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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4月16日公布数据显示,一季度,充电桩、3D打印设备、电子元件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41.7%、40.6%、39.5%。 华西证券杨睿分析指出,由于充电桩为新能源汽车的后市场,在车保有量规模持续扩张+充换电设施不足的背景下,充电市场有望保持高速增长,电动车保有量的扩大为充电运营市场创造可观发展空间。市场空间方面,方正证券预计,2025年全球充电桩市场空间可超千亿。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平高电气 子公司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 盛弘股份 有液冷充电桩产品。公司已推出800KW柔性共享充电堆,最大支持单枪输出功率600kW。
4月11日,财政部、 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推出“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在全国24个省开展第一批开展70个试点县(各省的数量详见附件),并提出:充分结合本地区场景应用条件,分布式光伏覆盖较好的农村地区,可结合实际建设光伏发电、储能、充换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 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度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设置,共分为三个档次。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 2、试点县的支持政策 1)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2)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场站租期采用10年及以上期限,降低运营企业用地风险,引导企业长期持续经营。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建设运营补贴、土地租金减免、用电价格优惠等财政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形成完善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 3)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试点结束后,三部门将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按照奖励标准的10%给予超额奖励。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三部门对同意备案的试点县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中央财政先行拨付不低于70%的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后续根据试点县年度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奖励资金清算。 3、试点县的要求 1)试点县应具备良好的农村电网基础条件,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具备充足的电力支撑保障能力。 2)试点县所在地级市2023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0万辆,具备较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3)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面向全社会开放、可用率不低于99%、额定功率120千瓦以上(含120千瓦)。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12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2024—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层面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具体工作落实落细。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年初以来,充电桩支持政策不断,3月初,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交通部王刚2月29日国新办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2024年计划新增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充电停车位5000个。 各车企新能源新产品迭代迅速,对市场销量构成有力支撑,中汽协预计2024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150万辆,同比+20.0%。首创证券认为,充电桩方面,国家不断推进电动汽车发展及城市公交电动化替代,同时当前整体桩车比较低,充电桩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中国充电联盟发布数据,2024年3月比2024年2月公共充电桩增加8.3万台,3月同比增长48.6%。截至2024年3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290.9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127.8万台、交流充电桩163.1万台。从2023年4月到2024年3月,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7.9万台。截至2024年3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931.2万台,同比增加59.4%。 充电桩产业链按照产业分工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上中下游三个环节。产业链上游是充电桩部件制造商,大多为标准化电气产品,例如充电模块、电机、芯片、接触器、断路器、外壳、插头插座、线缆材料等;产业链中游是充电桩集成制造和运营,负责充电桩和充电站的搭建和运营,提供充电桩服务,能够统筹上下游及满足客户需求,提供有效合理的整体运营方案。中游建设运营是重资产行业,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建设,资金依赖性较高。并且直接面对下游消费者,因此是产业链核心环节;下游是新能源车企,包括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制造企业。 中银证券研报称, 整桩环节中具备规模优势 、技术优势、或零部件自制能力的头部企业有望实现较低的成本与较高的性价比,优享海外市场增长红利; 模块环节存在技术门槛 ,大功率与高效率是未来发展方向,头部企业在大功率技术上相对领先; 运营环节马太效应显著 ,随着市场空间打开和经济性提升,头部企业有望率先受益。推荐英杰电气,盛弘股份、通合科技、特锐德,建议关注道通科技、绿能慧充、炬华科技、芯能科技等。 华西证券研报认为,整车和充电设施的发展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未来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以及政策的推动下,国内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望持续推进。同时,预计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将更注重合理布局、高使用效率及更高效的充电时长等方面的优化,一方面将带动重点区域的需求释放,另一方面将推进快充等技术更新和应用。持续看好:1) 设备端 ,在充电桩需求提升的趋势下,模块、整桩等设备端有望受到直接的带动,实现销量的提升。2) 运营端 ,充电运营属于新能源汽车服务后市场,在设备需求迎来提速的情况下,运营商盈利能力有望提升。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24—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省级层面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具体工作落实落细。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4〕5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精神,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有关要求,2024—2026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三部门)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层面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具体工作落实落细。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二、试点内容和目标 (一)提升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根据本区域及过境新能源汽车需要,加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地区建设力度。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面向全社会开放、可用率不低于99%、额定功率120千瓦以上(含120千瓦),大力推广智能快充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试点县重点村镇及周边地区要打造“布局合理、场景丰富、技术先进、体验优良”的农村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示范先行区。鼓励各地区充换电建设运营龙头企业,与当地电网、邮政、物流等大型企业集团联合,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但社会投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意愿不足的农村地区,加快建设面向公众全面开放服务的快充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力争逐步建立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市场化运营模式,不断提升农村地区“薄弱环节”的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 (二)激发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重点培育符合本地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特点的充换电应用场景,完善提升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包括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客货邮站点等)、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农村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等适宜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景的服务保障能力,做好节假日充电高峰期与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的导流衔接。试点县要与当地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政策同向发力,形成新能源汽车消费拉动效应,推动提升本地及周边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意愿。具备条件的试点县要与周边地区形成联动,围绕旅游公路、“四好农村路”等规划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跨县域场景全覆盖”,带动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提升。 (三) 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充分结合本地区场景应用条件,积极探索车网互动(V2G)、快速充换电、液冷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分布式光伏覆盖较好的农村地区,可结合实际建设光伏发电、储能、充换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 (四)优化完善充换电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保障充换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用地需求,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审批流程,拓宽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场站租期采用10年及以上期限,降低运营企业用地风险,引导企业长期持续经营。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建设运营补贴、土地租金减免、用电价格优惠等财政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形成完善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 三、试点县的遴选 (一)申报主体。申报试点的主体应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场景丰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地方推广应用积极性高、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弱的县(不含市辖区)。重点挖掘应用场景,编制试点申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充换电基础设施市场化发展程度较低。试点县下辖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市场化程度应较低,现有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收益较差,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较弱。 2.具有较为完整的规划布局方案。试点县所在省级和市级层面均已制定出台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试点县应制定完整、合理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明确公共充换电设施区域线路布局、建设数量、年度计划以及工作思路、保障措施和职责分工等内容,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电网规划、乡村建设振兴规划、交通规划、能源规划等的紧密衔接。 3.具有适宜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的场景。试点县应具备较丰富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场景需求,因地制宜全面涵盖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包括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客货邮站点等)、3A及以下旅游景区、“四好农村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等公共充换电使用场景。试点县所在地级市2023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0万辆,具备较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4.具备充足的供电保障能力。试点县应具备良好的农村电网基础条件,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具备充足的电力支撑保障能力。 (三)名额分配。2024—2026年,三部门根据地方当前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及未来潜力、地域面积、省内县(县级市)数量、当前财力状况等因素分配省级试点县名额(见附件2)。 (四)遴选流程。试点实施方案以县为主体编制,逐级申报至省,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各县新能源汽车推广潜力、充换电需求等因素,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本省试点县名单,鼓励对省内偏远地区且具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潜力的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予以适当倾斜。各省试点县名单及试点实施方案按程序上报三部门备案,相关材料电子版需一并上传至第三方“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以下简称清算平台)。2024年集中受理试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三部门将对各省上报方案中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技术性指标、政策目标、保障措施和应用场景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将方案退回有关省。有关省应根据三部门的审查意见对试点县及申报方案进行修改,并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上报三部门,如仍不符合备案条件,则相应核减本批次试点名额。 四、奖励标准 中央财政对经三部门同意备案且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3年。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度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设置,共分为三个档次。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具体年度考核指标及奖励标准见附件3)。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试点结束后,三部门将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按照奖励标准的10%给予超额奖励。 五、资金审核及拨付 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三部门对同意备案的试点县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中央财政先行拨付不低于70%的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后续根据试点县年度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奖励资金清算。 每年2月底前,省级牵头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各试点县上一年度示范情况审核工作,具体包括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功率利用率情况、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等情况,以及县域农村公路与充换电场所通达情况,并将审核结果上传至清算平台。 三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查、现场抽查等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对有关省审核工作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利用清算平台按照目标引领、结果导向,对各省试点县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出具监督检查报告。三部门根据监督检查报告、省级审核结果确定最终审核结果。财政部根据最终审核结果按程序拨付资金。 六、组织实施 各省要明确牵头部门,积极发挥统筹监督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县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通过出台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支持政策,有效保障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协调当地电网企业在试点地区的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建立试点情况定期上报制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清算平台;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省级牵头部门应组织试点县在清算平台按季度上传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等情况。 各试点县是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组织落实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试点县要强化组织实施,建立由牵头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与当地具有一定建设规模、具备成熟建设经验的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建设运营充换电设施。试点县牵头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监管考核,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统筹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完成试点任务。试点县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保证中央财政拨付的奖励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七、监督考核和绩效管理 (一)监督考核。三部门将按职能加强对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全程跟踪指导工作。省级层面要强化对本地区试点县的监督考核,对本地区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绩效管理。有关省组织试点县按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年度绩效自评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开展整体绩效评价,三部门将结合2024年全国试点工作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和分省绩效评价结果,综合确定2025年试点省范围以及各省试点县分配名额。 三部门会同第三方机构适时组织抽查和评估工作,对抽查结果与上报情况不符以及其他试点工作不力的,按程序采取扣减奖励资金、暂缓拨付资金、取消试点资格等处罚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奖励资金,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通知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050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010-68205644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010-65292936 附件:1.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2.第一批试点县分省名额分配数量 3.第一批试点县年度考核指标及奖励标准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2024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doc 附件2 第一批试点县分省名额分配数量.doc 附件3 第一批试点县年度考核指标及奖励标准.doc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2日
4月10日,中国充电联盟公布2024年3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数据显示, 2024年 1-3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71.6万台,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178.3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5,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1-3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71.6万台,同比上升13.2%。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18.3万台,同比上升13.8%,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53.3万台,同比上升13%。 截至2024年3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931.2万台,同比增加59.4%。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2024年3月比2024年2月公共充电桩增加8.3万台,3月同比增长48.6%。截至2024年3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290.9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127.8万台、交流充电桩163.1万台。从2023年4月到2024年3月,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7.9万台。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省、区、市运行情况, 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湖北、安徽、北京、河南、四川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达70.3%。全国充电电量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河北、四川、浙江、上海、山东、福建、河南、山西等省份,电量流向以公交车和乘用车为主,环卫物流车、出租车等其他类型车辆占比较小。2024年3月全国充电总电量约37.9亿度,较上月增加1.4亿度,同比增长52.3%,环比增长3.9%。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运行情况, 截至 到2024年3月,全国充电运营企业所运营充电桩数量TOP15,分别为:特来电运营55.2万台、星星充电运营51.0万台、云快充运营49.2万台、国家电网运营19.6万台、蔚景云运营15.3万台、达克云运营14.5万台、小桔充电运营13.7万台、南方电网运营9.0万台、深圳车电网运营8.4万台、依威能源运营7.5万台、汇充电运营7.4万台、万城万充运营5.3万台、蔚蓝快充运营4.9万台、万马爱充运营3.3万台、昆仑网电运营3.0万台。这15家运营商占总量的91.9%,其余的运营商占总量的8.1%。 换电设施整体情况方面, 截至2024年3月,中国充电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换电站3685座。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换电站数量前十的分别为: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吉林省、重庆市、安徽省、湖北省。 主要换电运营商方面, 蔚来、奥动、易易互联、协鑫电港、杭州伯坦、安易行、泽清新能源分别运营着2404座、694座、306座、108座、108座、38座和27座换电站。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各地纷纷响应,陆续推出各种政策促进当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而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同时,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从此前的“里程焦虑”转移为了“补能焦虑”。在2024年春运期间,市场上便传出了新能源车排队充电的消息,一度有车主在网络平台反映“排队一小时,充电一小时”,“油车12个小时的路程,电车需要24个小时”,无情揭露了当下充电桩市场依旧不够完善的事实。 在这一背景下,进入2024年以来,国内充电桩行业政策利好频出,SMM在本文中便大致整理了年初以来的充电桩行业相关利好政策,以及相关企业针对充电桩行业的布局,并对其未来发展趋势作出展望,以供读者翻阅了解! 新能源汽车销量连年攀升 国家政策屡屡扶持充电桩行业 自进入2024年以来,国家在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同时,也通过颁发各项政策来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2024年1月初,国家能源局便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以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 对此,Co-Found智库研究负责人张新原表示:“政策推动下,充电桩建设有望提速,进而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应用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将为充电桩产业链企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机遇。” 数据方面,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338.6万台,同比上升30.6%。截止2023年12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859.6万台,同比增加65%。 而考虑到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总计949.5万辆的情况,2023年桩车增量比为1:2.8,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2024年前两个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继续平稳增长,桩车增量比达到1:2.4。截止2024年2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总计902.3万台,同比增加63.7%。 地区分布方面,2024年2月,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湖北、山东、北京、安徽、河南、四川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达70.7%。全国充电电量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河北、四川、浙江、上海、山东、福建、陕西、河南等省份,电量流向以公交车和乘用车为主,环卫物流车、出租车等其他类型车辆占比较小。 不过相比于人口密集、充电桩数量也相对充足的城区,乡镇层级的充电桩数量略显不足,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提升农村新能源汽车普及率的一大难题。此前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便提到,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一大制约瓶颈,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痛点”。 也正因此,正如前文提到,2024年1月国家能源局还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及,本次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建设是以扩大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为目标,加快构建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场景充电需求的服务网络,引领充电设施运维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力争到2025年底,示范县乡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 以下,SMM整理了自进入2024年以来比较有代表性的充电桩相关政策利好汇总,具体如下: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中提到,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 持续优化电价机制。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机制 ;电力现货市场持续运行地区,推动根据现货价格信号动态调整峰谷时段划分,改善用户用电特性。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在评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基础上,研究完善更好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输配电价机制。》 点击查看详情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要适应能源转型需要, 进一步建设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 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王刚在2月29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 交通运输部今年计划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 3000 个、充电停车位 5000 个,鼓励在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充电设施。 3月17日前后,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农村地区输电网络加快完善, 截至2023年底,广东、海南、江苏等12个省份已率先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建设目标。 接下来,将继续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农村网络建设。另外, 按照最新规划,2024年广东计划新建公共充电站1312座、公共充电桩66110个,计划新建超级充电站386座、超级充电终端735个。 其中,高速公路和农村地区建设是重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也表示,住建部去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设了85万个停车位,今年将改建改造5万个老旧小区, 建设一批完整社区,挖存量、拓增量、促共享,会同有关部门增加停车位、安装充电桩。 2月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简称《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 趁着政策东风 多家企业入局充电桩业务 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不少企业觉察商机,也纷纷开展充电桩的布局,华为董事、华为数字能源总裁侯金龙此前便透露,2024年,华为数字能源将计划携手伙伴共同部署超过10万根超快充充电桩,目前已有2万根超快充充电桩投入运营。同时,他提出四大呼吁,包括建设以公共充电场站为主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新建公共充电设施系统,加快A级车和商用车超快充车型的规划以及对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给予便利与支持,包括提供10年及以上的地租、快速高效的供配电保障,推出相关金融创新产品等。 今年年初,特斯拉还曾宣布,已在全球部署了5.5万个超级充电桩;而于近日发布新车小米SU7的小米集团,也传出消息称,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共商变更,经营范围新增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 海外方面,作为全球历史最为悠久的跨国石油工公司之一,壳牌在其最新能源转型战略中表示,公司计划今明两年每年剥离约500个壳牌旗下加油站点(包括合资企业),将把重点放在公共充电桩。壳牌预计到2030年全球公共充电终端数量将增至20万个,而目前仅有5.4万个。 此外,LG电子也在之前宣布启动美国电动汽车充电桩工厂,正式进军北美市场。据悉,其在美国得克萨斯州沃斯堡市建设的充电桩制造工厂已经开始运转,总面积达5500平方米,每年可生产1万台以上充电桩。该工厂将首先生产11kW慢速充电桩,计划在年内生产快速充电桩(175kW)和超快速充电桩(350kW)。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年初,汽车供应链厂商安森美曾发布直流超快充电桩方案,推出九款全新 EliteSiC 功率集成模块(PIM),可为电动汽车(EV)直流超快速充电桩和储能系统(ESS)提供双向充电功能。据悉,该基于碳化硅的解决方案将具备更高的效率和更简单的冷却机制,显著降低系统成本,与传统的硅基IGBT解决方案相比,尺寸最多可减小40%,重量最多可减轻52%,实现在15分钟内将电动汽车电池充电至80%。 充电桩行业前景预测 提及充电桩未来的发展趋势, 华为董事、华为数字能源总裁侯金龙其作出良好预期,其预计未来十年,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10倍,从2000万增长到2亿辆,充电量增长10倍,从1000亿度增长到1万亿度,充电桩保有量10年将至少增长5倍;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副秘书长仝宗旗也预测,至少在 2025 年之前,充电桩行业仍将处于政策扶持的阶段;未来的充电桩市场将会变得更开放且多元,场景也会不断延伸。 从发展前景来看,他认为,农村地区充电桩市场前景明朗,预计到2030年农村公共充电桩市场会有1500万台的增量。 中银证券 此前也评价称,充电桩行业正在迎来积极变化,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带动充电桩需求高增,打开远期成长空间; 国联证券 也表示,全球电动化加速、补能需求提升及充电桩利好政策的持续助力下,国内快充渗透率有望提升,海外充电桩需求紧迫,行业有望进入加速建设期,模块及整桩环节有望率先受益。根据测算,预计2026年我国公共充电桩新增规模可达389万台,对应2023-2026年复合年增长率为57%; 民生证券 则认为充电桩需求较为刚性,预计2025年国内充电桩存量市场规模或超过3000亿元。
3月27日,蔚来能源与吉利汽车集团正式达成充电网络互联互通合作。 据介绍,包括吉利银河系列、几何系列在内的吉利汽车、领克汽车、极氪汽车、极星汽车与smart汽车的用户,后续均可在相应品牌App中的充电地图页面,实时查看到蔚来充电桩的位置、价格、实时状态、站点指引等信息,并可快捷完成扫码充电、订单支付等操作。 此外,吉利自建充电网络后续也将与蔚来实现互联互通。 截至目前,蔚来已建设充电站3,740座,充电桩布局突破2万根,覆盖全国300+城市。吉利在补能生态体系方面亦有不俗实力。数据显示,目前,极氪能源极充站(800V超快充)在全国共已建成445站2439根桩。 极氪正加速推进“千站万桩”计划,2024年极充站预计将达1000站,极充桩总数2026年预计达10000根。目前,吉利银河、吉利几何、领克已全面接入极氪能源,共享集团补能体系。此外,吉利还整合了全国主要充电运营商的充电资源,覆盖330个主要城市,可用充电桩的数量达75万个。 去年11月,蔚来汽车与吉利控股集团在杭州签署换电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换电电池标准、换电技术、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及运营、换电车型研发及定制、电池资产管理及运营等多个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此次合作,也是双方在充换电领域的进一步深入合作,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补能网络的开放共享。
2024年3月15日-17日,以“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主题的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2024)在京召开。在3月16日上午的国际论坛上,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 杜忠明进行了主题演讲。 他透露道,截止2023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到859万台,同比增长65%,有6328个服务区配建了充电设施,占服务区总数的95%。北京、上海、河北、安徽等15个省市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已经全部具备充电能力。 并且,现如今我国广东、海南、江苏等12个省份已率先实现了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建设目标。 接下来,将致力于打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力争到2025年配电网承载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的接入能力。 以下为演讲实录: 尊敬的陈清泰理事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与业界同仁共同探讨电动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议题,凝聚共识、强化产业协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受章建华局长的委托,在此我向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领导和嘉宾多年来对国家能源局和电力司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会同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供给,大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在加强高速公路方面,我们与交通运输部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行动方案》,提出未来三年的建设任务和布局目标。面对节假日暴涨的充电需求,我们牵头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重视并加强节假日高速公路充电保障。为了更好地促进交能协同,我们牵头出台了《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车网互动的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 二是充电基础设施规模持续扩大。 截止2023年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到859万台,同比增长65%,有6328个服务区配建了充电设施,占服务区总数的95%。北京、上海、河北、安徽等15个省市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已经全部具备充电能力,为应对潮汐式的出行充电难题,多地针对节假日专门制定了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配置大量移动充电设施,节假日充电保障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三是农村地区的充电网络加快完善。 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聚焦农村地区的充电短板,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我们积极推动农村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交通枢纽、聚集村落、旅游景区等地点布局充电设施,截止2023年底,广东、海南、江苏等12个省份已率先实现了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建设目标。我们持续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农网建设,优化报装流程,去年年底我们启动了充电基础设施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的创建工作,力求以点带面地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再提速。 四是着力推动车网融合发展。 我们积极推动各地实施《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和电网融合互动的意见》有关要求,指导行业开展智能有序和双向充电场景的关键技术标准修订。围绕园区、社区等重点场景打造示范样本,以城市为主体完善规模化、可持续的运营模式,以项目为主体,建成一批技术先进、模式清晰的V2G示范案例。 总体来看,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日趋完善,已经形成了有效支撑充电网络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合力。 今年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19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此我也谈几点不成熟的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是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强细化制定政策保障,加大与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同力度,持续提升充电保障水平,以更加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地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 二是优化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持续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的建设布局,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建设短板,推动新建居住社区落实配建要求,优化既有居住社区的充电条件,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着力优化高速公路充电和农村充电两个重要场景,督导各地落实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建设行动,压实服务区的责任,增加充电点位,完善并下沉充电运营保障体系,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新能源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 三是提升配电网对大规模新能源汽车接入能力。前不久我们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打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力争到2025年配电网承载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的接入能力。 四是支持车网融合发展和技术创新,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设施,强化对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行为的调控能力,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电化学储能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车网互动,光储充换一体站的示范试点。加强对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引导和规范,强化顶层设计和工作统筹,指导各地科学系统做好大功率充电设施的总体规划,推动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质升级。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正在深刻影响着能源和电力发展的格局,新能源汽车和电力系统融合互动,已成为推动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抓手,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与各界一道共同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4年3月15日-3月17日,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2024)在北京召开。大会中,华为董事、华为数字能源总裁侯金龙发表了“加速以超快充为主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用户体验,促进电动汽车消费与普及”的主题演讲。 他表示,如果用手机和通信网络来分别比喻,我们的新能源车和基础设施,那么新能源车已经发展成5G的手机,而当前充电基础设施还是3G/4G的通信网络。传统充电基础设施,是当前制约电动汽车普及的关键因素,亟需更新换代。 到2025年,市场上会超150款高压超快充车型。随着电池电芯和功率半导体产业成熟,超快充车型已从B+级中高端车普及至A级车,从乘用车领域应用到在商用车。车企若将普通电池更换为40度电的4C超快充电池,再把动力域部件换成多合一动力域模块,整车的成本及重量就能大幅降低。A级车能续航400公里,充电时还能 “一秒一公里”,用一度电行驶10公里。 公共交通领域,会是国家今年加速电动化转型的重点领域。公交、物流等商用车若有完善的超快充网络体系,超快充商用车普及,不仅能带来碳排放减少,还能让节约运营商成本,并举例一辆重卡若采用超快充,年行驶18万公里,三年可节省60多万,可再买一辆超充重卡。 国家在近两年多次强调“发展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现充电事故频发,想要用户充电无忧无虑,就应建设以公共充电场站为主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高质量的超快充站可让用户高体验、运营高收益、电车更普及、电网高友好、资源高利用、城市治理更安全。深圳、北京、重庆、武汉、东莞等城市,都开始通过统一规划,部署城市超充圈。 侯金龙认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目标网,可以分为四大场景,城际出行的服务区要100%配置大功率充电;针对专业车辆的路线,需要提前规划部署兆瓦级专用场站;针对城市公共充电要实现1公里超充圈高渗透覆盖;针对停充一体化驻地场景,要采用慢充直流,实现车网互动V2G;四大场景都需要智能化管理和运营,促进源、网、荷、储、车绿色协同发展。 “一秒一公里”宣传口号已经深入人心,华为提到会加速推进超级充电基础设施,已发布面向A级车的高压平台,已有2万超快充桩投运,今年的目标是和客户伙伴们,共同部署超过10万超快充桩,实现“有路的地方就有超快充”。
3月11日,中国充电联盟公布2024年2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数据显示, 2024年1-2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42.7万台,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102.5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4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1-2月,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42.7万台,同比上升12.9%。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10万台,同比上升39.1%,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32.7万台,同比上升6.7%。 截止2024年2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902.3万台,同比增加63.7%。 充电基础设施整体运行情况方面 ,2024年2月比2024年1月公共充电桩增加4.4万台,2月同比增长51.2%。截至2024年2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充电桩282.6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123.9万台、交流充电桩158.6万台。从2023年3月到2024年2月,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8万台。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方面 ,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湖北、山东、北京、安徽、河南、四川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达70.7%。全国充电电量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河北、四川、浙江、上海、山东、福建、陕西、河南等省份,电量流向以公交车和乘用车为主,环卫物流车、出租车等其他类型车辆占比较小。2024年2月全国充电总电量约36.4亿度,较上月减少5.8亿度,同比增长43.4%,环比减少13.7%。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整体情况方面 ,截止到2024年2月,全国充电运营企业所运营充电桩数量TOP15,分别为:特来电运营54.4万台、星星充电运营47.7万台、云快充运营47.6万台、国家电网运营19.6万台、蔚景云运营14.9万台、达克云运营13.8万台、小桔充电运营13.1万台、南方电网运营9.0万台、深圳车电网运营8.4万台、依威能源运营7.5万台、汇充电运营7.2万台、万城万充运营5.3万台、蔚蓝快充运营4.9万台、万马爱充运营3.3万台、中国普天运营3.0万台。这15家运营商占总量的91.9%,其余的运营商占总量的8.1%。 换电设施整体情况方面 ,截至2024年2月,中国充电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换电站3645座。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换电站数量前十的分别为: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吉林省、重庆市、安徽省、湖北省。 主要换电运营商方面 ,蔚来、奥动、易易互联、协鑫电港、杭州伯坦、安易行、泽清新能源分别运营着2383座、691座、291座、108座、108座、38座和26座换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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