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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据深圳商报消息,广东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正在推动广州、深圳两城市的“限牌”,并支持扩大汽车购车及以旧换新补贴,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销量。这一政策的具体落地时间未知,但预计将为广东的汽车消费注入新的活力。 广州和深圳自2012年开始实施汽车“限牌令”。广州市每年的指标额度为12万个,分有偿竞拍和无偿摇号两种模式分配;深圳市每年的指标额度为10万个,其中2万个为新能源牌照,新能源除外的牌照,则采取摇号和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今年7月,广州的个人车牌成交最低价为10000元,深圳为27200元,单位牌成交最低价为10000元,深圳为15100元。限牌的放宽,或会带来更多无偿摇号指标,这将降低一部分市民的购车成本。 这一政策或源自7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措施》指出要优化汽车限购政策,鼓励限购地区因地制宜增加指标投放。 目前,国内实行“限牌”的地区一共有8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杭州、石家庄、海南。在以上城市购车,要通过摇号/拍牌的方式先获取指标。 在《措施》鼓励下,广州深圳已经迈出政策放宽的第一步,其他城市是否会陆续放宽“限牌”?下一个城市会是北京还是上海?我们将持续跟踪报道。
经历了今年上半年的集体“遇冷”后,日系品牌在下半年开局阶段并未实现反弹,而是再度遭遇销量“滑铁卢”。 7月,日系品牌销量下滑最明显的为日产。8月4日,日产公布了2023年7月中国区业绩,在中国销量为59,507辆,环比下滑13.93%,同比下滑40.61%。其中,东风日产(包括日产、启辰和英菲尼迪品牌)销量为56,495辆,环比下滑12.81%,同比下滑34.67%。1-7月,日产汽车中国区含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两大事业板块在内的销量为418,016辆,同比下滑35.31%。 日产汽车公司高级副总裁、日产中国管理委员会主席、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总裁山崎庄平直言,日产向中国市场导入更多电驱化车型的同时,合适的价格亦非常重要。“面对中国市场商业环境的变化,我们需要保证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适当的时机,加快导入更加适合市场需求的、更合适价格的产品。” 相较日产,本田7月成绩单的关键词同样是“下滑”。7月本田在华终端销量为89,691辆,环比下滑20.72%,同比下滑32.84%;1-7月累计销量为619,382辆,同比下滑23.80%。其中,电动化车型为132,896辆。 日系品牌中,丰田一直扮演着领头羊的角色。广汽丰田7月销量71,343辆,较6月的87,200辆环比下跌18.18%,与去年同期的84,000辆相比,同比下跌15.07%。具体到单一车型,凯美瑞17,613辆、汉兰达7,378辆、赛那7,094辆。 截至发稿前,广汽本田、东风本田、一汽丰田暂未公布7月销量数据。 这并非日系品牌在今年的首次集体“失速”。6月,日产汽车中国区销量同比下降28.0%;本田中国终端销量同比下降19.84%;广汽丰田、一汽丰田销量为8.6万辆、7.1万辆,分别同比下降4.7%、23.5%。此背景下,6月日系品牌零售份额17.8%,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 在新能源车市场表现方面,日系品牌表现不一。乘联会最新批发销量数据显示,7月,东风日产5,312辆,环比增长264.58%;东风本田1,899辆,环比增长27.80%;一汽丰田1,024辆,环比下滑69.60%。“2023年全国新能源乘用车发展优势不断巩固和扩大,乘联会综合预估7月乘联会新能源乘用车厂商批发销量75万辆,同比增长34%,环比下降1%。今年以来累计批发430万辆,同比增长42%。”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 进入下半年以来,“降价”依旧为国内车市关键词,日系品牌亦不例外,并已显现出继续发展的态势。 8月6日,一汽丰田推出“818挚爱购车节”,购RAV4荣放、卡罗拉锐放等车型,至高可享3000元汽车消费券,指定期间购bZ3可享1500元电卡;8月1日,东风本田推出“20周年宠粉购车节”,购CR-V汽油版、HR-V、XR-V等车型至高可享8000元置换礼;更早些时候,东风日产新款ARIYA艾睿雅在通过推出ARIYA 500将入门售价拉低至19.99万元的同时,全系车型均官降5.99万元。“首先要考虑竞争因素,即便亏损该降价也得降价。但从长期来看,技术的领先才能带来产品性能的提升,这是最关键的。”在谈及合资品牌时,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徐长明表示。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计划提出,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鼓励私有乘用车电动化,持续推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 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力争突破1万辆,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 以下是具体原文: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行动目标 到2025年,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要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PM 2.5 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农作物秸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能利用力度。力争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光伏装机、风电装机、生物质能装机分别达到407、262、84万千瓦。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清洁电力引入力度。 2.优化调整化石能源结构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继续实施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降至30%以下。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到2025年,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137亿立方米左右。 3.强化能耗强度总量双控 持续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钢铁、水泥、炼油、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为60%左右。 4.加快火电机组升级提质 加快推进外高桥一厂、石洞口一厂、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推动吴泾八期2号机、宝钢自备电厂3号机实施高温亚临界综合升级技术改造。结合高桥地区产业转型推进高桥石化自备电厂调整,宝钢和上海石化自备电厂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原规模2/3保留煤机,并实施三改联动或等容量替代,长兴岛燃煤电厂实施气电替代。继续落实“清洁发电、绿色调度”,持续开展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工作。 5.鼓励燃油锅炉窑炉清洁改造 鼓励有条件的燃油锅炉、窑炉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扩建锅炉应优先使用电、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 (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口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标准限值。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对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行政区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替代。 2.加快现有产能改造升级 动态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对能耗强度较高、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工业行业和生产工艺等的淘汰和限制力度。 加快南北转型地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北部地区提升钢铁冶炼能效,加大清洁能源消纳力度,提高废钢回收利用水平。到2025年,废钢比提升至15%以上;南部地区推进环杭州湾产业升级,加快推进碳谷绿湾、杭州湾开发区环境整治和转型升级。加快规划保留工业区以外化工企业布局调整。石化化工行业提高低碳化原料比例,推动炼油向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延伸。2023年底前,完成第三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推进吴泾、高桥石化等重点区域整体转型。 3.推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 推进化工、医药、集成电路等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到2025年,推动10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园区和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新模式。 完善绿色制造和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绿色制造标准技术规范体系和第三方评价机制。打造重点领域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标杆。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新建企业绿色工厂全覆盖,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创建占比达25%以上。 推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和零碳园区试点建设,推动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再利用。到2025年,具备改造条件的市级以上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 4.深化工业企业VOCs综合管控 以“绿色引领、绩效优先”为原则,完善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源头替代,积极推广涉VOCs物料加工、使用的先进工艺和减量化技术。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 5.提升园区监控网络效能 建立针对园区特征污染物的监测与快速精准溯源体系。完善全市工业园区特征污染监测评价因子库和指标体系,提升恶臭异味污染快速应对能力。推进临港新城等工业园区环境监控网络建设,完善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提升交通绿色清洁水平 1.推进运输体系绿色发展 大力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货运铁路专用线建设,深化港口集疏运结构调整和站点布局优化,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较2020年增长10%以上,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不低于52%,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90万标准箱及以上。 构建绿色低碳城市交通体系,到202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5%以上,中心城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建立完善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加强快递公共末端设施建设。 2.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 加强本市生产、进口、销售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强制维护制度。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 2023年7月1日起,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研究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有关政策。 深化加油站、储油库、油品码头和油船等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与监管。 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鼓励私有乘用车电动化,持续推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力争突破1万辆,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 3.加强非道机械综合治理 鼓励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厂内车辆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具备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改装国四排放标准发动机。2025年1月1日起,实现铁路货场、物流园区以及火电、钢铁等重点企业厂内新增或更新的载重3吨以下叉车基本采用新能源机械。 对本市生产、进口、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环保符合性检查,基本实现本市生产产品系族全覆盖。加强重点企业固定使用机械检查和抽测,比例不低于20%。 4.推动港口航空绿色发展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一安排,实施更严格的船舶排放控制区。研究在黄浦江和苏州河主要航段设立绿色航运示范区。加快推进老旧船舶淘汰,加强船舶冒黑烟和燃油质量执法检查。推动内河混合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试点应用。加快港区非道路移动源清洁化替代,2025年1月1日起,实现港口新增和更新作业机械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推进内港码头岸电标准化和外港码头专业化泊位岸电全覆盖,2025年1月1日起,实现集装箱码头、邮轮码头岸电设施常态化应用,港作船舶岸电使用率力争达到100%。 2025年1月1日起,实现机场新增或更新的机械和车辆原则上全面采用新能源,具备接电条件的机场泊位地面辅助电源设施全覆盖,使用率达到100%。加强航空燃油储运销过程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管。 5.强化重点企业清洁运输 火电、钢铁、石化等行业大宗货物新能源及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80%左右。 6.推进交通排放智慧监管 逐步完善移动源智慧监管平台,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品储运销行业等智慧感知监测能力建设。 (四)推动建设领域绿色发展 1.深化扬尘源全方位管理 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标准和拆除作业规范,加强预湿、喷淋抑尘措施和施工现场封闭作业管理。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的市政工程推广采用覆罩法和装配式施工。严格约束线性工程的标段控制,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储备用地、拆房地块、待建地块等裸露土地的扬尘污染防控。 对干散货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易扬尘点位进行排查建档、采取防尘措施并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渣土运输作业规范,提高渣土运输企业规范装卸、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程度,将工地落实“两不挖、两不进、两不出”情况纳入文明施工考核,加强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积极推广新型渣土车辆。持续加强城市保洁,2025年底前,全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道路冲洗率达到95%。 建设“固定式扬尘在线监测+移动监测”的综合式扬尘在线监测网络,构建扬尘污染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撑平台。动态掌控各类扬尘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数据超标和安装不规范行为的惩处力度。 2.推广低VOCs含量建材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推进低排放沥青使用,降低沥青混合料生产环节的VOCs排放。 (五)深化农业污染综合防治 1.推广种植业氨减排技术 开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达到60%、绿色农产品认证率达到30%以上。全面推广精准施肥,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减少化肥使用量。推广氮肥机械深施、新型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农田化肥、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降低9%和10%。 2.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利用 持续推进粮油作物秸秆和蔬菜等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禁露天焚烧。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左右。 3.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推广清洁养殖工艺,推行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全覆盖。试点实施畜禽养殖氨排放监测。 (六)实施社会面源深度治理 1.加大生活面源精细管控力度 加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区将其纳入区级相关管理平台。完善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及第三方治理管控机制。 推进绿色汽修设施设备及工艺升级改造,鼓励建设集中钣喷中心或使用第三方脱附。 加强家用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等生产和销售环节能效标识使用监督管理。引导生产企业推进冷凝、低氮燃烧等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2.加强其他污染物质防控 推动氟化工行业逐步淘汰含氢氯氟烃生产线,其他行业改造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线。继续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备案和监督检查。 (七)深化区域协作共商共治 1.推动长三角区域协作制度创新 推动建立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常态化共享机制。建立环杭州湾石化化工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三统一”工作机制。 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和落地应用。鼓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先行探索重点大气污染物跨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 2.加强区域污染联合应对 加强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实现10-15天污染过程预报、30-45天污染潜势预报业务化运行。完善污染天气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区域联合预警会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市、区联动。各有关单位要抓好任务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 (二)健全标准规范 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研究,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修订钢铁、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控制、工业炉窑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研究编制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等技术规范。编制新版码头堆场扬尘污染评价及防治技术指南。 (三)完善政策扶持 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机制。研究工业行业深化治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等支持政策。 (四)严格执法监管 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分级分类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组织开展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中小锅炉、加油站和储油库、企业自备油品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环境监管、监测与执法联动。 (五)提升监测能力 完善光化学监测网络,加强光化学产物和衍生物观测能力建设,探索臭氧浓度和气象垂直综合观测,完善交通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 (六)完善污染应对 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研究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技术指南。研究建立空气污染提前预警、综合研判、协同控制和效果评估工作机制。 (七)强化科技支撑 开展臭氧来源解析、生成机理、传输规律和防控对策研究。开展区域PM 2.5 和臭氧协同防控关键技术、多污染物超低排放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关键技术等研究。开展零排放柴油货车、船舶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八)加强宣传教育 大力普及大气污染防治和减污降碳知识。开展全民绿色行动,鼓励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渠道,推进公众监督。 相关稿件: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河南: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年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消费者按购车价5%给予补贴 其中提出,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建设用地成本。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对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鼓励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河南: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 其中提出,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在利率重定价日及时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 以下为措施全文: 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为着力引导消费预期,不断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恢复市场消费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建设用地成本。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对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鼓励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3.将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4.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促消费专项政策,鼓励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活动,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期限至2023年12月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5.支持各地因城施策,持续完善购房补贴等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政策。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以及老人投靠养老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通过发放购房券或购房补贴方式,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当地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购房的,在原有支持人才购房政策基础上,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鼓励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返乡人员出台支持购房、租房政策,满足合理租购房需求。支持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研究出台支持团体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在利率重定价日及时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责任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鼓励各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受益”原则发放电商平台消费券,扩大网络消费规模。对2023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在7月至12月期间较去年同期每增加3000万元我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电商及电商平台企业,省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8.将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并提前预拨奖补资金。(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财政厅) 9.加大省级体育健身优惠券发放力度,优化优惠券面值和类型,2023年适度增加发放总金额,发放范围扩大到全省,使用项目增加到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等16个项目。(责任单位:省体育局、财政厅) 10.鼓励豫酒企业开展“扫码赢红包”“购酒送加油卡”等促销活动,推动豫酒消费,鼓励各地对豫酒生产企业按照2023年度新增销售额的2.5%给予奖励,省财政按照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补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 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建设用地成本。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对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 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鼓励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将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奖补。 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促消费专项政策,鼓励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活动,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期限至2023年12月底。 具体原文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23〕3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31日 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为着力引导消费预期,不断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恢复市场消费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建设用地成本。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对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鼓励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3.将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4.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促消费专项政策,鼓励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活动,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期限至2023年12月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5.支持各地因城施策,持续完善购房补贴等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政策。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以及老人投靠养老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通过发放购房券或购房补贴方式,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当地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购房的,在原有支持人才购房政策基础上,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鼓励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返乡人员出台支持购房、租房政策,满足合理租购房需求。支持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研究出台支持团体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在利率重定价日及时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责任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鼓励各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受益”原则发放电商平台消费券,扩大网络消费规模。对2023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在7月至12月期间较去年同期每增加3000万元我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电商及电商平台企业,省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8.将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并提前预拨奖补资金。(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财政厅) 9.加大省级体育健身优惠券发放力度,优化优惠券面值和类型,2023年适度增加发放总金额,发放范围扩大到全省,使用项目增加到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等16个项目。(责任单位:省体育局、财政厅) 10.鼓励豫酒企业开展“扫码赢红包”“购酒送加油卡”等促销活动,推动豫酒消费,鼓励各地对豫酒生产企业按照2023年度新增销售额的2.5%给予奖励,省财政按照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据外媒报道,美国电动汽车制造商Lucid在8月5日表示,已将其豪华电动轿车Air的价格最高下调了1.24万美元。随着特斯拉发起的价格战,美国电动汽车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 据悉,Lucid将Air Pure的价格从87,400美元下调了5,000美元至82,400美元,并将功能更强大的Touring和Grand Touring版本的价格下调了12,400美元,分别降至95,000美元和125,600美元。Lucid补充称,只要供应充足,价格优惠就会一直有效。 相比之下,目前Lucid Air的直接竞争对手特斯拉Model S及性能版Model S Plaid的定价分别为88,490美元和108,490美元,低于年初的104,990美元和135,990美元。 一年多前,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和新冠疫情引发的供应链瓶颈问题严重打击了汽车行业,由沙特阿拉伯公共投资基金持有多数股权的Lucid不得不提高汽车价格。 但今年来,高利率和对经济衰退的担忧抑制了消费者需求,促使市场领导者特斯拉大幅降价。随后,价格战的范围不断扩大,使Lucid等目前仍在亏损的初创企业难以抢占市场份额。 此外,根据《通货膨胀削减法案》,一些价格较低的车型可以获得7,500美元的联邦税收抵免,但像Lucid Air这样较为昂贵的车型则不符合条件。 Lucid将在8月7日公布第二季度财报,预计亏损将进一步加剧。
据比亚迪官方消息,比亚迪第500万辆新能源汽车将于8月9日下线。 图片来源:比亚迪 结合此前消息,去年11月,比亚迪第300万辆新能源汽车下线。据悉,从第1辆到第100万辆,比亚迪用时13年、从100万辆到200万辆用时1年,从200万到300万辆仅用了半年时间。 如今,从300万到500万辆,比亚迪用了不到9个月时间,增长可谓越来越迅猛。 目前,比亚迪已完成比亚迪王朝、比亚迪海洋、腾势、仰望及方程豹五品牌矩阵的布局,且除后两者外,各品牌销量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在刚刚过去的7月中,比亚迪共销售262,161辆新能源汽车,刷新历史新高,同比增长61%。其中,比亚迪7月共销售261,105 辆新能源乘用车,环比增长3.74%,较去年同期更是保持了61%的增幅。 细化到各类型,7月,比亚迪EV乘用车及DM混动乘用车分别销售134,783 辆和126,322 辆,占集团新能源乘用车总量的51.62%和48.38%。 值得注意的是,除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外,比亚迪继续发力海外市场。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目前,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已进入日本、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巴西、新西兰等53个国家和地区,海外销量逐月攀升,至今年7月依然保持单月过万的销量,达18,169辆,首次突破1.8万辆。至此,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仅过去13个月,海外销量便已超过14万辆。
据外媒报道,日本在8月6日宣布,将加强针对俄罗斯的汽车出口禁令。 加强后的出口禁令与今年5月举行的G7广岛峰会所传达的精神一致,当时与会各国领导人同意加强对俄罗斯的制裁。自2022年4月以来,日本禁止向俄罗斯出口价值超过4.34万美元的豪华汽车。8月6日更新的禁令将包括排量超过1900立方毫米的新车和二手车,以及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 此前,日本并未禁止向俄罗斯出口二手车,导致2022年日本出口到俄罗斯的二手车的价值飙升至2.04亿美元,创下10年来的最高水平,而最新的制裁旨在填补这一漏洞。日本汽车在俄罗斯市场很受欢迎,去年日本对俄出口总额为42亿美元,其中一半来自汽车出口。很明显,俄罗斯通过日本二手车市场绕过了现有的G7汽车出口禁令。 日本最新的出口限制预计将会使俄罗斯更加依赖从中国进口汽车。事实上,2023年的早期数据已经显示,中国对俄汽车出口同比大幅增长了540%,预计中期内中国将成为俄罗斯70%的汽车进口来源。
【川能动力: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7.51%】 川能动力发布业绩快报,上半年净利润4.57亿元,同比增长37.51%。报告期内,公司风力发电量以及锂矿(基建矿)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中国市占率超六成】 日前,市场调研机构SNE Research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在全球前十大动力电池供应商中占据六席,这六家中国企业的动力电池装车量全球市占率达62.6%,产业竞争力凸显。随着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等相关细分领域已在全球取得领先优势,中证智能电动汽车指数有望受益。目前,市场上共有易方达中证智能电动汽车ETF等5只ETF跟踪该指数。 【远景动力将参与塔塔在英国的电池超级工厂项目】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中国电池制造商远景动力将在塔塔英国电池工厂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塔塔上个月承诺斥资40亿英镑在英国建设一家工厂,为捷豹路虎的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在宣布这一消息时,塔塔拒绝证实远景动力参与了该项目。但多名知情人士表示,远景旗下的远景动力将深度参与该业务,远景动力计划从2025年开始为捷豹电动车型提供电池,这些电池很可能来自桑德兰的远景动力电池工厂。 【印度最大车商马鲁蒂铃木:目标到2031年将年产量翻番至近400万辆】 根据印度最大汽车制造商马鲁蒂铃木的最新年报,该公司目标推出新车型并增加出口,到 2031年将年产量翻番至近400万辆汽车,其中计划将海外销量增加两倍至80万辆。到2030-2031财年,马鲁蒂铃木预计将推出6款电动汽车,到那时这些车型预计将占其总销量的15%至20%。 【乘联会崔东树:1-6月中国占世界新能源车份额60%】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发文称,2023年世界新能源汽车走势较稳,2023年1-6月的广义新能源汽车销量954万台,其中混合动力达到232万台,占比24%。剔除普通混动后的世界新能源乘用车走势更强。受到高基数和各国补贴政策逐步退出的影响, 2023年世界新能源乘用车走势较强,1-6月达到605万台,同比增长45%。6月达到128万台,同比增长43%。世界新能源汽车中的商用车仅占3%,新能源乘用车为主体。2023年1-6月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占比世界新能源60%的表现是不错的。2023年中国新能源车出口超强,这也是中国产业链强大,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和出口的双增长。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多地出现持续高温及极端雨天情况 建议车商清理库存、收拢资金】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官微发文称,7月第四周二手车市场日均交易量6.07万辆,环比增长3.27%,交易量重回6万辆以上,与6月最后一周相比基本持平,依然呈现了月末翘尾行情。但总体来看7月份二手车市场仍处于淡季。主要原因还是需求不足叠加极端天气的影响,导致二手车客流量下滑明显,市场需求并不及预期,同时二手车的销售价格继续下降。进入8月份多地出现持续高温以及极端雨天的情况,建议车商当下应及时清理库存,收拢资金,把握优质车源,为9、10月份做足准备。 》点击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本周钴系产品颓势不改继续下行 下周电解钴报价有望维稳?【钴市周度观察】 【SMM分析】需求恢复不及预期 氢氧化锂价格跌跌不休 【SMM分析】从供需平衡看碳酸锂下半年价格走势 【SMM分析】锂盐项目延期导致股价大跌 CEO的解释是否能够唤回投资者的信心? 【SMM分析】电解液7月价格运行回顾 【SMM分析】钴资源概况梳理(1) 【SMM分析】北美电池回收先行者Li-Cycle进军欧洲大陆 宣布德国工厂已开展回收业务 【SMM分析】磷酸铁锂前驱体磷酸铁的原料消耗情况简介 【SMM分析】7月人造石墨原料市场价格盘点及后续走势预测 【SMM分析】碳酸锂价格持续下跌 下游情况如何 【SMM分析】非洲5家锂矿山盘点梳理 【SMM分析】影响近期锰酸锂市场低迷的因素分析之:二轮车 【SMM分析】大唐集团开启2023年储能系统集采 【SMM分析】布局欧洲建设前驱体材料生产与动力电池回收 格林美再次踏上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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