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8742

  • 规范定价、促销等问题 《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 其中提出,汽车生产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下列价格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一)整车及零部件的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二)采用高规格、高等级充当低规格、低等级等手段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三)通过采取折扣、补贴等价格优惠手段,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四)进行非对等物资串换,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五)通过以物抵债,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六)采取多发货少开票或不开票等方法,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七)通过多给数量、批量优惠等方式,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八)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压低标价等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九)采用其他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的公告 《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已经2026年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第3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2月11日 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汽车市场价格秩序和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加强价格合规建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汽车生产、新车销售活动时发生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指南。 本指南中汽车生产企业主要指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以及零部件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主要指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代理商以及汽车贸易商等。 第三条 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价格行为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四条 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要围绕国家战略,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 汽车行业相关协会在政府部门指导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价格合规建设。 第二章 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 第六条 汽车生产企业建立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定价策略,对所属整车及零部件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链条价格行为管理,确保价格行为规范。 第七条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制定清晰明确的返利政策,以合同等方式与经销商事先约定。 第八条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要尊重经销商自主定价权,在合作中遵循公平交易、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九条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之间以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之间,实施下列价格串通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一)固定或者变更整车及零部件价格水平; (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 (三)约定采用统一的价格计算标准; (四)其他价格串通行为。 第十条 汽车生产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下列价格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一)整车及零部件的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二)采用高规格、高等级充当低规格、低等级等手段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三)通过采取折扣、补贴等价格优惠手段,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四)进行非对等物资串换,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五)通过以物抵债,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六)采取多发货少开票或不开票等方法,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七)通过多给数量、批量优惠等方式,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八)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压低标价等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九)采用其他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 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成本包括制造成本和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构成的期间费用。 第十一条 在汽车供应链出现供需严重失衡问题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成本未显著变化,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提高价格,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第十二条 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相同的汽车产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销商、贸易商,不得实施价格歧视。 第十三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当规范“付费解锁”功能的收费行为。 (一)对于有免费期的功能,销售时应当告知免费期限、后续收费标准等内容,免费期结束前应再次提醒消费者; (二)对于需收费的差异化增值功能,销售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明确告知的差异化增值功能不得收费。 第十四条 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的,其价格行为适用本指南第三章关于汽车销售企业的规定。 第三章 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 第十五条 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一)在经营场所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标明所售汽车名称、销售价格、计价单位、型号、生产厂商及主要配置、标准参数等信息。有可选零部件的,要标明可选零部件的名称、价格、规格、产地等内容。不能现场交付车辆的,要在交易前明确告知交付时间; (二)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者模型展示、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较多的,可以同时采用电子查询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无法一次性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全部公示的,应当告知消费者便捷获知明码标价详细内容的方式或者途径; (四)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汽车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涉及相关零部件或者产品配送的,还应当标示配送方式、运输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如果颜色、产地、工艺、规格和品牌等对价格有影响的,要明确标示。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要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 (六)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前款第一项中销售价格是指汽车销售企业自主制定的价格,并非厂商指导价。 第十六条 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适用范围等; (二)真实标明折价、减价基准; (三)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预付款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计算的具体办法; (四)开展补贴活动的,应在显著位置标示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信息。 第十七条 汽车销售企业应当规范向消费者赠送购物券、礼品、优惠待遇等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行为。 赠送商品要展示实物样品或者图片信息,如实标明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赠送服务要标明服务项目、内容、次数等。赠品的价格或者价值能标尽标,且所标示的价格或者价值应当真实有依据。确有合理理由的,赠品可以不标示价格或者价值。赠品兑换带有附加条件的(如使用范围、兑换地点等),要明确公示。 第十八条 汽车销售企业收取与汽车销售相关服务费用,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相应服务,实施以下行为存在法律风险: (一)只收费不服务,减少服务内容或者降低服务标准; (二)将同一服务内容标示在不同的服务项目中重复收费; (三)将应由自身承担的义务以其他服务名义收费。 第十九条 汽车销售企业利用以下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一)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二)使用虚假的“市场价”“厂商指导价”“市场参考价”等被比较价格进行宣传; (三)虚假标示“限时降价”“清仓价”等,降价促销时标注的被比较价格高于同一经营场所本次促销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 (四)以贷款购车、购买保险等作为价格附加条件的,未在交易前告知或未显著标示;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对汽车价格、赠品价值、售后服务费用等作出承诺但未兑现; (六)通过低价宣传吸引消费者,实际无相关产品销售; (七)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第二十条 汽车销售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下列价格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一)销售商品的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 (二)采用高规格、高等级充当低规格、低等级等手段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 (三)通过采取折扣、补贴等价格优惠手段,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 (四)进行非对等物资串换,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 (五)通过以物抵债,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 (六)采取多发货少开票或不开票等方法,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 (七)通过多给数量、批量优惠等方式,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 (八)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压低标价等方式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 (九)采用其他方式,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 第二十一条 汽车交易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平台主体责任,按照以下要求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一)平台经营者应当尊重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 (二)平台经营者发起、组织价格促销活动,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存在价格违法风险,应当立即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予以纠正并保存相关信息。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时,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数据信息、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二条 平台内经营者展示的价格显著低于厂商指导价或者市场价格水平时,鼓励平台经营者及时提醒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同时提醒消费者可能存在交易异常风险。 第四章 合规建设 第二十三条 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协调和监督企业价格合规管理工作,开展价格风险识别与预警,组织价格合规审查和风险处置等。 第二十四条 汽车行业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价格决策机制。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建立健全价格决策制度,明确价格决策的权限、程序和责任。对于重大价格调整、新产品定价等事项,通过集体决策等方式进行; (二)销售合同管理机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应以书面合同为依据,合同中应明确项目、标准、金额、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内容。合同签订前,应向交易对象详细说明付款金额和方式,确保对方知情。合同签订后,妥善保管合同文件,确保行为有据可查; (三)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对价格制定、调整、促销等行为的监督审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四)价格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价格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价格纠纷,完善处置流程、责任分工、沟通机制等内容。开展网络舆情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及时进行风险提示,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五)风险防控机制。根据行业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结合自身规模、商业模式等因素,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定期对价格行为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合规风险,对可能引发舆情或集体投诉的价格行为,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六)价格合规培训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价格合规培训,强化价格自律意识。管理人员带头接受合规培训,其他员工接受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 第二十五条 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健全完善价格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市场推广、定价决策、销售执行等环节的责任主体与权限划分,规范价格形成与实施过程,防止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二十六条 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价格合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行业协会可以参考本指南,制定本行业落实细化措施。 第二十八条 本指南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 四川: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最高补贴1.5万元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的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以下是具体原文: 四川省 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 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 优化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 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 2025 〕 1745 号),结合 四川 实际, 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 一、 持续 推进 大规模 设备更新 (一) 优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范围。 1. 落实国家设备更新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在继续支持 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设施农业、粮油加工、安全生产、海关查验、住宅老旧电梯、节能降碳环保等领域设备更新项目 的基础上,将民生领域的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设备更新,安全领域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设备更新,消费基础设施领域的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纳入支持范围。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能源局、成都海关、四川邮政管理局、省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市县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 优化设备更新项目申报流程。 2.  进一步优化超长期特别国债 设备更新项目申报条件 , 降低申报 项目 的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扩大政策惠及面 。进一步优化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项目申报 审核流程, 发挥 “2+N” 债券项目 全生命周期管理 工作 推进 机制 作用 ,总体按照 “ 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家复核 ” 的方式,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筛选把关 。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加力推进 重点领域设备更新 。 3. 统筹安排省级资金, 推动企业加快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和先进工艺装备实施新型技术改造 ,支持工业企业引进和购置设备实施产线升级、 智改数转、节能环保降碳、安全生产、微技术改造等项目,支持省级零碳工业园区和省级化工园区内企业实施的安全环保类打捆项目。对引进和购置设备实施产线升级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 10% , 对智改数转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 设备 (含软件)投资额的 20% ,对节能环保降碳和安全生产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额的 15% ,给予最高 2000 万元支持。 (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4. 继续 统筹省级资金, 支持 住建 、 交通、 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施改造和设备更新。 (责任单位: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 (四) 支持老旧 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5. 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 2025 〕 17 号)执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 6. 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继续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按照《 2025 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交办运〔 2025 〕 4 号)执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7. 继续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大力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好 2025 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川农函〔 2025 〕 113 号)执行。 (责任单位: 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提质增效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七)统一补贴品类和标准。 8. 支持汽车报废更新。 2026 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3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 12%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 2 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10%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1.5 万元。 (责任单位: 商务厅 、 财政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2026 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的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8%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1.5 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6%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1.3 万元。 (责任单位: 商务厅 、 财政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 6 类家电中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1500 元。 (责任单位: 商务厅 、 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四川邮政管理局 ) 11.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 4 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 6000 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500 元。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等另行制定。 (责任单位: 商务厅 、 财政厅、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四川邮政管理局 ) (八)明确补贴实施方式。 12.  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全省统一采用 “ 事后补贴 ” 模式,各市(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报废更新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置换更新通过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受理、审核补贴申请。申请人报废或转让的旧乘用车和购置的新乘用车应符合相关规定。 (责任单位: 商务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四川省税务局 ) 13. 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全省统一采用 “ 补贴立减 ” 模式, 市(州)确定发券平台和发券规则,与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平台联通 。补贴商品须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购买并开具发票,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补贴资格另行制定。 (责任单位: 商务厅,民政厅 ) (九)加强资金分配调度。 14. 合理确定资金分配规模。 2026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由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根据各市(州)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占比进行测算后预安排。政策执行后,根据各市(州)实际审核通过补贴资金量进行 清算 。 (责任单位: 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 15. 落实补贴资金配套要求。 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需要地方按 5% 比例配套的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中央和省级补贴 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用完即止 , 政策执行中通过资格认定等方式予以调控。 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未用完中央 和省级 下达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将收回。各市县要严格执行相关领域支持标准,确保资金投向符合 消费品以旧换新 政策要求。 (责任单位:财政厅 、商务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完善实施制度。 16. 分领域细化制定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统一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完善参与经营主体名单管理、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补贴资格发放、资金审核兑付、监督管理等全链条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 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 17. 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在落实预算安排的基础上,根据参与商家销售和垫资情况,向相应企业或支付平台预拨部分补贴资金,简化资金审核流程,加快拨付进度,缓解企业垫资压力。 (责任单位:财政厅 ,商务厅 ) 18. 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统筹用好线上、线下渠道实施补贴政策,鼓励线下门店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深挖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实体零售潜力,进一步支持线下实体发展,增强周边消费带动作用。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地区倾斜等方式,鼓励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下沉农村市场的经营主体,采取流动 “ 大篷车 ” 下乡、农村市集、现场展销等方式将服务网络延伸至农村偏远地区,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 (责任单位: 商务厅 ) 三、完善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十一)健全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网络。 19. 大力拓展 “ 互联网 +” 回收场景应用,提升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服务能力。发挥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络优势,进一步扩大以县域分拣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中转站为枢纽、村(组)社区交投点为基础的回收网络覆盖。完善 “ 天府再生资源云 ” 平台供应链服务功能,建立数据规范采集和监测机制,引导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有序接入。支持符合条件的交易场所创新开展再生资源实物现货交易,畅通资源回收利用渠道。 (责任单位: 商务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二)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和废旧设备再制造。 20. 鼓励 “ 互联网 + 二手 ” 模式发展,引导二手商品经营主体增强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提升 “ 线上 + 线下 ” 品牌营销能力,推动二手商品供应多渠道流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再制造产品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 (责任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 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三)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 21. 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继续采取 “ 以奖代补 ” 方式,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工作,推动行业提质增效与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 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四)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22. 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高水平建设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布局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强化创新平台建设与人才梯队引育,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创 新。推广应用再生材料。强 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处置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等环境违法行 为。持续推动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 “ 反向开票 ” 政策。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供销社、四川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 (十五)做好标准宣贯。 23. 面向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回收拆解企业等关键主体,通过政策解读会、专题培训、制作发布指引指南等多种形式,开展 “ 两新 ” 政策相关标准宣传解读,促进各方准确理解、普遍知晓并自觉应用,确保宣贯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六)强化标准实施。 24.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淘汰更新。鼓励消费者对达到推荐使用年限的家电产品进行报废更新。强化对家电、数码和家居产品、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汽车配套产品 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质量不合格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或水效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 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 ) 五、强化政策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25. 省发展改革委发挥 “ 两新 ” 省级工作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审核、管理等工作。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省级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和国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分配、拨付、监管等工作。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分领域实施细则,并组织地方落实好相关领域政策。各市(州)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迅速部署落实,压实各方责任,把握工作节奏,强化协同联动,切实推动 “ 两新 ” 政策效能持续提升。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八)规范资金使用。 26. 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按季度分批次向市(州)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省级资金,用于执行本通知明确的相关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各市(州)要根据分配下达的资金额度,分领域合理制定资金均衡使用计划,平稳有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各市(州)要及时完成 2025 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做好相关支持政策跨年度顺畅衔接和平稳有序过渡。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九)加强监督管理。 27.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常态化对政策实施及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情况开展核查, 防范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 , 确保政策落地、资金安全,筑牢政策执行 “ 事前、事中、事后 ” 全流程风险防线。审计部门要将 “ 两新 ” 资金使用作为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加强审计监督。各级人民政府是项目和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线上监测调度,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计划推进建设;要严格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不得虚列支出、虚报支出、以拨代支,避免资金沉淀闲置,推动国债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安全、有效。深化跨部门协同与联合执法,重点推进信息实时共享、线索双向移交和联合执法检查,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要及时收回资金,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十)营造公平参与环境。 28. 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等经营主体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综合运用全覆盖审核、随机抽查、第三方审计及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确保交易真实合规,坚决防范和查处骗补套补、 “ 先涨后补 ” 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违规行为,除依法处罚外,及时追回财政资金、公示取消资格,并视情节取消一定时期内的政策参与资格。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十一)及时跟踪评估。 29.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区、各领域实施 “ 两新 ” 政策的评估指导,开展政策跟踪问效与评估优化,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快速响应解决。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开展自评自查,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并将相关信息抄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商财政厅汇总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十二)强化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 30. 加强 “ 两新 ” 政策宣传解读,持续通过政府部门官网专栏、主流媒体、官方新媒体矩阵等渠道,以图文、短视频等形式精准传递政策利好。全方位公开参与商户名单、补贴发放规则等关键信息,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提升公众参与信心。 (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四川省 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 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 

  • 宝武镁业:镁合金销售量自10月起同比增长约10% 创历史新高

    2月12日,宝武镁业的股价出现了上涨,截至2月12日10:59分,宝武镁业涨2.91%,报18.74元/股。 宝武镁业公告的2026年2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 问:公司主要业务有哪些? 宝武镁业回应:公司业务包含镁材料业务、镁制品业务、铝制品业务、矿产品业务、建筑模板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镁合金、镁合金深加工产品、铝合金、铝合金深加工产品、中间合金和金属锶等。 问:公司白云石矿的情况? 宝武镁业回应: 公司子公司巢湖宝镁拥有白云岩矿资源储量 0.9 亿吨,处于开采运营状态;公司子公司五台宝镁拥有白云岩矿资源储量 5.8亿吨;公司参股公司安徽宝镁持有白云岩矿资源储量 13 亿吨,已进行部分开采。充足的矿产资源可以充分保障公司在原镁及镁合金生产中的原材料供应稳定性,为公司全镁产业链发展奠定基础。 问:铝价持续走上升通道,对镁合金市场有影响吗? 宝武镁业回应:近期,全球铝价稳步上升,并不断创下新高。与此相对,镁合金价格仍处于低谷,这使得其性价比显著提升。特别是在电动车自行车新国标发布后,镁合金需求大幅增加。例如,我司从 10月份开始,镁合金销售量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约 10%,创下历史新高。预计在“十五五”期间,镁在电动两轮车的用量将持续快速提升。另外,汽车轻量化渗透持续加速,尤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表现突出:1、压铸厂持续布局镁压铸,许多铝压铸厂商都在加码镁压铸布局;2、多家主流车企积极推进镁合金应用,加大镁产品的渗透,其中某车企镁合金产品均为公司提供,单车用量目前已达 20Kg 以上,未来随着镁大型压铸件如电驱壳体、后地板、门内板等部件上车以后,单车用镁有望达到 50-100kg;3、从产品领域来看,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包括仪表盘支架、电驱壳体、后地板等领域正在加速镁应用发展,从公司及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定点来看,镁合金汽车压铸件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 问:公司是否使用半固态镁合金成型工艺生产产品? 宝武镁业回应: 公司在南京精密和重庆博奥已经自建了 300 吨,1300 吨,1500 吨,3500 吨的半固态铸造产线 ,设备由伊之密和海天提供,目前主要生产汽车仪表盘支架、转向支架、行李箱支架,无人机机仓等部件。 问:请谈一谈公司的优势? 宝武镁业回应:1、资源优势与完整产业链优势:公司打造了“白云石开采-原镁冶炼-镁合金熔炼-镁合金加工-镁合金回收”的一体化全镁产业链,增强了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全产业链模式使得公司能够对产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监控,从原材料的筛选到最终产品的成型,提升产品的整体质量和稳定性。另外,完整的产业链有利于公司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能够迅速在内部各环节进行协调和调整,高效组织生产,及时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2、布局优势:公司拥有三大原镁供应基地和四大镁合金供应基地,深加工布局全国,能够精准对接不同区域市场的需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3、技术创新优势: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作为核心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方面的投入力度。在生产设备方面,公司自主开发了“竖罐炼镁”设备和镁合金生产加工设备,在生产技术方面,公司自主研发了大罐竖罐镁冶炼技术、镁合金熔炼净化技术和镁合金成型技术等一系列关键技术,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宝武镁业 2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拟转让参股子公司宜安云海40%股权。2025年11月26日,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项目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经备案后的评估值11,639.0005万元,首次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已于2025年12月24日到期。目前仍以原条件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持续挂牌公示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挂牌底价的议案》,同意在前次挂牌价格的基础上降评估值的10%,即以不低于10475.1005万元的价格再次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 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一、青阳宝镁现在原镁成本是否比市场价高?满产后能否比市场价有优势?青阳宝镁采矿是否能达产?有没有政策的一些限制?二、最近五台地区停了很多白云石矿,五台宝镁采矿是否正常,是否有政策限制?宝武镁业2月2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 公司联营公司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处于投产爬坡阶段,产量低、成本高。随着产量的提升,成本会有所下降。安徽宝镁采矿年产4000万吨项目已经拿到批复,但销量达到4000万吨/年需要一段时间。五台宝镁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的手续还在办理中,还没有开始采矿。 宝武镁业1月28日晚间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000万元至20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6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500万元至45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17亿元。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宝武镁业表示:受镁价持续下行影响,本报告期公司镁材料业务盈利同比上年较大幅度下降;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部分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公司联营公司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处于投产爬坡阶段,产量低、成本高,叠加镁价处于低位,影响公司投资收益同比下降。 回顾2025年的镁价表现可以看出:2025年镁锭9990(府谷、神木)价格呈现“M”形走势,价格重心显著下移。价格从2025年年初16000元/吨下跌至2025年3月7日价格年内最低点15050元/吨;紧接着价格低位反弹,2025年5月13日达到年内高位17450元/吨;随着贸易商受畏高情绪驱使低价抛货,由此引发价格崩塌,价格弱势震荡至2025年6月10日15950元/吨;随后下游逢低买入,冶炼厂持续去库助推镁价反弹,镁价再次拉高至17400元/吨;三季度末至四季度,镁厂集中复产使得供需格局再次逆转,供应压力急剧增加,2025年12月2日第三次跌破16000元/吨,镁价低位盘整运行,SMM镁锭9990(府谷、神木)的均价在2025年12月31日以15750元/吨的价格收官。整体来看,2025年全年价格波动幅度在2500元以内,整体波动幅度较上一年明显收窄。 》点击查看SMM金属镁现货价格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据SMM报价显示:2月12日,镁锭9990(府谷、神木)的报价为16350~16450元/吨,其均价为16400元/吨,较前一交易日持平。 近期镁价持稳运行。临近春节,供应端原镁冶炼企业出货意愿减弱,市场报价总体平稳,物流发运节奏明显放缓。下游内贸市场受物流影响,现货成交清淡,仅少量刚需采购,成交以期货订单为主。外贸方面,上半月已有部分订单启动招标,多为3月底交付的远期订单。 此外,目前镁合金市场呈现基准价、加工费双双持稳运行的格局。供应端,镁合金生产企业原料备货结束,多数镁合金企业维持正常生产,需求端,下游压铸及终端企业陆续放假,市场成交归于平淡,当前市场供需维持紧平衡态势,预计短期内镁合金价格持稳运行。

  • 【2.12锂电快讯】1月汽车及动力电池数据出炉|机构评价储能需求向好

    【华泰证券:储能需求向好 低价内卷转向】 华泰证券研报称,2月9日,国家电投7GWh储能电芯设备集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单价区间约为0.325—0.355元/Wh,下游需求表现强劲,电芯集采报价修复。储能容量电价政策可以给予储能电站更加稳定的收益预期,情景限定下,储能电站2/10/20年容量电价保证下,项目IRR可分别达到5.8%/7.9%/9.2%,商业模式优化有望推动央国企加大储能电站投资建设。当前碳酸锂涨价传导顺畅,内卷模式有望转变,看好头部集成商及电芯厂具备更强的溢价优势。(财联社) 【1月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42.0GWh 同比增长8.4%】 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1月,我国动力和储能电池合计产量为168.0GWh,环比下降16.7%,同比增长55.9%。1月,我国动力和储能电池销量为148.8GWh,环比下降25.4%,同比增长85.1%。其中,动力电池销量为102.7GWh,占总销量69.0%,环比下降28.6%,同比增长63.2%;储能电池销量为46.1GWh,占总销量31.0%,环比下降17.0%,同比增长164.0%。1月,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42.0GWh,环比下降57.2%,同比增长8.4%。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9.4GWh,占总装车量22.3%,环比下降48.6%,同比增长9.6%;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32.7GWh,占总装车量77.7%,环比下降59.1%,同比增长8.1%。(科创板日报) 【欧洲汽车电池公司搁置其在意大利和德国建设电池超级工厂的计划】 欧洲汽车电池公司(ACC)正式宣布搁置其在意大利和德国建设电池超级工厂的计划。ACC由Stellantis、梅赛德斯-奔驰和道达尔能源共同出资成立,原本被寄予厚望以提升欧洲电动汽车供应链自主性。然而,Stellantis近期因电动汽车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宣布计提220亿欧元损失,并相应缩减电动化投资规模。公司首席执行官安东尼奥·菲洛萨表示,实际所需的电池产能将远低于最初规划。(财联社) 【中汽协:绝大多数重点车企已把账期压缩至60天内】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关于重点车企供应商货款账期承诺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重点车企已把账期压缩至60天内,平均账期约54天(比去年同期缩短约10天),其中平均账期低于50天的企业有4家。支付方式上,15家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个别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2家企业使用应付账款电子凭证并承诺将逐步取消,现金支付比例超过50%的有5家,超过70%的有2家。中小企业优惠上,17家重点企业对中小企业账期自货物交付验收起算,从验收到付款“全流程”不超过60天,有14家企业对中小企业实施额外优惠政策,2家企业对中小企业货款100%现金支付,5家企业允许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申请提前支付货款。(财联社) 【四川: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最高补贴1.5万元】 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的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财联社) 【中汽协:1月份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4.1万辆和94.5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2.5%和0.1%】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1月11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6年1月份,我国汽车行业保持平稳运行。1月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5万辆和234.6万辆,产量同比增长0.01%,销量同比下降3.2%。其中,新能源汽车市场平稳运行,产销分别完成104.1万辆和94.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5%和0.1%。此外,商用车市场延续向好态势,1月份,产销同比均保持两位数增长。1月份,汽车出口方面,继续保持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保持高速增长,出口30.2万辆,同比增长1倍。 相关阅读: 【SMM分析】1月供需双弱、成本支撑 部分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价格小涨 【SMM分析】2026年1月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成本呈分化走势 【SMM分析】需求与成本双支撑 1月油系针状焦生焦价格上调 【SMM分析】下游需求分化致1月石油焦价格涨跌不一 固态电池正极产业化全景图:三元材料体系放大、应用场景落地【SMM分析】 当升科技与辉能科技签署固态电池合作框架协议 共同推进全固态电池产业量产进程 【SMM分析】2月锂电回收市场遇冷 企业放假检修并行 价格震荡观望氛围浓厚 【SMM分析】20%!巴西锂离子电池关税普增 固态电池负极产业化进程全景图:技术、产能与市场的三重博弈【SMM分析】 生产稳物流缓:2026年春节磷酸铁行业假期安排【SMM分析】 钴系产品价格多持稳 电解钴下跌2.5万元 钴市场矿端消息再起【周度观察】 【SMM分析】本周湿法回收市场:铁锂黑粉价格持续下跌 市场本周基本结束备货(2026.2.2-2026.2.5) 【SMM分析】2月三元前驱体市场进入传统淡季 【SMM分析】三元正极厂商仍持买涨不买跌心态 豪掷12.6亿元!盛新锂能全资控股惠绒矿业 旗下木绒锂矿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固态电池又传新消息!电池、固态电池板块联袂走高 奥特维、安孚科技盘中涨停【热股】 【SMM分析】美国启动“金库计划”,刚果(金)钴矿供应增添变数 磷酸铁涨价500元却“无利可图”?一场被成本吞噬的价格狂欢【SMM分析】 日本出光兴产idemitsu硫化物固态电池布局 启动百吨级中试装置2027年丰田量产车【SMM分析】 天齐锂业: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产出首批符合标准的化学级锂精矿产品 本周钴市场持稳运行 电解钴周初上涨8000元 多家产业链企业业绩预喜【周度观察】

  • 巴西终止中国电动车散件进口关税豁免

    全球车企长达半年的持续游说,让比亚迪等中国车企在巴西失去了一项竞争优势。 巴西已终止一项临时关税豁免政策,该政策曾允许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及混动汽车半散件(SKD)和全散件(CKD)以大幅降低的成本进口入境。这项政策曾引发巴西政府、比亚迪与当地传统汽车产业长达数月的对峙,如今正式宣告落幕。 此次为期六个月的豁免政策,涉及免税进口额最高达4.63 亿美元,在代表全球多家车企的游说组织巴西汽车制造商协会(Anfavea)的持续施压下,未获延期。 根据该临时政策,半散件(SKD)和全散件(CKD)组装套件的进口税率分别降至18%和16%,而两类产品税率将逐步恢复至35%,与整车进口关税保持一致。巴西政府最初于 2025 年 8 月推出此项豁免,彼时比亚迪正筹备在巴西大规模投产,政府将其定位为工厂及供应链建设期间的临时过渡政策。 代表大众、斯特兰蒂斯、通用、丰田等品牌的巴西汽车制造商协会(Anfavea)辩称,该政策仅利好简单组装业务,而非完整制造环节,恐削弱巴西本土供应链。该协会发布的研究报告预测,大规模转向套件组装模式,可能导致巴西减少6.9 万个汽车行业直接就业岗位。 2025 年 7 月,大众、斯特兰蒂斯、通用、丰田高管曾联名致信巴西总统卢拉,敦促其叫停该项关税优惠。 此次政策调整受影响最大的无疑是比亚迪。2025 年 10 月,比亚迪在巴西巴伊亚州启用了其亚洲以外最大的电动汽车工厂,该厂由原福特工厂改造而来,年产能可达 15 万辆混动及电动汽车,二期规划的产能翻倍计划目前正重新评估。 这个总投资55 亿雷亚尔的基地自投产以来已生产约 2.5 万辆电动车及混动车,现有员工约 5000 人。 为提前应对政策变动,比亚迪目标在 2026 年底前,将巴伊亚工厂的本土零部件采购 / 自制率提升至 50%。为此,公司计划投资约11 亿美元,强化区域产业链垂直整合。 2025 年 2 月,比亚迪已拿下巴西 “锂谷” 两处矿区的开采权,矿区距工厂约 500 英里,同时正与当地锂提炼企业西格玛锂业(Sigma Lithium)洽谈潜在收购事宜。 自 2022 年进入巴西乘用车市场以来,比亚迪已在当地售出超 17 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据巴西电动车市场74% 以上份额。比亚迪高级副总裁亚历山大・巴尔迪向路透社表示,公司目标是在 2030 年前成为巴西销量第一的车企。 不过,比亚迪并非唯一在巴西布局制造业务的中国车企。长城汽车于 2025 年 8 月投产其巴西首家工厂,据悉已计划筹建第二座工厂;吉利也通过与雷诺的制造合作协议,在巴西生产电动车及混动车。

  • 2026年春节前国轩高科固态电池重要动作【SMM分析】

    SMM02月11日讯: 要点:固态电池头部企业国轩高科构建从材料到隔膜全链闭环。2026年1月,国轩高科固态电池布局三连击:14日乾锐年产1万吨硫化物电解质环评公示;27日联姻恩捷共研隔膜与固态电解质;2月10日携手巴斯夫攻坚下一代材料。叠加2025年已开工的20万吨正极及万吨级硅碳负极项目,国轩已形成从核心材料到关键辅材的全链路闭环,固态电池产业化驶入快车道。 2026年02月10日牵手巴斯夫共研下一代技术之前,国轩高科已在一个月内完成密集排兵布阵:01月14日旗下合肥乾锐年产1万吨硫化物固态电解质项目环评公示;01月27日与恩捷股份签署战略合作,锁定隔膜与固态电解质协同开发;叠加2025年初已开工的20万吨正极材料、万吨级硅碳负极项目,国轩正以“自产电解质+联合隔膜+合研材料”模式,打通固态电池从原材料到关键辅材的全链条,产业化进程进入体系化竞速阶段。 【固态电池:国轩高科携手巴斯夫共研下一代技术】 2026年02月10日,国轩高科与巴斯夫于合肥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国轩高科固态电池项目进展,金石全固态电池建成首条0.2GWh中试线,良品率高达90%以上,能量密度达300Wh/kg,G垣固液电池已在多家客户上车完成测试。 2026年01月30日恩捷公众号信息。2026年01月27日,恩捷股份旗下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在合肥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隔膜、固态电解质等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领域展开全面协同。 2026年01月14日,国轩高科旗下合肥乾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硫化物固态电解质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5年01月06日上午,国轩高科年产20万吨正极材料、年产万吨级硅碳负极材料产业化项目开工活动在庐江举行。正极材料项目采用国轩第四代磷酸铁锂生产线技术。 2026年开年两个月,国轩高科以罕见的“月均三次”节奏密集披露固态电池进展,勾勒出一条极为清晰的“核心材料自产+关键辅材协同+中试验证突破”三级跳路径。这已非实验室概念宣示,而是产业化落地前的全链闭环冲刺。 一、材料端:从“买矿”到“造芯”的底层重构 国轩在庐江落地的20万吨正极材料、万吨级硅碳负极项目,本质是为固态电池定制专属“粮食”。第四代磷酸铁锂产线兼容高压实、高首效迭代,而万吨级硅碳负极直指全固态高能量密度核心痛点——若无负极材料革命,硫化物电解质的高离子电导率无从发挥。更关键的是合肥乾锐年产1万吨硫化物电解质环评公示,这是继赣锋、宁德之后少数万吨级固态电解质产能规划,标志着国轩已跳出“克级合成”科研范式,直接进入吨级中试放大阶段。 二、协同端:恩捷与巴斯夫的双重战略锚点 与恩捷的合作绝非传统隔膜采购,而是固态电解质涂层/复合隔膜共研。半固态向全固态演进中,隔膜不会消失,而是演变为电解质载体/支撑层,恩捷的基膜工艺与国轩的电解质浆料形成技术咬合。与巴斯夫的合作则卡位下一代材料体系——硫化物电解质对正极材料包覆、新型粘结剂、甚至铝塑膜耐腐蚀性提出全新要求,巴斯夫在正极材料、特种化学品领域的积淀正是国轩的“补图”。 悬念: 硫化物电解质对空气极其敏感,万吨级产线的环境控制、成本经济性、干法工艺成熟度,将是国轩接下来必须闯过的真刀真枪关卡。   据SMM预测,到2028年全固态电池出货量13.5GWh,半固态电池出货量160GWh。到2030年全球锂离子电池需求量2800GWh左右,其中2024年到2030年电动车所需的锂离子电池需求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在11%左右,储能所需锂离子电池需求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在27%左右,消费电子所需的锂电池的需求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在10%左右。 2025年全球固态电池的渗透率在0.1%左右,预计2030年全固态电池渗透率有望达到4%左右,2035年全球固态电池的渗透率或将逼近10%。 文章说明:本文基于公开信息、公司公告及行业分析整理而成,旨在提供信息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固态电池技术仍在快速发展中,请读者以最新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说明:对本文中提及细节有任何补充或关注固态电池的发展时,随时联系沟通,联系方式如下 : 电话021-20707860(或加微信13585549799)杨朝兴,谢谢!

  • 车用固态电池首部国标7月正式发布:失重率≤0.5%严于团标并终结“半固态”概念混战时代【SMM分析】

    SMM02月11日讯: 要点: 2026年02月07日,2026中国全固态电池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年会闭门会上,中汽中心首席科学家王芳披露国标7月正式发布。国标首次以真空干燥后失重率≤0.5%(严于团体标准1%)及“目视无液体渗出”双重判定全固态电池,将液态电池、混合固液电池(失重率≤10.33%)、全固态电池清晰界分。此举终结了“半固态”“准固态”等商业概念混用局面,为全球车用固态电池产业化提供统一度量衡。 2026年02月07日,2026中国全固态电池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年会闭门会上,中汽中心首席科学家王芳披露GB/T《电动汽车用固态电池第1部分:术语和分类》重要信息。该标准征求意见期至2026年2月28日,将于2026年1月-2月组织开展验证测试,进一步完善测试方法、确认判定指标,预计2026年4月审查报批、7月正式发布。GB/T《电动汽车用固态电池第1部分:术语和分类》已于2025年12月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该国标将首次明确液态电池、混合固液电池(半固态电池)、固态电池(全固态电池)术语定义,其中固态电池失重率判定指标设定为≤0.5%(比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团体标准≤1%要求更高,2025年05月22日发布T/CSAE 434-2025《固态电池术语》失重率≤1%),标志着中国在全球车用固态电池标准化领域迈出关键一步,为行业技术升级与产业化发展确立统一规范基准。 年底重磅!首部车用固态电池国标公开征求意见   产业告别“半固态”混战步入共和【SMM分析】 据SMM预测,到2028年全固态电池出货量13.5GWh,半固态电池出货量160GWh。到2030年全球锂离子电池需求量2800GWh左右,其中2024年到2030年电动车所需的锂离子电池需求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在11%左右,储能所需锂离子电池需求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在27%左右,消费电子所需的锂电池的需求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在10%左右。 2025年全球固态电池的渗透率在0.1%左右,预计2030年全固态电池渗透率有望达到4%左右,2035年全球固态电池的渗透率或将逼近10%。 文章说明:本文基于公开信息、公司公告及行业分析整理而成,旨在提供信息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固态电池技术仍在快速发展中,请读者以最新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说明:对本文中提及细节有任何补充或关注固态电池的发展时,随时联系沟通,联系方式如下 : 电话021-20707860(或加微信13585549799)杨朝兴,谢谢!

  • 商务部:625亿元国补资金已拨付到位!

    2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等部门介绍了2026年“乐购新春”春节特别活动及节日市场保障措施。本周日将开启春节假期,商务部联合多部门策划系列活动并推出高含金量政策礼包,旨在激发消费潜力。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重点介绍了为消费者准备的“三重大礼包”: 第一重:以旧换新加大补贴。年初,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已安排首批625亿元国补资金并拨付至各地。在春节9天假期期间,各地将加大补贴投放力度,方便消费者按政策申领。 第二重:有奖发票试点启动。近期,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在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半年内计划发放100亿元奖补资金。其中,春节9天假期的奖金规模超10亿元。试点城市居民在购物、餐饮、旅游、住宿等消费后,取得票面金额100元以上的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第三重:金融支付优惠联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支付机构联合商家,在机票酒店、美食餐饮、景点门票等多个消费场景推出“乐购新春”专属优惠。 在服务保障方面,各部门推出一系列举措:商务部门将指导大型商超等精心备货、开展促销,并组织数万座加油站提供热水、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变身“新春补给站”。 文旅、体育部门鼓励文博场馆、演艺场所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支持公共体育场馆优惠开放。民航、铁路部门将增加运力,并推行行李取送等便利服务。 此次“乐购新春”活动通过“政策+活动”双轮驱动,力求在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充足平稳的同时,为居民和游客提供实惠与便利。

  • 鸿蒙智行:起诉“我是大彬同学”获赔150万

    鸿蒙智行法务官微今日早间发文称,近日,就鸿蒙智行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一案,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言论、公开赔礼道歉, 并向原告赔偿150万元。 判决认定:被告言论脱离基本客观事实,超出表达自由边界,确有侮辱、贬损原告的故意,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此前消息: 2025年3月11日,鸿蒙智行法务官方微博宣布正式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 鸿蒙智行法务表示,根据网友最近提供的线索,结合前期收集的证据,发现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及其相关矩阵账号一直在“新浪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上肆意发布不实及侮辱性言论,造谣诋毁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通过夸大炒作不实信息和负面话题,挑起群体极端对立情绪,扰乱网络秩序,误导社会公众,严重降低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的社会评价,损害鸿蒙智行品牌声誉。

  • 六成A/H上市车企1月销量实现同比增长 中汽协:车市需求有望企稳回升

    2月11日,中汽协发布数据显示,1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5万辆和234.6万辆,产量同比增长0.01%,销量同比下降3.2%。其中,传统燃料乘用车国内销量81.6万辆,比去年同期减少16.6万辆,同比下降16.9%,环比下降10.9%。 新能源汽车市场表现平稳,1月产销分别完成104.1万辆和94.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5%和0.1%,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3%,继续保持较高渗透水平。同时,出口市场延续高增长态势,1月汽车出口68.1万辆,同比增长44.9%。 “1月,汽车行业总体运行平稳,乘用车市场有所下降,商用车市场延续向好态势,新能源汽车市场平稳运行,汽车出口继续保持增长。导致市场下降的主要因素有:一是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切换调整;二是多地购车补贴政策处于年度交替之际;三是部分消费需求在2025年提前释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表示,2026年开年首月,国家密集推出一系列惠民惠企政策,助力民生与经济发展。其中,“两新”政策平稳有序衔接,各地在陆续跟进、发布实施细则;《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聚焦汽车后市场服务等重点领域,激发市场活力。“随着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有助于推动车市需求企稳回升,助力行业平稳运行。” 上市公司1月销量整体向好 财联社记者统计的15家A/H股上市车企在1月销量情况显示,9家车企实现同比增长,占比六成。新能源汽车销量提升与海外市场拓展成为带动这些车企整体增长的重要支撑。 上汽集团1月销量32.7万辆,同比增长23.94%,重返“销冠”位置。作为上汽集团的“三驾马车”,自主、新能源和海外在1月持续发力。上汽自主品牌1月销量21.4万辆,同比增长39.6%,占公司总销量比重升至65.3%,较去年同期提升7.3个百分点;新能源车板块1月销量为8.5万辆,同比增长39.7%。海外市场方面,上汽集团1月销量10.5万辆,同比增长51.7%。 反超比亚迪的吉利汽车1月销量27.02万辆,同比增长1.29%,环比增长14.08%,成为唯一实现同环比正增长的企业。在新能源领域,吉利汽车1月新能源销量(含吉利银河、领克、极氪三大品牌)达12.4万辆,同比增长2.63%。其中,极氪品牌1月销量达23,852辆,同比翻倍增长,抵消了银河、领克品牌的销量波动。1月,吉利汽车出口6.05万辆,同比增长121.2%。 “2026年是吉利汽车产品大年,公司将在每个季度都推出1-2款全新产品,涵盖多款全新混动车型及全新一代醇氢能源车型,全力冲击全年345万辆的销量目标。”吉利汽车方面表示,公司将2026年的出口销量目标锚定64万辆,同比增幅超50%以上。 比亚迪1月呈现“国内下滑、海外增长”的分化态势,1月销量为21万辆,同比下降30.11%,环比下降50.04%。其中,国内市场销量10.5万辆,同比下降54.35%。 在国内车市普遍承压背景下,海外市场的快速拓展正成为比亚迪重要的增长引擎。1月比亚迪海外市场销量10万辆,同比增长51.47%。比亚迪集团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于年初透露,公司计划在2026年向中国以外地区销售130万辆汽车。这一目标较2025年约105万辆的海外交付量,预计增长约24%。 造车新势力零跑、理想、蔚来和小鹏势头见微,相较于去年12月,交付表现出现明显下滑。“因为年初是传统的市场淡季,再叠加去年底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截止,提前透支了一部分需求,导致今年市场大盘下滑幅度整体比较大。”一位新势力车企负责人表示。 合资板块大部承压 作为中国汽车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合资板块,在2026年开局阶段表现不一,多数品牌仍承压明显。 日产中国公布的最新销量数据显示,日产汽车中国区含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两大事业板块在内的2026年1月销量为50,024辆,同比增长10.14%。东风汽车产销公告显示,东风日产上月销量为47,355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 相较日产中国回暖走势,本田在华两家合资公司销量表现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波动。 本田中国表示,2026年1月本田在华销量为57,489辆,同比下滑16.55%。具体到合资公司,据广汽集团、东风汽车产销公告,广汽本田与东风本田1月销量分别为4,558辆、12,567辆,其中前者同比下滑幅度近七成。 “广汽本田的销量大幅下滑,与其工厂停产数周有直接关系。”今年1月初,本田中国表示,综合考虑半导体供应及生产线技术改造等因素,广汽本田决定对2026年1月生产节奏进行调整。“本次短期生产调整的影响台数相对可控,预计全年可挽回损失的产量,不会影响对客户的产品交付。广汽本田将合理调整生产节奏,对全年生产安排做好准备。” 广汽集团另一家合资公司——广汽丰田上月销量取得正增长,成为相对表现较为突出的合资品牌。据广汽集团产销公告,广汽丰田1月销量62,600辆,同比增长9.82%。 欧系品牌中,上汽集团旗下两家合资公司上月表现“冷热不均”。上汽集团最新产销公告显示,上汽大众和上汽通用单月完成销量68,402辆、43,502辆,同比分别下降8.98%、增长29.31%。 截至发稿,一汽-大众、一汽丰田暂未公布2026年1月销量数据。 在电动化转型取得初步成效后,合资品牌纷纷将2026年视为发力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重要年份,并以“油电并举”为战略目标。业界普遍认为,2026年燃油车、新能源汽车市场依旧离不开相关促消费政策的刺激与推动。 “2026年,国内汽车乘用车市场将实现2%的微增长,达到2820万辆。”车百会理事长张永伟在展望2026年汽车行业发展趋势时表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仍然需要消费端政策的支持。“新能源汽车经历了一轮靠补贴换规模,到市场驱动的转型,这两年消费端的政策对新能源汽车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2026年产业的发展仍然需要政策的支持。”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