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2344

  • 住房城乡建设部:保交房有力推进 全国已交付285万套

    记者今天(14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了解到,全国保交房工作推进有力,截至11月13日,全国已交付285万套。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为了更好地完成保交房任务,各地因城施策、创新举措,坚持高位统筹,通过加强政府调度、督促企业“瘦身自救”、激励银行融资、加大司法支持、分类处置等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推进保交房。经过各地各部门的持续推进,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已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在协调机制推动下,银行不断优化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流程,创新信贷融资方式,助力更多房地产项目解决融资难题。截至10月31日,“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超3万亿元。 截至11月13日,全国保交房已交付285万套,对市场预期带来明显改变。其中,截至11月13日,上海、福建、甘肃、黑龙江、河北承德、江苏徐州等74个省市保交房交付率已超八成,贵州六盘水、福建厦门、湖北鄂州、甘肃平凉、辽宁葫芦岛等24个城市保交房交付率已超九成,江西新余、甘肃金昌等6个城市保交房项目交付率已达100%。

  • 房地产迎财税大礼包:契税、增值税齐降 购房者、房企都将受益

    财税方面支持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正在加速兑现。 11月1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契税、增值税等。 “本次税费调整力度符合市场预期,这其中,一线城市非普住宅和90-140平方米刚改需求税费减免力度较大。对购房者而言,由于新房的税费主要为契税,二手房涉及契税、个税和增值税,因此本次政策对二手房形成的利好更大,我们认为这种利好接下来会在二手房成交量中得到更加明显的体现,也有利于加强房产中介公司在第四季度的销售业绩。”浙商证券地产分析师杨凡告诉记者。 对房企而言,杨凡指出,“土地增值税政策的放松,有利于缓解房企现金流压力,同时利好房企利润修复。对开发商政策的支持,超过先前的预期。”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本次政策对于购房者、房企均将产生实质性利好,在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缓解房企资金压力的同时,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购房者置业信心。 其进一步表示,房地产市场在10月出现“阶段性回稳”,财税政策接连落地有望进一步强化市场修复节奏,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契税调整后 一线城市购买二套房获益最大 分析师指出,在房产交易环节,此前的契税政策一般为,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契税1%;首套房90平米以上,契税1.5%;二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2%;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二套房契税3%。 此次对税收政策调整,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介绍,此次契税调整,对于首套90平方米以内住房,以及超过140平方米的购房者没有影响,对于90-140平方米的首套房购房者契税可以减少0.5%。二套购房者超过140平方米的可减少1%,140平方米以内的购房者可以减少2%契税。 其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线城市购买二套房的购房者。过去四个一线城市二套房全部按照3%收取契税,新政策将变成140平方米以内1%,140平米以上2%,购房者最多可享受2%的契税减免。举例来说,购买第二套房的购房者,总价500万元,过去契税要3%也就是15万元,新政策后将按照1%收取,也就是5万,契税减少10万元。 “这项政策落地将进一步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均形成较大利好,特别是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一线城市购房者的税收优惠力度尤其大。”陈文静表示。 张大伟也认为,本次税费政策的调整主要影响的是一线城市,之前契税、增值税大部分城市已经减免,部分城市甚至对购房者补贴所有契税。 一线城市优化增值税政策 非普宅交易成本大幅降低 增值税方面,对一线城市非普通住宅市场有多大影响,是最受关注的措施之一。 最新政策明确,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降低一线城市增值税税费,该项政策是与取消普宅标准配套的措施。陈文静表示,“这项政策可明显降低一线城市增值税税费,进一步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助力一线城市市场加速修复。” 取消非普宅标准,结合最新税收政策,将给一线城市大量超过2年的购房者节省税费。据中指院测算,以北京为例,政策优化前,满2年非普宅需缴纳增值税,若现价500万元,购买时原值200万元,则应缴增值税为(500-200)/1.05*5%,即14.3万元。政策优化后满2年原非普宅可免征增值税,原应缴增值税可全部节省。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该政策旨在鼓励消费,尤其鼓励已有房居民改善居住条件,进行房屋置换。未来,非普通住宅的税收政策将与普通住宅看齐,是对大户型、高端改善住宅消费的有力支持。”张大伟称。 降低土地增值税预缴税额 有助于间接提升房企现金流 而土地增值税方面,此次政策降低各地土地增税预征率下限,降低预缴税额。 其中,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同时,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近几年不少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实际税率已明显降低,企业不少税费资金处于多缴状态,这部分资金如果不能及时退税,将增加企业资金压力。本次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有利于降低企业预征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对于稳定企业预期也将带来积极影响。”陈文静表示。 多位分析师认为,此举有助于间接提升房企现金流。 “土地增值税层面,目前下调的空间并不大,目前来看主要体现在预征层面的减少,这对于减少房企现金流压力将起到一定作用。增值额未超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这一条也适用非普宅,则可降低房企开发成本,对于各类房企皆有利,尤其是大量在一二线城市布局的房企,由于原来非普宅占比高的企业,获益会更大。”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称。

  • 中信证券认为,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税负已经来到了历史上最低的阶段,尤其是一线城市改善性需求的交易税负担大幅下降。这充分体现了政策解放思想,力促止跌回稳的积极态度。 在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再次产生分歧的关键时刻,新的政策能够避免市场再次转冷。这也是十多年来第一次出台专门针对开发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不仅匹配开发活动毛利率下降的事实,有利于开发商专门聚焦高质量营建,也有利于低毛利的开发企业盈利弹性恢复。 ▍事项: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告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降低新房和存量的交易契税,一线城市和大户型下调最明显。 本轮改革之前,全国除北上广深之外的地方,购买90平米以下房屋的契税为1%,90平米以上房屋分首套和二套分别为1.5%和2%。在一线城市,二套房的契税则为3%。此次改革主要是两点,首先是1%的优惠税率的适用范围从90平米扩大到140平米,其次是北上广深的二套房税率也统一到了2%。综合来看,政策开始实施后,中大户型契税减免多,小户型减免少(90平米以下无影响);一线城市契税减免多,其他契税减免少。我们根据各城市成交数据统计观察到当前一线城市成交存量房套均在100平米左右,90平米-140平米是主力成交户型区位段,因此预计政策对需求减负作用明显。 ▍降低一线城市的住房交易增值税。 在改革之前,一线城市(北上广深)两年以上的住宅出售,针对非普通住宅要按照差额5%征收增值税。此次政策降低了一线城市住房交易增值税,即在北上广深交易满2年的住宅,无论大小都不再征收增值税。这对于一线城市144平米以上较大户型房屋交易成本下降作用明显。非一线城市此次不涉及住房交易增值税减免。 ▍降低企业土地增值税负担,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金流,也客观上正面影响利润表。 本轮改革还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在全国范围调低0.5个百分点。同时,大户型低容积率项目预计也可以享受普通标准住宅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纳税金额最高的税种,2024年上半年保利发展和招商蛇口的土地增值税相当于公司归母净利润的25%和50%。我们测算,在全面执行新规之后,政策有望对房企带来不同程度业绩增厚,平均可达8%-15%,毛利率较低的公司业绩上行弹性更大。当然,由于土地增值税的具体执行标准尚未出台,故而理论上业绩增厚可能只针对未来一些新项目而言。当然,较之利润表而言,现金流量表对于房企更加重要,且预计预征率的下调对开发企业的影响会更快体现出来。 ▍关键时刻,政策再次出手,预计推动市场景气再向上。 根据贝壳网和我爱我家网,2024年10月,74个城市二手房交易同比上升了60%,部分城市的房价在10月初步止跌。但是,当前存量房市场的景气复苏十分不稳,存量房挂牌仍在高位,业主周报价下跌的城市数量仍然明显多于上涨的城市数量,开发企业2022年以前的库存还难以去化。在对未来市场预期分歧较大的情况下,政策再次出手,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市场止跌回稳的预期,从一线城市出发,从改善性需求出发,提振市场的真实成交热情。我们重申我们的观点,预计2024年年内,中国房地产市场可以实现止跌回稳。 ▍风险因素: 居民收入和财富预期下行,影响商品住房需求的风险;一线城市的价格止跌示范效应传导速度较慢,二三线城市房价继续下行的风险。 ▍投资策略: 我们认为,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税负已经来到了历史上最低的阶段,尤其是一线城市改善性需求的交易税负担将大幅下降。这充分体现了政策解放思想,力促止跌回稳的积极态度。在对房地产市场预期再次产生分歧的关键时刻,我们认为新的政策能够避免市场再次转冷。这也是十多年来第一次出台专门针对开发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不仅匹配开发活动毛利率下降的事实,有利于开发商专门聚焦高质量营建,也有利于低毛利的开发企业盈利弹性恢复。

  • 事件: 11月13日下午,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核心观点: 本次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调整是本轮一揽子稳增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地产的税收政策安排、本次调整主要集中在契税和增值税方面,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也有调降,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缓解房企现金流压力,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往后看,继续提示:当前政策的底层逻辑已转变,尤其是中央加杠杆的想象空间明显打开,更多新的增量政策应正在储备、并有望陆续出台,短期紧盯12月的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1、 背景看, 本次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调整是本轮一揽子稳增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地产的税收政策安排。 2、 当前看, 个人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方主要涉及契税、印花税,卖方主要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率主要与房屋套数、购房时间、住宅性质等挂钩。(后附详细表格) 3、本轮税收政策调整主要集中在契税和增值税方面,契税调整了税率划分标准(一线城市二套房契税有调降),对一线城市的普宅和非普宅挂钩的增值税做了调整。此外,还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调降0.5个百分点。 4、 影响看, 契税划分标准的调整、一线城市非普宅增值税的调整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调则有助于缓解房企现金流压力,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5、往后看, 继续提示: 当前政策的底层逻辑已转变,尤其是中央加杠杆的想象空间明显打开,更多新的增量政策应正在储备、并有望陆续出台。 正文如下: 1、背景看,本次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调整是本轮一揽子稳增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地产的税收政策安排。 10.12财政部发布会上,蓝佛安部长即表示“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11.8人大常委会发布会上,进一步指出“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因此,本地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基本符合预期,是一揽子稳增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当前个人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方主要涉及契税、印花税,卖方主要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率主要与房屋套数、购房时间、住宅性质等挂钩。(后附详细表格) >个人买方:主要涉及契税、印花税。 其中,契税按照建筑面积、家庭住房套数确定,90平米及以内的住房,首套和二套契税均按1%缴纳;90平米以上的住房,首套契税按1.5%、二套按2%缴纳;三套及以上的住房,无论房屋面积,契税均按3%缴纳。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个人卖方:主要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根据购房时间,有三种情况:1)转让2年以内的住房,增值税按照5%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是否有原值凭证分别缴纳;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2)转让2年及以上5年以内的住房,个人所得税根据是否有原值凭证分别缴纳;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3)转让5年及以上的住房,如果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根据是否有原值凭证分别缴纳;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普宅和非普宅差异:普宅和非普宅的税收差异目前主要集中四个一线城市,主要反映在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方面。 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外,在其他城市,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住宅,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一律免征增值税。在上述四个一线城市,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宅要征收增值税。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对建造销售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而非普通住宅不享受这项税收优惠。 3、本轮税收政策调整主要集中在契税和增值税方面,契税调整了税率划分标准(一线城市二套房契税有调降),对一线城市的普宅和非普宅挂钩的增值税做了调整。此外,还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调降0.5个百分点。 >契税方面: 并未直接调降税率,而是将首套1%和1.5%、二套1%和2%的划分标准从90平米提升至140平米。因此,本次调整主要是降低了购房者在购买90平米-140平米住宅时的成本,对90平米以内以及140平米以上的住宅没有影响。同时,明确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在新政之后,不超过140平米的住宅契税也将降至1%,140平米以上住宅的契税将降至2%。 >增值税方面: 主要是取消了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增值税,2年以内的普宅和非普宅仍要缴纳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对普宅和非普宅认定有所放松,如北京表示“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等,但仍未明确取消。因此,短期一线城市非普宅可能仍不享受这一税收优惠,后续一线城市可能进一步取消普宅和非普宅认定。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指的是在还没有正确计算出房地产项目增值率的情况下,为确保税款平稳,均匀的流入国库,而采取的预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办法,调降预征率有助于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4、影响看,契税划分标准的调整、一线城市非普宅增值税的调整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调则有助于缓解房企现金流压力,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1-10月,30大中城商品房成交套均面积为109.7平米(一线城市108.9平米、二线城市123.7平米、三线城市88.3平米),本次契税税率划分标准提高至140平后,有望推动居民购房成本下降。同时,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调后,短期房企预缴税款将下降,能缓解房企短期现金流压力。 5、往后看,继续提示:当前政策的底层逻辑已转变,尤其是中央加杠杆的想象空间明显打开。 9.24一揽子金融政策、9.26政治局会议、10.12财政部发布会、11.8人大常委会发布会后,一系列政策加快落地,既有着眼当下的政策、也有立足长远的制度安排,指向当前政策的底层逻辑已经转变,尤其是中央加杠杆的空间明显打开。往后看,更多新的增量政策应正在储备、并有望陆续出台,可能的包括:年底再降准、明年一季度可能进一步降息,新一轮消费补贴,提高生育补贴等人口相关的举措,中央更大程度的参与地产收购存储,设立更多区域发展规划,筹划更多大型基建项目,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专项债额度等等。 风险提示: 政策力度超预期,地方债务风险演化超预期,经济下行超预期等。

  • 天津锌:锌价回落 下游补库增加【SMM午评】

    SMM11月14日讯:天津市场0#锌锭主流成交于24840~25210元/吨,紫金成交于24920~25230元/吨,1#锌锭成交于24380~24690元/吨附近,葫芦岛报在28380元/吨,0#锌普通对2412合约报升水340~410元/吨附近,紫金对2412合约报升水420~430元/吨附近,津市较沪市升20元/吨。截止午市收盘,新紫对12合约报升水400~410元/吨,驰宏对12合约报升水340~400元/吨,西矿对12合约暂无报价,高价品牌紫金对12合约报升水420~430元/吨附近。今日盘面震荡为主,昨日锌价大幅回落,下游企业逢低采买增加,叠加市场货量较少买货较为积极,今日锌价先涨后跌,下游由于昨日采买较多,今日情绪稍有冷却,贸易商报价小幅坚挺,整体市场成交尚可。

  • 上海锌:现货升水持稳 成交不如昨日【SMM午评】

    SMM11月14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4875~25280元/吨,双燕成交于25075~25480元/吨,1#锌主流成交于24805~25210元/吨。早盘市场均价贴水0~5元/吨左右,跟盘报价较少。第二交易时段,普通国产报价对2412合约升水380-390元/吨附近,高价品牌双燕对2412合约升水580元/吨,SMC对2412合约升水360元/吨附近。锌价震荡运行,临近交割市场部分贸易商出货情绪不高,今日现货升水持稳,昨天下午锌价走低下游点价较多,今日现货成交有所转差,整体表现仍较一般。  

  • 三部门发住房交易税收新政!购买家庭唯一及第二套住房 不超140㎡按1%缴纳契税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 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货物和劳务税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此次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对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衔接予以明确,并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此次对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答:(一)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二)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纳税人如何办理优惠政策? 答:(一)政策内容。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二)办理方式。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四、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五、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六、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与我国房地产开发模式相适应,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制度。为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调节作用,税务总局于2010年发文明确了各地区预征率下限,其中:东部地区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5%,西部地区为1%。 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七、税务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方便纳税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答: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公告发布后,各地税务部门将以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受理”工作模式为依托,进一步优化线下窗口设置和线上操作流程,为购房群众提供缴税、办证“一件事一次办”的“一站式”服务。此外,税务部门还将视需求采取增设服务窗口、延长办税时间等方式,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办税服务。 二是进一步优化资料提供方式。持续加大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工作力度,利用共享信息开展数据预填,减轻纳税人资料提供负担和填报负担。对于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税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地方实际,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辅导岗专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专线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政策内容解读和办税流程咨询服务,快速响应纳税人关切,确保办税井然有序。同时,利用多种媒体媒介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 上海锌:下游接货乏力 现货升水小幅下滑【SMM午评】

    SMM11月13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5010~25200元/吨,双燕成交于25230~25410元/吨,1#锌主流成交于24940~25130元/吨。早盘市场均价贴水0~10元/吨左右,跟盘报价较少。第二交易时段,普通国产报价对2412合约升水380-390元/吨附近,高价品牌双燕对2412合约升水600元/吨,SMC对2412合约升水330-360元/吨附近。今日锌价虽小幅下滑但仍高位,下游接货询价情绪不高,出货不畅下贸易商小幅下调现货升水报价,今日交投仍以贸易商间较多,整体成交未见明显改善。  

  • 天津锌:月差较大 下游刚需补库为主【SMM午评】

    SMM11月13日讯:天津市场0#锌锭主流成交于25020~25240元/吨,紫金成交于25060~25280元/吨,1#锌锭成交于24510~24700元/吨附近,葫芦岛报在28450元/吨,0#锌普通对2412合约报升水390~430元/吨附近,紫金对2412合约报升水430~470元/吨附近,津市较沪市升40元/吨。截止午市收盘,新紫对12合约报升水400~430元/吨,驰宏对12合约报升水390~430元/吨,西矿对12合约暂无报价,高价品牌紫金对12合约报升水430~470元/吨附近。今日盘面有所回落,但仍未至下游心理价位,下游刚需补库为主,而月差依然较大,贸易商出货并不积极,报价较少,整体市场成交清淡。

  • 土储专项债新政正式出炉 优先收购闲置土地 缓释房企资金压力

    在财政部等部门多次提及重启土地储备专项债发行后,自然资源部开始落实土储专项债的操作细节。根据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下称“通知”),专项债优先收购企业无力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和商服用地。分析指出,本轮土储专项债重在调节土地供需关系,改善土地市场量价齐跌的现状,同时缓解地方政府、拿地城投及房企的资金压力。 收购闲置土地,调节土地供需关系 《通知》表示“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 中诚信国际的研究指出,财政部本轮重启土储专项债,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与上轮侧重“开发”不同,本轮侧重于“回购”,旨在调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对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 当前土地市场量价齐跌,根据华泰证券固收团队的统计,今年1-10月中指300城住宅用地推出建面同比-33.31%,成交建面同比-31.98%,平均溢价率3.87%,同比去年下降1.58pct。 《通知》重点指出,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确有需求的,应当严控规模,优化条件实施供应,在落实“五类调控”的同时,供应面积不得超过当年收回收购房地产用地总面积的50%。 华泰证券固收团队认为,土地市场量价齐跌的现状有待改善。回收闲置土地有助于控制土地供应,运用专项债回收闲置土地、减少土地供应,有利于地产去库存和稳房价。 中指研究院表示,收购存储后形成“净地”“优地”,也有利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环境,满足居住需要,同时可以腾出空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有效投资。 缓解地方与房企的资金压力 另外,财联社此前报道过,土储专项债时隔五年重启,是在近年地方财力显著承压的背景下。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的主要支柱,已经连续三年负增长。土地出让收入本来就滞后于土地收购存储,下滑使得土储工作更难为继。同时,土地库存的去化滞后,对拿地的房企和城投形成资金占用,增加房企与城投的资金压力。 据民生证券固收首席谭逸鸣的最新统计,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土地市场表现同比2023年前三季度继续呈下滑趋势,土地出让金同比下滑33%。 华泰证券固收团队认为,土储专项债有助于缓解土地出让收入下滑后地方土储工作的压力,并帮助前期拿地但无力开发的城投/房企回笼资金,减轻债务压力。结合化债来看,托底拿地的城投可能成为流动性优先受益的对象。 对于房企,中诚信国际认为,专项债收购无力开发的住宅、商服用地,可改善资金占用情况,缓解流动性压力。房地产企业能够集中力量“保交楼”,或者投入更多精力提升产品质量完成产品升级。 在操作细节上,《通知》进一步指出: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摸清底数。 不过,土储专项专项债在落地过程中还需考虑资金的来源及偿还的问题。华泰证券固收团队指出,地块筛选和项目储备是资金落地的前提。在实操中,还需考虑严控增量及地产惯性下的收支平衡问题。 《通知》最后指出:运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涉及部门多、利益协调难度大,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司法、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严守土地政策红线底线,妥善处理好土地债权债务关系,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和抵押权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和道德风险。专项债券额度、使用、管理等有关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中指研究院表示,专项债券的额度等细则仍需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出台政策明确。《通知》落地意味着更多低成本的增量资金将进入市场,对于房企来说,应抓住机会出售存量土地,缓解资金压力,或进一步改善土储结构。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专项债券用于收购存量土地,也能够增强地方政府的资金流动性,缓解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保障民生。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