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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一揽子增量政策何时落地?内外资公募最新解读:可关注本月下旬

    “财政周期的序幕已经开启。”财政部新闻发布会后,有机构如此点评。 10月12日,财政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对“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进行介绍。会上,财政部提到将在近期陆续推出一揽子的有针对性的增量政策举措。 本次发布会上备受关注,一是在央行抛出降准降息,5000亿SFISF以及3000亿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之后,财政部围绕着加强逆周期调节力度的重要表态;二是节后市场出现一定程度回调,市场情绪陷入分歧,如何凝聚力量前行,走出慢牛行情,接下来财政方向至关重要。 不过,和央行不同,财政部负责人并没有就化债、特别国债等重点方向给出具体规模,原因在于上述内容需经全国人大审查与批准才可推出。机构如何看待此次财政部发布会?哪些表态与政策方向值得关注?对市场又会产生哪些影响?内外资公募火速给出了解读。 态度超预期 从内外资公募反馈来看,多数认为此次发布会表态“超预期”“符合预期”。 景顺长城基金认为,虽未直接提及市场所期待的具体增量财政工具量级,但总体表态较为积极,有多个全新提法,注重预期管理,预计能提高市场的信心,也能明确看到财政加大逆周期调控的决心。今天的发布会,财政部明确表示可以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则预示着后续几个月的财政支出强度有望提升,更好支持经济企稳回升。 “更加积极地表态是财政部表明中央财政还有较大举债空间和赤字空间,这也正是市场一直期待的中央财政能够加大发力,虽未提及具体规模,但向市场充分展示了财政的能力和意愿,市场的信心有望得到提升。”景顺长城基金表示,当前财政和货币齐发力,政策层加大逆周期调控的决心强。 摩根资产管理认为,本次发布会传达了政府在财政政策的积极面,除已规划较高规模的财政支出,并强调中央财政还有较大的举债空间和赤字提升空间,为未来的财政政策加力保留了空间。 博时基金宏观策略部认为,本次发布会大致符合过去数日市场的预期,具体政策内容有不少在发改委新闻发布会等渠道披露,增量信息较为集中于隐性债务更大规模地化解,预计可能会有较大规模的债务限额提升,在市场关注的“三保”、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以及稳定消费上,都有具体的举措。 博时基金宏观策略部预计,市场关注点或会逐渐转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次年“两会”,从这次发布会上的表述看,明年赤字率或会有一定幅度的上升,和用于投资建设的特别国债的规模也或会上升。 长盛基金则认为,在市场略回调之后,此次发布会超出了市场预期,核心原因在于明确了未来中央加杠杆的态度。 政策组合拳四箭齐发:加力化债、支持地产、银行注资、保障民生 国泰基金指出,早在9月的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切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此次新闻发布会定下宽松的基调。会上财政部虽未披露更多的规模数据,但本次财政政策是在既定财政框架内的“大力度宽松”。 具体来看,提及政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地方可以腾出更多财力空间来促发展、保民生。财政部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从存量债务压力以及隐性债务压力看,这一规模可能在2-5万亿左右。形式上与过去的特殊再融资债较为相似,将地方债务转移至中央。此外,我们也看到部分重点省份因化债暂停的基建项目恢复建设,这表明地方债务管控边际有所放松。 二是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这部分政策此前大多已经提及或落地,预计对市场影响有限。 三是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这些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没有提及具体金额,预计在1万亿左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新闻发布会已经提到补充资本金,基本符合市场预期。 四是保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向地方下达4000亿债务欠款。并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 同时,财政部也直面问题,重视财政基调从收缩性向再扩张的转变。制约近两年财政发力的,除了收入下滑以外,还有高压化债加大了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导致财政政策难以落地,实际上产生了收缩性的效果。 景顺长城基金指出,此次明确了将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并且财政部明确指出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将大大减轻地方化债压力,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 尽管化债的资金支持不直接拉动经济增长,但这代表了财政政策基调的大幅转折,从收缩到再扩张,意味着有可能将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发力意愿不足的现状。 一揽子增量政策何时落地?短期关注10月下旬人大常委会 财政部发布会后,市场关心一揽子增量举措的落地时间表,对此,基金公司也给出相应预测。 长盛基金分析认为,本次发布会上没有提及未来增幅国债、提升赤字率的规模,核心是需要经过相应的决策流程, 具体可观测今年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会对提升债务限额空间有所涉及,以及明年两会对于赤字率的安排 。此外,观察是否会在全国范围逐步有条件放开重点省份投资限制。 “考虑年内预算目标及缺口补充,预计年内仍有较大概率出台新的增量的财政规模。”长盛基金表示。 景顺长城基金也指出,未来重点关注10月可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对具体财政方案的落地情况,以及后续支持基建和消费的增量政策等。 如何影响股市、债市? 在924政策以来的牛市与震荡中,股债跷跷板效应被放大,A股成交额破3.5万亿的8日,债基、银行理财等赎回规模约5000亿,而在市场回落后,债市赎回潮也企稳。因此,权益、固收都非常重视此次财政部的表态以及后续的举措。 债市对新增国债、特别国债新增金额较为敏感,对于债券研究员而言,发布会后,一颗悬着的心稍微平复了,反而在看到如此大的化债力度后,对城投债信心又起。 国泰基金表示,财政部本次新闻发布会整体符合市场预期。由于具体新增数字没有落地,对当前债券市场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当前到10月末,预计利率债呈窄幅震荡行情,信用债估值逐步修复。决定债市后续发展的核心因素之一在于财政政策是否会超预期发力,关注10月末人大常委会的政策落地情况。 权益市场方面,大涨回调,多少让新入场的投资者有了一些敬畏之心。后市如何走? 长盛基金指出,对于市场的看法:牛市没有走完,核心是等待基本面的验证。10月三季报前后,市场或转为震荡分化行情,缺乏业绩支撑的股票有可能会调整;10月-11月重点关注事件:财政政策发力落地情况、前瞻经济指标是否改善(M1、PPI、房地产销售等)、美国大选;11-12月步入业绩真空期,市场或许会博弈年底年初稳增长政策,有可能会提前演绎春季躁动。经过节后一周的调整,市场不少行业估值又回到合理偏低水平,后续核心是等待基本面的改善,寻找景气/边际改善的赛道。 摩根资产管理认为,财政政策进一步支持的房地产业及特别国债支持补充资本的国有商业大行在相关利好下短期或受到青睐,政策聚焦支持的科技创新产业也可望持续获益,值得投资人关注。 “大涨后出现回调是很正常的现象,市场很容易会出现波浪形的特征。调整后应该怎么做?这个问题应该在持有股票和基金前就要考虑:风险承受能力、各资产的布局情况、预期收益、对所持有资产的判断。如果是新的投资者进入市场仓位需要相对低一些,做投资尽量拉长时间,不要太在意短期几天的涨跌。”博时基金宏观策略部投资经理刘思甸提醒投资者。

  • 成都拟出新规:买房就能落户

    日前,成都市《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完成了意见征集。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通知具体实施日期尚未公布。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已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二、适用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三、办理要求 (一)本通知规定的住房是指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 (二)申请材料 产权人应本人到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5﹒申请随迁的,提供关系佐证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收养证、亲子鉴定书等证件,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证明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等。 6﹒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一并提交其他产权人同意落户声明和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线上办理:“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可申请网上办理。 四、特殊情形 (一)未成年人单独购房,申请入户时至少有一位监护人同时迁移。 (二)非直系亲属共有同一套产权住房的,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三)除抵押登记外,其他被限制登记的住房不能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五、工作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推进; 市公安局负责落户工作具体实施; 市住建局负责配合对购买住房的信息核验确认; 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统筹考虑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和服务保障。 六、本通知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特此通知。

  • 一揽子增量政策 加在何处?

    “十一”假期前,一系列经济政策的公布和落地,给市场带来的积极反应仍在持续。而在“十一”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新办的首场发布会,主题依然与宏观经济政策密切相关,发改委介绍一揽子增量政策有关情况。发布会上,重点释放了一揽子增量政策实施的未来方向,以及如何有效落地,很多政策也给出了具体的时间表。一揽子的增量政策,重点在哪儿?政策的实施将会有什么样的作用和影响?如何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地?《新闻1+1》本期节目,主持人柴璐连线宏观经济学家、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解读政策内容。 如何看待一揽子增量政策的推出和推进速度?释放什么信号? 宏观经济学家、上海财经大学校长 刘元春:要明确回应市场的各种关切,因为从9月24日一揽子货币政策、金融政策出台之后,大家就高度关注下一轮政策。9月26日政治局又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大家都会高度关切这个政策到底是什么,所以对于回应市场关切及时回应,形成良好的预期,这是一个必要的举措。体现了加快政策的执行力度和加快政策出台的力度,说明国家在稳增长上的决心。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一揽子增量政策的发布,清晰说明目前的政策举措相应的目标,以及如何从理性客观的角度来看待现在的目标和工具之间的匹配,从而进一步引导整个市场预期的良性循环。目前我们会看到市场依然有一些噪声,对于国家政策未来出台的速度、力度大家还在猜,8日的发布会毫无疑问,对于一些非理性的说法给出了一个明确回复。 年内提前下达明年两个涉及1000亿元的投资计划和“两重”建设项目清单,会发挥什么作用? 宏观经济学家、上海财经大学校长 刘元春:提前进行一些投资项目的布局,能够有力增强整个投资的连续性,这里面就会释放出一系列的信号。目前市场所担心的扩投资的可持续性,这个不用担心,今年不仅要用足存量和增量,同时还会提前进行布局,这个信号实际上是非常充分的。要对于整个市场主体进行一些引领,这个引领里面很重要的就是对地方政府,要提前进行一些项目储备,当然也集中对五大领域的投资进行了一些很好梳理,这对于市场信心的提振、市场投资方向的引导会具有很大的作用。这里面也暗含了一个信号,就是投资项目的提前布局,相应的预算以及财政资金的匹配,也会进入一个加力提效的过程中。 扩大有效投资中如何提振民间投资? 宏观经济学家、上海财经大学校长 刘元春:大家高度关注国有投资和民间投资之间的关系, 在8日的发布会里,对于提振民营经济信心进行了专门着墨。 仅仅是国有投资的提振是无法弥补目前投资缺口的,因为民间投资占整个投资总量接近60%,所以民间投资的提振十分重要。要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性作用,也就是说通过政府投资为民营投资拓展投资空间和投资渠道,这就需要政府投资的领域要集中在一些公共领域,要与民营投资之间形成互补态势。在一些特殊的领域,要全面向民营企业进行开放,从而形成公私合营的新格局。在一些新的基建里面,新的自然垄断的行业里面,向民营资本进行开放,这样就会产生相应的引资效应,使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之间的投资行为产生耦合效应。 促消费中强调要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在释放什么? 宏观经济学家、上海财经大学校长 刘元春:这些年里,大家通过不断总结、不断探索,形成了一个新的共识,就是要促消费,在根本上是要促进收入,同时还要从根本上改善居民的资产负债表,从而使他的消费具有收入和资产的支撑。因此 这一轮促消费的举措,首先是稳地产稳房产,同时在一揽子政策里面,把对于特殊人群收入的提升纳入了进程之中。 对于中低收入群体,通过惠民生来提高他们的收入,成了首要的政策举措。当然我们还会通过惠民生对一些特殊人群的服务消费进行一些补贴和支持,从而使消费与民生建设和社会建设相一致,从而具有坚实的社会支撑基础。 加大助企帮扶力度,为何首先强调“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宏观经济学家、上海财经大学校长 刘元春:针对这一两年由于各种因素的驱使,地方政府和一些行业部门在执法和监管中,出现了一些非规范的举措,出现了收“过头税”、乱罚款、乱进行检查的情况,因此就出现了我们所看到的跨区执法、逐利执法的新乱象。这些新乱象成为目前扰乱市场信心和企业预期最大的一个障碍,这也对于目前很多改革的推行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因此现在要稳企业、稳信心很重要的一个就是要消除目前非规范性的执法和监管,从而恢复整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企业信心和资本信心的提振提供良好的基础。 进一步推动一揽子增量政策的有效落地,未来需要做好什么? 宏观经济学家、上海财经大学校长 刘元春: 必须要在财政政策上进一步加力,必要的财政支出一定要给予全面支持 ,也就是说要给予货币政策、消费政策、投资政策必要的财政支持,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相应的项目要及时落地,要有中长期的一些定位,要有改革的加力,从而使短期的扩内需的政策能够生根,能够真正地在基本面上得到改善,从而稳定目前良好的格局。

  • 中金公司研报指出,经过上周令人瞠目结舌的报复反弹、市场情绪明显亢奋甚至“超买”后,在本文中重点回答以下问题: 1、本轮政策的核心变化在哪?直接鼓励股市和房产,强调民生消费传递不同的政策思路 2、政策多少算够?财政仍是关键,降息45-70bp,财政扩张7-8万亿可扭转利差倒挂 3、市场还有多少空间?当前计入的情绪与5月高点相当,若情绪回到2023年高点对应恒指22500点 4、谁在买入?外资是否回流?交易与被动资金为主,长线主动外资尚未大举回流 5、短期博弈和长期配置的方向?短期1倍PB 以下和落后板块。财政发力转向顺周期与核心资产。否则科技成长互联网、出口链与本地股 9月最后一周,金融三部委政策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超预期提振市场情绪,A股和港股市场迎来强劲反弹,领涨全球市场。上证指数大涨12.8%,为2008年底以来最大单周涨幅,收复3,000点关口;港股市场弹性更大,恒生指数收涨13.0%,为2000年以来最大单周涨幅,重回20,000点以上,恒生国企和MSCI中国分别上涨14.4%和16.8%,恒生科技更是大涨20.2%。高涨的情绪推动两地市场成交也创新高,周五港股主板成交额突破4,000亿港币,创历史新高,A股成交额也达到1.46万亿人民币,为2021年9月以来最高。板块层面,直接受益于积极政策预期的房地产(+34.1%)、多元金融(+25.5%)涨幅居前,食品零售(+27.1%)、食品饮料(+25.3%)、零售(+24.0%)、保险(+23.5%)、互联网(+20.6%)也表现不俗,而电信(+1.1%)、银行(+8.8%)、能源(+9.6%)等传统高分红板块落后。 图表:A股和港股市场迎来强劲反弹 图表:中国市场领跑全球市场 资料来源:FactSet,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房地产、多元金融等板块领涨,电信涨幅较小 资料来源:FactSet,中金公司研究部 不过,踏空担忧(FOMO)也使得情绪计入得非常迅速,甚至多项技术指标短期都有一定“透支”。 例如,当前恒指6日RSI(相对强弱指标)已达到96.5,为2018年底以来最高,上证指数也达94.1,表明短期“超买”。同时,与以往不同的是,港股卖空成交规模伴随市场上涨反而增加,卖空占比也一度走高,说明市场对后续走势仍存在一定分歧。 那么,经历了过去一周大涨后,后续还有多少空间,建议配置哪些板块?如何看待新一轮政策的影响,市场计入了多少预期?哪些资金是买入主力? Q1、本轮政策的核心变化在哪?鼓励私人部门加杠杆(股市与房地产),更多强调民生与消费传递不同的信号与思路 在此前多篇报告中,我们从信用周期的视角,分析当前中国增长和通胀压力问题的根源是持续的信用收缩,尤其是私人部门持续的去杠杆,而本可以作为对冲的政府部门信用扩张偏慢偏小未能起到有效对冲。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有二:1)投资回报率预期太低,直接体现为资产价格下行,尤其是地产和股市价格的低迷;2)融资成本还不够低,尤其是扣掉价格因素的实际利率,甚至要高于大幅加息的美国。 9月24日金融政策“组合拳”和9月26日政治局会议在内接连的政策调整和表态,均是沿着降低融资成本(下调多项利率)和提振投资回报预期(稳房价与提供股市流动性支持)两条思路展开。我们认为本轮政策变化的核心,也是市场反应积极的原因:一是通过诸多金融政策直接鼓励私人部门加杠杆(股市与房地产),二是更多强调民生与消费,传递了与以往不完全相同的信号与思路。 ► 一方面 ,继续推动降低融资成本与加杠杆门槛,具体政策举措包括:1)降息20bp,7天逆回购操作利率下调20bp,从1.7%下降至1.5%,10月LPR大概率同步下降20bp。居民信贷中住房抵押贷款占比最高(75%),企业融资以间接融资为主(70%),无论是居民按揭利率,还是企业借贷利率都与LPR息息相关,我们测算当前居民新增按揭利率(3.35%)高于以一线城市租金回报率衡量的投资回报(约为1.74%),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63%)高于企业ROA水平(2.87 %),LPR的调降有助于推动居民和企业融资成本的下行;2)降低首付比例至15%,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统一,二套房首付比例25%下调到15%,降低居民按揭贷款门槛;3)降低存量按揭利率至新发放水平,平均降幅50bps,潘行长表示有望帮5000万家庭每年平均减少3000元利息支出,同时缓解居民提前还贷压力;4)降准50bp,提供长期流动性1万亿元。视流动性状况,未来有可能进一步下调25-50bp。 ► 另一方面 ,着力稳定资产价格与投资回报预期。降息降准政策整体还是延续以前宽松思路,幅度也基本在预期之内,更超预期的增量变化在于稳定资产价格和投资回报预期,体现在政策创新与目标表述:1)央行创设两个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稳定股市价格,一是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工具,鼓励非银金融机构股市投资加杠杆,首期操作规模是5,000亿元,后续规模可能追加5,000-10,000亿元;二是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并且利率仅为2.25%,此举相当于央行为股市注入增量资金,首期额度是3,000亿元,后续规模同样可追加至3,000-6,000亿元。2)目标性表述明确稳定地产价格,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明确目标性表述“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大幅超出市场预期,地产需求端与供给端的接续政策或加速发力; ► 此外 ,政治局会议关于财政政策、以及对民生与消费领域倾斜的表态,传递了与以往不完全相同的思路与信号,若能落地,将带来更大影响。会议通稿中最超预期的表述在于对消费与民生的关注,指出“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财政政策部署上,提出要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要发行使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市场预期财政政策有加力的可能,尤其在投向上可能转向需求侧、居民侧等财政乘数更高的领域。 Q2、后续还有哪些期待,政策多大算大?我们静态测算降息45-70bp和财政扩张7-8万亿元,有望扭转利差倒挂 政策思路的积极变化非常重要,不过更关键的是促成这一变化的根本手段,即财政,步伐是否够快,力度是否够大。否则,可能在情绪和流动性驱动后难以找到较为明确的支撑。 基于这一考虑,仍从上文中投资回报率与融资成本的差距入手,我们更新测算多大的政策力度可以解决这一倒挂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测算仅从静态角度出发,有较强的假设,其目的在于给投资者提供观察政策力度的参照。具体来看, ► 降息45-70bp可解决融资成本过高问题。我们静态测算,5年期LPR(10月大概率降至3.65%)再降45-70bp至2.95%-3.2%有助于解决当前投资回报不及融资成本的问题:1)居民地产投资方面,按揭利率(3.35%,10月大概率降至3.15%)与一线城市租金回报(1.74%)打平需要按揭利率下降约140bp,根据按揭利率与5年期LPR的历史关系,对应5年期LPR下行约45-70bp;2)企业投资方面,金融机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63%,10月大概率降至3.43%)与A股非金融上市企业ROA(2.87%)打平需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下降60bp,考虑到中小企业可能面临更高的民间借贷成本、更弱的盈利能力,基准利率或下行更多才能满足需要。 图表:政策密集出台,稳增长、稳市场信心力度超预期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金公司研究部 ► 财政增量7-8万亿元或提振投资回报预期。相比降息推动私人部门各类融资成本广泛下行,更重要的是推动投资回报回升。否则,单一的货币宽松反而带来“流动性陷阱”,即虽然融资成本快速下降,但因投资回报预期更低,私人部门也不愿意“加杠杆”,这也是财政发力的必要性所在。 当前财政规模和速度都待加强。从财政脉冲角度,尽管7月在基数效应下升至1.4%,但8月再度走弱,并且距离历轮高点(4%)仍有差距,若按照两会的赤字率与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安排进行支出,我们测算广义财政赤字脉冲或于年底降至0.4%。若要让财政脉冲回到历史高点,或者让整体社融增速由当前8.1%回到2023年初的10%,我们更新测算需要7-8万亿元新增发债。 从这一角度看,当前市场预期仍有差距。市场预期近期可能有一定规模的财政刺激,在方向上“对症”应对低通胀和内需疲弱的压力,但幅度上或难以对冲持续的私人信用下行。此外,财政发力速度也尤为重要,今年5月我们测算需新增4-5万亿元发债规模,但财政发债与支出进度偏慢,私人部门信用收缩加速背景下,所需增量规模进一步扩大。 因此,后续观察的重点在于:1)财政发力的力度与速度;2)直接鼓励私人部门股市加杠杆的两个创新金融工具的具体条款细节,以及资金到位情况。 Q3、市场计入了多少预期,还有多大空间?乐观情绪已接近今年5月,达到2023年初情绪或对应恒指22,500左右 相比市场情绪的“抢跑”,无风险利率相对固定而盈利则反应较慢,因此股权风险溢价成为刻画短期市场预期的最佳指标,不管是政策乐观预期又或是流动性直接注入。9月29日当周MSCI中国指数16.8%的上涨中,基本完全由股权风险溢价回落贡献,无风险利率不降反升,EPS也仅小幅贡献。当前恒生指数风险溢价自9月11日9.5%的高点已快速回落2.3ppt至7.3%,接近2018年以来历史均值,为2024年6月以来新低。因此粗略地看,当前计入的乐观情绪与5月下旬市场高点时相当,可能尚不及2023年初的情绪。 图表:风险溢价快速修复为本轮市场反弹主要贡献 资料来源:Bloomberg,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恒生指数风险溢价回落至7.4% 资料来源:Bloomberg,中金公司研究部 那后续还有多少空间?假设中美无风险利率短期维持不变,同时盈利改善仍待时日:1)如果风险溢价降至2024年5月市场高点时的6.7%,或支撑恒指到21,000点左右;2)如果情绪继续改善至2023年初疫情放开后高点对应的6.1%,恒指或达22,500点左右。在此基础上,更大的空间则需要财政发力下的盈利修复,当前我们自下而上测算2024年全年盈利增长2-3%,假若盈利增速能修复到10%,恒指点位或达到24,000点附近。 图表:风险溢价降至5月低点或支撑恒指达到约21,000点,更大空间需要盈利修复 资料来源:Bloomberg,中金公司研究部 短期市场计入预期较为充分,一方面风险溢价快速回落,另一方面技术指标上也显示短期可能“超买”:1)当前恒生指数相对强弱指标6日RSI已达到96.5,为2018年底以来最高,上证指数也达到94.1,为2020年底以来最高。2)反弹中港股卖空成交占比反而抬升,卖空成交规模也持续增加,当前港股卖空占比5日平均达17.5%,较上周的15.6%走高。历史上卖空比例与市场往往呈反向走势,同向上行可能表明市场对持续性存在分歧,也说明后续基本面和政策进展对于市场走势的重要性。 图表:卖空占比与市场走势通常呈现负相关性,但此前也出现过市场上涨但卖空占比却自低点走高的情形 资料来源:Bloomberg,中金公司研究部 Q4、谁是买入的主力?交易与被动型资金主导,长线外资尚未大幅流入,南向资金部分获利调仓 上涨中资金的属性,对后续反弹持续性也有重要影响。我们综合各口径数据(EPFR、沪港通等)并结合客户交流情况,发现:1)长线外资尚未大幅流入。我们在《如何刻画并分析外资?》中曾详细拆解外资构成与观察方法,EPFR的主动资金可以作为刻画长线机构投资者(Long Only)的重要窗口,9月29日当周延续流出。同时,我们与客户的交流反馈也基本验证这一点,即长线外资更多是减少低配以防止大幅跑输,尚未大举加仓。2)交易和被动型资金可能是主导。对冲基金等交易性资金行动更快更灵活,与4-5月港股大涨时情形类似,而上文提到的市场大涨中卖空规模同样走高,也侧面说明资金的多空博弈。此外,EPFR被动型资金流入激增,可能更多体现为非机构投资者的行为,也解释了指数中权重股的大涨。3)南向资金流入收窄甚至一度流出,部分涨势较好的龙头标的南向反而整体净卖出,不排除存在获利了结或调仓行为。 复盘历史经验,交易和被动型资金由于更为灵活,往往都会在反弹初期先行流入,但也存在持续性不强的问题。最典型的如今年4-5月大涨中,也是交易型资金快速流入,但EPFR主动外资始终未见明显回流,市场也转为震荡。相反,如果基本面修复带动更多主动长线资金回流,那市场空间也会更大。2022年底,市场10月底起连续反弹3个月,期间MSCI中国大涨接近60%,被动外资9月下旬逐步流入,主动外资则在市场上涨2个月即1月初、涨幅40%后开始流入,一直流入到3月初,市场则在1月底见顶。­­ 图表:资金流入暂时或以部分对冲基金等交易型资金以及被动资金为主 资料来源:EPFR,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被动外资先行同样出现在2022年底的市场反弹中,主动外资存在一定滞后性 资料来源:EPFR,Bloomberg,中金公司研究部 足以见得,长线资金存在滞后性,但也更为关键。当前EPFR全球各主要主动基金对中资股的配置比例从2021年初14.6%的高点降至今年8月的5.0%,较被动资金低配1个百分点。我们测算,若从当低配转为标配,有望带来近400亿美元流入,相当于2023年3月以来流出资金的总额。 图表:EPFR全球各主要主动基金对中资股的配置比例降至8月的5.0%,较被动资金低配1个百分点 资料来源:EPFR,中金公司研究部 Q5、如何交易反弹?短期关注破净央国企和落后板块;若财政发力利好顺周期,反之关注结构性机会 短期看,破净央国企和前期超跌板块仍是市场反弹博弈方向。一方面,央行金融创新工具或直接使破净企业尤其是央国企受益,我们在报告原文中筛选了相关个股供投资者参考。另一方面,依然落后的板块,如互联网软件(2024年初至今-24.8%)、食品零售(-16.6%)、医疗服务设备(-14.8%)等,可能也是情绪驱动反弹中的博弈方向。 如果政策不断兑现、财政力度超预期,直接受益的顺周­期板块有望跑赢,包括消费、地产链和非银行金融等。此外,我们继续建议关注对利率敏感的成长股(互联网、科技成长,生物科技等),港股本地分红和地产、以及受美国地产需求拉动的出口链等。但若财政力度不足或慢于预期,市场可能需要震荡消化。这种情况下,高分红仍有具有长期配置价值,可以借近期回调再择机介入,只不过内部跟随经济环境沿着周期分红、银行分红、防御分红、国债和现金的顺序依次传导。其次,部分政策支持或景气向上板块仍有望受到利好提振而体现出较大弹性,如具有自身行业景气度(互联网、游戏、教培)或者政策支持的科技成长(科技硬件与半导体)。详见原文报告中筛选。 图表:互联网软件、食品零售、医疗服务设备等板块今年以来表现落后 资料来源:FactSet,中金公司研究部

  • 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行动纲领”出炉!五大类长钱各有安排

    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培育壮大“耐心资本”的纲领性文件落地。 9月24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近日将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 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努力提振资本市场。 同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正式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着眼于“长钱更多、长钱更长、回报更优”的总体目标,重点 提出了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三方面举措。 在业内人士看来,政治局会议的部署意义深远,该指导意见是中长期资金入市的“行动纲领”。有分析人士指出,随着上述举措落地,将有利于提高中长期资金投资规模和比例,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强化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有效提振资本市场。 机构也认为,中长期资金由于资金来源稳定和投资运作专业化程度较高,能够克服市场短期波动,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中长期资金也能通过资本市场投资分享上市企业与国民经济稳步增长的收益,实现长期保值增值。 对于险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各类养老金、理财等五大类长钱各有制度安排: 一是,从制度变革,允许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依法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 二是,研究优化或豁免ETF等机构投资者短线交易、举牌等监管要求。 三是,建立健全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 四是,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 五是支持企业年金个人选择策略,允许管理人差异化投资。 此外,监管也提出,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优化激励考核机制,畅通入市渠道,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从生态、产品到制度,三大举措打造“长钱长投”环境 近年来,中长期资金在A股占比持续提升,发挥着重要的稳定器作用。截至2024年8月底,权益类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14.5万亿元,较2019年初增长1倍以上,占A股流通市值的比例从17%提升至22.2%。 不过,中长期资金入市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长钱长投”的制度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 围绕着资本市场生态建设、公私募权益基金发展以及配套政策制度,此次《指导意见》提出三大具体举措: 举措一: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 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增持,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塑造健康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配套机制,推动与上市公司建立长期良性互动。 举措二: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 权益基金是市场增量资金的重要载体。在《指导意见》中,监管给出权益基金、私募基金发展的四大方向: 一是加强基金公司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制定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 二是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建立ETF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持续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和占比。 三是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转常规。 四是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丰富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推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权益类私募资管业务占比,适配居民差异化财富管理需求。 举措三: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 《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完善权益投资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保险机构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 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如何扫除中长期资金入市障碍?五大类资金各有新看点 险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来源稳定,负债期限长,具有发展长期权益投资的天然优势,与资本市场具有较好的适配性。但是受限于现行考核制度、评估机制等原因,上述中长期资金更为偏向相对稳健的债市,在权益市场配置并不算高。 以保险资金为例,现行会计核算制度下,股价波动会即时影响其当期利润,再加上考核周期过短,会进一步影响公司绩效,如何破局?业内反馈来看,此次《指导意见》围绕着这几类类重要中长期资金类型,均有不同的安排。 首先,从制度变革,允许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依法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 业内指出,允许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依法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可以有效提升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中长期资金通过相关机制增厚长期收益。 早在去年8月,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向市场告知全国社保基金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今年9月,国投电力向社保基金会发行5.5亿股A股股票,成为全国社保基金首次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的先例。 其次,研究优化或豁免ETF等机构投资者短线交易、举牌等监管要求。 目前,ETF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受到短线交易、大额持股披露等机制约束,但随着ETF管理规模和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部分ETF产品已接近5%的单只股票持股上限。对此,监管指出,研究对坚持长期投资且不谋求控制权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优化或豁免相关规定,符合《证券法》立法本义,也有利于避免对其正常投资运作造成扰动,增强其投资便利性。 第三,建立健全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等均存在短期考核问题,影响投资稳定性和获取长期投资回报。其中,年金基金短期考核问题比较突出,代理人、受托人考核压力层层传导,投资管理人求稳心态突出,投资组合难以承受市场短期大幅波动。一直以来,受限于会计核算、绩效考核、偿付能力等方面要求,保险资金在权益投资方面还面临一定现实困难,难以实现“长钱长投”。 此外,保险资金在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方面普遍存在短期考核问题,抑制了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的积极性和稳定性,难以发挥其长期资金的属性。202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明确对国有保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实施“三年周期+当年度”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当年度利润”指标考核权重过重、中长期考核指标权重较低的问题,短期市场波动仍对保险公司绩效产生较大影响。 严格的考核限制,也让保险公司在实际投资中不得不预留较大空间,进一步影响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积极性。2023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金融监管总局调降了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等股票的风险因子,但调降范围和幅度较小,与市场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等举措,解决保险资金权益投资面临的制度障碍,促进保险公司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 此外,监管还通过扩大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试点范围、探索推出更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有利于支持保险资金克服绩效考核、会计核算、偿付能力监管等方面入市障碍,降低权益投资对保险公司的资本占用,减少短期市场波动对保险公司投资业绩、工资水平的影响,有利于推动提高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的规模和比例,增强投资行为稳定性,增厚长期收益。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发布公告,共同出资500亿元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间接开展长期股票投资,开启了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在业内看来,随着试点顺利落地,未来不排除更多大型险企以私募证券形式直接投资A股、港股市场。 第四,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 针对全国社保基金权益投资比例上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等问题,上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通过努力扩充全国社保基金资金来源、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模式、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推动形成养老保障体系和资本市场良性互动。 第五,支持企业年金个人选择策略,允许管理人差异化投资。 作为中长期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投资政策也迎来优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选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设置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策略选项,职工个人在充分了解策略差异和个人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选择更适合自身的投资策略,此外,“鼓励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通过鼓励各参与方自上而下地开展差异化投资,可以有效改善投资趋同和定力不足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社保、保险之外,理财资金入市也在此次政治局会议上被提及。行业机构表示,理财资金潜力巨大,优化激励考核机制,畅通入市渠道,能有效提升理财资金的权益投资规模。

  •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上海发布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低碳转型,形成新质生产力,市政府近日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行动方案》明确了能源领域、工业领域、交通领域、建筑领域、循环经济领域等五个方面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并提出了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强化金融支撑机制、完善能源市场机制、优化碳定价机制、完善财政保障和价格机制、完善产业培育机制、强化绿色低碳管理机制、强化社会参与机制等八方面的机制创新和保障措施。 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以重大应用场景为牵引,以技术突破为内核,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培育重点绿色低碳产业,进一步推进本市绿色低碳转型,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一)能源领域 全面实施“光伏+”工程,到2027年,市内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50万千瓦。加快推动杭州湾等区域近海风电项目建成并网投运,推动首批深远海风电开发建设。推动漕泾、外高桥扩容量替代等项目建设,全部预留碳捕集接口和场地。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灵活性改造和升级替代机组调峰深度达到70%以上。加大市外清洁电力的引入力度,加快推进市外清洁电源基地建设,建设“七交五直”对外输电通道。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需求侧响应及V2G技术发展,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和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到2025年,需求侧尖峰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海洋局、各区) (二)工业领域 推动宝武集团上海基地重点工序能效达到示范标杆水平,开展余热余能资源化利用,推动生产工艺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每年实现节能量1%。推进钢铁生产工艺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加大废钢资源利用力度。到2025年,废钢比达到15%以上;具备减碳30%的技术能力,吨钢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左右。加大高能效变压器用取向硅钢等高性能钢材开发和生产力度,高等级绿色低碳产品实现规模化供应。持续推进高桥、吴泾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实施基础化学品短流程制备等技术改造,推进系统节能与能量集成优化,每年实现节能量1%,推动原油加工、乙烯等重点产品单耗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在上海化工区建设以碳中和关键新材料等产业为主的“园中园”。开展能效诊断、能源审计,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推动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持续推进绿色制造示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化工区管委会、相关区) (三)交通领域 优化公交线网功能结构,加强轨交与公交两网融合。结合城市更新和“十五分钟生活圈”打造便捷舒适的道路慢行交通体系,提升人行道设施品质,优化步行通行环境。到2027年,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加快推进城市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到2025年,公交、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市区货运车、租赁汽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到2027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积极推动燃料电池重型货车、卡车等应用。推进江海直达、内河集装箱运输,打造临港多式联运中心,到2027年,海铁联运集疏运量达到100万标准箱左右,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力争提高到52%以上。淘汰老旧飞机和船舶,提高机身和船体构型、动力系统等节能降碳技术水平,持续提升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能效。推动内河船舶电动化应用,鼓励新增轮渡、黄浦江游船等内河船舶采用电力驱动。推动航空和远洋航运使用绿色替代燃料,到2027年,本市远洋船舶绿色甲醇消费量达到10万吨以上,航空公司可持续航空燃料消费量达到1万吨以上。推进绿色机场、绿色港口建设,新增和更新作业机械、场内设备和车辆原则上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到2027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机管局、市国资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上海海事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各区) (四)建筑领域 结合五个新城建设、城市更新等,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储能、建筑高效电气化替代等关键技术创新和规模化应用。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在确保“十四五”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到2027年再完成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规模化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到2027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2000万平方米。推行建筑“光伏+”应用,到2027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建成本市建筑能源和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到2027年,纳入分项计量和在线监测公共建筑面积1.2亿平方米。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鼓励政府投资公共建筑率先开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建设。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鼓励开展不同类型建筑的近零能耗、零碳创新示范。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推行全装修住宅,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鼓励研发减碳、固碳等新型建筑材料,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材、高性能建材产品应用。加快推广液冷、冷热通道隔离等数据中心高效节能技术,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控制在1.25以下,既有数据中心实施改造后,PUE不高于1.4。(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机管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科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区) (五)循环经济领域 完善“4+X”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老港、宝山、杭州湾北岸、临港四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各相关区、各相关单位安排1%产业用地用于支持循环经济企业发展。建立全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固体废弃物回收场所、设施布局,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总量力争达到1000万吨/年左右。巩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效,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焚烧炉渣和飞灰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动全市固体废弃物实现近零填埋。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进一步扩大区级园区覆盖面。推进一批“无废园区”和“无废细胞”建设。推动二手商品交易有序发展,培育一批二手商品交易龙头企业,建设集中大型“跳蚤市场”不低于2个/百万人。开展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领域先进拆解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发展资源循环利用装备产业。建设上海市循环经济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废弃物、再生资源监测分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 二、机制创新和保障措施 (一)完善技术创新机制 制定本市未来能源和前沿颠覆性降碳技术战略规划。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推进低碳零碳负碳核心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建立完善技术评估体系和比选寻优工作机制,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前沿颠覆性科技项目。推动建立公共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及科技信息开放共享。支持组建一批本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带动“产学研金介”创新联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金融支撑机制 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支持在沪金融基础设施机构、金融机构等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票据、绿色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制定绿色项目入库分类指引和绿色效益核算评价方法,建立绿色项目库,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鼓励相关企业和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优化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标准,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上海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 (三)完善能源市场机制 加快推进以现货为核心的电力市场改革,依托在沪金融市场,积极探索开发电力期货等产品。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绿色能源发电主体按照规定与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推进建设氢能、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产品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委金融办、上海证监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 (四)优化碳定价机制 完善本市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优化碳市场配额分配机制,鼓励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品创新。鼓励碳金融创新,加快形成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碳价机制。统筹做好绿电交易、绿证交易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落户上海优势,探索与国际碳市场的衔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 (五)完善财政保障和价格机制 市、区两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加大对绿色建材、新能源车船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探索支持新型储能、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和负荷调节等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电价机制。优化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建立电力接入超容用户付费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区) (六)完善产业培育机制 落实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动态监测评估机制,适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以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新材料、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发展,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各类服务机构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开展碳相关核算、评价、认证、管理、咨询等业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区) (七)强化绿色低碳管理机制 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夯实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完成目标任务,完善各部门和各区年度节能降碳评价工作。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对行业部门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季度提醒和年度预警,对各区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预警,加强对能耗强度下降进度滞后部门和地区的督促指导。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格做好节能审查和验收。进一步细化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加强节能降碳目标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对标达标,督促强化能源审计和节能降碳改造、优化运行管理,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产品碳足迹标准计量体系,建设重点行业和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实施绿色低碳产品评价和标识认证制度。支持绿色低碳供应链链主企业组建联盟组织,推动供应链协同减碳。支持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可持续发展实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市统计局、市科委、市国资委、上海证监局、各区) (八)强化社会参与机制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全民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加快碳普惠体系建设。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绿色家电、绿色照明等绿色低碳产品,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设施。支持举办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相关会议和活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共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委、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贸促会、各区)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 央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 支持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号发文称,未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定价趋于理性,租赁需求进一步释放,租售比持续改善回升,住房租赁企业运营能力不断提升,住房租赁市场实现商业化可持续发展是有基础的。下阶段,要继续发挥好支持政策对住房租赁产业的推动作用,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同时,充分调动市场化机构的积极性,通过更多社会资金的投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支持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助力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 2024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 | ③支持住房租赁产业可持续发展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既是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重要一环,也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人民银行不断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5月17日,联合各部门推出房地产支持政策组合,并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用市场化方式支持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 租金是影响住房价值的核心变量。 资产有价值,是因为会带来未来现金流收益。理论上,住房的价值主要受未来房租折现的影响,房子的居住属性和总体稳定的房租折现决定了房产的底价和基础,同时也会受未来房价涨跌预期的影响。近年来房价预期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利率水平和贴现利率也趋于下行,房租折现对房产价值的影响愈发受到关注。“租售比”,即房租与售价之间的比值,是衡量住房价值的简化指标,近年来总体回升,有市场机构测算目前一线城市租售比已接近2%水平,二三线城市升至3%左右。但这个指标是静态的,假定了未来租金不变。实际上,对于长期持有的住房资产,租金的增长率也很重要,会增厚租赁住房的收益回报。疫情以来我国房租增长有所放缓,但随着经济的逐步恢复,长期看租金仍有望稳步上涨,过去十年我国CPI中房租分项年均上涨超1.2%。若假定未来仍能长期保持这样的租金增长率,相较于既定的购房成本,租赁住房总的收益率在静态租售比基础上有望提升至3%以上,将高于多数资产回报率。 住房租赁产业是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深刻转变的新形势下,我国存量住房规模已然很大,住房租赁产业是未来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重要方向。从需求端看,近年来不仅是低收入群体,新市民或是刚毕业参加工作的青年人,对“好房子”的租赁需求也在上升。有市场机构测算,未来我国有租房需求的人口超2亿人,市场潜力较大。从供给端看,过去我国提供租赁住房的主要是个人,近年来随着租售比的回升和融资运营成本的下降,住房租赁产业的商业可持续性在增强,越来越多的住房租赁企业进入市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将有助于提供更优质、稳定的租赁住房服务。 盘活存量去库存助力启动住房租赁业。 当前我国住房租赁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房地产市场也处在调整的特殊时期,需要发挥金融和其它政策合力,通过盘活存量去库存培育住房租赁产业。近期人民银行在原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的基础上,完善推出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助力实现三大功能∶一是推动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支持住房租赁产业发展。企业批量收购存量住房,形成团体购买力,收购价格折扣会进一步提升住房租赁产业投资回报和企业参与意愿。二是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收购后的商品房可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在加快盘活存量和市场去库存的同时,满足保障性住房需求。三是与保交房和“白名单”机制形成合力,降低房地产市场风险水平。房企自愿参与,回笼的资金须用于保交楼项目和其他在建项目,将推动更多项目满足“白名单”条件,改善房企资金状况。截至6月末,金融机构已发放247亿元租赁住房贷款,保障性再贷款余额为121亿元,后续贷款投放有望进一步加快。同时,各地方政府还在财税、土地、配套设施等方面提供了支持政策,这些都能起到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住房租赁产业商业可持续性的作用。 未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定价趋于理性,租赁需求进一步释放,租售比持续改善回升,住房租赁企业运营能力不断提升,住房租赁市场实现商业化可持续发展是有基础的。下阶段,要继续发挥好支持政策对住房租赁产业的推动作用,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同时,充分调动市场化机构的积极性,通过更多社会资金的投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支持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助力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

  • 100%得房率有多远?多城土地供给侧引入“不计容”条款

    电梯间等公共空间或空中花园可不计入容积率,通过降低公摊面积、增加房屋实际使用面积等方式,不少城市今年以来在土地供给侧通过实施灵活多样的优化措施,以提升住房居住品质和土地利用效率。 湖州市德清县不久前出让的首宗第四代住宅地块,由德清青创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2.91亿元的价格竞得,楼面价5265元/平方米,溢价率32.33%。 值得一提的是,该地块在出让要求中提到,空中庭院建设不超过规定限度范围内的,将不计入容积率。 上述地块的 “不计容积率”措施,并非个例。据媒体报道,浙江多城推出新的住宅设计政策,温州、湖州、绍兴、金华等城市出让新地块均引入“不计容积率”条款。 业内人士认为,在这些城市对相关规定进行优化的前提之下,房企在开发过程中通过合理优化设计,住宅得房率有望达到100%甚至更高。 分析师表示,影响得房率的主要因素之一,是房屋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越小,得房率就越高。 “各地在土地供给侧出台的优化措施,将通过房企在具体项目上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最终在产品端体现出来,从而促使购房者所购住宅实际使用面积得以提升。这其中,多城所出与公摊面积等相关的举措,是值得研究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住房面积的计算以建筑面积为基准,一些项目由于公共分摊面积占比过高,业主实际得房率受到影响。考虑到实际居住空间与建筑面积之间有一定差距,因此一个项目得房率的高低,以及与此相关的新规,倍受市场关注。”58安居客研究院研究总监陆骑麟表示。 事实上,不仅是浙江地区,今年以来,长沙、惠州等城市,从不同角度出台政策,以增加得房率、提升住宅品质。 今年4月,长沙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和安全运行协调小组印发通知,其中提到,飘(凸)窗宽度可与房间等宽,出挑宽度不超过0.8米。中央空调设备平台和分体式空调外机搁板可同时设置,不大于4.0平方米/户的设备平台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面积。 有分析人士认为,按目前长沙高层住宅的公摊率情况,该政策意味着长沙一些住宅项目有望实现“零公摊”。 除长沙,惠州也发布了切实提高住宅得房率的政策。今年5月,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在惠州市区2024-2025年度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中明确,建筑物屋顶的公共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等辅助用房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总数不得超过屋顶面积的25%。上述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纳入公摊面积。 此外,佛山在5月发布的楼市新政中提到,新出让的住宅用地,住宅套内阳台的“折半”计容面积上限由套内建筑面积的18%提高至20%;取消对单个阳台的进深和面积限制;取消凸(飘)窗窗台与地面高差小于0.45米需计容的要求。 分析师指出,除面积因素,建筑层高的限制,也会对项目及产品产生重要影响,但目前关于这方面的优化措施相对较少。 “过去常见的5米左右层高设计,能够灵活打造Loft等增值空间,实现‘买一送一’的居住效果,但此类操作在严格调控期被不少地方叫停。设计空间的受限,可能会导致市场上新房户型趋于同质化,购房者选择时更多聚焦于价格而非户型设计的可变性。这些严格的设计规范会对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产生影响,也对那些擅长产品创新和设计的房企,产生较强的限制性。”陆骑麟称。 其进一步表示,在市场调整期,如果楼盘产品上趋于同质化,当房企面临激烈竞争时,其不得不依赖价格战来维持销量,即便是产品设计能力出众的企业也会面临不小的挑战。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多地推出的与计容面积、公摊相关的新规或措施,从本质上来看,是通过增加套内面积和房屋实际使用面积,降低了单位购房价格和成本,从而变相降低了房价,这些举措有利于提升购房者购房的积极性,同时也有助于提振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 从土地市场成交变化情况来看,据中指院数据,今年前7个月全国300城住宅用地供、求规模同比收缩幅度均在三成以上,各线城市土地出让金降幅均超四成。 在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看来,当前“去库存”成为不少城市重要任务之一,各地推地节奏有所放缓。“而由于今年以来新房市场复苏效果不及预期,在房企‘以销定投’策略和资金承压背景下,土地市场成交动力相对不足,地方土地收入出现下滑。” “在当前楼市环境下,精准把握客户需求,开发定制化、差异化产品,成为助力楼市平稳过渡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各地适度放宽对房企产品设计方面的限制,鼓励创新,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这些优化措施,将更好地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也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陆骑麟补充道。

  • 池州市工信局“五加强”推动镁铝铜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池州市工信局消息:1-6月, 镁铝产业 新增规上企业 9家,总数达44家,实现产值51.2亿元,同比增长14.8%,高于 全市规上工业产值增速 0.2个百分点。 一是加强产业谋划。 出台 《池州镁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指导支持青阳县申报镁基新材料产业领域的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启动省级镁铝轻合金战新基地申报工作;对标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指标要求,将镁基新材料产业作为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来培育。 二是加强精准招商。 举办 2024年镁基新材料高质量发展大会 ,邀请镁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优质企 业代表 200余人参加,组织参会人员参观安徽宝镁轻合金公司,展 示池州镁基新材料发展成果、发展蓝图,促进镁行业信息、技术、人才向池州集聚,吸引相关企业来池投资。 三是加强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宝镁轻合金等重点项目建设,回转窑车间两条回转窑已安装完成,镁还原车间已建设 7台还原炉,合金车间已建设完成9台合金炉,压铸车间7000吨压铸机进行调试; 池州鑫力达科技有限公司 5万平方米车间正进行施工; 友进冠华 10万吨阴极铜智能化电解项目 已开工;万峰精工年产 3万吨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正在准备前期工作。 四是加强创新研发。 加强与相关高校、研究团队的深度合作 , 摸排企业技术需求 6项,哈尔滨工业大学已反馈1项技术需求解决方案,安徽工程大学与万峰精工就储能用镁铝外壳开展探讨合作 ; 安徽宝镁公司与江汽 集团 对接现有在研车型钢铝镁等多材料混合的轻量化生产制造技术,与奇瑞 集团 商谈轻量化零部件开发及共建研发中心。 五是加强 政策支持 。 积极争取 省级以上 奖补资金 1408万元,惠及企业7家,兑现 市级 “免申即享”政策资金资金101万元,惠及22家, 其中 金池新材料 获支持数字化改造贷款贴息 423.8万元, 铜冠 铜箔获 2024年 “ 首批次 ” 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 254.5万元 ,万峰精工 获 国家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奖补 100万元 。

  • 江西吉水:城区买房最高可享受7万余元补贴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研究出台《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等13项措施。 文件提出,凡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吉水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并办理了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备案的,每套由县财政补贴1万元。每月对在吉水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前100名的购房户,并办理了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备案的每套由县财政再补贴1万元。对同一购房户同时购买2套商品住宅并办理了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备案的,由县财政对购房户另补贴1万元。同时,再发放1万元限定时间内使用的家居、家电、建材等记名式县内消费券。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在缴交购房契税后将予以100%契税补贴(比如:某套住宅用房总价100万元,若按1.5%比例缴交契税,则契税1.5万元将全部补贴返还;某商业用房总价200万元,按3%比例缴交契税,则契税6万元将全部补贴返还)。购房补贴按照先购后补的原则执行。 仅以上这些,3万元财政补贴+1万元电子消费券+约1.5万元契税奖励,各类补贴超过5万元。另外,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吉水县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的,由县财政给予补贴2万元。三孩家庭购房户的各类补贴超7万元。 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统筹做好住房存量消化和增量优化工作,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1.实施购房契税补贴。 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了吉水县范围内商品房,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由县财政给予所缴购房契税100%补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2.发放居民购买住宅补贴。 凡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吉水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办理了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备案的,发放居民购买住宅补贴,每套由县财政补贴1万元。每月对在吉水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前100名的购房户,并办理了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备案的每套由县财政再补贴1万元。对同一购房户同时购买2套商品住宅并办理了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备案的,由县财政对购房户另补贴1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3.发放记名式购买住宅消费券。 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购买吉水县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备案的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县财政安排资金,对购买人按每套发放1万元限定时间内使用的家居、家电、建材等记名式县内消费券,实现住房消费与消费品更新、商贸等消费的良性联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4.对三孩及以上家庭实行购房补贴。 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三孩为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孩次按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出生医学证明为准),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吉水县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备案的,由县财政给予补贴 2万元。购买住宅补贴按照先购后补的原则发放。(由县卫健委与公安部门审核符合生育三孩及以上政策的家庭)。(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卫健委) 5.加大公积金贷款扶持力度。 购买新建商品房,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本地单缴存人和异地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住房套数认定范围调整为按本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和住建部门核查确认。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自有住房套数情况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住建部门查询的结果为准。阶段性实行公积金“提贷并举”,缴存人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照吉安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确定,提取额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在政策实施期间,如个贷率高于95%(含)时,此政策停止执行。该政策执行时间至2025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公积金中心、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6.优化购房入学模式。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合同备案的,允许购房户的适龄子女凭借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在相应学校办理入学。(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住建局) 7.落实交易税费优惠政策与优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 对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自有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我县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一步优化我县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纳税人申请办理二手房交易税收业务时,应当将纳税人申报价格与税务机关的评估价格进行比对。如果申报价格高于评估价格,以申报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税款;如果申报价格低于评估价格,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税款。对二手房交易计税评估价格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价格变化等情况,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二手房(含非住宅商品房)交易计税评估价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8.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和阳台进深、建筑层高约束条件。 通过招拍挂方式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配建的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变电房(配电室)、开关站、开闭所,以及风雨连廊、首层架空层、上人屋面等作为公共空间供业主免费使用的建筑,建筑面积不纳入项目容积率计算;每户住宅设置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套型总建筑面积的3%且最高不超过 5 平方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超出前述部分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在保证结构安全条件下,住宅项目主阳台进深由不应大于1.8 米调整为不应大于 2.4 米,次阳台进深由不应大于 1.2 米调整为不应大于 1.5 米,在此进深内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超出规定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各类阳台投影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套型总建筑面积的15%,超出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普通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由不宜大于 3.2 米调整为不宜大于 3.6米;当层高大于 3.6 米时,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倍数(建筑层高的 1/3 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已批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允许按此规定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优化商品房预售管理。 对吉水县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项目,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对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办理预售许可的最低预售形象进度为预售楼栋施工至正负零。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存在的困难等风险因素,以可售商品房作抵押申请重点预售监管资金,经吉水县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化解工作联席会综合研判,确定重点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提取,不断提高预售资金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10.降低企业资金成本。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市场有关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字〔2023〕77号)文件,在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允许房地产企业在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和已缴纳50%土地出让金证明的前提下,按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分期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和预告登记,分期办理的工程范围应能具备完整性、独立性的发挥使用功能,且公共服务设施应在首期办理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设施配套费等报建费用(人防费用除外)可在首期取得预售许可证后3个月内缴清相应的费用。强化水电气网集成服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联合勘验、联合设计,加快业务流程审批,降低企业水电气网开发成本。(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11.推进项目竣工备案。 对于风险项目已售楼(幢)且逾期交付的,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且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备、建(构)筑物按规划许可图纸实施建设等相应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对能满足独立使用功能的可进行分区分期验收,开展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12.加强金融贷款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健全合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项目“白名单”准入条件按国家有关部委意见确定,金融机构不得另行增设前置条件,对暂不符合“白名单”要求的项目,针对性拿出解决方案,做到“能进尽进”、“应贷尽贷”,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企业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结合我县实际,自2024年8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比例下调至3%。支持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适当调低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对已收取的保证金,在符合解付条件时,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应及时解付。(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县金融监管支局、县住建局) 本政策措施除有明确执行期限的,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和省、市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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