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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住房市场拉响警报:新房供应过剩,创大衰退以来最高水平!

    美国人口普查局(Census Bureau)和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以下简称HUD)的最新数据显示,7月份市场上未售出的新建房屋数量达到大衰退(即2007年金融危机)最严重时期以来的最高水平。 数据显示,7月份,有12.1万套新房等待购买,高于2024年7月的10.3万套,也高于2009年7月以来的任何一个7月,当时有12.6万套待售新房。 美国人口普查局和HUD报告称,7月份新建单户住宅的销量降至65.2万套,比2024年7月下降了8.2%。与此同时,现有房屋销量也在下降。根据全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的数据, 去年售出的房屋比1995年以来的任何一年都少。 专家认为,美国住房市场萎靡不振有几个主要原因。 在2024年唐纳德·特朗普总统当选之前,经济学家和房地产研究人员预计,今年通货膨胀降温和降息将提振房屋销售。但特朗普政府的关税政策导致通胀和抵押贷款利率高于预期,消费者信心依然低迷。 今年2月,房利美购房信心指数(Fannie Mae Home Purchase Sentiment Index)自2023年以来首次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消费者对高抵押贷款利率的担忧。 此外,由于消费者对就业保障、抵押贷款利率、房价、房屋销售和家庭收入感到担忧,6月份房利美购房信心指数的六个分项中有五个分项再次下跌。 专家指出,居高不下的房价和借贷成本使很大一部分潜在的首次购房者无法拥有住房,并使抵押贷款利率较低的现有房主不太愿意出售和购买新房,这就是所谓的“锁定效应”。 Realtor.com的经济研究分析师Hannah Jones表示,“如果你不确定美国经济将会发生什么,那么你可能不想做出重大的财务决定。” 对于房屋建筑商和房屋销售商来说,这种情况令人担忧。目前还不清楚,在可预见的未来,潜在买家是否会看到住房负担能力或他们对整体经济的担忧有所改善。 不过与此同时,市场上的房屋供过于求对买家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其中一些人正受益于竞争减少和价格下跌。美国人口普查局和HUD的报告显示,新房销售价格中位数去年下滑5.9%,至403,800美元。但是,尽管房价增长放缓,住房成本仍然比买家需求激增之前高得多。 全美各地的情况也不尽相同。东北、中西部和南加州的市场需求仍然很高,价格仍然呈上升趋势,而南部和西南部的许多市场则在下跌。 不过整体而言,认为现在是买房的好时机的消费者比例有所上升。

  • 券商晨会精华:半年报业绩压力释放,看好地产板块后续弹性空间

    市场昨日震荡分化,创业板指领涨,沪指窄幅震荡。沪深两市全天成交额2.75万亿,较上个交易日缩量483亿。板块方面,黄金概念、CPO、创新药、存储芯片等板块涨幅居前,保险、证券、军工、银行等板块跌幅居前。截至昨日收盘,沪指涨0.46%,深成指涨1.05%,创业板指涨2.29%。 在今天的券商晨会上,银河证券认为,A股估值仍处于合理区间,部分行业估值偏高;广发证券指出,半年报业绩压力释放,看好地产板块后续弹性空间;中泰证券表示,继续看好银行股稳健性和持续性。 银河证券:A股估值仍处于合理区间,部分行业估值偏高 银河证券表示,当前A股估值水平与业绩整体呈现一定的匹配性,但不同行业间存在显著差异。从市场整体来看,A股估值仍处于合理区间,部分行业估值偏高,而另一些行业则估值偏低但盈利改善明显。(1)纵观:行情仍在途。2025年中报业绩显示,A股公司整体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45%,其中非金融板块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04%。尽管增速较一季度有所回落,但整体仍保持正增长,表明企业盈利质量总体平稳。行业层面,2025年以来的净利润增速相对稳健,且当前市净率处于合理区间,表明估值与业绩之间存在较好的匹配性。(2)横向:仍有提升空间。从估值水平看,A股绝对估值仍低于美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美股特别是科技板块估值处于历史高位,市净率分位数普遍超过90%,显示估值扩张可能接近尾声。A股中部分行业如金融、交通基础设施等仍具估值优势,存在结构性机会。(3)业绩提升预期:“反内卷”。 广发证券:半年报业绩压力释放,看好地产板块后续弹性空间 广发证券表示,半年报业绩压力释放,看好地产板块后续弹性空间。9月是决策进行地产板块配置的重要窗口,自上而下稳定市场预期措施已经开始酝酿。目前市场氛围已经逐步形成,边际政策变化对于后续板块的影响效果会愈发显著。目前板块估值处于历史低位,半年报业绩压力也已经得到充分释放,尤其是头部经营表现较好的企业。 中泰证券:继续看好银行股稳健性和持续性 中泰证券表示,银行股经营模式和投资逻辑从“顺周期”到“弱周期”:市场强时,银行股短期偏弱;但经济偏平淡期间,银行股高股息持续会具有吸引力,继续看好银行股稳健性和持续性。银行股两条投资主线:一是拥有区域优势、确定性强的城农商行,区域包括江苏、上海、成渝、山东和福建等。二是高股息稳健的逻辑。

  • 碧桂园上半年销售下滑、亏损扩大 债务重组成破局关键

    8月29日下午,碧桂园(02007.HK)发布了2025年中期业绩报告。在行业深度调整背景下,这家曾经引领三四线市场的头部房企,交出了一份备受关注并充满挑战的“成绩单”。 碧桂园中报显示,2025年1-6月,公司实现权益合同销售金额约167.5亿元,权益合同销售面积205万平方米。总收入录得725.7亿元,同比减少28.9%,净亏损约196.5亿元,其中归母净亏损为190.8亿元。 “碧桂园中报业绩折射出当前房企面临的挑战,销售萎缩、利润下滑,与此同时,通过债务重组、资产优化、业务调整等一系列举措,企业正在艰难而坚定地寻求转机。”一位房地产行业分析师表示。 对于亏损原因,碧桂园方面表示,亏损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规模明显下降,且毛利率处于低位;二是结合行业、市场和经营环境变化,资产减值增加所致。 不过,在整体营收下滑背景下,碧桂园的非开发业务显示出一定的抗周期能力。其中,物业投资及酒店经营等分部对外收入同比上升33%,从去年同期的8.09亿元提升至10.76亿元,成为报告中一个难得的亮点。 而引发外界关注的“归母权益为-261亿元”,一度被误读为资不抵债。就此,碧桂园方面解释称,归母权益为负主要是有几个方面原因。一方面,市场下行,资产贬值速度快于债务化解速度;另一方面,集团秉承谨慎原则,针对存货、应收款项分别累计进行了大幅计提减值、坏账准备。该公司预计,随着外部环境逐步回暖,该部分减值未来可能转回。 “待完成境外债务重组,可确认大额重组收益,预计可增加净资产约700亿元,届时归母权益将大幅回正。”碧桂园方面称。 碧桂园强调,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约9093亿元,仍高于8854亿元的总负债,净资产约239亿元,总体保持“资可抵债”状态。 今年碧桂园中报另一个受到市场关注之处,是其境外债务重组取得了哪些实质性进展。 碧桂园披露,截至8月18日,持有现有公开票据本金总额77%的持有人已加入重组协议,碧桂园亦与代表组别一银团贷款本金49%的协调委员会订立重组支持协议;据此重组提案的主要条款已经协定。碧桂园方面称,有信心在今年内完成境外债务的整体重组工作。 重组方案显示,在五种选项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碧桂园有望降低有息负债规模约117亿美元(约840亿元人民币)。 此外,碧桂园重组后债务融资成本预计将下降至1%-2.5%,债务期限最长可延至11年,并设置实物付息选项,将极大缓解利息支出对现金流的压力。 财报显示,截至2025年6月30日,碧桂园总现金余额约240.62亿元,较2024年末的298.97亿元有所下降。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62.82亿元,受限制现金约177.8亿元。 对于市场关注的EverCredit Limited提出的清盘呈请,碧桂园在报告中回应“一直极力反对”,并积极与呈请人沟通债务重组计划。目前该呈请聆讯已延期至2026年1月5日。 值得注意的是,呈请人目前已表态支持碧桂园的建议重组,并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这意味着清盘风险正在显著降低。 碧桂园在报告中重申,公司将坚持“保交房、稳资债、保经营”的核心战略,积极响应政策号召,确保企业穿越周期、稳健前行。完成债务重组后,公司有望实现大幅去杠杆,重塑资本结构,更有利于中长期“轻装上阵”。

  • 美铜材加工费上涨后谁是赢家?【SMM分析】

      》查看SMM铜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 》点击查看SMM铜产业链数据库 尽管铜供应端出现极端波动,美国下游消费在8-9月表现相对韧性。制造业整体偏弱,但电力、数据中心、新能源车等行业需求依旧旺盛。电网升级、可再生能源项目以及AI带动的数据中心建设,继续推升电缆与铜排消耗。电动车销量创新高,也强化了对电解铜的结构性需求。然而,家电、空调等季节性消费偏弱,高价铜亦推动部分终端尝试铝材替代,显示成本压力。 企业策略快速调整。 由于半成品关税高企,进口电线电缆、铜管几乎停滞,国内厂商转向进口电解铜,在美国本地进行加工。南方线缆(Southwire)、Cerro Wire 等美国本土厂商趁机提价约5%,借助关税壁垒获得更高利润。普睿司曼(Prysmian)亦表示,美国本土工厂将显著受益于进口半成品受阻。美国铜材加工业成为关税的最大赢家。 市场情绪从恐慌转向观望。 7月时的极端价差令市场陷入“恐慌性囤货”,但政策落地后,价格回落,情绪转为谨慎。贸易商在消化库存的同时,也试探性地向外转售部分过量进口的铜。冶炼厂出口减少,保税区铜部分回流全球市场。 展望未来 ,在2025年剩余时间内,美国市场将维持去库存格局,进口需求低迷。全球供应链因美国抢货而错位,未来数月料将逐步修复。中长期来看,若2027年美国落实对电解铜本身的关税,或再次引发市场巨震。目前则进入一个“高库存、低进口、需求韧性”的新常态,本土加工企业因关税红利成为最大受益方。

  • 美国加征关税后一个月:进口骤降、库存激增、价差崩塌【SMM分析】

      》查看SMM铜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 》点击查看SMM铜产业链数据库 2025年8月1日,美国正式对进口铜半成品加征50%关税。此前数月,美国贸易商为规避风险大量提前抢购电解铜,导致 美国铜进口量创纪录增长 。据业内统计,3-6月美国每周电解铜进口量一度高达4.4万吨,是去年同期的近三倍,额外涌入美国的铜约40万吨,相当于7个月正常进口量。进入7月中下旬后,随着关税落地预期增强,进口骤然回落,8月开始几乎仅维持精炼铜(豁免关税品类)的少量进口,半成品进口几乎停滞。 库存方面,美国出现前所未有的积压。 截至8月底,COMEX仓库铜库存已攀升至约24.7万吨,创历史新高,甚至超过了全球LME仓库库存总量(约15.6万吨)。美国短期处于“铜充裕”状态,进口窗口关闭,市场进入去库存阶段。分析人士预计,美国将用4-5个月时间消化此前积累的库存,期间进口需求处于低位。 价差走势剧烈波动。 7月初,市场误以为电解铜同样被征税,COMEX铜价暴涨,7月29日一度较LME溢价超2700美元/吨,触发全球性套利窗口,导致大量铜涌入美国。然而7月30日白宫宣布豁免精炼铜,套利逻辑瞬间崩溃,价差在48小时内从2700美元/吨暴跌至30美元/吨,进口窗口迅速关闭。伦铜与美铜价差回归正常运输成本区间,套利需求消失。 整体来看,美国电解铜市场在8-9月呈现 进口骤降、库存激增、价差回落 的格局,市场从恐慌性抢购转向被动去库。

  • 8月中国进口铜市场交投火热 洋山铜溢价震荡回升【SMM分析】

      》查看SMM铜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 》点击查看SMM铜产业链数据库         8月中国进口铜市场整体交投活跃,洋山铜溢价在震荡中逐步回升。月内提单成交均价自58美元/吨附近逐步走高至60美元/吨左右,仓单溢价由46美元/吨上行至53美元/吨,EQ铜CIF均价亦由24美元/吨提升至28美元/吨。市场表现火热,买卖双方询报盘频繁,但由于分歧较大,实际成交重心以逐步抬升为主。         推动市场走强的因素包括:其一,LME库存大幅增加带动近端Contango结构扩大,比价持续修复,进口窗口阶段性打开,部分贸易商增加正套头寸;其二,7月海关数据显示铜出口量大幅超预期,市场预期部分LME库存或将回流国内,增强市场看多氛围;其三,国内9月电解铜供应存在缩减预期,进口增量有限,进一步推升溢价。         保税区库存方面,8月整体呈下降趋势,自月初的7.9万吨降至月底的7.5万吨。库存去化主要受进口窗口打开、持货商积极清关及关内需求回暖推动。与此同时,冶炼厂零单出口减少,也减少了保税区的到货补充。         展望9月,国内产量相较8月预计出现明显下降,废铜供应缺口将转至电解铜上。内盘强势表现与比价回暖支撑进口窗口维持开启,预计进口需求仍将增加。短期内洋山铜溢价有望继续上行。

  • 宏观新闻 1、8月2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外公布。意见提出,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2、商务部发言人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李成钢率团于24日至27日访问加拿大,与加方共同主持召开中加经贸联委会,之后李成钢一行将赴美国华盛顿会见美方相关官员。 3、昨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综合整治市场竞争秩序防范非理性竞争部署推进会,会议强调,要切实防范非理性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执法办案,以重大典型案件查办彰显整治成效;注重打建结合,多措并举引导企业优质优价竞争。 行业新闻 2、2025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28日于贵州贵阳开幕,375家中外企业参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预测到今年年底,数字经济增加值有望达到49万亿元左右,占GDP的比重将达到35%左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3、有消息称部分光伏玻璃企业开始对9月新单报价,其中,2.0mm单层镀膜(面板)基准价企业报价上调至13元/平方米,较7月新单价格上调2元/平方米。光伏玻璃龙头福莱特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光伏玻璃报价一般是一月一议,9月新单报价还在和客户商议中。 4、最新报告称,全球半导体营收将从2024年到2030年几近翻番,规模超过1万亿美元。 5、贵州省委书记徐麟昨日在2025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开幕式上表示,将聚焦算力、数据、应用、产业做强做优数字经济,大力发展算力产业、数据产业、人工智能产业、电子信息产业。 6、全国工商联在辽宁沈阳发布“2025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结果显示,京东集团、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位居前三。 7、扫地机器人公司追觅科技官宣“造世界上速度最快的车”,首款超豪华纯电产品对标布加迪威龙,计划在2027年亮相。 8、现货市场,国内电钴报价继续窄幅上行,欧洲市场电钴报价也小幅上探,当前海外原料端价格再次上调,成本支撑力度持续走强,电钴现货市场多数主流厂商仍保持暂停对外报价策略,海外夏休结束后实际成交订单有所增多,市场整体询盘氛围较为活跃。 公司新闻 1、寒武纪公告,预计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亿元至70亿元;同时提示,公司未有新产品发布计划。 2、中芯国际公告,上半年营收323.48亿元,同比增长23.1%;净利润23.01亿元,同比增长39.8%。 3、东芯股份公告,股票交易存在异常波动风险,停牌核查。 4、华虹公司发布半年报,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72%。 5、中信证券发布半年报,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9.8%。 6、安踏体育在港交所公告,公司并非加拿大鹅控股公司潜在收购交易的一方。 7、上纬新材公告,金风投控累计减持403.36万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8、国联民生公告,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185%。同日公告,拟与国联人寿共同设立12.2亿元基金,投资新质生产力、智慧科技领域。 9、南山铝业公告,关停12万吨/年铝型材产能,优化资源配置聚焦高附加值领域。 10、晶合集成公告,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11、极米科技公告,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062%。 12、万辰集团发布半年报,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359%。 13、凌志软件公告,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02%。 14、金财互联公告,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064%。 15、中信建投发布半年报,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8%。 16、翱捷科技公告,股东阿里网络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17、中科曙光公告,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9.39%。 18、长盛轴承公告,部分董监高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2%公司股份。 19、淳中科技公告,多名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2%公司股份。 20、格力电器公告,上半年净利润144.12亿元,同比增长1.95%。 21、北方华创公告,上半年净利润32.08亿元,同比增长14.97%。 环球市场 1、欧美股市多数上涨,道指、标普500指数均再创收盘新高。美股高开高走,三大指数集体收涨。纳指涨0.53%,标普500指数涨0.32%,道指涨0.16%。其中,道指、标普500指数均再创收盘新高。热门中概股涨跌不一,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收涨0.14%。向上融科涨近11%,金山云、爱奇艺涨超6%,理想汽车、蔚来涨近3%;阿特斯太阳能跌逾8%,腾讯音乐、小鹏汽车跌超3%,阿里巴巴跌逾2%。欧股收盘涨跌不一,法国CAC40指数涨0.24%。 2、国际原油期货结算价小幅上涨。WTI原油期货10月涨0.7%,布伦特原油期货10月涨0.84%。 3、COMEX黄金期货涨0.83%,报3477.2美元/盎司;COMEX白银期货涨1.36%,报39.24美元/盎司。 4、当地时间8月2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两项立法提案,根据提案,欧盟将取消部分美国工业品关税,给予部分海产品和非敏感农产品优惠市场准入,并延长龙虾免关税待遇。与此同时,美国承诺将欧盟汽车及零部件关税从27.5%降至15%,并自9月1日起对软木、飞机及零部件、仿制药及化学前体等若干产品实施零关税或近零关税。 5、美联储理事沃勒表示,支持美联储9月会议降息25个基点,预计未来3—6个月将进一步降息;除非8月份就业报告显示经济大幅疲软且通胀保持良好控制,否则不认为9月份需要更大幅度的降息。 6、当地时间周四(8月28日),美联储理事莉萨·库克对美国总统特朗普提起诉讼,试图阻止后者的解职举动,该诉讼已在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提起,被告还包括美联储主席鲍威尔以及美联储理事会。 投资机会参考 1、中国首个光量子计算机制造工厂落地深圳南山 据创新南山公众号,近日,国内量子计算领军企业——北京玻色量子科技有限公司自建的“专用光量子计算机制造工厂”正式落地深圳南山区。同时,玻色量子在南山智城注册成立“深圳玻色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玻色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分别负责相干光量子计算机整机及核心部件的规模化生产任务和相干光量子计算机销售与技术服务。此次玻色量子自建的国内首个规模化专用光量子计算机制造工厂,建成后预计年产光量子计算机可达数十台/套,可形成专用光量子计算机的批量生产产能。 中国报告大厅网数据显示,预计到2029年,全球量子科技市场规模将增长至97.58亿美元。华创证券表示,政策与技术共振,量子科技产业化进程加速。近年来,基于中等规模含噪声量子处理器和专用量子计算机的应用案例探索在国内外广泛开展,代表性应用领域和典型场景涵盖了化学、金融、AI等众多行业领域,产业规模估值达到千亿美元级别。预计未来在NISQ系统中完成具有社会经济价值的计算问题加速求解,实现核心应用突破。建议关注量子计算行业技术、应用发展机遇。 2、人工智能芯片等需求爆发下光刻胶快速市场发展 据智慧南法信官微,近日,位于顺义区南法信镇HICOOL产业园的北京光引聚合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突破光刻胶关键技术难题,研发出的BCB光刻胶核心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成为国内首家具备吨级量产能力的企业。 光刻胶是芯片制造的重要材料,被称为“半导体工业的粮食”。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芯片、5G芯片等需求爆发,全球半导体市场需求增加,半导体光刻胶市场随之快速发展。据ICInsights统计,2025年全球半导体光刻胶市场规模预计突破30亿美元,同比增长8%,市场空间广阔。另根据Gartner预测,全球光刻胶市场未来几年将保持强劲增长,预计到202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75亿美元。华福证券表示,半导体材料国产化加速,下游晶圆厂扩产迅猛,看好头部企业产业红利优势最大化。

  • 事关城市高质量发展,中央重磅文件对外公布

    8月2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外公布。 这份意见强调,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 这份意见提出,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人居品质明显提升,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安全基础有力夯实,文化魅力充分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5年8月15日) 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为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 工作中要做到:转变城市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转变城市发展动力,更加注重特色发展;转变城市工作重心,更加注重治理投入;转变城市工作方法,更加注重统筹协调。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人居品质明显提升,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安全基础有力夯实,文化魅力充分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二、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 (一)稳妥有序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构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成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增强中西部和东北的城市群、都市圈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城市间定位错位互补、设施互联互通、治理联动协作。加强城市群内产业链协作,优化城市群之间产业分工和空间联系。发展壮大现代化都市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同城化发展,建立健全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促进通勤便捷高效、产业梯次配套、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二)增强超大特大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超大特大城市按照国家批准明确的功能定位做强做精核心功能,控制超大城市规模,合理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打造高质量发展主引擎。支持超大特大城市结合实际推进制度创新。支持部分超大特大城市增强对全球高端生产要素的配置能力。支持超大特大城市布局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提升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有条件的省份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 (三)提高中小城市和县城承载能力。推动中小城市结合常住人口变动趋势,动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按程序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适时调整扩大经济规模大、人口增长快的县级市和特大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人口持续流出的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支持边境城镇增强稳边固边、人口集聚、安全发展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三、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 (四)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立足城市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精心培育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齐短板、提高水平。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低空经济,培育消费新场景。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五)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全面摸清城市房屋、设施、土地等资产资源底数。改造利用老旧厂房、低效楼宇、闲置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建立与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加强和规范存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提高运行效能。优化产权归集、整合、置换和登记政策,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 (六)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统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等资金渠道。对涉及重大安全和基本民生保障的,中央财政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补助。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强化中长期信贷供给,发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功能,鼓励保险、信托等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优化城市开放环境和服务,营造国际化城市生活空间。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承担重大外事外交活动,吸引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落户。结合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一批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区域性开放节点城市。加强人居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持续提升世界城市日、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上海奖)影响力。 四、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 (八)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加快建设完整社区,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科学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城市环境,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九)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加强系统集成。高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快城市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强化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千兆光网覆盖,优化算力设施建设布局,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管理体系。健全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城际、城内通勤效率,完善交通枢纽换乘换装设施布局,加强停车位、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建设。 (十)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加快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健全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紧密型医联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住房。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牢民生底线。 五、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十一)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行动,推广绿色低碳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控,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建立工业园区集中供能体系,推动废水、余热、固废协同处置全覆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新型建材研发应用,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十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推广节能低碳生活用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持续推进“光盘行动”。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衔接融合。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十三)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深入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健全城市公园和绿道网络体系,建设口袋公园,推进绿地开放共享。推动重点城市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治理。加强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推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设幸福河湖、美丽河湖。 六、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十四)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增强高空消防能力。实施城镇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行动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加强群租房整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动重要设施、能源、水源等分布式布局,完善抗灾设防标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十五)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以及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分级、智能、精准管控重大风险源,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注重评价结果运用。 (十六)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推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加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传染病定点医院防治能力建设,构建分级分层分流救治体系。加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推进多部门、跨城市协同,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联防联控。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十七)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城市安全风险谱系,健全常态化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排查整治机制。优化城市防灾减灾空间格局,增加生态屏障、隔离疏散通道,预留防灾救灾弹性空间。健全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总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科学制定巨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指挥、处置和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应急抢险救灾装备及物资前置储备。 七、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 (十八)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加强对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保护,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城市文化遗产普查调查制度,开展老城及其历史街区专项调查。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推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整体保护,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结合实际开展文化展示、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加强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 (十九)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彰显中国气质、中国风范。强化城市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推动实现功能复合、密度适中、高低错落、蓝绿交织。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提升审美品位。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动城市建筑更好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不得大规模迁移砍伐树木、滥建文化地标、随意更改老地名。 (二十)丰富城市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与现代化人民城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塑造彰显文化底蕴和独特气质的城市精神。创新拓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根据实际需要完善城市文化设施。优化城市文化产品供给,创新动漫、影视、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业态,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体育等融合发展。 八、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 (二十一)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发挥好“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城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城市管理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领域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科学确定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保障必要工作条件。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完善居民、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拓宽新就业群体参与渠道。 (二十二)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打造集约统一、数据融合、高效协同的城市数字底座,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和多场景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公共服务“一网通享”。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建设。完善网格化治理机制,推进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改造,整治提升背街小巷、房前屋后环境。 (二十三)加强城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用好市民服务热线,完善群众诉求响应办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加强超大社区等特殊区域治理。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好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健全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能力。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严密防范个人极端事件。 九、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建立健全科学的城市发展评价体系,提高领导干部城市工作能力。健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增强政策协同性。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城市工作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培养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各类专业人才,打造城市领域高端智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 苏州楼市政策再松绑 取消市区新房2年限售

    上海出台房地产新政之后,苏州也对楼市政策进行了优化。 8月26日深夜,微信公众号“苏州住建”公布楼市新政,苏州取消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2年限售。 苏州市住建局明确,为进一步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即日起,取消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满2年方可转让的限制措施(有特殊限制转让要求的住房除外)。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指出,上海外环外放松限购后,对环沪区域市场影响非常直接,会形成一定的虹吸效应。苏州跟进放松政策,一方面是为了提升本地市场活跃度,另一方面也是应对沪上政策的快速举措。 “苏州自2022年取消二手房限售,2024年1月全面取消限购,本次取消新房限售,标志着苏州相关限制性政策加速从市场淡出。”张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按目前购房政策,苏州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所有户型全面放开,没有套数限制,非本地户籍与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适用同等政策。 从市场表现来看,分析人士介绍,苏州市场仍面临一定压力。 据中指院监测数据,2025年7月,苏州新建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下跌0.02%,样本平均价格为18873元/平方米。中指院百城新建住宅价格指数显示,今年7月苏州二手房价格指数环比下跌0.74%,样本平均价格为22264元/平方米。 成交量方面,据克而瑞数据,今年1-7月,苏州市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178.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约10%。 作为长三角重要城市,苏州此次取消住房限售政策,将有助于提升房地产市场流动性。 中指院苏州分院高级分析师金珂认为,苏州最新出台的楼市政策,将更好支持居民实现“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供需两端合理匹配,也有望增强市场活力,推动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其表示,值得注意的是,政策仍明确排除了“有特殊限制转让要求的住房”。这体现了苏州在放宽限制的同时,继续严格贯彻“房住不炒”的定位,在推动市场灵活性提升的同时,并未放松对风险防控的重视。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当前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释放,苏州原有的转让限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 张波也向记者表示,苏州本次政策的目的,意在降低置换门槛,释放改善性需求。不过,上海放宽外环外购房门槛后,部分原计划在苏州购房的上海外溢需求,包括如昆山、太仓等地可能回流上海,可能会对苏州市场形成一定压力。 “限售松绑,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速环沪区域二手房挂牌量的增加,环沪房价压力会增大。预计该政策对苏州市区的影响相对小,但苏州新房库存仍处高位,新政若未能有效刺激需求,大量新增二手挂牌供应可能会加剧供需失衡。”张波补充道。 在严跃进看来,苏州最新政策,将有效降低居民改善住房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动力。“近期热点城市先后优化楼市政策的举动反映出,接下来各地房地产宽松的政策,可能会加快出台。”

  • 事关房地产反洗钱!两部门发布管理办法

    8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房地产从业机构不得向身份不明的客户销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客户拒不配合提供诸如身份证明材料等信息的,可以拒绝向其销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并根据情况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房地产从业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拟进行的房屋交易与洗钱等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同时,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采取妥善措施,完整、准确地保存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本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房地产行业反洗钱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活动,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加强和规范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提供房屋销售、房屋买卖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以下统称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管理规定,对全国房地产行业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房地产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指导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加强反洗钱自律管理,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提出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建议,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其他职责。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以及地方有关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法开展房地产行业反洗钱自律管理。 第四条 房地产行业反洗钱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基于风险原则,在有效识别行业和从业机构洗钱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对不同洗钱风险的房地产从业机构确定与风险相匹配的监管措施。 第五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接受反洗钱监督管理和自律管理,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开展的反洗钱调查。 房地产从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 第六条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反洗钱调查信息等反洗钱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七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因履行反洗钱义务,在境内依法处理客户身份资料、交易及相关信息,开展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反洗钱义务 第八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充分考虑面临的洗钱风险,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指定内设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 第九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定期识别、评估本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和采取适当的洗钱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持续监控其执行情况。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客户销售房屋、房地产中介机构为客户买卖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时,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的,应当通过以下措施了解客户身份信息及其交易目的: (一)查验自然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来源可靠、独立的身份证明材料;留存客户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影印件;询问并记录其交易目的。 (二)查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来源可靠、独立的身份证明材料;识别客户受益所有人;留存客户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影印件;询问并记录其交易目的。 (三)代理人代办业务的,应当在了解客户身份信息及其交易目的的基础上,查验并留存代理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和代理关系证明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在撮合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前款规定工作。 第十一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不得向身份不明的客户销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客户拒不配合提供诸如身份证明材料等信息的,可以拒绝向其销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并根据情况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二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采取妥善措施,完整、准确地保存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第十三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拟进行的房屋交易与洗钱等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可疑交易报告的格式和填报要求,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依法对下列名单所列对象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 (一)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由其办公室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名单; (二)外交部发布的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通知中涉及恐怖融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定向金融制裁的组织和人员名单; (三)中国人民银行认定或者会同国家有关机关认定的,具有重大洗钱风险、不采取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和人员名单。 经核查发现名单所列对象及其代理人、受其指使的组织和人员、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组织的,应当立即停止向其销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并依法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自律组织做好反洗钱社会宣传,参加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自律组织举办的反洗钱培训,对本机构管理人员和员工持续开展反洗钱培训。 第十六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根据洗钱风险状况,合理确定反洗钱内部审计或检查工作内容,或者在内部审计或检查、社会审计中包含与洗钱风险管理需求相适应的内容,监督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房地产从业机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与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反洗钱监督检查依法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承担房地产行业反洗钱自律管理职责,包括: (一)制定从业机构反洗钱自律管理规范及工作指引; (二)识别与评估房地产行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发布风险提示并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措施; (三)指导从业机构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自律规范,提升行业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协调组织从业机构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五)对从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反洗钱自律管理,对违反本办法和自律规范的从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惩戒; (六)开展房地产行业反洗钱研究、培训和宣传; (七)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八)指导、协调地方有关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开展当地反洗钱自律管理工作; (九)住房城乡建设部授权履行的其他自律管理职责。 地方有关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在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本地区房地产行业反洗钱自律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合理运用以下措施,对从业机构实行反洗钱自律管理: (一)要求从业机构定期或者不定期报告反洗钱工作情况,持续监测从业机构洗钱风险状况; (二)遵循基于风险原则,对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实施自律检查; (三)向风险较为突出或者反洗钱工作存在违规问题的从业机构提出改正意见; (四)处理对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投诉或者举报; (五)加强从业机构入会资格审核,关注从业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受益所有人、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涉及洗钱及相关犯罪活动; (六)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七)根据反洗钱自律管理需要或者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授权、委托采取其他相关措施。 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发现从业机构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有效识别房地产行业洗钱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可合理确定对不同类型或者风险等级房地产从业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及频率。对高风险的从业机构采取强化的监管措施,对低风险的从业机构可采取简化的监管措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从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房地产行业反洗钱自律规范的,由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予以自律惩戒。 第二十三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房地产行业自律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房地产行业反洗钱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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