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9362

  • 劳斯莱斯也将“氢飘飘”?更多主机厂“押注”氢能赛道 或助燃料电池产业化提速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预计会有更多厂商转向氢燃料电池技术路线。日前,劳斯莱斯CEO托斯顿・穆勒・乌特弗斯(Torsten Muller-Otvos)表示,考虑到劳斯莱斯的品牌定位和客户的期待,公司正考虑在未来全面转向氢燃料电池,但前提是其技术足够成熟,能够实现大规模商业化。 “当我们认为合适的时机到来,劳斯莱斯肯定会追求更先进的技术,也许我们会远离普通电池,全面转向燃料电池领域。”托斯顿直言,劳斯莱斯母公司也曾在21世纪初在宝马7系中尝试过氢燃烧技术,但劳斯莱斯并不会考虑使用氢燃发动机,“如果将来要使用氢气,那就一定是通过燃料电池,除了获取能量的方式,燃料电池和普通的电池并没有什么不同。” 来自劳斯莱斯母公司宝马的研究表明,未来10年内,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纯电动汽车的成本平价是绝对可能的,届时,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加氢便利性和续航远距离能力将成为其卖点。此前,国际氢能委员会预测,到2050年,燃料电池汽车将占据全球车辆的20%-25%,并将成为与汽油、柴油并列的终端能源体系消费主体。 “目前氢燃料电池的市场现况可媲美动力电池发展初期,未来将迎来巨大发展空间。”业内人士表示,在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浪潮中,除了目前已在大量普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也有部分厂商在研发氢燃料电池汽车,“随着燃料电池系统和电堆成本的下降,燃料电池汽车与配置相同的纯电动汽车价差将进一步收窄。” 从全球范围内看,日本的丰田汽车、韩国的现代汽车则属于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的急先锋,而在“美国三大”中,除了特斯拉,通用、福特在氢燃料电池汽车方面均有布局。其中,丰田最新计划7月1日起设立子公司Hydrogen Factory,进行主要市场内本土化研发和生产,主要是欧洲市场和中国市场;同时将研发下一代氢燃料电池技术和FC系统。 “电气化并非新能源汽车的最优解。”丰田董事长丰田章男(Akio Toyoda)曾指出,从长远来看,氢燃料电池车可能是更好的产品,但从短期看,混动汽车仍然是最佳选择。 在国内,氢能乘用车已被加速推出。6月9日,东风日产旗下启辰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工程样车首次亮相,并计划于2023年底交付10台车投入示范运营;5月17日,海马汽车公告,搭载丰田汽车电堆系统的海马氢燃料电池汽车7X-H首台功能样车近日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海马汽车下线;5月10日,国氢科技发布了乘用车用燃料电池产品氢腾-S系列战略。该战略基于已有技术积累,将打造氢腾-S系列乘用车燃料电池产品,建设万台级乘用车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产线。此外,广汽埃安 LX Fuel Cell、一汽红旗H5-FCV、上汽大通MIFA氢、东风氢舟H2·e等产品均已实现示范运营。 “到2050年左右,我国氢能车辆占比可以达到51%左右,20%左右是电车,30%左右是传统油车。”在5月举办的2023首届中国(内蒙古)氢能论坛上,国家电投集团首席科学家,国氢科技董事、首席技术官柴茂荣做出了乐观预测。 相关政策的支持,让中国市场正被更多厂商视作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热土。6月,现代汽车集团宣布,其海外首个氢燃料电池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基地“HTWO广州”正式竣工,并开始正式量产和销售。据悉,该基地规划了年产6500套氢燃料电池系统;5月,丰田中国官方宣布,其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京)公司及华丰燃料电池公司共同推出全新一代大功率氢燃料电池系统TLPower150;4月,宝马iX5氢燃料电池车也出现在上海车展上,并计划在今年年内将测试车队引入中国。 “氢燃料电池有望成为新能源汽车的另一个赛道。”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表示,氢能被认为是未来新能源汽车最佳解决方案之一,而“产业化发展”是降低成本和提高能量利用效率最为有效的发展路径。“氢燃料电池正在商用车、高功率重卡领域快速发展,未来会逐步向乘用车领域渗透,氢能汽车的‘万辆时代’很快就会到来。”

  • 波兰将就2035禁燃令向欧盟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据外媒报道,波兰气候部长Anna Moskwa在6月12日表示,该国将在未来几天中,向欧盟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反对欧盟从2035年起在欧盟范围内停止销售化石燃料汽车的规定。 欧盟在今年早些时候批准的一揽子法规旨在启动一个新的碳排放市场,以控制建筑和交通运输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从2035年起将乘用车和厢式车的碳排放减少到零。 波兰是唯一一个始终反对该提案的国家,并对这些规则投了反对票,该国认为欧盟的这一禁令缺乏对市场和社会后果的适当分析。 Moskwa在6月12日对媒体表示:“该禁令没有对社会和经济影响进行分析,无论如何,我们都将在不久的将来就这个决定提起诉讼。我们不同意这一规定和其他来自Fit for 55方案中的其他规定,我们要把这个问题提交给欧洲法院。我们将在未来几天提出动议,希望其他国家也能加入。” 此前在德国的抗议下,欧盟委员会已同意提出一条法律途径,让使用合成燃料的汽车免受禁令约束。德国交通部曾阻止欧盟的计划,要求提供此类豁免。

  • 福建省工信部等十部门: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福建省工信厅等十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等9条措施。 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方面, 一是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在巩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成果的基础上,在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景区港区等公共领域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占比。逐年提升公务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4A级及以上景区用车,争取两年内基本改用新能源汽车。 二是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 支持有条件地市积极申报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城市,对获批的给予专项奖励1000万元。 三是组织实施综合示范应用项目。 支持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工程机械、新能源农用机械、动力电池等生产企业与推广应用单位在重点区域及湄洲岛等岛屿联合打造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对示范项目单个推广合同 金额达到 1000万元 并实现交付使用的,按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 5%给予 生产企业一次性示范推广奖励,全省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有关地市、汽车生产企业、示范应用单位等联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对纳入国家试点的牵头单位给予专项奖励500万元。 具体原文如下: 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促进整车企业加快发展。 支持新能源汽车(含专用车)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扩大规模,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对年度产能利用率达到60%及以上且产量同比增长,或产能利用率20%以上且产量同比增长50%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汽车产能利用率比例给予单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加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实施产业链企业培育。 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招商,鼓励上下游企业开展协作配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对与三年内新引进单家企业年配套规模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单家年度奖励资金最高1000万元;对三年内新引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配套企业,年配套规模达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全省年度奖励资金最高5000万元。培育一批新能源汽车领域“专精特新”及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企业上市发展。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商务厅、金融监管局、科技厅、财政厅,省汽车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加 快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 巩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成果,持续提升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引导带动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1. 公务车。 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用车等特殊情况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逐年提升公务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力争2023年达到10%、2024年达到25%、2025年达到40%。鼓励公务租赁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2. 其他公共领域用车 。 公交车: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微循环公交车运营模式;推动全省农村客运采用新能源汽车。出租车: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及网约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分时租赁汽车采用新能源汽车。物流车:全省中心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物流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其他物流用车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货运车辆电动化改造和电动化替代工作。景区和港区用车:加快推进全省旅游景区新增和更新车辆、港区新增和更新集装箱卡车采用新能源汽车,4A级及以上景区用车,争取两年内基本改用新能源汽车。环卫等领域用车:全省新增和更新的中心城区环卫用车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质资金的购买服务项目,将新能源环卫车、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配备比例作为评审因素。  3. 私人用车 。 鼓励整车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模式,促进私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私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  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 支持有条件地市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其中,试点城市在完成公务车及其他公共领域用车任务基础上,重点推动驶入城区的物流车等采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支持相关地市申报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对获批的给予专项奖励1000万元。  组织实施综合示范应用项目。 支持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工程机械、新能源农用机械、动力电池等生产企业与推广应用单位在景区、厂区、港区、矿区、物流园区、设区市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及湄洲岛等岛屿联合打造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对示范项目中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工程机械、新能源农用机械、新能源非公路用卡车和新能源无人驾驶装备等单个推广合同金额达到1000万元并实现交付使用的,按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全省年度奖励金额最高5000万元。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有关地市、汽车生产企业、示范应用单位等联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对纳入国家试点的牵头单位给予专项奖励500万元。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厅、国资委、住建厅、公安厅、林业局、文旅厅、民宗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   提升电动船舶研发设计水平,对引进的央属高水平电动船舶研发设计机构,除支持享受当地科技、教育、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外,设立分公司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设立子公司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支持船舶电池动力推进系统研制与应用、标准化箱式电池开发,培育具有全球领先优势的电动船舶动力电池及电池动力推进系统供应商;对电动船舶电池动力推进系统生产企业按交付电池动力推进系统金额的20%给予补助(不含省示范项目),单套系统补助最高200万元。  加快推进江、河、湖、海等电动船舶应用场景建设,重点打造港口作业船、闽江货船、公务船、闽江游船、渡轮、沿海观光客船、湖区(库区)客船、内河客船、渔业辅助船、游艇等示范项目。对省电动船舶示范项目(含新建和改造),按交付船舶电池动力(含氢燃料电池)总成价格的40%给予补助,单船补助最高1000万元(其中省首批次示范项目按60%给予补助,单船补助最高1500万元),补助由建造船厂、动力总成生产企业或项目总包方申领。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地区先行先试大力推广应用电动船舶。重点打造闽江新能源船舶示范应用流域,力争到2025年闽江新造船舶主要使用新能源船舶。以厦门岛、平潭岛、罗源湾、湄洲湾、三都澳、闽江、九龙江、赛江、翠屏湖、大金湖、石门湖等区域为重点,加快船舶电动化升级,鼓励相关县(市)、区或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先行先试打造电动船舶示范应用场景〔包括投资建造一批电动船舶及充(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对试点地区或单位等给予奖补资金总额最高1000万元;鼓励多个县(市)、区携手打造电动船舶发展试点城市群。4A级及以上景区和城市内河新增船舶全部使用新能源船舶,争取两年内现有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舶基本更新改用新能源船舶。  推进岸电一体化和电动船舶充(换)电设施设备产业化发展,对配套服务电动船舶示范项目的动力电池充电设施,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助,其中单台(套)充电功率大于等于250千瓦小于等于500千瓦的给予20万元补助,超过500千瓦的给予5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海洋渔业局、文旅厅、科技厅,福建海事局,省船舶集团、港口集团,中国船级社福州分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企业研发与创新   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 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含扩展车型),自获得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起一年内销售量达500辆及以上的9座以上载客车、3.5吨以上货车及其他专用车,2000辆及以上的9座及以下载客车、3.5吨及以下货车及其他专用车,50辆及以上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每款车型分别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支持绿色智能船型研发设计,对纳入国家绿色智能船型目录的,单个船型给予研发设计单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加强研发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产业链“链长”整合省内外技术与项目资源,牵头打造相关领域共性和前瞻技术创新平台,促进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动力电池、氢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覆盖全产业链、全溯源链、全生命周期的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第三方检测中心。  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加强“电动福建”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示范应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重点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项目、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攻关项目给予支持。  鼓励制定相关技术标准。 鼓励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等产业链企业围绕核心技术、应用场景研究制定相关标准,支持将有关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上升为省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对主导、参与制定及修订国家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单位,按有关政策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开展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年检工作,支持机动车检测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动力电池安全检测业务。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市场监管局、财政厅,中国船级社福州分社,省汽车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拓展完善产业生态   拓展应用场景。 对生产并实现销售的以动力电池(含燃料电池,其中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不低于140瓦时/千克)为驱动的新能源工程机械、新能源农用机械、新能源非公路用卡车和新能源无人驾驶装备等产品,按100元/千瓦时对动力电池额定容量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1000万元。支持发展氢燃料电池为动力的相关装备,对生产并实现销售的氢燃料电池系统〔单台(套)功率达到50千瓦以上〕,按照2万元/台(套)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发展 电池租赁 。 支持动力电池租赁企业做大做强、辐射全国,对在购买和使用环节开展动力电池租赁等业务,按30元/千瓦时对动力电池额定容量进行补助,三年补助资金最高1亿元。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等牵头组建多种类型的联合体共同打造良性发展的换电商业模式,并在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新能源工程机械和农用机械等领域推广应用。  创新金融服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船舶行业特点和市场消费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融资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支持汽车生产企业、示范应用单位等参与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对通过银行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购买智能网联汽车的示范应用单位,在融资利率基础上予以1个百分点贴息补助(3年期以内的融资按实际期限贴息,发放期限超过3年的中长期融资按3年贴息)。对购买省示范项目电动船舶的船东企业,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财政厅、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兴业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充(换)电及加氢设施建设   支持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充(换)电设施、智能路侧设施和功能性平台纳入“新基建”示范项目。完善充(换)电网络设施建设规划,强化公共充(换)电设施省级平台功能,优化经营性充(换)电网络布局。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加氢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支持在有条件的企业厂区、作业区等开展充(换)电站试点建设,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的场地设施研究开展改扩建加氢站或增设充(换)电设施。  推广集中式“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对配置储能电池系统额定容量达到800千瓦时以上,充电桩达到16根以上,单枪最大输出180千瓦以上的“光储充检”示范站建设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鼓励采用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智能化充电桩。落实公共停车场和新建住宅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督促、检查、监督,电网企业应配合开展配建及接电情况核验。鼓励采用“统建统营”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结合老旧小区、街区片区改造等工作,在设计及改造实施环节充分预留充电设施供电管沟,满足充电设施快速接电要求。对符合消防安全、电力容量等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应积极配合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住建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工信厅、财政厅,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造有利发展环境   对新能源汽车(运营车辆除外)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等按时计费的,24小时内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标准收取;按次计费的,按同车型现行收费标准的50%缴纳停车费。对已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新能源邮(快)件末端揽投车辆,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在城市非主干道上短时停靠。在新、旧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和改造时,调增邮政、快递新能源车辆临时停车位。  对新能源汽车不实行限购;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对于限时作业路段,除早晚高峰外,允许新能源物流车和专用车等每日一定时间的增时作业,具体举措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省高速公路公司对新能源汽车办理电子收费的,予以赠送电子标签,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通行费用优惠;鼓励各地对辖区内部分高速路段,给予新能源物流车等通行补助。支持电动船舶享受优先过闸、优先靠离泊权利。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公安厅、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财政厅,省高速公路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电动福建”平台建设和管理   整合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动船舶监管等多个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一体化的“电动福建”平台,强化全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公共领域电动船舶、公共充电桩等管理,接入闽政通APP面向全省提供优质的便民充电服务。“电动福建”平台建成后可按程序统一部署至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所需云资源由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提供。对平台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的运营资金补助。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开展动力电池的评估检测、梯级利用、拆解回收。进一步完善地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研究建设全省统一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府监管和追溯服务平台,适时整合到“电动福建”平台。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科技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数字办,省汽车集团、大数据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保障措施   健全组织保障 。 继续发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  加大资金支持。 安排“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不同类别补助政策可叠加。引导省市有关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动福建”产业投资。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加大“电动福建”产业链及相关应用场景的信贷支持力度。  强化责任落实。 各省直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国资委、金融监管局,省电力公司,省汽车集团、投资集团,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3—2025年)

  • 【6.14锂电快讯】江西提升锂电等行业重点企业智能制造水平 | 机构称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再创历史新高

    》查看SMM钴锂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江西:提升光伏、锂电等行业重点企业智能制造水平达到国内先进】 日前,江西印发《江西省新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提出,提升光伏、锂电等行业重点企业智能制造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其中,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要推广高速涂布、高速卷绕、切叠一体等自动生产设备,支持应用自动定位、自动OCV测试、自动裁切等全自动生产线,鼓励企业推广全自动生产线,打造智慧工程、无人工厂等。 【特斯拉预计明年年底前不会开始量产电动半挂卡车 因电池供应受限】 据华尔街日报消息,特斯拉CEO马斯克表示,由于在电池供应方面受到限制,该公司预计在明年年底前不会开始大规模生产新的电动半挂卡车。 【通用汽车和三星SDI将投资超30亿美元在美国印第安纳州建电池制造厂】 美国印第安纳州州长周二表示,通用汽车和三星SDI将在该州投资逾30亿美元建设电动汽车电池工厂,计划于2026年投产,届时将创造1700个就业岗位。两家公司在4月份表示,他们将投资30多亿美元在美国建立一家合资电动汽车电池生产厂,但没有透露具体地点。 【现代、三星、SK与LG结成汽车联盟】 现代汽车日前宣布,与三星、SK、LG结成汽车联盟,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开发更有竞争力的电动汽车。三星主要提供用于自动驾驶系统的半导体解决方案,SK主要提供动力电池,LG则主要提供OLED面板等产品。 【北汽蓝谷:子公司收到9567 万元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 北汽蓝谷公告,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财政局拨付的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9567万元。 【中银证券:新能源汽车全球景气度持续向上 全年销量有望再创历史新高】 中银证券指出,新能源汽车全球景气度持续向上,全年销量有望再创历史新高。随着以碳酸锂为代表的原材料价格企稳,产业链利润将迎来重新分配。电芯环节竞争格局较优,盈利有望回升,4680和钠离子电池有望规模化量产,带动相关产业链高速增长;凝聚态电池、磷酸锰铁锂、复合箔材等新技术有望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建议优先布局格局较优的电芯环节,海外客户放量以及一体化布局较优的部分中游材料环节。 相关阅读: 2021-2030年中国电解液市场供需平衡回顾与预测【SMM分析】 2023年5月国内废旧锂电回收4.36万吨 市场情绪助推回收价格上行【SMM分析】 5月车市明显回暖 出口持续大增 碳酸锂价格回暖 6月预期如何?【SMM专题】 汽车零部件板块爆发 迪力生等逾13股涨停 机构压注行业低谷已过【热股】 商务部传促汽车消费信号 汽车整车、零部件等板块大涨 6月车市如何表现?【热股】 【SMM分析】急流勇进  2023年磷酸铁市场半年回顾展望 【SMM分析】苛化减量对冲代工增量 氢氧化锂产量环比仍增 【SMM分析】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5G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集采开标 【SMM分析】又一锂电回收企业得到融资!鑫茂获中化高新基金战略投资 【SMM分析】20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落地湖南临武 【SMM分析】5月负极石墨化均价10360元/吨 后续上涨动力略显不足 【SMM分析】5月锂电正极材料产量环比增加 动力储能需求回暖后市预期向好 【SMM分析】开工稳步恢复!5月三元材料产量环增22% 【SMM分析】行业头部效应显现 5月磷酸铁锂材料产量环比增加38%

  • 北京市修订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团体标准 电池组过温将报警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的消息,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团体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于近日修订,并将于今年6月19日正式实施,原团体标准同时废止。标准由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会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机构和行业企业共同修订,共新增19项、补充完善20项相关技术要求。 新修订的团体标准更加突出产品的安全性,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实践基础上,首次提出了电池组与整车互认协同识别和电池(单体)标识、针刺、热滥用、过放电、外部短路要求,率先应用了电池组与充电装置互认协同识别、电池组过温报警功能,增加了电池组提手强度、盐雾等安全项目,团体标准还特别明确了电池组管理系统功能,细化了BMS数据上传功能、自由跌落等测试方法。 其中,电池组与整车互认协同识别和电池(单体)热滥用、针刺检测项目均是全国首次正式列入标准。通过增加电池组互认协同功能,强化电池组与整车、电池组与充电器之间的互认协同识别,遏制非法拼改装行为,防范因电动自行车与电池不匹配造成的爆炸、着火风险;通过增加电池(单体)针刺、热滥用检测项目,有效解决锂电池由于高温、碰撞后隔膜破裂造成的安全问题。 新修订的团体标准中增加的电池组过温报警功能,要求电池组内部温度或某一电池的温度达到80度时,车辆或电池组应在30s内发出报警声音,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安全使用具有积极意义。新修订的团体标准中还提高了对电池(单体)的稳定性能要求,提高了锂电池组的安全性能指标,有效防范锂电池起火、爆炸事故风险。 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新修定的团体标准实施后,有关电池组管理系统(BMS)的过温报警功能,电池组与整车的互认协同功能,电池(单体)针刺和电池组提手强度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新增技术指标都将纳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采信,这将进一步提升本市销售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 点击查看详情: 强化安全性技术指标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团体标准修订

  • 充电10分钟行驶1200公里!丰田固态电池最快2027年商业化

    在丰田汽车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前一天,该公司周二(6月13日)宣布将引入高性能固态电池和其他技术,以提高续航里程和性能,并降低其电动汽车的成本。 在快速增长的电动汽车市场, 丰田汽车此次公布了迄今为止最全面的一次战略 。丰田在电动汽车市场上一直依赖出于较为落后的位置。 这家日本汽车制造商表示,计划从2026年开始推出装载新一代锂离子电池的电动汽车,希望以更长的续航里程、更快地充电时间来占领市场,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此外,该公司还在开发一种全固态电池,目标是在2027-2028年实现商业化。全固态电池与电动汽车中主流的液态锂离子电池不同,电解质是固态,特点是充电时间短,可延长续航距离。 截至周二收盘,丰田股价上涨5.05%,至2173.5日元。 电气化未来 为实现电动化进程,丰田于5月新成立了一个电动汽车部门BEV Factory。 BEV Factory总裁Takero Kato周二表示, “我们想要实现的是用纯电动汽车改变未来。” Kato表示,“我们将从2026年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推出下一代电池电动汽车,并在市场上推出全系列产品。” 此外Kato还称,计划于2026年推出的配备更高效锂离子电池的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将达到1000公里。相比之下,根据美国测试标准,全球最畅销的电动汽车特斯拉的远程版Model Y的行驶里程约为530公里。 而计划于2027年向市场投放的全固态电池,被视为新一代电池的有力候选, 充电不到10分钟即可行驶约1200公里 ,续航距离延长至现有电动汽车的2.4倍。 丰田还详细介绍了它计划部署的其他技术,例如自动化装配线和一体化压铸(Giga casting),以降低其电动汽车和电池的成本。 自丰田现任首席执行官Koji Sato上任后,就制定了一套长远计划:到2026年推出10款新电动汽车的计划,并到2030年实现年产销350万辆BEV车型。 Kato周二称,BEV Factory的目标是到2030年生产约170万辆纯电动汽车。 今年4月,丰田公司(包括旗下雷克萨斯品牌)在全球销售了8584辆电动汽车。

  • 【SMM分析】动力储能需求均增长 5月电芯产量大增56%

    SMM6月13日讯,23年5月,中国电芯产量为60.8Gwh,环比上涨56%,同比上涨57%。 分材料类型细分来看,中国三元电池产量17.2Gwh,环比增长35%,同比增长2%,而磷酸铁锂电芯产量为43.6Gwh,环比上涨66%,同比增长99%。供应端来看,4月中下旬以来,随着锂盐价格的逐步回涨,电芯市场存在一定低位补库心态,多数电芯厂排产大幅上行,其中部分储能电芯企业开工重回60%以上。 需求端来看,此外随着国六B政策实行日期的逐渐临近,非RDE车型销售延期获批致使部分该部分车型清库压力减弱,新能源汽车销售外部压力有所缓解。此外,劳动节车企集中促销,叠加汽车价格战逐渐消退,消费者观望情绪减弱,推动下游动力市场对电芯端需求有所上行。而储能端临近630传统集中冲量节点,部分下游集成商订单增量明显,共同推动对电芯需求上行。预计6月电芯产量将达73.3Gwh,环比上涨21%,同比增长61%。 SMM新能源研究团队 王聪 021-51666838 张玲颖 021-51666775 马睿 021-51595780 杨玥 021-51666856 袁野 021-51595792 冯棣生 021-51666714 徐颖 021-51666707 吕彦霖 021-20707875 柳育君 021-20707895 于小丹021-20707870 孙贤珏 021-51666757 周致丞021-51666711

  • 固态电池性能有望全面提升!只需在制造过程中加一步……

    众所周知,固态电池的电解质由固体材料而不是液体材料组成,这使其在未来的能量存储应用中具有巨大的潜力,不过这类电池还存在一些瓶颈丞待解决。 有鉴于此,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ORNL)提出了一个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小调整”。通过对一种固态电池的制造方法做一个小小的改变,科学家们设法消除了电解质膜中的缺陷,为制造更安全、更高效的电池开辟了道路。 固态电池前景广阔。与目前的锂离子电池不同,前者不含易燃液体,而且毒性更小,能量密度更高,充电速度更快,充电周期更长而不会退化。 问题是,与液体电池相比,制造这种电池既困难又昂贵,其中一个主要挑战是电解质膜的缺陷。薄膜中形成的微小气泡阻止离子在电极之间移动,会产生减慢充电速度等不良影响。 科学家们解释称,一种电解质薄膜是由反钙钛矿(Li2OHCl)制成的,其中材料的颗粒被压在一起成片,而这些通常会产生降低效率的不良缺陷。 为了克服这个问题,ORNL的研究小组在制造过程中增加了加热压机的步骤,然后让电解质在压力下冷却。这样做的结果是,薄膜没有气泡,表面氮富集程度更高,导电性提高了近1000倍,临界电流密度提高了近50%,亲锂性也更好,这是固态电池稳定性的关键因素。 根据研究人员的说法,新的调整不仅提高了性能,而且还为在工业规模上加工固体电解质打开了大门,因为工程师将对这一过程有更多的控制。最新研究成果已于近期发表在了《美国化学学会能源快报》上。 首席研究员Marm Dixit说:“这是同样的材料,你只是改变了制造它的方法,同时在许多方面提高了电池的性能。”

  • 安克创新表示,公司认为储能产品目前距离品类进入成熟阶段还存在一定距离,技术方案和用户需求都还在不断发生变化。比如,公司刚进入储能赛道时,市场更多采用的是三元锂电池方案,优势在于产品重量较轻,但同时循环次数相对有限;伴随储能产品容量越来越大、使用场景不断丰富,公司当初选用磷酸铁锂方案的高循环次数优势则逐渐显现。 此外,公司去年在储能产品上推出微创新,比如在两度电的储能产品里增加了轮子设计,让单个20至30公斤的产品可以方便携带,也成为市场追随的小风潮。公司作为便携储能领域的后来者,随着一系列新品发布,规模呈现了比较好的上升态势,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用户洞察、提升用户体验,加强产品竞争力。

  • 2023年5月国内废旧锂电回收4.36万吨 市场情绪助推回收价格上行【SMM分析】

    SMM6月13日讯: 据SMM调研,国内2023年5月废旧锂电回收共43,583吨(包含电池、极片和黑粉形态的回收废料),回收量环比减少2%。 5月中上旬锂电回收价格跟随锂盐价格继续上行,三元与铁锂废料均以超预期的系数与锂点价格迅速上行。市场上只有部分有生产需求的冶炼厂会按需采购,成交量有限。 但到了5月中下旬,受到碳酸锂价格涨速放缓影响,湿法冶炼企业对于采购废料的态度有所转变。进入5月以来上游废料贸易商囤货拉涨价格,回收市场中下游环节不得不高价采购废料。日益拉涨的原料高价已经超过冶炼厂的成本底线,价格回归理性的诉求在回收市场中迅速扩散,回收价格出现小幅回落。 在5月下旬,因碳酸锂价格近期暂稳,贸易商惜售情绪较强,上游的报价与下游计划采购价格大约有3-5%的价差,叠加市面上可流通的废料有限,废料供给紧张的局面使得废料价格逐渐坚挺。 SMM按回收电池种类统计回收量数据,2023年5月废旧三元共回收21,044吨,废旧磷酸铁锂回收21,139吨,废旧钴酸锂1,400吨。三元废料占比48%,磷酸铁锂废料占比49%,钴酸锂废料仅占比3%。 5月三元废料回收量较3月环比增加11%。部分三元回收企业出于满足长单生产与产线扩产需求的考虑,仍会保持正常采购的频率。4月仍在消耗库存的回收企业在5月价格较理性时会把握实际采购补充原料库存,所以5月回收量较4月环比增加。 5月磷酸铁锂回收量较4月环比减少13%,铁锂废料代加工企业表示在5月可加工的废料来源较之前有所减少。并且铁锂回收市场行情波动较快,铁锂回收上下游博弈持续,铁锂回收量主要集中于几家头部铁锂回收企业。 据SMM数据调研数据显示2023年5月共回收得到硫酸镍理论值为4,810金吨,硫酸钴理论值为2,026金吨,氧化钴理论值18金吨,工业级碳酸锂理论值1,124吨,电池级碳酸锂理论值6,239吨,粗制碳酸锂理论值2,040吨。 SMM认为在5月底碳酸锂价格虽出现小幅上行,但涨势较缓,未来预期涨势并不看好,回收端对于大量采购观望情绪较浓,高价使得湿法厂承压重,且镍钴盐需求恢复有限。但随着6月动力与储能端需求逐步恢复,某些头部回收企业6月计划明确增产,回收量较5月有所增加。综合来看,大部分企业6月预期较前段时间来说相对乐观。6月预计回收47,765吨,其中废旧三元预计回收23,889吨,废旧铁锂回收22,333吨,钴酸锂回收1,533吨,回收总量环比增加10%。 SMM新能源研究团队 王聪 021-51666838 张玲颖 021-51666775 于小丹 021-20707870 马睿 021-51595780 杨玥 021-51666856 徐颖 021-51666707 冯棣生 021-51666714 辛鑫 021-51595829 柳育君 021-20707895 吕彦霖 021-20707875 孙贤珏 021-51666757 袁野 021-51595792 林辰思 021-51666836 王一帆 021-20707914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