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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系统谋划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未来5—10年的目标任务。《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原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实现电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坚持全国统一、畅通循环,着力打破市场分割、破除区域壁垒,促进市场高效联通和有机衔接,统筹推动电力市场供需高水平动态平衡,着力扩大规模、改善结构、拓展功能,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上,实现市场运行畅通有序、交易规则统一高效、利益分配公平合理,为保障能源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基础规则和技术标准全面统一,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有机融合,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环境、容量等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二、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 (一)优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路径。加强央地联动、政企协同,在统一电力市场框架下,统筹推动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衔接融合,进一步打破市场壁垒,促进省间电力互济互保。推动跨省跨区交易与省内交易在参与主体、空间范围、时段划分、组织时序、偏差处理等方面实现衔接,在主体注册、交易申报、交易出清、信息披露等方面有机融合,逐步从经营主体分别进行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过渡到经营主体只需一次性提出量价需求、电力市场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分解匹配供需的联合交易模式。研究探索相邻省份自愿联合或融合组织电力交易的可行方式。进一步推动电力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交易信息共享互认,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一地注册、全国共享”。条件成熟时,研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二)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打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经营区之间市场化交易渠道,统一交易组织方式,促进信息交互,尽快实现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构建能力更加充分、流向更加合理的输电通道和电网主网架格局,持续增加跨省跨区输电规模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科学安排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规模计划,合理扩大省间自主市场化送电规模,加强多通道集中优化。一体化建设运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完善长三角电力互济,在省间交易框架下探索区域内同步电网电力互济交易。 三、健全电力市场的各项功能 (三)全面建设更好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现货市场。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实时价格、准确反映供需的重要作用,更好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现货市场2027年前基本实现正式运行。推动发用两侧各类经营主体全面报量报价参与电力市场。在明确落实各方电力保供责任的前提下,稳妥推动用户参与省间现货交易。加强现货市场与其他市场在交易时序、价格、结算等方面的衔接,通过分时价格信号更好引导经营主体优化发用电行为,激发电力系统灵活调节潜力。 (四)持续完善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中长期市场。更好发挥中长期市场稳定电力生产供应秩序、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性作用,夯实电力保供基本盘。落实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激励约束措施,实现电力资源长期稳定配置,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推动中长期市场精细化、标准化,实现连续开市、不间断交易,提高交易频次和灵活性,覆盖年度(多年)、月度、月内(多日)等不同周期。建立健全规范标准、灵活高效的中长期合同调整和转让制度。推动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规模计划通过年度中长期合同足额落实。加强各地中长期市场在交易时段、市场限价等方面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比例必须满足国家能源安全保供要求。 (五)加快建设支撑电力系统灵活调节的辅助服务市场。规范开展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加快建立备用辅助服务市场,因地制宜探索爬坡等新型辅助服务品种。加快实现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有效传导辅助服务成本。 (六)完善更好实现环境价值的绿色电力市场。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证市场,进一步发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和环境属性认定的基础凭证作用。扩大绿色电力消费规模,加快建立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制度。加强绿证价格监测,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推动发用侧双方签订绿证中长期购买协议。鼓励以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省间新能源优先发电规模计划,推广多年期交易合同、聚合交易等多种绿电交易模式。研究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加快建立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全面引入区块链等技术,对绿色电力生产、消费等环节开展全链条认证。持续强化绿色电力消费溯源,研究将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径。完善绿色电力标准体系,在绿证应用、核算等方面加强国际沟通对话,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 (七)建立可靠支撑调节电源建设的容量市场。进一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按统一标准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补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报价竞争形成容量电价,以市场化手段保障系统可靠容量长期充裕,条件成熟时探索容量市场,切实保障煤电等支撑性调节电源可持续发展,提升兜底保供能力。 (八)打造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零售市场。畅通批发—零售价格传导,在保障终端用户合理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分时价格信号引导需求侧资源主动参与系统调节。制定零售市场交易规则,加强零售市场全过程监管、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培育健康市场生态。加强售电公司规范管理,修订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引导售电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升级。 四、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广泛参与电力市场 (九)进一步推动发电侧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落实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鼓励新能源企业与用户开展多年期交易。推动“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各类型电源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强化跨省跨区和省内消纳统筹。推动分布式电源公平承担系统调节成本,支持分布式新能源以聚合交易、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市场。进一步优化煤电机组运营模式,合理确定机组开机方式和调峰深度,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通过多种交易类型获得收益以覆盖建设运营成本。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础上,分品种有节奏推进气电、水电、核电等电源进入电力市场。探索建立体现核电低碳价值的制度,鼓励煤电机组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降低交易电量。 (十)扩大用户侧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范围。完善代理购电偏差结算和考核制度,逐步缩小电网代理购电规模,推动10千伏及以上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加大电力需求侧资源开发利用力度,鼓励和支持需求侧资源根据自身禀赋参与电力市场。 (十一)有序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坚持包容审慎原则,推动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可调节负荷等新型经营主体灵活参与电力市场,加快制修订新型经营主体运行监控、并网运行、双向计量、信息交互等标准。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用、系统调节责任和社会责任,按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理性投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五、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制度体系 (十二)统一电力市场规则体系。持续健全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各类交易各个环节规则为支撑的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加强规则间的统筹衔接。引导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强化地方规则与国家规则的对接和统一。规范电力市场规则起草、修订、审议、发布等操作流程,建立定期修订制度。 (十三)健全电力市场治理体系。完善政府主管部门规划设计、电力监管机构独立监管、电力市场协调组织共商自律、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服务监测的电力市场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强化多部门协同全流程监管,促进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国资监管有机衔接。整治地方不当干预电力市场交易行为,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综合运用数字化等监管手段,纠治价格串通、滥用市场力等各类扰乱电力市场秩序行为。不得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违规设置电力市场准入条件。 (十四)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完善主要由供需关系决定的电价形成机制,推动市场价格体现电力资源多维价值。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电费结算政策和市场价格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规范地方电力价格管理行为,各地不得违法违规出台优惠电价政策。强化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完善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制度,规范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条件成熟时探索实行两部制电价或单一容量电价。 (十五)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标准。统一电力市场关键技术框架、核心数据模型、信息披露科目、信息交互标准、管理制度规范,促进电力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电力市场基础标准及通用类、接入类、业务类、运营类、评价类等标准,在经营主体接入、市场信息披露、交易结算开展、数据模型制定等方面实现标准化。 (十六)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信用制度。制定统一的电力市场信用信息目录、评价标准和应用措施清单,推进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和系统互联。鼓励支持电力交易机构、行业协会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按照统一评价标准对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开展信用评价,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力市场环境。 六、强化政策协同 (十七)加强电力规划与电力市场的衔接协同。推动电力规划体系适应市场化环境,在制定和调整规划时充分考虑电力供需平衡等因素,有效引导电源规划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项目布局和电网规划协同发展。地方电力规划应当依据全国电力规划编制。 (十八)加强应急处置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电力市场应急处置制度,确定电力系统发生突发事件和电力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的电力交易组织方案、已有交易的调整和结算方式等,明确政府主管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在必要情况下授权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对市场进行干预的适用情形、范围方式等。针对事故灾害、电力平衡受剧烈扰动、经营主体违规扰乱价格等情形,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管控流程,制定发电调用、负荷控制等应急处置措施。 (十九)建立电力市场评价制度。制定电力市场评价量化指标和评价办法,鼓励第三方独立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参与电力市场评价,发布各地电力市场建设运行情况,加强各地电力市场的横向对比和历年进展的纵向分析,做好经验交流,根据评价结果持续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七、加强组织领导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强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督促指导派出监管机构、地方主管部门、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相关电力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建设运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击查看原文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一个县城,出台了力度不弱的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 衢州市龙游县近日公布房地产新政策,自2026年1月30日开始,该县将发放购房消费补贴。 政策明确,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不动产产权证书办理的个人,按房屋成交价格的3%给予购房补贴,单套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总额500万元,用完即止,活动期限为6个月。使用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农民集聚转化安置房票政策的,不再享受本项购房补贴。 此外,该县将给予多孩家庭购房补助。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不动产产权证书证载房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上面积段的三孩及以上家庭,可申请补贴5万元;二孩家庭,可申请补贴3万元。该项补贴可与“购房消费补贴”叠加使用。 业内人士认为,按最新政策,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最高有望获得10万元购房补贴。 该县最新政策强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完成不动产产权证书办理,提交相关申请补贴材料后,还将经过联审、公示、兑现等流程,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该县住建局按照购房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银行卡卡号发放购房补贴。 事实上,衢州市去年6月曾出台房产新政,相关措施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据衢州发布2026年2月6日公布的数据,衢州市自2025年6月20日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落地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购房房票98张,兑现补贴820万元,覆盖购房面积1.3万平方米,带动购房金额1.63亿元。 从全国范围观察,浙江省龙游县所实施的购房补贴政策,并非个案。 2月9日,重庆出台一揽子稳楼市措施,在需求端,重庆明确将从给予购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降低购房、换房成本等方面促进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具体而言,重庆将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对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超过一套的不能再次享受。 同时,重庆还将实施首次购房和人才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在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的居民首次购房的,给予新购住房成交总金额0.5%的购房补贴。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指出,今年开年以来各地稳楼市动作频繁,全国各省市及相关部委推出了不少重要支持性政策。而据中指院统计数据,今年以来各地政策出台保持较高频次,截至2月2日出台约50条楼市政策。 “在地方层面,实施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是地方稳楼市政策之中,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因城施策推出各类稳定楼市措施,如推动住房‘卖旧换新’、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推动收购存储工作等政策相继落地。”张波表示。 分析人士认为,从各地已公布的信息来看,后续地方上可能会出台更多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这其中,江苏省的动态,引发市场关注。 据江苏省政府官网2月8日公布的信息,江苏省政府近日召开房地产从业人员座谈会,听取一线从业人员意见建议,研究稳定提振房地产市场政策举措。官网公布的信息显示,江苏将动态完善支持政策,进一步稳信心、稳市场、稳预期。本次座谈会上还提及,江苏将多措并举激发住房消费,常态化开展房展促销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中指院高级分析师孟新增表示,进入2026年,政策层面释放出清晰的“稳预期”信号,尤其是今年开年《求是》刊发特约评论员文章,市场认为政策进入以稳定预期、缩短调整时间为目标的新阶段。 惠誉评级高级董事、中国房地产评级主管金泰伦认为,当前房地产行业仍面临多重压力,不过,在持续政策支持以及新房销售量趋近长期可持续水平情况下,预计市场将逐步企稳。 “2026年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举措,值得期待。在稳市场、稳预期基调下,预计各地后续会推出更多支持性政策。”张波补充道。
SMM 2月4日讯:2月4日,氢能源板块表现活跃,指数盘中一度涨逾2%。个股方面,致远新能、晟辉科技等多股盘中涨停,海泰新能、新锦动力、春晖智控等多股盘中涨逾10%,英威腾、中集集团、神开股份等近8股盘中涨停。 消息面上,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谋划和前瞻布局。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深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系统布局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 推动 6G 、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领域攻关突破。 开展制造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以场景大规模开放应用加速前沿技术熟化。 且1月30日,国家能源局也在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及“十五五”时期将大力培育氢能未来产业。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表示,截至 2025 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累计建成产能超 25 万吨 / 年,较上年实现翻番式增长。 新疆库车、宁夏宁东、内蒙古赤峰、吉林大安和松原等项目建成投运,氢能生产—储运—应用产业流程逐步贯通;一批重大技术装备取得新突破,为氢能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时期,国家能源局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强化产业规划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氢能试点,健全标准认证体系,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培育氢能未来产业,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十五五”规划建议首提“能源强国”,氢能作为重要的未来产业,有望迎来政策机遇期。而包括深圳、甘肃、合肥、湖北武汉、浙江等在内的多个省市在其2026年年初发布的“十五五”规划中,也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发展氢能的相关举措。 而交通领域作为氢能商业化应用的核心突破口之一,其清洁能源的特性可规避传统燃油车的污染问题,同时,相比于纯电动车充电速度的焦虑,氢燃料乘用车的加氢时间通常在3~5分钟之间,与传统燃油车速度不相上下。因此,在氢能行业屡屡受到政策面的加持背景下,也有不少氢燃料相关企业被问及布局情况,整理如下: 【精锻科技:子公司宁波太平洋电控系统有限公司给氢燃料电池车提供排氢阀等产品配套服务】 精锻科技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子公司宁波太平洋电控系统有限公司给氢燃料电池车提供排氢阀等产品配套服务。 【中机认检:氢燃料电池及氢内燃机检测业务占公司整体营收比例很小】 中机认检2月3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已经布局氢燃料电池及氢内燃机检测业务,目前具备氢燃料电池整车的续驶里程的测试能力及氢燃料内燃机的性能及可靠性试验能力。公司目前氢燃料电池及氢内燃机检测业务尚处于培育阶段,占公司整体营收比例很小。 【全柴动力:子公司欧波管业的业务不适用于氢能源管道项目】 1月28日,全柴动力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子公司欧波管业的业务不适用于氢能源管道项目。公司将继续深耕发动机主业,不断加快技术升级,丰富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抢占产品市场,提升市场份额,同时加快混合动力、增程、氢燃料电池、气体机、电驱桥等新能源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持续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联赢激光:公司激光焊接产品和自动化解决方案可以应用于氢能源领域】 1月28日,联赢激光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激光焊接产品和自动化解决方案可以应用于氢能源领域,目前该领域业务营收占比较低。 【雪人集团:氢燃料电池为未来绿色分布式算力中心极具潜力的能源解决方案之一】 1月27日,雪人集团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氢燃料电池为未来绿色分布式算力中心极具潜力的能源解决方案之一,目前公司的氢燃料电池产品暂未应用于分布式算力数据中心领域。 【西子洁能:氢能源作为低碳环保的重要方向,其产业发展与市场演进密切相关】 1月27日,西子洁能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氢能源作为低碳环保的重要方向,其产业发展与市场演进密切相关。公司早期已通过参股氢燃料电池企业臻泰能源进行了布局积累。未来,公司将紧密关注氢能领域的市场发展与技术变革,结合行业趋势与自身在清洁能源装备及系统集成方面的基础,动态评估并适时优化发展策略。 【淦家阅:2026年吉利全新一代醇氢能源车型将实现量产上市】 1月22日,吉利汽车集团CEO、吉利汽车执行董事淦家阅在战略解析会上表示,2026年吉利全新一代醇氢能源车型将实现量产上市。 【海马汽车:公司的氢能汽车是为纯氢燃料设计的】 1月21日,海马汽车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生产的海马7X-H是氢燃料电池汽车,其工作原理是通过氢氧化学反应发电驱动电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氢燃料发动机。在关键技术方面,公司与丰田汽车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发燃料电池系统。公司的氢能汽车是为纯氢燃料设计的,其燃料电池技术路线与使用甲烷(天然气)的内燃机原理完全不同,因此不能直接加注甲烷作为燃料。关于海南火箭发射基地,目前暂无相关合作。若有达到披露标准的合作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机构评论 中信证券认为,氢能从交通示范走向工业主战场的政策信号已经明确,叠加海外碳关税政策生效,“十五五”期间工业减碳重心将从能源结构调整转向用能结构转型与工艺流程再造并重,绿氢及氢基绿色燃料作为破解“非电能源降碳”难题的最优解,有望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难减排行业实现规模化应用,政策倾斜与市场需求共振将推动产业进入加速发展期。 信达证券表示,当前,成本过高是当前绿氢产业发展的重大挑战。根据落基山研究所数据,在2030年前后,绿氢成本有望下降至15元/千克氢气以下,与“煤制氢+CCS”基本相当。该机构关注制氢端电解槽相关公司,如华光环能、华电科工、双良节能、海鸥股份;储运产业链公司,如九丰能源、中泰股份、冰轮环境。 长江证券指出,氢气供需端稳步增长,应用领域逐渐拓展“双碳”背景下,我国氢能产业发展加速。自身降本叠加政策驱动,氢能行业放量逻辑逐步显现。从技术降本迈向规模化降本,期待“十五五”放量。
财联社记者从多家房企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目前其所在公司已不被监管部门要求每月上报“三道红线”指标。 不过,部分出险房企被要求向总部所在城市专班组,定期汇报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 除定期汇报资产负债率指标,财联社记者了解到,部分出险房企被要求向总部所在城市专班组定期汇报经营恢复进展情况,其中包括上报化债进展及保交楼进展等。 财联社记者采访的企业,包括大中小型房企,涵盖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房企及民营房企,也包含经营正常房企以及出险房企。 “其它企业是什么情况我们不了解,但我们差不多是在2025年年底的时候,对口条线同事收到相关部门口头通知,今年(2026年)公司不用每个月再上报三条红线相关指标,而之前每个月都要报的。”一位大型出险房企相关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 另一家民营房企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其所在公司也不再被要求上报三道红线指标,同时现在半年报也不用报三道红线指标,但在发年度报告的时候,会在年报中公布三道红线相关数据。 值得关注的是,财联社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部分房企的汇报对象发生变化,汇报对象从央行等监管部门转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公开资料显示,三道红线政策要追溯到2020年。 为控制房地产企业有息债务规模,监管部门2020年8月出台新规,对房企按“红-橙-黄-绿”四档进行管理,并设置了“三道红线”,具体指标为,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 2021年“三道红线”政策扩围至数十家房企,监管部门要求这些房企每月上报“三道红线”指标。 按照监管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房企正式进入降杠杆测试期。到2023年6月底,12家试点房企的“三道红线”指标必须全部达标,2023年底所有房企实现达标。 然而,由于2022年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房企生存难题日益凸显,部分房企爆发流动性危机,财务情况再度恶化。 那么,部分房企每月不上报三道红线指标,是否等同于三道红线指标已经取消?而多家房企不再被要求上报该指标,又意味着什么? 对此,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告诉记者,“三道红线”仅是窗口指导,部分房企每月不再上报“三道红线”,意味着“三道红线”不再作为窗口指导的工具。 “实施三道红线的目的是限制房企负债规模增长,防止房企规模激进扩张,当前来看,政策目标已经实现。房地产市场经历4年深度调整,房企经营思路发生根本性转变,我国房地产在构建新发展模式,房企普遍不再把规模作为最重要目标,而是转向寻求高质量发展。”刘水向记者表示。 浙商证券分析师杨凡也告诉记者,很多开发商过去几年经历了去杠杆的过程,自身负债水平已在三道红线以内。展望地产未来方向,行业已处于由增量市场转向存量市场过程中。基于此,在存量市场当中,很多企业未来不再以规模作为重要的考核标准,自然而然,行业企业加杠杆的必要性也随之减弱。 一位房地产行业分析师表示,未来房企在融资端的重要变化是“推行主办银行制”,即一个项目确定一家银行或银团为主办银行,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资金存入主办银行,主办银行保证项目公司合理融资需求。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目前销售排行榜前的房企,多为国央企、优质民企,这些企业聚焦重点城市、重点片区,提高单盘盈利,转向重经营、低杠杆的精细化资产管理模式。可见,房企高杠杆、高负债扩张模式已经消退了。 “即便放开或取消三道红线,现在开发贷资金、预售资金都已经实现专款专用、封闭流转,保障交付没有问题,风险也降低了很多。”李宇嘉表示。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从未来方向来看,存量债务优化是个大方向,尤其对于“白名单”项目的支持,贷款展期期限可能会进一步延长,对于优质民营房企的纾困会加强。 “就未来的融资政策,我们认为会延续金融16条的政策精神。虽然对房地产企业融资方面更多的放松暂时还未看到,但在金融16条政策指引下,以及开发商自身的不断调节,预计房企融资压力会持续放缓。”杨凡称。
1月26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汽车转向系基本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进一步明确汽车转向系统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为线控转向等新技术划定清晰的安全边界,对于推动线控转向技术落地应用、引导规范我国汽车转向系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筑牢行业安全发展基线、适配产业技术发展形势,本次修订完善了线控转向相关技术要求、传统转向系统以及辅助转向装置的功能安全要求等内容,在保障公众安全的同时,以标准化助力新型底盘架构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进一步引导我国汽车转向技术迭代进步。 一是强化安全保障。重点完善线控转向的失效规定,明确线控转向在动力源或供电装置失效、控制传输失效、能量传输失效等不同失效场景下的安全应对策略,确保行车安全。 二是完善报警机制。明确线控转向蓄电装置老化状态及性能不足的报警方式,规避潜在风险,保障线控转向系统的长期安全运行。 三是保障可靠运行。面对转向系统越发依赖电子控制系统的发展趋势,尤其是线控转向系统完全依赖电控实现转向操作的特性,明确转向电子控制系统功能安全相关要求,避免由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导致不合理的风险。 四是加强标准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标准的可执行性,本次修订更改了功能安全验证试验的相关要求,明确了测试典型用例,为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相关文档审核评估及试验验证提供技术依据。
二线城市天津出台了公积金贷款新政。 天津今日发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0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对于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2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120万元。 按照新政策,天津提高了第二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将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同时,新办法明确,天津将延长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天津公积金新政策重点支持改善性需求,将二套房贷款额度提升至原来的两倍,并同步提高余额倍数,这直接缓解了改善家庭购买二套房的资金压力,为改善需求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另外,新措施延长贷款期限以及降低二手房购买门槛和月供压力,对盘活存量市场具有积极意义。”中指院天津分院副总经理赵玉国表示。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时提醒,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所购房屋价款、贷款最高限额、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能力等四个因素综合确定。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不超过最长期限30年的同时,还应满足贷款到期日不超过贷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最长不得超过贷款申请人70周岁。 该贷款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贷款受理日期在2026年2月1日之前的,可贷年限及额度仍按该办法施行前的政策执行。 从天津市场总体交易情况来看,据克而瑞数据,2025年天津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65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去年第四季度新建商品住宅成交162万平方米,环比增长6%,同比下降41%。 就细分市场而言,据中指院统计,2020-2025年天津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的中高及高总价门槛保持稳定上升,2025年同比分别上涨4.71%和2.51%,进一步凸显了改善与高端需求的市场韧性。 “天津最新公积金政策提高首套、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有望提振新房市场情绪,促进刚需及改善需求释放。”赵玉国称。 在二手房市场,据克而瑞数据,天津2025年二手住宅成交面积12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 另据中指院数据,天津2023年二手住宅成交套数达14.84万套,2025年天津二手住宅市场虽略有回落,但仍保持在13.25万套的较高水平。与此同时,一二手住宅市场分化态势日益明显,2020-2025年,天津二手房成交套数占全市住宅总成交量比例持续上升,2025年已达到70%。 赵玉国认为,天津二手房市场对整体格局的影响力日益增强,此次政策有助于进一步激发二手房市场活力。“新措施将提升二手房流动性,不仅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预期,也可间接带动改善型需求‘卖旧买新’,促进新房去化。”
自2025年6月底以来,国内关于“反内卷”的政策便层出不穷,新能源汽车、锂电池以及光伏三大行业作为“反内卷”的重头,更是屡屡被提及。而进入2026年以来,国内“反内卷”的热潮依旧没有消退,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官方关于“反内卷”的相关动态便已经开始“刷屏”,SMM整理了近期反内卷的相关信息,以飨读者: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典型案例专题新闻发布会】 1月21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典型案例专题新闻发布会。在提及光伏案例时,其表示, 光伏行业“内卷外溢”风险预警与整治。 通过事前预警、政策协同、指导约谈等方式,有效防范企业因内部行为外溢可能导致的海外反垄断风险,帮助企业规避可能面临的境外法律风险与经济损失,促进行业竞争方式从“价格内耗”到“创新驱动”转变。 移动电池方面, 广东、湖南、北京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移动电源产品实施缺陷调查与召回。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存在缺陷的移动电源产品共实施10次召回,涉及产品共计139.77万台,并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线上召回主体责任,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能源汽车方面,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首次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开展整车专项监督抽查,聚焦国内主流生产企业中降价幅度较大的车型,在流通领域共抽查6批次,涵盖安全性能检测等7大项34个具体项目,并实施整车碰撞试验,有效督促企业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红线,形成有力监管威慑。 》点击查看详情 【三部门召开新能源汽车行业企业座谈会:坚决抵制无序“价格战” 对违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1月14日联合召开新能源汽车行业企业座谈会,部署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汽车工业协会、17家重点汽车企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质量第一,坚决抵制无序“价格战”,推动构建优质优价、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加强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强化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对违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点击查看详情 【涉及锂电池等!市监总局十大新规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1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制度建设成果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朱美娜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我国已将“新三样”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明确了其发展方向和目标。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引领“新三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以强化强制性标准研制、完善分级分类标准、推动标准提档升级为着力点,加快推动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相融合,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并印发了《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针对“新三样”产业部署了167项国家标准项目。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制修订国家标准 57 项,在锂电池领域新制定国家标准 30 项, 在光伏领域制定国家标准 80 项。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相关国家标准研制。 》点击查看详情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座谈会 部署规范产业竞争秩序工作】 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座谈会,研究部署进一步规范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竞争秩序工作。 会议指出,我国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发展迅速,在全球范围内取得阶段性竞争优势。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行业内存在盲目建设情况,出现低价竞争等非理性竞争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削弱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必须予以规范治理。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强价格执法检查,加大生产一致性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打击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要优化产能管理,健全产能监测和分级预警机制,加强宏观调控,防范产能过剩风险。要支持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科学布局产能,推动构建优质优价、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加强区域协同,强化央地协同联动、综合施策,加强对本地企业指导,严控重复建设,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点击查看详情 【发改委:新三样产业关键在于规范秩序、创新引领 “十五五”时期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2025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发布文章《大力推动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文章指出,对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新三样”产业,关键在于规范秩序、创新引领。“ 新三样”产业是我国在激烈市场竞争下培育出的优势产业,是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在全球绿色产业变革中彰显了中国力量,但也面临市场竞争失序、核心优势还不牢固等问题挑战。“十五五”时期,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行业集中度,打造全球技术领先高地。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价格监测、质量检查,防止低价无序竞争。 加强供应链治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营造行业互利共赢良好生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巩固技术领先优势。加强宏观调控,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落后低效产能退出。强化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弘扬企业家精神。 》点击查看详情 【光伏行业治理进入攻坚期 多部门发声:2026年将重点加强破“内卷”】 在2025年12月中旬召开的2025年光伏行业年度大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司长杨旭东在会上表示,“2026年光伏行业治理进入攻坚期”,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将重点做好多项工作,包括进一步加强产能调控,深入实施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强化光伏制造项目管理,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加快实现产能动态平衡。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桂小阳在会上表示,推动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化行业合作,在自律中破解发展难题,遏制产业链部分环节“内卷式”竞争、超低价招投标等问题。 桂小阳建议,要坚决摒弃以牺牲质量和长期价值为代价的非理性竞争,倡导以技术创新、品质提升和服务优化为核心的良性竞争秩序。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和自律监督作用,倡导优质优价、公平竞争。》 点击查看详情 “反内卷”持续加码 市场成效如何? 在国家政策面屡屡提及“反内卷”的背景下,国内“新三样”内卷的情况也得到了一定的缓解,自2025年6月底以来,原本已经跌至33.5元/千克左右的硅料价格在行业自律的背景下明显回暖,据SMM现货报价显示,截至2025年9月底,N型多晶硅价格指数涨至52.34元/千克,相较6月底的33.5元/千克上涨18.84元/千克,涨幅达56.24%。硅片、电池片及组件等环节的价格也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上涨。而受多晶硅价格回暖带动,不少产业链企业在三季度业绩明显转好。 大全能源第三季度业绩报显示,公司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7347.9万元,扭亏为盈,主因报告期内多晶硅市场回暖,量价齐升,收入规模增加,带动归母净利润增加;协鑫科技第三季度光伏材料业务录得利润9.6亿元,相较去年同期18.1亿元的亏损增长明显;双良节能在第三季度也实现了盈利,该公司财报显示,其单季度营业收入达16.88亿元,同比减少49.86%;归母净利润为5317.79万元,同比增长164.75%。通威股份受益于多晶硅价格的上涨,第三季度亏损额收窄至3.15亿元,对比第二季度高达23.63亿元的亏损,盈利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国内光伏龙头企业隆基绿能在2025年12月的投资者活动记录表中提到,近期上游硅料、白银等原材料价格均出现上涨,在市场价格传导方面,部分组件企业最新报价已开始上调。在“反内卷”政策实施及行业自律的共同影响及推动下,组件价格有望逐步回归合理区间。 而汽车板块,1月上旬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发文称,2025年中国汽车市场促销态势呈现结构性分化,整体行业运行压力有所改善,利润率已回升至中低位水平。其在文中强调,国家层面推出的以旧换新政策效果突出,有效拉动了市场销量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行业内普遍存在的“内卷”式降价现象。 随着政策发力与市场消费信心逐步恢复,汽车行业整体“以价换量”的压力有所减轻,价格体系趋于稳定,为企业盈利改善创造了条件。 行业效益层面传来积极信号:2025年1月至11月,汽车行业利润率已回升到4.4%的中低位水平。崔东树认为,这一表现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与终端价格促销趋稳共同作用的结果,标志着行业正逐步摆脱单纯依赖价格战的竞争阶段,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过渡。 》点击查看详情 而自202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广汽集团、吉利汽车等多家车企负责人便开始提及反对“内卷式”竞争,之后,官方还是协会掀起的关于“反内卷”的浪潮便“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车企们也为了响应政策,纷纷站出来积极发布声明表明立场。2025年6月10日,中国一汽、北汽集团、长城汽车、理想汽车等17家车企相继发表声明承诺缩短供应商账期,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2025年9月15日,中汽协发布《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明确汽车整车企业对供应商的“60天账期"支付起算时间,整车企业的支付账期自供应商企业交货并通过车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自然日。随后,东风、上汽、长安、广汽等17家车企声明将积极落实新《倡议》。 2025年12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随后,包括比亚迪、北汽集团、小鹏汽车、奇瑞、长城、长安、零跑、赛力斯等在内的11家先后表态回应,将优化价格管理与合规体系,杜绝价格欺诈与不正当竞争,发挥行业示范作用。 在国家、企业及协会的多方努力下,2026年1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云明提到在介绍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成效时提到,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成效初显,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重点行业竞争生态持续改善。 》点击查看详情
商办地产市场迎来一次大力度的金融支持。 在1月15日举办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副行长邹澜正式宣布,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将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以支持推动商办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下调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是央行落实宽松货币政策,助力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之一。相比于住宅市场,商业地产面临着更大的库存积压和流动性难题,写字楼、商业公寓等空置率较高,需要政策支持来加速去库存,促进市场循环。”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告诉记者。 在此之前,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商业用房(包括商业、写字楼、商务公寓等)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通常为50%,部分银行或特定项目甚至高达60%,较高的购买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与交易意愿。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与住宅市场相比,商业地产(包括商业、写字楼、商业公寓、酒店等)近年来面临更突出的库存积压与流动性难题。 “一方面,各地普遍面临在售商业用房库存高企、去化周期长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售商办库存去化难度大,已供应土地和在建项目开发难度大,导致商业物业价格下跌幅度更大,不利于整体物业价值的保持以及企业资金周转。”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中指研究院分析师表示,本次全国性统一降低首付比例,直接降低了商业用房的购置门槛,有助于提升市场活跃度,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商办项目去库存的重视。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商业用房首付比例从50%降至30%,将为购房者释放一定的流动资金。以一套200万元的商铺为例,原先需支付100万元首付,如今最低仅需60万元首付即可购置,有效激活此前因资金压力受限的中小投资者和初创企业。 “首付比例降低,能让更多潜在投资者关注商业地产,可加速消化部分存量商业用房,包括办公楼、商铺等,有助于解决商业地产存量过剩问题。同时,结合银行对保障房的贷款利息优惠等政策,有望加速商办用房向保障房转化,优化商业地产存量结构。”张波告诉记者。 事实上,近几年以来,商办市场库存量偏大已成行业共识。如何推动商办市场去库存,不少城市已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包括存量商办项目改建为租赁住房、支持楼宇兼容、临时改变用途等方面。 另外,多地针对购买商办用房发放补贴,如武汉对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50%补助;南宁对购买商办项目超100平方米的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 “预计更多城市会落实商办市场去库存政策,除盘活闲置用房,优化商办限购政策促进交易活跃也是一项重要内容。”上述中指院分析师称。 李宇嘉表示,过去对商业用房贷款,考虑到商用性质为主,加上担心炒作,一直奉行低杠杆的金融财经纪律。“现在来看,商业用房炒作已基本褪去,商业经营的角度看已出现供应过剩局面。在居民加杠杆购房意愿下降情况下,面对有结构性的贷款需求,放开是合理的。而且,考虑到银行评估价比较谨慎,30%的首付也并不低,未来还有可能再次降低。”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6年第3号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6年1月12日
据财联社消息:多位全国性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向财联社记者证实,本周监管部门对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下发了最新的政策指导。其核心在于,对已经进入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的项目,符合一定条件和标准的,可在原贷款银行进行展期。受访银行人士表示,这实际意味着相关贷款可以展期5年。 “以往进入白名单的项目也能展期,但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原贷款最长期限是5年,展期只能是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也就是最长两年半,到期之后不能再展。新政策等于进一步给了一个缓冲,覆盖面不小,这个对贷款占比较多的房地产客户比较利好,对债券融资占比多的客户影响则相对有限。”一位受访人士表示。 多位受访银行人士表示,这一调整与此前一系列会议精神形成呼应。 去年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房地产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要求“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去年12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会议指出,支持稳定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去年12月22日至23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举行,指出要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会议明确指出,进一步发挥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作用,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去年10月11日披露的数据,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金额已超7万亿元,有力保障了商品住房项目建设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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