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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能源车保有量持续高增长 充电桩运营商盈利有望迎来拐点

    从国家电网智慧车联网平台了解到,今年春运期间,新能源汽车高速公路充电量达到1.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35%;高速公路充电订单达到596.36万笔、同比增长53.29%。 东方证券指出,国内新能源车保有量预计持续高增长,叠加国内政策刺激,国内充电桩布局较深的运营及制造公司有望迎较大弹性。一方面,三四线城市充电桩配套落后,叠加为配合新能源车下乡,下沉市场的充电桩建设将带动设备制造需求,预计后期将陆续看到设备企业新增订单。另一方面,一线城市电车保有量基数较高,随着渗透率继续提升将持续带动公共充电需求,运营企业将受益,盈利有望迎来拐点。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宝馨科技 已在上海、泉州、合肥、淮北等地合作投资运营了液冷超充项目。公司液冷超充能匹配特斯拉、赛力斯、小鹏、理想等800V新能源车。 香山股份 已经完成直流桩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充电运营方面,目前公司已在长三角及珠三角等地区投建多座公共充电场站。

  • 政策利好持续加码 充电桩板块持续拉升 华为预计未来10年充电桩保有量至少增长5倍【热股】

    SMM 3月1讯:自2月6日充电桩板块创2021年3月以来的新低之后,充电桩板块触低反弹,整体呈现上涨态势。在国内1月汽车产销数据向好的背景下,充电桩板块自2月8日到2月27日以来已连涨8个交易日。3月1日, 充电桩板块盘中再度震荡走高,指数涨幅一度超过4%。 个股方面,英可瑞、欧陆通盘中涨停,和顺电气、泓淋电力、永贵电器等多股涨超10%,通合科技、奥特迅涨停,动力源、双杰电气、迦南智能等多股纷纷跟涨。 消息面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要适应能源转型需要,进一步建设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 此外,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王刚在2月29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 交通运输部今年计划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 3000 个、充电停车位 5000 个,鼓励在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充电设施。 华为董事、华为数字能源总裁侯金龙对充电桩行业的未来作出良好预期, 其预计未来十年,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10倍,从2000万增长到2亿辆,充电量增长10倍,从1000亿度增长到1万亿度,充电桩保有量10年将至少增长5倍。 此外,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中提到,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 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 5 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 1200 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 ;有源配电网与大电网兼容并蓄,配电网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开放共享系统逐步形成,支撑多元创新发展;智慧调控运行体系加快升级,在具备条件地区推广车网协调互动和构网型新能源、构网型储能等新技术。 持续优化电价机制。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机制 ;电力现货市场持续运行地区,推动根据现货价格信号动态调整峰谷时段划分,改善用户用电特性。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在评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基础上,研究完善更好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输配电价机制。》 点击查看详情 此外,中国首部省级层面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法规——《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设7章43条,从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进行探索创新,包括总则、创新引领、产业链提升、场景拓展、开放合作等。其中,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明确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范围;提出坚持创新引领、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产业协同、开放发展;坚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以强促大,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引导、标准规范制定、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绿色消费引导等方面作用。 此前,中国充电联盟发布2024年1月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其中提到,2024年1月比2023年12月公共充电桩增加5.61万台,1月同比增长51.3%。截止2024年1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886.1万台,同比增加63.7%。 2024年1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6.5万台,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72.9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8,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机构评论 首创证券 评论称,充电桩方面,新增充电桩维持高速增长,当前车桩增量比仍相对较高,预计后续充电桩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中信证券 表示,目前充电桩行业正在迎来积极变化,一方面,充电桩投建主体逐渐多元化,除传统的充电运营商外,地方政府平台、传统能源企业、新能源车企正在加速进场,规划建设目标明确,有望持续为充电桩建设贡献新动能;另一方面,随着800V高压快充车型放量,充电桩需要从功率、散热和安全三个维度进行技术升级,进而拉动相关配套零部件的迭代需求以及价值量提升,打开远期成长空间。 中金公司 则评论称,2023年以来充电桩行业进入景气度上行阶段,产业链业绩加速兑现;而从结构上,看好液冷超充实现1-10放量。随着高压快充新车周期开启,液冷超充作为补能刚需环节,在车企、能源公司推动下建设有望提速,驱动配套产业链升级。 东海证券 指出,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充电桩作为其重要补能设施发展进程加速。中央及全国多地相继发布相关文件明确充电桩建设目标,政策催化下,国内充电桩市场持续发展,但海外市场布局节奏相对较缓,市场需求亟待释放。国内桩企有望凭借高性价比产品实现加速出海,建议关注技术布局领先、已获海外认证、具备品牌影响力的国内桩企。

  • 两部门:到2025年配电网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中提到,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 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 5 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 1200 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 ;有源配电网与大电网兼容并蓄,配电网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开放共享系统逐步形成,支撑多元创新发展;智慧调控运行体系加快升级,在具备条件地区推广车网协调互动和构网型新能源、构网型储能等新技术。 持续优化电价机制。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机制 ;电力现货市场持续运行地区,推动根据现货价格信号动态调整峰谷时段划分,改善用户用电特性。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在评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基础上,研究完善更好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输配电价机制。 具体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新形势下 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24〕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电力企业: 配电网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在保障电力供应、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推进,配电网正逐步由单纯接受、分配电能给用户的电力网络转变为源网荷储融合互动、与上级电网灵活耦合的电力网络,在促进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承载新型负荷等方面的功能日益显著。为推动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扣新形势下电力保供和转型目标,有序扩大配电网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协同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系统推进配电网与源荷储科学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城乡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以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加快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供电,增强保障能力。 将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作为首要任务,适度超前规划建设配电网,持续优化网架结构,保持合理供电裕度,缩小城乡供电差距。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协同提升重要用户应急保障水平,夯实本质安全基础。 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低碳转型。 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慧升级,强化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切实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需要,全力支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全面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统筹衔接,强化规划引领。 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加强配电网规划与国家发展战略、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在编制、实施过程中的衔接互动。深化多部门联动协作,实现源网荷储资源的科学有序配置。 坚持科学管理,促进提质增效。 建立健全配电网科学发展机制,强化全过程管理。创新配电网运营管理模式,提升标准化水平,推进先进科技研发和应用,深化电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配电网质量和效益。 (三)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打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在增强保供能力的基础上,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在功能上从单一供配电服务主体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 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有源配电网与大电网兼容并蓄,配电网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开放共享系统逐步形成,支撑多元创新发展;智慧调控运行体系加快升级,在具备条件地区推广车网协调互动和构网型新能源、构网型储能等新技术。 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实现主配微网多级协同、海量资源聚合互动、多元用户即插即用,有效促进分布式智能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较好满足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及各类新业态发展需求,为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以高水平电气化推动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 二、补齐电网短板,夯实保供基础 (一)全面提升供电保障能力。 适度超前规划变配电布点,优化电网设施布局,打造坚强灵活电网网架。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严格落实城镇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防洪防涝等要求,有序推进高层小区一级负荷双重电源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完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加强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稳妥推进大电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可再生能源局域网,持续加大边远地区、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农村电网建设力度。科学补强薄弱环节,系统梳理形成供电方向单一的县域配电网清单,有针对性开展供电可靠性提升改造。常态化监测摸排主(配)变重满载、线路重过载、电压越限等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消除供电卡口。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技术经济比较,开展交直流混合配电网、柔性互联等新技术应用,探索采用配电网高可靠性接线方式。 (二)提高装备能效和智能化水平。 加快老旧和高耗能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改造后须达到能效节能水平,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2025年,电网企业全面淘汰S7(含S8)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全社会在运能效节能水平及以上变压器占比较2021年提高超过10个百分点。持续推进设备标准化建设,全面应用典型设计和标准物料,积极推广高可靠、一体化、低能耗、环保型、一二次融合设备。进一步拓展网络通信、大数据、自动控制等技术的应用范围,持续提升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率,逐步提升负荷控制能力。合理配置监测终端、无人巡检终端、带电作业机器人等设施设备,加快设备状态智能监测分析、电网灾害智能感知等技术应用。创新应用数字化技术,加强配电网层面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挖掘电力数据价值,促进电网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三)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合理提高核心区域和重要用户的相关线路、变电站建设标准,推进本地应急保障电源建设,统筹调配使用移动应急电源,重要用户应按要求配置自备应急电源,提升极端状态下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提升电网综合防灾能力,加强对雨雪冰冻气象变化规律的研究,加快修订完善台风、冻雨覆冰、大风舞动灾害的区域分布图,差异化提高局部规划设计和灾害防控标准,增强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推进不符合要求的既有地下配电设施向地面迁移或实施防涝改造,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 三、提升承载能力,支撑转型发展 (一)满足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接网需求。 结合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加强配电网建设,配套完善电网稳定运行手段,保障电能质量。统筹配电网容量、负荷增长及调节资源,系统开展新能源接网影响分析,评估配电网承载能力,建立可承载新能源规模的发布和预警机制,引导分布式新能源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二)满足大规模电动汽车等新型负荷用电需求。 开展不同场景下电动汽车充电负荷密度分析,建立配电网可接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容量的信息发布机制,引导充电设施合理分层接入中低压配电网。加强双向互动和条件匹配分析,科学衔接充电设施点位布局和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助力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结合负荷特性分析,有序安排配电网升级改造,满足电采暖、电锅炉、港口岸电等电能替代设施用电需求。 (三)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 基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分析,根据不同应用场景,科学安排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引导分布式新能源根据自身运行需要合理配建新型储能或通过共享模式配置新型储能,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在电网关键节点、电网末端科学布局新型储能,提高电网灵活调节能力和稳定运行水平。支持用户侧储能安全发展,加强计量管理,实现应采尽采,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充电设施、大数据中心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应用新场景,支持参与电网互动。推动长时电储能、氢储能、热(冷)储能技术应用。 (四)推动电力系统新业态健康发展。 基于分布式新能源的接入方式和消纳特性,建设满足分布式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和就地消纳要求的分布式智能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并存、融合发展。推动微电网建设,明确物理边界,合理配比源荷储容量,强化自主调峰、自我平衡能力。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鼓励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车网互动等新业态创新发展,提高系统响应速度和调节能力。大电网要为分布式智能电网、微电网接入公共电网创造便利条件,简化接网程序,双方要明确资产、管理等方面的jie面,以及调度控制、交互运行、调节资源使用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四、强化全程管理,保障发展质量 (一)统筹制定电网规划。 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配电网规划环节的管理,组织电网企业编制规划并督促实施。配电网规划要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任务要求,做好与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等产业发展规划的联动,加强与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支持水电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市政管廊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充分考虑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特点,坚持差异化规划配电网,提高效率效益。 (二)优化项目投资管理。 电网企业要聚焦电网主业,持续加大配电网投资力度。鼓励多元主体投资配电网,创新投资方式。直接接入配电网的新能源场站、储能电站接网工程投资原则上由电网企业承担,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接网工程,相关主体可自主投资建设,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扎实开展配电网工程定额管理和造价计算,推广标准化、模块化工程,降低投资成本,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提高配电网、特别是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的核准或备案办理效率。 (三)协同推进工程建设。 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压实各级责任,加强基层协调力度,高效推进项目选址选线、用地手续审批等工作,专题解决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配套电网建设改造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结合城市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建设工程,协同实施架空线整治、入地等配电网升级改造。加强施工队伍、施工工艺管理,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四)完善调度运行机制。 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肃调度纪律,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加强配电网调度智能化建设和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逐步构建主配微网协同的新型有源配电网调度模式。建立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机制,不断完善新能源功率调控机制,优化分布式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的保护控制策略,建立健全新型储能调控制度和调用机制,支持各类用户侧调节资源通过虚拟电厂、负荷聚合等方式参与市场,提高配电网调节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和自愈能力。提高状态实时感知与故障处理能力,加强分级分层控制,强化分布式电源管控能力。 (五)提升运维服务水平。 加强设备巡视和维护,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开展精益化运维检修,优化停电计划安排,加强故障快速抢修复电管理,推广配电网故障主动抢修技术和“先复电、后修复”模式,减少停电时间、次数和影响范围。电力用户应加强自身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避免对公用电网造成影响。修订完善接网标准,强化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基础。简化接网流程,加快接网工程建设和调试验收工作,提升服务效率。支持依托配电网发展综合能源服务。 五、加强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 (一)持续推进科技创新。 加强有源配电网规划方法、运行机理、平衡方式,以及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模式的调度运行控制方法研究,完善相关标准,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探索新型储能优化布局及高效利用,开展充电设施高效承载技术研究,促进新主体灵活接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配电网技术和模式创新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二)健全市场交易机制。 明确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主体、新业态的市场准入、出清、结算标准,研究设计适宜的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鼓励多样化资源平等参与市场交易。健全多时间尺度和多层次电力市场,满足多元化需求。创新拓展新型电力系统商业模式和交易机制,为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主体开展直接交易创造条件。 (三)持续优化电价机制。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机制;电力现货市场持续运行地区,推动根据现货价格信号动态调整峰谷时段划分,改善用户用电特性。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在评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基础上,研究完善更好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输配电价机制。 (四)完善财政金融政策。 发挥好中央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配电网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边远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投资和运维成本疏导机制,鼓励地方政府采用财政补贴、财税减免等政策,引导更多资源配置到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鼓励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新型储能建设。 六、加强组织保障,统筹推进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价格、住建、国土等相关主管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各类电力企业,新业态项目单位,以及重要电力用户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落实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各项要求。 (二)压实各方工作责任。 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配电网规划,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和运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控制电网造价;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协调站址、廊道资源,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电力企业和有关新业态项目单位是配电网建设和运营的实施主体,要主动增强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做好项目管理、建设施工、运行维护、接网服务等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 (三)持续开展监管评估。 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加强对配电网发展的跟踪分析和监督管理,及时评估成效、总结改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适时组织评估总结,对在城中村配电网改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以及分布式新能源接网运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网互动、源网荷储协同运行控制等重点任务上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予以宣传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4年2月6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内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快速增长 机构称相关公司有望迎较大弹性

    近日,中国充电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6.5万台,同比上升31.1%;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5.6万台,同比上升36.8%,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20.8万台,同比上升29.6%。截至2024年1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886.1万台,同比增加63.7%。 东方证券认为,国内新能源车保有量预计持续高增长,叠加国内政策刺激,国内充电桩布局较深的运营及制造公司有望迎较大弹性。一方面,三四线城市充电桩配套落后,叠加为配合新能源车下乡,下沉市场的充电桩建设将带动设备制造需求,预计后期将陆续看到设备企业新增订单。另一方面,一线城市电车保有量基数较高,随着渗透率继续提升将持续带动公共充电需求,运营企业将受益,盈利有望迎来拐点。800V高压平台车型及规划陆续推出,宁德4C磷酸铁锂快充电池加速超充趋势落地,超充桩建设成为高压快充推广的制约因素。华为600kW液冷超充站引领技术趋势,超充桩成为充电桩投资侧重点。关注大功率直流桩占比高的整桩企业、液冷模块、液冷枪线等技术升级方向。市场空间方面,根据长城证券预测,2025年中国充电桩市场空间将达到729亿元,2022-2025年CAGR达50.95%。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永贵电器 掌握大功率液冷充电枪的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实现最大电流600A、额定电压1000V的充电场景,率先在国内市场推广应用,目前已形成批量供货。 泰永长征 充电桩产品覆盖7kW至480kW全系列,直流充电桩产品均可满足1000V高压快充需求,液冷充电终端在小批试产测试中。

  • 1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增量26.5万台 换电站保有量3624座

    2月23日,中国充电联盟公布2024年1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24年1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6.5万台,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72.9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8,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充电基础设施整体运行情况方面 ,2024年1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6.5万台,同比上升31.1%。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5.6万台,同比上升36.8%,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20.8万台,同比上升29.6%。截止2024年1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886.1万台,同比增加63.7%。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方面 ,2024年1月比2023年12月公共充电桩增加5.61万台,1月同比增长51.3%。截至2024年1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278.2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121.4万台、交流充电桩156.7万台。从2023年2月到2024年1月,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7.9万台。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整体情况方面 ,截止到2024年1月,全国充电运营企业所运营充电桩数量TOP15,分别为:特来电运营53.7万台、云快充运营46.9万台、星星充电运营46.1万台、国家电网运营19.6万台、蔚景云运营14.7万台、达克云运营13.5万台、小桔充电运营12.7万台、南方电网运营9.0万台、深圳车电网运营8.4万台、依威能源运营7.5万台、汇充电运营7.1万台、万城万充运营5.3万台、蔚蓝快充运营4.8万台、万马爱充运营3.3万台、中国普天运营2.9万台。这15家运营商占总量的91.8%,其余的运营商占总量的8.2%。 换电设施整体情况方面 ,截至2024年1月,中国充电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换电站3624座。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换电站数量前十的分别为: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吉林省、重庆市、安徽省、湖北省。 主要换电运营商方面 ,蔚来、奥动、易易互联、协鑫电港、杭州伯坦、安易行、泽清新能源分别运营着2367座、690座、287座、108座、108座、36座和26座换电站。

  • “一号文件”首次提充电桩下乡 南方五省已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乡镇全覆盖

    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充电桩要先行。2月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简称《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 记者注意到,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是提出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则给出了“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这也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 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一大制约瓶颈,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痛点”。 而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曾预计,我国汽车增长区域正在发生转移,预计到2030年农村汽车千人保有量有望达到160辆,总保有量将超过7000万辆,市场规模或达5000亿元。 记者注意到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一组数据,截至2023年11月,中国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826.4万台,同比增长67.0%。但该联盟同时指出,充电桩的布局并不均衡,市区内充电桩数量相对充足,乡镇层级的充电桩数量则显得严重不足。 要想解决这一“痛点”,加快在农村地区建桩无疑是首选方案。 仅在2023年,从政策端就不断发力“充电桩下乡”。2023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11项具体举措,通过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不断释放农村地区消费潜力。 近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到2025年底,示范县乡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 在地方层面,南方省份在充电桩乡村建设方面仍然领先。根据南方电网此前发布消息,南方电网公司统计,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南方五省份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乡镇全覆盖,乡镇充电平均服务半径缩短至20多公里。2023年以来,南方五省份乡镇充电桩充电量达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 此外,也有多个省市出台相关文件,旨在推动充电站下乡。例如,天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若干举措》,提到完善县乡充电网络规划布局、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标准要求、优化居民个人充电桩报装流程、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居民社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加大充电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充电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等8项措施。 山西省晋中市发布《晋中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也提到公共充电桩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再覆盖680个行政村、14个景区和6个省级休闲度假区,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 黄河科技学院客座教授张翔接受财联社采访时表示,相比较城市,乡村的车主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节奏相对较慢,车主每天开车里程数低,对汽车充电时间、容量要求不是很高,更多的考虑是经济性。此外,农村家庭很多都有独院,一般不会涉及到充电焦虑和排队等问题,在一般农村,可以多安装交流充电桩,即慢充桩,成本大概在2000元。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数据显示,目前桩车增量比为1∶2.5,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但充电基础设施更多聚集在东部沿海地区以及经济发达省市,县城及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对于当前企业是否有意愿到农村去建桩,记者还采访了充电桩行业相关运营商。在天津投资充电桩的李先生对记者表示,自己目前在天津投资建设了1处充电站,目前有4个充电站,预计3年能收回成本。但如果在乡村投资的话,面临充电量少、电力成本高、电压低、投资回报周期太长等问题,如果没有政府补贴,不会考虑去投资。亦有多位充电站投资人对记者表达同样看法。 张翔表示,对地方政府来说,要尽量给运营商创造良好条件和降低费用,当前很多充电桩的运营山盈利困难。比如不要收车位租金和减少电费,降低运营商的成本,帮助其盈利,这才能有更好的良性循环,才能有更多的运营商愿意到农村去建桩。

  • 传统诊断、充电桩业务双增 道通科技年报净利同比预增79% 但第四季度录得大幅亏损

    1月25日晚间,道通科技发布公告称,预计2023年实现营收32.51亿元,同比增加44%;实现归母净利润1.83亿元,同比增加79%;预计扣非净利润为3.68亿元,同比增加263%。 需要注意的是, 与年度营收、净利双增不同的是,道通科技2023年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预计为-8360万元,同比下降约42278%,环比下降约207.86%。这意味着,道通科技已连续两年出现第四季度净亏损情况。 道通科技主要从事汽车智能诊断、检测分析系统及汽车电子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是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综合解决方案、汽车智能诊断和检测、TPMS(胎压监测系统)、ADAS(高级辅助驾驶系统)产品和相关软件云服务综合方案提供商。 道通科技表示,2023年公司相继推出本土直流快充桩、家用商用交流桩等多款全场景充电设备, 实现传统诊断业务与新能源充电桩业务的双增长。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道通科技在充电业务方面动作频繁, 近期又推出直流超充桩MaxiCharger DC HiPower。 据披露,该产品最高充电功率可达640kW,充电10分钟可补能400公里(250英里)。2023年12月底,道通科技与丹麦充电运营商PowerGo的合作落地,六台MaxiCharger DC HiPower超充桩投入使用。据介绍,该公司还将进一步在北美、欧洲、亚太等地区扩张超充网络。 道通科技欲构建 “光、检、充、储”一体化服务生态系统。据该公司2023年半年报显示,道通科技在研项目包括新能源汽车智能维修解决方案、超级充电桩研发项目、V2G(即Vehicle to Grid,指电动汽车给电网送电的技术)和EMS系列及网关。 其中,道通科技预计总投资1.25亿元研发V2G项目,相关产品预计从2023年开始逐步起量,在2024-2025年放量,年需求量将超过20万台,2023年需求将超过180万台。 不过,在业务进展的同时, 道通科技却存在多个募投项目延期或终止情况。 其中,2023年11月,道通科技发布公告称,上交所决定终止对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据披露,道通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技术研发项目、美国新能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原材料方面, 道通科技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IC芯片、电阻电容、PCB电路板、二极管、三极管、液晶显示屏等。“2019年以来公司增加了部分关键芯片的备货,整体备货规模有所上升。”数据显示,2023年第三季度末,该公司存货净额为14.02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超37%。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道通科技负债呈逐年上升趋势。 数据显示,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0.22%、31.95%和42.15%。截至2023年三季度,该公司货币资金11.77亿元,负债总额23.50亿元,其中,流动负债9.11亿元,占比超38%。

  • 储能与充电桩市场需求双爆发 盛弘股份预计去年净利增超五成

    乘储能与充电桩行业“东风”,盛弘股份(300693.SZ)去年净利增超五成。 盛弘股份公告,预计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3.50亿元-4.30亿元,同比增长56.57%-92.35%。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今日,6个月以内共有 21 家机构对盛弘股份的2023年度业绩作出预测,预测2023年净利润3.89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73.83%。从披露数据来看,盛弘股份业绩符合机构预期。 对于业绩增长归因,盛弘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储能事业部及充电桩事业部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带动公司2023年度整体收入及净利润增长。 据了解,盛弘股份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在工业配套电源与新能源领域中的应用,Choice数据显示,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工业配套电源、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2023上半年营收占比分别为19.41%、35.28%、34.84%、8.45%,即储能与充电桩业务占比近七成。 从行业来看,随着新能源车保有量增长,充电桩市场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充电联盟,2023Q1-Q3,国内公共充电桩新增66.5万台,累计246.2万台,其中9月新增19万台,同环比增长分别为50.5%、211.5%,根据IEA发布的《Global EV Outlook 2023》,预计2025年全球公共充电桩670万台,2022-2025年CAGR为35.7%。 自2021年以来,盛弘股份充电桩业务收入增幅加快,公司此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的增速近年来不断提升,导致市场对充电桩的需求增加所致。去年上半年,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高达195.60%。 储能行业在去年也迎来增长爆发,据CNESA(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数据,2023年中国新增投运新型储能装机21.5GW/46.6GWh,三倍于2022年新增投运规模水平。 盛弘股份在去年上半年中,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80.73%。据了解,盛弘股份在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产品主要包括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电气集成、光储一体机等。 财联社记者获悉,储能变流器在储能系统的核心组件之一,主要负责将电能在交流(AC)和直流(DC)之间转换,同时管理和优化能量的存储和释放。开源证券研报显示,储能变流器占储能系统成本约20%。 CNESA预计,2024年储能市场规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2024年全年新增装机将超过35GW,连续3年单年新增装机超过累计装机规模。但随着行业产能高速扩张,竞争也将加剧,资金缺乏和技术积累不足的企业面临生存压力。

  • 国家能源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开启

    2023年12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本次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建设是以扩大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为目标,加快构建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场景充电需求的服务网络,引领充电设施运维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示范县范围包括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不含市辖区),示范乡镇范围包括乡(民族乡)、镇等乡级行政区(不含街道和县辖区)。力争到2025年底,示范县乡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 具体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充电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 为加快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现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建设是以扩大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为目标,加快构建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场景充电需求的服务网络,引领充电设施运维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示范县范围包括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不含市辖区),示范乡镇范围包括乡(民族乡)、镇等乡级行政区(不含街道和县辖区)。力争到2025年底,示范县乡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示范地区要结合公共充电网络规划,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站)、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沿线服务区(站)及出入口附近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物流基地、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研发更加适宜农村地区的移动式公共充电设备,满足乡村旅游、节假日返乡探亲等特殊场景的快速补电需求。鼓励供电所、邮政快递网点等布建充电基础设施,提供兜底充电保障。 (二)推动集中式专用充电场站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并对公众开放。支持工业园区、矿区、物流园区、快递园区、公交场站等加快内部专用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充电供给能力。 (三)积极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共享。鼓励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指南。新建居住区停车位应落实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存量居住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鼓励充电运营商开展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示范地区应落实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加大对居住区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解决机制。 (四)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加大用地保障,加大配套电网改造升级力度。鼓励条件适宜地区结合充电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形成绿色充电一体化系统。鼓励开展车网互动等新技术应用。结合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环境、运行维护要求等,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请各省(区、市)牵头负责充电设施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选择本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大、充电场景较为典型的县乡地区进行示范申报,并参照上述目标和重点任务编制本省示范县乡申报材料。 (二)参照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明确首批示范县乡数量。其中,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渗透率超过全国平均值28.3%的省(区、市)可申报2个以内(含)示范县、5个以内(含)示范乡镇;渗透率低于28.3%的省(区、市)可申报1个以内(含)示范县、3个以内(含)示范乡镇。 (三)本次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请各地于此日期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寄送至国家能源局电力司,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国家能源局将统筹确定首批示范县乡名单。根据首批示范县乡建设情况,适时研究启动后续示范工作。 (四)国家能源局统筹指导各省(区、市)示范县乡建设。各省(区、市)牵头负责充电设施管理的部门要严格落实推进示范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并按年度上报示范县乡建设情况;建设完成后及时组织评估验收,并报送总结报告。国家能源局将结合各地示范县乡建设情况,适时推动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联系电话:010-81929281 邮箱:ducui@nea.gov.cn 附件: XX省(区、市)XX县(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申报材料编制大纲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12月30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改委等四部门: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 推动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攻关

    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到,到2025年,中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2025年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 此外,其还提到,要加大动力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在不明显增加成本基础上将动力电池循环寿命提升至3000次及以上,攻克高频度双向充放电工况下的电池安全防控技术。研制高可靠、高灵活、低能耗的车网互动系统架构及双向充放电设备,研发光储充一体化、直流母线柔性互济等电网友好型充换电场站关键技术,攻克海量分布式车网互动资源精准预测和聚合调控技术。加强车网互动信息交互与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构建“车—桩—网”全链条智能高效互动与协同安全防控技术体系,实现“即插即充(放)”智能便捷交互,同时确保信息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 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园区、楼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双向充放电应用模式。优先打造一批面向公务、租赁、班车、校车、环卫、公交等公共领域车辆的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鼓励电网企业联合充电企业、整车企业等共同开展居住社区双向充放电试点。结合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双向充放电可持续商业模式,完善典型应用场景下的双向充放电业务流程与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双向充放电车辆的电池质保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试点成效评估与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经验。 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2025年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 到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 具体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新能源汽车通过充换电设施与供电网络相连,构建新能源汽车与供电网络的信息流、能量流双向互动体系,可有效发挥动力电池作为可控负荷或移动储能的灵活性调节能力,为新型电力系统高效经济运行提供重要支撑。车网互动主要包括智能有序充电、双向充放电等形式,可参与削峰填谷、虚拟电厂、聚合交易等应用场景。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电化学储能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创新引领,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政策扶持,大力培育车网融合互动新型产业生态,有力支撑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方协同。 加强车网互动顶层设计,坚持系统观念,从社会整体效益的高度进行统筹谋划。通过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创新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产业链各方积极性,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多方合作共赢的系统化推进机制。 积极探索,适度超前,有序建设。 结合各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与电力市场改革进展,积极探索兼顾多方利益的车网互动业务场景和商业模式,面向不同场景需求,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有序推进车网互动生态建设。 鼓励创新,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推动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以创新引领发展。加快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引领行业协同规范发展。建立健全配套监管措施,完善测试认证、系统接入、聚合调控等环节配套管理机制,保障车网互动场景下电网运行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2025年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 到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 加大动力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在不明显增加成本基础上将动力电池循环寿命提升至3000次及以上,攻克高频度双向充放电工况下的电池安全防控技术。研制高可靠、高灵活、低能耗的车网互动系统架构及双向充放电设备,研发光储充一体化、直流母线柔性互济等电网友好型充换电场站关键技术,攻克海量分布式车网互动资源精准预测和聚合调控技术。加强车网互动信息交互与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构建“车—桩—网”全链条智能高效互动与协同安全防控技术体系,实现“即插即充(放)”智能便捷交互,同时确保信息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 (二)加快建立车网互动标准体系 加快制修订车网互动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优先完成有序充电场景下的交互接口、通信协议、功率调节、预约充电和车辆唤醒等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力争在2025年底前完成双向充放电场景下的充放电设备和车辆技术规范、车桩通信、并网运行、双向计量、充放电安全防护、信息安全等关键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同步完善标准配套检测认证体系,推动在车辆生产准入以及充电桩生产、报装、验收等环节落实智能有序充电标准要求。积极参与车网互动领域的国际标准合作,提升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三)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 鼓励针对居民个人桩等负荷可引导性强的充电设施制定独立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围绕居民充电负荷与居民生活负荷建立差异化的价格体系,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居民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全面应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充换电设施灵活调节潜力。研究探索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建立健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需求侧管理以及市场交易机制,优化完善辅助服务机制,丰富交易品种,扩大参与范围,提高车网互动资源参与需求响应的频次和规模,探索各类充换电设施作为灵活性资源聚合参与现货市场、绿证交易、碳交易的实施路径。鼓励双向充放电设施、储充/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通过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试点示范,验证双向充放电资源的等效储能潜力。 (四)探索开展双向充放电综合示范 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园区、楼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双向充放电应用模式。优先打造一批面向公务、租赁、班车、校车、环卫、公交等公共领域车辆的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鼓励电网企业联合充电企业、整车企业等共同开展居住社区双向充放电试点。结合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双向充放电可持续商业模式,完善典型应用场景下的双向充放电业务流程与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双向充放电车辆的电池质保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试点成效评估与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经验。 (五)积极提升充换电设施互动水平 大力推广智能有序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充电桩统一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按需推动既有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建立健全居住社区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体系和流程,明确电网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用户等各方责任与权利,明确社区有序充电发起条件和响应要求。鼓励电网企业与充电运营商合作,建立电网与充换电场站的高效互动机制,提升充换电场站的功率响应调节能力。探索研究针对不同类型智能有序充换电设施的电力接入容量核定方法和相关标准规范,有效提升配电网接入能力。鼓励充电运营商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鼓励充电运营商因地制宜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场站,促进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 (六)系统强化电网企业支撑保障能力 将车网互动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与电力市场建设统筹推进。支持电网企业结合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车网互动管理,优先实现10千伏及以上充换电设施资源的统一接入和管理,逐步覆盖至低压配电网及关口表后的各类充换电设施资源。进一步完善电网需求侧管理与电力调控平台功能,为车网互动聚合交易提供基础支撑与技术服务。加快完善车网互动配套并网、计量、保护控制与信息交互要求与技术规范,探索关口表后的充换电设施独立计量方案。优化电网清分结算机制,支持车网互动负荷聚合商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清分结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开展车网互动顶层设计,积极推进配套政策、电价与市场机制建设,强化指导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加快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功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车网互动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开展相关国际标准合作。 (二)压实各方责任。 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动车网互动相关工作,加快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研究探索车网互动应用试点,推动将智能充放电设施建设和改造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范畴,对车网互动试点示范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建立健全包括充电桩、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在内的用户及第三方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配套电网改造,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业务体系建设,做好聚合商平台对接工作。新能源车企、充电设备制造与运营企业等要严格落实生产、销售与服务责任,支持车网融合生态建设。行业协会要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增进各方共识,共同培育产业生态。 (三)强化试点示范。 国家能源局牵头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鲁、川渝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开展车网互动规模化试点示范,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5个以上示范城市以及50个以上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支持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积极开展商业合作和服务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提高各方认可度和参与度,构建有利于车网互动发展的舆论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2月13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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