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电力市场运营报告(2025年10月)。提到,截至10月底,共注册市场主体8326家,其中,发电企业1647家(火电48家,水电832家,风电262家,光伏483家,风光电厂5家,其他发电17家);电力用户6303家(批发用户313家,零售用户5990家),售电公司345家(在甘注册84家,外省推送261家),独立储能企业17家;辅助服务聚合商12家,电网公司1家,虚拟电厂1家。
12月29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新增上海虚拟电厂运营商注册的通报。新增4家虚拟电厂运营商:上海电力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长盛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伟翔众翼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玖行智联(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12月29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关于江苏省2025年第十六批(总第二十三批)虚拟电厂公示结果的通知发布。3家虚拟电厂在交易中心的注册公示生效。虚拟电厂名称为龙源电力集团共享储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淮安市洪泽区润湖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习胜集团有限公司。
12月23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指出,适用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即全容量并网的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不包括2025年6月1日以前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新能源项目全容量规模,以项目核准或备案的装机容量为准。 竞价申报主体:竞价申报主体为已投产和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投产(首次竞价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竞价申报主体例外情况: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中的新能源项目、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除自发自用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竞价组织分类:原则上按照光伏、海上风电、其他风电等技术类型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分别组织竞价。 单个项目申报电量:单个新能源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电量,应适当低于其全部上网电量,暂定不超过其全部上网电量的80%。 执行期限为12年。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公布江苏省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结果。 经公开竞价和结果公示,26165个项目入选江苏省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均属于“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类别,入选机制电量合计131.35亿千瓦时,机制电价出清价格为0.36元/千瓦时(含税),本次增量项目竞价出清的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0年。“海上风电项目”类别因申报项目不足,未开展出清,该类别机制电量规模统筹用于“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类别。
12月24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陕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的公示》。根据公示,综合确定了116个项目1009万千瓦纳入2025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其中98个风电项目,总装机847万千瓦;18个光伏项目,总装机162万千瓦。对于未通过竞争配置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除要素资源条件不满足的项目外,均可通过市级申报优先参与陕西省下一年度项目竞争配置。
12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电直连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表示,项目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并网型项目整体接入公共电网,电源接入用户与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国家、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相关规定执行。采用直连线路向多用户开展绿色电力直接供应的具体办法,待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后,区另行制定相关政策。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为有效衔接广西电力现货市场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暂定广西电力现货市场申报上限为0.75元/千瓦时、申报下限为0元/千瓦时,出清上限为1.125元/千瓦时、出清下限为0元/千瓦时。后续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考虑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水平等因素确定,申报价格下限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确定,具体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适时调整。
2025年12月29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清理“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计划项目的第四批通知。根据通知,此次共清理46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375.69万千瓦。此次清理的规模结构首次明确:其中风电项目规模为310.69万千瓦,光伏项目规模为63万千瓦。风电项目成为此次清理的绝对主体,占比高达82.7%。业主涉及国家电投、三峡、中核、中电建新能源、华电、宁德时代、金风科技、东方电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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