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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具有清洁、高效、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等优点,被视为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之一,成为各国能源战略转移和研究的重点。 加氢站作为氢能应用的重要保障,是氢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的关键基础设施,加氢站的建设数量和普及程度决定了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进程,是支撑氢能产业链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石。 随着我国氢能产业呈爆发式的发展,加氢站作为氢能交通的重要基础设施,连接上游氢气制取和运输,下游应用的重要枢纽,引起上至政府下至产业链企业的高度关注,在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的大力引导和支持下,我国近年来加氢站建设明显提速。2022年底,国内累计建成加氢站数量超270座,位居 世界第一 ,截至2023上半年累计建成加氢站330座,预计到2025年将超过1000座。 加氢站是为燃料电池汽车充装氢气燃料的专门场所,氢气经氢气压缩增压后,在高压储罐内储存,然后通过氢气加注机为燃料电池汽车加注氢气。根据氢气来源不同,加氢站可分为 站外供氢加氢站 和 站内制氢加氢一体站 两类。 目前,国内90%已建成的加氢站都采取站外供氢模式 ,并且以长管拖车搭载20MPa管式集装箱运氢为主。氢气的体积能量密度极小,70MPa氢气的体积能量密度仅为汽油的15%左右,而20MPa则仅可满载200-300kg氢气,加上回空压力,整体利用率仅有70%-85%。站外供氢方式运输能力低(运载氢气质量约占拖车总质量的1%)、装卸时间长(一般需要4小时左右)、运输成本高,综合能效低,使得在实际的终端氢气成本中,氢气的储运成本就占了20%-30%。可见氢气的储存和运输是影响氢能市场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氢能从前端制取到终端应用要经过制、储、 运、加、用多个环节,各环节都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使用成本。因此,适当减少中间环节也是降低氢能使用成本的有效措施。 站内制氢加氢一体站 的模式,减少了中间的储运环节,省去 昂贵的氢气运输成本 ,能有效解决了氢气储运带来的成本偏高的问题。 站内制氢加氢一体站 的流程及主要设备则相对简约,它采用“分布式制氢+站内加注设备”提供稳定氢源的氢气供应方式,可以实现氢气的现制现用、自给自足,最大限度减少氢气储运过程带来的高额费用和安全风险,能有效降低车用加氢站氢源成本,降低氢燃料电池汽车用氢价格。并且它省去了氢气运输成本,避免了高压卸气、加气、运输环节的安全隐患,同时可作为加氢母站向周边加氢站供氢,帮助“氢荒”地区解决气源供应问题。 但当前制氢加氢一体站依旧很少,主要源于两个挑战: 首先,氢气在我国属于危险化学品,由于法规的限制,氢气的生产、储存和运输都受到相关法规的限制,制氢项目必须设置在化工园区内。在化工园区以外进行站内制氢,就牵涉到危化品的生产,必须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此外,还要按照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要求选择制氢地点。如此一来,在化工园区外推进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就显得难度较大。 其次是相关标准的缺失,氢能作为技术驱动的产业,标准体系的建设对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 站内制氢加氢一体站的经济性 1. 没有运输的费用负担 。目前,氢能供应的各个环节中,我国成本分布大致是:制氢30%-50%,储存和运输35%-55%左右,氢气将本的关键就在于降低制氢和储运的成本。不同制氢方式产生的氢气生产成本不同,但站内制氢加氢一体站的储运环节优势明显,没有运输费用负担,而且站内储氢规模大幅度下降,光是储氢罐投资的明显减少,就可以抵消制氢加氢环节增加的成本。 2. 降低运输的安全成本 。除了减少氢气储运带来的成本问题外,氢气是高危险性气体,氢气的爆炸限(4.0%-75%)比天然气的爆炸限(5%-15%)更宽。由于氢气分子量小,高压氢气比天然气更以泄露,而液氢则是轻微的扰动就能造成液氢的爆沸从而引起爆炸的危险。因此运输氢气需要付出更高的安全成本。而站内制氢加氢一体站,可以实现氢气的现用现制,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氢气储运带来的安全风险。 随着上游制氢、储运技术以及核心加氢装备的进步,中国加氢站的技术水平正在日益提升。未来,随着政策的逐步规范,加氢站技术标准逐渐完善,经济效益更高的综合能源合建站和运营效率更高的站内制氢加氢一体站将成为行业的重点发展方向。
近日,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求《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意见建议的公告,对绿氢生产和氢能应用同时提出了补贴政策。尤其是为了扩大绿氢生产规模,在项目用地、用电、用水等要素给予优惠:土地租赁费以当年并网发电项目的实际租赁价格为基准下浮20%。租赁费可分期缴纳,每期间隔不少于5年。制氢项目需要使用电网电量的,优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支持制氢项目在达到工业用水强度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优先使用水资源。 为扩大绿氢生产规模: (一)对配套氢能消纳能力的规模化绿氢生产项目,按照制氢产能配置相应规模的风光发电资源,发电量全部由项目自用消纳。理论配置量按照5千瓦时/标方制氢电耗、风电满负荷发电时间1800小时/年、光伏满负荷发电时间1500小时/年的标准计算,实际配置量原则上不超过理论量。 (二)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用地、用电、用水等要素需求。对涉氢项目在立项、能评、环评、安评、稳评等前期工作环节开通“绿色通道”。与绿氢生产配套的离网光伏电站,在完成相关用地补偿费用缴纳的前提下,土地租赁费以当年并网发电项目的实际租赁价格为基准下浮20%。租赁费可分期缴纳,每期间隔不少于5年。制氢项目需要使用电网电量的,优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支持制氢项目在达到工业用水强度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优先使用水资源。 另外为了支持拓展氢能应用场景: (一)保障加氢站稳定氢气供应。对已和市内加氢站签订中长期供气合同的绿氢制造企业,出厂价格不超过30元/公斤的,按供应加氢站的供氢量给予10元/公斤制氢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 (二)鼓励加氢站布局建设。统筹考虑氢能交通场景搭建需要和加油加气站布点规划,在运营、在建、新建加油加气站站点增补加氢设施。在2024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加氢)且日加注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加氢站运营主体,按不超过核定设备购置和安装总投资20%的标准给予建站补贴,固定站不超过100万元、撬装站不超过50万元。获得财政补贴后5年内停止加氢服务的加氢站,应主动返还补贴资金。 (三)降低氢气加注成本。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每公斤30元的加氢站,按照累计加氢量给予加氢站20元/公斤的运营补贴,单站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年。 (四)推广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鼓励、支持新增及更新的物流运输、市政环卫、公交通勤、景区观光等车辆优先采购氢能源车。对氢能源车运营企业与氢气加注企业签订中长期供气合同的,按照氢气使用量给予10元/公斤用氢补贴,单车最高不超过6万元/年。 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促进全市氢能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培育产业链、聚集形成生态圈,创建全省绿氢制造和综合利用先行示范区,根据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张掖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扶持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在张掖市境内从事符合国家、省、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第三条 市政府加强氢能发展顶层设计,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构建张掖特色的绿氢制备、氢基化工、氢能交通、装备制造、氢储能等涉氢产业链,协调推进涉氢项目的资源配置、科技攻关、行政审批等事项,为企业做好服务。 第四条 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奖励资金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分级负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甘州区、经开区企业奖励资金的20%,甘州区、经开区承担80%;省直管县企业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第五条 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聚焦氢能产业“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条,针对“断点缺环”开展精准招商,积极引进三个“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投建氢基化工等产业化应用及制储加运各环节装备制造项目,加快聚链成群、集群成势。 第六条 有序扩大绿氢生产规模。 (一)对配套氢能消纳能力的规模化绿氢生产项目,按照制氢产能配置相应规模的风光发电资源,发电量全部由项目自用消纳。理论配置量按照5千瓦时/标方制氢电耗、风电满负荷发电时间1800小时/年、光伏满负荷发电时间1500小时/年的标准计算,实际配置量原则上不超过理论量。 (二)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用地、用电、用水等要素需求。对涉氢项目在立项、能评、环评、安评、稳评等前期工作环节开通“绿色通道”。与绿氢生产配套的离网光伏电站,在完成相关用地补偿费用缴纳的前提下,土地租赁费以当年并网发电项目的实际租赁价格为基准下浮20%。租赁费可分期缴纳,每期间隔不少于5年。制氢项目需要使用电网电量的,优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支持制氢项目在达到工业用水强度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优先使用水资源。 第七条 支持拓展氢能应用场景。 (一)保障加氢站稳定氢气供应。对已和市内加氢站签订中长期供气合同的绿氢制造企业,出厂价格不超过30元/公斤的,按供应加氢站的供氢量给予10元/公斤制氢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 (二)鼓励加氢站布局建设。统筹考虑氢能交通场景搭建需要和加油加气站布点规划,在运营、在建、新建加油加气站站点增补加氢设施。在2024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加氢)且日加注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加氢站运营主体,按不超过核定设备购置和安装总投资20%的标准给予建站补贴,固定站不超过100万元、撬装站不超过50万元。获得财政补贴后5年内停止加氢服务的加氢站,应主动返还补贴资金。 (三)降低氢气加注成本。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每公斤30元的加氢站,按照累计加氢量给予加氢站20元/公斤的运营补贴,单站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年。 (四)推广使用氢燃料电池车辆。鼓励、支持新增及更新的物流运输、市政环卫、公交通勤、景区观光等车辆优先采购氢能源车。对氢能源车运营企业与氢气加注企业签订中长期供气合同的,按照氢气使用量给予10元/公斤用氢补贴,单车最高不超过6万元/年。 (五)探索搭建新应用场景。结合各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要求,积极探索氢能在工业、农业、储能、发电等领域应用。列入国家、省部级重大示范项目的氢能应用示范项目,“一事一议”给予用氢费用补贴。 第八条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商业银行研究制定适合氢能领域企业的创新型信贷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为氢能领域小微企业提供银行信贷和担保支持等金融服务。鼓励政府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联合设立氢能产业发展基金,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面向氢能产业链各重点环节开展投融资支持,引导产业链优质企业落地。 第九条 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在我市设立研究院、研发中心或协同创新联合体。支持氢能科研机构及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标准编制和成果转化。按照《甘肃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保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甘肃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升若干措施》等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涉氢技术装备、获评“专精特新”称号的涉氢企业,优先落实补贴政策。 第十条 加强人才引育。依据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支持氢能领域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引进落户。鼓励企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加大氢能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按现有支持政策做好保障。支持企业与本地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开设氢能产业与技术相关专业课程,共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加快培养本土人才。 附则 本政策由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符合本政策及其他专项政策涉及的奖补条件且性质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一项,其余事项不予重复奖补。实施期间如国家、省级上位政策发生调整和变化,本政策从其规定。 《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张掖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符合产业、科技、人才、招商等其他专项政策扶持条件的,应按各专项政策要求单独申请。 第三条 申报奖补的企业,除特殊情况(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等)外,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张掖市的纳税证明材料。不能提交的,应提交原因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申报奖补需提供的印证材料 (一)氢能交通领域制氢补贴:申请年度氢气供应合同及交易票据(企业使用自产氢气的应提供内部结算票据)等。年度出售氢气量应与相关加注企业销售数据一致。 (二)氢能车辆用氢补贴:申请年度氢气采购合同及交易票据(企业使用自产氢气的应提供内部结算票据)等。年度购氢量应与相关加注企业销售数据一致。 (三)加氢站建站补贴:加氢站项目备案证、燃气经营许可证、按相关规定需提交的各类验收文件及具有专业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建设资金审计报告。 (四)加氢站运营补贴:加氢站项目备案证,燃气经营许可证,氢气采购合同,氢气销售合同,申请年度涉氢业务销售收入证明,氢气交易票据(企业使用自产氢气的应提供内部结算票据)等。 (五)新应用场景用氢补贴:国家、省部级重大示范项目立项证明文件,申请年度氢气销售合同及交易票据(企业使用自产氢气的应提供内部结算票据)等。 第五条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建评估组,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根据职能参与完成。评估组在根据合法合规性审查(必要时组织现场查验)情况,研究提出奖补金额,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奖补资金。市财政局依据文件拨付企业。 第六条 申报工作原则上在次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经评估组完成审查后,奖补资金在3个月内拨付完毕。
近日,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固态储氢系统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专家技术鉴定会以线上线下形式召开。与会专家对项目进行质询讨论、现场察看,一致认为该项目将理论计算与实验验证相结合,开发了稀土储氢材料与固态储氢系统匹配耦合的新技术;同时,设计制造的氢气循环供应固态储氢装置已达国内领先水平,可应用于氢储存和供应系统;研发正负压循环系统、可调压固态储氢系统等新产品2项,申请专利15项,获授权专利12项,鉴定材料齐全、规范,符合鉴定要求。“固态储氢系统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技术着力解决目前大规模氢气储存和利用的瓶颈问题以及钕铁硼行业氢碎工艺面临的氢气回收难题,设计研制了氢碎炉用首台套氢气循环供应固态储氢系统,能更好发挥行业内氢的高效储存和回收利用引领示范作用。
11月3日,上海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委、交通委、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国资委、财政局7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 三、主要任务 (一)集群发展行动 2.研制主流装备产品。加快突破高技术船舶,提升高附加值船型设计建造能力。加快研发新一代双燃料环保船、液氢运输船和电动船。研发深远海驻留浮式研究设施和远海大型风电机组浮式基础平台、安装船、运维船,发展海上风电制氢、海洋核能。 (二)产业链优化行动 6.夯实海洋动力产业链。突破甲醇、氨、氢等新燃料动力系统关键技术,开展甲醇燃料低中速、氨燃料低中速发动机样机研制及试验验证。推动LNG双燃料大缸径低中速发动机自主研制,实现远洋船舶装船应用,带动燃料喷射系统、电控系统、活塞环、曲轴等部件形成自主配套能力。发展大功率吊舱、全回转电动推进器、核动力推进装置等新型船舶推进系统,推动潮流能等海洋新能源装备发展。 (四)绿色转型行动 13.提升绿色配套。研究船用箱式电源、船舶自动快速充换电、高效节能电机等技术,加快研制新型燃料储供、高性能船舶压载水处理、尾气处理设备等绿色配套系统,推动锂电池、燃料电池等绿色动力装船应用。加快建设液化天然气加注站、电动船舶充换电站、船舶大功率充电桩、船用加氢站等清洁能源供应配套基础设施。 四、重点工程 (四)船舶动力突破工程 开展大缸径低中速船用LNG双燃料、低中速甲醇双燃料发动机国产样机研制,带动燃料喷射系统、电控系统、活塞环、曲轴等关重件自主研发,通过船级社型式认可,大型集装箱船等船用低速机关重件自主配套率达到95%以上,形成全功率段研制能力体系和产业配套体系。
11月3日下午,海核氢能副总裁王建焕率领考察团一行,前往浙江氢鹏科技总部,对国内领先行业的工业无人机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海核氢能项目负责人罗文、吴俊凯等陪同考察,旨在加强双方在氢能源无人机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无人机在各种应用场景中的创新应用,加速氢能源无人机的发展。 氢鹏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氢能源技术研发和无人机制造的高科技企业。作为国内首家覆盖从燃料电池核心部件研制、电堆设计生产、氢动力系统集成到氢动力航空器设计制造测试及应用的氢能航空器全产业链企业,氢鹏科技致力于为全球提供高效、环保、安全的氢能源无人机解决方案。公司拥有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顶尖研发团队,秉持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至上的企业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氢能源无人机产品与服务。 海核氢能考察团受到了氢鹏科技创始人兼CEO徐伟强博士的热情接待,他详细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及氢能源动力无人机的相关技术。徐伟强是北京航天航空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博士,并于2011年从北航博士后出站,留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飞机系任教。作为北航飞机系前副主任、现任全国燃料电池标准委员会委员、广东电池行业协会理事,近年来主要从事氢能源无人飞行器和临近空间低速飞行器相关技术研究。 在徐伟强博士的带领下,氢鹏科技已经拥有多项国际领先水准的机载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和氢能源无人机技术,已成功研发多款氢能源无人机,并广泛应用于农业、物流、救援等领域和场景中。座谈会上,海核氢能考察团介绍了公司在氢能源无人机领域的战略布局,并表达了对其爆发式增长的巨大期待。徐伟强博士高度赞赏海核氢能的想法,并表示双方有巨大的合作空间。 考察团一行参观了氢鹏科技的实验室、生产车间以及核心产品,并对其在环保、高效和安全等方面的优势表示关注。王建焕副总裁表示,氢能源无人机作为一种清洁能源产品,符合我国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海核氢能未来能源布局的重点。此次考察为双方在氢能源无人机发展方面的深度合作带来了巨大信心。 随着氢能技术在我国不断推广,氢能源动力无人机的发展前景备受期待。
随着我国大幅提升绿电占比以实现能源低碳转型发展,电力系统对灵活性的要求使得 大规模 与 长时间 储能的需求增加,所以 安全、可持续 和 负担得起 的能源就成为了未来储能的关键因素。 自2021年《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发布以来,我国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主要发展方向,同时也表示氢储能产业东风已至。 2023 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源网荷储一体化已经成为新型电力系统一大特色之时,氢储能已经成为支撑电力系统稳定性的一个支点。 一、什么是氢储能技术 氢储能技术 ,就是将富余的电力用于制造可长期储存的氢气,然后在常规燃气发电厂中燃烧气体发电,或用燃料电池进行发电用于交通、热电联供等场景。 换句话说,就是利用富余的、非高峰的或低质量的电力来大规模制氢,将电能转化为氢能储存起来,然后再在电力输出不足时利用氢气通过燃料电池或其它方式转换为电能输送上网,发挥电力调节的作用。 目前氢储能一般可分为三个方向,即电-氢、电-氢-电、电-氢-其他能源 ,也就是说,电解制氢是氢储能产业链的源头。 相较于其他常规的储能方式,氢储能的 存储规模更大 ,最高可达百万千瓦级; 存储时间也更长 ,可根据太阳能、风能、水资源等产出差异实现季节性存储,满足长周期、大容量储能要求。 二、氢在长时储能技术中发挥的优势 储能技术分为 热储能、电储能和氢储能 。其中,抽水蓄能和电化学储能是目前最常用的两种方法,但两者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 电化学储能 存在安全性较差、资源紧缺、实际有效的储能效率较低、配储时长短等问题; 抽水蓄能 存在水资源地理分配不均、投资回收期长等缺点。对比来看, 氢储能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实现长时储能 。 不仅如此,氢储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可持续的无碳能源存储技术,还具有其他储能技术无法比拟的优势: 1. 实现长时储能: 在新能源消纳方面,氢储能在放电时间 (小时至季度) 和容量规模(百吉瓦级别)上的优势比其他储能明显。采用化学链储氢,氢能以化学链的形式储存,转化效率可达到约 70%,储能时长可以年计,采用固态储氢、有机液态储氢等方式,储能时长可按月计。 2. 突破地理限制,实现生态保护: 相较于抽水蓄能和压缩空气储能等大规模储能技术,氢储能不需要特定的地理条件且不会破环生态环境。 3. 规模储能经济性强: 随着储能时间的增加,储能系统的边际价值下降,可负担的总成本也将下降,规模化储氢比储电的成本要低一个数量级。 4. 储运方式灵活: 氢储能可采用长管拖车、管道输氢、天然气掺氢、特高压输电-受端制氢和液氨等方式,不受输配电网络的限制,从而实现大规模、跨区域调峰。 5. 液态氢能量密度大: 液态氢能量密度为143MJ/kg,可折算为40kwh/kg,约为汽油、柴油、天然气的 2.7 倍、电化学储能(根据种类不同,在 100~240Wh/kg) 的百倍,氢储能是少有的能够储存百 GWh 以上的方式。 简而言之,氢储能可以做到跨区域、长时间储能,实现季节性失衡下所需的电力容量或时间跨度,成为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的重要途径,保障未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的安全稳定运行,在长时储能方面能够发挥的优势不容小觑。 三、氢储能现状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氢能源产业发展,自2021年《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发布以来,我国在氢储能环节进行了重点布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有主要氢储能示范工程如下: 目前看来,氢能源产业正走在发展的最前沿。放眼长远,未来的氢储能,是最适合大规模、长时间的绿电存储方案,可以弥补其他储能形式的缺陷,将大量的弃风、弃光和弃电等进行储能,有希望成为继抽水蓄能、锂电池储能后的又一大储能方式。
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 加快公共领域汽车新能源化 城市配送车辆。引导邮政、快递、物流行业配送车辆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全省邮政、快递企业更新机动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不得低于80%。支持氢燃料电池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 短驳重卡。鼓励运输企业将大宗货物短驳重卡以及为产业园区和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且运输半径在100公里以内的重型卡车,更新为充换电新能源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 开展公共领域氢能示范应用 加快氢能公交车、冷链物流车等示范项目建设,推进燃料电池在环卫车、公交、市政用车、重卡、氢能船舶、景交用车等领域的示范应用。鼓励发展基础较好的市牵头组织申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加快推进加氢站布局建设,探索“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站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25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4方面部署了17项任务。 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方面,意见提出优化产能结构布局、严控新增炼油产能、推进炼厂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炼油行业管理5项任务;在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方面,部署加强能效水效管理、推动系统用能优化、实施工艺装备升级、鼓励资源循环利用4项任务;在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提出引导炼油过程降碳、推进二氧化碳回收利用、支持制氢用氢降碳、探索加强碳排放管理4项任务;在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方面,部署优化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软件开发应用、开发新型炼油技术、加快低碳技术研发4项任务。 意见明确,到2025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千万吨级炼油产能占比55%左右,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技术装备实力进一步增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炼油产能能效原则上达到基准水平、优于标杆水平的超过30%。“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意见还明确,到2030年,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化工原材料和特种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效和环保绩效达到标杆水平的炼油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技术装备实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氢炼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技术完成工业化、规模化示范验证,建设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绿色低碳标杆企业,支撑2030年前全国碳排放达峰。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炼油是石化的重要领域,是衔接上游勘探开发和下游生产生活用能的重要环节。据统计,2022年我国炼油行业年营业收入约占石油和化学工业的31%、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的4%。意见系统部署了相关工作,将推动炼油产能结构和布局优化,推进炼油行业绿色发展,加快行业科技创新。
近日,深圳金鲤飞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鲤飞鱼)与德燃(浙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燃动力)签署合作协议。 双方以高质量示范与市场应用为目标,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氢燃料电池重卡车型。 其中金鲤飞鱼主要负责氢燃料电池整车的设计、生产制造及整车售后,德燃动力主要负责氢燃料电池系统及车载储氢系统的设计、生产制造及售后。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产品开发-市场推广-产业生态链搭建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紧密合作。 01深圳金鲤飞鱼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金鲤飞鱼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总部位于深圳,在山东、江苏等设有全资子公司,核心团队主要来自国内主流整车企业,拥有丰富的智能化技术及整车研发基础和经验,自主掌握智能整车关键技术,以智能氢动力重卡整车为运力承运载体,总体目标致力于燃料电池重卡整车开发和为长途、重载等区域化和长途干线物流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低成本的绿色运力服务,成为社会物流行业“绿色运力服务”的提供者。 02德燃(浙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德燃动力总部位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在上海设有技术中心,在重庆、安徽设有全资子公司,拥有先进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及核心部件生产基地、试验与试制中心。公司与同济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德国下萨克森州汽车研究中心等国际一流科研机构、高校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团队核心骨干是国内最早从事燃料电池发动机开发与示范运营的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产业化经验。公司实现了1+4+7+1整车-系统-部件-服务的业务布局,完成了数十款产品定型与车型配套,突破行业卡脖子技术,获得国内外一线车企的合作与认可。产品符合车规级标准要求,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与企业技术标准。德燃动力一直致力于技术的持续创新与突破,以技术创新助推行业发展为己任,整合国际领先的技术和资源,完善产品体系,夯实独门绝技。通过乘用车高标准要求的技术迭代与商用车高质量产品应用迭代,成为有“德”的“燃”料电池行业领先企业。
日前,记者在市科技局获悉,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重点工程国华丰宁风光氢储100万千瓦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正在加速推进。 国华丰宁风光氢储100万千瓦项目是国家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是2023年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行动”12个重点工程中投资规模最大的项目。该项目位于丰宁草原乡、万胜永乡及外沟门乡,规划总投资约56亿元,光伏场区规划装机容量70万千瓦,风电场区规划30万千瓦,新建2座220kV变电站并分别配备储能设施,以1回220kV线路接入承德北500kV变电站,同时配套建设1个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1座2000标方/小时制氢站、3座油氢站。 今年8月以来,项目各项工程陆续开工建设。其中,1号升压站主控楼基础、接地变基础、主变基础、构架基础、防火墙基础浇筑等已经完成,SVG基础垫层浇筑完成80%;2号升压站主控楼钢结构梁柱安装完成,SVG基础钢筋绑扎完成50%,滤波装置基础开挖完成90%;送出工程铁塔基础开挖累计完成23个,基础支模、绑筋累计完成15个基础,基础浇筑累计完成11个基础;光伏工程基础测量放线累计完成33589个,桩基础打孔累计完成14225个,基础浇筑累计完成322个;风电工程机位开挖累计完成15台,垫层浇筑累计完成15台,锚栓安装累计完成10台,钢筋绑扎累计完成88台,基础浇筑累计完成7台。 据了解,该项目建设以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为目标,充分考虑后续生产运营整体情况,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和科技创新应用,将成为国家第一批大基地项目中唯一一个集风、光、氢、储、产五大元素的综合性一体化示范项目和承德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样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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