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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降息”!中国10月1年期、5年期LPR下调25BP

    10月LPR报价出炉,1年期、5年期LPR利率均下调25BP。 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10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10%,5年期以上LPR为3.60%。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此前在10月18日,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下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0.2个百分点;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降0.3个百分点,从2.3%下降到2%。 预计下周一(即今日10月21日)公布的LPR也会下行0.2-0.25个百分点。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伴随一揽子增量政策陆续推出,宏观政策在稳增长方向全面发力, LPR下调符合当前宏观政策的大方向,是把央行“有力度的降息”向实体经济传导的一个关键环节。 周五(10月25日),央行还将进行一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 上月,MLF利率已下调30基点。9月25日, 央行公告称, 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开展3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期限1年,最高投标利率2.30%,最低投标利率1.90%,中标利率2.00%,较此前下调30个基点。 海通宏观梁中华团队分析表示,四季度MLF到期量合计3.69万亿,50bp降准能够对冲接下来将大量到期的MLF,在补充流动性的同时,帮助降低银行资金成本。而逆回购利率和存款利率的下降则能更直接更高效地为银行负债端降成本。 同时,年内第二轮存款利率下调也已落地。 10月18日起,中国六大行集体下调存款利率,也是大行自2022年9月以来第六次主动下调存款利率。 从调整幅度来看,此次调整较上一轮力度更大。其中,工、农、中、建、交五大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普遍下调5BP至0.1%;定期存款的不同期限品种挂牌利率均下调25BP,下调之后整存整取3个月期、半年期、1年期、2年期挂牌利率分别降至0.8%、1%、1.1%、1.2%,3年期、5年期挂牌利率降至1.5%、1.55%。邮储银行调整后的整存整取半年期、1年期品种利率比其他大行继续略高1BP、2BP。

  • 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重磅发声! 本月LPR或将迎来年内最大降幅

    今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做了主题演讲,他在演讲中透露了下一步政策动向,表示本月21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会下行0.2-0.25个百分点,此外,年底还将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 专家表示,如果本月LPR如上述幅度下调,将是今年以LPR第三次下调,也是降幅最大的一次,符合预期。LPR下调后将推动企业和个人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从而激发有效融资需求,存量和新增房贷利率还将进一步降低,更好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此外,专家预计明年LPR报价或还有一定下调空间。 本月LPR或将迎来年内最大降幅 降准降息方面,潘功胜表示,9月27日,已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下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0.2个百分点;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降0.3个百分点。今天早上,商业银行已经公布下调存款利率,预计21号公布的LPR也会下行0.2-0.25个百分点。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预计本月两个品种LPR将下降20-25个基点,是今年以来LPR第三次下降,也是降幅最大的一次,符合预期。 “LPR下降后,将推动企业和个人的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有助于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激发有效融资需求”,董希淼还表示,目前商业银行正在加快推进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本月LPR下降后,存量和新增房贷利率还将进一步降低,将更好地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 展望未来,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王青指出,年内LPR报价可能将保持稳定。一方面,9月政策利率下调幅度较大,四季度将进入政策效果观察期,继续降息的可能性较小。这意味着LPR报价的定价基础会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当前银行净息差处在历史低位,这会制约报价行压缩LPR报价加点的动力。 王青还表示,四季度的重点是在10月LPR报价下调后,引导企业和居民贷款利率、特别是新发放居民房贷利率较大幅度下行。展望未来,着眼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振经济增长动能,带动物价水平温和回升,明年LPR报价或还有一定下调空间。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减少家庭1500亿利息支出 据潘功胜介绍,目前四项房地产金融政策已经全部发布。其中,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中央决定的一项惠民生政策,惠及5000万户家庭,每年减少家庭的利息支出约1500亿元左右。 “人民银行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主要有三点考虑”,潘功胜表示,一是当前经济运行需要实施较强的宏观总量支持政策;二是当前经济运行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挑战,主要是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三是中央银行需要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观察、评估金融市场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弱化金融市场风险累积。 董希淼对此评价称,今年以来,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多次降准、降息措施力度大、速度快,产生的叠加效应,有力提振了市场信心和预期,更好地促进经济恢复回升。 探索资本市场支持工具常态化安排 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制定了助力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工具,落地情况如何?潘功胜表示,人民银行与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组建了工作专班,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已开始接受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政策今天发布实施。 潘功胜介绍称,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不是央行直接向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不会扩大央行的货币供给和基础货币的投放;央行提供的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资金则具有特定的指向性,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的一条红线。这两项工具体现了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拓展和新探索。我们将与证监会合作,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探索常态化的制度安排。 “从宏观和深层次角度看,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是一个相互交织、互相作用的过程,估值修复有助于资本市场发挥投融资功能,阻断市场走弱与股权质押风险的负向循环,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改善社会预期,提振消费和投资需求”,潘功胜表示。 潘功胜还指出,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框架。目标体系方面,将把促进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更加注重发挥利率等价格型调控工具的作用。执行机制方面,会持续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在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传导机制方面,要不断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提升金融机构的自主理性定价能力,增强与财政、产业、监管等政策取向的一致性,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 对于科技创新,潘功胜表示,现代科技创新投资周期长、资金量大,风险和不确定程度高,金融服务需求多元。特别是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更多依赖股权融资,积极、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投资(VC)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人民银行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着力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

  • 财联社记者今日,央行发布通知,向参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的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据悉,截至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即日起,央行将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财联社记者从相关金融机构了解到,央行委托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的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其中,互换期限为1年,可根据需要申请展期;首期操作额度5000亿元,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每次操作费率;质押品范围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公募REITs等,折算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且较市场水平更加优惠。 专家对财联社记者分析,互换便利工具的正式启动,将大幅提升非银机构融资能力,持续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有利于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作用,缓解“股市下跌-投资者赎回-卖出股票-股票进一步下跌”的负反馈;且该项创新工具将有利统筹安排不同市场的流动性,改善非银机构总体的流动性环境。 大幅提升非银机构融资能力,持续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 业内专家对财联社记者解读,互换便利(SFISF)操作工具正式启动后,参与机构通过互换便利将流动性较差的债券、股票换成国债、央票,后者作为高等级流动性资产,可显著提高回购融资的可得性,获取的资金将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 据了解,部分国有大行表示愿为互换便利项下相关回购融资提供便利,放宽参与机构回购融资的授信额度要求。“机构申请的2000亿元额度本质是央行授信,是潜在的增量资金,机构不是一次就用完,会持续会资本市场带来增量资金”。专家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作用将更好发挥 专家解读,互换便利将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一方面,工具设计有逆周期调节特性。在股市超跌、股价被低估的时候,金融机构买入意愿较强,工具用量会比较大;而到股市好转、股票流动性恢复的时候,换券融资的必要性下降,工具用量会自然减小。 另一方面,在面临投资者赎回压力时,金融机构可采取换券抵押而非贱卖股票的方式筹资,缓解“股市下跌-投资者赎回-卖出股票-股票进一步下跌”的负反馈,抑制羊群效应等顺周期行为,发挥平滑市场、稳定预期的作用。 创新工具将有利统筹安排不同市场的流动性 专家表示,过去央行主要承担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责,在出现银行挤兑时提供充足流动性支持。 “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居民资产配置多元化,必要时需要央行进一步向资本市场提供流动性。”专家坦言,央行互换便利的推出,是货币政策支持资本市场的一次尝试和探索,有利于改善非银机构总体的流动性环境。 此外,业内专家还表示,未来,央行宜在实践基础上继续完善工具,统筹不同市场的流动性分布,共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 央行行长潘功胜最新发声强调宏观政策转向更加注重消费 有何深意?

    今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上,央行行长潘功胜重磅发声。谈及实现经济的动态平衡,需要把握好几个重点时,他提到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方向应从过去的更多偏向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 专家表示,这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和未来趋势需要。目前我国消费尤其居民消费在经济中的占比有较大提升空间,需要挖掘消费潜力,也需要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引导。专家还表示,9月下旬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力推出,其中就包括扩大内需,政策加力下9月经济动能略有恢复,随着政策持续加力和效果显现,预计四季度经济会延续企稳回升态势。 宏观经济政策作用方向应转向更注重消费 潘功胜在主题演讲中表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增加居民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扩大消费,形成“政府培育消费,消费激活市场,市场引领企业,企业扩大投资”的良性循环。 “实现经济的动态平衡,需要把握好几个重点,一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方向应从过去的更多偏向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潘功胜指出。 如何理解宏观经济政策作用方向要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这不仅把握了重点,而且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实际和未来趋势需要。 娄飞鹏解释称,我国经济总量全球第二,是名副其实的经济大国,从全球经济发展看,大国经济发展更多需要依靠内需,而内需包括投资和消费两方面。就目前经济发展实际看,我国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在经济中的占比有较大提升空间,需要在稳定投资的同时发掘提升消费的潜力,在这其中也需要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引导。 市场专家表示,货币政策要继续把握好短期与长期、稳增长与防风险、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加快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传统依靠投资驱动的发展模式下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也在逐步显现,消费需求不足与局部产能过剩并存,经济循环不畅。未来需要转变宏观调控思路,把经济政策着力点由扩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注重消费,发挥政策合力推动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也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的着力点。 创造良好货币环境,政策加力效果显现 潘功胜还表示,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增长,在经济运行中,需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动态平衡。一是经济增速与经济增长质量的动态平衡。二是经济增长中内部和外部的动态平衡。三是投资与消费的动态平衡。 “人民银行将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控力度,提升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为经济稳定增长、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稳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动态平衡”,潘功胜指出。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认为,9月下旬以来,政策基调发生了重大调整,一揽子增量政策正在加力推出,其中就包括进一步扩大内需。政治局会议也要求“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提升消费结构”。在政策的加持下,9月经济动能略有恢复,集中表现为工业、服务业和消费增速加快,投资增速有所企稳,就业有所改善等。 “进入10月以来,房地产市场、资本市场、消费市场等都已发生积极变化。随着政策持续加力和效果显现,预计四季度经济会延续企稳回升态势,实现全年增长目标的概率正在上升”,温彬还表示。

  • 央行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 利率1.75%

    今日,央行公告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 这标志着央行前期宣布的两个支持资本市场的货币政策工具均已落地。根据央行公告,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规模视情况可进一步扩大。再贷款期限1年,利率1.75%,可视情况展期。市场人士估计,累计期限或可达3年。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落地,21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利率原则不超2.25% 根据央行公告,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规模视情况可进一步扩大。这与央行行长潘功胜此前的表态一致。再贷款期限1年,利率1.75%,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 据悉,国有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21家金融机构将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2.25%的贷款利率对于上市企业和主要股东已经是很低的利率了,体现了央行 方面对推动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支持力度。”这也意味着,只要上市公司分红率高于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使用贷款回购和增持股票就是有利可图的,预计可以显著激发其回购增持热情。 央行对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划定了明确条件,对其行为进行约束 央行公告,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应当符合证监会此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据悉,对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增持股票,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应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 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 据了解,再贷款工具涉及股票增持回购、银行发放贷款、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等多个环节。央行公告强调,21家金融机构贷款资金要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具体来说,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金融机构要分别开立银行贷款专项账户和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转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 另外,央行将发放此类贷款的金融机构限定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且贷款规模需与再贷款规模相匹配。除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允许发放此类贷款。 “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应当坚持的一条红线。”业内专家强调。

  • 央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支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即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累计期限估计可达3年。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支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贷款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 (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条件和范围。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符合下述基本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1.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2.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主要股东增持指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3.对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视同仁。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 (二)开立单独专用证券账户。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该专用证券账户只允许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且应当选择贷款机构为第三方存管银行。该专用证券账户不得办理转托管或者转指定手续。如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与现行规定不符的,可豁免执行相关规定。 二、金融机构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一)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可向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简称股票回购增持贷款)。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若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严禁流入股市。 (二)严格确定贷款条件。21家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自主决策发放贷款的条件及是否发放贷款,自担风险,确保商业可持续。发放贷款应当以上市公司已正式披露的回购方案或股东增持计划为前提,纳入对其的统一授信;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增持资金的一定比例。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豁免执行利率自律约定。 (三)严格管理贷款资金。要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同时开立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21家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至该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四)完善内部控制措施。21家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原则,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制定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政策、标准和程序,设立专门的贷款产品和统计科目,明确还款来源和合格质押品等发放条件,加强相关业务风险管理。 (五)建立信息沟通联动机制。21家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同步相关信息。21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前,应及时将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有关信息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中国人民银行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一)再贷款基本要素。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再贷款首期总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 (二)再贷款发放流程。再贷款按季度发放。21家金融机构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以正式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并报送上一季度发放的相关贷款台账及相关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00%向21家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三)再贷款质押品要求。21家金融机构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合格债券或经中央银行内部评级达标的信贷资产作为质押品。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督促21家金融机构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切实做好支持股票回购增持工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督促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对上市公司回购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进行监督管理;核实确认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发放贷款用于上市公司回购和主要股东增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本通知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再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于存在问题的,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采取收回再贷款资金、取消参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资格等处理措施。 本政策为阶段性安排。未在本政策支持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0月17日

  • 潘功胜: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金融工具,人民银行与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组建了工作专班,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已开始接受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政策文件于今天发布实施。 央行行长潘功胜:央行提供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特定指向性 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是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18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央行提供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特定指向性,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是底线。 央行行长潘功胜: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 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9月27日,已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下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0.2个百分点;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降0.3个百分点。今天早上,商业银行已经公布下调存款利率,预计21号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会下行0.2-0.25个百分点。 央行行长潘功胜:互换便利不是央行直接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18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强调,助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工具,完全基于市场化原则,互换便利不是央行直接提供资金支持。 潘功胜:将把促进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 更加注重发挥利率等价格型调控工具的作用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框架。目标体系方面,将把促进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更加注重发挥利率等价格型调控工具的作用。执行机制方面,会持续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在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人民银行已与财政部建立了联合工作组,不断优化相关制度安排。传导机制方面,要不断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提升金融机构的自主理性定价能力,增强与财政、产业、监管等政策取向的一致性,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 潘功胜:加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控力度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实现经济的动态平衡,需要把握好几个重点。一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方向从过去的更多偏向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二是更好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把握和平衡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提高政策与市场关切的交集度和针对性。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经济环境,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人民银行将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控力度,提升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为经济稳定增长、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稳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动态平衡。

  • 央行今日开展6424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 业内:后续资金有望缓解

    今日7890亿元MLF到期,央行开展6424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进行对冲。 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央行实施大规模逆回购操作对冲大额MLF到期,已是8月以来的基本操作模式,资金面偏紧态势不具有可持续性。展望10月,资金缺口不大,超储率或将超季节性走高。预计后续资金有望缓解,降息后DR007波动中枢或向1.5%-1.6%区间靠拢。 央行控制资金面波动 资金面由紧转松 今日有610亿元逆回购和7890亿元MLF到期,央行表示,为对冲MLF和公开市场逆回购到期等因素的影响,以固定利率、数量招标方式开展了6424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操作利率为1.50%,今日公开市场实现净回笼2076亿元。 “今日央行实施大规模逆回购操作,主要是对冲大额MLF到期,控制资金面波动幅度。这已是8月以来的基本操作模式。”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此前央行大幅净回笼,资金面先紧后松,资金分层明显。从利率端来看,昨日,短端利率全线下行。上海银行同业拆放利率(Shibor)隔夜下行1.1个基点,报1.407%。7天Shibor下行7个基点,报1.517%。从回购利率表现看,DR007加权平均利率下降至1.5736%,高于政策利率水平。上交所1天国债逆回购利率(GC001)下降至1.72%。 对于节后资金面波动的原因,东方金诚高级分析师王琳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可能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节后到期资金规模较大。二是一揽子增量政策出台后,银行可能在10月显著加大了信贷投放力度。 “可以看到,以降息后的利率水平衡量,近期票据利率、银行同业存单到期收益率都处在偏高状态,或显示货币市场和信贷市场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跷跷板”效应。”此外,冯琳指出,最近一揽子政策陆续推出,市场预期波动较大,也可能加剧了资金面的波动性。 新增赤字规模对资金面影响有限 本周央行逆回购到期3469亿元,政府债净缴款规模将大幅降至570亿元,对资金面扰动较小。展望后续资金面的扰动,政府债供给或带来冲击。 10月12日,财政部举办发布会,总结会上释放的债券增发信号,大体为4000亿元的地方债限额结存额外置换债和潜在的赤字提升。不过华西证券指出,新增供给方向均在市场预期之内,因而在10月下旬人大常委会揭晓其他财政增量政策之前,债市面临的流动性环境仍然相对安全。 “后续还需关注四季度或新增万亿规模赤字,或给银行间带来冲击,不过考虑到政治局会议后央行货币态度更偏向于稳增长以及四季度还额外有0.25%至0.5%的降准空间,预计新增赤字对资金面影响有限。”中信建投表示。 中信建投认为,展望10月,随着9月底政治局会议提到经济增长紧迫性以及央行超预期降准,叠加政府债发行接近尾声以及前期财政资金投放,均将对流动性形成支撑,10月资金缺口不大,超储率或将超季节性走高。预计后续资金有望缓解,降息后DR007波动中枢或向1.5%-1.6%区间靠拢。 “后续来看,在稳增长政策全面发力背景下,为提振实体经济增长动能提供有利的货币金融环境是政策重心所在,资金面偏紧态势不具有可持续性,央行会适时通过逆回购、MLF操作、买卖国债等多种政策工具,引导市场流动性处于合理充裕水平,稳定市场预期。”王青表示。

  • 央行等四部门: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 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意见》提出,要强化实施保障,发挥各部门政策协同合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碳核算标准和方法。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配套基础制度,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意见》要求,持续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全力服务支持美丽中国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发展绿色金融是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现就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将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纳入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总体安排,坚持深化改革、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系统推进,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与供给,拓展绿色金融新业态新模式,加强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健全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体系,更好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美丽中国建设融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二、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一)支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等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加大对美丽省域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美丽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系统谋划、统筹实施美丽城市项目建设。统筹支持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打造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示范样板工程,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与生态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一体化发展。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统筹谋划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制定指导目录,建设项目库,有效衔接现行绿色金融标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等。 (二)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远距离供热示范工程、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零排放货运车队发展。支持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改造、环保装备更新、工艺流程优化等项目。支持新兴固体废物(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综合利用,拓展二次利用市场化场景,支持区域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大力支持温室气体控排技术,新能源技术,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的绿色低碳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示范与推广等。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导金融支持区域性和流域性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环保管家等生态环境综合服务。 (三)支持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行业恶臭污染治理和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园区、城市新区、城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的支持力度,推进重点河湖沿线管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城市适度超前布局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区域固体废物无害化治理与综合利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项目和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支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类项目。加大对化学品环境管理、新污染物治理的支持力度。 (四)支持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生态状况评价和生态质量监测。支持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海洋新能源、生态旅游等产业可持续发展。支持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鼓励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矿区自然资源,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协同试点示范。鼓励地方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推进金融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一)推动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优化绿色金融服务。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突出功能属性,结合主责主业靠前发力,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对美丽中国重大项目建设的融资支持作用。国有大型银行要发挥领头雁和主力军作用,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美丽中国建设融资对接效率。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禀赋培养优势和强项,做优做强绿色金融服务品牌。中小银行要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聚焦特定领域、重点行业,提升绿色金融业务质量。保险机构要健全绿色保险服务体系,建立绿色保险服务网络,推进产品创新,增加服务供给,提供一揽子风险减量与损失保障保险方案。证券基金类机构要遵循绿色投资理念,培养长期价值投资取向,树立绿色投资行为规范。 (二)健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将企业降碳、减污、扩绿等表现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优化流程管理,鼓励将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金融风险纳入业务审批全流程管理,优化绿色金融业务审批管理,提高绿色项目审批效率。推动金融科技应用,探索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赋能碳核算、可持续信息披露、绿色识别、项目评估、风险管理,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强化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鼓励设置绿色金融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出台专项激励制度,配置专项资源,组建专业团队,设置专岗专职,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三)强化绿色融资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深入挖掘环境权益价值,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价值和抵质押率。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支持试点发行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主题债券,募集资金加大美丽中国建设项目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发行和投资。支持信用评级机构充分运用企业依法披露的环境信息,为绿色债券发行提供评级服务。支持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中国建设。支持符合清洁能源等条件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合规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产品。 (四)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业务模式,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重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提供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智慧化平台建设、监测网络建设及升级改造、自动监测监控设备与数智化监测设备研发应用,强化数据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赋能美丽中国建设。鼓励地方政府综合利用贴息、补贴、奖励等多种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产业数智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明确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准确把握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突出服务支撑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关目标任务,支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发挥金融专业优势,提供金融顾问、贷款授信、投资银行、支付结算等综合化、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二)发挥碳市场作用。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现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体系,整合优化碳市场交易、清结算等制度安排,研究完善碳市场相关准入、交易、服务等技术规范,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快推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充分体现要素价值、稀缺程度、供需关系、收益成本的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 (三)稳妥开发资源环境要素融资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将资源环境要素作为合格担保品,鼓励探索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完善碳排放权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担保制度,加强注册登记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业务合作,实时共享有关信息,做好碳排放权及CCER担保登记、公示和标识、冻结等工作。探索资源环境要素回购、保理、托管等服务,支持环境资产的综合利用。探索推广金融支持林业碳汇、海洋碳汇项目的方式、途径,完善相关配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金融支持。加大EOD项目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项目贷款条件,提高项目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和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的EOD项目给予整体授信。拓宽EOD项目投融资渠道,探索以EOD项目相关资产、权益等为抵押开展项目贷款,鼓励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建立健全EOD项目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加强对EOD项目模式符合性、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实施效益等评估审查。 (五)拓展多元化气候投融资服务。支持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培育具有显著气候效益的重点项目,探索多元化气候投融资工具和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强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支持发行气候主题绿色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基金等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 (六)发展绿色消费金融业务。支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推进“碳普惠”体系创新。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拓展绿色消费贷款应用场景,开发个人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纳入个人绿色低碳行为碳减排信息,形成可兑换的碳积分,在授信额度、利率及增值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 五、强化实施保障 (一)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建立信息共享与工作协调机制。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生态环境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围绕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建设、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治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研究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形成清单推送给金融机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完善政银企对接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及时总结先进做法,报送优秀案例,反馈困难问题。 (二)发挥政策协同合力。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有效衔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信息披露效率和质量。加快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平台,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各类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将融资项目信贷评价与环境信用评价挂钩。丰富完善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因地制宜出台绿色金融支持政策。 (三)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优化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标准,健全绿色保险标准,强化统计监测。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方法。中国人民银行与生态环境部加强合作,协同推进绿色金融标准相关工作,提高绿色金融标准的系统性、一致性、权威性和可执行性。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排污权、水权等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应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开展环境权益担保登记。 (四)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丰富评价结果运用场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经营主体探索开展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评价。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转型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表扬。 (五)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向金融管理部门通报有关企业环境保护情况和重点项目环境效益,积极协调强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金融风险防控有关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服务,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完善授信管理,严格管理资金投向,确保信贷资金依法合规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0月12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作出了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需要统筹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涉及行业多、投资周期长、融资需求大,发展绿色金融是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该《意见》,推动健全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体系。 问:《意见》的重点领域是如何确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意见》中提到了支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四大重点支持领域。选择这四个领域的主要考虑是:一是聚焦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上述领域能够有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具有较强的生态环境效益;二是兼具商业可持续性,上述领域资金需求量巨大,通过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环保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改造和工艺流程优化等,能够获得较好的市场收益,相关项目具备一定的商业可持续性,满足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金融支持的条件。 问:《意见》明确了哪些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政策措施? 答:《意见》按照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推动金融部门、产业部门、经营主体同向发力,共同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一是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研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范围,延长政策期限,增设再贷款规模,为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重点领域提供更多低成本精准支持。二是充分发挥碳市场作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三是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意见》还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问:下一步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意见》落实。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产业部门、金融部门、市场主体的协同合作。搭建重点项目库,加强政银企对接,不定期向各金融机构推送。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地的堵点难点问题。二是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强化统计监测。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和方法,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三是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质量。通过细化标准要求、开展专项培训等,指导金融机构在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的同时,重点关注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的真实环境效益,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 本周央行连续4天净回笼资金,延续季初回收流动性操作,但资金价格较政策利率1.5%仍处低位。业内人士认为,较低的资金价格带动短端债市收益率下行的同时,也为后续增发国债搭建配合需求的环境,短期内看,资金并不具备显著收紧的条件,对于债市而言,国债收益走低仍需要较低资金价格的支撑,目前来看,10年期国债2.1%关口或存在一定下破阻力。 因国庆节假期到期资金全部顺延到节后,国庆节后首周央行公开市场将有16951亿元逆回购到期,具体来看,周二至周五分别到期9286亿元、1965亿元、2920亿元、2780亿元。 从节后4个工作日央行在公开市场的操作来看,央行连续4日净回笼8869亿元、1355亿元、1420亿元、1838亿元,本周净回笼资金已达到13482亿元。 市场人士分析指出,十一假期后,虽债市赎回扰动增加,但央行公开市场延续季初净回笼的操作风格,资金情绪指数明显偏高,或主要考虑季末降准资金落地叠加财政支出的支持,对跨节流动性进行回笼。“在节后央行大幅回收流动性后,资金价格波动也在加大。” 从早盘资金面来看,资金利率一度大幅波动,但维持回落趋势,DR001下行至政策利率1.5%下方,DR007大幅下行超15BP至1.5017%,随后继续下探,DR001最低探至1.3619%,DR007低至1.4499%。 图:DR007日线图 数据来源:Choice,财联社整理 资金价格的大幅波动也有股市效应带来的虹吸效果。华创固收分析师宋琦表示,从近5年权益市场行情上涨对债市流动性的挤兑效应来看,央行多以对冲积极的方式应对,如近来来因降准引发的股市成交放量导致的债市流动性收敛,大行融出规模均处于向上抬升过程中,货币基金融出规模均向上抬升。 不过此次央行表现相对并不积极,信达固收分析师李一爽认为,月初央行持续大规模逆回购净回笼,或也有为防止权益市场短期过热的考虑,不过但银证转债带来的资金面摩擦影响偏短期,银行间市场资金面与权益市场的直接关系也有限,后续央行大概率会给予足够支持,赎回压力上升对资金面的影响会相对可控,资金分层的问题也有望逐步缓解。 红军债市笔记主理人毛鸿军表示,从债市层面看,目前来看10年期国债2.12%~2.09%是筹码密集区,预期在2.10%附近止盈盘会增多,需要反复震荡换手,才会有进一步向下的空间,若要下破2.1%,仍需要资金面宽松隔夜利率下行至1.3%~1.5%带来短债快速下行,带动长债继续走强。 宋琦也表示,今年以来狭义资金面的表现延续略偏高政策利率窄波动的状态运行,在后续增发国债有配合需求的环境下,资金并不具备显著收紧的条件,央行或仍将通过较积极的流动性投放进行对冲,预计短期摩擦扰动后,资金面持续收紧的空间有限,或对债市调整也形成一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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