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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研报指出,2008年以来,我国有过六次规模相对大的政策“稳增长”时期,进行逆周期调节,这几个阶段,海外环境、国内经济表现与政策面临约束有所不同,但历次逆周期调节的做法、效果、资本市场表现存在一些规律。 对当前资本市场而言,中金认为稳增长、资本市场改革等政策密集出台,直面市场关切,“政策底”已经显现,市场正处于政策发力期,市场阶段性底部可能在逐步确认中。 以下为其核心观点: 复盘中国的六轮“稳增长” 2008年以来,我国有过六次规模相对大的政策“稳增长”时期 ,进行逆周期调节。这几次调节时,宏观经济表现与政策面临的约束有所不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蔓延、2011年末投资放缓及欧债危机使得经济增长动力不足、2014年地产周期下行、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引发外部不确定性、2020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以及2022年局部地区疫情扩散等。政策“稳增长”的主要抓手各有侧重,以适应当时的经济结构和全球宏观环境。总结过去几次“稳增长”的经验,我们发现历次逆周期调节中有如下规律: ► “对症下药”——稳增长手段须直面当期经济约束。 过去十五年是中国经济增速换挡、结构切换的重要时期,第三产业对经济的贡献在这一时期趋势性上升,并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此前几轮“稳增长”行情当中,货币宽松、住房政策与基建发力等是政策的主要抓手,并更加注重消费等内需提振。此外,当政策面临不同的约束,包括物价压力、或房地产景气度偏弱之时,政策的力度及方向也有较强针对性,例如在2011年末开始的“稳增长”过程中,房地产相关政策力度相对较小。 ► 国内政策调整有时与全球主要国家同步,有时周期反向。 在应对一些全球性事件,如2008年金融危机、2020年新冠疫情时期,国内政策节奏往往与全球主要国家同步;对于一些国内因素影响更大的阶段,如2014年地产周期下行压力凸显、2022年内需相对疲弱情况下,国内政策与海外可能出现反向。 ► 政策应对基本都能达到稳增长效果,但需要一定时间。 从经济遭遇挑战到政策确定“稳增长”基调大多数间隔1-6个月左右,从政策力度显著加大到经济触底大多间隔2-10个月左右。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全球地缘冲突频发的背景下,“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是中长期发展的路线图,“稳增长”政策除了重视效率,也更加兼顾创新、绿色、安全等因素,越来越兼顾短期与中期、周期与结构、定力与速度间的平衡。 资本市场在历次“稳增长”时期的反应特征。从资本市场在稳增长期间的表现来看,我们观察到以下几点偏共性特征:1)市场阶段性低点往往滞后于“政策底”,接近“增长底”。 几轮“稳增长”中,我们发现市场的阶段性低点多数比金融条件的宽松(如央行降息降准等信号)更滞后,与经济增长指标企稳时点较为相近或略微领先。 2)市场情绪导致的估值波动对资产价格影响更大,市场风险偏好恢复经常出现在政策力度加大之后,经济企稳之前。 短期盈利的边际变化影响相对较小。 3)政策重点支持及产业出现积极边际变化的领域一般有相对表现。 例如2008年,“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带动家电、汽车等行业有相对表现;2018年,贸易摩擦下人工智能、物联网、5G板块等涉及关键技术及国产替代的领域表现突出。从更长的时间维度看,中国经济增长主要引擎逐渐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换,传统基建、地产等在“稳增长”期间仍多有相对表现但持续性明显减弱,受益于产业与消费升级的领域长期更受关注。4)风格方面, 稳增长期间A股的成长价值轮动与大小风格轮动 大多表现为政策落地阶段价值相对跑赢,市场反弹后期成长板块有相对表现;政策实施前和退出后大盘股有相对表现,但政策落地期间小盘股一般相对表现较好。5)行业表现来看,政策宽货币信号落地后,休闲服务、电气设备、食品饮料等中期(6-12个月)相对跑赢。 7月底政治局会议后稳增长政策正密集出台,本轮“稳增长”有怎样特征? 对当前资本市场而言,我们认为稳增长、资本市场改革等政策密集出台,直面市场关切,积极化解主要矛盾,“政策底”已经显现,市场正处于政策发力期,市场阶段性底部逐步确认中。货币政策方面,年内央行已经实施一次降准两次降息,8月社融信贷好于市场预期。财政政策方面,主要围绕减税降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展开。7月政治局会议提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房地产需求端支持政策陆续出台。资本市场改革也直面“投资者信心不足”情况,在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不断发力。在经历调整后,市场成交、估值等指标、以及各类主体行为表现均显示市场大概率处在底部区间,随着稳增长政策陆续实施、企业盈利底部逐渐显现,我们维持A股机会大于风险的观点。配置方面,考虑到当前政策环境保持积极且仍在发力过程中,我们认为地产产业链等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可能仍为市场交易主线,受益于产业催化的部分科技成长细分领域也建议逐步布局。以政策引领为主线,兼顾科技成长细分领域。
新能源汽车方面,《方案》明确: 1)释放出行消费潜力。 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多措并举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优化广州、深圳汽车限购政策,完善购车资格规定,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优化二手车市场流通管理。支持老旧城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加大停车基础设施供给。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桩(站)和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 2)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 建立完善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产品给予适当支持。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规范发展汽车、动力电池、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行业。 3)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推动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海洋牧场等产业,新增若干个万亿元级产业集群。 原文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23〕1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14日 (本文有删减) 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十四五”时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主要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 (一)持续提升传统消费。 1. 提高吃穿用消费品质。加强高品质农产品的培育和引进,增加健康、营养农产品和食品供给,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优化广州、深圳时尚创意与品牌建设,发展智能、健康、绿色、个性化等中高端产品,培育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推动居民消费与工业生产对接联动,大力开展智能家电、家具等耐用消费品促销活动,扩大产品和人群覆盖面。将“同线同标同质”使用范围扩大到食品和一般消费品领域。 2. 释放出行消费潜力。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多措并举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优化广州、深圳汽车限购政策,完善购车资格规定,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优化二手车市场流通管理。支持老旧城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加大停车基础设施供给。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桩(站)和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 3. 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等单位对现有符合安全要求物业改造为租赁住房,简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规划手续。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流程。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住宅。 4. 增强区域消费综合承载能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推进广州、深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支持珠海、汕头、佛山、东莞、湛江、韶关等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培育一批重点步行街(商圈),打造一批商旅文体业态融合的消费集聚区。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免税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广州北站免税商业综合体,完善省级机场等口岸免税业态服务质量。支持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推动国内外知名品牌率先在广东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 (二)积极发展服务消费。 1. 着力培育文化消费。推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江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开展广东文旅消费季,举办非遗购物节。推动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建设文化创意新高地。挖掘岭南历史文化名人资源,打造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胜地。建立广东省(大湾区)剧院联盟,打造一批演艺集聚区和特色演艺空间,加快建设以广州和深圳为龙头、联动香港和澳门、辐射珠江三角洲城市的大湾区国际演艺中心。 2. 促进旅游消费提质扩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强南岭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南岭、丹霞山、万绿湖等旅游品牌影响力。积极开发红色文化、南粤古驿道、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精品线路,持续开展年度精品旅游线路评选推介活动,打造适应年轻游客群体的旅游产品。持续开展文艺院团演出进景区活动,丰富旅游景区人文内涵和业态,促进二次消费。支持各地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民宿,落实支持民宿行业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3. 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将医养结合机构内设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深入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开展普惠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提高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母婴室配备率,普遍建成老幼友好型城市。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推动托育、养老等服务连锁化、标准化、品牌化。 4. 提供多层次医疗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增加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有效供给,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妇幼健康保护工程,健全母婴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中医养生服务能力,打造岭南特色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业态,增强老年健康服务产业链。鼓励引进国内外健康服务机构,大力发展体检咨询、母婴照料等健康服务形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态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做好查漏补种和补充免疫。 5. 提升教育服务质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工程,改善和提升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质量。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支持体系,建设一批综合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园区。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继续推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 6. 促进群众体育消费。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公共足球场等场地设施建设,珠三角地区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其他地区优化提升15分钟健身圈,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国际、国内、省内品牌赛事。传承岭南传统体育项目,推广时尚休闲体育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承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简化体育赛事审批程序,创新服务管理机制,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广州、深圳、梅州高质量建设全国足球重点城市。发展在线健身、线上赛事等新业态。 7. 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优化提升“南粤家政”工程,深入推进信用体系、标准体系、产业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护服务四大培训项目。持续推进家政服务品牌标杆企业、龙头企业和诚信企业建设,培育壮大员工制家政企业,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放心码”。开展大规模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家政服务多元化技能评价标准。加快推进“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服务超市、产业园等平台载体建设,推行“南粤家政+社区服务”便捷模式。鼓励发展家庭管家等高端家政服务。 (三)加快培育新型消费。 1. 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鼓励智能无人便利店、智能生鲜柜等智能零售终端进社区。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促进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应用,支持自动驾驶、无人配送等技术应用。引导生产企业通过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模式进行营销推广。大力培育本土电商平台,推动本土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培育引进直播电商人才。 2. 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建设新型教育基础设施,创新“互联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服务模式、教育治理模式,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生态。提升医疗机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卫生健康“指尖行动”,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项目建设。打造“云剧广东”和广东云美术馆等线上艺术演展品牌,培育一批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项目和新业态热门景区。 3. 促进共享经济和新个体经济发展。支持网约车、共享住宿、无接触式配送等共享资源的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共享经济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规范有序发展。 (四)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1.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推动扩大绿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建立完善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产品给予适当支持。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规范发展汽车、动力电池、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行业。 2. 倡导节约集约的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居住,减少无效照明。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和公务用车电动化。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增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能力。深入开展过度包装治理行动,抵制过度包装。 二、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 (五)加大制造业投资支持力度。 引导各类优质要素向制造业集聚。聚焦关键领域推动一批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存量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的优惠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对引进先进重大制造业项目的地级以上市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打造涵盖天使孵化、创业投资、融资担保、上市培育、并购重组等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撬动社会资本为制造业企业扩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制造业投资的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完善产业人才保障服务长效机制,提升对产业人才吸引力。 (六)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 1.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3+4+8”运输机场布局,高标准建设广州—佛山、深圳等国际航空枢纽港,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机场服务能力。强化机场交通枢纽工程,实施枢纽机场引入轨道交通工程。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枢纽竞争力,继续完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统筹推进沿海主要港口疏港铁路和出海航道建设。全面推进沿海高速铁路建设,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建设粤东城际铁路网。完善大湾区经粤东粤西粤北至周边省(区)的快速通道,建设东西两翼及粤北地区联通周边的对外通道。完善覆盖广泛、通畅便捷的普通干线网,提升普通国省道、普速铁路运输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2.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网建设,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网为支撑、珠三角内部东西区之间柔性直流互联的主网架格局。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集约布局、有序推进一批LNG接收站和天然气调峰储气库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打造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3.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主要河道干流堤防全部达标,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供水、粤东地区水资源配置三期、珠中江水资源一体化配置等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新建一批大中型水库,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水库。实施农村水利保障工程,推进新扩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工程、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高质量建设广东万里碧道,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4. 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建设,加强枢纽间互联互通。完善高铁快运网络布局,力争实现地级市高铁快运业务全覆盖,建设县、镇、村三级快递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全面组网投产,围绕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田头冷链设施。支持大型港口、综合性货运物流企业通过实施或参与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完善运输服务网络。推动骨干快递企业、省属重点交通企业组建国际快递骨干企业。 5. 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完善各县(市、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南岭国家公园、丹霞山国家公园创建,高标准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推进水路交通运输燃料清洁化、绿色化升级,开展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加装。建设促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生态环保设施。 6. 完善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高地,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实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百县工程,加强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性医院中医、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专科建设。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加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7. 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城市抗震、防风、防洪、排涝、消防等设施建设,提升交通、水利、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抗损毁能力,推动台风频繁城市加强沿海防护林和生态海堤建设。统筹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市易涝区域整治提升行动,改造城市老旧破损排水管网,消除城市严重易涝积水区段。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物联网应用,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设智能交通灯、智能潮汐车道、智能停车设施、智能电杆等感知终端。 (七)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网络城乡全覆盖,推进千兆宽带进小区和农村光网全覆盖。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建设智慧超算平台。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发展安全可扩展区块链基础设施。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动能源、交通、仓储、水利、环保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转型。聚焦重点学科领域,合理有序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三、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 (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1.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建立健全积分落户年度指标逐年增长机制,鼓励中心城区与郊区新区采取差别化落户政策。在除广州、深圳外的珠三角地区城市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推动公共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保障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权益。 2. 培育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建设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推进珠三角地区深度一体化。培育壮大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推进都市圈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共享共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业功能,支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 3.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对县域发展进行分类指引,实施创先、进位、消薄行动,实现县域实力整体提升。健全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强化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投入保障。推动扩权赋能强县。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产城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增强乡镇综合服务功能,建强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建设美丽圩镇。 4. 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等建设。编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重点改造完善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建筑公共部位,鼓励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尽快完成全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鼓励老旧厂区进行空间功能置换,推进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位于中心城区及位于重要功能平台、重点发展区域的城中村实施改造,探索城中村改造与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相结合的模式,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 (九)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 1.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全域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推进基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和农房立面改造等,沿线连片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推动新建农房风貌塑造,因地制宜推广现代建造方式和绿色农房建设技术。加强古树名木、特色民居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塑造广府、客家、潮汕、雷州及少数民族等别具风格的特色乡村风貌。 2. 完善乡村市场体系。深化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壮大广东农产品采购商联盟,搭建广东特色优势农产品展示推介平台,加快完善“省级运营平台+区域配送中心+直供基地”的广东供销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网络。全面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智能投递终端“下乡”,推进村邮站建设,健全农产品寄递网络。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改造提升一批农贸批发市场、圩镇集贸市场,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进一步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符合条件的货车、小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政策支持。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3. 丰富乡村经济形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大力发展预制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特色加工,推进主食及粤式菜肴工业化。实施南粤乡村传统文化活化工程,创新丰富乡村旅游产品,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继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配套落实财税金融、用地保障等综合支持政策。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发展乡村创意和康养农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健康养生产业基地。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辟新空间,发展乡村传统特色产业。 4.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地区为突破口,着力破除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在城乡空间融合发展、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乡村治理、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完善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设立省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 (十)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内需增长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建设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携手港澳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加快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试点,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强化沿海经济带港产城融合布局,提升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发展持续力。继续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梅州建设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壮大县域经济,强化乡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全面推动乡村“五个振兴”。建立健全区域政策统筹机制,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区域生态补偿、对口帮扶协作等体制机制。 四、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 (十一)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 1. 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保障机制,推进使用国有资金建设、购置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项目攻关机制。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完善基础研究稳定多元投入机制。深入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推进“广东强芯”工程、核心软件攻关工程。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2. 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海洋牧场等产业,新增若干个万亿元级产业集群。前瞻谋划打造一批未来产业集群。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完善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 3. 加强创新产品应用。加快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应用,实施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激励政策。实施“两品一械”检验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拥有发明专利、技术属于国内首创且国际领先、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药械产品优先审批。完善高校、科研机构成果产业化机制。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沿途转化。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和高标准保护,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最佳地。 4. 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建设软硬件适配测试中心,培育壮大鲲鹏、昇腾等自主可控产业生态,完善以5G为核心的信息通信产业链条。实施数字增值增富工程,积极探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动企业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发展。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实施数字化转型促进行动,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发展数字化转型支撑平台和行业“数据大脑”。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开展农业生产智慧化提升工程和农业农村大数据工程。加强服务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发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5.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构建多层次多渠道链式人才发展机制,精准引进和培养更多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完善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研管理模式,开展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试点,进一步下放重大人才工程评审和管理服务权限。深化科研事业单位改革,试行更加灵活的编制、岗位、薪酬等管理制度。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建产业创新人才联盟。优化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全面落实好人才住房、社保、子女教育、个税优待等支持政策。 (十二)积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1.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精细农业为主攻方向,建设岭南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升优势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效益。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行动,提升家禽养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统筹实施养殖场(户)升级改造、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疫病防控与无疫小区建设等项目。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大力推广健康生态水产养殖模式。有序发展远洋渔业,组建远洋渔业集团,加快推进珠三角沿海和粤东粤西两翼深水网箱产业集聚区、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强化动物疫病风险防控,健全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防控体系,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2. 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依托传统优势龙头企业,推动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家电家具、五金建材等产业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深化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打造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等标杆。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引导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 3. 促进产业优化布局和有序转移。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加快建设一批引领型产业集聚区、支撑型产业园区和“万亩千亿”大平台,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专业园区,打造一批符合产业生态要求的升级版园区,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平台载体。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和亩均产出效益,形成以“亩均论英雄”的园区发展政策体系。谋划推动大型出口加工产业区建设。建立健全内外资一体化大招商工作机制,加强以商引商、以链引商、以侨引商、联合招商。 (十三)持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延伸。 1. 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创建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支持平台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等开展工业设计、系统集成、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拓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共享生产平台等模式,推行制造业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 2. 支持服务业向制造端延伸。支持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服务企业以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形式向制造环节延伸。支持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提供设计和公共服务,加快珠三角工业设计走廊建设。支持打造工业电子商务平台。着力完善生产性服务业配套,推动科创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咨询与会展、人力资源服务、系统集成、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服务业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十四)着力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 1. 健全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积极支持项目研发成果和必要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推动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升级广东制造标准,建立完善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提升广东制造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优势特色行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管理,优化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加强对旅游、养老、家政、商贸流通、文化等服务业标准立项、审查和发布工作。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强化团体标准行业自律。 2. 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制造业重点产品与国内外标杆产品的执行标准和质量指标“双对比、双提升”。推进全产业链质量管理,鼓励龙头企业将产业链供应链中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溯源机制。探索制定产品质量分级标准,鼓励权威认证机构围绕分级标准开展相应的自愿性认证项目。强化产品实名实证管理,实施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对产品、经营者开展失信评级。 3.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建立“产品+产业+集群+产地”的区域品牌创建机制。在重点领域和产业集群设立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支持企业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支持传统产业品牌培育和运营机构发展,支持民族自主品牌国际化发展。建立对具有较长历史的品牌企业保护和扶持机制,大力培育“百年老店”。落实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大力宣传推介广东产品,讲好广东品牌故事。 五、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促进产需有机衔接 (十五)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1. 推进人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深入推进大湾区“人才通”“社保通”,建立完善港澳及境外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机制。推动扩大跨境执业资格准入范围,深入开展“一试三证”职业技能评价交流合作。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推进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2. 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示城乡地价体系,支持深圳市探索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为依据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以招拍挂方式供应包含工业用途与其他产业用途(不包括商品住宅)的混合用地。 3. 完善知识、技术、数据要素配置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机制。加强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培育建设一批技术交易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支持深圳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完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编制《广东省数据条例》,研究出台全省统一的数据流通交易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数据授权使用、资产登记、数据交易、流通监管、跨境流动等相关制度规则,加快建设省公共数据运营管理机构,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数字湾区”建设。 (十六)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市场。 1. 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公平竞争独立、集中审查试点。优化平台经济发展政策环境。 2. 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信息共享、事中事后监管等机制。深入排查整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强化平台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公共服务系统,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实行企业登记注册等事项“跨省通办”。 (十七)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1. 优化现代商贸体系。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行动,在优势行业领域培育一批商品市场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高标准消费品市场,打造“一站式”商品采购中心。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布局建设供销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支持工业电商平台与战略性产业集群对接,推动新增一批制造业企业实现网上采购及网上销售。优化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布局,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2. 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加强物流枢纽互联互通,推动枢纽干支仓配一体建设。完善城市配送设施,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推进一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支持有关企业建立多式联运相关信息平台。支持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流通企业。优化国际海运航线,强化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港,支持中欧国际班列运营发展,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从事广东经广西至东盟的跨境公路运输。 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 (十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1. 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实施宽进严管,加快取消充分竞争性服务业准入限制。支持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扩大经营,推动托育、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化、品牌化。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及能够分离的生产经营部门逐步转化为企业。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力度。 2.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间协调机制和全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假冒伪劣产品惩罚性巨额赔偿等制度。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网络商品和网络交易服务机构的监管,建设省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测平台,探索网络投诉举报集中快速处置机制。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 (十九)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1. 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和引导力度。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产业、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改和研发的资金支持。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联系企业家工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鼓励和引导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2. 优化投资审批和监督管理。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措施。探索扩大“承诺制”适用范围,“一项目一策”商议可容缺事项。加强重点领域前期工作标准化指引,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前延”服务试点和全过程咨询服务试点。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对接,实现共享数据、并联审批、一网通办。统一省、市、县审批事项三级清单,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协同高效。 3. 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编制实施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推动财政预算与投资计划有效衔接。实施存量基础设施盘活三年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银担合作,积极开展批量担保业务。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功能,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合理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提高产融对接活动频次,优先支持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可覆盖的公共服务领域存量项目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二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推进“照后减证”,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市场主体准营管理模式。推行“证照联办”服务,规范统一许可审批标准、流程,实现关联许可联审联办,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一企一证”等改革措施。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巩固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推进广州、深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城市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弱项对标提升,持续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 2.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引导建立“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搭建便利化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平台。健全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序推动集体经济股份内部流转,深化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 3.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品牌、流通、分配就业、消费、资源环境、政务等环节信用制度管理,畅通国内大循环。建立“信用+大数据”综合评价体系,加快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实施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完善数据归集标准和信用奖惩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完善推广“信易贷”模式。实施信用应用创新“揭榜挂帅”行动,探索信用应用新场景、新模式。加快发展信用服务业,推动信用服务机构聚集发展。开展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试点,创建国家信用经济实验区。分类分批建设信用县(市、区),促进解决县域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 (二十一)发挥对外开放对内需的促进作用。 1. 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主要港口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港口合作,加强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高效衔接。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务实合作,推进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建立健全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产能合作机制,加强规则、政策和项目对接,支持企业参与境外港口、信息基础设施及能源资源建设项目。落实我省境外经贸合作区扶持政策,培育建设若干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支持粤港澳企业携手走出去开拓“一带一路”市场。 2. 持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实施招商引资20条,落实一把手抓招商引资机制。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经贸合作招商会。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清理取消在招标投标、经营运营、资质许可、准入审核等方面的内外资不一致政策措施,严格兑现向外商投资者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支持广州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落实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相关政策,健全重点外资项目联系服务机制,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中韩(惠州)产业园、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等平台创新发展。支持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创新中心,主持或参与我省科技计划项目。 3. 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全力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加快推进珠澳全方位合作、琴澳一体化发展。推动前海打造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联动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提升金融、法律等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加快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加快在建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推进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发挥外向型经济平台作用。 4. 稳步推进对外贸易合作。打造一批万亿元级、千亿元级出口产业集群,开展“粤贸全球”活动,全力巩固国际市场份额。深入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际贸易协定,推进中国—东盟现代海洋渔业技术合作与产业化开发示范项目。依托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新型国际贸易中心,支持国际分拨、中转集拼、离岸贸易等新业态发展,建设全球溯源体系、全球报关系统等国际贸易服务平台。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不断深化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领域改革。 5. 扩大重要商品和服务进口。聚焦大宗商品、电子元器件、飞机、汽车、农产品、中高端消费品,加快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进口基地。对原油、相关矿产品实施“先放后检”,进一步扩大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试点。加快优质农食产品检疫准入,优化综合保税区进口食品检验模式,对“鲜急特”产品优先通关。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查验作业改革,扩大“船边直提”等改革应用范围,进一步压缩货物口岸通关时间。 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厚植内需发展潜力 (二十二)持续优化初次分配格局。 1. 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劳动收入。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鼓励增加高质量就业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发展。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长效机制,完善普惠性创业扶持政策,高质量建设一批创业孵化载体(园区)。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推动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 2.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推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健全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健全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 3. 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完善按要素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形成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有效激励。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兼职兼薪、分享股权期权、领办创办企业、成果权益分配等激励办法,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及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发放的奖励支出,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资产管理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化、市场化和实体化,探索完善收益分配机制。 4.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施居民收入提高计划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加强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和奖励激励,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促进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持续增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 (二十三)逐步健全再分配机制。 1. 加大财政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大力实施“民生十大工程”,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加大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进一步提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转移支付支出规模。完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做好跨区域、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资金保障。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加精准高效直接惠企利民。 2.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稳步提升养老保险待遇,健全失业、工伤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互补衔接。完善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十四)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探索建立慈善行业联合组织,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健全慈善表彰制度。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文明实践积分机制,将志愿服务活动、践行文明行为等纳入文明积分制度管理,促进形成志愿服务良好社会氛围。 八、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内需发展基础 (二十五)保障粮食安全。 1. 推进粮食稳产增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田长负责制”,深入开展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在粤西地区以及江门、云浮、肇庆、惠州、汕尾等粮食主产区打造南粤粮安产业带,重点建设一批10万亩以上的丝苗米水稻生产示范区与核心生产供给保障区。全程全面推动农业机械化建设,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支持开展收入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等试点。 2. 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生产监测评价体系。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逐步淘汰小散旧粮库。提升沿海沿江沿线粮食物流枢纽的快速接卸、中转、集散功能,完善珠江—西江内河码头联运接驳功能。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支持省内粮油企业在主产区建立优质粮油生产、加工基地。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质量追溯提升、机械装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六大行动”。大力开展市场化收购,健全完善优粮优价市场机制。 3. 加强种子安全保障。实施粤强种芯工程,构建全省种质资源数字化共享平台,加快打造广州、深圳国际种业硅谷(中心),高水平组建大湾区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实施“现代种业”重大专项。支持广东种业集团发展,培育优势特色种业龙头企业,加快构建企业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一批国家或省级高标准智能化种子基地、特色农作物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全省品种审定管理改革,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建立品种身份证制度。 (二十六)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1. 增强省内供应保障能力。加快规划建设沿海LNG接收站项目,推动油气资源增储上产。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储备能力建设,优化产供储销体系。推进建设一批支撑性调节性电源项目,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非化石能源。持续优化电网主网架结构,加快推进骨干电源配套电网规划建设,提高电力调峰和应急能力。持续强化重要能源战略物资储备能力,进一步优化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 2. 加强能源资源共建与合作。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协同发展,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标准对接。积极协调外来电力保供增供,确保西电东送落实送电协议计划,逐步推动西电东送计划放开。充分谋划后续西部清洁能源送电广东能力,促进西部清洁能源电力消纳。深化国际能源合作,加快油气海外布局,积极参与境外电力等资源开发和投资,扩大能源企业的国际影响力。 (二十七)推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1.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完善特需物资储备制度。推动建立全生命周期应急物资管理标准体系,推行“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建立平战结合的物资采购机制,畅通物资采购渠道,分类制订应急物资清单。建立应急物资产能保障机制,对各类应急物资及其关键原材料生产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完善应急物资统一调度制度,建设覆盖省、市、县(市、区)三级的应急物资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2.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快推进建设国家东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科学布局省内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推动粤北(韶关)、粤西(湛江)、珠三角(肇庆)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形成应急救援基地群。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消防专业救援装备达标创建行动。制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全灾种、大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生命防护,完善配套应急处置设施,提高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3. 推进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建设。完善交通、水利、通信等关键基础设施设防标准,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快推进公共防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防洪防涝和调蓄设施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自然灾害隐患点治理与居民搬迁避让工程。优化升级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健全预警信息推送机制。发展巨灾保险。 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举措,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广东落地见效。
2023年9月7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8部门和单位印发《上海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动本市汽车消费市场升级转型,现就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更新,促进汽车大宗消费。 其中,新能源汽车方面,《措施》提到,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结合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做好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请的受理、发放等工作,持续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原文如下: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8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上海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若干措施》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9月6日 上海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的要求,推动本市汽车消费市场升级转型,现就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更新,促进汽车大宗消费提出如下措施: 一、出台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并且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进一步推动汽车销售合同网签,引导合同双方对合同中定(订)金、提车时间、服务性收费、其他口头承诺等要素进行细化和确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四、结合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做好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请的受理、发放等工作,持续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五、进一步推广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使用车辆信息报告,涵盖车辆登记、保险、理赔以及维修等信息,做到信息透明、对称。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通过增设线下服务网点、拓展线上业务办理、提供上门收车服务等方式,为市民提供二手车交易的便利服务。(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六、进一步便利优化二手车出口流程。推进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开通“转移登记待出口”权限试点,实现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转移登记待出口”和“出口注销”业务全覆盖,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出口服务平台申请开通有关业务。支持待出口二手车投保交强险短期险,进一步优化出口二手车交强险退保流程。(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七、鼓励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出台车辆报废注销“一件事”。(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推进本市汽车流通领域数字化转型。加快“上海市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各部门、各环节信息资源,实现交易信息透明、交易流程规范、业务办理协同。支持二手车交易类电商平台发展,丰富二手车交易信息内容,通过信息技术等手段加强交易信息管理,规范线上二手车商家经营行为,保障购车人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九、支持各区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出台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汽车品牌商、各区、行业协会、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各类汽车更新消费促进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发挥汽车流通领域现有优势,打造汽车品质消费示范区,并给予网点布局、金融服务等相关政策支持。(责任部门、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本若干措施自2023年9月7日起施行。
电车资源获悉,2023年9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所指电子信息制造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锂离子电池、光伏及元器件制造等相关领域。锂电、钠电方面,《方案》明确: 1)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充分调动各类基金和社会资本积极性,进一步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有序推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讯设备、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强能源资源、用工用地等生产要素保障,积极吸引各方资源,提升有效产能供给能力,力争早投产、早见效,带动全行业投资稳步增长。 2)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坚持扩大开放、合作共赢,持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国扩大电子信息领域投资。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慧健康养老、超高清视频、北斗应用等领域建立与有关国家(地区)间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光伏、锂电等产业外向型发展优势和全球能源革命机遇,开展双边及多边交流,推动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 3)全面提升供给能力。落实《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各项细则,落实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中的问题。着力提升芯片供给能力,积极协调芯片企业与应用企业的对接交流。面向数字经济等发展需求,优化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产业布局并提升高端供给水平,增强材料、设备及零配件等配套能力。统筹资源加大锂电、钠电、储能等产业支持力度,加快关键材料设备、工艺薄弱环节突破,保障高质量锂电、储能产品供给。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电子〔2023〕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现将《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23年8月10日 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电子信息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规模总量大、产业链条长、涉及领域广,是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工业行业中的支撑、引领、赋能作用,助力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2024年。本方案所指电子信息制造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锂离子电池、光伏及元器件制造等相关领域。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保持电子信息制造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工业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电子信息企业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市场机制和举国体制优势结合,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坚持有效供给与扩大需求相结合。统筹扩大内需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释放国内市场需求,合理引导产业资金流向,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电子信息产品供给质量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 坚持继承巩固与创新发展相结合。优化产业政策环境,巩固已有产业规模,推进产业国内梯度转移,稳住外贸基本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兴领域热点,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坚持立足自身与国际合作相结合。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循环,以更高水平的开放深度嵌入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分工体系,保持对全球企业、资源的强大吸引力。立足自身资源,加强基础前瞻领域技术研究,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3—2024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5%左右,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24万亿元。2024年,我国手机市场5G手机出货量占比超过85%,75英寸及以上彩色电视机市场份额超过25%,太阳能电池产量超过450吉瓦,高端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推进,形成上下游贯通发展、协同互促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举措 (一)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激发市场潜力 1.促进传统领域消费升级。依托技术和产品形态创新提振手机、电脑、电视等传统电子消费,不断释放国内市场需求。推动手机品牌高端化升级,培育壮大折叠屏手机产业生态,从优化成本、改善技术、加大适配等角度促进折叠屏手机生态成熟。以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服务全民体育健身需求,宣传推广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速问题,做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引导规范工作,发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持续提高试点示范工作规范化体系化水平。 2.培育壮大新增长点。 虚拟现实。落实《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紧抓战略窗口期,提升虚拟现实产业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推动虚拟现实智能终端产品不断丰富。深化虚拟现实与工业生产、文化旅游、融合媒体等行业领域有机融合,开展虚拟现实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和产业对接活动,推动虚拟现实产业走深走实。 视听产业。研究制定新一轮支持视听产业发展的接续政策,加快培育视听消费新增长点,促进车载视听、商用显示等新兴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OLED TV、Mini LED、8K、75英寸及以上高端显示整机产品消费需求,引领彩色电视机新型技术发展,提升盈利水平。 先进计算。推动先进计算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开展先进计算在工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应用案例征集和应用对接,举办先进计算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加快先进技术和产品落地应用。鼓励加大数据基础设施和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需求。 北斗应用。落实《关于大众消费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增强北斗产业供给能力,打造大众消费领域北斗应用示范场景,提高北斗应用普及率,推动北斗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 新型显示。面向新型智能终端、文化、旅游、景观、商显等领域,推动AMOLED、Micro-LED、3D显示、激光显示等扩大应用,支持液晶面板、电子纸等加快无纸化替代应用。 智能光伏。深入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智能光伏+储能”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应用,发布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 (二)加大投资改造力度,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1.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充分调动各类基金和社会资本积极性,进一步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有序推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讯设备、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强能源资源、用工用地等生产要素保障,积极吸引各方资源,提升有效产能供给能力,力争早投产、早见效,带动全行业投资稳步增长。 2.推动产业逆周期升级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向高质量发展迈进,鼓励企业开展逆周期投资,增强产业竞争力。支持企业加快产线技术改造升级力度,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中高端产品比重。 3.促进绿色制造和智能化升级。鼓励建设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按照《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开展绿色工厂评价,推进产业资源利用循环化,大力开发推广具备能源高效利用、污染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功能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面向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光伏产业智能转型升级,支持智能光伏关键技术突破、产品创新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LED产业升级发展,促进健康照明产品等扩大应用。 (三)稳住外贸基本盘,提升行业开放合作水平 1.稳定出口市场。引导电子整机行业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例,打造品牌国际竞争力。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展览展示活动,引导企业抓住数字贸易机遇,持续推动出口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深挖线上线下国际市场潜力。会同有关部门和重点省市助力企业用足出口退税政策,提高进出境物流效率,推动物流要素高效整合。 2.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坚持扩大开放、合作共赢,持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国扩大电子信息领域投资。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慧健康养老、超高清视频、北斗应用等领域建立与有关国家(地区)间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光伏、锂电等产业外向型发展优势和全球能源革命机遇,开展双边及多边交流,推动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 (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行业供给水平 1.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加快信息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迭代应用,加强Micro-LED、印刷显示等前瞻性产业布局。面向个人计算、新型显示、VR/AR、5G通信、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推动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技术攻关,研究建立电子材料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好集成电路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电子材料行业中心等公共服务功能。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创新发展,实施《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产品、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 2.全面提升供给能力。落实《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各项细则,落实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中的问题。着力提升芯片供给能力,积极协调芯片企业与应用企业的对接交流。面向数字经济等发展需求,优化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产业布局并提升高端供给水平,增强材料、设备及零配件等配套能力。统筹资源加大锂电、钠电、储能等产业支持力度,加快关键材料设备、工艺薄弱环节突破,保障高质量锂电、储能产品供给。 (五)保持产业链供应链顺畅,打造协同发展产业生态体系 1.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服务器、光伏等领域,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创新、贯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落实《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促进光伏、锂电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对接、协同发展,建设统一大市场。 2.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发挥引领支撑效应。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与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各类创客群体有机结合、形成规模。围绕产业上下游及存在共性技术的相关领域,培育和吸引一批专注细分市场、丰富产业链体系的优势企业。进一步加快培育电子信息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地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集群给予支持。 3.优化产业布局。发挥“链主”企业作用,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产业优化重组,合理开展企业并购重组、海外并购等,推动市场有序竞争。支持优势电子整机制造地区建立重点电子整机及上游供应链企业名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和《制造业转移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通过举办1+N产业转移对接活动,鼓励企业优先向中西部地区梯次转移。 (六)优化完善产业政策环境,促进产业经济平稳运行 1.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持续做好电子信息技术标准工作,强化先进技术和标准融合,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梳理基础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器件、光电子器件、电子材料、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慧家庭、虚拟现实等标准体系,加快重点标准制定和已发布标准落地实施。加强《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组安全要求》等强制性标准宣贯实施。优化智能电视用户收视体验相关标准制定。深度参与全球电子信息领域标准化活动,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2.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奖励递延纳税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用好首台(套)、首批次政策,推动电子装备、电子材料示范应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电子信息制造业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各类债券等融资工具。推动各地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水平。组织各地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制定精准匹配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3.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紧跟信息技术发展前沿,支持建立产学密切结合的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计划。加快自主培养人才队伍,支持重点高校开展“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和集成电路学院建设,扩大招生和专项培养规模。营造促进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搭建企业家、各类专业人才交流平台,营造人才吸引及留驻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有关政策配套措施,稳住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发展,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行业增长引擎,力争达到预期目标。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于每年11月底分别报送本地区、本行业稳增长工作措施进展情况。 (二)完善统筹协调。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行业组织要积极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定期发布行业运行情况,及时反映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要及时研判国内外形势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影响,强化预期管理,共同为电子信息制造业稳增长工作建言献策、出力出智。 (三)强化运行调度。建立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省市、行业协会运行调度机制,加强重点地区、重要领域、主要企业运行监测。每季度组织召开行业运行座谈会,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进行预警分析,做好政策储备。每季度开展稳增长专题调研,动态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推广地方经验做法。 (四)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宣讲培训和政策解读。利用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大会、世界集成电路大会、世界显示产业大会、世界计算大会、世界VR产业大会等国际性会议契机,加强产学研用深入交流,凝聚行业发展共识,形成共同推动行业发展良好氛围。
电车资源获悉,2023年9月5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商务局印发《深圳市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新能源汽车方面,《行动计划》提到,要加快先进制造业供应链创新。 打造一批具有供应链布局协同能力的工业品牌。大力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力争在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网络通信、现代时尚等领域培育一批价值链高端品牌,通过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布局,巩固供应链集聚优势。 打造汽车全球供应链协同体系。抢抓新能源汽车出海的历史机遇,加快构建面向全球的汽车产运贸生态体系,支持物流与供应链服务企业为汽车生产及商贸企业提供出海、品牌、渠道、物流等一体化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助力国产汽车产业链与供应链物流服务的深度融合。支持整合本地汽车生产商、贸易商、金融、保险、物流、行业协会等相关资源,搭建汽车出口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渠道开拓、供需对接、贸易代理、市场咨询、航运保障、售后回收、资金服务等多维集成服务,打造全国汽车出口新型基础设施,助力中国车企 “走出去”“卖全球”。 原文如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深工信〔2023〕218号 各相关单位: 《深圳市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9月4日 深圳市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发展,建设具有深圳特色的供应链示范城市,提升供应链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积极融合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围绕深圳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消费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立足深圳产业优势及供应链特点,以数字化、绿色化、平台化、标准化、全球化为引领,在先进制造业和流通领域培育一批“上控资源、下控渠道”的国际供应链整合平台,形成高质量发展的供应链生态,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协同能力、商业模式及治理方式的创新,大力提升供应链核心竞争力,全力增强我市产业链供应链先进性、根植性、韧性和安全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供应链能力明显增强,供应链技术应用水平居全国前列,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标杆企业,把深圳打造成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示范高地。 ——重点产业供应链能力全球领先。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打造一批领先全国、比肩国际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形成5个以上千亿级、10个以上百亿级产业垂直供应链协同企业,打造20个以上“深圳智造”自主国际知名品牌,深圳成为先进制造国际供应链资源要素配置中心。 ——现代供应链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建成内外联通、物畅其流、集约高效、智慧绿色的供应链物流通道和枢纽节点设施,供应链专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培育2-3个千亿级、15个百亿级工业及消费供应链服务平台,3个以上百亿级跨境电商供应链整合、服务平台,3个以上千亿级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整合、服务平台,供应链服务进出口额占深圳外贸进出口额的比重达到20%以上,供应链技术和装备研发与应用水平居全国前列,深圳成为全球知名的供应链服务外包基地。 ——供应链创新生态更加完善。健全供应链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跨部门协同、联合联动的治理方式;不断完善供应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供应链人才培育机制、加强供应链相关标准研究、着力提升供应链风险防范能力,持续优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先进制造业供应链创新 1.培育一批具有集聚能力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梳理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供应链图谱,重点培育处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地位,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创新、构建产业生态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企业集聚深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供应链生态体系。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供应链关键环节替代清单,构建稳定的供应链共生联合体,提升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一批具有供应链布局协同能力的工业品牌。大力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力争在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网络通信、现代时尚等领域培育一批价值链高端品牌,通过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布局,巩固供应链集聚优势。大力实施“工业中间品和产品品牌全球推广计划”,通过品牌价值输出能力推动我市制造产业供应链高端化布局、国际化协同,通过品牌不断增强供应链价值创造和自主可控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我市制造业龙头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系统咨询、综合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技术培训、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增值等服务活动,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加快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实现供应链价值增值。依托深圳在口岸、科技、物流、金融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支持工业制造龙头企业整合供应链核心资源,开展研发、集采、分销、结算、金融等业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供应链服务高质量发展 4.做大做强供应链服务企业。研究出台支持供应链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推进招大引强,鼓励国内外专业供应链服务企业在深圳建设全球或区域性采购中心、生产组织中心、分销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增强创新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扩大全球化布局,发挥对全球供应链资源的集聚效应。(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供应链服务跨界融合。推动深圳供应链服务与全球制造业、商贸业的深度对接合作,大力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拓展研发设计、虚拟生产、质量管理、追溯服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分销执行、物流服务、融资服务、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筑更具竞争力的国际贸易供应链体系 6.推动供应链国际资源合作。梳理全球供应链的关键资源和产业优势,重点聚焦东南亚的工业加工、组装能力及农产品,欧美中高端工业中间品、新科技和消费品,中东及非洲的矿产、能源资源,拉丁美洲畜牧、农产品及正在形成的工业加工、组装等优势供应链资源,支持供应链企业在境外设立采购中心或通过投资并购境外企业等方式,获取参与全球供应链所必须的要素市场资源、多元化供应商和渠道体系,增强供应链的自主可控。(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增强供应链服务出海能力。顺应产业转移周期规律及全球供应链重组的大趋势,紧抓“企业出海”“供应链出海”的重要机遇,支持供应链服务企业跟随跨国企业、工业中间品、品牌企业在海外设立分销基地,为专精特新等企业和产品提供市场营销、品牌推广、渠道分销、电商、直播、物流、售后、融资等跨境一体化解决方案。支持政府与行业协会、供应链服务企业共建海外供应链服务平台,助力深圳智造、中国制造、中国货物走向全球,深度融入国际大循环。(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完善消费供应链体系。顺应消费升级及供给提质的需要,支持优势企业与国内外贸易商、国际品牌商开展深度合作,在食品、奢侈品、药品、酒类、美妆、服装、母婴等大众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消费品展贸平台、进口交易平台及供应链服务平台,将深圳打造成为联动珠三角、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消费品“世界超市”。(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构筑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依托深圳跨境电商卖家聚集、跨境物流发达及自贸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培育一批具有设计、研发、品牌运营、数字营销、集采集销、海外仓服务等集成功能的跨境电商供应链整合、服务平台。做大做强网红直播、电商选品、创业孵化、跨境支付、人才实训等供应链生态;鼓励企业及行业组织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产品、数据、流程、服务标准化建设,保障深圳跨境电商交付和履约能力,提升我市跨境电商产业生态的综合竞争力。(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建设大宗商品供应链体系。面向大宗商品广阔的市场空间,补齐深圳供应链发展的短板,探索培育一批聚焦在能源化工、金属矿产、农副产品等国计民生领域,具有集中采购、技术服务、制造加工、品牌运营、电子商务等集成功能的大宗商品供应链整合、服务平台,高效链接生产与消费,促进供需匹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打造汽车全球供应链协同体系。抢抓新能源汽车出海的历史机遇,加快构建面向全球的汽车产运贸生态体系,支持物流与供应链服务企业为汽车生产及商贸企业提供出海、品牌、渠道、物流等一体化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助力国产汽车产业链与供应链物流服务的深度融合。支持整合本地汽车生产商、贸易商、金融、保险、物流、行业协会等相关资源,搭建汽车出口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渠道开拓、供需对接、贸易代理、市场咨询、航运保障、售后回收、资金服务等多维集成服务,打造全国汽车出口新型基础设施,助力中国车企 “走出去”“卖全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发展。不断创新前海、盐田和坪山综保区及福田保税区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其扩外贸、引外资、促发展的功能平台作用,鼓励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结合本区域发展定位及产业需求做强物流分拨、保税研发、检测维修、保税制造、保税融资租赁、保税展示交易等新业态的发展,推动特殊监管区域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分工,增强对全球高端供应链资源的吸附能力。(福田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坪山区政府、前海管理局、市商务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供应链基础设施网络 13.优化布局产业园区供应链配套设施。在制造业产业园区内或产业集群周边,规划布局VMI仓(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和以“工厂前置车间”功能为主的物流服务仓,为制造企业提供生产所需供应链服务,无缝对接生产车间。面向传统商贸企业、新零售企业布局“商贸前置理货区”,提供商贸供应链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对外物流枢纽+城市物流转运中心+社区物流配送站”三级物流节点网络体系,推动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空港型、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规划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健全、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体系。研究确定仓储物流用地规模,制定适配供应链行业的仓储物流用地遴选标准,保障仓储物流空间需求。充分考虑现代物流机械化、自动化发展趋势,修改现行仓库设计标准,完善具有保税功能的丙一类仓库建设;盘活存量物流设施,推进传统仓库向高标仓、智慧仓升级,不断满足智慧供应链服务需求。(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对外物流网络布局。打造联通国际国内双循环的对外物流枢纽,推动物流供应链龙头企业建设或运营物流仓储设施,向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延伸布局物流基础设施,逐步形成分工协作、高效协同的物流设施布局。构建覆盖面广、控制力强的跨境物流网络,打造全球供应链物流支持体系。统筹海空港货运、中欧班列、海外仓发展,推动国际物流通道和网络全球化布局。(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金融对供应链创新的服务水平 16.加大对供应链融资的支持力度。研究建立供应链企业融资白名单机制,定期收集企业有效融资诉求。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等开展联合创新,通过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产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基于订单、交易、物流、支付等数据要素,研究开发适用供应链业务场景下不同类型的信贷产品,为产业上下游企业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设立供应链专项基金。利用政府融资担保基金、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供应链上下游信贷投放力度。(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供应链信用体系建设。鼓励相关部门、征信机构、评级机构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推动政府、机构、协会等多层次跨部门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监督。依托地方征信平台,充分整合银行迫切需要的各类数据,向银行提供有效的征信服务支持;推动核心企业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确权、贸易订单确真等支持,实现信用赋能。(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供应链数智化水平 18.提升供应链管理数字化水平。支持制造业企业利用新一代数字技术建设集产品设计、物资采购、需求预测、自动排产、智能补货、库存动态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供应链管理平台,实现供应链柔性敏捷、物流智能化和管理决策数据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19.支持供应链服务数字化升级。制定供应链服务行业数字化升级资金配套政策,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无人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搭建供应链数字化管理平台、各类SaaS平台,实现订单、运输、仓库、客户关系、财务等环节的高效运营管理。(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快智慧物流技术与装备研发应用。加快智慧物流技术与装备研发力度,提升物流装备的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加快现代化物流装备推广,推动智能仓储机器人拣运系统、智能立体仓库、自动输送系统等智能仓储系统的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供应链发展生态 21.积极打造绿色供应链。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应用,加强绿色技术和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按照《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DB4403/T10-2019)地方标准贯彻执行生产制造、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现代供应链体系。(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供应链人才引培。大力引进供应链高层次专业人才,针对性制定相关人才政策,支持享受出入境便利政策。引导高校和职校开设供应链相关专业,搭建“政校企协”共建的人才培育机制,建设高水平供应链人才培训基地。支持行业协会、联盟、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相关机构开展供应链人才培训、实践交流、商业考察等活动,培养供应链高水平人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支持设立海外供应链服务机构。鼓励有能力的行业组织、企业在海外设立供应链服务机构,为供应链企业出海提供属地化的海关、税务、法律、培训、推广等公共服务,并给予资金扶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冲供应链风险,提升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强供应链标准研制与推广。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校参与制定供应链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宣贯。支持供应链企业主动参与制定国际规则,力争在通信、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等优势领域制定供应链国际标准,提升供应链话语权。鼓励供应链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探索制定供应链高层次人才的分级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构建基于海关、税务、市场监管、企业等多渠道的数据采集机制,持续动态跟踪、监测和研判产业供应链动态。全面梳理重点产业供应链薄弱环节、核心供应商、潜在风险点和关键产品名录,建立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快突破一批重点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提升对产业供应链的掌控力。鼓励有能力的企业通过高质量的海外并购、直接投资等方式深入融合全球供应链网络,获得全球优质的市场、技术、人才和管理等资源,提升产业供应链安全水平。(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深圳海关、深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跨部门的供应链发展协调机制,统筹全市供应链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负责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 各职能部门、各区根据本行动计划研究出台支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策措施,在土地、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对供应链企业的支持力度,市、区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加强供应链服务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海关AEO企业认证等方面的培育,支持企业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市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创新委、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口岸办,深圳海关、深圳市税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供应链行业社会组织作用,支持开展行业研究、行业数据统计及监测、标准制定修订、企业评估、展会论坛、人才培训、供需对接等公共服务,加强国际交流,促进供应链国内外资源对接合作,完善供应链创新服务体系。(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电车资源获悉,2023年9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方面,《措施》提到, 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扩大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比,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40%。鼓励旅游客运车、网络预约车、邮政快递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绿色交通出行服务。完善城市公共充电服务网络,优化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逐步实现农村地区充电设施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服务网络。鼓励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绿色出行需求。对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试行分时电价政策。 原文如下: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3〕3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稳定大宗消费 (一)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和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兑现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奖补政策,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化经营,开展二手车诚信评价和示范经营创建活动。加大汽车促销力度,开展“惠购湘车”活动,在活动举办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湖南报废或转出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用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予以电子消费券补贴。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扩大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比,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40%。鼓励旅游客运车、网络预约车、邮政快递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绿色交通出行服务。完善城市公共充电服务网络,优化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逐步实现农村地区充电设施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服务网络。鼓励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绿色出行需求。对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试行分时电价政策。(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允许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决策,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探索现房销售试点,优化长沙市限购限贷政策。支持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清除安全隐患。(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省发展改革委) (四)提升智能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推动产业协同联动、融合互通、智能互联,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以优质供给引领消费。鼓励电商平台开设绿色智能产品销售专区。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鼓励优秀企业参与申报“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支持家电企业在社区开设售后便民服务站。鼓励各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支持回收企业建立多元化回收渠道,通过全品类回收、预约回收等方式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并交由合规企业处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二、扩大服务消费 (五)扩大餐饮服务消费。全力办好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持续办好“味道湖南”美食季等活动,升级改造特色美食街区,鼓励餐饮企业延时经营。大力弘扬湖湘美食文化,打造湘菜品牌,评选湘菜名县,积极推动湘菜品牌和湘菜企业走出去。培育壮大预制菜企业,支持建设“冷藏设备-冷链企业-冷链区域中心”闭环冷链物流体系和“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设施,支持预制菜加工集聚发展。推广透明厨房,让消费者吃得放心。(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丰富文旅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统筹用好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围绕建设旅游世界目的地,打造“五张名片”。举办旅游发展大会,每年集中力量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承办地旅游业项目建设。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品牌创建,加大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政策、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扶持。大力实施“引客入湘”计划,省级层面发放文旅消费券,同时鼓励市州、县市区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支持开展文旅消费季、四季乡村旅游节、旅博会等活动。鼓励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落实对有新评定省级(含)以上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含文旅)的市州最高奖补50万元的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将商圈、商业综合体、步行街、特色街区、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场所开发为夜间城市文化活跃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七)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加快审批进度,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争取大型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演出活动落地湖南。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马拉松、自行车、徒步穿越、陆地赛艇等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大力引进高端体育赛事、精品赛事,打造培育“株洲厂BA”“娄底足球之城”等特色体育赛事,丰富夜间体育消费供给。推动体育设施“一键预约”全覆盖,加强体育公园建设,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适时组织举办湖南体育产业博览会,积极申请国家级体育产业类大型博览会在湖南举办,打造中部地区体育消费大平台。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支持市州组织开展“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对新获批省级及以上“老字号”的企业予以奖励。大力实施湖南品牌建设工程,促进品牌消费。(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八)提升民生领域消费。安排不低于55%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加快适老化改造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康养疗养等服务和产品开发。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推广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积极扩大普惠型服务供给,深化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鼓励培训疗养设施、医院、酒店、公寓等其他设施坚持服务为本的功能定位开展养老转型,推动公共消费提质增效。建设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健康湖南行动,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等医疗联合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 三、促进农村消费 (九)开展绿色产品下乡。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由省级统筹安排资金按市州实际支出给予适当补贴。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 (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进数字经济与乡村特色产业融合,推动电商平台和企业丰富面向农村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持续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探索农村客货运、邮政快递、物流、电商等“一网多用、一站多能、多点合一、深度融合”新模式,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推广农产品产地发展“电子商务+产地仓+快递物流”仓配融合模式,支持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等农产品产地直供直销模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省邮政管理局) (十一)推动特色产品进城。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实行检测费用补贴。深入实施“数商兴农”,打造湖南优质农产品直播基地和展示展销中心,形成全面覆盖的常态化服务网络。利用中部农博会、“湖南省乡村振兴馆”等平台,举办专场推介活动,引导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和国有企业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供销合作总社) (十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五千工程”,建设“和美湘村”。积极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和特色文旅小镇评定,推动文化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消费下乡。培育一批等级旅游民宿、美丽休闲乡村和星级休闲农庄,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新业态,拓展乡村生态游、休闲游。(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 四、拓展新型消费 (十三)壮大数字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创建新型信息消费场景和平台,不断推进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创新。办好2023年全国开源和信息消费大赛、湖南省新型信息消费大赛等活动。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持续办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网上购物节。加强移动支付等安全监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四)推广绿色消费。开展绿色设计产品标准征集,发布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评选认定绿色设计产品。开展节能低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征集和评选,加强节能低碳产品的宣传和推广,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五、完善消费设施 (十五)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支持长沙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鼓励其他市州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性消费中心。支持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商圈,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对新评定为省级及以上示范步行街、智慧商圈所在的市州最高奖补100万元。支持设立市内免税店。(省商务厅) (十六)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商业设施与城市公共空间有机融合,塑造沉浸式消费体验。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以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大湘西冷链物流基地为基础打造全省冷链物流体系,高效发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作用。(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合作总社) (十七)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和关键生产线改造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保障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在依法依规的条件下允许企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六、优化消费环境 (十八)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线上化、特色化消费金融产品,合理增加消费信贷投放,严格落实明示年化利率要求,推动个人消费信贷利率稳中有降。统筹金融机构现有消费信贷产品,鼓励省内居民汽车购置、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等线下信贷消费。深入开展长沙数字人民币试点。(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 (十九)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对商家举办户外促销活动、居民夜间摆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深入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发挥12315消费维权平台热线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维权精准性和实效性。持续推动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行业、示范区域,基本覆盖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领域、重点场所,推动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助力提振消费信心。(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健全统筹协同、定期会商、督查评价、市县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消费动态大数据监测平台系统,开展消费前瞻指数研究和编制。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家政服务、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建立行业法人组织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完善信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及监管等机制。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开展“稳企业保就业”系列活动,推进居民增收,提升消费能力。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抓好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地产企业再融资限制再度放宽。 8月27日,证监会连续发布多项监管新规。证监会称充分考虑当前市场形势,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机制,围绕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作出六项安排。其中,第六项提到,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 “这表明监管部门对房地产行业,特别是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给予了更大力度的支持。”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证监会发布的政策中提到,上市公司如果有破发、破净亏损的,融资规模会受到限制。但是房地产上市公司不受这个条款的限制,并且明确提出房地产上市公司破发、破净、亏损,还可以继续再融资。 “这说明监管层面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是支持的,甚至条件是逐渐放宽的,其背后是为了防范房企出现的金融风险问题。”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 “从证监会对上市房企的调控节奏来看,透露出两种方向,一是对于新IPO的控制,房企也是IPO控制的重点行业,在商品房供需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控制IPO的节奏也是控制房地产开发行业进一步扩张的重要举措;二是对于已上市的房企在融资层面则给予更多倾斜,推进房地产行业降风险、保交楼、稳民生。”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告诉记者。 其进一步表示,“有压有保”的调控节奏是根据房地产行业当前面临的形势,作出的有针对性的举措,对于稳定当下房地产行业有一定促进作用。 效果几何仍需看执行情况 “经历这轮楼市深度调整后,不论是央国企还是民营房企,其上市公司的核心指标比如市净率、市盈率等基本触底,指标表现都不太好。”镜鉴咨询创始人张宏伟向记者表示。 “目前多家房地产上市公司,有的发生债务违约,有的存在经营困难,这些公司已经出现了破净或者亏损的情况。”刘水称。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再融资不再受破发、破净等限制为房企尤其是民营房企进一步打开了融资渠道,在当前楼市销售不好的情况下,有助于缓解民营房企的融资压力。 不过,另有市场人士表示,新政对于房企融资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仍需看后续的实际执行情况。 亿翰智库研究总监于小雨告诉记者,2023年以来,金融机构对房企预期仍偏负向,尽管“金融十六条”、“三支箭”等金融端政策已出台半年有余,但实质受益群体有限。 “因此,此次政策虽然有利好,但还要看房地产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具体沟通。”于小雨称。 “新政能否缓解房企的资金压力,主要还是要看是否有资金支持房企增发。”一位房企人士告诉记者。 虽然暂时还无法预期效果有多大,但是严跃进表示,当前房企销售环境、融资环境都在变好,对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企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楼市或迎政策密集出台期 张宏伟认为,从政策走向来看,预计8月底、9月初一线城市将出台新的楼市措施,随后其他核心城市或也将出台相关政策,即接下来1-2个月或迎政策密集出台期。 此外,张宏伟还表示,预期未来几天上市房企的股价在相关政策刺激下或会稳步回升。但是是否能够延续持续翻红的态势,还得看市场对楼市的预期能否真正意义上得到扭转,同时上市房企的核心经营数据是否会改善。 据悉,在证监会发布支持房企融资新规的同日,财政部也发布消息称,将自2023年8月28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此外,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政策组合拳的密集发布,对于市场预期会有一定促进作用,有利于四季度市场的恢复,预计明年三月份左右,部分重点城市的市场会逐步回暖、步入上行周期,但是大部分城市还将面临销售压力。”一位房地产行业分析师称。
2023年8月21日,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发布《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汽车方面,《意见》提到,推动金融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合作,合理增加对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家居等产品的消费信贷支持,持续优化利率和费用水平。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信用应用场景,向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减免押金等灵活交易安排。 原文如下: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基础。加强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供需衔接,提升流通效率,改善营商和消费环境,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相关要求,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提升商务领域经济活动效率和行政管理能力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发展商务信用经济,积极推进商务信用管理,夯实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推进商务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关切和诉求,切实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转化,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经营主体获得感。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运用新机制、新技术、新手段,发挥地方首创精神,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活力。 坚持应用导向。扎实推进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在商务经济活动等各方面的深度应用,进一步提高商务领域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统筹推进内贸外贸、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援助执行、电子商务等领域信用建设,将信用建设贯穿于商务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在商务领域广泛应用,信用交易规模和质量不断上升,商务信用经济发展壮大。商务信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商务信用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商务领域诚信文化进一步弘扬,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充分享受信用红利,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水平迈上新台阶,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高水平商务信用经济    (四)积极发展信用销售。     研究完善信用销售保障机制,鼓励企业积极使用信用报告、信用保险、保理、担保等信用工具。支持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梳理企业信息,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精准服务。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   (五)促进信用消费发展。     推动金融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合作,合理增加对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家居等产品的消费信贷支持,持续优化利率和费用水平。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信用应用场景,向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减免押金等灵活交易安排。    (六)支持发展信用融资。     鼓励金融机构以销售数据、应收账款、信用保险保单等为基础,开发适合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的专项信贷产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运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进出口信贷投放。   (七)规范发展信用评价。     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探索制定商务领域信用评价指引或标准,完善信用评价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披露规范,引导相关机构建立科学、公平、透明的信用评价规则。引导商圈、步行街、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户信用管理,建立多维度、全过程的评价体系,为消费者以信用评价作为消费决策依据创造条件。 (八)提升企业信用建设水平。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客户信用记录、加强信用评估和应收账款管理等方式,充分发挥信用在开展交易决策、制定交易条件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运用公共信用信息,科学应用各种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采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管理和维护企业自身信用。     三、推进高效能商务信用管理 (九)提高行政管理信用应用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内贸外贸、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援助执行、电子商务等领域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信用记录、推行信用承诺、完善奖惩机制。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归集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开展分级分类管理,持续优化管理资源配置。    (十)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深入推进家政服务等民生消费领域信用建设。鼓励外贸企业深耕国际市场,以诚信经营赢得行业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援助执行等对外经贸合作领域信用奖惩机制。 (十一)积极推动行业自律。 鼓励商务领域行业商协会规范开展诚信经营承诺、信用公示、信用培训、诚信宣传等工作,对诚信企业采取重点推介、减免会费等行业性激励。鼓励行业商协会依法建立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    (十二)优化商务公共信用服务。     推广应用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经营主体参与信用共建,维护信用记录,享受信用增值服务。加快推广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和“家政信用查”应用程序,引导家政企业和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鼓励消费者积极使用信用查询服务。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公示平台,提升公众查询便利度。 四、夯实高标准信用建设基础 (十三)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制修订。规范商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认定,依法依规将商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保护信用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工作,严格按照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补充清单实施惩戒。鼓励推行诚信经营承诺制,探索将承诺守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积极推进基础类、管理类、应用类等商务领域信用标准建设。重点围绕商务信用经济等方面制定全国标准,围绕诚信经营承诺、信用记录、消费信用评价等内容制定行业标准,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全面加强标准宣贯。 (十四)打造商务信用信息枢纽平台。 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应用为基础,建立覆盖内贸外贸、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援助执行等商务领域各类经营主体多维度的信用记录,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交换共享,在“信用中国”网站开展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强化与金融、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外汇等部门协调互动。支持行业商协会与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十五)弘扬商务领域诚信文化。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强化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塑造商务领域诚信文化。以“诚信兴商宣传月”为主平台,讲好诚信故事。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榜样力量,大力发掘、宣传诚信典型,激励各类经营主体更好讲诚实、守信用。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党对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落实,深入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七)强化工作保障。 各地商务、发展改革部门和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将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推动出台金融配套 政策 。加强对商务领域从业人员的指导培训,开展相关行业组织能力建设。 (十八)开展试点探索。 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商务信用经济、商务信用管理等方面开展试点,以试点引领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经验,树立一批高质量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典型。 (十九)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宣传商务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新成效。广泛开展交流研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2023年8月9日
就在8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近7000字的问答,以一整套政策“组合拳”呈现,对市场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均有回应。专业人士纷纷给予高度评价。 在证监会本次答记者问中,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综合阐述了T+0交易的利与弊,认为现阶段实行T+0交易的时机不成熟;实现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投融资两端的动态积极平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对降低交易成本、活跃市场交易、体现普惠效应发挥过积极作用;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成为重要关切。 此外,证监会提出六大举措推动上市公司发展,回购、减持监管也有新动作;证券公司迎来多项业务调整,如将降低券商佣金费率,适当放宽对优质证券公司的资本约束等;基金业发展有定调,包括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是投资端改革的重要内容,放宽指数基金注册条件,降低管理费率水平等;证监会将加强跨部委沟通协同,加大各类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将支持香港市场发展,统筹提升A股、港股活跃度等。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表示,证监会出台重磅组合拳,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提振A股市场。此次“一揽子”举措亦是提升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改善,有助于中长期资金入市,加大直接融资比重,长远看,利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认为,证监会的“一揽子”举措基本做到了“远近结合”,短期内,核心在于活跃人气,提高流动性,吸引增量资金,促进市场价格企稳,而交易制度层面的举措往往见效较快;长期看,投资端、融资端并举,扫清长期资金入市制度障碍,改变基金短期化考核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仍然是政策重心。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投资者需要耐心看待监管的“组合拳”,避免“周末利好、周一必大涨”的短期功利心态,制度优化和创新设计均需要时间来推动。在证监会一揽子“活跃举措”中,最重要的是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相关措施的落地将显著为市场带来增量资金。 中金公司A股策略首席李求索认为,受包括中国增长预期在内的内外部环境综合影响,中国资本市场表现阶段性偏弱。在此背景下证监会积极部署并确定了有助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从加快投资端改革、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优化完善交易机制、激发市场机构活力、统筹提升A股港股活跃度、加强跨部委协同等多方面综合施策。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荀玉根认为,随着稳增长措施和活跃资本市场措施不断落地,市场信心有望得到提振,资金供求关系或迎来改善,市场有望逐步好转。 秦培景:此次定调标志着资本市场改革进入新阶段 中信证券首席策略师秦培景指出,在“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引导下,证监会从投资端、融资端和交易端三个维度,明确了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与范围,对于前期市场高度关注“T+0”和印花税等政策进行了积极回应,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推动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秦培景表示,此次定调标志着资本市场改革进入新阶段,改革重点从一级市场转向二级市场,从融资端转向投融资平衡发展。此轮改革以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稳字当头、发挥合力为核心原则,从制度层面出发,多渠道理顺市场交易机制,着力解决投融资平衡发展的核心问题,通过持续深化多部门协同以实现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 对市场运行而言,秦培景认为,当前资本市场保持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一系列制度建设将久久为功,从根本上实现“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目标。 在具体内容层面,此轮改革聚焦于投资端、融资端和交易端三方面,预计相关措施将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具体而言,在投资端,预计将从机构、杠杆和海外资金三方面,扩大资本市场资金供给。在融资端,预计重心在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重视投资者回报。在交易端,重点在于降低投资者成本,严厉打击违规减持行为。 李迅雷: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是重中之重 李迅雷告诉财联社记者,证监会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是一套组合拳,有些能够短期见效,有些需要时间来逐渐兑现,如相关制度的重新设计和优化等。 “投资者需要耐心看待监管的‘组合拳’,不能觉得周末出利好周一就大涨,避免短期且过于功利的心态。”李迅雷如是说。 李迅雷举例称,“更多中长期资金的引入”曾被监管多次提及,按照监管相关提法,权益类资产在险资配置中未来将达到40%,但这在短时间达成该目标并不现实。 “以险资为代表,对权益类资产配置的提升空间巨大,目前险资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普遍不到10%,即便仅提升至10%的配置比例,也将是不小的进步。”李迅雷如是说。 对于“强化分红导向”“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等,李迅雷认为上述措施是促进市场活跃的较好方法。目前,上市公司回购比例较低,监管通过政策支持、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税收优惠等,都将有利于活跃资本市场,提高投资者信心。 同时,李迅雷指出,相关利好政策的落地,不仅需要监管推动,还需要广大市场参与者配合实施。政治局会议的明确表态,加之监管部门与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政策落实到位将更为快速有力。 李迅雷举例称,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不仅需要证监会的推动,还需要税务等多部门的认可。此外,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鼓励长期资金入市同样如此,需要包括会计制度、评价标准等多个配套性制度的改革。险资配置权益资产较低的原因,即是与会计账务编制及相关考核要求有关。证监会举措的提出,对今后相关政策的落实更有保障。 “政治局会议的明确表态如同‘尚方宝剑’,证监会的举措形成计划,其他部委的配合支持就较为顺畅。”李迅雷如是说。 李迅雷认为,在证监会一揽子“活跃举措”中,最重要的是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今年以来,进入市场的增量资金并不多,但通过加大各类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降低保证金比例,降低机构等的杠杆率水平,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提升公司估值,等等都将显著为市场带来增量资金。 荀玉根:市场信心有望得到提振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荀玉根认为,本次证监会答记者会亮点多多。 一是多举措引导资金入市,包括加快基金指数产品创新、加快私募审批、引入保险社保等长期资金、拓展互联互通范围等,同时提出优化资金供求,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等; 二是着力提升上市公司回报,证监会表示将强化分红引导、放宽回购标准、推动资产并购重组等; 三是交易层面利好颇多,提出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交易便捷性、推出如深证100股指期货期权等更多交易品种。 同日,证监会指导沪深北交易所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切实将证券交易经手费下降效果传导至投资者;证监会召开证券基金私募机构座谈会就活跃资本市场听取意见,加快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形成合力。 章俊:最重要的环节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章俊指出,本次旨在助力资本市场活跃度提升的一揽子方案可谓意义深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闭环效应突出。 首先,将助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市场投资生态,加大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明确了加快投资端改革,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 章俊提到,在居民财富配置向权益资产倾斜的背景下,权益类基金将是居民入市的重要途径。放宽指数基金注册条件、引导头部公募基金公司增加权益类基金发行比例等举措的推出,有助于丰富产品种类和提升产品数量,从供给端引导更多居民入市。推进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全面落地等措施,则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的收益和激发投资者的积极性,促进资本市场活力的提升。 其次,一揽子举措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更好回报投资者。 章俊称,“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不是一句口号,须形成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闭环。即,上市公司是根本,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则是近年来资本市场关注的重点。制定实施一揽子行动方案,符合国家发展的战略要求,既有利于推动科技型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又可以切实助力实体经济的发展。 同时,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中国特色估值体系建设,有助于更好地顺应我国产业体系的特点与现状,提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整体来看,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的提高,也有助于引导外资流入我国资本市场,增量资金的进入将更好地活跃市场。 再者,对交易机制进行了再次优化,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交易的便利性,起到了充分催化市场活跃度的作用。 章俊认为,本次的亮点之一是降交易费用,也是资本市场期待已久的。继2012和2015年沪深交易所实施降费后,本次证监会再度提出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同步降低证券公司佣金费率,向投资者让利,有助于降低投资门槛,增加A股市场的流动性。 与海外市场横向比较来看,当前A股市场交易时间较短,研究适当延长A股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时间,有助于更好满足投资交易需求,激发投资者的参与热情。同时证监会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致力于保护市场的公平交易,谨慎提出现阶段实行T+0交易的时机不成熟的看法。 接下来就是市场环节,为了激发市场机构的活力,多措并举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章俊指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券商的管理角度,优化证券公司风控指标计算标准,提升优质证券公司资本使用效率,其次适度降低场内融资业务保证金比率,均可有效提升资本市场参与者的活跃度,促进证券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是从产品角度,未来将推出深证100股指期货期权,中证1000ETF期权等产品,同时简化优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登记备案,大力发展中国特色指数体系和指数化投资。增加市场中产品数量,能更好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的需要,提高参与市场交易的期望,达到活跃投资市场的目的。 证监会首次提出统筹提升A股、港股市场活跃度,支持香港市场发展。 章俊称,从下一步举措来看,将优化A股与港股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使投资者参与跨市场交易更为便利,提升投资者参与意愿。同时,在港股通增设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拓展互联互通标的范围,在香港市场推出国债期货与A股指数期权等,增加投资者可选投资标的范围,能更好满足不同投资者多元化的需求,提升更多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的活跃度。而支持在美上市中概股在香港双重上市则将有效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提升流通产品数量,吸引更多投资者回归到A股与港股投资市场中。 最后,为保证一揽子政策能够得以顺利实施,特别强调了跨部委协同,形成活跃资本市场合力。 章俊指出,从政府监管方面看,多个部委进行联合,在“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形成政策合力,既可使政策覆盖范围更为全面,又能减少单项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落地更为顺畅。相关政策利好信号的释放,将有力提振投资者信心,激发资本市场的活力。 罗志恒:“一揽子”举措基本做到了“远近结合” 罗志恒告诉财联社记者,针对扭转预期、改善预期的政策目的,证监会的“一揽子”举措基本做到了“远近结合”。 短期内,核心在于活跃人气,提高流动性,吸引增量资金,促进市场价格企稳,而交易制度层面的举措往往见效较快。 除了降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等制度外,证监会还提出“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同步降低证券公司佣金费率。”这一举措类似于央行降准拓宽商业银行让利空间,是通过交易所让渡收入,进而使得券商能够降低佣金费率。通过此举将大大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促进短期市场活跃。 长期看,投资端、融资端并举,扫清长期资金入市制度障碍,改变基金短期化考核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仍然是政策重心。 当前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出台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方案,在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方面,过往掣肘的制度“堵点”将被打通,包括调整考核机制,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重等。 此外,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降低行业综合费率水平,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逆周期布局”激励约束机制也将更好发挥公募基金稳定市场的作用。 在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方面,强化分红导向需要重点关注,这将提高整个市场的股息率,进而提高投资者的持股回报和信心,对长期活跃资本市场具有积极作用。
总台央视记者从多个信源了解到,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以来,多地积极研究调整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政策。 据悉,福州、厦门、成都、沈阳等多个城市拟于近日调整优化限购政策,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限购取消后,当地首套、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可进一步降至20%、30%,有望激活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度。后续,可能还有其他优化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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