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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 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

    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 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支持各市联合汽车生产商、经销商开展汽车更新补贴,建立以旧换新推广车型目录,持有山东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燃油汽车,在本地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车、并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领补贴。有条件的市,补贴标准参考10至20万元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执行。 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发布新能源汽车下乡产品目录,年内省市联动举办50场以上促销活动,集中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行业协会,开展集体团购、让利促销、旧车置换,全年农村户籍人口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40%、达到50万辆。 具体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系列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山东消费提振年”,激活释放有效需求,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大宗消费支撑 1.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牵头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支持各市联合汽车生产商、经销商开展汽车更新补贴,建立以旧换新推广车型目录,持有山东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燃油汽车,在本地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车、并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领补贴。有条件的市,补贴标准参考10至20万元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执行。(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 3.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发布新能源汽车下乡产品目录,年内省市联动举办50场以上促销活动,集中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行业协会,开展集体团购、让利促销、旧车置换,全年农村户籍人口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40%、达到50万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4.加强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战略合作,按照市场化运作、项目化推进、信息化管理原则,以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文化旅游场所停车场,建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5%,下半年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新增1.4万台和10万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5.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目前的“高峰、低谷”调整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将深谷时段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实际执行0.222元,进一步降低电动汽车使用成本。(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6.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年内统筹2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停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各市将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位)错时对外开放,原则上除涉密及重点安保行业安全单位外能开尽开,全面提升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机关事务局) 7.各市不得设置汽车限购措施;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在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实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全覆盖,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8.加强对汽车消费信贷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合理确定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降低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首付比例。严格规范汽车金融市场秩序,不得向消费者强制搭售金融产品服务或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9.制定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试点片区建设。年内统筹2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和31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市分类推进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10.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3万套(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有关单位出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11.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市可通过发放住房消费券、优化公积金贷款服务等,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开展群(团)购商品房给予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2.组织开展家居、家纺、家装等消费节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市制定专门政策,培育发展高品质家居家装市场,推广应用全智能装配一体化等产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集中促销活动,对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的节能、绿色、智能等特定机型,支持企业按每台不低于200元给予补贴,相应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合规企业处理。统筹用好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废旧家电拆解处理重点项目建设。在居民小区规范设置废旧家具、家电、装修垃圾投放点,推广线上预约收运,提升废旧家居产品回收处置便利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优化服务消费供给 13.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办好“畅游齐鲁乐享生活”主题旅游年,完善提升“高铁环游齐鲁”旅游产品体系,支持各市开通旅游专列、旅游巴士专线、旅游定制专线、景区直通车,并给予适当补贴。策划推出“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必购品大礼包,与网络平台合作搭建文旅旗舰馆,整合上线主题旅游产品。在暑期、十一、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宣传策划,利用新媒体集中推出山东观海、登山、温泉、民宿、贺年会等专题宣传推介。用好“好客山东”一码通,在景区、餐饮、住宿等旅游行业推行“一码通订、一码通验、一码通行”。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创新夜间文旅消费场景,年内打造20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4.开展“乐宿山东”提升行动,支持各市引进国际、国内高端品牌连锁酒店,创新推广“住宿+国学”“住宿+文创”“住宿+微演艺”等融合服务模式,培育一批特色主题酒店。创新数字化应用场景,推行酒店“30秒快速入住”模式。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不得将星级、所有制作为限制条件。(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 15.举办“齐鲁美食节”“新时代新鲁菜”创新大赛等活动,优选推出“十大创新鲁菜”“百家鲁菜名店”,打造山东16市“地理标志美食”。统筹省级服务业发展相关资金,对入选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库的特色美食集聚区、高品质美食街区等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16.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市,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17.促进文娱会展消费,办好中华传统工艺大会、“山东手造”精品展等活动,统筹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场馆对基本陈列以外的特展项目开展适价有偿观展,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统筹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打造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18.深入实施“齐鲁文艺高峰”计划,统筹1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通过项目补助、资金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精品剧目市场化演出,推动全省重点剧目展演巡演,支持省内大型剧场引进精品剧目,全年举办各类剧目展演巡演500场以上。(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19.促进体育消费,统筹安排7000万元资金,支持开展“体育惠民消费季”活动,加快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工程,推动120个以上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年内培育认定20个以上省级体育产业基地、10个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支持有条件的市创建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推广举办乡村、社区运动会,全年比赛场次达到5000场以上。(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财政厅) 20.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促进线上复诊、医保支付、药品配送一体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进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加快推进9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7个特色中医院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21.优化养老服务消费环境,出台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康养疗养等服务和产品,培育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业态,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全年新增社区老年食堂3000家、护理型床位2.5万张,实施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3万户。(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22.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全年新增托位数3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4个。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对列入2023年国家普惠托育专项的项目,按每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三、培育新消费增长点 23.壮大信息服务消费,顺应“Z世代”消费潮流,推动全息投影、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大力发展网络文学、网络视频、在线演艺、在线观展、电子游戏、数字新闻等数字文化消费。支持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对符合条件的应用体验中心,按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 24.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5G网络覆盖能力,年内16市全部达到“千兆城市”建设标准,全省累计开通5G基站20万个以上,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70%以上。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支持自动驾驶、无人配送、空天信息等技术应用,全年完成1000个商务楼宇和10000个电梯车库5G网络深度覆盖。实施5G基站奖补政策,对面向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枢纽、智慧医疗、城市管理、智慧民生、智慧教育等垂直领域开展创新应用,且日均流量超过30GB的新建5G基站,省级财政按照基站对应用的推动作用给予每个最高5000元补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25.促进电子产品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市结合开学季、暑假促销季,对学生群体购买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耳机、音响、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等产品,通过消费券等方式给予一定优惠。统筹省级服务业发展相关资金,根据各市实际拉动电子产品消费情况,给予奖补支持。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根据产品能效、水效等给予差异化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26.加快发展直播电商,培育一批电商基地,吸引直播电商平台、供应链企业集聚。组织开展金秋双节直播季、山东电子商务产业博览会等活动,对参加的电商企业给予平台流量、金融服务、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等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7.支持发展新零售,推动大型实体零售企业向场景化、体验式消费业态转型,对无人零售店、品牌连锁店企业登记实行全程网办,对在同一市域内开办多个经营网点的,推行“一照多址”登记。(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28.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全面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和公务用车电动化,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 29.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其中,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采用绿色建材,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30.支持农村消费扩容,省级财政按2023年各市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省的比重给予奖补,支持各市对商贸流通企业、大型生产零售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到乡镇及以下市场促消费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宣传推介费等给予补助。(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31.编制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预制菜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城乡冷链物流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32.建立预制菜产业标准体系,发布预制菜地方标准目录,对主导制定并获批发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鲁菜”等地方标准的,纳入省级标准化创新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出台《山东省预制菜生产许可指引》,提升预制菜生产安全水平。(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33.建立预制菜骨干企业和品牌培育库,发布“预制鲁菜名品榜”,打造预制菜“十da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大力拓展预制菜营销渠道,推动预制菜企业与电商平台、大型商超合作,设立“齐鲁好味专区”“预制鲁菜专区”。(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四、优化城乡消费环境 34.丰富城市消费场景,实施消费中心城市梯次培育行动,支持济南、青岛对标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节点城市。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智慧商圈,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和消费品质,对2023年智慧商圈建设成效排名前5位的市,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35.支持农村商业体系建设,用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各市建设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项目。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乡镇布局商业网点,建设商贸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设施,新培育认定10个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引领县。加快建设山东农副产品展示交易平台,优化产销对接、产品交易、质量监管等线上服务功能,助力扩大农产品网络销售规模,打造一批农产品电商品牌。(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 36.加快补齐流通体系建设短板,全链条布局“集散基地+集配中心+采供网点”三级节点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济南、青岛、威海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对纳入试点工程的企业,经评审合格并排名前五名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个企业30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仓储基础共享共用,发展智能云仓,推进全省供销社系统联采分销。加快农村快递网点布局,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站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 37.加大金融对居民消费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养老托育等行业支持力度,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对符合条件并成功申报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产品的原始权益人,给予其募集投资的新项目1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补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38.支持各市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和所在地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9.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促消费、优环境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信用管理典型街区(商圈、市场),拓展“信易+”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功能,发布典型优秀案例,打造诚信消费环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0.组织实施“放心消费在山东”行动,构建“好品山东”产品、企业、行业、区域、地理标志“4+1”品牌体系,以各类消费市场、商店、网店、餐饮、景区等为重点,打造1000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制度,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年底前承诺单位达到45万家。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营造放心优质消费环境。(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以上40项政策措施,作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四批),牵头单位同步出台配套细则全力抓好落实。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振扩大消费的安排部署,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跟踪服务和督导评估,确保落地达效,充分挖掘释放市场消费潜力,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 这个国家想复制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新能源汽车出海,早已不是新鲜事。 就在近期比亚迪第500万辆新能源汽车下线的发布会现场,王传福还几度哽咽着向同行们呼唤:“别打了,我们都是一家人。”内耗不如外卷,他号召大家一起走出去: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广阔,大有可为。 实际上,这一点不用王传福说明,国内新能源车企也尽然知晓。 根据中国新闻网报道,今年以来,上海外高桥港区海通码头一直处于满负荷的运行状态,几乎每天都有大量的新能源汽车从这里“登上”滚装轮驶向全球。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外高桥边检站方面当日披露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外高桥港区海通码头累计出口汽车超48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超16万辆,占比超三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组数据背后,有中国新能源汽车走向全球的兴盛,也有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走向他国带去的“鲇鱼效应”。 不得不承认的是,对部分国家和地区而言,迅速成长起来的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堪比“福音”,为其带来了众多前所未有的机遇,印尼便是其中之一。 近年来,印尼张开怀抱热情欢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并且依靠自己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覆盖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上、中、下游,几乎复刻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个链条。 和泰国“较量”,印尼有何底气? 东南亚一直是国内新能源汽车出海的重要区域。 研究公司Counterpoint Research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电动汽车销量占据了东南亚电动车市场75%的份额,明显领先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对手。 根据公开数据,2022中国对东盟国家汽车出口总额为58亿美元,同比增长48%。过去5年,中国汽车品牌在东盟的市场占有率从不足1%升至6%以上。 其中,泰国在东南亚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该国第一季度的电动汽车销量占到了整个东南亚的79%。乘联会数据显示,今年1-5月,中国车企品牌面向泰国共出口6.9万辆汽车,同比增长140%,其中新能源乘用车为6.6万辆,占比超9成。 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印尼的汽车产业在快速发展,十分具备挑战泰国地位的架势。 今年5月底,《日经亚洲》报道,根据MarkLines的数据,2013年,泰国汽车年产量达到245万辆的高峰,之后逐渐下降,2022年滑落至188万辆,降幅达23%。原因除了汽车供应链转移外,泰国洪水灾情频传也是一大因素。 相较之下,印尼汽车产量在此期间大增30%以上,2022年达到147万辆,已接近泰国同年产量的80%,且2023年还可能增至160万台。 2023年以来,印尼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关注尤甚,不断释放友好信号,吸引国外新能源汽车产业驻足。 彭博社此前报道称,印尼总统佐科•维多多正在加大在电动汽车市场的赌注,争取在全球电动汽车供应链中分得一杯羹。印尼正在与邻国越南、菲律宾和泰国竞争,而泰国是该地区的汽车强国。 7月份,据外媒报道,印尼海洋事务和自然资源协调部长Luhut Pandjaitan在由CNBC印尼主持的镍业会议上还提到,即将出台的新的激励措施将以其他地区竞争对手(例如泰国和越南)的激励措施为基准。 实际上,在东南亚的众多国家中,印尼是较为具备挑战新能源汽车产业头部位置的国家之一,因其具备不可忽视的资源优势。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称,在金属资源丰富的印尼,IPO市场非常火爆。印尼坐拥制造电动汽车电池所需的矿床,这让它吸引了大量投资者。以融资额衡量,这个东南亚国家目前是全球第四大IPO市场,仅次于中国、美国和阿联酋。印尼的IPO数量自1995年以来首次超过中国香港,并超过了印度、韩国和日本。 事实确是如此,眼下,印尼正凭借天然的资源优势,试图布局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上游和中游:中、韩的角逐 对于印尼而言,政策优惠和巨大的市场潜力优势都不值一提,其最重要的是拥有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都十分需要的资源。 据悉,印尼是能源和金属大国:镍储量全球第一,锡储量全球第二,钴储量全球第三,煤炭和铜全球储量第七。其中,镍、钴是动力电池必备的金属材料。 印尼看到了自己的优势,并且多加重视。如今,其正改变对上述金属原材料大量出口的惯性,进行出口管制,加强资源本土化话语权。 比如今年6月,印尼政府就表示,拟于明年停止出口原铜,转为国内加工成阴极铜后再对外销售。在停止出口铜之前,2020年印尼已经全面禁止镍矿原材料的出口,希望更多外资企业转向当地建造精炼厂。 事实证明,此举十分有效。数据显示,矿产行业对印尼GDP的贡献已从2019年的5%上升至2021年的10%。 此外,印尼的资源正在吸引国外企业来到内地投资建厂。 《日经亚洲》称,全球电动车转型对印尼是一个有利因素。印尼拥有丰富的镍资源,这是生产电动车电池的关键材料,全球对镍矿开采和加工的投资正快速增长。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一季度,基础金属、金属商品及相关工业成为印尼获得外商投资最多的产业。 据外媒报道,自印尼宣布禁止镍矿原材料出口以来,截止到2023年1月,印尼共吸引超150亿美金的涉镍投资。德国化工巨头巴斯夫、法国镍业巨头埃赫曼、LG新能源、华友钴业、青山控股、洛阳钼业、宁德时代均已通过不同方式进入印尼镍矿产业。 其中,青山控股2009年已涉足印尼镍矿市场,更是斥巨资拿下印尼4.7万公顷红土镍矿开采权,扎根新能源上游镍矿产业。综合公开资料,2022年,青山控股镍当量产量达到88万吨,印尼镍当量产量为160万吨。这意味着,2022年青山控股在印尼生产的镍当量占印尼总镍当量55%。 根据业内分析人士观察,目前来看, 印尼动力电池产业主要被中国和韩国企业分割。BusinessKorea就曾报道称,中国和韩国将在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东南亚电池行业展开竞争,其中极具资源的印度尼西亚更是关键之一。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像印度尼西亚这样让 LG 财团和宁德时代竞争的国家,从矿产开采、冶炼到材料、电池和电动汽车,整个产业链都缺乏技术支持,所以很多企业都试图提前进入这些市场,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下游:中、日的“比拼” 对于车企而言,完整且使用便捷的供应链是极其重要的。印尼深知这一点,在链接好矿企和动力电池厂商后,印尼逐渐张开怀抱,试图拥抱全球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企业。 实际上,在印尼汽车市场,日系车企盘踞已久,并且根深蒂固。 据悉,2021年,全印尼销量排名前七的汽车品牌,都来自于日企,牢牢占据了高达91.7%的市场份额。仅丰田一家的2021年全年销量就达到29.54万,约占三分之一。 但物极必反,日系车电动化进程缓慢,其长期占据印尼汽车市场的较大份额,也拖慢了印尼汽车产业电动化的进程。 日本车企不会看着到手的蛋糕被他人分割。其正在不遗余力地大笔投资印尼市场,为进入电动汽车市场铺平道路。 比如,丰田计划于2027年之前,在印尼投资18亿美元,加强电动汽车和两轮车的生产。三菱汽车计划到2025年,持续投资约6.7亿美元用于扩大生产,加速发展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8月10日,外媒报道,印尼工业部发布的一份声明显示,三菱汽车计划在2024年将年产量提高到25万辆,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在印尼的工厂开始生产Minicab-MiEV纯电动汽车。 但值得注意的是,日系车正在面临中国新能源汽车的挑战。 日本《经济新闻》指出,在电动汽车领域落后的日本企业,有可能在其原来占据主导地位的市场输给竞争对手。 事实也确是如此。根据印尼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中国五菱汽车占据印尼78%的电动汽车市场份额,而包括雷克萨斯品牌在内的丰田汽车的市场份额却仅为1.4%。 值得一提的是,印尼似乎也并不希望完全依赖日本车企来帮助其实现汽车电动化,而是“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寄希望于中、美车企。 7月25日,印度尼西亚一位高级部长表示,印尼正在敲定一套新的激励措施,以吸引电动汽车制造商的投资,并补充说,该国政府仍在与特斯拉和比亚迪等大公司进行谈判。 8月14日,彭博社报道称,印尼或将出台更多税收激励措施,以吸引全球电动汽车生产商,尤其是增强对特斯拉和比亚迪等电动汽车领导者的吸引力。 印尼是懂得审时度势的,也十分清楚自身的竞争优势。但“打铁还需自身硬,无须扬鞭自奋蹄”,引入他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只能起到带动作用,甚至搞不好还会遭到“反噬”,印尼能否利用好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鲇鱼效应”,尚待考量。

  • 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加大优质商品投放力度 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

    8月14日,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发布关于印发 《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加大优质商品投放力度。发挥电商平台大数据优势,依法依规开展消费数据分析应用,引导生产厂商为农村市场生产投放更多适销对路的商品。 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和家具家装下乡,加快农村充换电设施建设,完善售后回收服务网络,促进农村大宗商品消费更新换代。 鼓励组成县域零售商采购联盟,集中向生产厂家、品牌供应商采购商品,解决中小企业进货渠道混乱、议价能力弱等问题,提高商品品质,降低采购成本。 具体原文如下: 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 《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邮政管理部门,各供销合作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有关部署,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商务部等9部门研究制定了《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23年7月27日 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有关部署,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以下简称《意见》)、《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深化政策措施,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市场化原则、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按照“一年梳理经验、两年复制推广、三年总结提升”思路,以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下沉以及农产品上行为主线,以数字化、连锁化、标准化为方向,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在全国打造500个左右的县域商业“领跑县”,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新型便民商店。90%的县达到“基本型”及以上商业功能,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实现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县域商业网络设施和业态。 1.增强县城商业辐射能力。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优化商业用地结构和功能布局。鼓励县城购物中心、大型商超向乡镇延伸服务,布局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完善家电、家具家装等商品营销、回收和维修网络。构建商业服务完善的社区生活圈,加强对乡村商业发展的带动,促进一体化发展。 2.提高 乡镇 商业集聚效应 。 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加工、配送等设施,拓展餐饮、休闲、娱乐等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以人口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推进乡镇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设施设备,传承地域特色和传统习俗,提高市场综合治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日常购物、社交等需求。 3.提升村级商业便民服务水平 。 加强邮政、供销、电商、快递、益农信息社等资源协作,推动村级站点设施共建、服务共享,丰富日用消费品、农资、邮政、快递等服务,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提高农村商业网点便民服务水平和可持续运营能力。发挥大型连锁企业资金和渠道优势,推进农村便民商店标准化改造,拓展多元化零售业务。 (二)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 1.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 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自动分拣线、立体货架、新能源配送车、智能取件终端等设施设备,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增强服务能力。 2.加强农村物流资源整合 。 鼓励邮政、供销、快递、商贸流通等主体市场化合作,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在电商快递基础上,叠加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双向配送服务,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降低物流成本。总结共同配送成熟模式,将其作为重点支持方向,加快在中西部偏远地区推广落地。 3.积极 发展即时零 售。 鼓励电商平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县城,依托自建物流、第三方物流体系,对接本地零散的商超、便利店,精准匹配周边消费订单需求,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到家服务。 (三)推动县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1. 支持中小 企业数字化转型。 针对农村中小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依托已有平台资源,提升区域数字化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成本低、实用性强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推动数字应用从销售前端向采购、库存、配送等全过程延伸,加快线上线下融合。 2.加强 企业供应链 建设 。 以数字化、连锁化改造和跨界融合为手段,支持邮政、供销、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商品批发、零售向上下游一体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转变,增强对县域商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推广新型交易模式,为农村便民商店、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销售分析、店面设计、库存管理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3.培育县域龙头流通企业。 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农村商贸流通企业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创新商业模式,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益。加大土地等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县域龙头流通企业。 4. 发挥农村商业带头人作用。 充分发挥县域大型经销商、代理商等渠道优势,支持进行市场化整合协作,加强物流分拨中心、前置仓等设施建设改造,为区域内商贸流通企业、便民商店、农民合作社等提供统一采购、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等服务,建立适合县域发展水平的消费品、农资流通网络。 (四)丰富农村消费市场。 1. 加大优质商品投放力度。 发挥电商平台大数据优势,依法依规开展消费数据分析应用,引导生产厂商为农村市场生产投放更多适销对路的商品。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和家具家装下乡,加快农村充换电设施建设,完善售后回收服务网络,促进农村大宗商品消费更新换代。鼓励组成县域零售商采购联盟,集中向生产厂家、品牌供应商采购商品,解决中小企业进货渠道混乱、议价能力弱等问题,提高商品品质,降低采购成本。 2.加快发展农村生活服务。 结合乡镇商业设施改造,引导餐饮、亲子、娱乐、维修等服务业态聚集,促进家政服务向县域下沉。鼓励文化和旅游资源丰富的农村地区,依托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村旅游集聚区和休闲露营地,打造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家乐、自驾游等精品线路,吸引市民下乡消费。继续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加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优秀农耕文化社会宣传,指导遗产地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促进品牌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 (五)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1.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 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利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场地和设备等资源,打造一批县域电商直播基地、“村播学院”。整合各类资源,增强电商技能实训、品牌培育、包装设计、宣传推广、电商代运营等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拓展O2O体验店、云展会、网货中心、跨境电商等衍生增值服务,推动县域电商形成抱团合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培育 “ 土特产 ”电商 品牌 。 深化“数商兴农”,发展农特产品网络品牌。鼓励电商平台、直播团队充分挖掘农村“土特产”资源,为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提供产品设计、视频拍摄、文案策划、品牌推广等服务。培育一批“小而美”的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变“流量”为“销量”,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 3.鼓励农村电商 创业就业 。 加强与全国及本地直播平台的合作,“以工代训”“以赛代训”,面向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开展直播带头人技能培训,提升直播带货技能,激发农村直播电商创业就业热潮。举办多种形式的农村直播电商大赛,组织地方直播团队等参加,促进相互学习交流,提升农村直播电商营销水平。 ( 六 ) 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 。 1. 提 高 农产品供给质量。 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先导性作用,加强农商互联,推动农业生产围绕市场需求,优化品种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规模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抓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和认定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规模。 2. 增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 支持商贸、电商、农产品流通等企业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建设产地集配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配备农产品分级、加工、仓储、包装、冷链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增强农产品错峰上市和商品化处理能力,把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3. 加快打造农业品牌。 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带动培育核心授权企业和产品品牌。支持脱贫地区打造一批质量过硬、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区域公用品牌,增强脱贫地区产业内生发展动力。发挥电商平台、商超等线上线下营销网络优势,加强特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推广,扩大区域公用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 七 ) 加强 农产品 流通体系建设 。 1. 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 。依托农产品主产地、主销地、集散地,在全国统筹确定一批农产品流通骨干节点城市、农产品市场和重点企业。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各类零售终端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加强农产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提高宏观调控和民生保障能力。 2.提高 农产品 冷链流通效率 。加强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干支线冷链物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和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提高农产品冷链流通效率,进一步降低流通损耗。支持标准果蔬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在冷链物流的全程应用,鼓励积极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冷藏车,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和信息互联互通。鼓励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推广冷链云仓、共同配送、零担物流等模式,提高冷链资源综合利用率。 3. 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 。引导流通企业与农业生产主体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举办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助力乡村振兴、“数商兴农”进地方等活动,邀请相关主体参加中国农产品交易会、茶博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广泛开展专题促销、集中采购等活动,建立健全农产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 统筹协调 。 各地要把县域商业三年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建立省级统筹、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抓好部署推进。省级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对照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步骤(见附件),制定本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工作落地。充分发挥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政策协同,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 二 )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对照《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号)及《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日常监督机制,规范资金支出方向。各地应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加强资金决策、拨付、使用等环节审核,确保手续完整、账实相符。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责任,依法依规整合、处置和盘活资产,形成管护运营长效机制。 ( 三 ) 做好政策衔接 。 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以及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供销等单位相关资金的衔接,发挥各自优势,避免重复建设。用好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现有设施设备,引入邮政、供销、快递和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拓展公益性和增值性服务,实现市场化可持续运营。巩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整改成果,建立健全资金管理、项目建设、日常监督、考核评估机制,形成闭环管理。 ( 四 ) 强化 大数据应用。 加强部门间、部门与地方县域商业数据资源共享,充分依托已有信息化设施,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推广县域商业大数据应用,整合农村商业网点、消费、客流、物流等数据信息,根据地方和企业需求,拓展县域商业动态监测、市场分析、产业培育、产销对接等功能,为县域商业三年行动提供支撑。 五、组织实施 ( 一 ) 加强 调研摸底。 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带着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对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和群众需求,找准差距和不足,厘清工作底数。参照《指南》“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功能要求,因地制宜,明确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县(县级市、区、旗,以下称县)范围、发展现状、建设目标、年度细化任务等。摸底和目标任务确认工作应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作为后续绩效评价、验收等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再调整。 ( 二 )压实主体责任。 省级主管部门建立季调度、半年汇总、年度通报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强化奖惩激励,对于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审计、绩效评价、日常检查等发现重大问题的市县,视情给予通报、收回资金等处理措施;对于做得好的地方,加大支持力度。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绩效评价、日常检查等方式,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形成上下联动抓落实的格局。 ( 三 ) 组织 评估验收。 省级主管部门制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组织对上年度完成建设目标的县进行评估验收,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对达到“提升型”标准的县以及部分具备条件的“增强型”县,每年11月底前通过地方推荐,纳入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建立退出机制,通过抽查“回头看”,对工作出现滑坡、达不到领跑标准或在相关领域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县,按程序调整退出。 (四)做好宣传推广 。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从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充分调动地方、企业、群众积极性,鼓励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主流媒体引导作用,宣传县域商业“领跑县”典型案例,增强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县域商业三年行动的社会认知度。省级主管部门按时更新县域商业信息系统数据,按季度报送资金使用清单,每年11月底前报送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总结。 附件: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附件 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7月-12月) 印发通知,启动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加强动员部署和政策解读。经地方推荐产生第一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发布相关典型案例集。省级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验收考核办法,指导市县抓好落实;开展绩效评价,对上年度完成“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建设目标的县进行验收。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1月-12月) 经地方推荐产生第二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发布相关典型案例集。有关部门通过全国会、专家下乡、线上培训等方式,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省级主管部门跟进,培育一批地方典型,加强经验复制推广,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县域商业、农村直播电商发展路径;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对上年度完成建设目标的县进行验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月-10月) 经地方推荐产生第三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发布相关典型案例集。有关部门组织抽查检查,对照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全面总结评估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工作成果。省级主管部门对照《意见》《通知》和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要求,对各市县开展评估验收。加强前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时发现和化解资金风险,建立项目和资产常态化运营管护机制,巩固提升政策成效,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消费。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 《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 浙江省印发新能源汽车下乡“十大行动”清单 2024年底乡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达2万个

    8月3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日前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十大行动”清单》。其中包括,未来乡村充电基础设施推广行动:将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要内容,并纳入未来乡村、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标准。2024年底乡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万个。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面,2023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充电车位1800个,普通公路沿线建成充电车位880个;2024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公路沿线分别建成2000个以上、1000个以上;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公路沿线分别建成2200个以上、1200个以上,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车位达到小客车车位20%。 具体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十大行动”清单》的通知 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十大行动”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出台配套专项政策,确保新能源汽车下乡“1+10”一揽子政策体系落实落细。 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十大行动”清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3年8月3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十大行动”清单》的通知

  • 8月车市降价潮引市场调整 理想汽车跌超3%

    受8月降价潮影响,今日汽车股多数延续调整,其中理想汽车-W(02015.HK)、小鹏汽车-W(09868.HK)、蔚来-SW(09866.HK)分别下跌3.49%、2.95%、2.73%。 注:汽车股表现 消息方面,吉利汽车旗下的极氪汽车今日发布了最新的限时价格权益政策,即日起至年底,新下定用户可享受最高3.7万元的限时立减优惠。 事实上,汽车行业在进入8月过后,多家车企官宣降价,比如零跑汽车在8月1日宣布对旗下C系列部分车型进行降价,具体包括两款C11车型和三款C01车型,其中C01车型的降价幅度最高,达到2万元。 蔚来在8月1日推出8月限时购车优惠政策,即日起至8月31日期间支付定金购买蔚来新车的用户,提车后可获赠30张换电体验券。同时对家充桩价格进行调整,最高降幅为2700元。 上汽MG名爵在8月3日宣布,即日起对MG5天蝎座、MG6 PRO、MG ONE三款车型提供限时现金补贴,至高优惠2.6万元,并赠送终身免费基础保养。 受上述消息影响,多数港股汽车股持续调整。 机构称持续看好下半年汽车行业景气度提升 尽管汽车股目前受降价潮影响,但是根据乘联会最新公布的数据,8月1日-6日,新能源车市场零售8.8万辆,同比去年同期增长38%,较上月同期增长8%。 山西证券指出,汽车消费者信心持续恢复,汽车行业总体进入了良性发展道路。7月20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了10条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具体举措,汽车消费潜力有望得到进一步释放,在促进汽车消费政策较为友好的情况下,下半年行业继续向好的概率较大。 山西证券还指出,展望8月,由于去年同期基数依然较高,及传统车市淡季等因素,汽车产销量同环比或继续出现下降,但是随着“金九银十”车市旺季的到来,全年稳增长的目标将大概率能够实现。

  • 比亚迪第500万辆新能源车下线!王传福预计我国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将达60%以上

    8月9日,比亚迪全球第500万辆新能源车下线,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亮相并发表演讲。 王传福表示,中国人在很多领域惊艳了世界,比亚迪想做一道证明题,证明中国人做汽车、新能源也可以。 王传福指出,多年来,比亚迪非常注重技术和产品创新,技术研发累计投入了上千亿资金,有11年研发投入都超过了净利润。筑起技术护城河。 在谈到比亚迪牺牲利润投入研发而遭到外界误解时,王传福禁不住多次哽咽。他说,比亚迪造车的故事,也是中国品牌造车的缩影,大家共同经历过至暗时刻。 但比亚迪没有放弃,终于迎来了“春天”,中国品牌成为了主角,迎来换道超车的可能,开始高速发展, 比亚迪也成为全球首个第500万辆新能源车下线的车企。 为了这一天,比亚迪这道题已经做了二十年。 王传福认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新能源发展的趋势不可逆转,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达32.4%,预计到2025年年将达60%以上。 此外数据显示,去年中国以340万辆汽车出口,首次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二大汽车出口国。今年上半年,则以出口214万辆,首次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出口国。 王传福表示,现阶段中国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的强国,掌握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和完备的产业链,客观上中国有创造世界级品牌的基础和实力。 “70年的造车历史,是中国人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缩影,”王传福说,这70年里面有迷茫、有不甘、也有希望,更有感动。中国汽车注入了太多的个人的情感和期待,中国人需要自己的世界级汽车品牌。 他表示,过去美德日韩都有被世界认可的世界级品牌,但现在中国汽车品牌掌握了核心技术,不再被卡脖子,也必将会诞生一批世界级的品牌,全球汽车百年格局正在被改写。中国汽车也打破旧格局走向更辽阔的天地,成就世界级的品牌,为全球汽车工业的变革注入中国汽车的全新力量。 演讲完毕后的王传福,心情已平复,他为罗振宇交接了第500万辆车的车钥匙,然后脚步轻快地离开。

  • 河南: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 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 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建设用地成本。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对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 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鼓励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将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奖补。 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促消费专项政策,鼓励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活动,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期限至2023年12月底。 具体原文如下: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办〔2023〕3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31日 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为着力引导消费预期,不断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恢复市场消费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建设用地成本。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对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鼓励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3.将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4.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促消费专项政策,鼓励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活动,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期限至2023年12月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5.支持各地因城施策,持续完善购房补贴等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政策。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以及老人投靠养老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通过发放购房券或购房补贴方式,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当地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购房的,在原有支持人才购房政策基础上,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鼓励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返乡人员出台支持购房、租房政策,满足合理租购房需求。支持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研究出台支持团体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在利率重定价日及时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责任单位: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鼓励各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受益”原则发放电商平台消费券,扩大网络消费规模。对2023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在7月至12月期间较去年同期每增加3000万元我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电商及电商平台企业,省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 8.将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并提前预拨奖补资金。(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财政厅) 9.加大省级体育健身优惠券发放力度,优化优惠券面值和类型,2023年适度增加发放总金额,发放范围扩大到全省,使用项目增加到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等16个项目。(责任单位:省体育局、财政厅) 10.鼓励豫酒企业开展“扫码赢红包”“购酒送加油卡”等促销活动,推动豫酒消费,鼓励各地对豫酒生产企业按照2023年度新增销售额的2.5%给予奖励,省财政按照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 国家税务总局:上半年我国共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491.7亿元

    7月2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关于“ 近年来税收政策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6月份,我国延续和优化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下一步如何落实好新出台的优惠政策? ”的问题。 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先生回应称: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还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多年来,为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国税收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健全,效果较好发挥。 一是多税种政策组合发力。 目前,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等方面均有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国家自2012年起一直对新能源商用车免征车船税,对新能源乘用车不征收车船税;自2014年9月起一直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电动汽车一直未纳入小汽车消费税征收范围。 二是大力度优惠持续显效。 2012年1月至2023年6月,共减免新能源汽车车船税超100亿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达8.6亿元,同比增长41.2%;2014年9月-2023年6月,共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超2600亿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达491.7亿元,同比增长44.1%。 三是全目录清单便利享受。 通过不断优化完善,已实现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优惠政策目录式管理,符合优惠条件的车辆目录嵌入征管系统,信息系统自动判断甄别,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 在税收等一系列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2022年销售568.1万辆,2023年上半年销售311.1万辆,同比增长38.3%;在全部新增汽车销量中,2022年新能源汽车占比达23.5%,2023年上半年占比上升至27.4%,表明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持续提高。 为巩固和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今年6月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了未来4年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工信、公安等部门协同协作,通过信息化手段便利纳税人及时享受新能源汽车税收支持政策,并密切跟踪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解答处理纳税人遇到的问题,确保减免税优惠政策更好落实落地落细,更好地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谢谢!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办好税收惠民事 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实录

  • 》查看SMM铅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铅产品现货历史价格 2023年7月电池行业PMI指数终值为49.97%,位于荣枯线之下。 镍氢电池方面,受工业订单和新能源汽车订单减量的双重影响,各镍氢企业开工率纷纷维持低位。三元电池方面,随新能源动力端季末冲量的结束,三元电池的需求释放有所制约,因此产量新增的三元电池企业较少。综合来看,7月整体电池行业实现生产指数为49.92%。 据SMM了解,8月通常是镍氢电池民用订单的需求淡季,相关企业表示当前开工率已处于较低水平,下降空间有限。而原料备采方面依然是按需采购。三元电池方面,8月高温雨季频发,新能源动力终端消费相对疲弱,但临近月末,受金九银十影响,订单情况或有所好转。因此8月三元电池企业排产持平居多,原料备货情绪不高。 综合来看,2023年8月电池行业PMI综合指数初值为50.02%,位于荣枯线之上。

  • 乘联会:7月1日-23日新能源车市场零售同比增23% 今年累计零售同比增长35%

    乘联会26日发布截至7月23日的车市数据。    一、车市概述   7月1-23日,乘用车市场零售112.2万辆,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较上月同期下降7%。今年以来累计零售1,064.6万辆,同比增长3%;全国乘用车厂商批发120.8万辆,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较上月同期下降4%。今年以来累计批发1,227.7万辆,同比增长8%。   7月1-23日,新能源车市场零售44.2万辆,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3%,较上月同期下降2%。今年以来累计零售352.8万辆,同比增长35%;全国乘用车厂商新能源批发49.3万辆,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8%,较上月同期增长5%。今年以来累计批发403.7万辆,同比增长40%。    二、上半年中国汽车实现出口234万辆,出口增速73%   数据显示,2023年6月中国汽车实现出口41万辆,出口增速61%的持续强增长。2023年1-6月中国汽车实现出口234万辆,出口增速73%,表现超强。2023年汽车出口均价2.0万美元,同比2022年的1.8万美元,均价大幅提升。   中国新能源车主要是出口西欧和东南亚市场,近两年西欧和南欧的比利时、西班牙、斯洛文尼亚和和英国等成为出口亮点,而今年对泰国等东南亚国出口走强。自主品牌中的上汽乘用车、 比亚迪 ( 002594 )等新能源车型表现强势。    三、6月中国进口汽车6.3万辆,同比增长8%   6月中国进口汽车6.3万辆,同比增长8%,近期汽车进口逐步回暖。虽然国内豪华车市场总体较好,但中国进口车的进口量,从2017年124万辆持续以年均10%左右下行到2022年的88.5万辆。2023年1-6月的高端市场需求较好,但乘用车进口量仅有34万辆,同比下降25%,相对于过去十年的进口量低点仍有下降。近期汽车进口低迷,2023年6月汽车进口6.3万辆,同比增长8%,其中2023年1-5月日本进口车进口量剧烈下降超预期,6月的日本进口量有所回升。在供应链持续改善的环境下,普通混合动力乘用车进口下降33%,大幅超越预期。    四、上半年新能源商用车10万辆,渗透率7%   今年商用车国内销量暂时表现较强,1-6月商用车国内销量因低基数实现143万辆,同比增长7%,其中6月商用车销量22.5万辆,出现6%负增长。6月商用车国内销量出现小幅负增长,但出口较强,推动商用车总体厂商销量较强。   2023年6月份新能源商用车销量2.2万辆,同比增长29%,环比增长5%,1-6月份达到10.2万辆,同比增长53%,表现相对较强,呈现持续增长的良好局面。   今年1-6月份,新能源商用车在商用车渗透率达到7%的水平,相对于去年实现了较好的增长。6月份新能源渗透率达到10%,相对于去年的7.3%,上升2.7个百分点,表现相对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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