硫磺价格。 硫磺价格高企,在稳价后价格止涨弱稳。 目前来看磷酸和工业一铵价格仍上行中。 新能源产业链,尤其是磷酸铁锂(LFP)正极材料,其上游是高纯磷酸/磷酸一铵,与磷肥行业同源。磷肥市场的调控,通过以下路径传导至新能源领域: 1、资源争夺加剧,工业一铵和净化湿法磷酸供应趋紧 逻辑:政策要求硫酸“国内优先”保供磷肥生产,并冻结磷肥价格。这可能导致:可用于生产工业一铵和净化湿法及食品级磷酸的高品位磷矿资源、硫酸资源,被优先配置给保供任务重的肥料级磷铵生产线。 磷化工企业的产能和原料分配向肥料倾斜,可能挤压工业磷酸及其下游(如磷酸铁)的原料供应。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磷酸铁的产能释放可能受到原料(磷源和硫源)可获得性的制约,增加供应不确定性。 2、成本传导受阻,产业链利润结构重塑 在“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价格冻结的背景下,磷肥环节的成本压力(高硫磺价)难以向下游农资消费者顺畅传导,这部分压力必然需要在整个磷化工体系内部消化。 磷化工企业为了维持整体利润,可能更有动力将成本向市场化程度更高、价格传导更顺畅的工业一铵、磷酸及新能源材料板块转移,这直接推高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制造成本。 3、出口限制警示,抵制价格上涨速度 本次调控要求磷肥在长达近三个季度的时间内(至2026年8月)不安排出口,在粮食安全与战略资源保供面前,商业出口需求可能被暂时让位。 新能源企业需要重新评估上游磷化工资源的长期供应安全,有磷矿资源企业会通过磷矿的利润反哺磷肥的亏损,无磷矿企业将面临生存压力。虽然目前限制的是肥料出口,但在极端情况下,不排除政策为了保障国内新能源产业链的原料,而对工业磷酸盐的出口也进行指导或限制。这促使下游电池和整车企业思考如何通过长协、合资、入股甚至向上游一体化等方式,锁定磷资源。 四、结论与展望:或将转移成本向新能源产业 此次磷肥保供稳价行动,看是农业领域的调控,实则是一次“硫磺-磷资源”在全国不同战略产业(农业vs新能源)间的重新平衡。 短期来看,新能源行业将主要承受成本上升和原料供应紧张的压力。磷酸铁锂路线的成本优势可能受到一定侵蚀。 中长期来看,这将强力驱动新能源产业链向上游磷资源端进行更深入的整合与布局。拥有磷矿、硫磺及一体化产业链优势的化工企业(如云天化、川发龙蟒、云天化、兴发集团、川恒、新洋丰、云图等)的战略地位将更加凸显。同时,也将倒逼行业开发新的技术路径,如对低品位磷矿的利用、磷酸铁工艺的降本革新等。 总之,硫磺价高与磷肥调控,为高歌猛进的新能源行业敲响了一记警钟:产业链拓展和成本把控将如何把握为好? 说明:对本文中提及细节有任何补充,随时联系沟通,联系方式如下 : 电话021-20707860(或加微信13585549799)杨朝兴,谢谢!
本周铜价再次突破历史新高,伦铜周内震荡上行,至周五盘中最高上册11952美元/吨,一度向12000美元/吨大关上行。宏观层面,一方面美国核心PCE持续回落、初请失业金人数大幅超预期上升,进一步确认通胀回落与就业走弱并存的格局;另一方面,美联储如期降息25个基点,尽管部分官员与候选主席释放偏鹰信号,但特朗普公开表态“降息力度不足”,强化市场对后续宽松空间的想象。美元指数在政策与数据共振下整体承压回落,为铜价提供持续支撑。 基本面方面,本周铜精矿谈判仍在相商过程中。与往年不同,部分电解铜内贸及外贸长单报盘先于铜精矿TC长单价格报出。整体溢价较2025年均出现大幅抬升。目前现货与长单预期较为割裂,上下游之间预期矛盾凸显。需求端受铜价快速上涨压制,下游企业采购转为谨慎,成交表现疲软。 展望下周,一方面日本央行加息预期对美元指数形成压制,铜价有继续强势震荡预期。另一方面铜精矿TC长单价格预计会在圣诞节前出结果,对铜价亦有支撑作用。预计伦铜波动于11500-12200美元/吨,沪铜波动于91500-95500元/吨。现货方面,年末市场需求表现疲软,下游受铜价高企影响订单偏弱。预计现货对沪铜2512合约在升水-120元/吨-升水100元/吨。
本周铅蓄电池市场更换需求市场相对回暖,其中偏北方地区降温,提振汽车蓄电池市场更换需求上升,部分经销商库存有所下降,采购积极性好转。而铅价呈偏弱震荡,11月电池涨价计划告吹,12月又为全年最后一个月,部分经销商考虑到全年销量计划加大采购,若已完成者则保持按需采购。另生产企业方面,因铅价下跌,部分企业有意按需逢低备库,但更多的企业仅以刚需采购。
下周为圣诞节假期前一周,宏观经济数据密集,分别为中国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中国11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美国11月失业率、美国11月季调后非农就业人口、美国10月零售销售月率和美国11月未季调CPI年率等数据。本周美联储如期降息25个基点,并且对未来利率路径进行预测,预计2026年底联邦基金利率的预测中值为3.4%,2027年底为3.1%,与9月份会议的预测持平。 伦铅方面,近期LME铅库存持续走低,但LME0-3贴水却进一步扩大,周中一度扩大至-51.57美元/吨,为14个月以来的新低,进而拖累伦铅运行重心下移。而美元指数走弱,铜锌白银等伴生矿金属走势强劲,或为铅价带来一定支持,下周伦铅预计止跌回升,将运行于1970-2015美元/吨。 国内沪铅方面,国内基本面表现温和,供需两端暂无突出矛盾,铅价走势尚不明朗。下周原生铅与再生铅企业生产增减并存,加上沪铅2512合约即将进入交割,交仓预期带来显性库存累增的可能,但现货流通货源预计减少,或支持铅价止跌,预计沪铅主力合约运行于17000-17300元/吨。 现货价格预测:17000-17250元/吨。原生铅方面,冶炼企业恢复与检修并行,叠加交割因素,现货流通货源有限,现货铅升贴水将维持本周的水平;再生铅方面,偏北方地区降温影响运输及废料回收,冶炼企业生产收紧,多以挺价出货,精铅贴水难以扩大。铅消费方面,下游企业生产稳中有升,而铅价频繁波动,部分下游采购谨慎,多以按需采购状态。
据了解,截至12月11日,原生铅主要交割品牌厂库库存为1.31万吨,较上周增加0.12万吨。 本周原生铅冶炼企业检修与恢复并存,整体供应变化不大,但地域性供应差异相对扩大。近期铅价呈震荡回落态势,下游企业避险观望,采购积极性较上周减弱,同时冶炼企业多挺价出货,现货市场成交转淡,导致冶炼企业厂库库存继续上升。另下周华东地区冶炼企业检修即将结束,又适逢2512合约进入交割,预计部分冶炼企业厂库将存在转移的可能,缓和企业库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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