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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各地级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其中提及,要推广使用清洁低碳的运输及作业工具。 各地级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公务租车提倡选用新能源汽车。各地级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通过划定限行区等措施推进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以下是具体原文: 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 2.5 )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区域协同治理和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强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多元共治大气污染治理格局,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重点区域。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地区及清远市,不含惠州市龙门县,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州市、阳山县。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PM 2.5 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广州和佛山市NO₂年均值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东莞和江门市NO₂年均值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地级以上市保持在现有浓度水平以下。 二、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四)严格新建项目准入。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两高一低”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新建高耗能项目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重点区域(清远市除外)建设项目实施VOCs两倍削减量替代和NOx等量替代,其他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实施VOCs和NOx等量替代。 (五)升级改造现有产能。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工业领域全流程绿色发展。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以及淘汰类、限制类产能排查建档,逐年细化并落实产能淘汰任务。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以建材、化工、石化、有色、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进现代化工厂建设,实现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开展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模式试点。 (六)整治提升传统产业集群。 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结合数字化转型、节能减排、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政策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对现有存在突出问题的产业集群要制定整改方案,统一整治标准和时限,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建设“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 (七)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加大绿色环保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先进工业涂装技术和设备研发制造、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政府带头开展绿色采购,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八)发展清洁低碳能源。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40%左右。完善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年用气量1000万立方米以上、靠近主干管道且具备直接下载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可实施直供。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工业锅炉和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以及运输车船使用。工业锅炉和炉窑“煤改气”要在落实供气合同的条件下有序推进。 (九)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 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珠三角地区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Ⅲ类禁燃区扩大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 (十)压减工业用煤。 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等前提下,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生物质锅炉(含气化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5年,基本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及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 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采用清洁能源,原则上不使用煤炭、生物质等燃料。推动全省玻璃、铝压延、钢压延行业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四、深入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 (十一)优化调整客货运结构。 发挥铁路、水路的运输优势,推动大宗货物和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水水中转”。建设完善集疏港铁路专用线,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持续提升全省铁路旅客运输量在客运总量的比重。力争到2025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达到100万标准箱(TEU),珠三角地区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达到80%,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 (十二)推广使用清洁低碳的运输及作业工具。 各地级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公务租车提倡选用新能源汽车。各地级以上市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通过划定限行区等措施推进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燃油铁路机车加快改造升级为电力机车,未完成“油改电”的机车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国六车用柴油(含硫量不高于10ppm)。在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及港口码头、机场和物流园区加快推进中重型货车、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进“近零碳码头”试点示范。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和机械设备,加强对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行为的监督执法检查。到2025年,形成较完善的珠三角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运输网络;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全省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具备条件的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基本消除船舶“冒黑烟”现象。 (十三)全面保障油品质量。 组织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关停和取缔不合规炼化项目,加强原油采购和使用管理。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加强对成品油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加油装置;加大柴油使用环节检查力度,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使用油品抽测频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 (十四)严格管控机动车排放。 加强对新车环保达标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新生产货车系族全覆盖。在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时,对汽油车燃油蒸发排放控制开展检测。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积极探索通过原始数据存储、数据加密传输等技术,防止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作弊。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2025年年底前柴油车遥感监测覆盖率达到60%以上。强化对遥感监测超标率10%以上的重点用车大户入户检查,严厉打击拆除尾气后处理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遥感监测监督检查,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强化对超标排放机动车的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基本消除机动车“冒黑烟”现象。 (十五)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 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等。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铁路内燃机车“冒黑烟”现象。按照国家要求,广州白云、深圳宝安、珠海金湾、揭阳潮汕等年吞吐量超过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到2025年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 五、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十六)有序开展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到2025年,全省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可视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情况实行粗钢产量调控。推动现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于达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企业实施减少错峰生产时间等正向激励政策,新建(含搬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等要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建设。对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且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其补充说明的A级和引领性企业条件的,经地级以上市评估后,可认定为环保绩效A级企业。 (十七)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 按国家要求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推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推动现有的企业自备电厂(站)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积极引导生物质锅炉(含电力)开展超低排放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淘汰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置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煤矸石、垃圾、胶合板和漆板(或含有胶水、油漆、有机涂层等的木材)、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处理处置,禁止随意将其制成燃料棒、气化或直接作为燃料在工业锅炉、工业炉窑、发电机组等设备中燃烧。 (十八)全面实施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全面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加大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低(无)VOCs含量涂料推广使用力度。 (十九)实施重点领域深度治理。 开展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专项整治,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以珠三角地区石化基地以及揭阳大南海石化基地、湛江东海岛石化基地、茂名石化基地为重点,加快推进储存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的内浮顶罐使用全液面接触式浮盘或开展内浮顶罐废气收集治理,未落实上述要求的石化企业要制定整改计划,确需一定整改周期的,最迟在下次检维修期间完成整改。污水处理场(站)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排放的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各地级以上市应定期开展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实施情况审核评估。到2024年,广州、珠海、惠州、东莞、茂名、湛江、揭阳7市完成市级LDAR信息管理模块建设,并与省级LDAR综合管理等子系统联网。各地级以上市要每年组织开展一轮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完善基于环境绩效的涉VOCs企业分级管控,定期动态更新分级管控清单。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应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按照要求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六、强化面源污染防治 (二十)综合治理扬尘污染。 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扬尘防控责任,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指导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创建一批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并向社会公布。市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水务等线性工程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实行分段施工。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和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交付,2025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市政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左右,县级城市建成区达到70%左右,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及时采取绿化、硬化、清扫等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装卸采用抑尘措施,其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城市绿化应科学选择绿化树种,减少植物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二十一)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和秸秆综合利用。 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定期调度,2025年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各地级以上市应当加强生活垃圾、秸秆等露天焚烧行为监管。 (二十二)加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治理。 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依法对从事餐饮服务项目的市场主体进行登记。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拟开设餐饮服务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在广州、深圳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运行状态监控。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 七、建设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 (二十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建设。 在国家指导下完善粤港澳三地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进三地在大气环境监测、污染天气预报、移动源排放跨境联合监管等领域深度合作。推进大气环境、车船用油、绿色产品和绿色物流、绿色金融等领域标准规则衔接。推动建立统一的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评估和发布机制,开展大湾区引领性空气质量标准及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探索性研究。 八、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二十四)提升大气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并业务化运行全省大气颗粒物化学组分网、大气光化学评估监测网,实现大气污染追因溯源常态化。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公路、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大气环境监测。加快建设省级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平台。持续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准确率。 (二十五)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预测研判-措施制定-落地评估”的大气污染防控闭环工作机制,加强区域统筹研判、上下风向城市协同防控、任务落实调度等。建立完善珠三角地区预防重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体系,结合不同时段风向通道,划定联防联控城市范围,优化重污染应对的启动条件和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同步预警、协同响应、联动监管,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十六)加强污染天气防控。 按照污染天气“防重抢轻”要求,完善省市县三级预警应对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细化管控方案和管控清单,减排措施应落实到具体生产线或生产设施。相关管控措施严禁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重点区域城市应结合本地VOCs排放特征,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高发季强化减排措施。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 九、提升大气环境管理能力 (二十七)强化执法监管能力建设。 优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环境执法差异化监管。将全面生产和使用符合国家和我省低VOCs含量产品要求的企业,以及环境绩效为A级的涉VOCs企业、工业炉窑等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环境绩效为C级的涉VOCs企业、工业炉窑、“两高一低”企业等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扩大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范围,不具备实施污染物浓度自动监测条件的,应安装能间接反映排放状况的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开展涉气重点源自动监控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到2025年,年销售汽油量大于(含)2000吨的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落实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聚焦短板弱项,提出切实可行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行动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具体落实方案,于2024年年底前将相关情况报省生态环境厅汇总,由省生态环境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 (二十九)严格监督考核。 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年度和终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地级以上市给予奖励。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有效期为5年。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解读

  • 11月英国售出的新车中有25%是电动汽车

    据彭博社和路透社报道,英国汽车制造商和贸易商协会(SMMT)公布的初步行业数据显示,今年11月份,英国新车注册量同比下降1.9%至153,610辆,但由于创纪录的折扣水平,英国纯电动汽车同比大涨58.4%至38,581辆,整体市场份额也首次超过了规定目标。 交通研究机构New AutoMotive表示,今年11月份在英国注册的新车中,有四分之一是纯电动汽车,是近两年来英国月度电动汽车市场份额最高的一次。New AutoMotive称,最新数据表明,英国的电动汽车销售强制令正在发挥作用。 电动汽车租赁公司Octopus Electric Vehicles的首席执行官Fiona Howarth也表示:“英国零排放汽车强制令正在发挥作用,不但吸引了对公共充电桩的巨额私人投资,而且为消费者提供了负担得起的价格。” 根据英国严格的零排放汽车(ZEV)规定,今年英国销售的新车中需要有22%的零排放汽车,而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升至80%。如果未达标,汽车制造商将面临每辆车最高15,000英镑(约合19,100美元)的罚款,不过,他们可以通过使用积分交易系统和在以后的几年里超额达成目标来避免罚款。 New AutoMotive表示,英国11月强劲的电动汽车销售意味着有足够的零排放汽车积分,英国今年没有制造商需要支付罚款。然而,SMMT的初步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英国纯电动汽车的市场份额仍保持在19%左右,不及目标。 由于一些英国汽车经销商推出了大幅折扣来刺激英国市场的电动汽车需求,而欧盟电动汽车激励措施的取消抑制了德国等欧洲主要车市的需求,今年英国的电动汽车销量表现比欧盟好。 英国11月电动汽车销量支持了New AutoMotive等清洁能源倡导者的观点,他们反对英国汽车行业淡化英国电动汽车销售强制令的努力。在汽车制造商的强烈抗议之后,英国政府上周表示将重新审查电动汽车销售强制令。汽车制造商抱怨道,由于电动汽车销售强制令并未刺激消费需求,电动汽车销量受到了影响。而New AutoMotive首席执行官Ben Nelmes则表示:“在重新审视英国电动汽车政策时,英国部长们绝不能阻碍电动汽车的进展。” 另外,在Stellantis宣布计划关闭英国一家已有120年历史的沃克斯豪尔厢式车工厂后不久,英国商务大臣Jonathan Reynolds誓言支持英国汽车行业。

  • 福特英国公司董事长呼吁政府出台电动汽车激励措施

    据外媒报道,福特汽车英国分公司的董事长Lisa Brankin呼吁英国政府为每辆电动汽车提供高达5,000英镑的消费激励。 当前,全球汽车制造商都面临着新的挑战,他们难以从电动汽车业务中获利,因为来自中国平价电动汽车的竞争十分激烈,而且在不同市场上,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需求程度也参差不齐。 Brankin表示,政府为购买零排放汽车的消费者提供直接支持,对该行业的生存至关重要。 Brankin在福特位于默西塞德郡的哈勒伍德(Halewood)的工厂举行的Puma Gen-E发布会上表示,消费者的需求已远远低于制定零排放汽车规定时的设想。Puma是福特最畅销的小型SUV,而Puma Gen-E是其电动版本。 当被问及激励措施是否需要在2,000至5,000英镑之间才能有效时,她回答道:“这是个好问题,但确实需要在这个范围内。其数目需要是相当可观的。”福特没有立即对置评请求作出回应。 今年11月,外媒报道称,美国当选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的过渡团队计划取消购买电动汽车时消费者可享受的7,500美元税收抵免,作为更广泛的税制改革立法的一部分。

  • 印度钢铁巨头JSW将推出自有电动车品牌

    据外媒报道,印度钢铁制造商JSW的董事长兼家族所有者Sajjan Jindal表示,JSW计划推出自己的电动汽车品牌,这标志着该公司将成为印度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行业中的重要参与者。 在宣布计划推出电动汽车品牌之前,JSW于今年3月份宣布与上汽集团成立一家价值15亿美元的合资企业,在印度市场生产和销售名爵品牌电动汽车。 Jindal在接受采访时表示,JSW计划在印度西部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奥兰加巴德(Aurangabad)建立汽车厂,将专门生产自有品牌的汽车,这也是该公司首次透露将使用自有品牌生产汽车的目标。 Jindal对媒体表示:“我们的想法不是成为中国公司在印度销售产品的前哨站。我们希望在印度生产产品,在印度增值,在印度销售。” 通过推出自有品牌,JSW将加入印度电动车制造商的行列,成为塔塔汽车、马恒达和Ola Electric等公司的竞争对手。 Jindal并未透露该集团在投资金额或具体车型方面的更多计划。然而,今年10月,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奥兰加巴德工业园区在X平台上表示欢迎JSW,称该公司将进行2,720亿印度卢比(约合32亿美元)的投资,计划生产电动汽车和商用车,并创造5,200个就业岗位。 近年来,在补贴的帮助下,电动两轮车在印度的销量迎来了大涨,但是印度消费者对全尺寸电动汽车的需求却依旧发展缓慢。 这与中国形成了鲜明对比,在中国,政府对生产商和采购商的补贴和激励措施促进了电动汽车的大规模普及。 标普全球汽车(S&P Global Mobility)的数据显示,印度电动汽车的年销量约为10万辆,占乘用车市场的2%,但在较富裕的印度人群体中,电动汽车的销售已经开始增长。 名爵汽车印度分公司(MG Motor India)于今年9月推出了Windsor跨界电动车,售价约为1.7万美元。该公司表示,这款车型在发布后几个月内“预订一空”,今年的销量上限为5万辆,因为其位于古吉拉特邦的工厂产能有限,无法生产更多车型。

  • 欧盟委员会呼吁为电动汽车行业提供更多资金

    据外媒报道,12月3日,欧盟委员会呼吁额外提供10亿欧元(约合11亿美元)的欧盟基金,以支持电动汽车电池制造,原因是当前电动汽车行业正面临压力。 欧盟委员会表示,这笔资金将成为欧盟创新基金(Innovation Fund)拨出的46亿欧元的一部分,用于支持欧盟的净零技术和可再生氢能发展。 欧洲电动汽车制造商正面临来自亚洲的激烈竞争。同时,消费者需求未能达到预期,导致该地区的就业市场受挫。 欧盟委员Wopke Hoekstra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正如我们所承诺的,我们正在为欧洲公民和企业提供支持。我们将投资46亿欧元,支持欧洲在净零排放技术、电动汽车电池和可再生氢能等尖端项目。” 欧洲汽车制造商一直在努力应对需求疲软和电气化转型速度低于预期等问题,同时还面临着来自中国的激烈竞争。为此,欧盟已提高对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征收的关税,旨在抵制其所称的不公平的中国补贴 12月3日,瑞士汽车供应商Feintool表示,由于电动汽车需求疲软以及向可再生能源转型的不确定性,该公司将关闭位于德国的一座工厂,并裁员多达200人。

  • 法国将电动汽车补贴削减至最高4000欧元

    据外媒报道,法国政府已将最高电动汽车补贴从此前的7000欧元降至4000欧元。同时,法国政府还计划到明年将汽车电气化公共援助总额削减三分之一,从今年的15亿欧元减少到10亿欧元。 据悉,法国政府发放的这笔电动汽车补贴与买方或承租人的收入相关,也与车辆和电池制造过程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挂钩。目前,该补贴金额已降至“2000至4000”欧元,低于此前的“4000至7000”欧元。 此举是控制法国公共支出和填补法国预算巨大漏洞的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然而,这为汽车制造商增添了更多困扰,因为他们正努力应对低迷的电动汽车需求。对此,法国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法国政府仍然坚定致力于轻型汽车的电气化,但预算有限。” 修订后的法国电动汽车补贴计划已于当地时间11月29日开始施行。不过,只要在2025年2月底之前完成车辆的交付,法国政府将为已订购车辆的消费者提供一定的灵活性,他们或仍能享受法国政府此前提供的电动汽车补贴。根据法国政府的预测,其新制定的电动汽车补贴计划将有助于促进约20万辆电动汽车的销售。相比之下,今年前10个月,法国售出了近24万辆电动汽车。 法国财政部认为,较低的电动汽车补贴对民众来说是完全合理的。今年10月份,法国财政部表示:“由于规模经济和电池技术的进步,电动汽车的成本已经下降。同时,法国电动汽车的销量在法国汽车总销量中所占的份额有所增加,这降低了法国政府提供电动汽车补贴的必要性。”

  • 加拿大宣布电动汽车研发资助计划

    据外媒报道,加拿大宣布了“电动汽车挑战”(e-Auto Challenge)计划,旨在加速向电动汽车的过渡。新计划将为各个领域的研究提供资金,助力下一代轻型电动汽车的开发。该计划预计将于明年晚些时候正式启动。 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NRC)在新闻稿中明确指出,这项新计划由NRC领导,将汇集轻型汽车供应链和学术机构的利益相关者,“以加快电动汽车技术的开发和部署,同时召集加拿大的研发能力”。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中小型企业、学术界、联邦政府和当地政府、学术界、社区合作伙伴和非营利组织。 符合条件的合作者可获得赠款资助。然而,NRC尚未透露该计划的具体资金金额。电动汽车挑战计划预计将于2025年年中正式启动,并将于2026年开始接受首批提案。 加拿大门户媒体援引NRC电动汽车挑战项目代理主任Eddy Zuppel的话报道称:“(加拿大)已经进行了大量锚定投资,尤其是与电池和电动汽车制造相关的投资......[但]在供应链方面还存在差距。需要支持行业填补这些空白。其目标是通过帮助行业降低电动汽车零部件技术的风险......[并]帮助创建新的供应商”来填补这些空白。 研究领域将包括下一代电机、先进的电力电子设备、优化电池系统、充电和其他电动汽车基础设施,以及联网和自动驾驶汽车系统。 NRC还在公告中表示:“电动汽车挑战计划将通过促进新型电动汽车技术的去风险化和商业化,加快加拿大汽车行业现有和新供应商的发展。”加拿大希望从2035年起销售的所有新车都能实现零排放。NRC将于2025年2月6日提交有关该计划的进一步细节。

  • 特斯拉搁置建厂计划后 印度将扩大电动汽车制造激励措施

    据路透社报道,消息人士表示,印度计划放宽电动车补贴范围,不再局限于在印度新建工厂的汽车制造商,在印度现有工厂生产电动车的汽车制造商也可以享受该补贴。 印度电动汽车政策最初旨在鼓励美国汽车制造商特斯拉进入印度市场并在当地生产电动汽车,但今年早些时候特斯拉取消了这些计划。目前印度仍在敲定其电动汽车政策。 印度重工业部的会议记录显示,其他外国汽车制造商也对在印度现有或新建工厂生产电动汽车表现出了兴趣。消息人士称,印度希望其电动汽车政策的变化将激励丰田汽车和现代汽车等车企在印度投资电动汽车。 根据印度今年3月份宣布的电动汽车政策,若车企在印度至少投资5亿美元生产电动汽车,并且保证其中有50%的汽车零部件来自印度当地,该车企则有权享受进口税的大幅减免优惠,其中每年最多有8,000辆电动汽车的进口税可从100%下调至15%。 消息人士称,若车企对生产汽油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现有工厂进行投资以生产电动汽车,印度政府也将考虑提供补贴。不过,电动车型必须在单独的生产线上生产,并符合印度当地的采购标准。 消息人士表示,如果是新工厂,车企对生产电动汽车的机械和工具的投资也将全额计入5亿美元的门槛,即使这些设备也用于生产其他类型的汽车。 消息人士还透露,为了确保汽车制造商得到公平对待,印度政府将为工厂或生产线设定最低电动汽车营收目标,车企必须达到该目标才能满足印度电动汽车政策的补贴要求。消息人士补充道,印度将于明年3月份敲定其电动汽车政策。 会议纪要显示,丰田汽车高管询问,印度电动汽车补贴政策是否允许在一家生产多种动力系统汽车的工厂内投资一条单独的电动车装配线,并试图了解充电站的制造和安装是否会被计入5亿美元投资门槛。 同时,会议纪要显示,现代汽车询问,用于研发的资金是否可以算作5亿美元投资门槛的一部分。不过,消息人士称,这不会被统计在内。现代汽车印度子公司的一位发言人表示,该公司正在等待印度政府出台最终政策和指导方针。 会议纪要还显示,大众汽车集团印度子公司希望在投资时间表上有更多的灵活性。该公司询问是否可以将5亿美元中的75%(目前要求为100%)投资于五年计划的前三年,并试图了解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投资是否符合要求。大众汽车集团表示,正在详细研究印度最新的电动汽车政策,并将据此评估该公司未来的道路。 针对上述报道,丰田汽车和印度重工业部尚未回应路透社的置评请求。

  • 特斯拉搁置建厂计划后 印度据称拟扩大电动汽车激励政策

    据媒体援引消息人士报道,印度计划扩大针对电动汽车的激励政策,汽车制造商使用现有工厂生产电动汽车也可享受到优惠政策,不再局限于新建工厂的企业。 印度的电动汽车政策仍未最终确定,其初衷是吸引特斯拉进入该国市场,并在当地建立工厂。然而,由于全球电动汽车需求增长放缓,特斯拉搁置了在印度等地建立工厂的计划。 据媒体获取的一份印度重工业部会议纪要显示,其他外国汽车制造商对在印度现有或新建工厂生产电动车表现出了兴趣。 消息人士称,印度政府希望通过调整政策来吸引丰田和现代等公司在印度投资电动汽车。 多年以来,高昂的汽车进口关税一直是各大车企进入印度市场的拦路虎。印度对4万美元以下的进口电动车设置的税率为70%,若超过4万美元,关税税率则进一步上升至100%。 今年3月,印度政府宣布,若车企在印度投资至少5亿美元生产电动汽车,并且50%的零部件实现本地采购,其进口关税将大幅下降至15%,但每家车企每年最多只能进口8000辆、5年合计4万辆汽车。 上述消息人士称,印度政府还将考虑对使用现有工厂生产电动车的投资提供激励。这些工厂目前生产的是燃油车和混合动力车,但电动车必须在独立的生产线上生产,同时满足本地采购要求。 据悉,如果是新工厂,投资于制造电动汽车的设备和工具的资金将全额计入5亿美元的投资门槛,即使这些设备也被用于制造其他类型的汽车。 为了确保汽车制造商得到公平对待,印度政府将为工厂或生产线设定一个最低电动汽车收入目标,必须达到这一目标才能获得激励。 该消息人士称,上述政策将在明年3月前最终确定。

  • 欧盟或将调整对华电动汽车关税 蔚来涨超4%领跑港股汽车股

    受益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关税调整预期,港股汽车股多数走强。截至发稿,蔚来-SW(09866.HK)、比亚迪股份(01211.HK)、理想汽车-W(02015.HK)分别上涨4.59%、1.62%、1.40%。 注:汽车股的表现 根据德国新闻电视频道网站11月22日报道,欧洲议会贸易委员会主席贝恩德·朗格表示,欧盟在特朗普入主白宫后必须重新调整其竞争政策。他说,至少在有关中国电动汽车的关税争端中有望达成协议。 此前欧盟欧盟对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EVs)实施了反补贴关税。这是在进行了为期一年多的反补贴调查后的结果,欧盟认为中国的电动汽车价值链“从不公平的补贴中受益,这对欧盟电动汽车生产商构成了经济伤害的威胁”。 这些新关税是在现有的欧盟车辆进口关税10%的基础上额外征收的,根据不同制造商在调查中的贡献和他们被认为从中受益的支持程度,关税率有所不同。例如,比亚迪的关税为17%,吉利集团为18.8%,上汽集团为35.3%。 与此同时,中国汽车10月出口数据亮眼。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发文称,2024年10月中国汽车实现出口59万台,同比2023年10月增速11%、环比上月下降3%,同、环比走势平稳;1-10月中国汽车实现出口528万台,出口增速25%。 2024年10月新能源汽车出口量20万台,同比增速1%,环比上月增速10%;2024年1-10月新能源汽车累计出口量172万台,同比增长15%。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预计11月车市延续较高景气度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初步推算,11月狭义乘用车零售总市场规模约为240.0万辆左右,同比去年增长15.4%,环比上月增长6.1%,新能源零售预计可达128.0万,渗透率约53.3%。 该协会表示,11月车市仍延续10月以来的较高景气度,报废更新与置换更新政策效果持续释放,稳定拉动车市;各车企也开始借助“双十一“宣传以及月中广州车展提升消费者关注度,多重有利因素加持,预计11月车市热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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