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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青岛双星发布一季度报告,交出一份开门红“答卷”。 报告显示,青岛双星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6.29亿元,利润总额4.86亿元。 对比2025年,营收增长5倍,利润在扭亏为盈的基础上增长6倍(去年同期双星轮胎营业收入11.3亿元,利润总额-9928万元)。 青岛双星表示,一季度财报飘红还得益于双星轮胎和锦湖轮胎的战略及资源协同、产品与市场结构调整,以及中高端车型的配套和双星首创“全防爆”安全轮胎的市场拓展等战略举措。 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双星轮胎与锦湖轮胎已构建起从原材料采购、全球物流、专用胶料产能协同到轮胎定制等全方面协同合作新格局。 双星轮胎与锦湖轮胎在TBR(卡客车胎)产品合作的基础上,实现了TBR、PCR(轿车胎)、LCV(轻型商用车胎)全产品线定制并将生产扩大到双星的全部生产基地,包括海外基地,有力支撑了锦湖全球供货能力的提升,助力锦湖进一步拓展欧美市场和18寸以上大规格轮胎的销售。 与此同时,锦湖轮胎不断通过技术创新巩固和发展在高端SUV市场的优势和地位。推出“Crugen”全新SUV高端专用品牌及系列产品,包括“Crugen GT Pro”轮胎。多款产品荣获IF设计大奖、“金轮奖·年度最佳均衡乘用轮胎”等殊荣。 双星轮胎在卡客车胎领域,以“打造卡客车专用轮胎第一品牌”为目标,依托低滚阻、高承载、低生热等技术优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服务体系,持续提升配套市场的份额。特别是聚焦高速增长的新能源卡客车赛道深度布局,与合作伙伴联合开发了针对新能源重卡、新能源物流车等车型的专用轮胎产品,在续航、耐磨及安全可靠性等方面均表现优异,一季度配套销量同比增长1倍以上。 在轿车胎领域,双星轮胎聚焦“全防爆”安全轮胎,特别是新能源安全轮胎,深耕技术创新、加大市场推广、优化渠道布局、强化终端赋能。今年以来,双星轮胎以较好的产品质量与差异化的产品(特别是“全防爆”安全轮胎)持续提升配套市场竞争力,与奇瑞、吉利等主流车厂的战略合作不断深入,风云T11、瑶光等车型成功配套。 业内人士指出,青岛双星的上述战略,特别是与锦湖轮胎的协同,不仅是“现在时”更是“进行时”。 青岛双星表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将进一步整合全球资源,加强双星轮胎与锦湖轮胎的协同效应,发挥锦湖品牌乘用车胎方面的优势,继续优化产品结构和渠道结构,尽快释放柬埔寨工厂产能,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4月27日,欧盟委员会正式下发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及轻卡轮胎(案件编号AD733)的反倾销调查《终裁披露文件》。 依据“较低税率规则”,欧委会拟对涉案的中国企业征收3.4%至51.6%不等的反倾销税。 调查背景与抽样 该项调查于2025年5月21日应“反对不公平轮胎进口联盟”申诉,正式发起。2025年7月25日起,欧盟对涉案产品实施进口登记,以备追溯征税。 在抽样阶段,欧委会选取了 山东永盛橡胶集团 和 韩泰集团这 两家中国出口生产商,作为样本企业,合计占中国对欧出口量的21.7%。尽管成山、佳通、锦湖等企业申请加入样本或单独审查,但欧委会以时间有限、现有样本已具代表性为由予以驳回。 倾销与损害认定 由于欧委会认定中国存在“重大扭曲”,本次调查未采用中国国内价格和成本,而是选择 土耳其 作为替代国构建正常价值。理由包括土耳其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国相似、轮胎产业链完整,以及原材料进口受中国影响较小等。 倾销幅度计算结果如下。 韩泰集团: 12.1% 山东永盛: 51.6% 其他配合但未抽样的公司: 28.7% 所有其他公司: 51.6% 在损害认定方面,调查期内中国对欧轮胎出口量增长 62% (约3500万条),市场份额从18%升至28%。与此同时,欧盟产业产量下降8%,销量下降4%,市场份额从60%降至53%,利润率从14.8%跌至8.0%,尤其是在Tier 3(经济型)市场,利润一度出现负值。 欧委会因此认定,中国轮胎进口的数量和价格压力,是导致欧盟产业遭受实质性损害的主要原因。 最终建议税率 根据“低税原则”,欧委会建议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如下。 后续程序 此次披露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案件进入终裁前最后程序阶段。 利益相关方申请听证需在收到文件后 3天内 提出,正式抗辩意见需在 2026年5月7日 前提交。欧委会计划于 2026年6月18日 公布最终反倾销措施。 在欧盟市场的重压下,中国轮胎企业的真实实力究竟如何?这需要一份脱离政治干扰、基于客观数据的评价体系来解答。 《中国橡胶》杂志社自2015年起已成功举办十届“轮胎企业排名”发布活动,该活动依据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成为集中展现轮胎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表现的权威平台,在国内外获得广泛关注与高度认可。“轮胎企业排名”已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排名榜单。 2026年度“轮胎企业排名”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详见: 2026年度“轮胎企业排名”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点击链接下载活动通知及附件: 关于开展“2026年度轮胎企业排名活动”的通知(附件1-3).pdf 附件1- 2026年度轮胎企业排名活动信息填报表.docx 附件2-专利统计明细表.xlsx 附件3-企业声明.docx
4月23日,上市公司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财报。 一季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1.03亿元,同比增长2%;利润总额1.28亿元,同比增长9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3.33万元,同比增长100.51%。 报告期内,该公司轮胎产量为409.26万条,销量为417.16万条,轮胎销售收入10.95亿元。 由于市场结构变化及产品结构调整,2026年第一季度轮胎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49%,环比下降3.34%。 受天然橡胶、合成胶和炭黑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一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和炭黑等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同比下降9.7%,环比上涨1.1%。 上市公司业绩主要反映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情况。
4月20日,海关总署发布一季度轮胎产品出口数据。 数据显示,3月当月,我国轮胎出口量及出口金额环比增长,同比出现下降;一季度,轮胎出口量保持增长,出口额同比微降。 随后,国家统计局发布橡胶轮胎外胎产量数据,3月和一季度累计产量均保持增长。 80万吨 2026年3月份,我国橡胶轮胎出口80万吨,环比增加7万吨,同比下降6.9%;出口金额134.75亿元,环比增加10.61亿元,同比下降11.3%。 其中,新的充气橡胶轮胎出口78万吨,环比增加8万吨,同比下降6.6%;出口金额130.05亿元,环比增加11.24亿元,同比下降10.9%。 235万吨 2026年1—3月,我国橡胶轮胎累计出口235万吨,增长(同比,下同)5.0%;出口金额397.02亿元,下降0.7%。 其中,新的充气橡胶轮胎出口226万吨,增长4.8%;出口金额380.76亿元,下降0.8%。 1.76亿条 按条数计算,2026年1—3月,我国累计出口新的充气橡胶轮胎1.76亿条,增长4.2%。 其中,3月份出口条数为5640万条,下降9.4%。 197.34万吨 2026年1—3月,我国汽车轮胎出口量为197.34万吨,增长4.2%;出口金额为320.97亿元,下降2.0%。 其中3月出口量为68.00万吨,下降7.0%;出口金额为109.76亿元,下降11.8%。 1.10亿条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26年3月,中国橡胶轮胎外胎产量为1.10亿条,增长1.8%。1—3月橡胶轮胎外胎累计产量2.88亿条,增长0.4%。
4月2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埃及年产705万条子午线轮胎扩建项目”,并对相关子公司增资。 Shams El Sherouk系赛轮集团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埃及设立的全资公司,主要从事轮胎产品的生产经营,目前正在建设年产3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和6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为进一步完善海外产能布局,更好地满足客户需要,进而增强企业竞争力,Shams El Sherouk 拟投资建设“埃及年产705万条子午线轮胎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6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及105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投资总额2.85亿美元,其中建设投资2.72亿美元、铺底流动资金1313万美元。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调整后的建设资金需求,保证项目正常运营,赛轮集团拟对相关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路径为: 赛轮集团对全资子公司赛轮香港增资不超过2.85亿美元;赛轮香港对其全资子公司赛轮新加坡增资不超过2.85亿美元;赛轮新加坡对赛轮欧洲增资不超过2.85亿美元;赛轮欧洲及赛轮新加坡分别对Shams El Sherouk增资不超过2.83亿美元、285万美元。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Shams El Sherouk将具备年产9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及165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的生产能力,将有助于增强赛轮集团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与中国、越南、柬埔寨、墨西哥、印尼形成全球化产能矩阵,对提升企业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当前我国橡胶轮胎出口虽总量保持增长,但增速放缓、贸易摩擦加剧,出口企业成本压力上升。 在此背景下,海运规则的调整直接关系轮胎外贸企业的运营成本与风险控制。新法的核心变化与轮胎出口业务紧密相关,以下四点值得重点关注。 一、内外贸运输规则统一,全程适用同一标准 旧法对国际与国内沿海运输分别适用不同规则,轮胎从内陆工厂经沿海运输至出口港、再转国际海运的全程中,法律适用割裂,合同条款需分别设计。新法删除现行法中“第四章不适用于国内港口间运输”的规定,实现沿海、江海联运、国际运输规则一体化。轮胎企业从工厂到目的港的全程运输可适用统一的承运人责任标准,合同起草与争议处理成本有望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明确国内海上货物运输不再适用“航海过失免责”条款,承运人责任进一步扩大。这意味着轮胎企业从内陆工厂经沿海运输至出口港的国内段,索赔条件更为有利。建议企业在过渡期内修订物流合同范本,确保运输条款与新法衔接。 二、电子单证法律效力明确,单证流转有望提速 轮胎出口涉及报关单、商业发票、提单、许可证等多类单据,纸质单证流转慢、易延误。旧法未确认电子运输记录效力,企业使用电子提单存有顾虑。新法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电子运输记录与纸质单证效力等同,支持电子与纸质单证转换。轮胎企业可推动与货代、船公司约定使用电子提单,缩短交单结汇周期,降低单据丢失风险。操作上,企业应着手建立电子单证留存与核验流程。 三、目的港无人提货责任主体明确,合同条款需前置应对 轮胎货值高、体积大,目的港无人提货产生的滞箱费、仓储费常引发纠纷。新法规定目的港无人提货的费用与风险由托运人承担,同时设定承运人及时通知义务。但需特别注意:此处的“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契约托运人(通常为海外买方或其代理);在FOB贸易术语下,作为实际托运人的国内轮胎卖方不承担该赔偿责任。轮胎企业应在出口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契约托运人)的提货义务及弃货损失追偿路径,避免自身被承运人追索。 建议在销售合同中增设“目的港提货及费用承担条款”,将买方弃货风险成本提前锁定。 四、承运人责任期延伸,港口经营人纳入实际承运人范畴 新法明确承运人负有“接收货物”和“交付货物”的义务,将责任期实质覆盖从接收至交付的全流程,并将符合条件的港口经营人认定为实际承运人,赋予其免责与赔偿限额。轮胎在码头堆存、装船环节若发生货损,追责对象更加明确。 同时,新法补充了国内运输迟延交付认定标准,承运人未在合理期限或约定期限内交付即构成迟延。轮胎企业若因船期延误导致交货违约,可依据新法向承运人主张权利。 此外,新法细化了货物交付异议通知时限。轮胎企业出口非集装箱轮胎时需大幅缩短目的港验货周期,否则可能丧失索赔权。 建议 当前,轮胎外贸企业应做好四件事:一是组织法务、物流人员对照新法条款,梳理现有运输合同与货代协议,更新责任条款与电子单证约定;二是与主要货代、船公司沟通电子提单操作流程,推动单证电子化落地;三是在出口销售合同中补充目的港提货责任条款,明确买方作为契约托运人的义务,将新法规定转化为合同保障;四是了解国内沿海运输段变化,更新国内段运输索赔策略,并关注散货轮胎交付异议通知时限,加快目的港验货流程。 新《海商法》的规则调整直接作用于海运环节,轮胎企业若能提前消化变化、完成合同与流程适配,有望在运费波动与贸易壁垒之外,通过法律确定性降低隐性交易成本,稳住出口利润空间。
4月1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 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入围揭榜单位进行公示 。 该榜单聚焦 关键原料 、 重点材料及 高端装备等关键领域,共遴选 48项核心技术攻关任务。 《中国橡胶》杂志梳理发现, 橡胶行业共有4类产品、 8 家企业入围 。 攻关产品名称:本体法 ABS用低顺式橡胶(LCBR) 揭榜单位: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哲(浙江)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攻关产品名称: 耐高低温氟醚橡胶 揭榜单位: 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攻关产品名称: 辅助成型用未硫化非硅橡胶 揭榜单位: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攻关产品名称: 环氧聚硫橡胶 揭榜单位: 西安西飞晨光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麒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
我国橡胶机械行业在2024年销售收入突破200亿元大关后,2025年迎来高位调整。 2025年,我国橡胶机械行业总销售收入同比(下同)增长1.5%,保持小幅增长态势,但行业利润指标出现下滑,呈现“增收不增利”的特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行业出口表现亮眼,出口交货值大幅增长28.6%,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当前行业发展面临一定压力,国内橡胶机械企业结转订单存量不多,新增订单呈现明显下降趋势。预计2026年我国橡胶机械行业将继续处于调整阶段,销售收入出现小幅下降将是大概率事件。 一、橡胶机械销售收入小幅增长 根据中国化工装备协会橡胶机械专业委员会对全国21家主要橡胶机械生产企业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橡胶机械总销售收入达133.7亿元,增长5.7%。据此推算,我国橡胶机械全行业2025年总销售收入约为205.2亿元,增长1.5%,整体呈现小幅增长态势。 从企业表现来看,销售收入位居前列的企业主要包括软控股份、华澳科技、大连橡机、桂林橡胶设计院、青岛海琅控股、益阳橡机、赛象科技、大连第二橡塑机械、桂林橡机及上海合威机械等。 行业集中度有所下滑,其中前三强企业销售收入合计78.7亿元,占全行业总销售收入的38.4%,集中度较上年下降4.8个百分点;前十强企业销售收入合计119.9亿元,占全行业总销售收入的58.4%,集中度较上年下降5.8个百分点。 企业销售收入呈现分化态势,在统计的21家主要企业中,仅9家实现销售收入增长,12家出现下降。其中,华澳科技、桂林橡胶设计院、大连益达橡机及桂林中昊力创机电设备等企业增长势头较好,销售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 2026年,新上轮胎项目数量下降明显,行业新增订单大幅降低,部分企业生产任务不饱和,预计全年橡胶机械行业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二、行业盈利水平下滑 从本次报表参与单位统计情况来看,利润下降的企业占多数,行业整体盈利表现不佳。 从橡胶机械行业4家上市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及业绩预告分析,3家企业利润下降,仅1家实现增长:软控股份实现净利润4.03亿元,下降20.36%;赛象科技预告净利润4785.20至6208.36万元,增长20.26%至56.03%;新元科技、巨轮智能均预告出现较大幅度亏损。 行业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市场需求偏弱,部分企业订单不足;另一方面是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毛利率持续走低。当前橡机行业整体订单偏少,竞争白热化,新增订单毛利率普遍偏低,叠加有色金属等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预计2026年行业利润指标仍将承压。 三、出口持续大幅增长 根据报表参与单位统计数据,2025年参与统计的橡胶机械企业出口交货值达59.4亿元人民币,增长37.7%。据此推算,我国橡胶机械行业2025年总出口额约为10.8亿美元,增长28.6%,出口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出口交货值位居前列的企业主要有软控股份、华澳科技、大连橡机、赛象科技、桂林橡胶设计院、益阳橡机、青岛海琅控股、上海合威机械、大连华韩智能装备及桂林中昊力创机电设备。 参与报表统计的橡机企业总出口交货值占其总销售额的比率为44.4%,较上年提升15.3个百分点。 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近年来我国轮胎行业在海外尤其是东南亚地区启动的新建、扩建项目较多,对橡胶机械需求旺盛,国内橡机企业承接了大量我国海外轮胎投资项目的相关订单;二是人民币对美元持续贬值,对我国橡胶机械出口形成利好支撑。 展望2026年,出口形势面临一定压力:一方面我国轮胎海外投资项目有减少倾向;另一方面美以伊战争持续,对我国橡胶机械出口存在偏见性利空影响,预计全年我国橡胶机械出口交货值增幅将大幅回落。
据外媒消息,韩国知名骨架材料企业晓星先进材料公司(HAMC)因市场不确定性和客户需求上升,已取消出售轮胎钢帘线业务的计划。 该公司在4月3日向韩国交易所披露的文件中表示,此前与贝恩资本私募股权(亚洲)有限公司就出售轮胎钢帘线业务进行洽谈。 然而,“近期全球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剧”,而客户仍持续要求“稳定供应”相关产品。市场需求“最近急剧上升”。 晓星表示:“鉴于轮胎钢帘线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已通知贝恩资本私募股权(亚洲)有限公司,终止出售钢帘线业务。 此前,晓星曾在2025年7月披露,确认贝恩资本为该业务优先竞标方,交易额预估为1.5万亿韩元(约69亿元人民币)。
4月12日,青岛双星正式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 该公司以总价高达49.27亿元的对价,拿下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全部财产份额及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韩国上市轮胎巨头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正式取得控股权。 本次交易产生的新增股份多达14.52亿股,发行价定为3.39元/股,将于2026年4月14日正式登陆深交所。 截至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星投基金的全部财产份额已变更登记至青岛双星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叁伍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已变更登记至青岛双星名下。青岛双星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已成为其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这一历史性交易,将显著改变青岛双星的资产规模和盈利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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