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2424个
继PSL之后,中国央行再放大招,发放1000亿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以推动楼市去库存、提振楼市信心。 据经济观察网周四消息,央行已批复总额1000亿元的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支持8个试点城市购买商品房用作长租房。8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天津、成都、青岛、重庆、福州、长春、郑州和济南。 这笔千亿级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年化利率约为3%,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渠道主要为国开行、中国银行等7个国有银行。 一位地方政府人士透露,从2023年3月开始,8个试点城市已着手寻找合适的房源并上报,试点城市之间要比拼速度,因为 这笔贷款并非定额分给8个城市,而是依据项目条件来,原则上成熟一个项目就批一个,“先到先得”。 1月5日,央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为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购买(筹集)、运营等多个环节提供多样化融资支持,包含住房租赁开发贷、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等。 “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方面,对于企业或事业单位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或住房租赁企业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保障性或商业性租赁住房长期持有运营的 ,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 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综合考虑借款人风险状况、风险缓释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 据经济观察网了解,目前,已有青岛、福州等多个城市用“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购买了商品房,纳为保租房,并对外出租。部分城市通过城投平台作为借款主体,购买了城投体系内的现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化债压力。 前述地方政府人士还表示, 这笔借款期限长达30年 ,只要租金能覆盖利息,基本可以被看作永续债,只付息、不还本,既能有效缓解城市政府筹集保租房的指标压力,还能减少当地的商品房库存。更重要的是,短期内,地方政府能通过城投平台融到一笔钱,缓解现金流。 华尔街见闻了解到, 1000亿元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不同于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是2023年人民银行专门设立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在济南、郑州等城市试点,用于引导工农中建等7家银行为试点城市住房租赁经营主体收购存量住房提供资金支持,市场化盘活存量房屋、扩大租赁住房供给。 值得注意的是 ,住房租赁团体贷款由央行批复、商业银行发放,分析认为,这可能具有政策性优惠,住房租赁团体贷款利率可能会低于普通商品房贷款。另外,首批试点选择了8个二线城市,这可能意味着当前的支持重点区域为二线城市。 此外,2023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净新增抵押补充贷款(下文简称PSL)3500亿元,这也是自2023年2月净新增PSL 17亿后,央行首次重启投放PSL。12月27日,福州市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滨海双龙新居举行开工仪式,该项目已获得了 全国首笔保障性住房专项贷款。 克而瑞地产研究指出,PSL之所以被大众熟知,与其2014年及其后所充当的棚改货币工具有关,并被认为助推了彼时楼市房价的快速增长。 此时重启PSL或更多是起到托底作用,3500亿PSL或仅是开始,能否带动楼市取决于后续PSL的持续投放量,城中村改造范围及实际落地情况。
佛山市日前印发《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被征收人可选择房票等方式安置。 全文如下: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统筹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部门),各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区房屋征收部门)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广旅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市房屋征收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监督各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每年将各区房屋征收部门报送的本区征收计划汇总并予以存档; (三)建立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定期组织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 (四)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六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房屋及其他建筑进行认定与处理; (二)协调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其他建筑等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三)拟订征收补偿方案; (四)协调有关部门对拟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拟订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 (六)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 (七)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七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九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区人民政府应当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年度征收计划,并可以结合实施情况在年中进行调整。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前将征收计划报送市房屋征收部门。 第十一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红线图确定房屋征收范围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范围及相关材料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由区人民政府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对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手续以及办理、续期经营许可证等生产经营证照; (三)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四)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五)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法律法规依据及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三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登记工作,调查登记内容包括: (一)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 (二)被征收人是否有住房保障的需求、对补偿方式的选择情况; (三)其他有关情况。 区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时,房屋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四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以及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不明确或者与现状不符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十五条 被征收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用途等以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六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调查情况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房屋征收目的与依据; (二)房屋征收范围; (三)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 (四)产权调换房屋的区位与状况; (五)过渡方式和期限,奖励与补助标准; (六)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标准; (七)其他应该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第十七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补偿方案报区人民政府组织论证,发展改革、司法、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参加论证。 征收补偿方案经论证后,区人民政府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 第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50%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公众代表、区房屋征收部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代表可以包括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代表,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等。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听证会意见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后报区人民政府。 第十九条 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就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形成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风险化解措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区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部门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300户以上的(包含本数),应当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安置补偿房屋应当明确来源或兴建地段等。 第二十一条 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将征收决定在征收范围内公告,并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和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房屋征收的目的和依据; (二)房屋征收范围;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四)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 (五)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等的处理办法;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七)索取房屋征收相关资料以及咨询地点; (八)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方案的有关情况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人对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章 征收评估 第二十四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已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被征收房屋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具体评估工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执行。 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管理适用《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第二十七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佛山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出具原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产生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的补偿,包括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费、迁移费等;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九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被征收人可选择房票等方式安置。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房屋或就近地段房屋。 第三十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均建筑面积不足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可以增购不足部分。 第三十一条 征收公益事业用房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产权调换,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二条 征收已登记房屋的装修、附属设施,如天井、庭院、花园、阁楼等,可以给予补偿。 对于合法房屋基底所占面积外的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三条 征收未经登记的建筑,根据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三十四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或负责其搬迁。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限内,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三十五条 被征收房屋内装有电话、广播、有线电视线路、空调、网络和煤气管道等,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迁移费。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期间自用的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应当自负。 第三十六条 被征收人的过渡期限,按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计算。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迁入补偿安置房时,被征收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用房。 由于区房屋征收部门的原因导致过渡期限超过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期限的,对于自行安排住处的被征收人,从逾期之月起,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50%;对于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被征收人,从逾期之月起,另行支付5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对前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七条 房屋征收补偿实行搬迁时限奖励制度。 第三十八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征收补偿协议。 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区房屋征收部门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向区房屋征收部门交回被征收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办理登记注销手续,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予以注销。 被征收人拒绝配合区房屋征收部门交回被征收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可以由区房屋征收部门作为申请主体,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公告注销原证的方式处理。 第四十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依照相关规定结合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不明确、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征收补偿方式原则上采取产权调换。 补偿决定应当包括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日。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房屋征收部门报备。 第四十一条 公安、教育、邮政电信、供电、供水等部门应当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按有关规定为被征收人办理户口迁移、邮件传递、电话迁移、供水、供电以及入学、转学、转托等手续,不得借故不予办理。 第四十二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四十三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经催告仍不搬迁的; (二)补偿协议订立后,被征收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区房屋征收部门依法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被征收人收到书面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经催告仍不履行的; (三)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征收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 (四)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驳回其起诉或诉讼请求的;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应当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四十四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每个季度报市房屋征收部门。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按规定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涉及的具体补偿标准及办法等由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包括: (一)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标准和方式; (二)被征收人人均建筑面积不足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可增购不足部分的标准和方式; (三)征收已登记房屋的附属设施可给予补偿的标准和方式; (四)补偿合法房屋基底所占面积外的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的标准和方式; (五)补偿因征收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造成损失的标准和方式; (六)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 (七)房屋征收奖励与补助的标准和方式; (八)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办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 在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估价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罚。违反规定收费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处罚。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征收外国领事馆房屋、军事设施、华侨房屋、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建筑物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关解读: 《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政策解读 我单位草拟了规范性文件《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订稿)》(下称《办法》),为使实施对象和公众能更准确了解制定背景、法律依据、政策的有关特点,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办法》自2011年印发以来,已施行近十年,良好规范了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合理维护了公共利益,保障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新法的颁布或修订,结合我市不断变化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市需修订完善《办法》以更好地推进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修订依据 2011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落实上级政策文件要求,我局草拟了《办法》(修订稿),综上,我市修订《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具备充足的上位法依据。 三、制定目标和任务 《办法》明确了各级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相关流程程序,政策具有适用性和实操性。《办法》修订印发后,将为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开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支撑。 四、关键词及专业术语释义 国有土地:是指全民所有土地,包括(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等。 五、主要内容 《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订稿)》正文可分为六章五十一条,由总则、征收决定、征收评估、补偿与安置、法律责任、附则等组成。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八条)。本章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部门分工等。 第二章 征收决定(第九条至第二十三条)。本章主要规范了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以及事由、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以及征收决定作出的公示、风险评估程序等。 第三章 征收评估(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本章主要说明征收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以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征收评估工作应遵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执行。 第四章 补偿与安置(第二十八条至第四十五条)。本章主要明确了补偿与安置的范围以及具体操作办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八条)。本章主要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各种情形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明确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估价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一条)。本部分主要说明特殊房屋建筑的征收补偿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主要特点 (一)《办法》有效规范了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以来,佛山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已开展多年,原《办法》 对佛山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有良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但是随着《民法典》等新法的出台及我市不断变化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原《办法》需要及时修订以更好地满足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开展的需要。 (二)《办法》全面细致地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各个方面。 本办法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征收决定、征收评估、征收补偿与安置等的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为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供了流程参考规范。 (三)监管措施健全、公开透明。 为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开展,建立部门联动、加强监察、主动公示的工作机制,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形成公开透明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体系。
2024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 会议指出 ,2023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坚强领导下,上海总部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行党委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引导信贷合理增长均衡投放。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配合地方政府有序推进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等政策实施,推动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十六条政策。推动成立上海科创金融联盟,创新推出“沪科专贷”“沪科专贴”专项再贷款再贴现产品。推动上海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申建工作,配合浦东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持续深化“四贷”长效机制建设,联合开展“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服务月”活动,指导发布《持续优化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倡议》。支持上海市场主体发行科创票据、银行间绿色债券、乡村振兴票据。 二是坚持不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监测。稳妥处置风险机构。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严厉查处金融违法行为。深化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提升反洗钱监管效能。建立“征信修复”治理长效机制。做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监管。 三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取得新进展。 与市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首单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口液化天然气采购交易落地。推进与“一带一路”、RCEP等国家和地区经贸活动的人民币使用,推动央国企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指导发布《国际船舶管理自由贸易账户服务方案》。 四是做好外汇领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深化临港新片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登记下放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实现扩围。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管理。深化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培育。 五是不断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做好第六届进博会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牵头做好世行新版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相关指标迎评工作。推进境外人士境内支付便利化。深化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强化征信平台建设应用。组织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服务试点。开展整治拒收现金专项行动。做好上海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实施工作。 六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巡察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抓好巡视、审计整改。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化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 会议强调 ,上海总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准确把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定位,准确把握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对上海金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打好金融支持“组合拳”,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深耕金融改革“试验田”,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2024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形成行得通、做得实、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推动“破难题、促发展、办实事、解民忧”。统筹抓好巡视、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坚定不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 二是积极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稳定增长。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三大先导产业、六大重点产业的金融支持。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贸易新业态结算。推动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大债券、票据业务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三是高质量做好“五篇大文章”。 加快推进上海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好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联合开展上海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用好“沪科专贷”“沪科专贴”两项产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抓好《上海市转型金融目录(试行)》落地实施。 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对健康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探索数字人民币的创新应用。 四是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稳妥推进机构风险化解。做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监管相关工作。推进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开展洗钱风险监管评估,持续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 五是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 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度。持续扩大油气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探索构建与高端航运业发展相适配的优质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丰富自由贸易账户应用场景。深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提升代理境外央行投资服务水平。 六是不断开创外汇管理工作新局面。 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试点。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持续普及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服务总部经济发展。稳步推进股权资金跨境投资试点。继续高压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服务。 七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 做好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相关工作。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扩围。优化现金管理和服务。推进国库信息化建设。做好迎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五轮互评估相关准备工作。深化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推进实施上海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落实金融业综合统计标准共建共享机制和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数据共享交换机制。 会议强调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2024年,上海总部各部门要全面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坚持齐抓共管抓落实、强化督导抓落实、循序渐进抓落实、找准症结抓落实、持续跟进抓落实、未雨绸缪抓落实,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总部工作取得新成效,以实际行动为服务实体经济、建设金融强国作出新贡献。
SMM1月11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1270~21380元/吨,双燕基无报价,1#锌主流成交于21200~21310元/吨。早盘市场报价对均价升水20~40元/吨附近后一路下调至均价平水附近,跟盘暂无报价;第二交易时段,普通国产报价对2402合约升水190~200元/吨附近,高价品牌双燕基无报价。今日现货情绪一落千丈,月差回落,均价升水快速下滑,国产到货叠加进口补充,市场货量增多,下游企业基本心里价位在21000元/吨附近,逢低刚需采买为主,整体成交较为一般。
》查看SMM铜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 》点击查看SMM铜产业链数据库 元旦假期归来后,上海与广东地区电解铜现货升水表现较大差异,广东地区社会库存持续紧张且消费存在一定支撑令现货升水坚挺;上海地区现货升水基本呈现高开低走态势,与广东地区价差进一步扩大。进入本周,沪粤两地现货升水价格持续扩至300元/吨以上,逐渐出现套利机会。 观察套利区间,进入本周沪粤两地套利机会明显打开,但背后为何原因? 从供应端口来看,元旦假期上海、广东均呈现垒库态势,但上海增量明显高于广东,主因进口商到货多发往上海地区,且中国北方铜南下到库增多,广东地区在进口铜补充较少情况下,其周边国产冶炼厂发货亦不充足。华南地区冶炼厂检修、搬迁等对电解铜产量均存在影响,国产供应量减少是广东电解铜社会仓库库存量低的主因。 再看消费端口,对比近五周华东与华南地区铜杆开工率发现,元旦归来首周,华南地区铜杆开工率环比明显提升,碾压华东地区。 消费回升令广东地区电解铜社会库存出库增加,2024年1月8日,SMM数据显示广东地区主流仓库电解铜库存仅0.85万吨,升水稳居400元/吨以上,持货商挺价心理不减。 综合来看,广东地区高升水态势存在低库存与偏强消费支撑,持货商挺价合情合理。华东地区铜杆开工不佳,其供应端口由北方货源、进口货源、周边货源三方补充,现货成交价格承压;沪粤两地存在套利机会。但需注意当沪粤两地升水价差呈现套利空间时,华东地区电解铜因供需关系呈现的低升水或被此原因拉高。需关注沪粤价差超过250元/吨时,两地贸易商套利操作。
SMM1月10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1340~21480元/吨,双燕基无报价,1#锌主流成交于21270~21410元/吨。早盘市场报价对均价升水50~70元/吨附近,跟盘暂无报价;第二交易时段,普通国产报价对2402合约升水290元/吨附近,高价品牌双燕基无报价。今日冶炼厂到货,市场货量明显增加,出货较为积极,但接货情绪减弱,同时进口锌锭品牌到货,现货升水下行。
南京首套房利率下跌,多家银行今日宣布已正式将首套房贷利率下调至3.9%。财联社记者从南京的工中建交及部分股份制银行了解到目前已经开始实施最低利率,而部分银行尚未跟进。 此次调整可为购房者减少月供压力,专家分析,宽松信号下,或将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尤其是成交量的上行,后续还会有其他城市跟进。 南京多家银行房贷利率下调 开年后,南京地区首套房贷利率调整,财联社记者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的南京分行了解到,首套房将按照LPR减30执行,即年利率3.9%。二套房贷利率底线仍按照LPR加30bp执行,即4.5%。部分股份制银行也加入了调降的队伍,比如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和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的客户经理均对财联社记者核实,首套房贷利率从4.0%下调至3.9%。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此前一段时间南京地区各银行均执行LPR减20也就是4.0%的首套房贷利率,此次下调又能降低买房的刚性支出。以首套房贷200万商贷30年还款为例,选择等额本息,下调前的月供是9548元,下调后变成9433元,每个月月供可以省约115元,30年可节省超4万元。 不过,还有部分银行并未跟进,比如南京银行南京分行的工作人员就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该行没有接到调整通知,仍旧按照4.0%的标准执行。“同一地区不同银行的政策不同,可能出于平衡息差的考虑,也有可能是跟进政策的速度不同。”不过工作人员表示,未来也有可能跟进调降。 根据贝壳研究院监测,2023年 12月份,百城首套及二套平均房贷利率均较上月小幅下降,首套主流房贷利率平均为3.86%,二套主流房贷利率平均为4.41%。在南京降低首套房贷利率之前,江苏已有多个城市房贷利率已经低至“3”字头,比如江苏南通、泰州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LPR-20个基点调整至LPR-50个基点,即最低可执行3.7%。 宽松是主基调 未来有更多城市跟进 2024年伊始便有多地调整首套房贷政策,比如东莞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房贷利率下限,此次南京首套房贷利率的下调也符合预期,专家认为2024年房地产政策以进一步宽松为导向,真正为降低购房成本等发力,有力地促进了房贷方面成本降低,尤其是按揭贷款成本。 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指出,南京下调首套房贷利率符合市场预期。下调首套房贷利率更主要是金融系统指导下的行为。后续还会有其他城市跟进。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尤其是成交量的上行,这是今年房地产调控的标准动作。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从信号意义来看,南京市此次下调首套房贷利率能给市场和买房者营造宽松的氛围,传递信心,也给买房者提供便利,减少一些置业和月供的压力。“从后续来看,一些房地产市场压力大的城市肯定会跟进降低利率。”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降低按揭利率将成为2024年降成本重要措施之一。由于各地房价仍在持续调整,李宇嘉预测,首套房按揭利率不设下限的城市会明显增加,实际按揭贷款利率降幅可能要大于LPR的降幅。
SMM1月9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1410~21600元/吨,双燕基无报价,1#锌主流成交于21340~21530元/吨。早盘市场报价对均价升水70~100元/吨附近,跟盘暂无报价;第二交易时段,普通国产报价对2402合约升水300~310元/吨附近,高价品牌双燕基无报价。今日锌价一路上涨,同时部分贸易商囤货下市场货量延续偏紧,均价升水再度拉涨,进口品牌锌锭下游交易为主,随着进口窗口开启,后续进口锌锭仍有流入,或对升水有所冲击。
SMM1月8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1480~21580元/吨,双燕基无报价,1#锌主流成交于21410~21510元/吨。早盘市场报价对均价升水70元/吨附近,跟盘暂无报价;第二交易时段,普通国产报价对2402合约升水290元/吨附近,高价品牌双燕基无报价。今日市场货量延续偏紧,均价升水再度上涨,进口品牌锌锭继续预售,预计明天陆续到货,但基本已经完成预售,下游企业锌价低位处有所补库,升水延续强势。
》查看SMM铜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 》点击查看SMM铜产业链数据库 跨入新年,在消费淡季以及垒库预期背景下,沪铜现货升水赶超前三年同期平均水平,位居高位,且周内升水先抑后扬令市场再度思考:年初消费呈现积极乐观? 元旦归来,在美元反弹以及国内宏观利好驱动减弱作用下,铜价回吐前期涨幅落至69000元/吨下方,部分空头虎视眈眈68000元/吨下方空间,铜价走跌对终端订单存在利好,沪铜现货买兴转暖,支撑持货商高报升水。其次在元旦假期前,现货商收货成本已经近200元/吨,叠加假期期间资金成本,元旦后高报升水亦属合理。 随着元旦节后库存积累,尤其是进口铜到货集中增加,进口商积极甩货令升水短暂走跌,此时部分现货商结合月差机会伺机收货,上海地区可流通现货以及可交贸易长单平水货源再次紧张,沪铜现货升水借机返升至300元/吨附近。 但华东地区下游实际成交并未跟随至此水平。上海地区现货升水居高,令华东地区冶炼厂低价出货具有吸引力,以及部分进口商出货进口铜如ISA、Olyda、保加利亚等更加具备价格优势。下游普遍以低价货源成交,令部分实际成交价格难以匹敌上海地区价格。 值得关注的是,元旦归来后,广东地区现货升水居高难下,对上海地区亦存在带动情绪;若两地升水在换月交割前一致保持较高水平,铜期货仓单难有明显增量,沪期铜2401与2402合约BACK结构亦将持续,或出现阶段性小幅冲高,部分套利者或将盈利目标锁定BACK150-BACK200元/吨区间。
今日有色
微信扫一扫关注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