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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月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182.5GWh:又一中企排位赶超韩企

    6月5日早间,韩国研究机构SNE Research发布最新数据,2023年1-4月,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182.5GWh,同比增长49%。得益于其在中国国内市场份额的扩大,比亚迪以较上一年三位数的增长保持在第二位。 具体从公布的1-4月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TOP 10企业来看,中国企业已然占据六席,总市占率高达62.3%。其中,1-4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同比增长55.6%至65.6GWh,市占率35.9%,以”老大哥“身份持续领跑;比亚迪加速追赶,以同比108.3%的增速涨至29.4GWh,市占率16.1%,连续四个月站稳TOP 10第二位置;中创新航装车量8.4GWh,同比增长65%,首超韩国企业三星SDI,排在第六位;国轩高科、亿纬锂能、欣旺达分列第八到十位,装车量分别为4.4GWh、3.4GWh、2.8GWh,其中,亿纬锂能同比增长96.6%,接近一倍。 除中国企业外,韩国三家企业在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TOP 10中也长期占据主要位置,1-4月,LG新能源保持第三位置,同比增长49.3%,装车量25.7GWh,市占率14.1%;SK On增速较缓,装车量9.5GWh,市占率达5.2%,位列第五;三星SDI装车量首被中创新航赶超,排在第七位,1-4月装车量7.5GWh,同比增长28.4%,市占率达4.1%。 此外,松下是唯一一家进入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TOP 10的日本公司,1-4月电池使用量为15.1GWh ,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5.9% ,在TOP 10排行中保持在第四位。 SNE分析,2023年,中国企业有望进军美国、欧洲等海外市场,为国内最大的电动汽车市场增速逐渐放缓做准备。其中,欧洲电动汽车市场的政治问题比美国少,作为寻求电池供应链多元化的战略点而备受关注。未来,随着中国企业正式进入欧洲市场,磷酸铁锂电池在欧洲的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 从国内出口数据来看,中汽协消息显示,1-4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34.8万辆,同比增长1.7倍;1-4月,我国动力电池企业电池累计出口达34.6GWh。其中三元电池累计出口25.2GWh,占总出口72.8%;磷酸铁锂电池累计出口9.4GWh,占总出口27.0%。 从出海布局情况来看,不只美国和欧洲,我国电池企业全球海外投资也在提速。6月2日,国轩高科回应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正有意向在北非国家摩洛哥建立一家电动汽车电池厂,年产能长远规划为100GWh。 5月18日,派能科技宣布,其全资子公司Pylon Technologies Europe Holding B.V.与意大利公司Energy S.p.A.将共同投资建设储能工厂,用于制造派能科技储能产品。此工厂将成为派能科技海外首座储能工厂。  5月,亿纬锂能更新了两大海外基地动态:5月12日,亿纬锂能全资孙公司亿纬马来西亚拟向PKL购买土地,在当地建立锂电池制造厂;5月9日,亿纬动力官宣在匈牙利德布勒森购买土地建设电池工厂。 除了上述企业的最新海外动态,据电池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有包括宁德时代、亿纬锂能、蜂巢能源、远景动力、国轩高科、中创新航在内的多家国内锂电池企业官宣在海外建厂,工厂数量达25家(包含电芯、模组PACK工厂),其中,19个工厂公布了规划产能,总计超406.5GWh。 至此,国内锂电池企业官宣在海外建厂数量已达27家,20个工厂公布规划产能,达506.5GWh。 对于出海布局,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电池百人会理事长于清教认为,国内电池厂海外建厂速度目前相对于日韩,特别是韩系企业速度要慢,但未来随着海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扩容,国内企业出海速度肯定会加快。“无论是出口还是海外建厂,除了商业博弈以外,也面临经济外交等方面的挑战。地缘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关税壁垒高,运力紧张等困难有待克服。此外,还可能面对用工与用能成本、本地化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专利纠纷、企业文化与人才管理、社会治安等挑战。”

  • 3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27.8GWh 同比增长29.7%

    4月11日,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2023年3月动力电池月度数据。3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27.8GWh,同比增长29.7%,环比增长26.7%。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8.7GWh,占总装车量31.4%,同比增长6.3%,环比增长29.8%;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19.0GWh,占总装车量68.5%,同比增长44.4%,环比增长25.3%。1-3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65.9GWh, 累计同比增长28.4%。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20.9GWh,占总装车量31.7%,累计同比下降2.2%;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44.9GWh,占总装车量68.2%,累计同比增长50.5%。 3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共计39家动力电池企业实现装车配套,较去年同期减少2家。排名前3家、前5家、前10家动力电池企业动力电池装车量分别为22.7GWh、25.1GWh和27.3GWh,占总装车量比分别为81.9%、90.2%和98.3%。1-3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共计41家动力电池企业实现装车配套,较去年同期减少1家,排名前3家、前5家、前10家动力电池企业动力电池装车量分别为54.9GWh、60.0GWh和64.6GWh,占总装车量比分别为83.4%、91.1%和98.1%。 产量方面, 3月,我国动力电池产量共计51.2GWh,同比增长26.7%,环比增长23.5%。其中三元电池产量18.2GWh,占总产量35.6%,同比增长8.5%,环比增长25.2%;磷酸铁锂电池产量32.9GWh,占总产量64.3%,同比增长39.7%,环比增长22.7%。1-3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130.0GWh,累计同比增长26.3%。其中三元电池累计产量45.7GWh,占总产量35.1%,累计同比增长15.1%;磷酸铁锂电池累计产量84.1GWh,占总产量64.7%,累计同比增长33.4%。 销量方面, 3月,我国动力电池销量共计44.3GWh,同比增长81.1%。其中三元电池销量 17.8GWh,占总销量40.2%,同比增长60.5%;磷酸铁锂电池销量26.5GWh,占总销量59.7%,同比增长98.5%。1-3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销量达108.5GWh,累计同比增长66.8%。其中三元电池累计销量44.7GWh,占总销量41.3%,累计同比增长62.5%;磷酸铁锂电池累计销量63.6GWh,占总销量58.6%,累计同比增长70.2%。 出口方 面, 3月,我国动力电池企业电池出口共计8.8GWh。其中三元电池出口6.8GWh,占总出口77.3%;磷酸铁锂电池出口2.0GWh,占总出口22.7%。1-3月,我国动力电池企业电池累计出口达25.8GWh。其中三元电池累计出口18.7GWh,占总出口72.6%;磷酸铁锂电池累计出口7.0GWh,占总出口27.2%。

  • 孚能科技董事长:动力电池从“有”到“好”要做好4件事 加大锂镍钴等资源普查

    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上,孚能科技董事长王瑀呼吁:加大锂、镍、钴等资源的普查,合理、有序的开发利用;加快钠电池产业链的建设及支持下一代钠电池材料的研发;建议电池制造企业作为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的主体。王瑀表示,去年锂金属炒作,平均价格增长10倍,意味着全行业包括整车厂和动力电池厂为锂产业贡献了近1000亿的利润。王瑀提出,对电动车实施“限期退役”制度,比如规定10年或者15年退出市场。 王瑀提出,动力电池从“有”到“好”要做好4件事: 1、做实续航里程,电池宝电量需提升超过25%(体积、重量不变);2、消除充电焦虑,10分钟充电续航超400公里;3、降低电池包成本至100美元/KWh,加快钠电池产业链的建设,支持下一代钠电池材料的研发;4、少依赖钴、锂金属等稀缺资源,开发无锂和无钴动力电池。 今年车市开局低迷,同时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纷纷降价,汽车价格体系被打乱,不确定性增加。市场悲观情绪下,碳酸锂价格大幅下滑。自2022年12月以来,碳酸锂价格进入下跌周期,据SMM价格显示,碳酸锂(99.5%电池级/国产) 均价已从567500元/吨跌至目前的210000元/吨。 》查看SMM钴锂现货报价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针对价格大跌对行业的影响,王瑀称整车厂可能会顺延投产时间,但到目前为止,没有整车厂改变今年经营计划。过去市场飞速发展,整车厂为了完成业绩赔了不少钱,今年整车厂很难再拿出很多钱去“赔”了,若价钱达不到预期可能减产。加上钠离子电池量产,事实上对碳酸锂行业和氢氧化锂行业已经造成冲击。 相关阅读: 》碳酸锂底价25万元/吨?赣锋锂业紧急回应!

  • 3月30日,成都市龙泉驿区2023年一季度重大工业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举行,亿纬锂能等27个重大工业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230亿元。 据悉,亿纬锂能项目协议投资100亿元,主要涉及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两大板块,储能电池方面,主要生产高容量和高倍率21700电池,预计年产9GWh;动力电池方面,主要生产动力电池及系统,预计年产21GWh。 今年3月20日,亿纬锂能沈阳储能与动力电池项目刚宣布开工,该项目于去年9月正式签约,总投资100亿,主要生产储能与动力电池,规划产能40GWh,计划于2026年正式投产。 3月17日,亿纬锂能惠州三十、三十一工厂正式投产,以上2大工厂总投资31亿元,主要生产动力电池,合计产能达到12.5GWh,可配套18.4万纯电动乘用车。 业绩方面,财务数据显示,2022 年,亿纬锂能实现营业收入 363.05 亿元,同比增长 114.82%;归母净利润 35.1 亿元,同比增长 20.79%。 对此,亿纬锂能表示,2022年,在上游主要材料价格急剧上涨的背景下,公司适时调整产品定价机制,各产品线的盈利能力得到较好修复;同时,公司主业电池业务发展良好,随着新工厂、新产线进入量产阶段,出货规模增长迅速。

  • 市场需求7年料增24倍!动力电池回收获政策利好 受益上市公司梳理

    工信部近日表示将加快建立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处理体系。6日,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 加快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组织召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座谈会 。 中泰证券在11月的研报中表示,动力电池回收是 锂电后周期行业 ,需求有望受产业链景气传导 逐年走高 。2016年-2021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28.2 GWh 增长至154.5GWh, 5年CAGR为41% 。根据动力电池联盟和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2026年将达到762 GWh, 5年CAGR达38% 。 民生证券分析师李哲在1月8日的研报中表示,三元锂电电池包使用寿命约4年,磷酸铁锂电池理论寿命7-8年,预计2017年前后国家大规模装机的新能源车动力电池 将在2023年迎来第一波回收放量期 ,预计未来2-3年内动力电池 将迎来大规模退役潮 ,回收利用需求渐显迫切, 加速打开市场空间 。 根据赛迪顾问数据,中国自2018年开始进入动力电池退役期,2018年退役量7.0GWh,2020年退役量25.6GWh,预计2025年动力蓄电池退役将达174.2GWh(约200万吨), 7年增长近24倍 , 复合增长率将达到58.2% 。中泰证券预测2025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空间为331.4 亿元,2030年可达1485.33亿元。 动力电池回收主要分为2个路径。可用容量衰减至额定容量的20%-80%时,动力电池进入 梯次利用 路径,经拆解、测试、分类、重组等过程后重新分档使用在对电池性能要求低的场合。不过这个路径存在电池使用隐患、技术壁垒高、行业利润偏低等问题,中泰证券认为现阶段我国梯次利用 较难形成大规模应用 。 可用容量衰减至20%以下时,电池进入 拆解利用 路径,仅需提炼回收电池内部部分零件及稀有化学成分、金属元素,国内逐渐形成以“湿法为主,其他技术为补充”的工艺路线。拆解回收利润与金属价格挂钩, 经济性高于梯次利用 。 国盛证券在1月18日的研报中指出,动力电池回收 门槛较低 ,行业参与者众多,且 近年来数量激增 。2021年,中国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注册量达到了约2.4万家,相比2020年增长约6.2倍。市场目前仍是一片蓝海,尚未有龙头企业出现,行业竞争格局暂时呈现 “小、散、乱” 的局面。 国内电池回收行业主要参与者大体分为三类,一是以比亚迪、中航锂电、宁德时代等为代表的 电池企业 ,二是以华友钴业、赣锋锂业、杉杉股份、寒锐钴业、厦门钨业等为代表的 材料企业 ,三是以格林美、邦普循环(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以及环保公司旺能环境等为代表的 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 。另外还有骆驼股份、百川股份、道氏技术、国轩高科、超越科技等布局动力电池回收业务。 除了上述公司外,天风证券还建议关注 铅蓄电池再生龙头 南都电源、 危废资源化领导者 浙富控股,中泰证券建议关注 动力电池回收设备龙头 浙矿股份以及天奇股份、光华科技。 不过,有分析人士指出,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目前尚处于早期, 对政策依赖性较大 ,当前政策支持以鼓励、建议等软性政策为主,缺乏法律法规性等强制性政策,后续存在 政策推进力度低于预期 的风险。

  • 广州:提升车规级芯片、动力电池等核心零部件近地化率

    广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实施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挥好300亿元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发展基金作用,近地化构建“432”汽车产业园区,提升车规级芯片、动力电池等核心零部件近地化率。 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推动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发展。扶持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对取得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企业进行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我市安全评价检测机构、合同研究机构、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等研发服务机构提供生物医药研发服务进行最高3000万元补助;优化创新药物临床服务中心功能,提升“研发—临床—中试—制造”全产业链协同创新水平。  原文如下: 关于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税费优惠政策力度 (一)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抓紧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广州市税务局负责) (二)降低企业、职工社保缴费负担。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费率20%。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由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调整为上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由8.76%(含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0.26%、职工补充医疗保险0.5%)调整为6%,不再另行征收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广州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经营困难的缴存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缓缴期满后按规定进行补缴。缓缴期间,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二、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 (五)减轻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负担。对于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落实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让利,应减尽减,尽量扩大政策受惠面,支持小微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充分发挥银行机构小微贷款业务考核引导作用,鼓励广州地区银行加大力度服务小微企业。(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东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贷款风险保障。充分发挥年度额度为10亿元的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对合作银行机构发放的1000万元及以下符合条件的普惠贷款,在发生不良贷款本金损失时给予合作银行机构最高50%的风险补偿。进一步发挥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作用,对合作银行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3000万元及以下符合条件的信用贷款,在发生不良贷款本金损失时给予合作银行机构最高50%的风险补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融资担保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取消市融资再担保公司对担保机构的再担保收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进一步提升融资便利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交通物流、养老服务、会展等行业企业,加大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优化贴现手续,降低贴现利率,助力企业加快恢复发展。鼓励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交通物流、养老服务、会展等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与金融机构共享信息,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等数据,发放更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东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专项再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广州地区银行机构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专项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清洁煤炭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持续提升融资综合信用服务成效。推动“信易贷”“粤信融”“中小融”等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主动对接服务小微、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新型农业经营等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深化创造性、差异化信用信息服务供给。以“信易贷”为场景开展公共数据运营和隐私计算试点,研发符合行业领域特征的普惠金融产品,提升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可得性。优化“粤信融”首贷服务中心功能,提升首贷服务质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十一)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对缺工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和提供针对性服务,组织开展系列促进就业专项行动,做好各类线上线下招聘。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重点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每成功介绍1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按每人400元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累计申领金额不超过50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继续发放就业补贴。按照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补助等,切实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加大对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进行贴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支持和引导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工会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改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环境,做好来穗务工人员服务,扩大“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等公益站点覆盖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力度 (十五)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完善用水用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供水价格改革,持续强化输配环节价格监管,最大限度压减供水供气层级。做好电力运行监测预警,确保中长期电煤合同、天然气供用气合同资源落实,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推动村级工业集聚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确保迎峰度夏企业用电平稳有序,切实降低企业电力成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凭“信用广州”网站出具的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失信记录)和信用承诺,可替代物业产权证明进行用电报装。鼓励有条件的区实施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补贴政策。(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广州供电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落实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对新开通定期国际、国内货运航线首个运营年最高补贴4000万元、500万元,基地货运航空公司落户补贴标准为1000万元,每家航空公司新注册全货机投放最高补贴1000万元。安排资金1.5亿元,继续对新增外贸航线、外贸班轮箱量增长、进出口企业完成箱量等进行扶持奖励。支持发展海铁联运,按考核年度完成海铁联运集装箱量进行奖励,省际和省内的奖励标准分别为350元/标准箱、250元/标准箱。继续实施免除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和引航费的优惠政策。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制定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的相关措施。(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港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加大工业用地供应力度,严格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制造业重大项目按程序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2023年工业仓储用地供应量不少于815公顷,占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不少于26%。优化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用地审批服务,加快推动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带项目”“带方案”供应,推动实现产业项目“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常态化。推广“大项目供地、中项目供楼(产权分割)、小项目租赁厂房”模式,推动存量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鼓励工业产业区块内成片连片“工改工”,降低“工改M1”项目审批门槛,规范新型产业用地“工改M0”管理。建设一批适应需求、集中高效、配套完善、低于市场价租赁和出售的政策性标准厂房,研究推动“工业上楼”新模式。优化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土地规划管理,除按规划提供公益性用地外,无需再移交经营性用地给政府;配套行政办公及公共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比例最高可达30%,且该部分建筑面积不额外计收土地出让金;分割转让最小单元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因行业性质、企业规模等原因可不低于300平方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提振消费力度 (十八)加大促消费活动频次力度。继续办好国际购物节、国际美食节、直播电商节、羊城夜市、全国网上年货节广州专场等消费品牌活动,做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促进接触型消费加快恢复。支持企业合理外摆及促销活动,优化促销活动、外摆特色经营、户外广告设置、户外展示等经营行为的管理措施。合理增加消费信贷,适时研究发放政府消费券,在节假日发放文旅专项消费券,鼓励支持重点商圈、电商平台以及零售、餐饮、文体旅商户等积极参与并配套开展打折让利、优惠叠加等活动。鼓励国有企业所属的商业设施和自有品牌带头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发挥引流导入作用。鼓励老字号穗企创新发展,挖掘品牌传统文化特色,传承、提升产品制作技艺和服务技能。出台实施促进首店首发经济发展专项政策,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广州设首店、旗舰店给予支持。积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促进汽车消费。出台促进汽车消费专项政策,通过一揽子综合措施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活力。继续实施新能源指标直接配置措施,2023年上半年额外增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并临时放宽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继续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继续互迁。支持二手车市场交易,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动会展行业恢复提升。发挥广交会展馆作为全球最大会展综合体平台作用,支持各类展会加快复展,办好联合国采购商大会、中国国际家具博览会、广州博览会、汽车展等品牌展会。出台广州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对认定的广州市品牌展会给予扶持。落实广州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安排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给予支持,鼓励会展项目扩大规模,鼓励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专业展览落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协作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动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升级。支持餐饮、住宿、家政、美发、洗染等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对符合条件的新设或升级门店、数字化建设、中央厨房建设等基础设施软硬件投入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增加优质商业载体供给。用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金字招牌”,加快推进地标性商业综合体建设。出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方案,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推进实施广州市支持商业网点建设若干措施,鼓励大型零售商业项目、现代化商贸物流设施等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最高300万元支持。(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促投资力度 (二十三)加快重点项目“攻城拔寨”。发挥广州市推进重大项目稳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审批要素保障专班等机制作用,举办重大项目开工签约活动,争取287个新开工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推进1722个“攻城拔寨”项目完成年度投资5261亿元,争取带动固定资产投资超万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各项目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保持工业投资快速增长势头。对“十四五”期间我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在省级对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比例普惠性投资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1∶1配套扶持。对2023年新落地新开工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给予跟踪支持。实施“四化平台”赋能产业、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以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提升为路径,力争为超1000家工业企业提供从诊断到解决方案等一揽子服务,并提高事中扶持比例。制定加快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奖补额度,推动850家以上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争取全年工业投资超1800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民间投资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运用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提升基础设施、社会民生补短板项目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面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和项目,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兴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坚持“拆、治、兴”并举,有序推进沥滘、黄边等一批城市更新项目,探索新中轴线、广州火车站、罗冲围、机场高速两侧等连片开发,推动中大国际创新谷、天河智慧城等片区城中村、旧城区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推进12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复建安置房、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公益类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坚持“房住不炒”,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统筹全年土地储备出让,全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7.5万套,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少于100个。力争完成2000亿元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关键要素保障。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承诺制审批”。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土地综合开发等多种手段解决资金问题。通过“争、挣、腾、买、挪”等多种方式配足重点项目用地。(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五外联动”力度 (二十八)促进外贸提质扩量。组织企业参加100场“粤贸全球”境外展会,走出国门拉订单。发挥南沙出口汽车监管仓作用,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海外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外贸新业态发展,加大财政资金对保税物流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化妆品试点。对广州市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政策扶持,对投保“一般企业类”保险产品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0%的资助;对投保“小微企业类”或“普惠平台类”保险产品的企业,按照实缴保费金额资助,资助上限不超过2021年度出口额的0.048%。实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鼓励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减免相关汇率避险费用。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正常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对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出口企业办理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推广“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改革,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促进口岸通关降费增效。(市商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州市税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积极引进外资。实施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鼓励产业目录,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制造业,鼓励外资企业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重大战略。落实外资奖励政策,对在广州设立的外资新项目和增资项目,按获得省财政利用外资项目奖励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并鼓励各区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奖励。支持多种形式外商投资,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统筹保障外资用地用电,完善金融支持外资服务,便利跨境投融资。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便利重点外商和境外高端人才出入境。(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大力发展外包业务。高标准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好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重点打造人工智能、检验检测、时尚设计等7条服务外包产业链。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扩大专业服务、商务服务、电信服务等领域开放合作,促进服务外包赋能制造业发展。发挥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支持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外包业态入区发展。(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优化外经布局。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立实体展示、销售、配送及售后服务一体化营销体系。(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南沙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引好用好外智。重构“广聚英才”人才工程,加大“机构化、成建制”引才、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支持力度。探索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对引进的战略科学家、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行“绿色通道+政策定制”服务。优化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指导目录,制定人才安家补贴指导标准,出台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鼓励全球人才来穗。支持南沙实施面向港澳人才的特殊支持措施,在人才引进、股权激励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实行更大力度国际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对国际高端人才给予入境、停居留便利;搭建国际人才数据库,允许符合条件的取得内地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担任科研机构法人代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南沙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产业提质增效推进力度 (三十三)推动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实施稳产增产奖补政策,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加大首台套、首版次奖补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研发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30%的奖励,最高300万元;符合市目录要求的产品,对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单台(套)销售价格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滚动编制产业短板动态表、关键产品“揭榜挂帅”榜单、工业“六基”攻关清单,打造一批典型场景、示范园区和产业链供需对接品牌活动,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开展重点产业链“大手拉小手”供需合作对接系列活动,引导“链主”企业、大型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生态。修订延续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对金融业发展、金融机构新设等给予奖励,加大对企业境内外上市的支持力度,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科创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支持农业发展,出台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政策,对用于农业生产、加工、科研和服务等贷款进行贴息;新组建2个种业基金子基金,吸引社会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种粮大户等实施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实施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挥好300亿元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发展基金作用,近地化构建“432”汽车产业园区,提升车规级芯片、动力电池等核心零部件近地化率。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推动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发展。扶持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对取得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企业进行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我市安全评价检测机构(GLP)、合同研究机构(CRO)、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等研发服务机构提供生物医药研发服务进行最高3000万元补助;优化创新药物临床服务中心功能,提升“研发—临床—中试—制造”全产业链协同创新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通过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高新技术企业额外奖励10万元,同时根据企业申请认定时间上一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给予额外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修订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通过“以赛促评”支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以赛代评”“以投代评”,优选一批优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予以奖励性后补助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 (三十六)深化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开展营商环境6.0改革,推出一批含金量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的改革举措,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抓项目、兴产业、促招商全过程。积极参与和引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实施新一轮国家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省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努力破除影响市场平等准入的各种壁垒。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深化“一照通行”审批服务,推动“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完善失联企业吊销出清制度,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优化食品销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在全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推广试行“告知承诺制”许可,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延续手续。完善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继续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快“信用+风险”税务监管等改革任务落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广州市税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推动《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对于适用政府采购法的采购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对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采购项目,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继续执行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健全和完善清欠工作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源头预防和化解拖欠问题力度;加强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依法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组织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工作者,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治体检、依法维权等服务。(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法院,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八)做好企业精准服务。完善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工作机制,主动送政策和服务上门,“一链一策”做好重点产业链精准支持,努力帮助各类重点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服务企业效能年”行动,加大“链主企业”、“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的精准服务力度。大力推广“免申即享”模式,梳理编制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增强政策可及性、实效性,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文件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反复适用的内容,由责任单位另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对外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3年2月10日印发

  • 中创新航成港股锂电“最靓的仔“ 摩根大通取得其1798万股保证权益刺激股价?

    中创新航(03931.HK)成为了港股锂电板块表现“最靓的仔“。 在摩根大通取得中创新航1798万股H股的保证权益的影响下,中创新航股价在周五(1月27日)高开高走。截至周五10:33分时,其股价涨超13%,报24.3港元,盘中涨幅一度突破15%。 香港联交所最新数据显示,1月18日,摩根大通在中创新航的H股好仓占比从0.86%增加到7.62%。摩根大通取得中创新航1798万股H股的保证权益。 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最新数据,2022年,中创新航累计装车量达19.24GWh,市占率为6.53%,稳居第三位。 此外,根据西牛证券发的最新研报称,中创新航(为中国动力电池企业,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中动力电池产品包括电池的电芯、电池模组和电池包,而储能系统产品则包括可用于发电站、电网企业、数据中心及基站的储能系统产品。 广汽及小鹏汽车为中创新航的主要客户,广汽的价格定位较为大众化,而小鹏汽车则受到Tesla的挑战而被逼降价,两者对成本优化均有着殷切的需求,相信集团较低的产品定价更加适合其下游客户的需求。他们相信集团原材料价格走高及集团产品价格的调整将对集团毛利率产生正面的影响, 该行预期集团未来三年将能够实现按年54.2%-249.0%的收入增长,同时在收入规模扩大及毛利率持续上升的带动下,预期集团未来三年能够实现6.6亿元人民币-36.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相当于2.7%-5.2%的净利润率。 通过折现现金流估值模型及EV/BITDA估值模型为集团进行估值,首次覆盖给予中创新航“买入”评级,目标价33.30港元,相当于2022年/2023年/2024年76.6/23.0/13.8倍预测市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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