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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联合工作组召开首次正式会议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在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建立联合工作组,并于近日召开工作组首次正式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宣昌能,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廖岷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充分肯定了前期双方在央行国债买卖方面的紧密合作,确立了工作组运行机制,并就债券市场运行情况等议题互换了意见。双方一致认为央行国债买卖是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加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下一步,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加强政策协同,不断优化相关制度安排,在规范中维护债券市场平稳发展,为央行国债买卖操作提供适宜的市场环境。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央行:引导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

    央行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自2024年11月1日起,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加点幅度不得低于置换贷款时所在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公告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自发布以来,对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现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作为定价方式。合同约定为固定利率的,利率水平在合同期保持不变。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 二、固定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置换时,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差值。 三、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四、自2024年11月1日起,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加点幅度不得低于置换贷款时所在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五、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应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做好落实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有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同时废止。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9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1.此次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8月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促进贷款利率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在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涉及面广、期限长、受到公众高度关注等特点,发布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16号公告,明确了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形成,使较长合同期限房贷的利率能够随市场利率调整,对推动房贷利率市场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现行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迫切需要调整优化。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回应群众关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4〕第11号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2.当前房贷利率定价机制的问题是什么?如何完善? 答:根据合同约定,房贷在LPR基础上的加点部分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房贷合同期限普遍较长,固定的加点幅度无法反映借款人信用、市场供需等因素变化,一旦市场形势发生转变,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扩大。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需要优化制度设计,促进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以适当方式变更合同。 2023年8月,为充分响应群众诉求,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引导商业银行,采用协商变更合同利率等方式批量调整了存量房贷利率,取得较好效果。但由于现行房贷利率定价机制下加点幅度不能自主调整,近期新老房贷利差矛盾再次累积扩大。商业银行将通过行业自律协调一致,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将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但上述方式治标不治本,要从根本上解决新老房贷利差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破除制度性障碍,促进商业银行、借款人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 3.此次公告调整优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主要进行了如下优化:一是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后续,市场竞争机制可促使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适时调整加点幅度,不需要等到新老房贷利差积累较大后再由商业银行进行批量调整,能够渐进有序缓释矛盾,并维护合同严肃性。 二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LPR)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 4.公告发布后,存量房贷利率将如何调降? 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发布倡议,引导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各商业银行将发布有关公告和批量调整细则,统一调降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并尽可能为借款人提供便利。绝大多数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完成“一键式操作”,无需到商业银行网点办理,具体请及时关注承贷商业银行官方平台发布的有关信息。批量调整完成后,借贷双方还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 央行:推动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等新设立工具落地生效

    据央行网站,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4年第三季度(总第106次)例会于9月2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宏观调控力度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坚定坚持支持性立场,强化逆周期调节,优化完善货币政策框架,综合运用利率、准备金、再贷款、国债买卖等工具,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为经济回升向好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成效显著,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有效发挥,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社会融资成本继续下降。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稳定,外汇储备充足,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预期稳定,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多,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强,通胀压力有所缓解,主要经济体经济表现有所分化,货币政策进入降息周期。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要精准有效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做好逆周期调节,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会议认为,要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力度,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精准性。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信贷合理增长、均衡投放,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促进物价保持在合理水平。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强化央行政策利率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效能,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开展国债买卖,关注长期收益率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期引导,增强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防止形成单边一致性预期并自我强化,防范汇率超调风险。 会议指出,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引导大型银行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作用,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支持银行补充资本,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继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更有针对性地满足合理的消费融资需求。有效落实好存续的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等新设立工具落地生效,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使用进程,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加快形成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助力科技强国建设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做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打通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着力推动已出台金融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落实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切实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干字当头、众志成城,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全力推进金融增量政策举措加快落地,切实改善社会预期,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潘功胜主持,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张青松、李云泽、吴清、朱鹤新、王一鸣、黄益平、黄海洲出席会议。徐守本、李春临、廖岷、宣昌能、康义、田国立因公务请假。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湖北省分行、广东省分行、青海省分行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9月24日

  • 央行:下调常备借贷便利利率20个基点

    中国央行发布公告,将隔夜、7天、1个月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35%、2.50%、2.85%。 根据央行7月22日发布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表,隔夜、7天、1个月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55%、2.70%、3.05%。

  • 央行双箭齐发!降准0.5个百分点 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下调20个基点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降准0.5个百分点,并公告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下调20个基点。 央行:自2024年9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强度,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精准性,为中国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6.6%。 央行:从9月27日起,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由此前的1.70%调整为1.50% 央行发布公告,为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支持经济稳定增长,从9月27日起,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由此前的1.70%调整为1.50%。公开市场14天期逆回购和临时正、逆回购的操作利率继续在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上加减点确定,加减点幅度保持不变。

  • 央行:要加快出台金融增量政策举措文件 逐项抓好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据央行网站,9月26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学习贯彻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全力推进近期金融增量政策举措加快落地见效。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当前经济形势作出深刻分析,对下一步经济工作作出明确部署,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要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全面贯彻落实。要加快出台金融增量政策举措文件,逐项抓好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要强化部门协调,组建有关工作专班,全系统协同发力,有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金融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宣昌能主持会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司局、各省级分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今日MLF利率如期下行 央行首次公布MLF投标价格 业内:MLF减量续作配合降准

    9月25日,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开展3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期限1年,最高投标利率2.30%,最低投标利率1.90%,中标利率2.00%。操作后,中期借贷便利余额为68780亿元。 MLF利率如期下行,增量金融支持政策发力显效。刚刚,央行官网“中期借贷便利”栏目发布公告,宣布当天开展1年期MLF操作3000亿元,中标利率2.0%,较上月下行0.3个百分点。这是昨日央行潘功胜行长在新闻发布会宣布近期将降准、降息的安排后,第一个下行的市场化利率。 市场专家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这体现了央行下调政策利率(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对市场化利率的引导作用。MLF利率下降有助于节约银行资金成本,通过银行内部定价传导,预计LPR和存款利率等也会随之下行,这将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支持经济稳定增长。 此外,本次MLF减量续作、配合降准,这是为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9月MLF操作量较到期量少2910亿元,主要是由于昨日央行宣布近期将降准0.5个百分点、释放1万亿元长期资金之后,银行体系长期流动性缺口大幅收窄,央行继续等量续作MLF的必要性下降。同时,昨日央行还透露年底前可能再降准0.25~0.5个百分点,业内预计也将合理对冲四季度的MLF到期,保持市场资金面平稳。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首次公布MLF投标价格,操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记者注意到,7月起央行在公告中明确对MLF操作采用固定数量、利率招标方式,中标利率将根据机构投标灵活确定。本月央行首次公布MLF投标利率情况,机构投标利率最高2.3%,最低1.9%,反映了不同机构对于中长期资金需求的差异,这也与潘功胜行长“6.19陆家嘴”讲话中提到的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一脉相承。 MLF与公开市场操作分开发布,未来工具的差异性定位将更加明朗。市场人士表示,以往MLF操作结果与当天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合并发布,此次MLF操作“另起炉灶”、提前发布在再贷款——中期借贷便利栏目下,进一步体现了与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作为政策利率的差异,推动MLF回归中长期流动性供给工具的定位。

  • 离岸人民币又见破7!美联储降息叠加国内政策利好拉动升值

    在多重利好因素的推动下,9月25日8点,离岸人民币汇率升破7.0关口,最低报6.9963。 多位接受采访的机构人士认为,在美联储降息之后,叠加国内政策利好,市场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看涨,同时推动结汇的需求,从而再次推动离岸人民币破七关口。 9月25日,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财联社表示,在美联储降息之后,叠加近期国内一揽子政策出台以及国内经济复苏预期向好的推动下,本轮离岸人民币稳速升值,突破7关口。 根据信银资本的保守测算,近两年境外尚未结汇的外汇规模或在5000亿美元左右,若未来人民币在美元加息美元可能走弱的背景下继续升值,结汇量可能进一步助推升值幅度。 不过,东吴证券分析师陶川此前预测,如果下半年加大货币政策宽松的必要性上升,也可能使得人民币在下半年的贬值压力上升。 陶川去年底预测认为,2024年人民币汇率的基本节奏将是:第一季度偏升值,第二季度在美联储降息预期反复和季节性因素下走弱,第三季度在美联储降息落地、人民银行跟随降息下人民币震荡偏升值,第四季度在政策任务和季节性因素下再次升值。 美元指数下跌,人民币被动升值? 中银证券9月23日报告认为,8月23日至今,鲍威尔在杰克逊霍尔全球央行年会上定调降息,美元指数延续上月回落态势,跌幅由上月1.7%扩大至2.2%。 在此背景下,全球主要货币被动升值,如欧元累计升值2.2%;日元升值速度显著放缓,涨幅由上月7.3%收窄至2.6%;其余的英镑、加元、瑞典克朗和瑞士法郎不同程度升值。 在国内来看,美联储宽松预期进一步缓解了人民币汇率调整压力。 数据显示,本轮升值启动于7月25日,进入8月份升值速度有所加快。8月上半月,境内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在7.13~7.15窄幅波动;8月29日、30日突然发力,收在7.0881,步入7.0时代。 全月,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升值0.3%。前8个月,中间价累计跌幅由前值0.7%降至0.4%,而在岸即期汇率累计升值了0.06%,收复年初以来失地。 信银资本分析,本轮升值可能不在于美元的被动影响,同时国内基本面同样没有数据验证经济边际改善,反而短期仍存较大下行压力。 考虑到中美利差角度虽然8月全月利差倒挂相比7月有所收窄,支持人民币走强,但8月最后一周利差相对保持稳定。信银资本判断,核心原因人民币升值的主因只能归结到结汇预期的快速上升。 5000亿美元结汇量在后面 信银资本报告显示,自2022年以来,货物贸易向下银行代客结售汇差额中枢逐步走低,且贸易顺差与结售汇差额的差值有所升高。 研究员刘博阳认为,这说明在过去两年多以来人民币不断贬值、中美利差倒挂不断走廓的背景下,出口商确实在海外进行了外汇留存,且不能否认近年来企业出海也是留汇的原因之一。 据此,刘博阳认为近两年境外尚未结汇的外汇规模或在5000亿美元左右,若未来人民币在美元加息美元可能走弱的背景下继续升值,结汇量可能进一步助推升值幅度。 那么升值对出口是否有影响? 中银证券认为,此轮人民币汇率上升对出口竞争力影响微弱。 报告图表显示,虽然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但是,8月份人民币兑多边汇率指数继续下跌,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参考BIS和SDR货币篮子的人民币汇率指数分别下跌1.3%、1.6%、1.0%,较上月跌幅分别扩大了0.5个、0.7个和0.01个百分点。 不过,中银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管涛提示,出口企业还是要注意汇率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中银证券发现,8月份滞后3个月和滞后5个月环比的即期汇率均值均结束了此前连续多个月的下跌态势,分别上涨1.1%、0.7%。这意味着,如果出口企业没有进行汇率风险对冲,会遭受近期人民币汇率反弹带来的汇兑损失,人民币转为升值对出口收款账期较短的企业影响更甚。 不过,陶川认为,2024年汇率最大的不确定性在于“政策底”的诉求有多强。如果上半年由于汇率大幅升值,经济恢复的动能可能被明显弱化,导致市场信心受损、下半年加大宽松的必要性上升,反而使得人民币在下半年的贬值压力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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