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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道, 美国正在退出“公平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 。这是富裕国家之间的一项合作,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从煤炭向清洁能源转型。 JETP计划于2021年在苏格兰格拉斯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首次公布。JETP的资金来自于公共和私人部门。其中,公共资金的来源之一是国际合作伙伴集团(IPG)的成员,包括美国、英国和欧盟等10个发达国家和地区。 随后,南非、印度尼西亚、越南和塞内加尔被宣布为JETP计划的首批贷款、财政担保和赠款受益国。 南非公平能源转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 Joanne Yawitch周三表示, 美国已经向南非传达了退出JETP计划的决定 。 在越南,两名直接了解此事的外国官员表示, 美国正在退出该国的JETP计划 。其中一人表示, 美国正在退出所有JETP计划,包括在印度尼西亚的计划 。 另一位知情人士称, 美国已退出印尼和南非的JETP计划 。 “美国已通知我们其将退出,”在南非,另一名消息人士表示。他表示,目前“仍有大量资金可用”,国际合作伙伴集团仍全力支持南非实现公平的能源转型。 在JETP计划下,美国对印尼和越南的承诺援助总额超过30亿美元,主要是通过商业贷款的形式,而对南非的承诺援助金额为10.63亿美元。 自美国总统特朗普今年1月重返白宫以来,美国已大幅削减对外援助并支持化石燃料的开发。 特朗普自上台以来频频“退群”。 今年1月,他签署行政令,宣布美国退出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巴黎协定》。2月,他又签署行政令,宣布美国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他还多次威胁要退出北约。 特朗普的亲密盟友马斯克近日表态支持美国退出联合国和北约,考虑到他与特朗普的关系,分析认为这是特朗普对外界的一次试探,以了解全球对于美国退出联合国的真实看法。
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汽车工业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新挑战和机遇,其中材料研发、技术创新、工艺革新等方面尤为重要。汽车用钢材料在汽车制造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影响着汽车的安全性能和舒适性能,还关系着汽车的节能环保和经济性能。 为了帮助国内外汽车用钢材料采购商整合资源, 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 携手上海有色网(SMM)联合制作 《2025年中国汽车用钢材料应用指南》 。该指南囊括2013-2024年SMM近10年热卷、冷卷、镀锌板卷价格走势图;2013-2024年中国传统燃油车产销量走势;2013-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走势;2013-2024年中国汽车出口量走势;2021-2030E汽车用钢量预测;汽车整车&零部件对应供应商剖析图等内容,旨在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汽车用钢生产企业、汽车用钢加工企业、汽车用钢贸易企业,设备企业等)提供一份专业、权威且实用的产业指引,并共同为“引导汽车产业有序发展,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简介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创立于1980年,主要业务涵盖供应链运营、城市建设与运营、旅游会展、医疗健康、新兴产业投资等领域,年营业收入超7800亿元,资产规模超8800亿元,员工总数超6.4万名,位列2024年度"《财富》世界500强"第85位。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3.SH)是“《财富》世界500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核心成员企业,是以供应链运营和房地产开发为双主业的现代服务型企业。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AAA级资信企业”,“《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2023年位列第11位)”。 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系《财富》世界500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核心成员企业建发股份(股票代码:600153.SH)旗下钢铁供应链专业集团——厦门建发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主力业务单位。以钢铁供应链业务为核心,2023年公司交易量近1700万吨,营业额近620亿元,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专注于汽车钢及其他钢铁产品的推广和国内贸易。公司依托强大的资源、资金、渠道及专业风控体系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钢铁供应链服务。公司专注于汽车钢领域,为主机厂、汽车零部件终端用户提供完整的从采购、加工、物流配送、金融价格方案等一系列供应链服务。汽车钢资源覆盖宝武、首钢、河钢、鞍本、马钢等国内中大型钢厂。 上海建发物资愿景与目标 企业愿景:成为中国领先的钢铁供应链运营商 企业目标:打造“专业型、智慧型、分享型”企业 五大战略 合作共赢 终端供应链运营(以长期主义,深耕终端供应链领域):上海建发物资坚持长期主义,深耕终端供应链运营领域。在风光电新能源、重点工程、高端制造业、中小制造业、钢材深加工等行业持续推动供应链服务升级。以超越行业的高标准,建立起与终端客户持久深度的合作。 再生资源运营(锚定“双碳”目标,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废钢铁产业是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建发物资以自有废钢加工基地为基础,整合上下游资源,为加快构建新的钢铁工业原料需求结构持续蓄力。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绘就钢铁绿色发展的生态底色。 产业链运营(整合资源,打造钢铁供应链生态圈):上海建发物资持续优化运营模式,深度经营客户相关上下游产品,逐步实现钢材+废钢/铁矿/焦炭的产业链运营,致力于完成从供应链到产业链的升级转型,推进供应链与产业链的创新融合发展。 期货赋能(赋能生产经营,提供更完善的价值服务):依托专业的黑色产业链研究能力,上海建发物资致力于构建行业领先的期现业务运营管理体系,优化现货运营模式。灵活应用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为客户定制个性化的风险管理方案,实现金融赋能。 数字化平台(在线化、数字化、可视化):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打造建发特色的数字化平台,包括客户管理系统、期现业务系统等。建发云钢产业协同平台、E助手、E建签、E废钢小程序目前已全面应用,在提升内部运营及管理效率的同时,明显提高客户服务效率和价值。 上海建发物资专注于汽车钢及热轧、中厚板、线材等钢铁产品的推广和国内贸易,目前已经与国内多家大型钢厂及终端企业取得战略合作,硕果累累。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上海建发物资将切实履行企业职责,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电话:陆13918151951 薛17275550082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17楼 邮箱:lushenlei@chinacnd.com SMM2025年中国汽车用钢材料应用指南联系人:唐伟 电话:18901791096 邮箱:tangwei@smm.cn
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汽车工业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新挑战和机遇,其中材料研发、技术创新、工艺革新等方面尤为重要。汽车用钢材料在汽车制造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影响着汽车的安全性能和舒适性能,还关系着汽车的节能环保和经济性能。 为了帮助国内外汽车用钢材料采购商整合资源, 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 携手上海有色网(SMM)联合制作 《2025年中国汽车用钢材料应用指南》 。该指南囊括2013-2024年SMM近10年热卷、冷卷、镀锌板卷价格走势图;2013-2024年中国传统燃油车产销量走势;2013-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走势;2013-2024年中国汽车出口量走势;2021-2030E汽车用钢量预测;汽车整车&零部件对应供应商剖析图等内容,旨在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汽车用钢生产企业、汽车用钢加工企业、汽车用钢贸易企业,设备企业等)提供一份专业、权威且实用的产业指引,并共同为“引导汽车产业有序发展,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简介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创立于1980年,主要业务涵盖供应链运营、城市建设与运营、旅游会展、医疗健康、新兴产业投资等领域,年营业收入超7800亿元,资产规模超8800亿元,员工总数超6.4万名,位列2024年度"《财富》世界500强"第85位。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3.SH)是“《财富》世界500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核心成员企业,是以供应链运营和房地产开发为双主业的现代服务型企业。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AAA级资信企业”,“《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2023年位列第11位)”。 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系《财富》世界500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核心成员企业建发股份(股票代码:600153.SH)旗下钢铁供应链专业集团——厦门建发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主力业务单位。以钢铁供应链业务为核心,2023年公司交易量近1700万吨,营业额近620亿元,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专注于汽车钢及其他钢铁产品的推广和国内贸易。公司依托强大的资源、资金、渠道及专业风控体系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钢铁供应链服务。公司专注于汽车钢领域,为主机厂、汽车零部件终端用户提供完整的从采购、加工、物流配送、金融价格方案等一系列供应链服务。汽车钢资源覆盖宝武、首钢、河钢、鞍本、马钢等国内中大型钢厂。 上海建发物资愿景与目标 企业愿景:成为中国领先的钢铁供应链运营商 企业目标:打造“专业型、智慧型、分享型”企业 五大战略 合作共赢 终端供应链运营(以长期主义,深耕终端供应链领域):上海建发物资坚持长期主义,深耕终端供应链运营领域。在风光电新能源、重点工程、高端制造业、中小制造业、钢材深加工等行业持续推动供应链服务升级。以超越行业的高标准,建立起与终端客户持久深度的合作。 再生资源运营(锚定“双碳”目标,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废钢铁产业是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建发物资以自有废钢加工基地为基础,整合上下游资源,为加快构建新的钢铁工业原料需求结构持续蓄力。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绘就钢铁绿色发展的生态底色。 产业链运营(整合资源,打造钢铁供应链生态圈):上海建发物资持续优化运营模式,深度经营客户相关上下游产品,逐步实现钢材+废钢/铁矿/焦炭的产业链运营,致力于完成从供应链到产业链的升级转型,推进供应链与产业链的创新融合发展。 期货赋能(赋能生产经营,提供更完善的价值服务):依托专业的黑色产业链研究能力,上海建发物资致力于构建行业领先的期现业务运营管理体系,优化现货运营模式。灵活应用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为客户定制个性化的风险管理方案,实现金融赋能。 数字化平台(在线化、数字化、可视化):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打造建发特色的数字化平台,包括客户管理系统、期现业务系统等。建发云钢产业协同平台、E助手、E建签、E废钢小程序目前已全面应用,在提升内部运营及管理效率的同时,明显提高客户服务效率和价值。 上海建发物资专注于汽车钢及热轧、中厚板、线材等钢铁产品的推广和国内贸易,目前已经与国内多家大型钢厂及终端企业取得战略合作,硕果累累。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上海建发物资将切实履行企业职责,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上海建发物资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电话:陆13918151951 薛17275550082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17楼 邮箱:lushenlei@chinacnd.com SMM2025年中国汽车用钢材料应用指南联系人:唐伟 电话:18901791096 邮箱:tangwei@smm.cn
为统筹推动原材料工业向低碳、环保、节能方向发展,加快原材料工业重大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统筹指导,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承办,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技术推荐,经专家组评审、投票、评选出2024年原材料工业“二十大”先进适用低碳技术,现由五大协会(联合会)联合正式发布入选技术名单。其中包括铝电解槽低碳长龄复合阴极技术与装备、大型竖罐底出渣双蓄热金属镁冶炼技术等。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提高电煤消费比重,大力压减非电力用煤,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散煤治理。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等前提下,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生物质锅炉(含气化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到2025年底,在保障能源电力供应前提下合理控制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 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我省“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2%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 1.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提高电煤消费比重,大力压减非电力用煤,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散煤治理。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等前提下,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生物质锅炉(含气化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到2025年底,在保障能源电力供应前提下合理控制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 2. 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合理调控石油消费,加快交通领域油品替代,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加大南海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进中海油乌石17—2等油气田勘探开发,争取实现油气资源增储上产。加快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推进天然气在交通、商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的高效利用,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除石化企业现有自备机组外,不得采用高硫石油焦作为燃料。 (二)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 1. 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加快推进阳江青州、汕头勒门等场址项目建设。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加快各类园区、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城市建筑、农村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陆丰核电5、6号机组和廉江核电一期等项目。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统筹产业布局,建设完备的氢气“制、储、输、用”体系,规范氢能产业有序发展。到2025年底,全省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左右。 2. 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推进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直流输电工程,扩大省外清洁电力送粤规模,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加快梅州二期等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加大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力度,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壮大。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省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1000万千瓦、300万千瓦;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3.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各市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实行以物理电量为基础、跨省市绿证交易为补充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扣除政策。 (三)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严禁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加强电炉炼钢企业装备梳理摸排,依法依规限制和淘汰落后产能。“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得新增钢铁产能。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2. 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性能特种钢等高端钢铁产品,严控低附加值基础原材料产品出口。大力推进废钢循环利用,支持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优化全省钢铁产业布局,推动装备置换升级。到2025年底,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35%,废钢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 3. 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高炉炉顶煤气、焦炉煤气余热、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推广铁水一罐到底、铸坯热装热送等工序衔接技术。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到2025年底,全省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4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全部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2023年相比,吨钢综合能耗降低1%左右,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2024—2025年,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万吨。 (四)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 严格石化化工产业政策要求。强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严控炼油、电石、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氯乙烯产能,严格控制新增延迟焦化生产规模。新建和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须按要求及时关停并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到2025年底,全省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亿吨以内。 2. 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加强高压低压蒸汽、驰放气、余热余压等回收利用,推广大型高效压缩机、先进气化炉等节能设备。到2025年底,炼油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90%,乙烯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万吨。 3. 推进石化化工工艺流程再造。引导烯烃原料轻质化、优化芳烃原料结构,提高碳五、碳九等副产资源利用水平。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有序推进蒸汽驱动改电力驱动,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有序发展和科学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推动废塑料、废弃橡胶等废旧化工材料再生和循环利用。 (五)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 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 2. 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新建和改扩建氧化铝项目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 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广超导直流感应加热技术、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加工一体化压铸技术,加快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铜、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进一步提高;铝制品和铅型材项目能效水平提升5%左右;有色金属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万吨。 (六)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强建材行业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加强建材行业产量监测预警,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鼓励在尾矿、废石、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农业固体废弃物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耦合发展的绿色建材园区,鼓励创建“无废园区”。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1亿吨左右。 2. 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基础原材料制品化、墙体保温材料轻型化和装饰装修材料装配化。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3. 推进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有序提高建材行业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一体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等开发运行,推动余热余压发电、供热等高效利用模式。加快水泥原料替代,提升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低阻高效预热分解系统、模块化节能或多层复合窑衬等技术,提高烧成系统能效水平,实施水泥高效粉磨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4—2025年,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万吨。 (七)建筑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快建造方式转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引导使用节能型设备和产品,推广节能施工技术工艺。推广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参与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应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健全多部门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库、产业链企业库和人才库,积极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并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因地制宜推广采用钢结构,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积极推动智能建造,依托广州、深圳、佛山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探索施工能耗监测及碳排放统计制度。推进“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建设,到2025年底,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300万平方米以上。 2. 推进存量建筑改造。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热泵机组、冷水机组、外窗(幕墙)、照明设备、电梯等更新升级,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工作,推进公共建筑制冷系统节能改造。推动运行能耗超限额的公共建筑纳入重点用能建筑名单,促进重点用能建筑开展包括围护结构、机电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在内的深度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到2025年底,“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 3. 加强建筑运行管理。开展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政策标准落实情况。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鼓励公共建筑定期开展建筑节能运行调适工作,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探索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性能后评估工作,各地市加强既有公共建筑现状摸查。鼓励采用大型公共建筑“业主自建+数据共享”模式进行建筑运行能耗及能效监测管理,对高能耗建筑进行能耗和能效公示。以能耗限额为基础,探索建筑领域碳交易机制。 (八)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 1. 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全省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持续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场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码头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新建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推进中开高速火炬(原火炬东)零碳智慧服务区试点项目建设。推进省级第二批绿色公路项目实施,推动顺德水道、莲沙容水道项目水上绿色服务区建设,研究编制广东省铁路绿色通道建设技术指南和管理规定。因地制宜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 2. 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推动交通建设工程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放达标,推进港口作业机械新能源化。支持有条件的地市推动公共交通、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支持深圳在粤港跨境货车运输领域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零排放应用场景试点。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进内河LNG船舶应用,支持内河客运电动船舶推广应用。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3.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深圳盐田港、汕头广澳港区、湛江宝满港区等主要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顺德水道等航道扩能升级,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加快建设江海联运枢纽及码头设施,提升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水路、铁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提升主要枢纽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水平。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引导绿色出行。加快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持续推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深入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建设。到2025年底,铁路货运量较2020年增长10%,水路货运量比重达到26%左右,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较2020年降低2%。 (九)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严格实施对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探索能耗定额预算制度。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每年要将机关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到2025年底,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人均综合能耗分别较2020年降低5%、7%、6%。 2. 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清单管理。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加快淘汰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到2025年底,实现全省公共机构煤炭消费清零,省直机关新增锅炉、变配电、电梯、供热、制冷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达到80%。 (十)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 1. 加快用能产品设备和设施更新改造。深入摸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动态更新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依法依规拆除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引导企业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与2021年相比,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0.5个百分点以上,在运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上,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的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 2. 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建立重要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 三、管理机制 (一)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积极争取将一批符合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能耗单列范围,强化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细化分解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严格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统筹考核节能改造量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实施能耗强度降低提醒预警,强化碳排放强度降低进展评估,加大对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进度滞后地区的督促指导。压实企业节能降碳主体责任。在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考核。 (二)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加强节能审查源头把关,切实发挥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牵引作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按照国家重大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要求,上收个别重点行业特大型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重大能源工程建设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能效诊断,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建立健全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审查,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分析应用,切实发挥系统作用。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健全国有企业、高耗能企业等特殊用户绿色电力消费社会责任,能效低于标杆水平的高耗能企业应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重点控制低能效低产出高耗能企业用能,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 (四)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强化监察执法人员力量保障。统筹运用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执法、特种设备监察、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节能审查制度、用能产品设备淘汰制度执行情况。到2024年底,全省完成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到2025年底,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 (五)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研究,尽快建立与节能降碳目标管理相适应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夯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原料用能等统计核算基础。积极开展以电力、碳市场数据为基础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监测分析。建立省市两级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部署开展碳排放预算试编制工作,指导和支持深圳市等有条件地区先行探索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工作。 四、支撑保障 (一)健全制度标准。适时修订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强化激励约束,实施能源消费全链条管理。完善全省碳市场法规体系。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地方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严格落实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推动开展炼化、钢铁、矿物、轮胎、化工、轻纺、电子等方面标准研制,提升应用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 (二)完善价格政策。落实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按照国家的部署,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电价优惠。 (三)加强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积极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现有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等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财税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四)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专项等,集中攻关一批节能降碳关键核心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加大先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产品设备、重点行业企业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五)健全市场化机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节能服务机构整合上下游资源,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积极配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等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我省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明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管职责及相应考核管理制度。继续发挥试点碳市场改革创新作用,加强与欧盟碳市场、美国加州碳市场合作交流,推进我省碳市场和碳普惠市场健康可持续建设。 (六)实施全民行动。依托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平台,加大节能降碳宣传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加大对高能效产品推广的支持力度,鼓励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设立节能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在促销活动中设置节能低碳产品专场,引导消费者践行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大对能源浪费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降碳的新风尚。 各地、各部门要锚定目标任务,加大攻坚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把握工作节奏,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的同时,持续推动能效提升、排放降低,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调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省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落实措施,强化部署推进。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依山傍水,白鹭纷飞。坐落于福建省宁德市临港工业区冶金新材料产业园区,中铜东南铜业有限公司始终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地在节能降碳、污染防治、循环利用等方面持续进行科技创新和设备改造,努力将绿色低碳发展嵌入极致经营理念,以高品质绿色低碳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项目落地秉持“向绿而生” 多年来,宁德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突出生态赋能,不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东南铜业从项目落地伊始,始终践行央企社会责任,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强烈的责任担当、高标准的环保措施,保护闽东的绿水青山。 从工艺选型上奠定环保基础。东南铜业主要生产系统采用“旋浮熔炼+旋浮吹炼”、双向平行流高电流密度电解技术和非衡态高浓度转化制酸工艺,充分发挥冶炼过程反应热的规模效应、冶炼烟气量小且稳定、尾气指标远低于特别排放限值的领先工艺技术,为环保水平进一步提升奠定了基础。 从建设标准上铺就绿色之路。该公司按照福建省环保要求,高标准配置废水、废气、尾渣等处置设备,高要求推动公司环保制度有机衔接。 从硬件配置上主动自我加压。“一定要将宁德项目建成全球铜冶炼的环保示范企业。”这既是上级公司的要求,更是东南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求。2018年,东南铜业在工艺选型本就择优的基础上,追加投资1.5亿元,环评进一步提升,增加防渗、收尘等投入力度,再度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降低能耗答好“绿色问卷” 东南铜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节能降碳贯穿企业发展,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为高质量发展增添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2024年上半年,东南铜业环保指标创历史最优水平。其中,矿产阴极铜综合电单耗同比降低6.81%、粗铜天然气单耗较2023年均值降低27.26%、精炼阳极铜天然气单耗较2023年均值降低11.78%。对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答好“基础题”,释放系统潜能、发挥规模优势。2022年末大修期间,该公司通过对铜酸火法系统实施“外科手术式”的精准改造,在硬件上为高产稳产创造了条件。2024年上半年,该公司铜酸系统高负荷稳定运行,熔炼炉和吹炼炉作业率、负荷率、直收率同比提高,阳极铜日均产能较2023年均值提高,规模优势得到进一步释放。 答好“附加题”,深化精益管理、实现科技赋能。该公司持续推动落实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的技改提升和以持续改进为重点的精益管理两项工作。通过精细工艺管控、加强设备维护、深化对标创标,持续提升了生产指标管控水平。 近年来,东南铜业实施环保类科技创新项目20余项,其中,“旋浮炼铜过程中砷的开路研究”“双旋浮铜冶炼系统稳产高产和优质低耗创新研究”“中和渣处置流程技术研究与应用”“提高环集脱硫系统除杂能力的研究”等项目为该公司推进环保节能减排注入了强劲动能。 当前,东南铜业正全力推动铜酸系统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立项,力求在2024年上半年矿产阴极铜综合能耗优于自2024年6月开始施行的国家最新标准的基础上,锚定更高目标,进一步减少碳排放,以更高水平推动有色金属生态环境保护。 自我加压持续“逐绿而行”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生态本质化水平,东南铜业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加大水气渣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该公司科学领会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加速推进一批环保项目落地,努力让“有形的绿”增厚增亮,让“无形的绿”深入人心。 节水减排“点滴汇聚”。以“节水、减排、分治、协作、创新”为方针,东南铜业建立动态水平衡管理机制,从节约新水使用、减少污水排放两个方面,不断提高现场水资源管理标准,各单位针对水的分级使用和梯级循环深入协作,多措并举推动水资源精细化管理,努力盘活“水资源”。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方面,该公司在2022年大修期间实施第一批6个雨污分流项目,实施“倒短作业”“定点作业”“集中入库”“分段隔离”等措施。正在建设的原辅料储运及中间冷料破碎项目,也将进一步提升厂区雨污分流效果。通过加大道路清扫力度,严格落实清沟计划,开展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实现了雨排口清洁见底。 2024年6月份,回用水脱盐项目投运为东南铜业拓展生产回用水回用途径、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降低环保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脱盐后的回用水作为硫酸厂干吸、净化工序循环水,资源化利用水量每年近100万立方米,实现了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多赢。投运以来,该公司清净下水日均排放量降幅超过96%,实现非连续大雨状态下“零排放”。 净化烟气“天朗气清”。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同时,东南铜业有序组织开展冰铜风淬烟气系统、渣风淬烟气系统、环集脱硫系统和再沸器等4个方面改造提升的科学论证。2024年7月投入使用环集脱硫系统末端增加电除雾器,通过在湿式电除尘器高压电场中对烟气进行深度除尘净化,直接、有效、可靠地实现了环集尾排颗粒物排放稳定达标并优于排放标准。当前,正在加速建设的风淬烟气净化系统,投用后将全面提升公司本质环保水平,进一步筑牢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固废利用多措并举。东南铜业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方向,提高生产系统有害元素无害固化的比例,降低硫化砷渣、中和渣等的产出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同时,该公司以“精细化+智能化”加强固废管控,以“零堆存”为目标,坚持依法合规处置利用,实现了全流程智慧监管。 现场环境持续改进。当前,东南铜业加快整治部分生产、物流等区域作业环境较差的问题,同步加速推进厂区绿化美化,努力打造更多绿色空间,提升生产现场“颜值”。 绿色低碳是东南铜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东南铜业立足福建闽东、递给闽东人民的一张崭新名片。站在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员工负责的高度,东南铜业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绿色发展,绘出美丽的东南铜业画卷。
近日,大正金属(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大正铝业有限公司与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下称“CHAM”)铝液直供项目举行了量产仪式。 为贯彻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理念,降低企业生产制造成本,大正铝业与CHAM从2022年确认合作,经过多次的条件验证和品质确认,最终达成了铝液直供的深度合作。 CHAM是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在中国设立的首家独资公司,主营生产销售汽车变速箱及其零部件、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等,直接为广汽本田、东风本田等系统内公司提供产品。 大正铝业致力于高品质绿色低碳铝合金的制造与研发,拥有成熟的生产设备与工艺技术,技术中心配套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以“规范管理、品质第一,最高信誉、持续改进”作为质量方针,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水平。 大正铝业与CHAM铝液直供项目的顺利量产,是大正金属集团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战略,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实现双方共赢,同时提升了公司铝液直供的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23日在青岛举行,会上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 据介绍,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1年来,我国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如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已达34个,伙伴关系聚焦能源安全、能源转型等议题,为全球能源治理变革贡献中国方案。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人 胡明: 我国为全球能源低碳转型和新能源发展贡献了80%以上的光伏设备和70%的风电装备 ,推动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十年分别累计下降60%和80%。 根据最新发布的《“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未来5年,“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将共同提升绿色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围绕氢能、新型储能、先进核电等重点前沿技术开展创新合作,探索搭建清洁能源国际合作研究平台,加强绿色能源领域能力建设。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意见》提出,要强化实施保障,发挥各部门政策协同合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碳核算标准和方法。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配套基础制度,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意见》要求,持续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全力服务支持美丽中国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发展绿色金融是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现就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将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纳入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总体安排,坚持深化改革、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系统推进,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与供给,拓展绿色金融新业态新模式,加强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健全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体系,更好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美丽中国建设融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二、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一)支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等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加大对美丽省域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美丽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系统谋划、统筹实施美丽城市项目建设。统筹支持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打造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示范样板工程,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与生态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一体化发展。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统筹谋划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制定指导目录,建设项目库,有效衔接现行绿色金融标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等。 (二)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远距离供热示范工程、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零排放货运车队发展。支持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改造、环保装备更新、工艺流程优化等项目。支持新兴固体废物(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综合利用,拓展二次利用市场化场景,支持区域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大力支持温室气体控排技术,新能源技术,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的绿色低碳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示范与推广等。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导金融支持区域性和流域性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环保管家等生态环境综合服务。 (三)支持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行业恶臭污染治理和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园区、城市新区、城镇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的支持力度,推进重点河湖沿线管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城市适度超前布局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推动区域固体废物无害化治理与综合利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项目和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支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类项目。加大对化学品环境管理、新污染物治理的支持力度。 (四)支持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生态状况评价和生态质量监测。支持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海洋新能源、生态旅游等产业可持续发展。支持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鼓励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矿区自然资源,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协同试点示范。鼓励地方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推进金融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一)推动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优化绿色金融服务。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突出功能属性,结合主责主业靠前发力,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对美丽中国重大项目建设的融资支持作用。国有大型银行要发挥领头雁和主力军作用,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美丽中国建设融资对接效率。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禀赋培养优势和强项,做优做强绿色金融服务品牌。中小银行要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聚焦特定领域、重点行业,提升绿色金融业务质量。保险机构要健全绿色保险服务体系,建立绿色保险服务网络,推进产品创新,增加服务供给,提供一揽子风险减量与损失保障保险方案。证券基金类机构要遵循绿色投资理念,培养长期价值投资取向,树立绿色投资行为规范。 (二)健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将企业降碳、减污、扩绿等表现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优化流程管理,鼓励将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金融风险纳入业务审批全流程管理,优化绿色金融业务审批管理,提高绿色项目审批效率。推动金融科技应用,探索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赋能碳核算、可持续信息披露、绿色识别、项目评估、风险管理,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强化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鼓励设置绿色金融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出台专项激励制度,配置专项资源,组建专业团队,设置专岗专职,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三)强化绿色融资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深入挖掘环境权益价值,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价值和抵质押率。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支持试点发行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主题债券,募集资金加大美丽中国建设项目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发行和投资。支持信用评级机构充分运用企业依法披露的环境信息,为绿色债券发行提供评级服务。支持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中国建设。支持符合清洁能源等条件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合规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产品。 (四)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业务模式,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重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提供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智慧化平台建设、监测网络建设及升级改造、自动监测监控设备与数智化监测设备研发应用,强化数据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赋能美丽中国建设。鼓励地方政府综合利用贴息、补贴、奖励等多种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产业数智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明确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准确把握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突出服务支撑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关目标任务,支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发挥金融专业优势,提供金融顾问、贷款授信、投资银行、支付结算等综合化、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二)发挥碳市场作用。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现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体系,整合优化碳市场交易、清结算等制度安排,研究完善碳市场相关准入、交易、服务等技术规范,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快推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充分体现要素价值、稀缺程度、供需关系、收益成本的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 (三)稳妥开发资源环境要素融资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将资源环境要素作为合格担保品,鼓励探索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完善碳排放权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担保制度,加强注册登记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业务合作,实时共享有关信息,做好碳排放权及CCER担保登记、公示和标识、冻结等工作。探索资源环境要素回购、保理、托管等服务,支持环境资产的综合利用。探索推广金融支持林业碳汇、海洋碳汇项目的方式、途径,完善相关配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金融支持。加大EOD项目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项目贷款条件,提高项目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和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的EOD项目给予整体授信。拓宽EOD项目投融资渠道,探索以EOD项目相关资产、权益等为抵押开展项目贷款,鼓励绿色股权投资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建立健全EOD项目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加强对EOD项目模式符合性、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实施效益等评估审查。 (五)拓展多元化气候投融资服务。支持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培育具有显著气候效益的重点项目,探索多元化气候投融资工具和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强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支持发行气候主题绿色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基金等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 (六)发展绿色消费金融业务。支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推进“碳普惠”体系创新。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拓展绿色消费贷款应用场景,开发个人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纳入个人绿色低碳行为碳减排信息,形成可兑换的碳积分,在授信额度、利率及增值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 五、强化实施保障 (一)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建立信息共享与工作协调机制。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生态环境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围绕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建设、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治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研究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形成清单推送给金融机构。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完善政银企对接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及时总结先进做法,报送优秀案例,反馈困难问题。 (二)发挥政策协同合力。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有效衔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信息披露效率和质量。加快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平台,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各类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将融资项目信贷评价与环境信用评价挂钩。丰富完善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因地制宜出台绿色金融支持政策。 (三)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优化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标准,健全绿色保险标准,强化统计监测。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方法。中国人民银行与生态环境部加强合作,协同推进绿色金融标准相关工作,提高绿色金融标准的系统性、一致性、权威性和可执行性。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排污权、水权等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应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开展环境权益担保登记。 (四)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丰富评价结果运用场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经营主体探索开展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评价。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转型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表扬。 (五)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向金融管理部门通报有关企业环境保护情况和重点项目环境效益,积极协调强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金融风险防控有关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服务,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完善授信管理,严格管理资金投向,确保信贷资金依法合规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0月12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作出了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需要统筹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涉及行业多、投资周期长、融资需求大,发展绿色金融是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该《意见》,推动健全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体系。 问:《意见》的重点领域是如何确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意见》中提到了支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四大重点支持领域。选择这四个领域的主要考虑是:一是聚焦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上述领域能够有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具有较强的生态环境效益;二是兼具商业可持续性,上述领域资金需求量巨大,通过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环保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改造和工艺流程优化等,能够获得较好的市场收益,相关项目具备一定的商业可持续性,满足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金融支持的条件。 问:《意见》明确了哪些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政策措施? 答:《意见》按照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推动金融部门、产业部门、经营主体同向发力,共同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一是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研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范围,延长政策期限,增设再贷款规模,为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重点领域提供更多低成本精准支持。二是充分发挥碳市场作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三是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意见》还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问:下一步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意见》落实。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产业部门、金融部门、市场主体的协同合作。搭建重点项目库,加强政银企对接,不定期向各金融机构推送。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地的堵点难点问题。二是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强化统计监测。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标准和方法,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三是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质量。通过细化标准要求、开展专项培训等,指导金融机构在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的同时,重点关注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的真实环境效益,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低碳转型,形成新质生产力,市政府近日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行动方案》明确了能源领域、工业领域、交通领域、建筑领域、循环经济领域等五个方面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并提出了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强化金融支撑机制、完善能源市场机制、优化碳定价机制、完善财政保障和价格机制、完善产业培育机制、强化绿色低碳管理机制、强化社会参与机制等八方面的机制创新和保障措施。 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以重大应用场景为牵引,以技术突破为内核,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培育重点绿色低碳产业,进一步推进本市绿色低碳转型,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一)能源领域 全面实施“光伏+”工程,到2027年,市内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50万千瓦。加快推动杭州湾等区域近海风电项目建成并网投运,推动首批深远海风电开发建设。推动漕泾、外高桥扩容量替代等项目建设,全部预留碳捕集接口和场地。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灵活性改造和升级替代机组调峰深度达到70%以上。加大市外清洁电力的引入力度,加快推进市外清洁电源基地建设,建设“七交五直”对外输电通道。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需求侧响应及V2G技术发展,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和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到2025年,需求侧尖峰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海洋局、各区) (二)工业领域 推动宝武集团上海基地重点工序能效达到示范标杆水平,开展余热余能资源化利用,推动生产工艺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每年实现节能量1%。推进钢铁生产工艺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加大废钢资源利用力度。到2025年,废钢比达到15%以上;具备减碳30%的技术能力,吨钢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左右。加大高能效变压器用取向硅钢等高性能钢材开发和生产力度,高等级绿色低碳产品实现规模化供应。持续推进高桥、吴泾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实施基础化学品短流程制备等技术改造,推进系统节能与能量集成优化,每年实现节能量1%,推动原油加工、乙烯等重点产品单耗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在上海化工区建设以碳中和关键新材料等产业为主的“园中园”。开展能效诊断、能源审计,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推动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持续推进绿色制造示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化工区管委会、相关区) (三)交通领域 优化公交线网功能结构,加强轨交与公交两网融合。结合城市更新和“十五分钟生活圈”打造便捷舒适的道路慢行交通体系,提升人行道设施品质,优化步行通行环境。到2027年,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加快推进城市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到2025年,公交、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市区货运车、租赁汽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到2027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积极推动燃料电池重型货车、卡车等应用。推进江海直达、内河集装箱运输,打造临港多式联运中心,到2027年,海铁联运集疏运量达到100万标准箱左右,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力争提高到52%以上。淘汰老旧飞机和船舶,提高机身和船体构型、动力系统等节能降碳技术水平,持续提升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能效。推动内河船舶电动化应用,鼓励新增轮渡、黄浦江游船等内河船舶采用电力驱动。推动航空和远洋航运使用绿色替代燃料,到2027年,本市远洋船舶绿色甲醇消费量达到10万吨以上,航空公司可持续航空燃料消费量达到1万吨以上。推进绿色机场、绿色港口建设,新增和更新作业机械、场内设备和车辆原则上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到2027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机管局、市国资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上海海事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各区) (四)建筑领域 结合五个新城建设、城市更新等,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储能、建筑高效电气化替代等关键技术创新和规模化应用。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在确保“十四五”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到2027年再完成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规模化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到2027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2000万平方米。推行建筑“光伏+”应用,到2027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建成本市建筑能源和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到2027年,纳入分项计量和在线监测公共建筑面积1.2亿平方米。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鼓励政府投资公共建筑率先开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建设。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鼓励开展不同类型建筑的近零能耗、零碳创新示范。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推行全装修住宅,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鼓励研发减碳、固碳等新型建筑材料,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材、高性能建材产品应用。加快推广液冷、冷热通道隔离等数据中心高效节能技术,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控制在1.25以下,既有数据中心实施改造后,PUE不高于1.4。(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机管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科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区) (五)循环经济领域 完善“4+X”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老港、宝山、杭州湾北岸、临港四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各相关区、各相关单位安排1%产业用地用于支持循环经济企业发展。建立全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固体废弃物回收场所、设施布局,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总量力争达到1000万吨/年左右。巩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效,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焚烧炉渣和飞灰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动全市固体废弃物实现近零填埋。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进一步扩大区级园区覆盖面。推进一批“无废园区”和“无废细胞”建设。推动二手商品交易有序发展,培育一批二手商品交易龙头企业,建设集中大型“跳蚤市场”不低于2个/百万人。开展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领域先进拆解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发展资源循环利用装备产业。建设上海市循环经济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废弃物、再生资源监测分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 二、机制创新和保障措施 (一)完善技术创新机制 制定本市未来能源和前沿颠覆性降碳技术战略规划。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推进低碳零碳负碳核心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建立完善技术评估体系和比选寻优工作机制,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前沿颠覆性科技项目。推动建立公共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及科技信息开放共享。支持组建一批本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带动“产学研金介”创新联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金融支撑机制 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支持在沪金融基础设施机构、金融机构等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票据、绿色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制定绿色项目入库分类指引和绿色效益核算评价方法,建立绿色项目库,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鼓励相关企业和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优化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标准,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上海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 (三)完善能源市场机制 加快推进以现货为核心的电力市场改革,依托在沪金融市场,积极探索开发电力期货等产品。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绿色能源发电主体按照规定与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推进建设氢能、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产品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委金融办、上海证监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 (四)优化碳定价机制 完善本市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优化碳市场配额分配机制,鼓励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品创新。鼓励碳金融创新,加快形成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碳价机制。统筹做好绿电交易、绿证交易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落户上海优势,探索与国际碳市场的衔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 (五)完善财政保障和价格机制 市、区两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加大对绿色建材、新能源车船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探索支持新型储能、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和负荷调节等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电价机制。优化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建立电力接入超容用户付费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区) (六)完善产业培育机制 落实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动态监测评估机制,适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以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新材料、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发展,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各类服务机构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开展碳相关核算、评价、认证、管理、咨询等业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区) (七)强化绿色低碳管理机制 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夯实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完成目标任务,完善各部门和各区年度节能降碳评价工作。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对行业部门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季度提醒和年度预警,对各区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预警,加强对能耗强度下降进度滞后部门和地区的督促指导。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格做好节能审查和验收。进一步细化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加强节能降碳目标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对标达标,督促强化能源审计和节能降碳改造、优化运行管理,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产品碳足迹标准计量体系,建设重点行业和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实施绿色低碳产品评价和标识认证制度。支持绿色低碳供应链链主企业组建联盟组织,推动供应链协同减碳。支持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可持续发展实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市统计局、市科委、市国资委、上海证监局、各区) (八)强化社会参与机制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全民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加快碳普惠体系建设。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绿色家电、绿色照明等绿色低碳产品,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设施。支持举办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相关会议和活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共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委、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贸促会、各区)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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