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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讯:据SMM调研,7月国内回收市场回收总量持续下降,当月回收总量(转黑粉口径)仅为18,388吨,,创下自今年2月份以来的阶段性新低,环比下跌约15%,同比下滑59%。其中电池回收总量(转黑粉口径)为7,450吨,环比下滑14%,同比下滑60%。而极片回收总量(转黑粉口径)环比下滑15%,同比下滑58%。 分材料来行来看,当月三元废料总量(转黑粉口径)回收量达7,250吨, 环比下跌17%,同比下降60%。 铁锂废料方面,铁锂废料总量(转黑粉口径)回收量达10,829吨,环比下跌约13%,同比下降58%。 从数据整体来看,7月当月时,镍钴价格逐步由此前的持续下跌逐步企稳,而碳酸锂方面虽在7月上半月在9万元左右的关口稍有企稳,但至当月中旬后又重回下行通道。而从产废端来看,7月当月虽有部分打粉厂及贸易商在锂盐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挺价心态有所松动,部分贸易商存在降价出货的情况。但由于当月锂盐端的跌价速度依旧高于产废端的跌价速率,多数湿法厂商当前依旧处于深度亏损的状态。也因此,湿法市场呈现较为明显的两极分化局面,多数以代工订单为主、或可以实现产废自供的湿法企业依旧维持高位开工,整体排产较为稳定;而多数依赖外部产废采买的湿法企业则整体排产低迷,停产、大程度减产、对外抛售自身前期产废库存的情况时有发生,市场整体开工进一步下行。并推动产废回收量的进一步走低。 SMM新能源研究团队 王聪 021-51666838 马睿 021-51595780 袁野 021-51595792 冯棣生 021-51666714 徐颖 021-51666707 吕彦霖 021-20707875 柳育君 021-20707895 于小丹021-20707870 孙贤珏 021-51666757 周致丞021-51666711
2024年7月电解液产量环减0.2% ,8月预期增幅8.3%。 2024 年 7 月,中国电解液产量达到 109570 吨,环比下跌 0.2% ,同比增长 6.5% 。终端市场需求增速有所放缓,整体需求回落,电解液工厂的开工率相比上月略有下降。由于六氟磷酸锂价格下跌,部分电解液企业选择适当减产等待原料价格进一步下调,整体对原料的备库意愿不强,订单多为现销现产。与此同时,电芯企业的开工率与 6 月相比小幅下调,但电解液工厂根据市场需求适度降低了开工率,因此产量略有减少。 在 7 月份,由于碳酸类原材料和氟化物价格的下降,六氟磷酸锂的价格也有所调整。这一价格变化逐渐传导至电解液终端,导致电解液价格小幅下调。 展望 8 月,预计终端需求将小幅上涨,电解液需求也将进一步提升。预计 8 月中国电解液产量为 118640 吨,环比上涨约 8.3% ,同比增长约 7.0% 。 说明:对本文中提及细节有任何补充或修正随时联系沟通,联系方式如下 : 电话021-20707842(或加微信如下)任晓萱,谢谢! SMM新能源研究团队 王聪 021-51666838 张玲颖 021-51666775 于小丹 021-20707870 马睿 021-51595780 徐颖 021-51666707 冯棣生 021-51666714 柳育君 021-20707895 吕彦霖 021-20707875 孙贤珏 021-51666757 袁野 021-51595792 林辰思 021-51666836 周致丞021-51666711
2024年7月六氟磷酸锂产量环减3.7%, 8月预期增幅5.8%。 2024 年 7 月,中国六氟磷酸锂产量为 14,300 吨,环比下降 3.7% ,同比下降 2.5% 。终端市场需求增速有所放缓,整体需求略有下降,六氟磷酸锂工厂的开工率较上月有所下滑。受碳酸锂价格下跌影响,为防止成品价格下跌带来的损失,部分企业在成本倒挂的情况下调整了开工策略选择停产或减产,订单主要采取现销现产模式,备库意愿较低。同时,电芯企业的开工率与 6 月相比小幅下调,六氟磷酸锂工厂根据市场需求适量调整生产,从而导致产量小幅下跌。 7 月份,碳酸锂和氟化锂的价格均有所下降,因此六氟磷酸锂价格也有所调整。价格变化逐步传导至六氟磷酸锂,六氟磷酸锂价格随之下跌。 展望 8 月,终端需求预计将有所上升,带动对六氟磷酸锂的需求增加。预计 8 月份中国六氟磷酸锂的产量将达到 15,125 吨,环比增长约 5.8% ,同比增长约 0.8% 。 说明:对本文中提及细节有任何补充或修正随时联系沟通,联系方式如下 : 电话021-20707842(或加微信如下)任晓萱,谢谢! SMM新能源研究团队 王聪 021-51666838 张玲颖 021-51666775 于小丹 021-20707870 马睿 021-51595780 徐颖 021-51666707 冯棣生 021-51666714 柳育君 021-20707895 吕彦霖 021-20707875 孙贤珏 021-51666757 袁野 021-51595792 林辰思 021-51666836 周致丞021-516667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江敦涛在8月8日举行的重庆便捷超充之城建设峰会上表示,预计到2025年,重庆市将建成超充站2040座,超充桩4000个,加速建设全国一流便捷超充城市。 这是重庆市官方再一次公开强调便捷超充之城的建设目标。 江敦涛还提到,截至目前,重庆市累计建成充电桩32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3.6万个,个人充电桩28.6万个,平均车桩比约2:1,优于全国2.4:1的平均水平。而重庆市在建以及建成的超充站约500座,数量规模居于全国前列。 今年4月,为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助力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 根据2025年的目标,分地区来看,中心城区建成超充站1300座以上,主城新区及万州区建成超充站430座以上,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建成超充站100座以上,高速公路建成超充站170座以上。 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2023年,重庆全市汽车产量达231.8万辆,位居全国各省市第 2 位,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50万辆、保有量达到45万辆。2024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计划突破100万辆,保有量预计达到65万辆。当地还将综合考虑超充需求、土地资源、电力保障等因素,在今年建成1005座超充站。 值得注意的是,为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在新一轮城市竞争和产业变革中争取主动,深圳、广州、福州也在加速建设“超充之城”。
8月8日,据北京朝阳官方公众号消息,为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助推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北京市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背景,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对汽车消费市场的撬动作用,朝阳区将发放一批新能源汽车消费券。 图片来源:北京朝阳官方公众号 本次消费券发放总额为1000万元,单台车最高可领5000元。 根据发放规则,本轮消费券为纯电驱动小客车专用,发放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0时至2024年8月31日24时,具体结束时间以核销完毕时间为准。 消费者须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汽车零售企业购车,按照单车销售金额,每台车可领取消费券1000至5000元不等。因消费券总额度有限,将以“先用先得”方式进行核销。 本次消费券发放期间,北京朝阳汽车4S店还将配套多重优惠活动,形成优惠叠加效应。
8月8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联分会发布了2024年7月份全国乘用车市场分析情况。数据显示,7月新能源乘用车生产达到93.3万辆,同比增长21.7%,环比持平。2024年1-7月生产551.3万辆,同比增长27.6%。 批发方面 ,7月新能源乘用车批发销量达到94.5万辆,同比增长27.6%,环比下降3.6%。2024年1-7月批发556.2万辆,同比增长29.8%。 7月新能源车厂商批发渗透率48.1%,较2023年7月35.7%的渗透率提升12.4个百分点。7月,自主品牌新能源车渗透率62.6%;豪华车中的新能源车渗透率37.2%;而主流合资品牌新能源车渗透率仅有8.1%。 7月纯电动批发销量50.5万辆,同比增长0.9%,环比下降9.0%;7月狭义插混销量31.8万辆,同比增长73%,环比增长3%;7月增程式批发12.2万辆、同比增长115%,环比增长5%。 零售方面 ,7月新能源车市场零售87.8万辆,同比增长36.9%,环比增长2.8%。2024年1-7月零售498.8万辆,同比增长33.7%。 7月新能源车国内零售渗透率51.1%,较去年同期36.1%的渗透率提升15个百分点,并 实现首次月度突破50%。 乘联分会对国内乘用车新能源渗透率突破50%的原因作了多维思考: 1、中国制造业不断强大带来的产业链优势的赋能,装备制造业和零部件产业的电池、电机、芯片等具有超强优势; 2、在新质生产力推动下,中国车企全力发展新能源车,推动着中国汽车由大变强; 3、乘用车行业开放发展的指导思想,促进了互联网企业、智能消费制造企业、国际新能源车企等全面进入,激活了行业竞争和创新能力; 4、中国车企创新性地发展插混技术,实现狭义插混和增程式的技术突破,丰富了世界新能源发展的技术线路,取得中国插混占世界插混市场78%份额的突破性优势; 5、7月份国家加力乘用车报废更新政策,纯电插混等较常规燃油车补贴高出0.5万元,进一步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 综上措施推动着7月淡季车市的新能源车渗透率超过了50%,助力新能源普及迈上了新的台阶,此现象值得关注。同时最近行业内关于“油电同权”的呼声也时有耳闻。 7月国内零售中,自主品牌中的新能源车渗透率73.9%;豪华车中的新能源车渗透率27%;而主流合资品牌中的新能源车渗透率仅有8.3%。从月度国内零售份额看,7月主流自主品牌新能源车零售份额70%,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合资品牌新能源车份额4.2%,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新势力份额19.0%,小米汽车等品牌拉动新势力份额同比增长4个百分点;特斯拉份额5.3%,同比增加0.4个点。 出口方面 ,7月新能源车出口9.2万辆,同比增长1.3%,环比增长18.2%,占乘用车出口24.5%,较去年同期下降5.0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占比新能源出口的72.7%,作为核心焦点的A0+A00级纯电动出口占自主新能源出口的19%(去年同期51%)。 2024年1-7月出口67.7万辆,同比增长17.8%。 伴随着中国新能源车的规模优势显现和市场扩张需求,中国制造的新能源品牌产品越来越多地走出国门,在海外的认可度持续提升,虽然近期受到外部国家的一些干扰,但长期看新能源出口市场仍然向好,前景光明。 7月厂商出口方面优秀的企业是:比亚迪汽车30,014辆、特斯拉中国27,890辆、极星汽车6,752辆、上汽乘用车4,177辆、奇瑞汽车3,236辆、长城汽车2,953辆、小鹏汽车1,858辆、吉利汽车1,828辆、沃尔沃亚太1,749辆、华晨宝马1,720辆、智马达汽车1,692辆、赛力斯汽车1,416辆、长安汽车1,106辆、哪吒汽车955辆、上汽通用五菱728辆、江淮汽车713辆、一汽奔腾550辆。其他车企新能源出口也有一定规模。
上海市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上海市交通领域大规模设施设备更新专项工作方案(2024-2027年)》。 其中提到,计划到2027年底前,上海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全面实现新能源化,年均更新车辆超过总量的9%,累计更新公交车6200辆、出租汽车1.1万辆;基本淘汰机场港口内使用的国Ⅱ排放标准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设备和国Ⅳ排放标准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车辆,累计更新或新增非道1600台;全面淘汰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营运货车,基本淘汰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营运货车,累计更新或新增货车5万辆;累计更新或新增飞机200架左右、船舶120艘以上;累计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养护整治工程80项左右。 上海市交通领域大规模设施设备 更新专项工作方案(2024-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精神,根据《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交规划发〔2024〕62号)、《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沪府发〔2024〕5号)要求,科学、有序、持续推动交通领域设备更新,提升交通工具的能效和环保水平、安全性能和运营效率,推动交通设施设备向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结合本市交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计划到2027年底前,本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全面实现新能源化,年均更新车辆超过总量的9%,累计更新公交车6200辆、出租汽车1.1万辆; 基本淘汰机场港口内使用的国Ⅱ排放标准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设备和国Ⅳ排放标准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车辆,累计更新或新增非道1600台;全面淘汰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营运货车,基本淘汰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营运货车,累计更新或新增货车5万辆;累计更新或新增飞机200架左右、船舶120艘以上;累计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养护整治工程80项左右。 一、加快客运车辆更新升级 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替代工作,打造舒适、环保、安全的公交出行环境。及时报废到龄的老旧公交车,大力发展纯电动等新型能源公交车,因地制宜试点燃料电池公交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面新能源化,年均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550辆左右。提升公交车电池维修保养水平,强化电池性能要求,及时更换性能衰减超过20%的公交动力电池,鼓励提前替换容量衰减明显、安全性能不稳定的老旧电池,年均更新公交车电池500套。 加快出租汽车电动化替代的步伐,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的绿色转型,新增或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年均更新出租汽车2800辆左右。在具备条件的部分区域,积极试点智能网联出租汽车,探索自动驾驶技术在出租汽车领域的应用,提升出租汽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提供更加便捷、智能的出行体验。 加快在用老旧客车淘汰,从2024年7月起实施国Ⅲ标准柴油客车外环限行,用好鼓励柴油客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促进国Ⅲ、国Ⅳ标准柴油客车的提前淘汰更新,年均更新客车700辆左右。加大城市客运车辆新能源化替代力度,加快推动新能源市内包车发展,积极鼓励新能源长途客运车辆试点及氢燃料电池车辆开展示范应用。 二、推动柴油货运车辆以旧换新 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进一步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改善。严格实施国Ⅲ标准柴油货车全市限行措施,加强执法,推进国Ⅲ标准柴油营运货车全面淘汰。研究启动国Ⅳ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管控,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启动外环限行、郊环限行、全市限行。出台鼓励国Ⅳ标准柴油车提前报废财政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国Ⅳ标准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加大更新新能源货车的财政引导,通过给予更新补贴鼓励更换新能源汽车,引导更新的城市配送车辆、中型货车有适配车型的,全部采用新能源货车,新增城市配送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鼓励重型货车开展新能源化试点,加快推进重货充换电站布局建设。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车辆在货运领域的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车辆的研发和应用,加快完善加氢站等基础设施,为氢燃料电池车辆的推广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推进洋山智能重卡试点,逐步扩大使用规模。加快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年均更新或新增货车1.3万辆左右。 三、发展绿色船舶装备 推动内河纯电动船舶以及混合动力船舶、清洁燃料动力船舶的建造和使用。推动苏州河、黄浦江流域电动船舶应用,新增游船、渡轮原则上采用清洁能源动力,鼓励新增内河公务船采用油电混合或纯电动力,促进内河及江海直达货运船舶采用电力驱动。继续实施新能源船舶补贴政策,鼓励给予电动船舶优先靠泊、靠泊费用优惠减免等激励措施,积极推动纯电动、智能船舶替代试点。推进港作船舶低碳转型,提高港作船舶靠泊期间岸电使用率,积极推动新能源港作船舶试点。配合国家推动纯电动船舶电池箱、接口等相关标准制定,支持发展新能源燃料船舶融资租赁企业及船用动力电池箱租赁。 在远洋船舶领域,积极寻求绿色发展的途径,通过推动远洋船舶使用甲醇、生物质燃料等新型船用燃料,促进新增船舶节能降碳转型,减少船舶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不断完善优化与新型船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努力打造船用新燃料加注中心,为远洋船舶的绿色航行提供保障。支持船舶使用碳捕捉技术实施二氧化碳回收试点,通过科技手段降低船舶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加强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标学习,借鉴国内外绿色水运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完善和优化绿色水运船舶装备节能技改政策措施。 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鼓励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报废更新,年均更新或新增船舶30艘左右。 四、推动航空设备更新换代 鼓励航空公司引入新一代节能、环保的飞机,降低航空活动的碳排放,提升航空运输的能效比。逐步替代老旧、高能耗的飞机。完善飞机远机位APU(辅助动力装置)、桥载电源、空调设备布局,通过智能化管理系统等手段,实现设备实时监控和优化调度,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减少飞机在地面运行时的能源消耗和排放。积极推进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在航空领域的试点。加快老旧飞机的替换速度,年均更新或新增飞机50架左右(含国产飞机)。 五、鼓励非道机械报废更新 制定出台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逐步扩大高污染非道禁止使用范围,2024年起将国Ⅱ排放标准非道纳入禁止使用范围,引导机场、港口内使用的国Ⅱ排放标准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设备和国Ⅳ排放标准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车辆提前淘汰,年均更新或新增非道400台左右。加快非道及场内车辆新能源替代,新增和更新的非道有适配车型的,均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产品。加强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布局,完善机场港口内充(换)电设施,支持推广光伏试点与场内加氢站布局。积极开展非道排放监督抽测,支持符合条件的机场、港口非道开展发动机改装。全面开展柴油、汽油和新能源机械申报登记,加强生态环境和交通部门之间信息互享共通。 加快老旧养护设备淘汰更新,积极引入节能环保、高效智能的新型设备,降低设备能耗和排放,提高作业效率。推动搬运车、架桥机等设备向智能化转型,鼓励搬运车、智能道路巡检车、清扫车和作业车新能源化试点,集成先进的定位和调平系统,提高作业精准度和效率。 六、提升地铁设备性能 定期对线路轨道进行检修,对达到更换周期的轨道设备实施大修更新改造,增强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并降低运行振动,预计年均更新轨道长度70公里左右。对到达设计使用寿命且无法继续服役的电客列车视情采取延寿或更新。升级列车控制系统,提高列车的运行效率和乘坐舒适度,年均更新12节左右。结合无障碍建设及适老化要求,对部分老旧电梯实施大修更新改造,并在有条件的部分车站出入口加装自动扶梯和无障碍电梯,提高车站的通行效率和无障碍服务水平,年均新增15台左右。推进地铁车站站台门更新及技术升级,提高站台门的可靠性与稳定性,解决部分车站站台门与信号系统无法联动、故障频发等问题,确保运营安全,年均更新300樘左右。加强内部环境质量监管,推动节能照明和智能空调系统改造,确保车站内空气流通与适宜照度,为市民提供舒适的候车环境。 七、引导道路设施升级换代 强化城市快速路设施管理。积极推动城市快速路的摄像机、情报板、车检器等附属设施技术升级,提升监控和检测能力。集中更新声屏障设施,减少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加强隧道设施的改善,做好沥青路面、装饰板、防撞侧石漆面、防火板的维护,严格防渗堵漏,确保隧道安全、美观。通过消防设备、排水泵站、照明系统、交通监控系统等改造升级,提升交通管理安全与智能化水平,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加强公路设施养护提升。对路面破损进行集中整治,通过修复和预养护工程,提升公路路面通行状况。积极修复完善桥梁结构病害和通航隐患,确保桥梁通行安全。结合养护专项、养护工程、改扩建等工程,推动公路老旧设施集中报废更新,优化设施服务品质。对整治计划外道路设施,通过提高养护频率和质量检测要求,确保性能稳定,运行状态良好。积极开展交通拥堵点治理专项工程,优化交通组织,改善通行条件,减慢交通拥堵。 加强高速公路设施养护维修。持续推进高速公路三类桥梁和重点构件养护维修工作,实施泰和路高架桥修复养护工程等重点工程。统筹协调相邻路段养护维修施工周期和交组方案,利用交通组织的关键窗口期,从全生命周期、科学决策角度针对结构病害开展集中更换或修复,提升结构耐久性和安全性。结合重点养护工程推进结构健康监测系统、BIM模型等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践行城市更新和韧性城市理念。 八、促进邮政快递装备更新换代 支持老旧安检设备更新,推动邮政快递企业淘汰更新老旧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置使用邮件快件智能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因地制宜制定智能安全检查设备更新计划。深入推进邮政业智能安检系统研发,不断提升智能安检设备工艺技术。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安检信息化建设,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安检领域的应用,推动安检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迈进。支持老旧分拣设备更新,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主要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淘汰老旧分拣设备,配置使用全自动智能分拣成套设备。指导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分拣设备更新计划,落实处理场所用地等基础条件。加强绿色低碳和智能化创新技术研发应用,推进智能分拣成套设备迭代,提升分拣效率,推进设备智能化低碳化升级。此外,优化流水线、龙门架等基础设施,确保邮件传输的顺畅。升级网络信息化设备,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年均更新或新增安检设备40台、分拣设备1500套左右。 九、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 加快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化感知网络、智能化管控系统和网络化服务体系,改变传统基建模式,更加注重集约节约利用,以较少资源消耗撬动交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实施关键节点的设施智慧化改造,在易拥堵的公路节点开展智能设施、调度系统建设及配套设施升级,推广站前预交易等应用,推广船闸集中控制和排挡优化,推动船舶过闸一体化调度,推广锚地智能联合调度。实施干线通道主动管控设施智慧化提升,推广公路出入口、车道等动态管理和交通诱导,实现通道内线路间、上下游路段间动态交通组织协同管控和分流诱导。推动公路服务区设施智慧化改造,推广水上智慧服务区。完善基础设施安全监测,围绕重点路段、隧道、桥梁、航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完善多源立体监测网络,开展重要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公路养护科学决策、航道演变分析预测等数字技术应用。推动交通运行监测预警、重点车辆主动预警、数字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施改造和功能升级,在浅险航段等开展航道拥堵、船舶碰撞等事件预警。推动车路云一体化,改造ETC门架系统RSU等设备,实现与车辆信息交互协同。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交通委会同市相关部门组建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推进。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和定期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序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用好国家资金扶持政策,加大市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老旧设备更新和设施升级。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沟通,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国家补贴。积极研究制定本市配套政策,用好现有扶持政策,加大对企业报废更新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交通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升级改造、运维养护长效政策保障机制,确保交通设施设备有序、安全、平稳运行。 (三)营造良好氛围。配合国家完善标准体系,针对性制定技术标准和质量规范,提高设备质量和性能水平。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设备更新升级的意义举措和政策要求,提高行业内企业和人员的认识和理解。
当地时间8月7日星期三,泰国投资委员会(BOI)发表声明,批准了韩国汽车制造商现代汽车公司投资10亿泰铢,约合2800万美元,在泰国建立一家组装电动汽车和电池工厂的计划。 现代汽车与Thonburi汽车装配厂在该项目上达成了合作,新工厂将位于曼谷东南部地区,计划 2026 年建成并开始在当地组装电动汽车 (BEV) 及相同数量的动力电池。考虑到投资额相对较小,SMM判断其计划建设的电池工厂应为电池包组装线,而非电芯生产设施。 泰国政府致力于将本国打造成东南亚地区电动汽车及其上下游产业的主导国家。近年来,在泰国政府‘ EV3.5计划’等 多项政策支持下,已经有来自中国、日本及欧洲的18家汽车制造商在泰国计划或完成工厂开设。在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上也广泛布局,吸引了多家电池制造商在泰国设立产能。根据泰国政府预测, 到2030年,电动汽车将占该国机动车总产量的至少30%。预计未来将有更多产业链相关企业在泰国落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其中提到, 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 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统一具体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等要求。 加快研制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 ,服务外贸出口新优势。开展电子电器、塑料、建材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研制碳标识相关国家标准。 其中还提到,按照系统推进、急用先行、开放协同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研制一批国家标准、采信一批团体标准、突破一批国际标准、启动一批标准化试点。2024年,发布70项碳核算、碳足迹、碳减排、能效能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国家标准,基本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全覆盖。 2025年,面向企业、项目、产品的三位一体碳排放核算和评价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技术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100家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 以下是具体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 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 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1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生态环境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落实《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各项任务部署,充分发挥计量、标准作用,有效支撑我国碳排放双控和碳定价政策体系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系统推进、急用先行、开放协同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研制一批国家标准、采信一批团体标准、突破一批国际标准、启动一批标准化试点。2024年,发布70项碳核算、碳足迹、碳减排、能效能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国家标准,基本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全覆盖。2025年,面向企业、项目、产品的三位一体碳排放核算和评价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技术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100家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 按照统筹发展、需求牵引、创新突破的原则,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碳计量体系,提升碳计量服务支撑水平。2025年底前,研制20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开展25项关键计量技术研究,制定50项“双碳”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关键领域碳计量技术取得重要突破,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计量能力基本具备,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和相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稳步推进。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 加快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纺织、交通运输、建材、石化、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及制修订,制定温室气体审定核查、低碳评价等相关配套技术规范,支撑企业碳排放核算工作,有效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面向园区的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标准。 (二)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 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统一具体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等要求。加快研制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服务外贸出口新优势。开展电子电器、塑料、建材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研制碳标识相关国家标准。 (三)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 开展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余能利用、甲烷减排与利用等典型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标准研制工作。条件成熟时,推动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纳入国家标准体系,支撑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和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等应用场景。 (四)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 加快氢冶金、原料替代、热泵、光伏利用等关键碳减排技术标准研制,在降碳技术领域采信一批先进的团体标准。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技术标准,尽快出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量化与核查、相关术语等通用标准。抓紧构建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地质封存全链条标准体系。 (五)提高工业领域能耗标准要求。 修订提高钢铁、炼油、燃煤发电机组、制浆造纸、工业烧碱、稀土冶炼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完善能源计量、监测、审计等节能配套标准。 (六)加快产品能效标准更新升级。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升级工业通用设备、制冷和供暖设备、办公设备、厨房电器、照明器具产品能效标准,扩大能效产品覆盖范围,加快研制电动汽车充电桩、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设备等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标准,将高压电机、服务器等产品纳入能效标识管理,研究出台数据中心能效标识实施细则。 (七)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 制定汽车、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回收拆解标准,研究制定农用机械零部件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开展退役光伏设备、风电设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研制,加大新能源产品设备的绿色设计标准供给,加快研制再生塑料、再生金属标准。按照《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通则》要求,研制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系列国家标准。 (八)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 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增加低碳指标,建立分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绿证和绿色电力消费相关标准。在消费品基础上,制定钢管、建材、染料等工业品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修订卫生陶瓷、建筑陶瓷、纸和纸制品等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将技术领先、市场成熟度高的团体标准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 (九)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 面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监测的需要,布局建设一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名录,持续做好碳相关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 (十)加强“双碳”相关计量仪器研制和应用。 加快高精度多组分气体快速分析探测仪、光谱仪等碳核算、碳监测相关计量仪器的研制。组织对国产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开展计量性能测试评价。 (十一)加强计量对碳排放核算的支撑保障。 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推动企业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优化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强化碳核算数据优先来源于计量器具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作用,鼓励企业利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建立能源和碳排放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按照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需求,探索建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计量实测验证平台。 (十二)开展共性关键碳计量技术研究。 开展碳排放在线监测计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研究,持续开展基于激光雷达、区域和城市尺度反演等碳排放监测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烟气捕集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计量技术研究,为碳排放统计核算、碳排放在线监测、低碳技术研究等提供计量支撑。 (十三)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技术研究。 推动加强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计量技术研究,开展碳排放直测方法与核算法的比对研究、天然气排放因子实测研究等,在火电领域研制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气体浓度校准装置,不断提升碳排放和碳监测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 (十四)加强碳计量中心建设。 推动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国家碳计量中心顶层制度设计和建设任务推进。研究制定碳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指导计量技术机构和重点排放单位加强碳计量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碳计量能力水平。 (十五)完善“双碳”相关计量技术规范。 加强“双碳”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编制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煤化工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配置与管理等计量技术规范。 (十六)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 组织各地区对建筑建材、石化化工、能源、钢铁等传统行业以及数据中心、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帮助用能单位解决节能减排降碳计量难题,不断提升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双碳”有关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文件制定中强化相关计量、标准要求,推动各项政策要求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及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结合分管领域加强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集中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贯培训。 开展碳核算、碳减排相关计量、标准知识的宣贯培训,增强企业计量意识和能力水平,在企业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氛围。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设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岗位以及专门的计量、标准化人员。鼓励企业与相关高校、专业机构合作举办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标准方面的专业人才培训班。 (三)开展先行先试。 面向企业和园区开展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鼓励企业建立碳排放标准管理体系,助力碳排放“算得出、算得准”,引导企业应用先进减排技术,推动碳排放“减得掉、减得下”,到2025年建设100家试点企业和园区。推动企业加强碳计量体系建设,强化碳计量要求,在山东、浙江等地组织200家以上企业开展碳计量审查试点。组织开展零碳园区计量试点和能源资源计量经验交流。 (四)加大经费支持。 各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对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基础通用和急用先行标准的支持力度。统筹利用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监测关键计量技术研究、仪器设备研发和应用、计量技术规范制定等。 (五)深化国际合作。 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计量、标准领域国际合作,充分发挥我国专家在国际计量和标准化组织中关键作用,不断提升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持续开展国际标准适用性分析,在电动汽车、新型电力系统、生态碳汇等领域提出一批国际标准提案,加强新领域新技术国际合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生 态 环 境 部 2024年7月14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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