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83个
据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道,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过渡团队的成员告诉顾问, 他们计划将完全自动驾驶汽车的联邦法律框架作为交通部的优先事项之一 。这表明,特朗普政府拟放宽自动驾驶汽车规定。 在现行的联邦法规下,那些希望大规模部署无方向盘或刹车汽车的公司——特斯拉是其中之一——面临重大阻碍。 虽然美国交通部可以通过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颁布规则,以促进自动驾驶汽车的运行,但国会法案将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大规模采用铺平道路。知情人士表示,一项正在讨论的两党立法措施将制定有关自动驾驶汽车的联邦法规。 知情人士还透露, 特朗普团队正在寻找合适的人选来领导美国交通部,以制定监管自动驾驶汽车的政策框架 。 知情人士表示,特朗普正在考虑的交通部长人选之一是前优步高管Emil Michael,他已经与特朗普的团队和潜在工作人员交谈过。 此外,密苏里州共和党众议员萨姆·格雷夫斯(Sam Graves)和路易斯安那州共和党众议员加勒特·格雷夫斯(Garrett Graves)也是潜在的人选。 过去几年,制定联邦立法来监管自动驾驶汽车的努力一直遇阻。 目前,NHTSA允许制造商在获得豁免的情况下,每年部署2500辆自动驾驶汽车。此前,希望将这一数字增加到10万辆的立法努力一再失败。 几年前,在特朗普第一任期内,一项旨在实现这一目标的法案在众议院获得通过,但却在参议院陷入僵局。拜登政府执政第一年曾试图将该法案与其他立法合并,但因一些制造商试图在法案中加入阻止消费者起诉或发起集体诉讼案件的措辞而失败。 马斯克将直接受益 特朗普政府放宽自动驾驶规则将令特斯拉首席执行官、特朗普大金主埃隆·马斯克直接受益。 马斯克已经成为特朗普核心圈子里的重要人物。他把特斯拉的未来押在了自动驾驶技术和人工智能上。 马斯克今年10月宣布,计划从2026年开始大规模生产无需驾驶员操控的特斯拉无人驾驶机器人出租车。但美国现行法规对马斯克所谓的Cybercab计划构成了重大障碍,包括限制其部署的上限。 马斯克上个月在特斯拉第三季度财报电话会上呼吁制定国家法规,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在没有传统驾驶员控制的情况下在美国道路上行驶。马斯克还表示,他将利用在美国政府的潜在职位,推动一种更精简的监管方式,以批准在全美范围内使用全自动驾驶汽车 上周,特朗普任命马斯克和企业家维韦克·拉马斯瓦米领导拟成立的“政府效率部”。特朗普在一份声明中称,“政府效率部”将“为拆解政府官僚机构铺平道路,削减多余的监管法规和浪费的开支,并重组联邦机构”。
在电动化与智能化的双重驱动下,线控底盘这一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正迎来全新增长周期。 11月6日,广汽集团旗下广汽零部件公司、长安汽车、中国长安与辰致科技签署战略投资协议。根据协议,广汽部件、长安汽车将与辰致科技共同布局智能线控底盘系统解决方案。 据悉,这一合作基于广汽集团今年10月对辰致科技的战略投资。10月10日,广汽集团公告,为加强在智能线控底盘等关键零部件领域的产业链协同布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汽零部件有限公司以标的企业辰致科技的评估值为基础,出资不超过5.5亿人民币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并取得30%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辰致科技成立于2022年,原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专注于汽车智能线控底盘系统研发,包括智能线控制动、智能线控转向、智能线控空气悬架、线控集成底盘等产品。今年4月9日,辰致科技宣布全面达成量产。按照产品投产计划,到2025年璧山基地将形成线控产品100万台、基础制动300万台、铝合金轻量化产品50万台的综合产能。 两大整车国企先后投资线控底盘技术公司,正是基于对智能化发展趋势的判断。长安汽车方面表示,“布局辰致科技,即是布局智能汽车的核心零部件。” “线控底盘全面提升控制性能、轻量化水平与电控程度,延迟低,精准度高,能够满足轻量化要求且便于OTA,汽车迈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过程中,线控底盘技术不可或缺。”中金公司研报显示。 不仅是广汽、长安等传统汽车集团,以智能化为核心竞争力的造车新势力亦在加强线控底盘技术。明确了L4智驾时间表的小鹏汽车,在11月6日举办的“AI科技日”上表示,“小鹏的线控转向系统可实现取消方向盘,从原来必选变为可选,用户可根据需要进行隐藏或使用。”2023年12月,蔚来汽车发布“SkyRide天行底盘系统”,由线控转向、后轮转向和全主动悬架三大核心硬件系统组成。2023年还未完成新车上市的小米汽车则先后增持千顾科技和同驭汽车,后两者均为线控底盘制造商。 此外,上汽、吉利、比亚迪以及万安科技、伯特利、亚太股份、经纬恒润等国内本土企业均在该领域有业务布局,从传统Tier 1公司到整车企业、初创公司,线控底盘的热度逐年增加。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外资企业仍然占据线控底盘市场主导,但伴随国产品牌技术逐步成熟,叠加供应链稳定、产品开发与市场响应快等优势,国产替代趋势逐步显现。“本土厂商有望受益于高级别智能驾驶落地带动零部件升级的历史机遇,依托技术升级及性价比优势,实现市场份额的崛起。”
据媒体报道,11月2日,小马智行与北汽新能源在北汽蓝谷举行L4无人驾驶车型开发技术合作签约仪式。双方以全无人商业化能力的Robotaxi量产车型为目标,共同推进自动驾驶出行服务(Robotaxi)大规模落地。据悉,北汽新能源与小马智行展开合作,将向国内市场部署至少千台量级规模的北汽新能源Robotaxi车辆,助力全无人Robotaxi的商业化爆发。除此之外,双方还计划在品牌与市场推广、供应链协同、车辆销售、技术出海等方面进行合作。 行业数据显示,全球Robotaxi服务有望在2026年左右实现商业化,中国预计将成为全球最大的Robotaxi服务市场,市场规模预计在2025年达到2亿美元,2030年达到390亿美元,约占全球Robotaxi服务市场份额的一半以上。德邦证券表示,随着政策支持、技术成熟,商业化运营逐步落地,持续看好自动驾驶及Robotaxi的相关投资机会。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万马科技 子公司优咔科技已与相关企业达成合作,将在常州打造点到点的robotaxi路线。 锐明技术 的自动驾驶业务专注在以AEBS为核心的L2自动驾驶,公司的相关产品可以应用在无人出租车上。
一度沉寂的自动驾驶赛道,在即将过去的10月集体迎来了资本盛宴。据财联社记者初步统计,自10月22日滴滴自动驾驶获广汽集团领投的C轮近3亿美元后半个月内,各有两家自动驾驶初创公司分别完成IPO及新一轮融资;此外,另有一家公司获监管部门备案。 10月28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其中提到,佑驾创新拟发行不超过138,000,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该公司56名股东拟将所持合计270,423,108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 此前,佑驾创新已于5月27日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联席保荐人为中信证券、中金公司。 在佑驾智能获备案的同日,另一家智驾方案提供商轻舟智航宣布完成数亿元人民币的C+轮新融资。轻舟智航方面表示,资金将用于加大全栈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投入,推进中高阶NOA方案的大规模量产交付,实现从L2++到L4级自动驾驶技术的渐进式进化。四个多月前的6月14日,轻舟智航完成数亿元人民币C轮融资。 一天内两则自动驾驶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新进展,意味着这一领域的IPO阵营将再添“新人”。在此之前的一周,地平线、文远知行已相继分别完成在港交所和纳斯达克的挂牌上市,后者成为全球通用自动驾驶公司及全球Robotaxi第一股。国际企业方面,Waymo日前宣布完成一轮56亿美元融资。 另据记者获悉,已于10月18日向纳斯达克交表的小马智行即将于北汽新能源达成战略合作。有消息称,小马智行后续还将进一步深化与北汽新能源母公司北汽集团的合作。 “自动驾驶企业受到资本市场的热捧,一方面是后者看到了智驾技术在市场渗透率及认可度上的快速提升,更主要的是,这些自动驾驶企业已不满足于L2级的布局,无一不在朝着更高阶、市场前景更为广阔的智驾领域迈进,这也为其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压力,IPO成为一个非常重要且快速的解决方案。”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主机厂方面,高阶智驾领域的投资布局亦未放慢脚步。10月22日,滴滴自动驾驶宣布完成由广汽集团领投、滴滴参与的C轮2.98亿美元融资,资金将用于首款Robotaxi的量产落地。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仅半年内,广汽集团就完成了三家智能驾驶产业链企业的投资,总金额或超1亿美元。此前,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表示,将于2026年推出首款Robotaxi产品。 有机构预测,2025年城市高阶智能驾驶(NOA)市场规模有望接近550亿元,2026年成为量产增速提高的拐点,2027年破千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7%;另一预测数据显示,Robotaxi全球市场规模在2025年预计将达到2.9亿美元,到2030年进一步达到666亿美元,2035年将达到3526亿美元。
万马科技今日公告, 为加快推进“常州自动驾驶云服务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常州市嘉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常州嘉创”)向公司控股孙公司优咔(常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咔常州”)增资 ,以1000万元的价款认购优咔常州新增注册资本244.44万元,增资价款中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常州嘉创持有优咔常州10%股权。 《科创板日报》注意到,此次增资协议预定了如下条款:增资款到账三年后,如发生下列收购情形,则投资方常州嘉创有权要求收购义务人购买其届时持有的优咔常州全部股权。 在任何情况下,优咔常州作为合格IPO的主体未能于投资方实际支付投资款后三年内,以不低于贰亿元人民币的市值完成合格IPO或者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估值完成被第三方整体收购之交易(指第三方收购优咔常州100%股权) 。 也就是说增资到账三年后,优咔常州需要以不低于2亿元的估值完成上市或者被收购。 有接近万马科技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这次增资的目的是, 此次增资,意味着优咔常州可能会作为独立运营主体面对产业市场,拥有独立资本化的能力,但仍取决于常州自动驾驶业务的后续发展 。 此前, 万马科技旗下优咔科技已与江苏省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正式签署投资协议,计划总投资约1.01亿元 。 8月,常州首个“端管云边”自动驾驶云算力平台——“优咔自动驾驶云服务智算中心”揭牌。该智算中心采用英伟达H20服务器构建,致力于打造自动驾驶数据闭环工具链平台和智驾开发平台。 《科创板日报》还从产业链人士处了解到,目前优咔科技正在与国内的主机厂以及相关企业合作,将在常州打造点到点的Robotaxi路线,进一步推动Robotaxi在国内的落地。 除开展Robotaxi运营的场景化验证测试,优咔科技将与常州政府在常州高新区选择合适的测试路段,就自动驾驶单车智能和车路云一体化融合等方向进行创新应用的研发测试。 工商资料显示,此次入股的常州嘉创由国有企业常州三晶世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文化科技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华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和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权穿透图显示,其背后股东为常高新集团、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等。其中,常高新集团是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实际控制的国有独资企业。 根据万马科技最新发布的财务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1亿元,同比增长19.80%;实现净利润1524.95万元,同比下降35.39%。
自动驾驶赛道上市潮持续。 10月18日凌晨,自动驾驶领域独角兽小马智行,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开递交IPO招股书,拟于纳斯达克挂牌上市,主承销商为高盛、美银美林、德意志银行和华泰证券。 此前,小马智行于今年4月获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拟发行不超过9814.95股普通股。 小马智行上市的时点,也即当前自动驾驶企业纷纷资本化的节点,正处于自动驾驶领域在业务落地和资本运作方面双双进入拐点的阶段。 在业务领域,小马智行将商业化重点锁定在了Robotaxi,公司方面表示,未来业务发展的重心仍会是Robotaxi。 有自动驾驶业内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表示,Robotaxi乃至整个自动驾驶领域沿着高科技发展曲线,已经从前几年的发展和积累进入到了增长爆发期,“所以会看到公众对它的关注度大幅提升、企业扎堆上市的现象,整个行业处在往上走的趋势。” 而与此同时,风险资金对这一领域的涌入已显著减少,“尤其对自动驾驶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投资,已基本不太有了,原因是行业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不太会有新的企业再冒头,因为这一领域对资金、人力以及研发时间的投入极大,当前已不是从头再做一家这类公司的理想的切入时点了。” 小马智行赴美IPO 招股书显示,小马智行将营收分为三块,分别是自动驾驶出行服务收入、自动驾驶货运服务收入、技术授权与应用服务收入。 具体营收数据方面,2022年至2024年6月30日,2022年-2024年上半年,小马智行营收分别为6839万美元、7190万美元以及2472万美元。其中,在在自动驾驶出行服务收入方面,2024年上半年同比增长86.0%。 净亏损方面,2022-2024年上半年的数据分别是1.48亿美元、1.25亿美元以及5178万美元,亏损有所收窄。 另据招股资料,小马智行IPO所筹集资金用于:一、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及货运服务的大规模商业化和市场开拓,包括生产、销售、营销、客户服务和行业协作;二、自动驾驶技术持续研发和投入;三、潜在战略投资和收购,提升公司技术能力和搭建产业链生态。 按照美股上市流程,从提交申请到正式挂牌交易,整个过程通常需要5-6周的时间。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在正式公开交表前不久,小马智行还获得了来自广汽集团2700万美元的战略投资。广汽集团在公告中称,此举是“为深化业务协同和促进公司在自动驾驶领域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小马智行的发展过程中,广州为其提供了很大的政策支持。 小马智行在广州开创了多个自动驾驶领域的“首家”纪录。2022年,小马智行获得广州首个出租汽车和物流车示范运营标志牌;今年5月,其又宣布广州首家智能网联汽车高快速路测试许可。小马智行与广州国企广汽集团亦合作颇多,除了参与小马智行的Pre-IPO轮融资外,早在2018年,广汽集团就与小马智行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在自动驾驶技术研发、量产,无人驾驶(网约车)示范运营等领域展开合作。 据悉,小马智行同时还是首个取得四大一线城市无人驾驶出行服务许可的自动驾驶公司。 创业8年,先后完成7轮融资 IPO前,小马智行在一级市场颇受风险资金青睐,吸引了众多头部资金的出手。 财联社创投通数据显示, 自2016年成立至今,小马智行已完成7轮融资,累计融资金额超13亿元, 投资方包括红杉中国、CPE源峰、IDG资本、君联资本、五源资本等一系列知名财务投资机构,中国一汽、Toyota等产业资本,以及在后期阶段出手的中东资本。 值得一提的是,中东资本亦深谙股权招商之道。《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出资方沙特阿拉伯王国新未来城及旗下投资基金NIF,与小马智行签订的投资协议显示,小马智行将与NIF成立在沙特西北部的新未来城成立合资公司,面向沙特新未来城乃至中东及北非地区建立自动驾驶生产制造及研发中心。 据悉,在上述中东资本出手参与D+轮前,小马智行的估值就已达到85亿美元。 股权结构方面,招股书显示,IPO前,彭军为小马智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18.9%。Toyota持股比例13.4%,为第二大股东。外部投资股东方面,红杉中国通过旗下基金累计持有小马智行10.2%的股份,为第三大股东。 有一级市场投资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小马智行在一级市场最早的号召力,一方面是美元基金当时对自动驾驶领域的看好,另外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其豪华创始团队。 风口赛道叠加明星团队,这些要素很快就让小马智行成为晋升为了独角兽。 小马智行最早由彭军和楼天城于2016年联合创立,两位创始人均拥有显赫的技术背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彭军在创立小马智行之前,曾在谷歌工作七年,担任软件工程师,并在百度担任自动驾驶部门首席架构师,负责百度自动驾驶的整体战略规划与技术发展。他拥有斯坦福大学博士学位以及清华大学学士学位。 楼天城则是一位全球闻名的计算机编程高手,以比赛ID“ACRush” 知名。他连续多年获得TopCoder中国区冠军,并两次获得谷歌全球编程挑战赛冠军。楼天城在自动驾驶领域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曾在谷歌的Google X(Waymo)从事无人车技术开发,并成为百度历史上最年轻的T10工程师。他拥有清华大学博士及学士学位 从二人对外表达过的观点来看,尽管都是领域内的技术大牛,但他们对公司及行业发展有着各自的理解和侧重点。 彭军曾表示,智能汽车的终极目标是无人驾驶,而中国巨大的市场为无人驾驶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楼天城则曾表示,自动驾驶在未来的十年内将是技术决定型的项目,这对他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Robotaxi加速前进 不过,近年来,一级市场资金对自动驾驶领域的投入有所减少。 有投资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在这轮商业落地铺开带来的热度之前,资本就已经对这一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布局,“要投的基本上都已经投过一轮了,而行业的竞争格局也已经基本形成,现在可以说是资本的收获期而非布局期。” 自动驾驶行业人士亦表示,“Robotaxi现存玩家已经不多,且不太可能有新的L4玩家、Robotaxi公司再冒出来,因为做一个这样的公司需要投入的资金、人力和研发时间成本都非常高,现在再从0到1做起已经很难,因为头部公司已经完成了资金和技术研发积累,护城河已经很深了,不是大把大把砸钱就能马上实现的事。” 其进一步表示,随着头部公司商业化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当前的资本化浪潮,Robotaxi接下来还将跑得更快。 《科创板日报》记者从小马智行方面了解到, 接下来,公司仍会将Robotaxi作为重点业务方向,而关键的发展目标则是要实现Robotaxi的规模化。 有业内人士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自动驾驶技术在2022年达到全无人后,对于各家公司来说,规模化就成为了重点,“规模化和量产才能实现降本,Robotaxi业务才能达到盈亏平衡点,自动驾驶厂商才能实现自我造血的可持续发展。” 而至于要达到规模化的商业实现,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政策、技术、产业链等要素缺一不可。 “首先政策上来讲,只有能放开更大的运行区域,Robotaxi才能在更大的区域行驶,才能接到更多的单子;技术实现上,做到了全无人就能降低人力成本,而随着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安全员的需求也将减少,进一步实现降本;再往后则是产业链,硬件成本这些年都是在不断下降的,比如激光雷达,最早每台售价高达8万美元,而现在只需几千元人民币了,产业链的发展也能帮助自动驾驶项目实现降本。最后就是项目自身实现规模化。” 小马智行方面表示,目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已投放250多辆Robotaxi。截至2024年上半年,“小马智行(PonyPilot)”App注册用户数超22万,半年内每辆全无人Robotaxi日均订单量超15单。截至2024年8月底,约70%注册用户多次使用Robotaxi服务。 小马智行副总裁、Robotaxi自动驾驶出行业务负责人张宁曾表示,“在像北上广深这样的城市中, 当Robotaxi投放量在1000台时,运营才会达到盈亏平衡点, 越过这个点,每增加一台车辆我们的成本会更低,毛利率会更高,进入正向的不断自我造血的阶段。”
昨日,特斯拉AI团队发布产品路线图,其中,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在中国和欧洲推出完全自动驾驶,但仍有待监管批准。 自2016年起,埃隆·马斯克就开始致力于特斯拉全自动驾驶(FSD)技术的研发。到了2024年,特斯拉推出了FSD V12版本,并在北美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推广。FSD V12采用了一种全新的“端到端”神经网络架构,从感知到车辆控制的整个过程都由这一网络完成,这使得训练的算力和数据成为了技术发展的关键。 目前,FSD技术正在稳步发展,最新的12.5.2版本在参数上是之前12.4版本的五倍,它整合了高速公路和城市驾驶的技术,使得驾驶体验更加流畅。改进的具体方面包括更自然和更及时的车道变更决策、仅依赖视觉系统进行驾驶员监控、在高速公路上的全程自动驾驶,以及在Cybertruck车型上应用FSD功能。 特斯拉还在持续投资建设AI超级计算中心,以满足自动驾驶技术训练所需的庞大算力。截至2024年第二季度,特斯拉自建的超级计算中心的AI算力已经超过了4万张英伟达H100 GPU的等效算力,预计到年底将接近9万张。 马斯克之前预测,为了满足全球监管机构的要求,特斯拉FSD的测试里程需要达到60亿英里。根据特斯拉最新的财务报告,截至第二季度末,FSD的累计行驶里程已经超过了16亿英里。公司还表示,预计到年底,FSD的无干预驾驶里程将超过人类司机,并有信心在明年实现无需监督的L5级自动驾驶。 平安证券进一步称,FSD入华可能会成为国内自动驾驶领域的“鲇鱼”,加速高阶智驾在国内的落地进程,高阶智驾领域领先的车企或供应商会更加受益。 哪些港股公司有望受益? 百度集团-SW(09888.HK):百度在自动驾驶技术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布局。加之此前有消息指出,特斯拉将通过与百度公司在地图和导航功能方面的合作。 耐世特(01316.HK):耐世特专注于为汽车制造商提供转向及动力传动系统、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及自动驾驶(AD)解决方案,特斯拉FSD的引入可能会增加对这类系统的需求。 浙江世宝(01057.HK):浙江世宝的产品包括智能转向系统和线控转向系统等,这些产品对于实现自动驾驶至关重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公安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亓延军出席介绍情况。 公安部:已累计发放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号牌1.6万张 开放公共测试道路3.2万公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王强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我国无人驾驶、自动驾驶汽车产业正在有序推进。公安机关已累计发放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号牌1.6万张,开放公共测试道路3.2万公里,有力支撑自动驾驶技术验证和迭代更新。 公安部:2014年以来1.5亿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公安部发布最新统计,2014年以来共有1.5亿农业转移人口平稳有序进城落户,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4年的35.9%提高到2023年的48.3%,公安部加快推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深入实施高频户政业务便利化举措,积极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下一步,公安部将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稳步推进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等高频户政事项“全程网办”,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功能衔接并轨,扎实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好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公安部:全国刑事案件立案数连续14个月同比下降 据介绍,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较2022年下降4.8%,查处治安案件数与2022年基本持平;今年1—7月,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30.1%、已连续14个月同比下降,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同比下降23.8%、已连续11个月同比下降,现行命案破案率保持99.94%的历史最高水平。2023年全国群众安全指数达98.2%,连续4年保持98%以上的高水平。 公安交管部门已发放电子驾驶证2.5亿个 公安交管部门围绕办牌办证、道路通行、交通事故处理等群众交通出行全过程、各环节,分批次推出简化车辆登记交易、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推行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等多项改革措施,已发放电子驾驶证2.5亿个,在北京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为2200多万名车主核发了电子行驶证。 公安部:今年1-7月外籍人员来华观光人次同比增长403% 公安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亓延军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4年1至7月,外籍人员来华观光(休闲)就达到了572.2万人次,会议(商务)达到380.3万人次,探亲访友172.3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403%、81.5%和107.4%。
广州市人大官网发布《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拟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出行服务场景的应用。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 (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和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运营等活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安全保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融合通信与网络技术,可以与外界实现智能信息交换,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 第三条【基本原则】 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创新包容、安全审慎、有序展开的基本原则,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智能网联汽车采取相适应的管理措施,留足发展空间。 第四条【政府职责】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谋划引领、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及时解决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产业支持政策,建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的工作机制,有序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第五条【部门职责分工】 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活动,协调推进和落实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工作,指导智能网联汽车在道路运输及公共交通领域的运营等工作。 市公安机关负责智能网联汽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科技、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网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行业组织】 智能网联汽车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联盟等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政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技术交流、信息共享、标准制定、产业合作,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和持续健康发展。 第七条【协同发展】 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南沙区开展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协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联动,促进与前海、横琴等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的出行服务互认,推动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的交流合作和产业链对接,促进标准互认、场景互通、区域协同、产业融合。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本行政区域内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支持产业开放合作和各区之间的协同发展。 市、区人民政府支持举办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讨、交流等活动,推动与世界先进技术与产业链对接,引导国内外企业在本市设立生产基地和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第二章 产业发展 第八条【技术攻关与研发】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市场为主导、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推动、支持和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重点突破车规级芯片、智能传感器、自动驾驶算法、车载操作系统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应当支持建设智能网联汽车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引导智能网联汽车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共性技术研发。 第九条【成果转化】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科技部门应当发挥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项目奖补、风险补偿、投贷联动等方式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成果转化。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设立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 第十条【知识产权】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知识产权,支持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品牌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等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出海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培育高价值专利,构建行业专利池,支持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知识产权交易、许可、投融资,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 第十一条【产业集聚】 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引进、培育、壮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按照规定给予用地、资金、人才等政策支持。 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整车制造企业、自动驾驶研发企业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网络通信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智能网联汽车龙头企业,构建产业互联、开放共享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 第十二条【标准制定】 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地方标准建设。支持企业、行业组织、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牵头或者参与制定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依法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十三条【检测能力】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评价体系。 第十四条【资金支持】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技术研发、规模量产、场景应用推广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活动,引导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社会资本加大对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和发展应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结合行业特点优化产品和服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提供增信服务。 第十五条【人才支持】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引进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集成电路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领域高端和紧缺人才,按照规定在入户、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创新创业等方面提供便利。 推动境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在本市设立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推动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等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的对接合作,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现场工程师专项培训计划等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章 车路云一体化建设 第十六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型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相融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可持续的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模式,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第十七条【智能路侧设施】 市、区人民政府在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当按照资源共享、数据共用的原则,同步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路侧基础设施或者预留通信、供电、杆件等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条件。 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可以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申请在其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上搭建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在符合安全管理的前提下,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八条【服务管理平台】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基础平台,发挥标准化分级共享接口、融合感知、协同决策、协同控制、领域大数据赋能等功能,实现与安全监测平台、高精度地图平台等相关平台的安全接入和数据联通。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建设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对智能网联汽车运行轨迹、运行参数等运行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等工作。在本市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运营等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接入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 第十九条【通信网络】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通信运营企业优化升级通信网络,建设低时延、高可靠、高密度的智能网联汽车通信网络。支持卫星导航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地图管理】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建设标准化智能网联汽车地图服务体系,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地图众源更新机制,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地图的数据融合共享。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地图应用的全流程监督管理。相关测绘单位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地图测绘项目前应当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报送项目合同或者委托书。智能网联汽车地图管理的具体规定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混行试点区建设】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线路连通、成片连片、区域互联的目标,逐步有序推进全市人类驾驶和自动驾驶混合运行试点区建设。各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提出混行试点区建设申请,经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混行试点区应当以多种方式加大智能网联汽车投入、加强车路云一体化建设,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和服务全域应用,探索不同阶段智慧城市、智慧交通运营管理服务模式和相关管理措施,并向有条件的其他区域推广。 第四章 创新应用 第二十二条【支持创新应用】 本市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经过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充分验证的基础上,依法开展商业运营等活动。 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运营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 在本市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向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经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取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试验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方可在规定区域、道路开展道路测试或者示范应用。 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测试主体在本市已经开展的测试情况,制定不同的道路测试和应用条件;对技术成熟度高的测试和应用主体,简化办理条件和流程。 已经或者正在其他城市进行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在本市申请开展相同活动的,可以对其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结果进行直接确认。 第二十四条【运营车辆登记】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商业运营的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相应车型自动驾驶相关装置和功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获得产品准入或者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检验符合产品测试评价体系的同等条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车辆登记上牌、检验检测等工作依法依规提供便利,支持企业开展商业运营创新活动。登记上牌、检验检测的具体指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商业运营要求】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商业运营活动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和条件,或者与具备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合作; (二)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三)明确拟开展运营的道路清单、运营时间以及应急处置措施;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符合前款规定的企业,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营运证件后,方可利用智能网联汽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六条【运营道路全域开放】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运营道路,推动与周边城市已开放道路互联互通。 不具备开放条件的路段、区域和时段,由属地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并报市交通运输部门,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并统一公布。 第二十七条【驾驶人、安全员配备要求】 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配备驾驶人或者随车安全员。自动驾驶功能开启时,随车安全员应当处于车辆驾驶座位上,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车辆发出接管请求或者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的状态时,随车安全员应当立即接管车辆。 高度自动驾驶以上级别的智能网联汽车上道路行驶,经测试认定和检测合格后,可以由远程安全员进行应急处置。远程安全员应当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发现车辆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的状态或者系统提示需要接管时,应当及时处置,保障车辆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数据存储和事故分析】 智能网联汽车有关企业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运营等创新应用活动时,应当保证汽车车载设备按照规定连续、完整记录和存储汽车事故或者故障发生前后有关位置、运行状态、驾驶模式、车内外监控视频等数据,数据存储期不少于三十日。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活动的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全程参与下,对责任事故过程进行技术分析,形成事故分析报告,及时报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保存不少于一年。 第二十九条【应用场景创新】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创新,按照从简单到复杂、低风险到高风险等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运营发展。 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高速公路、机场、港口、车站等干线和交通枢纽开展创新应用 ,并支持用于以下场景: (一)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城市出行服务; (二)除危险货物运输外的物流配送、快递配送; (三)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 (四)国家和省市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 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目录征集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应用场景推广等方面自主创新、协同创新。 第三十条【运营管理】 开展创新应用活动的主体违反本条例有关管理规定的,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采取约谈、限期整改、暂停或者终止相关创新活动等管理措施。 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三十一条【行车安全】 智能网联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悬挂或者放置机动车号牌,外观应当具有能够提醒其他车辆和人员注意的显著标识。 第三十二条【交通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定时汇总评估全市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运营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行车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运行安全保障人员培训、考核及管理制度,强化车辆运行安全、应急处置等保障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三条【网络和数据应急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运输、规划和自然资源、网信等部门制定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智能网联汽车有关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三十四条【数据信息采集存储要求】 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落实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采集与本企业的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无关的信息,不得采集超出应用需要的信息,不得非法采集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将收集、产生的智能网联汽车重要数据依法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数据的存储和出境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涉及国家安全、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损毁、丢失等情况时,智能网联汽车有关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产品质量安全】 智能网联汽车试点主体、运营主体应当对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和其他涉及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出行前检查和定期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智能网联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品售后服务机制;在智能网联汽车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故障或者紧急状况时,应当按照车辆试点主体、运营主体、驾驶人或者乘客的要求,提供及时、全面的技术支持和救援服务。 第三十六条【保险服务】 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运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保险机构可以开发适应智能网联汽车特点的保险产品,为智能网联汽车上下游企业提供保险服务。整车企业、自动驾驶研发企业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智能网联汽车特性的保险产品。 第三十七条【保障基金】 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可以联合设立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保障基金,因智能网联汽车遭受人身、财产损失不能得到及时赔付的,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保障基金先予支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交通违法处理】 智能网联汽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情形,配备驾驶人或者随车安全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驾驶人或者随车安全员进行处理;不配备驾驶人、随车安全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车辆试点主体、运营主体进行处理。 能够确定交通违法是自动驾驶系统原因导致的,按照规定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主体或者试点主体、运营主体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 智能网联汽车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运营期间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调查处理,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智能网联汽车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运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试点主体、运营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由车辆试点主体、运营主体进行赔偿后,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条【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低速无人车】 无人配送、无人清扫、无人售卖、智能巡检等低速无人车上道路行驶,参照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非机动车的速度、车道等通行规定;支持在应用场景相对简单固定的区域,规模化推广应用低速无人车。具体管理办法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邮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另行制定。 本条例所称低速无人车,是指搭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设备,利用通信与网络技术,可以现场无人监视或者操控,按照设定的路线自动行驶或者移动的装置。 第四十二条【名词解释】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测试,是指在指定路段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活动; (二)示范应用,是指在指定路段进行的具有试点、试行效果的智能网联汽车载人载物运行活动; (三)商业运营,是指经过测试验证满足载人载物和行业运营要求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指定路段进行的载人载物及其他场景的经营活动; (四)安全员,是指智能网联汽车在无法正常运行自动驾驶系统、车辆故障、遭遇交通事故、交通临时管控等紧急状况时,通过直接接管驾驶任务、启动安全应急装置或者后台发送指令等应急处置措施,保障车辆安全运行的人员。 第四十三条【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美股上市公司、全球出行平台优步科技(Uber Technologies)周三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中国电动车龙头比亚迪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将10万辆比亚迪电动车引入全球主要市场 。 (来源:优步官网) 截至发稿,宣布消息后 优步科技在周三美股开盘后上涨近2.5%,比亚迪美股ADR上涨超3% 。 这场“横跨太平洋”的合作,目标是辐射全球市场。公告表示, 双方的合作关系将从欧洲和拉丁美洲市场开始 ,预期将会为优步平台上的网约车司机提供“获得比亚迪电动车的最优价格和融资机会”。后续,双方的合作将 扩展至中东、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市场 。 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约车平台,优步此前曾提出,到2030年实现北美和欧洲运营100%使用电动车的愿景。但这个目标眼下依然遥不可及。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优步在北美市场(美国、加拿大)只有8.2%的网约车里程由电动车完成,欧洲市场这个指标也只有9%。 对于优步而言,与比亚迪的合作能够解决电动网约车普及的最大痛点: 司机们需要一款价格合适、续航里程足够长、车内空间宽敞的车型 。电动车需要面对的竞争对手,是丰田普锐斯这样的低成本汽油车。 优步也在新闻稿中猛夸比亚迪,称这家公司的电动车不仅价格实惠、质量好,而且维护和维修成本也较低,非常适合跑网约车。 与优步合作,也有利于比亚迪电动车出现在更多城市的大街小巷。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比亚迪总共向7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超24万辆电动车。除了国内的生产基地,比亚迪泰国工厂已经在今年7月竣工投产,公司还计划在巴西、匈牙利和土耳其开设新工厂。 合作部署自动驾驶汽车 令投资市场颇为在意的是,优步和比亚迪也在公告中宣布,两家公司还会合作, 未来将“具有自动驾驶能力”的比亚迪汽车部署到优步平台,将自动驾驶技术大规模带给全球受众。 在与比亚迪合作之前,优步已经尝试过无人驾驶出租车业务。去年10月,优步与Alphabet公司旗下的Waymo,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推出7*24小时的无人驾驶网约车。此外,优步还在美国、日本部分区域推出无人驾驶送货服务。 作为优步的竞品,美国特斯拉公司也有意在今年推出无人驾驶出租车的原型车,最新的消息是发布会已经推迟到10月10日。
今日有色
微信扫一扫关注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