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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美国关税扰乱了全球汽车行业,德国大众汽车旗下豪华汽车品牌保时捷周一下调了对 2025 年的一系列业绩预测。该车企预计, 今年利润率将下滑至个位数,并警告称,美国关税带来不确定性 。 保时捷预计, 今年全年销售回报率将降至6.5%,低于此前至少10%的预期 。该车企还将其 全年营收预期从之前的390亿欧元至400亿欧元下调至370亿欧元至380亿欧元 ;预计全年汽车EBITDA利润率为16.5%-18.5%,公司原本预计为19%-21%。 关税带来不确定性 保时捷表示,美国关税打击了其4月份的销售,并将影响5月份的业绩, 但该车企无法估计5月份之后的任何影响 。 “目前还无法对(关税对)本财年的影响做出可靠的评估。” 保时捷表示。 美国总统特朗普对进口汽车征收25%关税的决定让保时捷陷入了困境。受Macan和卡宴SUV强劲需求的提振,美国最近成为保时捷最大的销售市场。但该车企在北美没有生产能力,完全依赖从欧洲进口。 眼下,欧洲各大汽车制造商都在努力应对不断加剧的贸易紧张局势。 法拉利已宣布将其部分车型在美国的售价上调约10%,而梅赛德斯-奔驰正考虑从美国市场撤回其入门级车型的销售。雷诺上周表示,可能会推迟在美国推出其Alpine跑车品牌。 除了特朗普贸易战造成的混乱之外,需求下滑也迫使保时捷重新调整了战略。该品牌已经换掉了主要董事会成员,并同意在德国裁员以降低成本。 在最重要的市场之一中国,保时捷面临着来自比亚迪等本土汽车制造商的激烈竞争,市场份额受到蚕食。 由于电动汽车需求低迷,保时捷已决定今年投入8亿欧元,以扩大其产品组合,推出更多内燃机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3月份,该公司将中期销售回报率目标从此前的19%下调至15%至17%。 保时捷表示,电动汽车需求低迷意味着其将不再与通过旗下子公司Cellforce独立扩大高性能电池的生产,今年一次性电池成本将上升至13亿欧元。 本周二(4月29日),保时捷将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财报。
据外媒报道,特斯拉公司正在提高其在加拿大的汽车售价,同时鼓励消费者抢购那些在加拿大对美国产车辆加征反制关税前就已进口至加拿大的特斯拉库存车辆。 4月26日,特斯拉在其加拿大官网醒目位置打出促销横幅,上面写着:“限量供应!享受关税生效前定价优惠。” 截至4月26日,特斯拉网站上新订单的价格高于被列为库存车的同款车型的价格。例如,长续航全轮驱动版Model 3车型的新订单标价为79,990加元(合57,700美元),但同样是2025款的被列入库存车的Model 3售价约为69,000加元。 加拿大汽车专业网站driveteslacanada.ca早些时候报道了特斯拉此次提价情况,该网站称,对于特斯拉某些车型,如全轮驱动版Cybertruck皮卡,加拿大买家新订单的成本比之前高出了多达22%。 此次价格上涨可能会促使一些潜在的特斯拉买家重新考虑他们的购车时间安排。那些原本打算购买Model 3或Model Y车型的消费者现在可能面临一个更艰难的抉择,尤其是在失去了5000加元的加拿大零排放汽车购车补贴(iZEV)的情况下。 对于那些在提价前就已下订单的消费者,特斯拉将按照购买时的原价执行。 对于上述报道,特斯拉未回应置评请求。 尽管特斯拉尚未就此次提价给出官方解释,但多重因素可能共同推动了这一决策:首要因素是汇率波动。加元兑美元汇率近月持续走弱,导致进口车成本攀升。 另一关键因素在于关税政策。早在1月22日美方首次声明时,特朗普总统便释放了对加商品加征25%关税的信号,加拿大政府随即表态将实施对等反制措施。 在上个月特朗普对加拿大商品全面加征关税后(包括对在美墨加自由贸易协定范围内在美国境外生产的汽车零部件征收25%的关税),加拿大也宣布了报复性进口关税,旨在精准反制美国加征的关税。 特斯拉首席执行官马斯克近期因支持美国总统的争议性言论而在加拿大受到批评。不过,马斯克近日表示,在特斯拉经历了多年来最糟糕的第一季度财务业绩后,从5月份开始他将把更多时间投入到特斯拉公司事务中。
工信部发布2025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强化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供给。推动自动驾驶设计运行条件、自动泊车、自动驾驶仿真测试等标准批准发布及实施,加快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构建自动驾驶系统安全基线。加快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修订车道保持辅助系统标准,推动倒车辅助等标准研制,提升驾驶辅助产品安全水平。加快LTE-V2X直连通信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标准宣贯实施,推进列队跟驰、数字钥匙、网联信息辅助等标准制定,促进网联功能加速应用。推动信息安全工程等标准发布实施,加快推进汽车密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完成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汽车安全漏洞分类分级标准审查,加快重要数据识别标准研制,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智能座舱功能评价、交互安全、生物滞留监测等标准研制,完善智能座舱和人机交互标准体系,开展车用人工智能标准预研,引领新技术融合应用。 2025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标准体系、提升标准质效、强化实施应用,发挥标准引领保障作用,以标准助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年度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一、着眼全局,构建标准体系“四梁八柱” (一)强化汽车标准体系顶层设计。总结汽车行业“十四五”技术标准体系落实情况,系统性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启动汽车行业“十五五”技术标准体系编制工作,推动构建覆盖产业链全链条、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 (二)优化完善重点标准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统筹规划,提升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预期。健全完善并落实智能网联汽车、汽车芯片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不断优化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加快汽车双碳标准体系落地,推动汽车整车通用、系统部件等标准体系迭代更新。 (三)前瞻布局前沿领域标准研究。分析评估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和潜在应用场景,识别研判未来汽车标准化发展方向,推动制定及发布车用人工智能、固态电池、电动汽车换电等标准子体系,启动数据治理及应用等新领域标准体系建设,超前开展飞行汽车等新业态标准化需求研究。 (四)加快推进标准国际化战略。研究确定汽车标准国际化的工作方向和实施路径,稳步推进国际标准化项目培育、中国汽车标准海外应用等重点工作,打造开放创新的全球合作生态,培养一支懂标准、懂外语、懂规则的复合型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持续提升国际标准贡献度和影响力。 二、紧跟前沿,绘就新兴领域“标准蓝图” (五)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推动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等标准发布及动力电池安全要求标准实施,推进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等标准审查报批,开展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预研,持续提升电动汽车安全水平。推进动力电池耐久性、热管理系统等标准审查报批,加快全固态电池、动力电池在役检测、动力电池标识标签等标准研制,不断优化动力电池性能要求。加快驱动电机系统效率试验方法标准制定,开展分布式驱动电机系统、混合动力系统、车载氢系统等标准预研,强化关键系统部件质量要求。推动商用车换电安全要求标准发布实施,加快充电性能、底盘换电、换电兼容性测试等标准制定,开展商用车兆瓦级充电标准预研,提升电动汽车使用便利性。 (六)强化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供给。推动自动驾驶设计运行条件、自动泊车、自动驾驶仿真测试等标准批准发布及实施,加快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构建自动驾驶系统安全基线。加快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修订车道保持辅助系统标准,推动倒车辅助等标准研制,提升驾驶辅助产品安全水平。加快LTE-V2X直连通信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标准宣贯实施,推进列队跟驰、数字钥匙、网联信息辅助等标准制定,促进网联功能加速应用。推动信息安全工程等标准发布实施,加快推进汽车密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完成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汽车安全漏洞分类分级标准审查,加快重要数据识别标准研制,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智能座舱功能评价、交互安全、生物滞留监测等标准研制,完善智能座舱和人机交互标准体系,开展车用人工智能标准预研,引领新技术融合应用。 (七)加快汽车芯片标准制修订。加快汽车芯片环境及可靠性通用规范、信息安全、一致性检验等标准制定,完善汽车芯片基础评价方法。推动安全芯片、电动汽车用功率驱动芯片等标准发布实施,完成智能座舱计算芯片、卫星定位芯片、红外热成像芯片、底盘控制芯片等标准审查报批,加快推进控制芯片、传感芯片、通信芯片、存储芯片等产品标准研制,满足汽车芯片产品选型匹配应用需求。 (八)推进汽车电子标准研究。持续完善汽车电磁兼容标准体系,推动道路车辆电磁兼容强制性国家标准审查报批,公开征求静电放电等标准意见,推动整车天线OTA、电磁环境适应性等电磁兼容标准研制。加快自动驾驶系统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电池管理系统功能安全等标准研制,提升关键系统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水平。开展电子设备加速试验可靠性标准预研,推动IP等级、环境评价标准修订,提升电气及电子设备质量水平。推动车载MEMS激光雷达和前方视野辅助等标准审查报批,公开征求车载显示终端等标准意见,加快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和车载惯导标准研制,规范车载电子部件产品性能。 (九)加强汽车绿色低碳标准研制。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等标准发布实施,加快乘用车车载能源消耗量监测、轻型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利用系数、车辆预测性巡航控制系统评价等标准研制,开展重型商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评价、氢(氨)发动机汽车技术规范、汽车节能分类分级等标准预研,持续促进汽车节能减排。推动道路车辆温室气体管理术语和定义、产品碳足迹标识以及道路车辆、乘用车相关重点产品碳足迹等标准发布实施,推进发动机制造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企业碳排放核算和发动机产品碳足迹标准审查报批,加快整车制造企业碳排放核算以及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开展汽车产品电子标识、再生材料使用、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等碳减排技术标准预研,为汽车碳排放管理提供支撑。 三、助力转型,注入传统产业“升级动能” (十)强化汽车安全标准底线支撑。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加快客车结构安全要求、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研制,推进操纵件指示器以及车辆视野等标准修订,促进一般安全领域标准提档升级。推动侧面碰撞、后面碰撞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加快转向机构防伤害、前方视野等标准研制,推动汽车座椅、侧面和后下部防护等标准修订预研,提升乘员保护、车辆防护、道路使用者保护等被动安全领域产品技术水平。加快乘用车线控制动和线控转向系列标准制修订,推进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制动辅助系统等标准研制,启动商用车及挂车制动标准修订工作,促进主动安全领域技术升级。 (十一)夯实汽车通用标准基础支撑。加快开展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推动主挂匹配、电动挂车等标准制修订预研,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开展试验方法、可靠性、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人机工程等标准制修订研究,持续促进汽车质量提升。推进基础件、基础要素、防腐蚀耐老化、轻量化等基础领域重点标准研究。 (十二)深入开展用户体验标准化研究。开展隐藏式门把手、主动预紧式安全带、大角度座椅以及车内提示音等新产品技术与标准研究,做好标准预研工作,强化标准立项可行性论证。开展灯光智能投射标准研究,提升车辆照明技术水平和车辆与道路其他使用者的交互能力。 四、内外接轨,拓展标准国际“合作空间” (十三)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持续开展国际标准跟踪研究,不断提高汽车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实现汽车行业国际标准转化率达85%以上。大力推进汽车行业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应译尽译”,加快发布一批新能源汽车外文版标准,助力优势产业“走出去”。鼓励开展在国家标准制修订中,同步提出相应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十四)深化汽车技术法规制定协调。全面跟踪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动态及趋势,切实履行《1998年协定书》缔约国义务及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GRVA)、自动驾驶系统非正式工作组(ADS IWG)、电动汽车与环境非正式工作组(EVE IWG)副主席等职责,牵头自动驾驶系统、车载电池耐久性等重点法规研制工作,持续提升国际法规协调工作的参与度与贡献度。 (十五)全面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切实履自动驾驶测试场景、汽车感知传感器、电动汽车换电等国际标准工作组召集人职责,加快推进车载雷达、燃料电池系统、电动汽车换电等国际标准研制,重点推动电动汽车动力性、乘用车外部保护、电磁兼容等国际标准立项,持续提升中国标准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十六)巩固扩大全球伙伴关系。加强与东盟国家标准法规交流合作,“以点带面”推动落实“中国东盟先进汽车标准法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拓展和深化与欧洲、中亚、非洲、南美洲等相关国家在汽车标准法规领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发挥中国汽车标准国际化中心(日内瓦)支点与辐射作用,扩大与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 五、守正创新,提升汽车标准“治理效能” (十七)积极对接国家战略需求。贯彻落实《以标准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文件部署,高质高效完成相关标准研制任务,同步加强标准宣传推广和实施。建立国家重大战略、产业政策主动对接机制,推动标准与战略、规划、政策同部署、同落实,强化标准与汽车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高效衔接。 (十八)加强标准与技术创新互动。落实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部署要求,开展标准前瞻布局预研究,加强阶段性成果总结,加快新技术、新功能、新产品标准研制。围绕新兴领域,瞄准汽车产业链关键环节、应用场景、核心技术和产品,同步加快推进关键标准制修订,或试点标准先行模式,按照“产品分代、技术分级、研制分期”的思路,超前开展先进适用标准研制。 (十九)推动组织建设升级焕新。启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优化委员构成,积极纳入创新能力强、标准化经验丰富的企业、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提高委员单位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委员分类管理及服务,优化完善汽标委专题研讨会机制,充分调动委员及委员单位工作积极性。 (二十)提升汽车标准管理质效。健全标准立项预评估机制,紧盯标准立项、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标准报批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标准论证及编制质量。构建重要急需标准全流程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标准审批报送周期,提高整体制定效率。扎实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根据行业发展速度、技术迭代频率及政策变化,适当缩短复审周期,促进标准迭代更新。探索推进“人工智能+汽车标准化”,依托人工智能大模型赋能汽车标准化建设。 (二十一)强化汽车标准宣传推广。综合运用一图读懂、标准云课等新媒体传播形式,多角度全方面加强标准宣传。持续扩大标准宣贯及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企业标准化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聚焦汽车标准化客观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模式,持续开展汽车标准化理论政策研究及实践应用。主动介绍汽车标准化工作成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社会公众建立正确理念认识。 (二十二)深化汽车标准协同联动。不断深化汽车与能源、信息通信、智能交通、交通管理等相关行业的交流合作,加强跨行业、跨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协作,压实双归口工作实效。广泛征求相关方意见建议,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同步研究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加强相关实施管理部门工作协调,保障标准顺利落地实施。进一步强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有效衔接和协调配套,优化汽车标准供给结构,形成协同有序、互融互促的良好局面。 (二十三)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持续组织开展汽车标准化青年专家选培、大学生汽车标准创新大赛、汽车标准化国际青年工程师交流项目等汽车标准化人才培养工程系列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强化汽车标准化人才培养,为汽车标准化人才搭建交流实践平台。出版汽车标准化教材并推动在高校应用推广,为汽车标准化做好人才储备。
4月28日,小鹏汽车宣布,小鹏智能辅助驾驶安心服务正式上线。 据悉,小鹏智能辅助驾驶安心服务售239元/年,最高可赔偿100万,具有四大优势:覆盖场景全(行车及泊车)、保险公司广(5家头部保险公司)、赔付不限次、全车系可享。小鹏汽车表示,这套服务是行业唯一NGP退出后5秒内仍可享受的权益。 与此同时,小鹏汽车强调,“行业唯一”本结论基于截至发稿时车企发布的智能辅助驾驶保障产品公开信息得出,若市场出现类似产品,以实际情况为准。 “全场景"含智能辅助行车和泊车功能。行车功能指导航辅助驾驶NGP、AI代驾、车道巡航辅助LCC,其保障期间从行车功能激活时起,至退出后满5秒止;泊车功能指超级智能辅助泊车 APA(含离车泊入、智能出库、智能泊出辅助)、停车场记忆泊车 VPA、循迹倒车,其保障期间从泊车功能激活时起,直至退出之时。 本服务是针对小鹏汽车智能辅助驾驶功能的服务权益,不取代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险,本服务推出后,在小鹏汽车官方合作渠道购买车险的新保及续保客户才可购买,享权条件详见《智能辅助驾驶安心服务协议》。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并非自动驾驶,该功能使用期间,驾驶员而非系统为车辆的控制者,驾驶员仍需对路况保持警惕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本服务由小鹏汽车对客提供,由多家头部保险公司为小鹏汽车提供保险方案。 除小鹏汽车外,鸿蒙智行、小米、阿维塔等企业相继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智驾险。
财联社4月27日消息,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会见德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席穆勒,双方就中德汽车产业合作、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等议题进行交流。王文涛表示,中德汽车产业合作基础深厚,德国汽车企业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见证者、参与者和受益者。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利用外资的政策没有变也不会变,希望德国汽车企业把握机遇,坚定投资中国的信心。 王文涛表示,当前国际形势复杂严峻,个别国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做法严重破坏国际经贸秩序和全球产供链稳定,汽车行业首当其冲。中国和欧盟是捍卫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两大支柱,希望德国汽车工业协会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德国和欧盟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产供链稳定,并同中方相向而行,在尊重国际经贸规则的基础上,早日妥善解决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 穆勒表示,近日,德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多家会员企业参加上海车展,对中国汽车产业电动化、数字化发展印象深刻,进一步坚定了将中国作为最重要市场的看法。汽车产业应坚持全球化,通过开放与合作应对挑战,盲目加征关税无益于全球经济稳定。协会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期待欧中电动汽车案磋商尽快取得积极进展,妥善化解贸易摩擦,并鼓励德国车企扩大对华投资,欢迎中国车企赴德投资,共同推动汽车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
据外媒报道,近日,日本政府正考虑修订汽车安全标准,以期与美国总统特朗普达成贸易协议。 美国汽车制造商长期抱怨日本市场存在的非关税壁垒阻碍其进入,其中包括严格的安全标准。美国贸易代表上个月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日本不接受美国汽车安全标准认证,认为美国标准无法达到与日本本国标准同等的保护水平,同时设置特殊检测要求和销售服务网络门槛,阻碍美国汽车进入日本市场。 据《日经新闻》报道,首相石破茂领导的政府认为,日本的一些安全标准存在放宽的空间,比如有关碰撞安全测试的规定。 石破茂近日在日本广播协会(NHK)的一档电视节目中表示:“我们必须认识到两国交通状况的差异。” 日本首相指出,日本更注重行人的安全,而美国则强调在强烈碰撞中对车内乘客的保护。“即便如此,我们也希望确保不会被认为有失公允。” 日本正加紧在与美国的谈判中找到讨价还价的筹码,希望降低目前已从24%临时降至10%的全面关税税率。和其他国家一样,日本向美国出口的汽车、钢铁和铝也面临25%的额外关税,而汽车制造业是日本这个依赖出口的经济体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 日方首席谈判代表赤泽亮正近日在华盛顿与美国方面展开了关税谈判,双方已着手筹备第二轮谈判。 作为谈判策略的一部分,日本还在考虑增加美国大米进口量。 日本首相表示,谈判需要一些时间,称:“欲速则不达。任何协议都必须对双方都有利。如果只有一方赢而另一方输,那就不能成为世界的典范。我们希望达成的协议能成为一个范例,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美国总统特朗普近日则宣称在与日本的关税谈判中取得了“重大进展”,这是自他对全球进口商品大幅加征关税以来进行的首轮面对面贸易谈判之一。
据外媒报道,近日,大众汽车北美区首席执行官Kjell Gruner表示,将维持美国市场车型售价至5月末。这是在特朗普政府提高关税后,又一家通过价格稳定政策吸引顾客光顾经销商门店的汽车制造商。 Gruner日前在纽约国际车展的一次采访中称:“尽管我们甚至不知道下周的监管或关税环境会是怎样,但我们希望在五月底前保持汽车售价不变以给我们的消费者和经销商信心。” 大众汽车的这一举措与现代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和Stellantis NV此前的决定一致,旨在缓解人们对特朗普政府对进口汽车加征25%关税导致车价上涨数千美元的担忧。福特、Stellantis和日产等车企还纷纷推出购车优惠政策,吸引因政策不确定性而急于下单的消费者群体。当前美国新车均价已超过5万美元,叠加高利率压力,使得多数消费者对购车望而却步。 大众此次保持价格稳定的决策澄清了早前市场传言。此前有报道称,集团计划将进口费用直接转嫁至终端售价。Gruner解释称,公司仅向经销商征询过关于潜在价格调整及关税成本问题的沟通方案建议,却被误读为既定涨价计划。 不过,Gruner进一步,如果关税持续存在,大众的主要品牌可能会在五月之后将关税成本分摊给供应商、经销商和消费者。他还补充说,从六月起,大众车型标价的任何上涨都将基于对大众汽车供应链、关税成本以及竞争对手情况的仔细分析进行。 Gruner在纽约展示了大众畅销车型途观(Tiguan)的新款车。这款在大众汽车墨西哥普埃布拉工厂生产的SUV车型,根据4月3日生效的汽车进口关税规定,现在面临27.5%的征税。相比之下,在特朗普第一个任期内与墨西哥和加拿大谈判达成的《美墨加自由贸易协定》(USMCA)贸易协议下,此前的关税为2.5%。
据比亚迪法务部消息,网络用户“葡萄碎碎冰”因造谣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近期,比亚迪法务部关注到网络用户“葡萄碎碎冰”在社交平台上散布与比亚迪相关的谣言,比亚迪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并抓获实际造谣人,该造谣者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此前,网络用户“葡萄碎碎冰”发布“广西比亚迪海鸥充电产生爆炸”的截图在网上流传 ,引发关注。
近日开幕的2025年上海国际车展上,eVTOL成为新亮点。“航空器在车展亮相受到非常多的关注,公众对我们的eVTOL产品都很感兴趣,也是公众一次近距离感受低空立体出行成果的契机。”峰飞航空品牌公关总监钟瑞花告诉财联社记者。 财联社记者在车展现场看到,除了峰飞航空2吨级eVTOL外,还有小鹏汇天的“陆地航母”、广汽高域的GOVY-Aircar等。记者获悉,这几家主机厂商的eVTOL/飞行汽车为首次参展上海车展。 当前的低空经济市场,多数eVTOL厂商的产品仍在取证中,待各家产品取证基本完成时,将迎来eVTOL的规模化商业运营。目前,亿航智能旗下运营公司于上月完成了其OC(运营合格证)取证,意味着公司低空载人服务及未来城市空中交通业务正式开启商业化进程。 参展的eVTOL中,小鹏汇天的“陆地航母”,预计工厂将于今年三季度竣工,四季度取得中国民航的型号合格证(TC),2026年将实现量产交付。 与此同时,小鹏汇天正在研发全倾转旋翼飞行汽车。今年3月,孚能科技(688567.SH)、亿纬锂能(300014.SZ)皆公告称,收到小鹏汇天定点开发通知书。小鹏汇天相关负责人向财联社记者介绍,目前新一代飞行汽车尚未选用最终的电池生产商,向这些公司采购的电池主要用于样机测试。 与小鹏汇天主要面向个人用户的应用场景不同,广汽高域的GOVY-Aircar,计划应用于低空游览与城市短途接驳、通勤等交通场景。 据上海车展广汽展台的工作人员透露,GOVY-Aircar申请的是无人驾驶TC证,于今年初申请,预计今年底取证,取证版座位数与现场展示的产品有所不同,为两座,将于今年下半年发布。后续公司还将推出复合翼机型GOVY AirJet,座位数将增加至3-4座,目前已在试飞阶段,研发成本预计高于GOVY-Aircar。 除此之外,电池厂商宁德时代(300750.SZ)、欣旺达(300207.SZ)展台,还分别展示了峰飞航空2吨级载人版eVTOL、航天时代飞鹏FP-981C射手座垂起复合翼eVTOL。 钟瑞花表示,峰飞航空2吨级eVTOL货运版航空器已完成TC取证和PC取证,将于今年陆续交付,载人版机型正在进行适航认证工作,争取在2026年完成取证后投入试运营。 “目前,峰飞航空2吨级载人版eVTOL所采用的电池能量密度达500wh/kg,其他信息尚未完全公开,所采用的是航空级动力电池。同时该电池设计会根据主机厂商对电量、能量密度、初始功率等的需求来设计。但最新推出的钠电池,并不适用于航空飞行器。”宁德时代展台工作人员告诉财联社记者,钠电池能量密度低,而这一短板正是航空飞行器非常需要的,因而航空电池仍主要采用高镍三元锂电池。 至于当前中美关税现状是否影响eVTOL的生产制造,多家主机厂商表示,基本没有影响。 前述广汽现场人士透露,GOVY-Aircar的零部件等生产制造均由广汽自研生产。 小鹏汇天相关负责人也称,其产品国产化率达到90%以上。“产品‘出海’,也会优先考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这些国家能更好地实现适航证的双边互认。”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绿色电力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为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基本建成。 以下是具体原文: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能源、铁路、民航、邮政主管部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省、自治区电力公司: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新型能源体系,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现就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协同联动、统筹谋划、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交通运输动力绿色低碳替代,强化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保障,为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 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就近就地消纳比例稳步增加。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绿色电力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为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基本建成。 二、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协同 (一)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衔接互动。在国家相关规划中,强化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沿线新能源资源普查。统筹清洁能源自然禀赋、用能需求、建设条件等要素,推动制定省级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与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二)统筹规划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开展公路水路充(换)电站设施网络规划,加强与电网规划的协同布局,提升清洁能源就地保障水平。完善车船绿色燃料加注体系规划,系统推动车船绿色燃料加注设施和装备发展。开展铁路电气化改造规划,推广清洁能源供电新模式。 三、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 (三)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要素保障。强化用地、用海等资源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交通基础设施周边未利用地和存量用地开发清洁能源。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设计,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享共用通道、管廊、杆塔等资源。推动各地优化完善清洁能源年度开发方案,在规划目标、项目入库、并网接入等方面给予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项目支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建设,持续提升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综合承载能力。 (四)创新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模式。在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中,根据项目实际增加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专章。鼓励交通与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同步开发、同步招商。对同一投资主体依托同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清洁能源开发项目,相关项目核准(备案)主管机关可以依法统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新改扩建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可在主体工程建设中同步办理涉路施工许可。 四、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五)安全有序发展铁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充分利用候车楼、货场、站房、铁路沿线等资源,综合考虑光环境影响和安全影响,对符合条件的既有站点进行光伏改造,建设光伏屋顶、光伏车棚。新建大型铁路场站屋顶预留安装光伏发电所需的基础条件,鼓励站场应用清洁能源。 (六)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按照依法依规、宜建尽建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等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中心,以及原省界收费站用地、边坡、隧道出入口、隔离带、互通立交、匝道圈中的土地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积极推广柔性输配电、智慧调控、构网型储能、浅层地热利用等新技术,支持公路沿线规划建设源网荷储充一体化项目。在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分拨中心等建设充(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推动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开展新能源汽车绿电就地直充,提升新能源汽车绿电消费比例。 (七)因地制宜推进港口航道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结合港口码头、航道运河既有条件,在确保港口作业、船舶通航等安全前提下,依托港池、仓库、防波堤等,因地制宜推广海洋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鼓励集装箱枢纽海港报废更新新能源清洁能源港内集装箱卡车。依托港口设施布局建设船舶充(换)电站、加注站。 (八)加快推动枢纽场站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统筹考虑货运枢纽、货运堆场、客运站、公交停车场等智慧化转型升级,以及冷链运输、车辆充(换)电等用能需求,科学利用厂房屋顶、枢纽场站内土地等资源开发分布式新能源,鼓励交通枢纽场站供冷供热使用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资源。 五、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九)增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弹性。鼓励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路域范围内新能源就近消纳,优化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等灵活调节资源,加快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智能微电网、多源转化与多能互补、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等技术装备和新模式示范应用,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 (十)提升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应急能力。加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故障检测、预警和恢复能力建设,有效提升风险灾害抵御能力。探索建立基于构网型技术的绿色交通应急电力系统,逐步提高交通运输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可靠性。在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建设一批集清洁能源发电、储能、卫星通讯等功能于一体的平急两用能源服务设施,满足临时安置、能源供应、物资保障、应急通讯等需求。推广移动储能充电车、应急移动储能设施,做好节假日等集中充电高峰时段交通运输能源供应保障。 (十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协同互动。推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信息交互共享机制,加强交通能源供需大数据分析预测。加快推动交通运输能源系统深度参与电力系统运行调节。大力推广智能化充电设施和车网互动技术,将车网互动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与电力市场建设统筹推进。 六、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 (十二)推动铁路机车车辆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高耗能、高排放机车车辆节能改造和低碳化升级,建立老旧机车车辆更新换代机制,鼓励引导高耗能、高排放机车车辆有序退出。完善机车车辆能耗和排放监测评估体系,开展铁路装备碳积分管理制度研究,推进装用新一代低排放、低油耗中高速柴油机铁路内燃机车应用,推进电网结构薄弱地区长续航电动、氢能、混合动力等铁路新能源机车车辆和配套供能设施规模化应用。 (十三)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发展零排放货运。 (十四)推进绿色低碳船舶发展。报废更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营运船舶,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探索标准化燃料罐、箱式电源等可移动船舶设备共享共用,支持内河船舶应用光伏发电技术,积极推动电力、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绿醇、绿氨、绿氢等清洁能源在船舶上应用。 (十五)发展新能源航空器。推动新能源航空器应用推广,加大对新能源航空器的发展支持力度。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布局绿色航空关键技术、产品方案和安全验证等试验基地。加快推动建立新能源航空器适航审定体系和持续适航体系。 (十六)推动绿色低碳邮政快递发展。推广使用新能源邮政快递配送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无人机、无人车等推广应用。积极推广邮件快件航空运输应用可持续航空燃料。淘汰老旧分拣设备,推进智能分拣成套设备迭代,提升分拣效率,推进设备智能化低碳化升级。 七、构建安全可靠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体系 (十七)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能力。加快突破绿色燃料生产技术瓶颈,逐步提高绿色燃料制备效率。推动建设一批绿色燃料生产基地,加快提升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绿醇、绿氨、氢能、生物航油等供给能力。鼓励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清洁能源制氢。 (十八)逐步完善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储运加注网络。统筹交通运输装备绿色燃料需求,积极推进重点区域绿色燃料储运加注设施建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服务区、货运场站、港口、机场、枢纽等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积极稳妥推广多元化氢能储运方式。 八、培育现代化产业融合体系 (十九)鼓励新模式推广及新兴产业孵化。聚合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资源,打造交通运输领域虚拟电厂。引导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电池资产管理、新能源运输装备融资租赁等新兴产业,打造车—站—桩—网智慧融合产业创新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深度融合的泛汽车新型生态创新发展。 (二十)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补链强链。加快新型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氢燃料电池、绿色燃料等产业培育,保障上游原材料零部件高质量稳定供应。推动清洁能源发电设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等产业升级,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体系。积极拓展市场需求,孵化培育电池拆解回收、退役光伏组件再利用、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等产业。做强优势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链上中下游跨界合作,不断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一)完善支撑保障政策。鼓励交通路域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就近消纳新能源。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鼓励交通基础设施沿线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开展直连或签订多年购售电协议,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以分时电价提升用户参与车网互动的积极性。研究制定绿色燃料的制备支持政策。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二十二)加大资金要素支持。发挥中央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各类资金渠道,落实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以及充(换)电站税收优惠。鼓励新能源车等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绿电证书交易。 (二十三)加强标准规范支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电动重卡、氢能重卡、电动船舶、车网互动、动力电池、充(换)电站、加氢站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完善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出台能源补给设施与新能源船舶接口标准和通讯协议,统筹推进新能源船舶能源补给公共服务化。推进新能源船舶加注安全操作和检查标准制定。研究出台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制储用”标准。推动国际标准互认,促进国际标准领域合作,加快健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认证体系。 (二十四)推进科技创新。建立交通与能源融合技术装备研发平台,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创新。加强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领域技术创新,支持开展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先进智能储能系统、清洁能源载运装备、交通可持续燃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的突破和应用。 (二十五)强化试点引领。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启曜”行动和“乘风”行动。结合交通强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燃料电池汽车、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等工作,组织开展一批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创新项目建设。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疆煤外运通道、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扩容改造等重大工程,打造(近)零排放运输通道样板。在丹江口库区、长三角等地区打造区域性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建设一批(近)零碳服务区、港口等重点工程。 十、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完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强化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培训,搭建跨领域宣传展示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经验分享互鉴,营造良好氛围。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6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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