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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联社记者今日,央行发布通知,向参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的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据悉,截至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即日起,央行将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财联社记者从相关金融机构了解到,央行委托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的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其中,互换期限为1年,可根据需要申请展期;首期操作额度5000亿元,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每次操作费率;质押品范围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公募REITs等,折算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且较市场水平更加优惠。 专家对财联社记者分析,互换便利工具的正式启动,将大幅提升非银机构融资能力,持续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有利于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作用,缓解“股市下跌-投资者赎回-卖出股票-股票进一步下跌”的负反馈;且该项创新工具将有利统筹安排不同市场的流动性,改善非银机构总体的流动性环境。 大幅提升非银机构融资能力,持续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 业内专家对财联社记者解读,互换便利(SFISF)操作工具正式启动后,参与机构通过互换便利将流动性较差的债券、股票换成国债、央票,后者作为高等级流动性资产,可显著提高回购融资的可得性,获取的资金将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 据了解,部分国有大行表示愿为互换便利项下相关回购融资提供便利,放宽参与机构回购融资的授信额度要求。“机构申请的2000亿元额度本质是央行授信,是潜在的增量资金,机构不是一次就用完,会持续会资本市场带来增量资金”。专家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作用将更好发挥 专家解读,互换便利将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一方面,工具设计有逆周期调节特性。在股市超跌、股价被低估的时候,金融机构买入意愿较强,工具用量会比较大;而到股市好转、股票流动性恢复的时候,换券融资的必要性下降,工具用量会自然减小。 另一方面,在面临投资者赎回压力时,金融机构可采取换券抵押而非贱卖股票的方式筹资,缓解“股市下跌-投资者赎回-卖出股票-股票进一步下跌”的负反馈,抑制羊群效应等顺周期行为,发挥平滑市场、稳定预期的作用。 创新工具将有利统筹安排不同市场的流动性 专家表示,过去央行主要承担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责,在出现银行挤兑时提供充足流动性支持。 “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居民资产配置多元化,必要时需要央行进一步向资本市场提供流动性。”专家坦言,央行互换便利的推出,是货币政策支持资本市场的一次尝试和探索,有利于改善非银机构总体的流动性环境。 此外,业内专家还表示,未来,央行宜在实践基础上继续完善工具,统筹不同市场的流动性分布,共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 央行行长潘功胜最新发声强调宏观政策转向更加注重消费 有何深意?

    今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上,央行行长潘功胜重磅发声。谈及实现经济的动态平衡,需要把握好几个重点时,他提到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方向应从过去的更多偏向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 专家表示,这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和未来趋势需要。目前我国消费尤其居民消费在经济中的占比有较大提升空间,需要挖掘消费潜力,也需要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引导。专家还表示,9月下旬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力推出,其中就包括扩大内需,政策加力下9月经济动能略有恢复,随着政策持续加力和效果显现,预计四季度经济会延续企稳回升态势。 宏观经济政策作用方向应转向更注重消费 潘功胜在主题演讲中表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增加居民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扩大消费,形成“政府培育消费,消费激活市场,市场引领企业,企业扩大投资”的良性循环。 “实现经济的动态平衡,需要把握好几个重点,一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方向应从过去的更多偏向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潘功胜指出。 如何理解宏观经济政策作用方向要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这不仅把握了重点,而且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实际和未来趋势需要。 娄飞鹏解释称,我国经济总量全球第二,是名副其实的经济大国,从全球经济发展看,大国经济发展更多需要依靠内需,而内需包括投资和消费两方面。就目前经济发展实际看,我国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在经济中的占比有较大提升空间,需要在稳定投资的同时发掘提升消费的潜力,在这其中也需要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引导。 市场专家表示,货币政策要继续把握好短期与长期、稳增长与防风险、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加快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传统依靠投资驱动的发展模式下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也在逐步显现,消费需求不足与局部产能过剩并存,经济循环不畅。未来需要转变宏观调控思路,把经济政策着力点由扩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注重消费,发挥政策合力推动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也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的着力点。 创造良好货币环境,政策加力效果显现 潘功胜还表示,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增长,在经济运行中,需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动态平衡。一是经济增速与经济增长质量的动态平衡。二是经济增长中内部和外部的动态平衡。三是投资与消费的动态平衡。 “人民银行将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控力度,提升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为经济稳定增长、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稳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动态平衡”,潘功胜指出。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认为,9月下旬以来,政策基调发生了重大调整,一揽子增量政策正在加力推出,其中就包括进一步扩大内需。政治局会议也要求“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提升消费结构”。在政策的加持下,9月经济动能略有恢复,集中表现为工业、服务业和消费增速加快,投资增速有所企稳,就业有所改善等。 “进入10月以来,房地产市场、资本市场、消费市场等都已发生积极变化。随着政策持续加力和效果显现,预计四季度经济会延续企稳回升态势,实现全年增长目标的概率正在上升”,温彬还表示。

  • 央行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 利率1.75%

    今日,央行公告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 这标志着央行前期宣布的两个支持资本市场的货币政策工具均已落地。根据央行公告,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规模视情况可进一步扩大。再贷款期限1年,利率1.75%,可视情况展期。市场人士估计,累计期限或可达3年。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落地,21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利率原则不超2.25% 根据央行公告,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规模视情况可进一步扩大。这与央行行长潘功胜此前的表态一致。再贷款期限1年,利率1.75%,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 据悉,国有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21家金融机构将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2.25%的贷款利率对于上市企业和主要股东已经是很低的利率了,体现了央行 方面对推动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支持力度。”这也意味着,只要上市公司分红率高于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使用贷款回购和增持股票就是有利可图的,预计可以显著激发其回购增持热情。 央行对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划定了明确条件,对其行为进行约束 央行公告,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应当符合证监会此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据悉,对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增持股票,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应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 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 据了解,再贷款工具涉及股票增持回购、银行发放贷款、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等多个环节。央行公告强调,21家金融机构贷款资金要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具体来说,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金融机构要分别开立银行贷款专项账户和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转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 另外,央行将发放此类贷款的金融机构限定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且贷款规模需与再贷款规模相匹配。除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允许发放此类贷款。 “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应当坚持的一条红线。”业内专家强调。

  • 今日,央行官网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通知明确了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和央行的角色和要求,最后也明确“监督管理”的措施。 在今日央行行长潘功胜强调,央行提供的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资金则具有特定的指向性,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的一条红线。 10月18日,某股份行广州分行投行部负责人对财联社表示,政策要求与此前透露的信息基本一致。从当前政策和市场趋势,股市和市场信心逐步恢复向上是大概率事件,贷款的风险总体还是可控。 具体到操作银行要注意质押率和股市行情风险。一旦出现股价和股市风险,风险的安全垫很重要。股票质押贷款此前还做成股票池,质押率一般六成到八成,最高做到九成。 对于贷款风险,通知还强调“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对此,10月18日,北京某大型券商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对财联社表示,银行对这一业务还是非常积极,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虽然利差不是特别大,但是可以通过这个业务来拓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客户,衍生更多的业务机会。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强调“本政策为阶段性安排。未在本政策支持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政策亮点一:前端严把入口 通知明确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若干基本条件,即指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上述投行部人士认为,9月底以来的一波行情,的确有部分公司股东出现减持的情况,但是从宏观面来看,根据总行的判断,国内资产的价格底部已经基本筑牢,后续基本会震荡向上。 此时推出回购增持再贷款的市场需求是比较乐观的,同时质押的风险也相对低一些。 央行通知还强调,发放贷款应当以上市公司已正式披露的回购方案或股东增持计划为前提,纳入对其的统一授信;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增持资金的一定比例。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豁免执行利率自律约定。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超过2000家上市公司披露增持或回购计划。 根据最新的源达信息报告,2024年1月1日至10月11日,发布增持计划公告的公司共计1295家;同一时期发布回购公告的公司有783家公司,其中,拟回购金额占预案日市值比例较大的公司如:中科电气拟回购占比约6.81%-13.61%;安琪酵母拟回购占比约1.22%-1.54%。 政策亮点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通知要求严格管理贷款资金。要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同时开立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21家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至该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上述分析师认为,央行通知提到,专款专用和资金托管显示央行对贷款风险的重视,股市的波动会影响到质押的风险。 在内控机制上,通知还要求完善内部控制措施。21家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原则,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制定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政策、标准和程序,设立专门的贷款产品和统计科目,明确还款来源和合格质押品等发放条件,加强相关业务风险管理。 对此,上述投行人士表示,具体到操作银行要注意质押率和股市行情风险。一旦出现股价和股市风险,风险的安全垫很重要。股票质押贷款此前还做成股票池,质押率一般六成到八成,最高做到九成,但是风险比较大。 也有全国性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考虑到授信风险,后续实操中未必主要以购入股票作为质押品,而更多会考虑贷款人的综合信用等级。

  • 央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支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即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累计期限估计可达3年。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支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贷款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 (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条件和范围。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符合下述基本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1.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2.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主要股东增持指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3.对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视同仁。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 (二)开立单独专用证券账户。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该专用证券账户只允许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且应当选择贷款机构为第三方存管银行。该专用证券账户不得办理转托管或者转指定手续。如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与现行规定不符的,可豁免执行相关规定。 二、金融机构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一)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可向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简称股票回购增持贷款)。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若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严禁流入股市。 (二)严格确定贷款条件。21家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自主决策发放贷款的条件及是否发放贷款,自担风险,确保商业可持续。发放贷款应当以上市公司已正式披露的回购方案或股东增持计划为前提,纳入对其的统一授信;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增持资金的一定比例。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豁免执行利率自律约定。 (三)严格管理贷款资金。要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同时开立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21家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至该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四)完善内部控制措施。21家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原则,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制定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政策、标准和程序,设立专门的贷款产品和统计科目,明确还款来源和合格质押品等发放条件,加强相关业务风险管理。 (五)建立信息沟通联动机制。21家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同步相关信息。21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前,应及时将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有关信息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中国人民银行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一)再贷款基本要素。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再贷款首期总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 (二)再贷款发放流程。再贷款按季度发放。21家金融机构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以正式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并报送上一季度发放的相关贷款台账及相关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00%向21家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三)再贷款质押品要求。21家金融机构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合格债券或经中央银行内部评级达标的信贷资产作为质押品。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督促21家金融机构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切实做好支持股票回购增持工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督促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对上市公司回购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进行监督管理;核实确认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发放贷款用于上市公司回购和主要股东增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本通知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再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于存在问题的,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采取收回再贷款资金、取消参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资格等处理措施。 本政策为阶段性安排。未在本政策支持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0月17日

  • 潘功胜: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金融工具,人民银行与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组建了工作专班,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已开始接受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政策文件于今天发布实施。 央行行长潘功胜:央行提供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特定指向性 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是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18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央行提供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特定指向性,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是底线。 央行行长潘功胜: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 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9月27日,已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下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0.2个百分点;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降0.3个百分点。今天早上,商业银行已经公布下调存款利率,预计21号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会下行0.2-0.25个百分点。 央行行长潘功胜:互换便利不是央行直接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18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强调,助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工具,完全基于市场化原则,互换便利不是央行直接提供资金支持。 潘功胜:将把促进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 更加注重发挥利率等价格型调控工具的作用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框架。目标体系方面,将把促进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更加注重发挥利率等价格型调控工具的作用。执行机制方面,会持续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在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人民银行已与财政部建立了联合工作组,不断优化相关制度安排。传导机制方面,要不断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提升金融机构的自主理性定价能力,增强与财政、产业、监管等政策取向的一致性,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 潘功胜:加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控力度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实现经济的动态平衡,需要把握好几个重点。一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方向从过去的更多偏向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二是更好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把握和平衡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提高政策与市场关切的交集度和针对性。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经济环境,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人民银行将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控力度,提升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为经济稳定增长、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稳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动态平衡。

  • 央行今日开展6424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 业内:后续资金有望缓解

    今日7890亿元MLF到期,央行开展6424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进行对冲。 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央行实施大规模逆回购操作对冲大额MLF到期,已是8月以来的基本操作模式,资金面偏紧态势不具有可持续性。展望10月,资金缺口不大,超储率或将超季节性走高。预计后续资金有望缓解,降息后DR007波动中枢或向1.5%-1.6%区间靠拢。 央行控制资金面波动 资金面由紧转松 今日有610亿元逆回购和7890亿元MLF到期,央行表示,为对冲MLF和公开市场逆回购到期等因素的影响,以固定利率、数量招标方式开展了6424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操作利率为1.50%,今日公开市场实现净回笼2076亿元。 “今日央行实施大规模逆回购操作,主要是对冲大额MLF到期,控制资金面波动幅度。这已是8月以来的基本操作模式。”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此前央行大幅净回笼,资金面先紧后松,资金分层明显。从利率端来看,昨日,短端利率全线下行。上海银行同业拆放利率(Shibor)隔夜下行1.1个基点,报1.407%。7天Shibor下行7个基点,报1.517%。从回购利率表现看,DR007加权平均利率下降至1.5736%,高于政策利率水平。上交所1天国债逆回购利率(GC001)下降至1.72%。 对于节后资金面波动的原因,东方金诚高级分析师王琳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可能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节后到期资金规模较大。二是一揽子增量政策出台后,银行可能在10月显著加大了信贷投放力度。 “可以看到,以降息后的利率水平衡量,近期票据利率、银行同业存单到期收益率都处在偏高状态,或显示货币市场和信贷市场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跷跷板”效应。”此外,冯琳指出,最近一揽子政策陆续推出,市场预期波动较大,也可能加剧了资金面的波动性。 新增赤字规模对资金面影响有限 本周央行逆回购到期3469亿元,政府债净缴款规模将大幅降至570亿元,对资金面扰动较小。展望后续资金面的扰动,政府债供给或带来冲击。 10月12日,财政部举办发布会,总结会上释放的债券增发信号,大体为4000亿元的地方债限额结存额外置换债和潜在的赤字提升。不过华西证券指出,新增供给方向均在市场预期之内,因而在10月下旬人大常委会揭晓其他财政增量政策之前,债市面临的流动性环境仍然相对安全。 “后续还需关注四季度或新增万亿规模赤字,或给银行间带来冲击,不过考虑到政治局会议后央行货币态度更偏向于稳增长以及四季度还额外有0.25%至0.5%的降准空间,预计新增赤字对资金面影响有限。”中信建投表示。 中信建投认为,展望10月,随着9月底政治局会议提到经济增长紧迫性以及央行超预期降准,叠加政府债发行接近尾声以及前期财政资金投放,均将对流动性形成支撑,10月资金缺口不大,超储率或将超季节性走高。预计后续资金有望缓解,降息后DR007波动中枢或向1.5%-1.6%区间靠拢。 “后续来看,在稳增长政策全面发力背景下,为提振实体经济增长动能提供有利的货币金融环境是政策重心所在,资金面偏紧态势不具有可持续性,央行会适时通过逆回购、MLF操作、买卖国债等多种政策工具,引导市场流动性处于合理充裕水平,稳定市场预期。”王青表示。

  • 财政部放出稳楼市大招:专项债可收购存量房、优化相关税收政策

    继央行等金融三部委后,财政部也放出有利于楼市稳定的大招。 10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介绍“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其指出“将在近期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增量政策举措”,并明确了四大方面,针对房地产的举措是其中一个重要领域,也体现了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 针对房地产方面,本次财政部指出将“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将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房地产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 具体来看,财政部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未来房地产财政政策的发力方向,分别是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允许专项债券收购存量房以及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 多位分析师认为,后续地方收购存量商品房的工作会加速,政策支持将有助于批量和快速化解库存房源,既能化解存量商品房的库存风险和压力,同时也使得地方政府保障房房源筹集工作会加快推进。与此同时,财政部正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业界认为,后续房地产方面有望出现减税大招。 “今年四季度房地产工作重心在于促进住房交易市场的回暖,随着土地和存量项目的盘活,供求关系会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称。 首提“允许专项债券收购存量房” 地方“收购存储”速度有望加快。 财政部此次指出,支持各地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一是,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二是,继续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地方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来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 “此次财政部明确将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专项债在扩容。”一位房地产行业分析师指出。 据严跃进介绍,从历史情况来看,专项债一般不“涉房”,过去“涉房”主要是在支持棚改和土地储备方面,很少介入到房地产一些比较细的领域;而此次财政部明确,对消化房企库存房源落实财政予以支持,属于第一次。 其进一步表示,存量住宅用地项目包括未开工项目、已开工未销售项目、已开工已销售项目。按照目前的资金导向,未来地方政府专项债或在未开工的住宅用地项目、已开工未销售的住宅用地项目两个领域重点发力,持续消化房企名下的土地资产和房屋资产。 “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房的资金来源,此前更多是央行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用于已建成未售商品房,本次财政部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可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同时也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也将更加侧重支持消化存量房。更多资金进入市场,有望加大已建待售存量商品房的去化力度,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这对于稳定市场预期将产生积极作用。”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称。 上述分析师表示,虽然现在监管层鼓励社会资本收购库存商品房,但要系统推进这项工作,需要由地方政府来落实,同时和保障房建设工作进行挂钩。预计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后,将大幅增加其存量项目收购的能力,有助于批量和快速化解库存房源以及保障房建设工作的全方位提速。 减税大招或将到来 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政策,有望迎来优化。 此次财政部指出,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当前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次提及税收工具支持房地产止跌回稳,基本上可以判断,继此前央行一系列重磅政策之后,将出现房地产减税大招。”严跃进认为。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认为,税收政策将是后续的重点,未来可能还有降低或减免二手房交易契税、增值税、个税等措施。 “当前各地正加快落实取消普宅标准的相关政策,普宅和非普宅在税费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取消普宅标准有助于降低居民购买非普宅的增值税,取消普宅标准后,购房增值税的税率、免征年限等细节政策仍需要明确,在此过程中,还需要各个相关部门协同跟进。”陈文静称。 另一方面,其表示,针对开发商征收的土地增值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建造普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企业开发建设的是非普宅,要按照其增值额的全额进行土地增值税的计征。取消普宅标准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政策也需要做出细化调整。 另外,有分析师指出,目前市场上关注较多的是契税,不排除后续在契税等方面会有继续优化和调整的可能。 “按照过去的经验,税费的下调将产生极大的‘降成本’效应,有利于释放市场需求。”李宇嘉表示。 “综合来看,未来税收政策在支持房地产方面仍有优化空间。市场对于优化契税政策,提升购房利息抵扣个税额度,调整企业房地产相关税费的预征预缴税率等方面,存在一定预期。而降低居民购房成本、降低房企税费压力,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陈文静说。 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 本次政策另一个看点是,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 财政部在发布会上介绍,此举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 据悉,此前自然资源部已经发文明确,对于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央行也表示进一步明确研究对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的资金支持政策,且必要时提供再贷款支持。 “本次财政部进一步明确允许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用于收购存量土地,有助于加快闲置存量土地的收回收购节奏,促进市场去库存,推动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陈文静称。 在李宇嘉看来,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回收闲置土地盘活,把去库存和盘活存量结合起来,将达到稳楼市与稳定土地市场的双重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明确了专项债还可用于新增土地储备,这是一个重大变化。过去土地储备主要靠地方国企卖地或土地抵押来融资实现。现在,地方可以发行专项债,极大地突破了当前卖地难、国企城投债务重对于土地盘活和储备的制约。”李宇嘉补充道。 陈文静表示,综合来看,盘活闲置存量土地的各项配套资金有望加速跟进落实,支持房企合理退地、换地,对于地方政府、房企等均将产生实质性利好。 分析师指出,此次财政部的讲话和政策明确,将在“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方面落实了系统的工作。基于此,市场预计今年下半年相关部门的工作,或在几个方面重点展开。 “对于新增供应要适当控制,存量要加大收购存储和转化,尤其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方式来推进去库存,多措并举更好助力房地产领域发展质量的提升。”严跃进称。 事实上,9.26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迄今最强“稳地产”信号,随后在9月底一线城市接连出台楼市新政,极大地提振了市场信心,带动国庆假期房地产销售大幅提升。 而此次财政策出台稳楼市措施后,陈文静认为,房地产“一揽子”配套政策有望加速落地,或围绕落实好存量政策、加速推出增量政策展开,地方国企收购存储已建成未售商品房政策将进一步优化调整,以打通收购存储卡点;加大“白名单”贷款投放力度;同时,市场对于核心城市继续优化限制性政策,降低交易税费、降低交易佣金等政策也存在调整预期。

  • 四大行官宣:将于10月25日进行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今天一早陆续发布公告,10月25日起,将对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除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为二套房贷款的情形外,其他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都将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 多家银行明确,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将由银行统一进行批量调整,不需要客户提出申请。假如贷款人的存量房贷的利率已经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将不会进行调整。而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则需要先行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的浮动利率,之后银行就会直接进行调整。 中国工商银行:将于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调整规则如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首套房贷和其他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利率高于相应政策下限的统一调整至当地相应政策下限。 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工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中国农业银行:将于10月25日起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 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调整规则如下:在目前已取消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地区,对于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不作调整。在目前存在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 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或不高于加点下限的,不作调整。为便利客户,对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存量房贷,农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调整,无需客户申请。 中国银行:将于10月25日起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 中国银行公布公告称,将于10月25日起,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如房贷所在城市无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或加点政策下限不高于-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30BP;LPR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将不调整。如房贷所在城市有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且加点政策下限高于-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加点政策下限;LPR加点幅度不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不调整。 对于调整范围内的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无需申请,中国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中国建设银行:将于10月25日统一进行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 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关于2024年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操作事项的公告》。公告称,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浮动利率贷款,无需借款人申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统一进行批量调整,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的便捷性需求。 1.除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外,对其他地区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存量房贷,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首套房贷款,统一将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批量调整为-30BP,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对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将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调整为所在城市相应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具体下限水平,可关注我行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客户问答,或咨询贷款经办机构。当前约定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不高于所在城市相应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的,不作调整。

  • 本周央行连续4天净回笼资金,延续季初回收流动性操作,但资金价格较政策利率1.5%仍处低位。业内人士认为,较低的资金价格带动短端债市收益率下行的同时,也为后续增发国债搭建配合需求的环境,短期内看,资金并不具备显著收紧的条件,对于债市而言,国债收益走低仍需要较低资金价格的支撑,目前来看,10年期国债2.1%关口或存在一定下破阻力。 因国庆节假期到期资金全部顺延到节后,国庆节后首周央行公开市场将有16951亿元逆回购到期,具体来看,周二至周五分别到期9286亿元、1965亿元、2920亿元、2780亿元。 从节后4个工作日央行在公开市场的操作来看,央行连续4日净回笼8869亿元、1355亿元、1420亿元、1838亿元,本周净回笼资金已达到13482亿元。 市场人士分析指出,十一假期后,虽债市赎回扰动增加,但央行公开市场延续季初净回笼的操作风格,资金情绪指数明显偏高,或主要考虑季末降准资金落地叠加财政支出的支持,对跨节流动性进行回笼。“在节后央行大幅回收流动性后,资金价格波动也在加大。” 从早盘资金面来看,资金利率一度大幅波动,但维持回落趋势,DR001下行至政策利率1.5%下方,DR007大幅下行超15BP至1.5017%,随后继续下探,DR001最低探至1.3619%,DR007低至1.4499%。 图:DR007日线图 数据来源:Choice,财联社整理 资金价格的大幅波动也有股市效应带来的虹吸效果。华创固收分析师宋琦表示,从近5年权益市场行情上涨对债市流动性的挤兑效应来看,央行多以对冲积极的方式应对,如近来来因降准引发的股市成交放量导致的债市流动性收敛,大行融出规模均处于向上抬升过程中,货币基金融出规模均向上抬升。 不过此次央行表现相对并不积极,信达固收分析师李一爽认为,月初央行持续大规模逆回购净回笼,或也有为防止权益市场短期过热的考虑,不过但银证转债带来的资金面摩擦影响偏短期,银行间市场资金面与权益市场的直接关系也有限,后续央行大概率会给予足够支持,赎回压力上升对资金面的影响会相对可控,资金分层的问题也有望逐步缓解。 红军债市笔记主理人毛鸿军表示,从债市层面看,目前来看10年期国债2.12%~2.09%是筹码密集区,预期在2.10%附近止盈盘会增多,需要反复震荡换手,才会有进一步向下的空间,若要下破2.1%,仍需要资金面宽松隔夜利率下行至1.3%~1.5%带来短债快速下行,带动长债继续走强。 宋琦也表示,今年以来狭义资金面的表现延续略偏高政策利率窄波动的状态运行,在后续增发国债有配合需求的环境下,资金并不具备显著收紧的条件,央行或仍将通过较积极的流动性投放进行对冲,预计短期摩擦扰动后,资金面持续收紧的空间有限,或对债市调整也形成一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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