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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发布了、发改委和工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地方财政支持政策指导意见》。 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做好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高质量完成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的京津冀城市群示范应用任务,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根据市人民政府部署,现就我市财政支持政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滨海新区是我市参与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的主体,汇总全市各区示范应用总体情况,其他区根据发展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参与示范工作。各区根据本通知要求,自主制定和实施相关财政支持政策。 二、关于车辆购置政策 我市按照与国家奖励1:1的标准,对辖区内企业购买燃料电池汽车给予地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和购车企业所在区按30%:70%的比例承担。根据《天津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市级补贴车辆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推广计划数900辆。 同时,各区应参照“揭榜挂帅”模式,由购车企业会同整车及零部件企业组成联合体申请补贴资金,确保推广车辆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应按要求接入我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满足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服务保障相关要求,确保生产运营安全。 三、关于加氢站建设政策 我市对新建加氢制氢设施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市发展改革委定期组织相关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各区原则上不再单独出台加氢制氢设施奖补政策。 四、关于其他政策 各区以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为核心方向,根据区域产业引育、车辆推广、氢源价格等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制定车辆运营(注氢)、关键零部件研发及推广,以及其他配套财政政策,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五、资金下达程序 财政部等五部委根据《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对我市示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分,并据此下达奖励资金。市财政根据各区实际得分情况分配下达中央奖励资金,并于下一年度下达市级配套资金。各区应统筹用好国家、市级和区级财政资金,确保政策及时兑现,资金使用高效合规。
9月1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商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得变相设置不合理条件或歧视性条款,限制或排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参与投标。 《指导意见》强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要求。评标办法应明确重大技术装备不得在境外远程操控,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 《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已投保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一般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 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国资委,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招标要求 (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项目,招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同类型产品的,适用本意见。本意见所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需符合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以下简称推广应用目录)内装备及主要参数。推广应用目录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级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信息平台查询。 (二)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商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得变相设置不合理条件或歧视性条款,限制或排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参与投标。 (三)招标活动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技术参数,鼓励通过市场调研、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深入开展需求调查,形成需求研究报告。招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同类型产品时,招标文件中应公布推广应用目录中涉及的主要参数指标,并按照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技术条件,可以参考引用推广应用目录中的主要参数。 (四)对于已投保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一般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 二、明确评标原则 (五)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要求。评标办法应当有利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不得在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方面设置歧视性评审标准。 (六)评标办法应明确重大技术装备不得在境外远程操控,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对于不符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应否决其投标。 (七)评标办法应落实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创新、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等要求,将技术创新、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售后服务、后续供应、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的履约能力等纳入评审指标范畴。 三、加强监督检查 (八)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及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现有检查队伍和资源,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相关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获取必要的支撑服务。 (九)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纪检监察、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问题线索联合处置、督导督办机制,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开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领域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窗口,畅通市场主体信息反馈渠道,归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负面行为。负面行为清单等信息在重大技术装备公共服务平台、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上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近期,由香港城市大学领导的研究小组成功开发出了一种高效的催化剂,通过电化学水分解显著增强氢的产出,在纳米材料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一重大突破对清洁能源产业具有巨大的应用潜力。 这一发现已于近期发表在了《自然》杂志上,其核心是开发一种高效的电催化剂,可以通过电催化水分解来增强氢的生成。人类迫切需要更清洁的能源,但要让世界摆脱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转而使用更可持续的能源,挑战是巨大的。 领导这项研究的城市大学张华教授指出,“电催化水分解产生的氢被认为是在不久的将来取代化石燃料的最有前途的清洁能源之一,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和温室效应。” 据悉,这项研究的关键进展是利用过渡金属二硫化物(TMD)纳米片作为载体建立新型催化剂,在电催化析氢反应(HER)中实现卓越的效率和高稳定性,这是电催化水分解(也称为水电解技术)制氢的重要步骤。 几年来,该团队一直在探索如何通过设计纳米材料的晶体相来提升HER工艺的性能。尽管具有非常规晶体相的TMD纳米片具有作为催化剂载体的巨大潜力,但要制造出纯度足以用于HER的纳米片远非易事。 但在这项研究中,张华教授的团队开发了一种新方法来制备具有高纯度和高质量的非常规相TMD纳米片。此外,他们还研究了贵金属在TMD纳米片支架上的晶体相依赖性生长。 他们发现,使用传统的2H-TMD作为模板,它有利于铂(Pt)纳米颗粒的外延生长,而非常规的1T ' -TMD模板支持单原子分散的铂原子(s-Pt)。基于这些发现,该团队开发了单原子分散的Pt原子/1T '相二硫化钼(s-Pt/1T '-MoS2)催化剂。 实验测试结果表明,该催化剂在质子交换膜水电解槽中可稳定工作500小时,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研究人员表示,“我们将根据这一发现开发更高效的催化剂,并探索它们在各种催化反应中的应用。这些发现扩大了纳米材料相工程的范围,为设计和合成高效催化剂铺平了道路,为更清洁的能源和更可持续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9月16日,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在上海会见了巴西Ceara州州长Elmano de Freitas da Costa先生一行。州长先生高度关注国富氢能的全球战略布局,并对国富氢能与巴西合作伙伴的合资公司在Ceara州投资建厂表示热烈欢迎,这将为拉美地区构建氢能装备制造本土化的蓝图,添上重要的一笔。 邬品芳向州长先生介绍了国富氢能在氢能制、储、运、加、用上的全产业链布局,以及国富氢能海外五大生产制造基地的规划情况。随后,州长先生也介绍了Ceara州作为巴西重点发展绿色能源的地区,对氢能项目的长期规划,以及发展制氢及氢能生态链项目的优势,尤其是Ceara的Pecem港口区域在便捷物流及免税政策的优势。Ceara作为目前巴西绿氢项目规划最集中的一个州,已经和全球开发商/投资人签订了32个绿氢项目,氢能装备需求潜力巨大。国富氢能在Pecem港口区域规划的1GW电解水制氢装备制造基地,对Ceara州,巴西乃至整个拉美地区发展氢能和绿色能源工业,都有着重要的 国富氢能已在巴西成立合资公司GF Hydrogen Brazil Ltda,并以该公司为主体在当地积极拓展氢能业务。除了布局Pecem港口的生产制造项目外,国富氢能及合作伙伴也积极参与了包括绿氢制取、加氢站及配套的氢能运输项目。通过完善的生产制造体系及多年的氢能项目运作经验,协助巴西及整个拉美市场快速发展氢能产业,助力实现清洁能源转型。
9月14日,在陕西榆林召开的技术与装备展览会上,国氢科技自主品牌产品“斯”系列关键材料部件:“斯媒”催化剂、“斯链”质子交换膜、“斯帛”碳纸、“斯合”膜电极、“斯聚”双极板,以及“氢腾”燃料电池、“氢涌”PEM电解水制氢设备等25件产品西部首秀。 国氢科技已具备材料级自主化能力,正在向原料级自主化努力,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础材料技术体系,正同步开发燃料电池及PEM制氢装备两大产品系列。自主研发的“氢腾”燃料电池产品,电堆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系统产品已实现车规级自动化批量生产,成功在客车、机车、应急电源车、轻卡、中重卡、无人机等场景批量化应用推广。9月13日,搭载“氢腾”燃料电池产品的氢能车辆纯氢运营总里程正式突破1000万公里! 自主研发的“氢涌”制氢设备,装备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系统产品规格涵盖10-2000Nm3/h,适用于制加氢一体站、虚拟电站调峰调频等分布式应用场景,以及大型可再生能源制氢、绿氢合成氨(制醇)等集中式应用场景,兆瓦级装备已实现商业化运营。
9月8日,科技部发布《关于“氢能技术”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的通知》。要求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网上填报时间:2023年9月8日09:00至2023年10月7日16:00。 6月13日,科技部曾经发布《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其中包含“氢能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新能源汽车”“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交通基础设施”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此次发布的正式申报书填报相关通知中没有“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所以为6项。 6月13日发布的《“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提出,围绕氢能绿色制取与规模转存体系、氢能安全存储与快速输配体系及氢能便捷改质与高效动力系统3个技术方向,拟启动19项任务、安排国拨经费3.4亿元。 其中,拟部署3个青年科学家项目, 拟安排国拨经费1500万元,每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应用示范类项目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企业牵头申报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1。 氢能绿色制取与规模转存体系 1.1十兆瓦级碱性一质子交换膜混合制氢系统关键技术与示范(共性关键技术类) 1.2阴离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电解堆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1.3热化学循环直接分解水制氢前沿技术(青年科学家项目) 1.4光解水制氢前沿技术(青年科学家项目) 1.5直接加注型高压质子交换膜电解制氢电解堆技术(青年科学家项目) 1.6直接电解海水制氢电解堆及系统关键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1.7天然气直接裂解制氢联产高附加值碳材料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氢能安全存储与快速输配体系 2.1液氢储供加用技术研究与交通枢纽示范(应用示范类) 2.2车载IV型储氢瓶批量制造一致性保障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2.3高密度、大容量和快速响应固态储氢装置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2.4基于地质条件的大规模储氢关键技术及试验验证(共性关键技术类) 氢能便捷改质与高效动力 3.1用户侧燃料电池微网集成与主动支撑电网关键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3.2煤掺氢/氨清洁高效燃烧关键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3.3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堆单元伏安性能设计仿真软件研发(共性关键技术类) 3.4单套兆瓦级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设计与集成(共性关键技术类) 3.5燃料电池与涡轮混合循环发电系统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3.6跨温区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界面过程与材料基础技术(基础研究类) 3.7高温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技术(基础研究类) 3.8高精度电堆组装及成套批量制造装备技术(应用示范类) 图片 原文如下: 关于“氢能技术”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评审立项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已经完成了“氢能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新能源汽车”、“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交通基础设施”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项目预申报形式审查、预评审等相关工作,并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反馈,请各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及时查看系统通知及邮件。现就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书填报要求 项目牵头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为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正式申报书和预申报书的衔接,预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将自动关联到正式申报书中,其中有些内容不可以修改,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修改,具体要求如下: 1.以下内容不可以修改 (1)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课题数。 2.以下内容可以修改或者调整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 (3)承诺的配套支撑条件不能降低(自筹经费不能低于预申报书承诺资金数)。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3.补充单位、人员及查重 (1)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上,项目应补充填报其他参加人员(骨干、其他研究人员)。若项目研究需要,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2)按照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请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查询”功能自行开展查重工作。 4.附件材料 (1)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提供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 (3)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需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是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要求聘用期覆盖所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的执行期,相关证明随申报书一并报送。 二、项目预算编报要求 项目牵头单位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编报预算。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项目正式申报书中的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 三、申报及评审纪律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应严格遵守《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令第19号)、《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在项目申报评审过程中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各类违规行为发生。 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填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信息系统的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 2.网上填报时间:2023年9月8日09:00至2023年10月7日16:00。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截止时间完成填报,以免信息系统关闭造成无法登录、填报和提交。 正式填报前,申报单位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栏目中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提前进行线下预填写。 3.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五、业务咨询 咨询电话: (1)“氢能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92 (2)“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67 (3)“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08 (4)“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010-68104408 (5)“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010-68104467 (6)“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010-68104492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023年9月7日
液氨价格分析 :上周液氨山东均价 3100 元 / 吨,本周均价 3000 元 / 吨,上周湖北地区液氨均价 3450 元 / 吨,本周均价 3400 元 / 吨,从上周到本周两个地区,上游市场出货量大、市场情绪降温,上游供应过剩,为缓解库存压力降价减产,下游市场需求稳定,接货情绪稳定,低价囤货。预计下周价格基本持稳。 江苏地区上周液氨均价 3300 元 / 吨,本周在 3400 元 / 吨,有大厂停车检修,上游出货量减少,低于下游需求,价格略微上涨。本周已恢复生产,预计下周价格会回落。 在氢能下游应用中,制作合成氨是主要的消纳手段之一,且因为氢能储运、安全性等问题也有不少企业提出氨动力作为过渡,所以立项了很多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 统计如下: 截至目前国内绿氨还未有投产项目,预计在 2024 年可投产产能在 62.7 万吨 / 年。 绿氨的应用前景:储氢、航运燃料、掺混发电 储氢 :一方面,氨的特性适合储运氢。以氢气为原料的液氨比液氢具有更高的体积能量密度,且氨比氢气更容易液化,常压下氨气在 -33 ℃就可以液化,而氢气需要低于 -253 ℃,且同体积的液氨比液氢多至少 60% 的氢。另外,氨具有特殊的气味,为潜在的泄露提供了预警。 另一方面,氨的储运基础设施完善,可实现氢的低成本远洋运输。氨的工业化生产和应用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技术体系和储运基础设施完备。氨有管道、铁路、船舶、公路拖车和仓库等多种运输方式。 航运燃料 : 目前船舶运输是国际贸易的主要货运形式,其承担了全球贸易运输总量的 90% 以上。船用动力机特别是远洋船舶,需要较大的功率输出,目前主要以燃油为主,会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 在目前关注度较高的零碳能源中,绿氨动力船舶能量密度大大高于氢,且可利用现有氨供应链和基础设施,在集装箱船等大型船舶远航领域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日前,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联合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与新加坡 Eastern Pacific Shipping ( EPS )在新加坡举行了 3+3 艘 21 万吨 Ammonia DF (氨双燃料) /DF Ready 散货船建造项目签约仪式,这将是全球首批双燃料氨动力散货船。 掺混发电: 可以为剩余使用寿命仍然较长的煤电厂提供减碳方案。我国目前已有锅炉使用煤氨双燃料发电。能够弥补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不稳定性和间歇性,在向清洁能源转型过程中保障电力的安全。国内风、光等可再生资源分布不均匀,有些地区通过可再生资源发电成本高,通过掺混氨发电能够减少碳排放。
当地时间周二(9月12日),美国能源巨头雪佛龙在官网宣布,公司从Haddington Ventures处收购了位于犹他州的先进清洁能源存储(ACES,Advanced Clean Energy Storage)项目78%的股份。 据了解,这个项目是全球计划中最大的绿氢存储中心,项目将把由可再生能源制成的氢气——绿氢储存在两个巨大的盐穴中。当需要使用时,可把氢气输送到一个专门的涡轮机上发电。 作为最轻的气体,氢易于扩散,因此储氢对密闭性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盐穴有良好的气密性,且盐不与氢气反应,是地质储氢的理想选择。目前全球有4个正在运营的盐穴储氢项目,3个位于美国墨西哥湾地区,1个位于英国。 ACES项目可以在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下降时帮助稳定电网,储能容量达300吉瓦时。去年,该项目从能源部获得了5.04亿美元的贷款,计划于2025年年中完工,并进入商业运营。 先前雪佛龙设定了一个目标:到2050年将运营排放减少到净零,并承诺投资100亿美元来减少其到2028年的碳排放,其中约30亿美元专门用于可再生燃料。 雪佛龙的子公司雪佛龙新能源公司副总裁Austin Knight表示,对ACES的投资给公司提供了一个“未来的增长平台”。 与雪佛龙不同的是,埃克森美孚购买了美国最大的二氧化碳管道网络,西方石油则在建造碳捕集工厂。对此,雪佛龙新能源公司总裁Jeff Gustavson解释道,氢气储量丰富,用途广泛,是一种低碳或无碳的能源载体。 Gustavson还指出,“氢气可以大量储存,这正是这个项目能够做到的,而且它可以规模化。”去年有媒体分析称,当时盐穴、废弃气田、岩洞及人工容器基准储平准化储氢成本在0.19-1.9美元/千克,未来可能降至0.11-1.07美元/千克。
位于德国斯图加特的航空公司H2Fly,近日宣布已成功进行世界首次液氢飞机HY4载人试飞。该液氢飞机已安装低温液氢储氢罐及燃料电池系统。 据H2Fly公司表示,本次飞行持续了3个多小时,比今年早些时候ZeroAvia和Universal Hydrogen进行的试验飞行时间更长,后者分别为23分钟和15分钟。 从H2Fly的飞行结果发现,和气态氢相比,液氢飞机HY4的飞行里程从750公里增加至1500公里。 H2Fly的联合创始人Josef Kallo教授表示,这是氢能动力飞机的分水岭。H2Fly已证明液氢长途零排放飞行的可行性,公司正计划扩展技术应用,为商用航空脱碳提供服务。 液氢所需空间远小于气态氢 35兆帕和75兆帕压力下的氢,每升有0.8或1.1千瓦时的能量。液氢的体积能量密度则提高到2.3千瓦时/升以上。因此液氢飞机具有更长的飞行航程。 据欧盟资助的液氢项目IDEALHY,现代液氢化技术每生产1公斤液氢需要12千瓦时电力,相当于1公斤氢气可用能量的36%。 ZeroAvia正测试6座和19座气态氢飞机,并计划研发大型的液氢飞机。ZeroAvia计划在2025年之前为9-19座飞机认证使用气态氢的动力系统,这是最快的进入市场的途径。而对于40-80座的飞机的将使用液氢。 Universal Hydrogen已试飞了40座气态氢飞机。公司计划在今年晚些时候将气态氢飞机改装为液氢飞机。
9月2日,苏州市政府发布了《加快培育未来产业的工作意见》。其中常熟和张家港成为氢能产业发展“重地”。张家港侧重制储加氢、氢燃料电池、氢能装备;常熟主要方向为氢燃料电池、氢能车、氢能装备研发检测。 意见中涉及到氢能的内容如下: 重点突破低成本高效绿氢制备、高压气态和低温液态氢能储输、加氢站建设运维、大功率长寿命氢燃料电池电堆及其核心材料等产业链重点、难点环节。持续开展光解水制氢、氢脆失效、低温吸附等氢能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推进燃料电池技术创新,开发关键膜材料和催化剂,提升用氢场景的可靠性、稳定性、耐久性。支持重点研发机构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和产业人才梯队建设。开展氢能产品检验检测及认证综合服务,推动氢能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稳步推进氢能在交通、储能、发电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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