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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SMM钴锂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本周动力电池需求旺盛,电芯价格无向下驱动。近期,动力电池供需格局相较以往有所改善。终端车市消费持续向好,一方面周度乘用车销量维持高位,主机厂排产积极,对应电芯需求向好;另一方面商用车因明年购置税减半政策,需求前置至今年Q4,商用车动力电池订单出现明显上升,商用车动力电池供需偏紧。整体来看,动力电池在电池厂排产较满的情况下,动力电池无向下发展驱动因素,电池厂利润将有所修复。 马睿 021-51595780 冯棣生 021-51666714 吕彦霖 021-20707875 周致丞021-51666711 张浩瀚021-51666752 王子涵021-51666914 王杰021-51595902 徐杨021-51666760 杨涟婷021-51595835 杨玏021-51595898
10月30日,据商务部消息,中方将在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框架下, 暂停实施10月9日公布的锂电池及其材料出口管制措施一年 ,并将根据后续情况 研究细化配套方案 。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暂停措施涉及此前拟纳入出口许可管理的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池制造设备及关键原材料(如人造石墨、正负极材料等) 。短期内将有助于缓解市场对出口审批不确定性的担忧,稳定上下游供需预期。 分析认为,政策调整释放出中美经贸关系阶段性缓和信号,有利于 锂电产业链出口订单执行与国际合作恢复 。但同时市场仍需关注一年期暂停到期后的政策走向及细则变化。 公告原文: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 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考税则号列:85076000)。 (二)3B901.a. 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 : 1. 卷绕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2. 叠片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3. 注液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4. 热压机; 5. 化成分容系统; 6. 分容柜。 (三)3E901.a.用于生产3A001项所管制物项的技术。 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a.1. 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 3 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参考税则号列:28429040)。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a. 镍钴锰氢氧化物 (参考税则号列:28539030); b. 镍钴铝氢氧化物 (参考税则号列:28539050)。 (三)3C901.a.3. 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四)3B901.b. 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设备: 1.辊道窑; 2.高速混料机; 3.砂磨机; 4.气流粉碎机。 三、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b.1.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 (二)3C902.b.2. 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混合的负极材料 。 (三)3B901.c.1.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 : a.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 3 的立式造粒釜; b.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 3 的连续造粒釜。 (四)3B901.c.2.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石墨化设备 : a. 箱体炉; b. 艾奇逊炉; c. 内串炉; d. 连续石墨化炉。 (五)3B901.c.3.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包覆改性设备 : a. 容积大于300 L的融合包覆设备; b. 容积大于60 m 3 的喷雾干燥设备; c. 桶体直径大于0.5 m的化学气相沉积(CVD)回转窑。 (六)3E901.b.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工艺及技术 : 1. 造粒工艺; 2. 连续石墨化技术; 3. 液相包覆技术。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对上述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查看SMM钴锂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本周,动力电池市场在车用需求驱动下,呈现 “供需紧平衡、价格回升、结构优化” 的特征。成本端,核心原材料价格支撑增强。电池级碳酸锂均价持续上涨,期现价格同步上行,且市场可流通现货偏紧,叠加下游企业备货积极,直接推高磷酸铁锂电池成本。镍盐受供应偏紧与月末车企备库需求拉动,价格小幅上浮,对三元电池成本形成一定压力。需求端呈爆发式增长,车用市场是核心动力,头部企业基本满负荷运转。细分领域中,纯电动货车电池装车量同比猛增,插混乘用车需求占比持续上升,双重需求推动磷酸铁锂电池持续替代三元电池。价格与格局上,碳酸锂涨价及强劲车用需求推动电池价格重心抬升。市场结构进一步分化,磷酸铁锂凭借在乘、商用车领域的适配性巩固主导地位,三元电池更多聚焦高端纯电乘用车等细分场景,整体市场延续高质量增长态势。 马睿 021-51595780 冯棣生 021-51666714 吕彦霖 021-20707875 周致丞021-51666711 张浩瀚021-51666752 王子涵021-51666914 王杰021-51595902 徐杨021-51666760 杨涟婷021-51595835 杨玏021-51595898
》查看SMM钴锂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本周,动力电池价格有所上涨,预计下周持续这一趋势。从成本端来看,近期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的铜箔成本受铜价影响较大,有所增长。碳酸锂现货价格相对稳定,对电池成本影响不大。三元锂电池受镍盐和钴盐影响,成本有所上升。尤其是钴含量较高的5系三元电池,成本受影响最大,成本直线上涨。从需求端来看,目前正值传统销售旺季,新能源车产销双旺,电芯需求向好。另外,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出现快速增长的信号,磷酸铁锂动力电芯需求受到正面推动,但暂未影响动力电池的基本供需关系。从价格来看,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目前价格相对稳定;三元动力电池价格呈现上升趋势,5系三元电池价格逼近高镍三元电池价格。 马睿 021-51595780 冯棣生 021-51666714 吕彦霖 021-20707875 周致丞021-51666711 张浩瀚021-51666752 王子涵021-51666914 王杰021-51595902 徐杨021-51666760 杨涟婷021-51595835 杨玏021-51595898
》查看SMM钴锂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本周,动力电池价格暂停上涨,尽管三元正极材料因镍钴原料价格上涨而剧烈波动,但此波动尚未传导至电芯环节。在终端主机厂降本需求强烈的背景下,电芯厂竞争愈发激烈。主机厂为降低成本,对电芯采购价格更为敏感,促使电芯厂在成本控制和价格策略上不断调整。电芯厂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不得不在价格上做出让步,导致电芯价格中枢呈现下降趋势。这种价格调整不仅反映了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也体现了产业链上下游在成本压力下的博弈。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原材料价格的不确定性,电芯厂需要在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上找到平衡,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马睿 021-51595780 冯棣生 021-51666714 吕彦霖 021-20707875 周致丞021-51666711 张浩瀚021-51666752 王子涵021-51666914 王杰021-51595902 徐杨021-51666760 杨涟婷021-51595835 杨玏021-51595898
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2025年第58号,决定对 锂电池、正极材料和石墨负极材料 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该措施将于2025年11月8日正式实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 根据公告,受管制的物项包括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高端锂离子电池、关键电池生产设备、多种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以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相关生产设备、技术。 这是中国在 关键矿产资源领域 系 列管控措施的最新进展,此前已对 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稀土物项 等实施了类似管制。 公告原文: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 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考税则号列:85076000)。 (二)3B901.a. 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 : 1. 卷绕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2. 叠片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3. 注液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4. 热压机; 5. 化成分容系统; 6. 分容柜。 (三)3E901.a.用于生产3A001项所管制物项的技术。 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a.1. 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 3 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参考税则号列:28429040)。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a. 镍钴锰氢氧化物 (参考税则号列:28539030); b. 镍钴铝氢氧化物 (参考税则号列:28539050)。 (三)3C901.a.3. 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四)3B901.b. 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设备: 1.辊道窑; 2.高速混料机; 3.砂磨机; 4.气流粉碎机。 三、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b.1.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 (二)3C902.b.2. 人造石墨和天然石墨混合的负极材料 。 (三)3B901.c.1.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 : a.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 3 的立式造粒釜; b. 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 3 的连续造粒釜。 (四)3B901.c.2.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石墨化设备 : a. 箱体炉; b. 艾奇逊炉; c. 内串炉; d. 连续石墨化炉。 (五)3B901.c.3.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包覆改性设备 : a. 容积大于300 L的融合包覆设备; b. 容积大于60 m 3 的喷雾干燥设备; c. 桶体直径大于0.5 m的化学气相沉积(CVD)回转窑。 (六)3E901.b.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工艺及技术 : 1. 造粒工艺; 2. 连续石墨化技术; 3. 液相包覆技术。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出口经营者应当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对上述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0月9日 SMM分析 一、管制范围全覆盖:从电池成品到制造技术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出口管制措施涵盖锂电池产业链的多个关键环节。 高端锂离子电池方面,管制针对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 这一技术指标远高于普通动力电池水平,涵盖了当前最先进的电池产品。 电池制造设备也被纳入管制范围,包括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热压机、化成分容系统和分容柜等核心装备。 这些设备是构建电池生产线的关键,直接影响电池产品的性能和质量。 正极材料领域,管制涉及高压实磷酸铁锂材料(压实密度≥2.5g/cm³且克容量≥156mAh/g)、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镍钴锰氢氧化物、镍钴铝氢氧化物)以及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石墨负极材料方面,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及其与天然石墨的混合材料被纳入管制。 同时,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石墨化设备和包覆改性设备,以及相关工艺技术也受到限制。 需要明晰的是管制不等同于禁止。本次管制更多的目的是限制海外锂电产业链本地化建设,以及高端技术的发展。 二、精准政策布局:维护安全与保障产业并重 此项政策出台遵循了中国在关键战略资源领域一贯的精准管控思路。 从法律依据看,该措施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解释类似措施时曾表示,这是“顺应我国技术发展变化形势、完善技术贸易管理的具体举措”,旨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从技术维度分析,此次管制聚焦高端锂电池及材料,并未涉及全产业链。 例如,仅对能量密度≥300Wh/kg的高端电池进行限制,这一标准高于当前大部分动力电池水平。 三、产业影响深远:重塑全球电池供应链格局 中国在全球锂电池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 此次出口限制将极大影响海外锂电池本土化制造进程 。 根据行业数据,中国在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领域的全球市场份额均超过70%,在电池制造环节的产能占比超过80%。 此项管制措施的出台,将直接影响全球高端电池产品的供应格局。 国际电池厂商可能面临高端锂离子电池供应短缺,或需要加速自身技术研发和产能建设。 海外新能源汽车企业依赖高端电池产品的项目可能面临供应链调整压力,需要重新评估电池技术路线和供应商选择。 对于国内产业链而言,短期内可能面临市场调整压力,但长期看有利于保持中国在高端电池领域的领先优势。 同时,政策将促使中国电池企业更加注重国内市场,加速国内高端电池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四、企业合规指引:明确申报要求与法律责任 根据公告要求,出口经营者在出口上述物项时,需依照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企业需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出口物项识别。 属于管制物项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指标、性能等接近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注栏中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指标。 对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性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机制,对拟出口物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如有无法确定是否属于管制物项的情况,可通过官方渠道咨询,避免因违规出口而承担法律责任。 五、结语 随着中国此次出口管制措施的出台,日韩、欧美电池企业将面临高端材料供应和技术获取的双重挑战。 短期内,全球高端电动车和高能量密度储能系统项目或将面临供应链压力。而中国动力电池产业,则在国家安全与产业竞争优势的双重目标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SMM10月1日讯: 9月全国氧化铝加权平均完全成本约为3,002元/吨,环比上涨15元/吨;加权平均现金成本约为2832元/吨。 成本细分方面: 铝土矿方面,9月几内亚进口铝土矿散货价格在73-75美元/吨附近震荡波动,均价录得74美元/吨,澳矿价格整体持稳。当前铝土矿市场成本支撑正在减弱,国产矿虽因检查、9·3阅兵等因素导致供应收紧,但价格涨幅十分有限;进口矿则由于库存量保持高位,及氧化铝亏损压力增加,价格已开始小幅松动,已呈现微弱跌势。进入10月,国产矿供应预计维持当前偏紧态势,预计整体以持平运行。进口铝土矿方面,铝土矿发运量充足,虽然10月份处于几内亚雨季影响下,铝土矿雨季难出现明显缺口。当前氧化铝厂铝土矿绝对库存水平在高位,且买方因氧化铝利润收窄而压价意向浓厚,市场对高价铝土矿抵触情绪依然存在,四季度铝土矿长单价环比下行。综合判断,氧化铝的铝土矿原料成本预计下行。后续需密切关注港口库存变化及各厂家的原料采购策略。 9月,国内烧碱市场表现分化:山西、河南、广西地区长单价格均有所回升,带动当地烧碱成本上涨;而山东地区烧碱价格则呈下跌态势。进入10月,山西地区烧碱长单价下跌200元/吨,河南地区预计也将下跌100-200元/吨,广西价格持稳,山东地区当前价格较前期继续走低,预计月均价将低于9月水平。整体来看,各地烧碱价格普遍承压,预计用于氧化铝生产的烧碱成本将呈下行趋势。 总体来看,10月氧化铝全国加权平均完全成本预计小跌为主,运行在2930-3030元/吨左右;现金成本运行在2750-2850元/吨左右。 (以上信息基于市场采集及上海有色网研究小组综合评估后得出,文中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本文并不构成投资研究决策的直接建议,客户应当谨慎决策,勿以此代替自主独立判断,客户所作出的任何决策与上海有色网无关。) 数据来源:SMM 点击SMM行业数据库了解更多信息 (赵百川 021-51666812)
今 年以来,国家 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 “两新”政策的决策部署, 有序 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 资金 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各地各 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实施机制,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政策 取得积 极成效。 今年 1 - 8 月, 全国共有 3.3 亿人次申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带动相关商品销售额超过 2 万亿元 ; 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文化办公用品、家具、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 28.4% 、 22.3% 、 22.0% 、 21.1% ,支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4.6%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会同财政部,向地方下达 了 今年第四批 690 亿元超长期特 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至此,全年 3000 亿 元中央资金已全部下达。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组织地方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完善资金使用计划,均衡有序支出补贴资金,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严厉打击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平稳有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动补贴资金用到实处、见到实效。
政策原文 (一)实施对象 对货物名称为 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 (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申报要求 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依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海关检验 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 (四)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政策深度分析 (一)出口许可证管理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企业需向主管部门申领许可证,否则将无法出口。这一措施将有效堵塞无证出口的漏洞,规范市场秩序。具体而言,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资质要求:企业需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具备有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申报程序:企业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等。 许可证申领:企业需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需重新申领。 (二)境外售后服务能力 车企需具备与出口量相匹配的境外维修服务能力。例如,一类企业需达到50个以上境外售后维修服务网点。企业还需提交海外服务网络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配件储备:配件储备率不低于20%,确保常见故障的配件供应。 维修响应时间: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确保用户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支持。 服务网点布局:服务网点需覆盖主要出口市场,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 (三)海关检验 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将依据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企业需确保出口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否则将面临海关的严格审查和处罚。 行业影响 (一)提升品牌形象 通过规范出口秩序和提升售后服务能力,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形象将得到显著提升。这将有助于构建健康可持续的出口生态,增强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 该政策标志着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从“规模扩张”全面转向“质量为先”,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在海外市场的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屏障。企业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和品牌忠诚度。 (三)强化企业责任 强化了“谁出口、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推动企业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企业需在技术研发、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方面加大投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未来展望 (一)技术与服务升级 随着政策的实施,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将面临更高的出口标准和要求。这将促使企业加大在技术研发、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投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例如,企业需在电池技术、自动驾驶技术等方面持续创新,同时在海外市场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二)市场拓展与合作 政策的实施将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国际市场上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企业将有机会与更多国际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拓展市场份额。例如,与国际汽车制造商、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提供商合作,共同提升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国际市场影响力。 (三)全球市场格局变化 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提升,全球汽车市场格局将发生显著变化。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将在全球市场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推动全球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方向发展。 此次政策的发布和实施,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步。通过规范出口秩序和提升售后服务能力,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用户体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这将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全球市场的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市场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
一、政策调整细节 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暂停时间:自2025年9月28日24:00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正式暂停。 过渡期安排:2025年1月1日至9月28日期间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消费者,需在2025年10月20日24:00前通过“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微信小程序或“苏服办”APP提交完整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新补贴申请。 审核与补正:已按期提交申请的消费者,需通过平台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正申请资料,须在2025年10月31日24:00前完成提交,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申请。 汽车报废更新限额管理 资格领取:自2025年9月29日0:00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行“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具体实施办法及资格领取方式将另行通知。 过渡期安排:9月28日前取得新车发票的消费者,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按调整前政策正常提交受理。 二、政策调整背景与影响 此次政策调整是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中“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格调控”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这一调整意味着江苏省在2025年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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