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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及负极/正极/电池回收!百川股份多个锂电材料项目迎新进展

    3月15日晚间,百川股份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5万吨石墨负极材料(1万吨石墨化)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产;“年产2万吨磷酸铁、6000吨磷酸铁锂产品项目”“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已完成相关部门验收手续,进入生产阶段。 百川股份表示,上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扩大了公司生产规模,丰富了产品种类,有利于公司形成规模优势、产业链优势和成本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预计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储能领域竞争激烈,内卷严重,相关企业盈利能力承压。3月15日,百川股份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还表示,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周期,产品价格也会相应波动,但随着储能产品成熟度越来越高、原材料价格逐步趋稳等等,再加上全球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等因素的共同推动,未来储能市场依然大有可为。公司看好新材料和新能源行业未来的发展,公司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力争提质增效,改善业绩。

  • 重磅消息!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白名单暂停受理

    近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了《组织开展2024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区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的企业在5月31日前完成自愿申请。 其中,《通知》指出,暂停受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已公告的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向地区工业信息化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各地区及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年度自查。 有业内人士表示,暂停受理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企业申报,除了对现有公告白名单企业不合格的情况提出整改,警示回收产业不要盲目投建外,或也意在提高白名单企业的资质含金量。 据EVTank分析,在行业政策驱动、ESG理念倡导、经济效益促进、稀缺资源推动等多种因素下,布局锂离子电池回收的企业迅速增加,包括电池企业、材料企业、整车企业、传统节能环保企业等多种类别企业主体纷纷布局该赛道。 此前,EVTank在工信部发布的前四批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名单中对88家白名单企业的产能进行了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23年7月份,中国锂离子电池的梯次利用和回收拆解产能达到248.4万吨,其中梯次利用产能94.2万吨,回收拆解利用产能154.1万吨。 根据各企业的规划目标,到2028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回收产能将达到809.3万吨。EVTank指出,除了白名单企业之外,还有大量尚未进入白名单的企业也在积极布局和规划电池回收产能,并申请白名单。 电池网注意到,今年1月17日,第五批次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白名单公告,叠加此前公告企业名单,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白名单正式扩充至156家。 此外,电池网梳理产业布局注意到,目前,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蜂巢能源等一众电池厂商已通过多种方式入局电池回收领域;整车厂方面,蔚来汽车、宝马集团、梅赛德斯-奔驰、特斯拉等汽车制造商也陆续展开了电池回收相关布局。另外,华友钴业及格林美等电池回收头部企业也已经和多家车企及电池厂建立了闭环的回收循环合作。 电池回收市场前景广阔,但据电池网从市场反馈的情况来看,时至今日,困扰行业许久的回收渠道混乱,废旧锂电池溯源难,小作坊中间商等问题依然存在。“白名单”企业虽得到官方认可,但并非强制性政策,因此并没有完全得到市场的选择。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介绍,2023年遴选239家废钢铁、废纸、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全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22.5万吨,基本实现应收尽收。 工信部还将继续推进《“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全面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鼓励有条件地区创建“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发展,2024年主要品种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量要稳中有升,完善新兴固废利用体系,力争年综合利用废旧动力电池量达到26万吨以上。 但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发现,截至2023年,我国新能源车动力电池规范化回收率不足25%。 关于退役电池去向正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近日,两会期间,电池及电池材料企业代表纷纷围绕电池回收产业建言献策。 关于加强规范化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做优做大做强电池回收产业的建议 :工信部印发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方面提出了多项明确要求,目前行业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以省为单位试点一批规范化回收企业,以实现产业的合规性、良性发展;加快出台鼓励“区域化回收+中心仓+就近处置配套”的引导性政策,以打造产业集群;要求废电池回收必须做到实物流、转移联单流、发票流三流合一,可追溯精准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回收,建议各省进一步有效落实奖励举报制度。 关于大力推动动力电池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在国家的重点支持下,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仍存在不足之处。张天任建议:构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生态体系,强化溯源体系数字化建设;建立动力电池碳足迹标准体系,加快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加强规范性企业的资质审核,加大对白名单企业的政策扶持;完善再生原料标准体系,扩大优质再生原料进口规范和规模,保障资源供应;规范引导动力电池回收行业信息的公开化,防止资本无序重复扩张。 关于完善再生资源税收政策,助力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势头正好,但上游供应商多为散户回收者,无法提供合规发票,影响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法遵从的效果。为完善再生资源税收政策,解决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难以取得进项发票的问题,张天任建议:试点企业代开,由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试点为回收散户代kai发票;第三方代开,允许第三方以投售人名义开具发票并转交给回收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加快建立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规则的建议: 我国是动力电池产销大国,但国内针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的研究起步较晚,至今为止,尚无专门针对电池产品碳足迹核算的标准规范及可靠数据库。去年,国家多部委发布重要文件,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张天任建议:将动力电池产品纳入2025年50个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名录中;建立完善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数据库;建立健全动力电池回收环节碳足迹计算标准;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订,实现国际互认。 另外,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良彬建议,鼓励支持锂冶炼渣资源化利用、突破锂冶炼渣回收处理难题。 锂冶炼渣的回收处理已成为锂电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瓶颈问题,如果不解决锂渣的出路问题,或将严重制约锂化学品的生产,锂冶炼渣的资源化回收利用已刻不容缓。为此,李良彬在两会中提出关于锂冶炼渣回收处理、冶炼渣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一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与支持锂冶炼渣大宗化利用。 鼓励建材、水泥、陶瓷、道路建设、矿山修复、农业硅肥等领域使用锂冶炼渣;组织相关部门、企业联合制(修)订锂冶炼渣在相关领域的应用标准,如修订《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GB175-2023 ),允许使用锂冶炼渣做水泥掺合料;制订锂冶炼渣在水泥掺合料、矿山修复、道路建设、农业硅肥、玻璃纤维等领域应用的标准,打通锂冶炼渣资源化利用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整合创新资源,突破锂冶炼渣回收处理难题。 通过揭榜挂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方式,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锂冶炼渣高值化、大宗化利用、源头减量等技术攻关,促进锂电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政策层面,近日,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 广发证券分析指出,在政策的拉动下,汽车回收拆解有望在2025年后形成一个千万亿元级别的产业。 行业评估显示,新能源汽车回收价值最高可达到传统能源汽车的8.6倍。随着近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放量带动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启动,或将推动2030年整体市场空间超2600亿元。

  • 国务院发文推动回收循环利用!龙头连续2个20cm涨停 受益上市公司梳理

    回收循环利用概念股掀起涨停潮,截至周五收盘,主营业务为专业性处理固体废物并进行资源化利用的 超越科技录得连续2个20CM涨停 , 再生资源领域龙头华宏科技2连板 , 主营业务为工业废物回收与工业废物处理的东江环保、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格林美、布局固废全产业链的启迪环境、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报废汽车及拆解的东方园林涨停 。 消息面上,国务院近期发布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对于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作出了全面部署,重点将实施 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 “四大行动”,并提出了到2027年我国重点领域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先进设备推广、回收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具体目标。 德邦证券郭雪等人在3月14日的研报中表示, 《方案》强调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明确提出要提高 废弃电器电子、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油脂 等资源的处理、再生及利用水平,并加强再生品的标准供给体制建设。2022年,我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等十个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重量约为3.71亿吨,同比下降2.6%,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到2025年,我国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要达到4.5亿吨 ,并建成绿色分拣中心1000个以上。此次《通知》 有望从更系统的层面助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一步完善 。 《行动方案》具体提出, 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 。东方证券卢日鑫等人在3月15日的研报中表示,我国家电市场已从单纯的“增量时代”进入到“增量和存量并重时代”。2023年底全国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主要品类家电保有量超过30亿台,更新换代的需求和潜力巨大,预计24-27年“四机一脑”回收量分别达到2.14亿台、2.29亿台、2.44亿台和2.59亿台, 四年CAGR达到6.8%。2027年,废旧“四机一脑”拆解的产值约合313亿元 。 同时,我国报废汽车回收量自2021年起迎来高速增长, 21-22年增速分别达到17%和33% 。东方证券卢日鑫等人预计自2024年起政策持续发力,报废汽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比例有望逐步提高,叠加回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汽车回收比例也将有望在高位继续稳步提升。 预计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将达到642万辆,回收比例达到65%。2023至2027年间报废汽车回收量CAGR达到18%,行业迎来新一波发展高峰 。此外,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从2018年的261万辆,快速增长至2023年的2041万辆,年均复合增速超过50%,而动力电池寿命一般为5~7年,我国 退役动力电池的数量或正处于爆发式增长前夕 。建议关注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华宏科技、怡球资源;废电器拆解领域的中再资环、大地海洋;锂电回收利用、汽车拆解领域的格林美、天奇股份、旺能环境;危废资源化及处置领域的高能环境、浙富控股、中国天楹 。 除废旧家电回收和汽车拆解回收外,《方案》还提出支持建设一批 废塑料 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有序发展以 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 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探索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 再生塑料 等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持续提升 废有色金属 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及时完善 再生材料 等进口标准和政策。 民生证券刘海荣在3月14日的研报中表示,化工领域多个标的涉及再生资源利用,政策推动下拓展空间可期。建议关注 山高环能、朗坤环境 :大规模废弃油脂收集商,特许经营权稀有性体现行业壁垒; 卓越新能 :国内产能第一的生物柴油龙头,掌握废油脂利用加工的关键环节; 三联虹普 :再生尼龙与再生塑料的工程解决方案提供商,技术专利与独特商业模式构造护城河; 英科再生 :再生PS与再生PET双线驱动,规模优势逐渐显现; 凯立新材 :领先的国内贵金属回收标的,拓展产品品类迎接新成长; 圣泉集团 :秸秆综合利用的先行者,开创性地实现秸秆三素分离和高附加值产业化利用; 新化股份 :萃取法提锂工艺领先,实现废旧锂电池高效回收; 惠城环保 :塑料裂解回收工艺取得突破性进展,产业化项目顺利推进; 光华科技 :低成本高收率的电池回收业务渐入正轨; 长江材料 :回收砂业务继续扩张,再生砂设备技术已达国内领先水平。

  • 国务院发文扶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龙头20cm涨停 受益上市公司梳理

    受国务院发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利好消息刺激,汽车拆解概念股表现活跃。其中,已投资建设报废汽车拆解中心的 超越科技收盘录得20cm涨停 ,旗下怀化宝汇报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已投产运营的 德众汽车盘中最高涨超19% ,收购北京中物博切入汽车回收拆解运营领域的 华宏科技涨停 。 消息面上,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中,《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包括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目标规划,聚焦汽车领域, 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 。 华泰证券宋亭亭3月14日研报中表示,《行动方案》就汽车以旧换新行动作出细化,鼓励报废换新或以鼓励补贴形式进行(私家乘用车不设报废年限,由各省份独立制定报废补贴细则), 相关政策落地有望积极提振汽车行业消费景气 。 公开资料显示, 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是再生资源回收的重要一环 。这种拆解回收是指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对报废机动车进行回收,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拆除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和主要总成。在下游应用市场,回收拆解关系着金属与非金属材料的循环再利用,对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动循环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国盛证券杨心成等人在此前研报中指出,2020-2021年我国汽车拆解率由0.74%上升至0.83%,对标世界发达国家5%以上的拆解率仍有较大差距,在拆解新规的刺激下2022-2026年我国汽车拆解率有望每年提升0.2-0.3pct,2026年有望达到2.0%;根据商务部数据推算,报废汽车回收价值约8000元/辆;2017-2022我国汽车保有量年度复合增长率为8.0%,沿用此增速推算, 预计2026年我国汽车拆解市场行业规模约达700亿元,2021-2026年复合增速高达28.2% 。 目前,我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回收网络和体系,汽车拆解产业链核心是回收过程。 汽车拆解产业链包括上游的报废汽车及相关设备,中游是拆解和再制造的过程 ,其工艺过程主要包括零部件拆解、车体粉粹,再将不可再生利用的粉粹渣(ASR)进行填埋处理。对新能源汽车而言,电池电机和电控的回收再利用价值更高。 德邦证券翟堃2023年11月20日研报中梳理国内外报废汽车拆解回收产业链相关企业, 其中A股上市公司包括华宏科技、天奇股份、浙商中拓、格林美和豫光金铅 。 此外,据财联社不完全整理,近期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涉及汽车拆解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 包括超越科技、东方园林、浙富控股、腾远钴业和山子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图:

  • 入局电池回收!龙佰集团成立新材料研究院子公司

    近日,龙佰(长沙)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该公司由龙佰集团全资持股。 企查查显示,龙佰(长沙)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销售等。 资料显示,龙佰集团是一家总部位于河南焦作,致力于新材料研发制造及产业深度整合的大型多元企业集团。公司在材料领域深耕60余年,其中主营钛白粉产能超150万吨/年;锂电正极材料磷酸铁产能规模跻身全国行业前五。 “十四五”期间,在绿色发展战略指引下,龙佰集团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在钛材料产业的领导地位、持续完善绿色循环产业组合,同时在矿产开发、绿色循环、稀贵金属、智能制造等领域取得突破,持续提升参与全球产业竞合的能力水平。

  • 九部门:到2025年全国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量比2023年增15%以上

    2月1日讯,商务部等9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回收企业以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形成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较为分散的前端回收主体的引导。支持家电家具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建设。指导回收企业与家电家具品牌企业联动,设立废旧家电储运货场、家具回收中心仓,提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体系,进一步释放家电家具消费潜力,畅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探索、以点带面,加快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培育一批回收龙头企业,推广一批典型经验模式,形成一批政策法规标准,全国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量比2023年增长15%以上,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高。 二、完善回收网络规划布局 (一)合理规划回收网络。强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公益属性,将回收网点建设纳入各地区有关规划。科学布局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区县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结合当地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和公共机构分布,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社区回收网点建设。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设置废旧家电家具暂时存放点。定期组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家电家具销售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并为回收车辆进出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居民社区利用闲置房屋设置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临时存放场所,方便居民装修、搬家。(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畅通公共机构回收渠道。支持回收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统一回收平台中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通过“公物仓”以置换、调拨等方式循环使用;无法修复或再利用价值的,予以统一环保化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社会其他经营主体推广“公物仓”模式。(商务部、国管局、财政部、供销合作总社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多元化、规模化回收主体 (四)延伸生产企业责任。引导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资源环境责任延伸至产品全生命周期。推动更多企业参与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并优先支持落实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的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家电家具生产企业加强绿色设计和技术研发,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便于回收处理的技术工艺和易于回收利用的环保材料。(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流通企业渠道优势。鼓励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发挥产销衔接、商品集散的渠道优势,促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加快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培育,支持售后服务企业利用自身维修网络开展逆向物流业务,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回收企业以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形成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较为分散的前端回收主体的引导。支持家电家具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建设。指导回收企业与家电家具品牌企业联动,设立废旧家电储运货场、家具回收中心仓,提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供销合作总社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探索创新回收模式 (七)发展“互联网+”回收。支持回收企业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暂存、运输、处理等业务流程。鼓励家电生产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改进废旧家电在线估值服务。(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鼓励回收企业“延伸触角”。支持信誉好、服务优、规模大的回收企业与区县等签署合作协议,向居民区延伸回收网络,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逐步实现正规企业直接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各地区根据当地情况,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回收模式,指导回收企业的流动回收车辆采用“定点、定时”方式进入街道、社区回收废旧家电家具,统一服务规范,实现废旧家电家具即收即走。(商务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规范化处理和二手流通 (十)促进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处理。督促回收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加强进出货环节信息登记与台账管理,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规范拆解废旧家电,提高废旧家电中钢铁、塑料、玻璃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及时无害化处理废旧家具,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商务部、生态环境部、供销合作总社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规范旧家电家具二手流通。规范二手家电家具流通秩序,发挥二手流通企业收购、鉴定、评估等专业优势,扩大二手家电家具交易、租赁规模。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方式,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健全旧家电及有二手流通价值家具的交易规则,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跟踪流向,促进二手交易规范畅通。(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保障措施 (十二)健全法规标准。加快推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地方立法,完善相关标准体系,提升回收网点建设等法制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引导回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必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废旧家电家具等大件垃圾市场化清运机制。(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要素保障。各地区加强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积极引导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落实好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商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金融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严格监管执法。各地区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日常管理,坚决防范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督促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完善信用评价和纠纷处理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开展宣传推广。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期间,加强绿色安全理念宣传与节能减排知识普及。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推广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典型经验,倡导规范投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商务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工作要求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重要性,健全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机关事务、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建立科学的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指标体系、评价体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告。 (十七)开展典型建设。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并发布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工作指南,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推进完善回收网络、培育回收主体、创新回收模式、规范二手流通等,推荐具备良好基础并达到相关条件的地级城市和企业,以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为重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探索。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推广复制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做好其他品类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 正式发布!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白名单再添68家

    1月17日,经专家审核、现场核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信部将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予以公告。至此,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白名单再添68家。 具体来看,共有来自21个省市的68家企业入围第五批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包括梯次利用企业(不含双资质)45家;再生利用企业(不含双资质)20家;梯次和再生双资质企业3家。 在第五批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公开征求意见之前,工信部已公布了四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已有88家企业入选,加上本批新入列的68家企业,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白名单正式扩充至156家。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安排,进一步优化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责任分工。同时,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优先使用再生原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使用获证梯次利用产品。 《办法》明确,原则上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装机的动力电池回收主体责任,电池生产企业承担直接销售至市场的动力电池回收责任,梯次利用企业承担生产的梯次利用产品回收责任;电池租赁运营机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服务网点、回收经营者、综合利用企业及其他产生废旧动力电池的单位应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 电池回收起势:谁正趁东风战略布局 谁又趁乱象大赚一笔?

    据中汽协最新数据,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 另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3年,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合计累计销量为729.7GWh。其中,动力电池累计销量为616.3GWh,占比84.5%,累计同比增长32.4%;其他电池累计销量为113.4GWh,占比15.5%。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动力电池退役期逐渐到来,且目前在部分城市的“犄角旮旯”仍攒着大量报废、淘汰甚至曾经骗补用的初代电动车,如何处理这些废旧电池也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同时,近几年原材料价格的反复波动,也促使更多电池企业意识到,提高电池回收产业布局继而加强对原材料的掌控权,保障企业的自供能力至关重要。 不过,当前我国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在商业模式、应用场景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加快废旧电池利用规模化、规范化迫在眉睫。 热度不减 争相布局 从本身属性而言,废旧电池回收产业就具备多种经济价值。比如高端电池退役后移居“二线”,进行梯次利用;亦或是报废拆解,提取具有战略性价值的稀有金属;不仅如此,在双碳目标下,废旧电池回收还具备能耗上的经济价值。 电池网注意到,近期,电池回收的相关项目动态及合作协议层出不穷,各路企业正加快电池回收赛道布局。 1月11日,江西江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锂电池回收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全面投产。该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设计1条全自动生产线。一期投产后,年可处理2万吨废旧锂离子电池,可生产电池级碳酸锂1万吨/年,副产磷酸铁约2万吨/年,硫酸钠约2万吨/年。 1月10日下午,兰钧新能源与格林美控股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开展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锂盐或者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元前驱体与三元材料等创新项目研究,共同探索全球范围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模式,共同推动磷酸铁锂、三元前驱体与三元材料的技术进步。 1月9日,浙江英联锂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德国瑞诺司汽车集团锂电池全产业链循环项目签约。项目立足建德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致力于打通产业链前后端资源闭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绿色能源发展。内容包含锂盐生产加工、锂电回收利用等方面。 1月6日,东风汽车旗下东风鸿泰公司与湖北襄阳市襄城区政府、广东金晟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三方将启动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动力电池回收项目。项目将建立并完善东风废旧电池回收体系以及电池材料循环技术研发能力,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链闭环。 此外,在项目建设方面,近日,吉利集团旗下安徽吉枫车辆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物理再生项目(一期)环评获相关部门批复;国轩高科旗下合肥辕鑫循环科技有限公司50GWh电池回收项目环评获批,安徽省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对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2024年开局不过两个多周,电池回收赛道就呈现出一片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且布局电池回收的企业迅速增加,包括电池企业、材料企业、整车企业、传统节能环保企业等多种类别企业主体纷纷布局该赛道。 据EVTank预计,到2030年,随着大量的汽车动力电池进入到回收利用环节,中国锂离子电池回收量将达到602.8万吨,其市场规模将突破千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2022年期间,由于电池原材料的价格持续走高,让处于电池产业链末端的电池回收热度迅速增长,继而吸引大量企业入局。但在2022年年末创出超60万元/吨的历史高点后,电池级碳酸锂价格一路震荡下跌,价格传导至终端后,电池回收业务正迎来变局。 一般来说,磷酸铁锂废旧电池大多进行梯次利用,通过筛选分类继续发挥余热;而三元锂电池由于含有大量的有价金属,则主要用于拆解回收,获取原材料。不过,锂价的大幅下跌,自然也让部分入局电池回收的企业开始重新审视该赛道的经济性,例如部分传统湿法回收企业已经开始搁置相关项目的进行。 有业内人士曾表示,“现在不敢收废料,货还没到价格就又跌了,还没到手就开始亏钱。” 当然,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下跌,短期来看对于电池回收行业确实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影响并不大。 首先,电池回收赛道目前处于一个不断扩大,持续增长的过程,即便是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下游应用需求还不那么强烈,但市场规模是持续上升的状态,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抛开经济性而言,考虑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持核心材料自主可控、提升产业链话语权,电池回收业务也是相关企业必须要做的,尤其是电池企业以及材料企业。 最后,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下跌,有助于加快行业洗牌。目前电池回收赛道仍然乱象横生,2022年原材料价格大涨之后涌入一大批想要“捞快钱”的相关企业,多方势力争夺,导致电池回收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而原材料价格下跌,可以迫使只为捞钱的企业加速退场。 EVTank预计,随着工艺的不断改进,回收率的不断提升,行业的逐步规范,市场上可供回收的废旧电池量的不断增加,锂离子电池回收的经济效益将逐步改善,并且回收拆解和梯次利用行业的规模化发展对锂离子电池成本的降低的影响将越来越明显。 乱象丛生 危机四伏 “高价收购废旧锂电池,全国各地可上门”、“入局电池回收,轻松年入百万”、“电池回收,又一个创业暴富窗口”....... 打开手机社交媒体APP,只需要搜索电池回收,就能够看到大量关于电池回收业务的相关词条和视频,而内容大多都是一些小厂家、中间商、培训机构,甚至还有很多资质并不齐全的小作坊在从事电池回收业务,暴力破碎拆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电池回收市场前景广阔,但不可否认的是,时至今日,困扰行业许久的回收渠道混乱,废旧锂电池溯源难,小作坊中间商等问题依然存在。 据悉,目前电池回收市场主要分为两种商业模式,一种是以厂家为主的端口,电池厂、整车厂包括整车拆解厂,将淘汰的电池输送到相关的第三方回收公司进行处理;或者是通过责任划分继而输送回生产企业进行回收利用;第二种则是针对消费者的端口,也就是to C的小作坊,数量大、分布广、技术乱。 不过,现实情况下,反而越是这些小作坊,更容易拿到废旧电池,因为它们本身投入的成本就少,再加上拆解过程中的步骤也无需在意标不标准、规不规范,所以相比于正规企业,这些小作坊最大的优势就是竞价能力高,可以更好地拿货。 电池网注意到,自2018年工信部发布第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白名单”企业以来,截至目前,工信部公布的“白名单”企业数量已扩容至156家,但实际上,“白名单”企业虽得到官方认可,但并非强制性政策,因此并没有完全得到市场的选择。 另外,由于早些年生产的动力电池大多都没有电池溯源系统,对于电池的全周期应用也无法做到全过程溯源,也使得小作坊依然层出不穷,不好监管。 当前,电池回收已成为电池新能源产业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之一,为规范产业发展,工信部也多次强调,将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支持高效拆解、再生利用等技术攻关,不断提高回收比率和资源利用效率。下一步将从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产业等方面,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政策利好 未来可期 目前,随着全球新能源浪潮持续推进,部分国家地区已相继出台“绿色贸易壁垒”,诸如美国、欧洲等地的新能源产业准入门槛正在不断提高。 根据欧盟最新电池法案,自2024年7月起,出口到欧洲的大部分电池需提供碳足迹声明及标签;电池出口厂商需披露从上游矿产、材料到电池生产、回收及再利用各环节的碳排放数据。此外,新电池法要求电池制造商在生产阶段之外,承担电池的全生命周期责任,包括回收和处理废弃电池;该法规要求在其生效8年后,欧洲区销售的新电池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应至少使用回收钴、铅、锂、镍的比例分别为16%、85%、6%、6%。 为此,中国电池新能源行业亟需推动电池的梯次利用和回收,以达成更严苛的碳足迹水平。与此同时,欧洲新电池法也将为国内企业在碳足迹、电池护照、电池回收相关标准与法规方面提供重要参考,促进国内电池产业转型升级,走向高质量发展。 EVTank指出,美国和欧盟颁布的《通胀削减法案》《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等均激励企业布局电池回收业务,为中国电池回收企业海外布局提供了新的机遇。 当前,政策规范仍是促进电池回收行业走向有序发展的核心。2023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安排,进一步优化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责任分工。 具体来看,原则上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装机的动力电池回收主体责任,电池生产企业承担直接销售至市场的动力电池回收责任,梯次利用企业承担生产的梯次利用产品回收责任;电池租赁运营机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服务网点、回收经营者、综合利用企业及其他产生废旧动力电池的单位应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考虑到电池制造的碳足迹、原材料等问题,即便是在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电池企业、车企、第三方回收企业也必须要持续加码动力电池回收生意。 电池网注意到,目前,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蜂巢能源等一众电池厂商已通过多种方式入局电池回收领域;整车厂方面,蔚来汽车、宝马集团、梅赛德斯-奔驰、特斯拉等汽车制造商也陆续均展开了电池回收相关布局。此外,华友钴业及格林美等电池回收头部企业也已经和多家车企及电池厂建立了闭环的回收循环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EVTank还指出,在ESG浪潮下,电池回收与ESG理念天然契合,其在环境议题上有行业特性赋予的独特优势,利用电池回收业务的环保性提高企业ESG得分也是应对碳关税壁垒的重要措施。 结语: 在政策标准不完善、技术路线不确定的情况下,电池回收市场所表现出来的无序,也是产业初期难以避免的发展阶段。随着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下跌,以及相关政策的逐步完善,小作坊也势必将加速淘汰,未来更多电池回收量也将流向正规军,有利于规范行业的发展。 从布局企业方面传出的信息来看,未来电池回收产业竞争也将非常残酷,当然,这不仅仅是对各企业之间的挑战,也是推动整个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动力。

  • 总投资约20亿元!江铼新材6万吨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投产

    1月11日,江西江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锂电池回收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全面投产。 据悉,上述项目于2021年11月落户上栗赣湘合作产业园,在2022年10月份动工开建,总投资约20亿元,占地面积150亩,是2022年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总设计年处理废旧锂离子电池总量达6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总设计3条全自动生产线;一期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设计1条全自动生产线。 江铼新材这一项目一期投产后,年可处理2万吨废旧锂离子电池,可生产电池级碳酸锂1万吨/年,副产磷酸铁约2万吨/年,硫酸钠约2万吨/年。整套系统可实现黑粉97%以上的回收率,铜粉、铝粉可达到94%的回收率,尽可能最大化回收,后续江铼新材还会增加电解液回收系统,实现真正的吃干榨净,资源循环再利用。项目全面竣工投产,可增设就业岗位约600个,实现年产值约40亿元人民币,创造年利税总额约2亿元人民币。

  • 破解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难题!管理办法的推出为行业规范注入活力  【SMM分析】

    SMM1月3日讯:破解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难题!管理办法的推出为行业规范注入活力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用《管理办法》指代)并予以公示,同时向公众征求意见。管理办法意在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溯源管理,保障废旧动力电池的规范梯次利用和环保处理,从而提升电池相关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环节中的电池质量。 梯次利用对新能源车意义重大,通常新能源乘用车电池在电池容量下降到70-80%时就会被认定为达动力电池的最终寿命,但若此时直接淘汰,不仅还有70-80%的容量未得到利用,且前期高昂的锂离子电池生产成本难以分摊。因此,无论从资源利用或经济性的角度考虑,规范化、市场化梯次利用环节势在必行。   图一:不同容量电池梯次利用场景 尽管市场已将不同容量下的电池的可应用场景明确划分,但市场化的闭环运作仍然是梯次利用大规模应用的前置难题。从前端的可用性价值判断、中期的重组再利用技术适配性、经济性评估及终端的再次退役回收产业链都尚未拥有规模化、产业化的解决方案及明确的监管政策;此外,目前市场上的动力电池信息难以溯源,即使有回收厂家愿意开展前端的回收工作,但回收后的电池信息如开始使用的年份、退役前容量、是否有过维修检测、是否一手电池等都难以获取。 尽管面临着数多难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新能源汽车产业下顺势而生的梯次利用市场,势必乘风而起。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随着电动汽车数量的逐年增加,动力电池也即将面临大规模的退役。根据SMM数据统计,截至2030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突破1600万辆,按照理论寿命4-8年、理论容量75%来计算,到2030年底整体市场回收体量将超过1000GWh,市场规模突破2800亿元,潜力巨大。   图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0 21-2030E   随着梯次回收市场冰山一角的显现,行业规范应运而生。《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要求各主体履行相应的责任,共同推动动力电池的综合利用工作。 对于政府而言,一方面,政府会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和引导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行为。另一方面,政府也将制定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并且提供相对应的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来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工作。 对于企业而言,则需要承担起具体的实施责任。首先,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和动力电池生产厂商需要设计更加易于回收和再利用的电池结构,并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提高电池的回收率和再利用率。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确保废旧动力电池能够被安全、环保地回收。其次,回收拆解企业则需要标准化废旧动力电池的拆解、处理和再利用工作,如需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分类、检测和修复,提高再利用率。 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废旧动力电池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再利用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整个过程的规范化和安全性。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力地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绿色发展。一方面,通过规范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促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点击查看SMM新能源产业链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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