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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政府:到2025年底公共充电桩桩车比不低于1:8

    此前,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公共充电桩数量达到13万台左右,桩车比不低于1∶8,力争达到1∶6,能够满足8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县乡村和省内公路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以下是具体原文: 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充(换)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十三五”末,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约750万辆,电动汽车保有量约12.5万辆,占比1.67%,与全国水平基本持平。2020年全省推广电动汽车37168辆,同比增长61.52%,占整个“十三五”推广量的30.97%。截至2022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约953.94万辆,电动汽车保有量约28.75万辆,占比3.01%,同比增长51.38%。其中,太原市电动汽车保有量约占全省的40%,运城和临汾分列二、三位,占比分别为14.82%和10.61%。 (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1.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十三五”末,全省建成公共充电站1186座,全国占比1.86%;公共充电桩19455台,全国占比2.42%,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接近1∶6,超额完成“十三五”国家规定要求不低于1∶8的目标任务。截至2022年底,全省建成公共充电站1753座,同比增长34.95%,全国占比1.73%;公共充电桩33593台,同比增长31.87%,全国占比1.89%。换电站全省建成40座,其中乘用车换电站19座,主要集中在太原市;重卡换电站建成21座,主要分布在临汾、阳泉、朔州、晋中等市的部分园区,服务重卡汽车超过600台。 2.政策体系持续完善。2016年以来,我省相继出台《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在役充电桩安全管理规范》《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通知》等文件和地方标准,引导和保障了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3.市场环境持续向好。充电需求的增长促进了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商的发展,目前全省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有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龙城智迅公司等近240余家,涉及央企、省属和地方国企、省内外民营企业等,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达到85%左右。全国排名前三位的充电桩运营商全部进入我省市场,充电桩占比达到40%左右,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市场环境显现出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 4.服务能力持续提升。2020年省能源局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合作建设完成了山西省充电基础设施政府监管服务平台,该平台集充电设施接入、监测、监管、数据分析和便民服务于一体,由监管平台和“三晋智充”手机App两部分构成。结合电力市场机制建设,开展了“新能源+电动汽车”智慧能源试点,已初步建成车桩一体化智慧能源管理平台,聚合充电桩2万余个,实现全省11个市全覆盖。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以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以提升电动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为目标,实现充(换)电网络更加完善、区域分布更加均衡、充(换)电服务更加便捷,全力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高质量发展,基本满足全省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均衡布局。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等的统筹协调。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 ——适度超前、突出重点。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建设要求,突出乡镇、三个一号旅游公路等基层偏远地区,加大资源协同力度,满足不同区域、不同场景的充电需求。 ——集成集约、分级分类。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充分整合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引导多方联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拓展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能力,打造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新模式。 ——智慧管理、综合利用。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为技术依托,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加强充电设备与配电系统安全监测预警等技术运用,提高充电设施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提升综合服务保障水平。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全省公共充电桩数量达到13万台左右,桩车比不低于1∶8,力争达到1∶6,能够满足8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县乡村和省内公路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提升城乡地区充电保障能力 1.建立健全规划协作推进机制。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市县两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和配电网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建设公共充(换)电场站应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应加强论证,涉及国土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应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2.优化城市公共充(换)电网络建设布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充(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大型商场、超市、商务楼宇、医院、文体场馆、博物馆、旅游集散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停车换乘(P+R)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公用充(换)电站建设。新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达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DBJ04/T398-2019)所明确的配建比例。鼓励既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通过改造力争使公共充电桩安装比例达到车位比的10%以上。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同时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优先结合停车场站等建设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3.加强县乡村充电网络布局。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为更好地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实施县乡村三级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工程,加快补齐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引导社会企业重点在县城客运站、商场、公园、医院、文体场馆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枢纽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站。在乡镇企事业单位、医院、公共停车场和村汽车站、物流基地等重点场所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力争2025年底,实现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行政村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10公里。 4.加快公路充电网络设施建设。制定完善公路快充网络“十四五”分阶段覆盖实施方案,重点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要加快快充站覆盖,满足省内城际间电动汽车通行需求。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完善合作开发新模式,鼓励高速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共建共营,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产权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与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已建成并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站要根据电动汽车推广实际,加快改造提升充(换)电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建设要求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力争到2025年底充电桩全省公路全覆盖。 5.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充电桩要落实配建标准要求,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达到设计比例,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在大型开发区(产业聚集区)试点开展充(换)电站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探索园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2025年底实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 (二)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 6.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作,建立科学机制,形成合力,推动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DBJ04/T398-2019)居住类配建标准。落实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管理机构管理责任,加大对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解决机制。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应积极协助用户安装充电设施,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共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人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鼓励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人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探索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的机制,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提供充电服务。 7.统筹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动对接有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根据充电需求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电网企业要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同步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 8.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标准要求。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执行配建和预留充电桩的比例要求。新建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要落实直接建设达到15%,预留100%安装条件的建设标准。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支持结合实际条件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鼓励探索居住小区整体智能充电管理模式。相关部门应对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确保充电基础设施设置符合相关标准。 9.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运营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推进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探索第三方充电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人、车位产权方、社区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合作共赢模式。鼓励积极引入局部集中改造、智能充电管理、多用户分时共享等创新运营模式,提升日常运维服务水平。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纳比例。引导社区推广“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 (三)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推广应用 10.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运用。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电动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融合发展,推进“V2G+V2B”集成分布式充电微网试点示范,探索电动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继续完善电动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鼓励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 11.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研究将智能有序充电功能纳入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满足智能有序充电功能和需求。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探索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智能有序充电,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 12.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加快大功率充电设施推广应用,提升充电效率,强化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鼓励超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小功率直流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群充群控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充电便利性和充电体验感。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支持多车型换电互融互通,提升换电模式的通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13.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支持新能源企业和特定车型企业开展换电业务,区分乘用车、物流车、重卡等类型,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围绕矿场、园区、城市转运等场景,开展城市、企业、园区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商业化新模式,鼓励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开展“光储充换”一体化项目试点示范。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重型货车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 (四)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 14.加强充(换)电设备运维与充(换)电秩序维护。充(换)电运营企业要完善充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场地供应方与充(换)电运营企业“共建共营”,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电动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利用技术手段对充电需求集中的时段和地段进行提前研判,并做好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将公共充电车位纳入道路交通管理范畴机制。结合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环境、电网基础条件、运行维护要求等,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制修订和典型设计。 15.提升公共充(换)电网络服务体验。加快推进充(换)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打通充电平台与车辆平台数据链路,实现即插即充,无感充电,不断提升充电设施智能化、互联化技术水平,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鼓励停车充电一体化等模式创新,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落实充电车辆停车优惠等惠民措施。 (五)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 16.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保障。充分考虑日益增长的充电负荷,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将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规划。加大配套电力设施用地保障力度,加快公用电力廊道建设,确保充(换)电设施及时接入。做好电网规划与充(换)电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成本纳入电网输配成本统一核算。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 17.加强配套供电服务和监管。落实省“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要求,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用电保障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换)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现限时办结。加强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规范转供电行为,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探索新能源+电动汽车等新型供电模式,在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的同时降低电价成本。 (六)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 18.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强化充(换)电基础设施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引导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质量竞争转变,避免互相压价等无序竞争,促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推动建立充(换)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建立“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强化汽车、电池和充(换)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在加油站、加气站建设安装充电设施应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充(换)电运营企业、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换)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并合理配备漏电保护器及接地设备,提升用电安全水平。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换)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社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溯源机制,鼓励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19.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平台体系建设。完善省、市两级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拓展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引导充(换)电运营企业将充(换)电基础设施数据与充电设施监管平台对接,有效整合不同企业的充(换)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对社会公众开放共享,力争2025年底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省、市两级充(换)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完善管理措施,实现数据接入及时、准确、安全,立场公正、公平、公开。加快充(换)电设施监管平台与电动汽车监测平台数据融合,探索构建车桩一体化监管体系,推动充电服务信息资源共享。2025年底形成统一开放、标准规范、竞争有序的充(换)电服务市场,打造形成全省智慧充电“一张网”,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换)电需求。 四、规划实施与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成立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组织落实本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省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鼓励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 (二)简化审批手续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制度。建设需独立占地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由属地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跨区域建设或打包建设项目由上一级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行政审批部门备案时,应将备案信息同步推送至同级能源主管部门。 (三)保障设施用地 各市县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统筹考虑乡村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大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 (四)加大财政支持 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公共汽电车场站和汽车客运站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出台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财政支持政策,加快公用和专用设施的充(换)电建设,加大对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换电设施等示范类设施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企业以及新闻媒体等要加大电动汽车及充(换)电设施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发展电动汽车及充(换)电设施的重要意义、发展成就、技术趋势,引导群众增强认同感,促进社会各方关心、支持、参与充(换)电设施建设。支持组织新能源汽车厂家开展品牌联展、试乘试驾等活动,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联合产业链上游电池企业开展农村地区购车3年内免费“电池体检”活动,提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形成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强大合力,促进省内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坚实保障,也是方便群众出行的民生工程,对于稳投资促消费惠民生意义重大。为加快推进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一)2023年底,全省建成公共充电桩数量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新增公共充电桩3万台,达到6万台,能够满足4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全省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覆盖50个县(市、区)。公共充电桩全省1278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再覆盖4000个行政村和约200个景区,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实现公共充电桩三个一号旅游公路覆盖44个驿站和14个房车营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覆盖21个停车区,充电距离小于100公里;高速公路258个服务区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 (二)2024年底,全省建成公共充电桩数量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新增公共充电桩3万台,达到9万台,能够满足55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全省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再覆盖50个县(市、区),公共充电桩再覆盖6000个行政村和约100个景区,充电距离小于30公里。实现公共充电桩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再覆盖78个驿站和46个房车营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再覆盖46个停车区,充电距离小于80公里;高速公路258个服务区快充桩覆盖率达到80%,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 (三)2025年底,全省新增公共充电桩4万台,总量达到13万台左右,桩车比不低于1∶8,力争达到1∶6,能够满足8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县乡村和省内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全省经营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117个县(市、区)全覆盖。公共充电桩1278个乡镇(街道)、18824个行政村和约500个景区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10公里。实现公共充电桩三个一号旅游公路208个驿站和131个房车营地全覆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310个停车区全覆盖,高速公路258个服务区快充桩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城乡地区充(换)电网络全覆盖行动 1.城市公共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工程。桩车比远低于1∶6的城市,要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调节作用,推动城市公共充(换)电设施适度超前发展。对公共充(换)电设施未充分发展的区域,按照从城市中心区域到边缘区域,从出租、网约、私人等类型电动汽车流量较大区域到较小区域的原则,逐步提升布点密度。着重补齐城市公共停车场、商业区停车场、交通枢纽、换乘停车场等场所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提升整体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公共充(换)电设施均衡发展。2023年、2024年、2025年,全省11个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桩车比分别达到1∶8、1∶7和1∶6,城市核心区充电距离分别小于5公里、3公里、1公里,边缘地区充电距离小于8公里、5公里、3公里;各类公共停车场、商业区停车场、交通枢纽、换乘停车场等场所充电桩安装比例达到车位比的10%、15%、25%。(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县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工程。市县人民政府承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充电设施建设规划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配电网规划等相衔接,推进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县城客运站、商场、公园、医院、文体场馆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枢纽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站。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引导充电运营企业优先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四好农村路”邻近乡镇和村布设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在乡镇办公场所、公共停车场和村群众广场、汽车站等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全省集中式经营性公共充电站117个县(市、区)全覆盖,平均每县不少于2座、30台充电桩。公共充电桩1278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平均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5台;18824个行政村全覆盖,每村不少于2台,充电距离小于10公里。(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城镇居住小区充电桩全覆盖工程。新建小区严格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DBJ04/T398-2019)中明确的居住类配建标准,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对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制定既有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以需求为导向,在现有小区内部或者周边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电网企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同步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到2025年底,实现充电桩全省城镇居住小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单位内部专用桩全覆盖工程。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团体组织等单位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单位内部专用桩建设,不断提高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充电桩安装比例,最大限度满足单位公务和职工使用电动汽车的需求。公交、环卫、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公共服务领域,优先在停靠场站配建充电设施,适时在运行沿线补建充电设施,全面提升充电保障能力。到2025年底,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专用充电桩安装比例不低于车位比的10%,力争达到20%。各设区市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桩车比不低于1∶2,力争达到1∶1。(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交通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旅游景区、康养度假地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工程。结合省“十四五”文化旅游会展康养产业发展规划,与构建一极带动、人字廊道、三大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多层级多组团发展的空间布局相衔接,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打响“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建设,在各类旅游景区、康养度假地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到2025年底,国家4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公共充电桩安装比例不低于车位比的30%,其他A级景区不低于15%,A级(不含)以下景区不低于10%。(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文旅厅、山西文旅集团、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省内公路充(换)电网络全覆盖行动 6.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全覆盖工程。依据省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规划纲要和工作方案,以驿站、房车营地为布点建设重点,以大功率直流桩为主、小功率直流及交流桩为辅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研究制定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大力推进三个一号旅游公路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公共充电桩三个一号旅游公路208个驿站和131个房车营地充电桩全覆盖,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交控集团、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全覆盖工程。严格落实省交通厅、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优先选择安排交通流量较大及场地、供电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区、停车区进行试点建设。2023年-2024年先行建设完成具备条件的67个服务区、停车区快充站。到2025年底,实现国省公路310个服务区、停车区大功率直流桩全覆盖,充电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省公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高速公路全覆盖工程。结合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按照“桩站先行、以供促需、广泛覆盖、适度超前”的思路,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大功率充电、超级充电、移动充电等先进技术应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沿线场区充电站建设,切实降低“高速焦虑”。到2025年底,实现高速公路258个服务区大功率直流桩全覆盖,在全省收费站建设完成100座集中式充电站;根据高速交通枢纽实际建设集成式充电站。充电桩安装比例不低于小客车停车位的15%,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交控集团、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充(换)电运营模式创新行动 9.城乡居住小区“统建统服”计划。研究制定居住小区“统建统服”实施方案,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小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供电部门等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勘察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出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施工建设同意书,不得无理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等相关工作,对拒不配合的,按照信用评价相关办法予以信用惩戒。从2023年开始,鼓励各市每年选择不少于10个居住小区开展充电设施“统建统服”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单位内部专桩“对外开放”计划。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研究出台内部专用桩“对外开放”实施方案,将单位内部充电桩实施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解决周边老旧小区充电用户充电难问题。从2023年开始,鼓励各市每年选择部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内部专用桩进行对外开放试点示范。(责任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市人民政府等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道路公共泊位“停车充电”计划。鼓励各市在保障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路外公共泊位建设交流慢充桩,规划专用车位,为电动汽车充电用户提供“停车充电”一体化便利服务。从2023年开始,鼓励各市每年选择1-2个城区的城市道路路外公用泊位推行新能源充电专用停车位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省公安厅、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充(换)电新技术推广应用行动 12.“新能源+电动汽车”计划。完善绿电交易体系,增强并规范电力交易品种,积极扩大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电力的使用。依托电力市场机制“大云物移智”技术,推动全省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参与我省电力需求侧响应和市场化虚拟电厂建设,实现充(换)电设施直控、可调,打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网之间的能源流、数据流、业务流,实现电动汽车充放电与新能源发电高效协同,形成促进绿电消纳、降低充电成本、提高电网调峰能力等多赢局面。从2023年开始,鼓励各市每年建设完成1-2个新能源+电动汽车(光伏+电动汽车、风电+电动汽车等)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光储充换”一体化计划。支持公交场站、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高速服务区及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等具备条件的场所,探索商业化运作新模式,积极推进“光储充换”一体场站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加大光伏+、储能+电动汽车等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力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清洁低碳实惠的充电体验。从2023年开始,鼓励各市每年建设完成1-2个“光储充换”一体化充(换)电站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交控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多场景共享换电计划。开展储能+电动汽车试点示范项目,支持新能源企业和特定车型企业开展换电业务,区分乘用车、物流车、重卡等类型,围绕矿场、园区、城市转运等场景,开展城市、企业、开发区试点示范,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促进电动化转型,探索特定专用车型的共享换电模式。完善新能源货车扩大市内通行范围、延长通行时间等绿色通行配套政策,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从2023年开始,鼓励各市每年布局1-2个专用换电站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国资运营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产业链拓展升级计划。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建设双向支撑促进,依托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企业,吸引充电桩生产、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整车制造、动力电池生产等上游企业在省内聚集。围绕省内现有充电网络,加速同新能源装备—风电光伏电场产业链耦合,发挥重点企业前瞻性技术布局,继续推动换电、电池租赁等业态发展,提升充电服务发展水平,支撑驱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激发省内电动汽车消费活力,基于市场存量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下游扩规促进整体发展。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千亿级产业链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国资运营公司,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充(换)电智慧网络建设行动 16.建设智能监管平台计划。面向全社会构建由政府监管的服务型平台,实现企业信息管理、在线监控、状态查询、安全监测等功能,为政府监管、充(换)电设施企业运营、电动汽车用户和行业上中下游企业使用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积极推动将智能监管平台中非现场监管视频资源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全省监管数据共享。力争到2023年底,将充(换)电智能监管服务平台接入省级能源一体化监管平台,实现全省能源监管平台大融合。2025年底,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省市两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打造智慧充电“一张网”计划。继续完善省级充(换)电智能充电服务平台,推进全省公用、专用智慧充电服务平台统一接入,鼓励个人自用充电设施逐步接入,推动与交通、能源等平台的互联互通,汇聚全省充(换)电设施及行业信息,引导不同充(换)电运营服务平台提升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实现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和电力市场交易等功能,提高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数字化、便捷化水平,为充电用户提供便捷实惠的充电体验。到2025年底,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充电平台体系,打造完成全省智慧充电“一张网”。(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充(换)电用户获得电力提升行动 18.供电能力建设计划。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将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规划,优先保障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及乡村等基层偏远地区实现配电增容。现有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充电负荷需求,同时综合运用“光储充”、负荷控制等技术,保障小区内充电设施用电有序供应。从2023年开始,全省电网配套扩容满足每年充电桩的供电需求。(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优质用电服务计划。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从产权分界点到公网接入点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维护,且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关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价的规定。落实省“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关于优化电力接入服务的要求,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线上用电保障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实现限时办结。力争到2023年底,制定出台规范省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设计、施工、验收、报装、拆装等服务行为的政策性文件。(责任单位: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供电保障监管计划。在新建小区、老旧小区和农村配电网改造方案中,结合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将电力设施配电网规划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加强对充电设施供用电环节监管,保障充电设施无障碍接入。加强供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规范转供电行为,做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工作。力争到2023年底,制定出台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能源局、山西能监办、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充(换)电行业全链条管理行动 21.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充(换)电设施运营服务的统一管理,规范充电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引导督促运营企业加强充电设施维护和服务能力提升。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引导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质量竞争转变,避免进行市场降价、互相压价等无序竞争。推进将“油车占位”行为治理纳入城市管理范围,提升消费者充电服务满意度。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和“星级场站”等评比活动,依法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金融支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给予适应倾斜。(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省内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标准,强化充(换)电设施设备准入管理。树立超前意识,分类制定完善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供电保障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定期组织抽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充(换)电设施,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督促加以整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和管理单位在建设、运营服务中出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安全充电。力争到2023年底,建立完善省充(换)电设备市场准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分类完善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和供电保障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配套政策 (一)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制度,在既有车位安装充电桩,按一般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可不办理项目备案。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换)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换)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建设充(换)电站,自然资源部门、行政许可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需要备案的充(换)电设施项目,由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凭与业主或物业服务人签订的合作协议申请项目备案。(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能源局等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土地供应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大力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市县“多规合一”和城乡整体规划应考虑充(换)电设施建设需求,应当保证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重卡等运营类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合理建设用地,以及有明确需求的其他电动车辆的充(换)电专用场地,提高充电保障能力。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换)电需求的居住(小)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将充(换)电设施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根据充(换)电设施建设需要,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充(换)电站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在各类建筑配建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建充电设施。加大配套电力设施用地和公用电力廊道建设用地保障力度。探索盘活城区小块土地资源,增加供给渠道。利用市政道路建设充(换)电设施的,可按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要求使用土地。按照规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应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和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财政金融价格支持政策 积极对接争取中央财政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的专项补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研究出台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统建统服”、“光储充换”一体化、多场景共享换电、产业链拓展升级等示范创新类设施支持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提高企业投资意愿,促进我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金融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推进本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制定专项规划并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要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及时研判和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专班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保障作用,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日常调度,实行动态管理,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新能源汽车推广部门负责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合力推动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二)强化督导考核 省政府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纳入重点专项抓落实机制进行督导考核,省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督办通报机制,对落实政策有力有效、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搞变通、打折扣、成效不明显的,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追责问责。各成员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每年1月15前将上一年度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工作落实情况报送专班办公室。 (三)实施滚动调整 建立滚动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及省的最新政策以及省内电动汽车实际保有量增长情况,予以动态调整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逾9377亿元!2023年上半年电池新能源产业链投资扩产项目大盘点

    在我国第2000万辆新能源汽车下线的重要节点,公安部又公布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62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9%。其中,仅今年上半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数量就达312.8万辆,同比增长41.6%,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26.6%。 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创新高的同时,储能市场活跃度也在提升。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152.1GWh,累计同比增长38.1%;我国储能电池累计销量达31.5GWh,其中磷酸铁锂电池累计销量31.2GWh。 在上述两大领域带动下,电池新能源产业发展持续高景气,需求的长期向好不断吸引企业加码布局。电池网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整个电池产业链统计在内的223个投资扩产项目,182个公布投资金额,投资总额逾9377亿元。 具体来看, 在锂电池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85个新项目中,67个项目公布了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4425.98亿元。 在正极材料及上游原材料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61个新项目中,48个项目公布了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2836.26亿元。 在负极材料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0个新项目中,9个项目公布了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229.59亿元。 在隔膜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1个新项目,均公布了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501.87亿元。 在电解液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5个新项目中,13个项目公布了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284.93亿元。 在铜箔、铝箔、铝塑膜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2个新项目中,其中9个公布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315.82亿元。 在电池回收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6个新项目中,其中12个项目公布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627.68亿元。 在设备、电池结构件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3个新项目,均公布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155亿元。 通过上述表格,我们可以看到,电池新能源产业链在上半年的投资扩产中呈现以下几个明显特征: 电池豪扩,产业链紧跟,百亿级投资频现 从新建项目领域来看,统计在内的224个项目中,电池领域项目占比接近四成,达86个之多。受益于电池领域豪气扩产,产业链配套需求迫切,正极材料及上游原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四大主材领域相关企业扩产项目也加速落地,今年上半年,共计公布新项目97个。 从项目投资金额来看,统计在内的224个项目中,有40个项目投资额超100亿元,共计达5328.28,平均投资额约133.21亿元;超50亿元但不足100亿元的项目也多达28个,共计达1706亿元,平均投资额约60.93亿元。 同时,电池网注意到,统计在内的40个百亿级投资项目中,有23个项目为电池领域项目,占比过半。在23个电池项目中,又有3个项目投资金额超过300亿元,分别为国轩高科在摩洛哥规划的年产100GWh电池工厂,投资金额63亿美元,兑换人民币约447亿元,同时也是上半年唯一一个超400亿元的投资项目;林源集团拟在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投建的新能源及相关产业项目,投资金额370亿元;盛虹集团拟在江苏张家港投建的60GWh储能电池超级工厂和新能源电池研究院项目,投资金额306亿元。 此外,百亿级项目中还有正威集团拟在云南宣威投建的新能源材料产业园系列项目、宁德时代在广东佛山规划的广东宁德邦普一体化新材料产业项目投资金额超过200亿元。 另外,从项目投资主体来看,不同于前两年头部企业占比较大,今年上半年,电池新能源产业链投资扩产的主体已悄然发生变化:二三线企业频频发力,头部企业则相对谨慎。 电池出海,产业链跟随,材料商步伐加速 近年来,电池产业链国内市场内卷氛围渐浓,为谋求更大发展,电池企业纷纷出海布局。综合电池网统计,从国内锂电池企业海外建厂整体情况来看,截至6月30日,我国锂电池企业海外建厂数量已达28个(包含电芯、模组PACK工厂),其中,20个工厂公布了规划产能,总计超过506.5GWh。 其中,今年以来,国轩高科官宣规划年产能100GWh电动汽车电池厂落地摩洛哥,与InoBat合资电芯及Pack工厂签约落地欧洲;豪鹏科技官宣将在越南投建电池制造基地;派能科技公告拟与意大利Energy投建储能工厂;蜂巢能源拟在泰国筹划模组PACK组装工厂。与此同时,2023年以来,亿纬锂能、远景动力、孚能科技也陆续更新旗下海外基地筹建动态。 受益于电池企业出海加速,材料及设备厂商海外布局也在提速。其中,材料商动作尤为明显,据电池网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国内电池新能源产业中游材料领域出海布局动态就已达14项。 其中,龙蟠科技、海亮股份、格林美、比亚迪、华友钴业、璞泰来、诺德股份、新宙邦、华友钴业、中伟股份等10家上市公司均公告已有项目规划,天赐材料、长远锂科、厦钨新能、道氏技术等4家上市公司分别官宣投资设立旗下公司,以期在海外落地相关材料产能,就近供应下游客户。  此外,去年官宣项目的贝特瑞也更新优化印尼项目建设方案,持续推动印尼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进行;容百科技再牵亿纬锂能,携手共同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在公司全球化布局方面积极推动海外基地的建设,满足海外市场供应链本土化需求……  产业融合,一体化布局,资源端竞争尤热 除了国内国外落地新产能,从今年上半年的项目投资汇总情况,还可看出,我国电池新能源产业发展进一步融合,上游原材料企业继续向下游延伸,中下游企业加速向上游布局,与此同时,一体化产业也在持续深化。 其中,以电池龙头宁德时代和锂盐巨头融捷股份为例,宁德时代进一步扩大锂资源布局,1月20日,与玻利维亚达成协议,公司旗下Brunp子公司以及洛阳钼业同意初期投资逾10亿美元,在玻利维亚建造两个锂提取厂。融捷股份分别向中游材料领域和电池领域延伸布局,4月27日,公司官宣,拟设子公司在广州南沙投建正极材料基地,规划年产能4万吨;5月18日,融捷股份年产能为10GWh的锂电池电芯工厂及PACK工厂落地内蒙古乌海,总投资约35亿元。 除了纵向加码,横向产业扩容也是电池新能源产业融合的路径之一。集多种产品生产于一身的璞泰来于4月3日官宣,拟在江苏溧阳投资20亿元建设复合集流体研发生产基地一期年产1.6万吨复合铜箔项目,至此,继负极材料、隔膜生产商和锂电设备供应商后,璞泰来再添新身份。 对比细分领域的持续布局,电池新能源企业在规划项目时正越来越多的选择一体化产业,2023年以来进一步深化。从项目投建内容来看,正威集团两个百亿级项目均为产业园项目,其中,云南宣威项目涵盖10万吨三元正极材料产品、5GWh锂电池电芯及电池包、3万吨高端锂电铜箔/铝箔等;安徽芜湖项目涵盖12万吨锂电材料厂房和10GW的PACK生产车间。人民控股集团安徽太和项目将建设碳酸锂、新能源电池等项目。江特电气集团将在3年内投资100亿元,在新疆叶城县实施500万吨锂矿石采选、5万吨锂盐生产、20万吨正极材料等3个项目项目。天力锂能拟在新疆叶城投建500万吨锂矿石采选项目、3万吨锂盐生产项目、10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继拟收购江西宜春两家矿企之后,ST工智还谋划投建碳酸锂等项目…… 从一体化布局的项目内容来看,上游原材料依然是布局热土,仅在正极材料及上游原材料领域,统计在内的61个项目中,涉及资源端的占比就已过半。从市场动态来看,虽然今年以来碳酸锂价格迎来大跳水,但是目前依然维持在30万元/吨上下的价位,相较于此前三四万元的吨位价格,仍处高位。 产业延伸,跨界潮依旧,各路资本纷纷入局 除了在上下游进行产业延伸,今年以来,电池新能源产业链跨界热潮依旧。仅6月份,就有至少6家上市公司官宣,计划通过项目投资实现跨界入局。具体来看,6月26日,高分子改性材料生产商会通股份公告,拟在安徽芜湖投建年产17亿平方米锂电池湿法隔离膜项目;6月14日,人工智能机器人制造商ST工智公告,计划在江西宜春投建采、选、冶及磷酸铁锂生产项目;6月7日,半导体存储芯片生产商大为股份公告,拟将年产4万吨碳酸锂冶炼加工项目落地湖南郴州桂阳县;6月5日,房地产开发商天宸股份公告,拟在安徽芜湖新建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20GW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制造项目。 1-5月,跨界入局者规划项目同样不少。其中,5月19日,整车运输物流服务商长久物流公告,拟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5亿元;5月3日,电磁屏蔽材料领域上市公司隆扬电子公告,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于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薄膜金属化研发试验中心项目。 4月29日,玩具公司高乐股份公告,拟在浙江义乌投建2GWh纳米固态电池生产项目。 3月31日,食品公司黑芝麻公告,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小黑小蜜经营业务转型为储能锂电池生产经营,并在江西南昌新建区投资35亿元建设磷酸铁锂储能锂电池生产基地;3月3日,印制电路板企业科翔股份公告,拟投20亿在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建6GWh钠电池项目。 2月22日,纯碱生产商三友集团牵手中科海钠,将合建年产10万吨电池级碳酸钠起步工程,后续逐步壮大产业规模,并逐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 值得注意的是,在布局项目之外,跨界企业还通过多种方式来切入电池新能源赛道,例如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成立公司、战略合作等。据电池网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已有超26家公司传出跨界布局电池新能源赛道新动态,拟跨界公司所在的行业不一而足,涉及房地产、环保、服装、食品、化工、物流、玩具、游戏、陶瓷、LED、酒业等多个领域;拟涉足的领域同样也是五花八门,上游矿产资源、电池材料,锂电池、钠电池、固态电池、储能、电池回收等领域均不乏跨界布局者。 结语: 不可否认,电池新能源赛道长坡厚雪,充满投资机会,但伴随越来越多企业携新项目入局,竞争也更加激烈。新一轮电池产能过剩周期已初现,淘汰赛开启,如何与行业发展形成良性共振成为考验跨界者及产业链现存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命题。

  • 逾9377亿元!2023年上半年电池新能源产业链投资扩产项目大盘点

    在我国第2000万辆新能源汽车下线的重要节点,公安部又公布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62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9%。其中,仅今年上半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数量就达312.8万辆,同比增长41.6%,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26.6%。 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创新高的同时,储能市场活跃度也在提升。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152.1GWh,累计同比增长38.1%;我国储能电池累计销量达31.5GWh,其中磷酸铁锂电池累计销量31.2GWh。 在上述两大领域带动下,电池新能源产业发展持续高景气,需求的长期向好不断吸引企业加码布局。电池网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整个电池产业链统计在内的223个投资扩产项目,182个公布投资金额,投资总额逾9377亿元。 具体来看, 在锂电池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85个新项目中,67个项目公布了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4425.98亿元。 在正极材料及上游原材料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61个新项目中,48个项目公布了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2836.26亿元。 在负极材料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0个新项目中,9个项目公布了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229.59亿元。 在隔膜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1个新项目,均公布了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501.87亿元。 在电解液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5个新项目中,13个项目公布了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284.93亿元。 在铜箔、铝箔、铝塑膜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2个新项目中,其中9个公布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315.82亿元。 在电池回收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6个新项目中,其中12个项目公布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627.68亿元。 在设备、电池结构件领域, 电池网统计在内的13个新项目,均公布投资金额,投资总额约155亿元。 通过上述表格,我们可以看到,电池新能源产业链在上半年的投资扩产中呈现以下几个明显特征: 电池豪扩,产业链紧跟,百亿级投资频现 从新建项目领域来看,统计在内的224个项目中,电池领域项目占比接近四成,达86个之多。受益于电池领域豪气扩产,产业链配套需求迫切,正极材料及上游原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四大主材领域相关企业扩产项目也加速落地,今年上半年,共计公布新项目97个。 从项目投资金额来看,统计在内的224个项目中,有40个项目投资额超100亿元,共计达5328.28,平均投资额约133.21亿元;超50亿元但不足100亿元的项目也多达28个,共计达1706亿元,平均投资额约60.93亿元。 同时,电池网注意到,统计在内的40个百亿级投资项目中,有23个项目为电池领域项目,占比过半。在23个电池项目中,又有3个项目投资金额超过300亿元,分别为国轩高科在摩洛哥规划的年产100GWh电池工厂,投资金额63亿美元,兑换人民币约447亿元,同时也是上半年唯一一个超400亿元的投资项目;林源集团拟在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投建的新能源及相关产业项目,投资金额370亿元;盛虹集团拟在江苏张家港投建的60GWh储能电池超级工厂和新能源电池研究院项目,投资金额306亿元。 此外,百亿级项目中还有正威集团拟在云南宣威投建的新能源材料产业园系列项目、宁德时代在广东佛山规划的广东宁德邦普一体化新材料产业项目投资金额超过200亿元。 另外,从项目投资主体来看,不同于前两年头部企业占比较大,今年上半年,电池新能源产业链投资扩产的主体已悄然发生变化:二三线企业频频发力,头部企业则相对谨慎。 电池出海,产业链跟随,材料商步伐加速 近年来,电池产业链国内市场内卷氛围渐浓,为谋求更大发展,电池企业纷纷出海布局。综合电池网统计,从国内锂电池企业海外建厂整体情况来看,截至6月30日,我国锂电池企业海外建厂数量已达28个(包含电芯、模组PACK工厂),其中,20个工厂公布了规划产能,总计超过506.5GWh。 其中,今年以来,国轩高科官宣规划年产能100GWh电动汽车电池厂落地摩洛哥,与InoBat合资电芯及Pack工厂签约落地欧洲;豪鹏科技官宣将在越南投建电池制造基地;派能科技公告拟与意大利Energy投建储能工厂;蜂巢能源拟在泰国筹划模组PACK组装工厂。与此同时,2023年以来,亿纬锂能、远景动力、孚能科技也陆续更新旗下海外基地筹建动态。 受益于电池企业出海加速,材料及设备厂商海外布局也在提速。其中,材料商动作尤为明显,据电池网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国内电池新能源产业中游材料领域出海布局动态就已达14项。 其中,龙蟠科技、海亮股份、格林美、比亚迪、华友钴业、璞泰来、诺德股份、新宙邦、华友钴业、中伟股份等10家上市公司均公告已有项目规划,天赐材料、长远锂科、厦钨新能、道氏技术等4家上市公司分别官宣投资设立旗下公司,以期在海外落地相关材料产能,就近供应下游客户。  此外,去年官宣项目的贝特瑞也更新优化印尼项目建设方案,持续推动印尼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进行;容百科技再牵亿纬锂能,携手共同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在公司全球化布局方面积极推动海外基地的建设,满足海外市场供应链本土化需求……  产业融合,一体化布局,资源端竞争尤热 除了国内国外落地新产能,从今年上半年的项目投资汇总情况,还可看出,我国电池新能源产业发展进一步融合,上游原材料企业继续向下游延伸,中下游企业加速向上游布局,与此同时,一体化产业也在持续深化。 其中,以电池龙头宁德时代和锂盐巨头融捷股份为例,宁德时代进一步扩大锂资源布局,1月20日,与玻利维亚达成协议,公司旗下Brunp子公司以及洛阳钼业同意初期投资逾10亿美元,在玻利维亚建造两个锂提取厂。融捷股份分别向中游材料领域和电池领域延伸布局,4月27日,公司官宣,拟设子公司在广州南沙投建正极材料基地,规划年产能4万吨;5月18日,融捷股份年产能为10GWh的锂电池电芯工厂及PACK工厂落地内蒙古乌海,总投资约35亿元。 除了纵向加码,横向产业扩容也是电池新能源产业融合的路径之一。集多种产品生产于一身的璞泰来于4月3日官宣,拟在江苏溧阳投资20亿元建设复合集流体研发生产基地一期年产1.6万吨复合铜箔项目,至此,继负极材料、隔膜生产商和锂电设备供应商后,璞泰来再添新身份。 对比细分领域的持续布局,电池新能源企业在规划项目时正越来越多的选择一体化产业,2023年以来进一步深化。从项目投建内容来看,正威集团两个百亿级项目均为产业园项目,其中,云南宣威项目涵盖10万吨三元正极材料产品、5GWh锂电池电芯及电池包、3万吨高端锂电铜箔/铝箔等;安徽芜湖项目涵盖12万吨锂电材料厂房和10GW的PACK生产车间。人民控股集团安徽太和项目将建设碳酸锂、新能源电池等项目。江特电气集团将在3年内投资100亿元,在新疆叶城县实施500万吨锂矿石采选、5万吨锂盐生产、20万吨正极材料等3个项目项目。天力锂能拟在新疆叶城投建500万吨锂矿石采选项目、3万吨锂盐生产项目、10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继拟收购江西宜春两家矿企之后,ST工智还谋划投建碳酸锂等项目…… 从一体化布局的项目内容来看,上游原材料依然是布局热土,仅在正极材料及上游原材料领域,统计在内的61个项目中,涉及资源端的占比就已过半。从市场动态来看,虽然今年以来碳酸锂价格迎来大跳水,但是目前依然维持在30万元/吨上下的价位,相较于此前三四万元的吨位价格,仍处高位。 产业延伸,跨界潮依旧,各路资本纷纷入局 除了在上下游进行产业延伸,今年以来,电池新能源产业链跨界热潮依旧。仅6月份,就有至少6家上市公司官宣,计划通过项目投资实现跨界入局。具体来看,6月26日,高分子改性材料生产商会通股份公告,拟在安徽芜湖投建年产17亿平方米锂电池湿法隔离膜项目;6月14日,人工智能机器人制造商ST工智公告,计划在江西宜春投建采、选、冶及磷酸铁锂生产项目;6月7日,半导体存储芯片生产商大为股份公告,拟将年产4万吨碳酸锂冶炼加工项目落地湖南郴州桂阳县;6月5日,房地产开发商天宸股份公告,拟在安徽芜湖新建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及20GW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制造项目。 1-5月,跨界入局者规划项目同样不少。其中,5月19日,整车运输物流服务商长久物流公告,拟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5亿元;5月3日,电磁屏蔽材料领域上市公司隆扬电子公告,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于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薄膜金属化研发试验中心项目。 4月29日,玩具公司高乐股份公告,拟在浙江义乌投建2GWh纳米固态电池生产项目。 3月31日,食品公司黑芝麻公告,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小黑小蜜经营业务转型为储能锂电池生产经营,并在江西南昌新建区投资35亿元建设磷酸铁锂储能锂电池生产基地;3月3日,印制电路板企业科翔股份公告,拟投20亿在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建6GWh钠电池项目。 2月22日,纯碱生产商三友集团牵手中科海钠,将合建年产10万吨电池级碳酸钠起步工程,后续逐步壮大产业规模,并逐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 值得注意的是,在布局项目之外,跨界企业还通过多种方式来切入电池新能源赛道,例如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成立公司、战略合作等。据电池网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已有超26家公司传出跨界布局电池新能源赛道新动态,拟跨界公司所在的行业不一而足,涉及房地产、环保、服装、食品、化工、物流、玩具、游戏、陶瓷、LED、酒业等多个领域;拟涉足的领域同样也是五花八门,上游矿产资源、电池材料,锂电池、钠电池、固态电池、储能、电池回收等领域均不乏跨界布局者。 结语: 不可否认,电池新能源赛道长坡厚雪,充满投资机会,但伴随越来越多企业携新项目入局,竞争也更加激烈。新一轮电池产能过剩周期已初现,淘汰赛开启,如何与行业发展形成良性共振成为考验跨界者及产业链现存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命题。

  • 电解质行业“量价齐升” 多氟多二季度净利预计最高环增五成

    多氟多Q2净利润环比增长28%-55%,结束去年以来环比接连下跌之势。财联社记者采访获悉,Q2六氟磷酸锂价格亦随碳酸锂回弹,六氟磷酸锂行业尤其是头部企业,整体开工亦较一季度提升明显。 多氟多晚间公告,预计上半年度净利2.5亿元-2.8亿元,同比下降80.04%-82.18%,上年同期为盈利14.03亿元。公告中提及,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行业供需短期失衡,原材料成本波动较大,公司新材料产品六氟磷酸锂的售价大幅下降,产量和销量虽正常增长,但由于产品整体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盈利能力降低。 今年以来,新能源行业增速放缓,行业经历一轮“低谷”,碳酸锂价格从去年60万元/吨高位最低跌至15万元/吨,二季度以来恢复至30万元/吨左右。 伴随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价格,六氟磷酸锂价格在今年上半年亦经历先跌后涨,4月国内六氟磷酸锂市场月均价曾低至8.9万元/吨,截至7月13日,六氟磷酸锂均价报15.25万元/吨,较今年以来最低价增长70%以上。 据公开资料显示,多氟多Q1净利润为1.1亿元,据此测算,Q2净利润为1.4亿元-1.7亿元,环比增长28%-55%,系自2022年以来首次环比增长。 “量价齐升”或是公司净利润环比增长的主要原因。 隆众资讯六氟磷酸锂分析师董宏丽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六氟目前行业平均开工在62.08%左右,一季度平均开工在46.17%左右,6月份平均开工较一季度平均开工增幅达15.92%。目前头部企业因生产线较为完整,成本优势明显,开工负荷相对高一些。 对于电解质后市预期,董宏丽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从供需面来看,三季度业者对终端需求看好,需求有增量预期,六氟磷酸锂负荷也有望继续提升,供需双增情况下,三季度内市场价格或将持稳运行。 但是从成本面来看,董宏丽分析,随着上游碳酸锂主产地四川限电,碳酸锂价格仍有震荡预期,下游的采购心态也将随市场情绪有所波动,因此三季度六氟磷酸锂或将在供需双增情况下,价格随原料窄幅波动。 截至2022年底,多氟多六氟磷酸锂产能达5.5万吨,规划今年新增产能4万吨。财联社记者获悉,公司在建项目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晶体六氟磷酸锂项目已全部投产,年产2万吨高纯晶体六氟磷酸锂及添加剂项目已完成1万吨。 据悉,多氟多主要从事高性能无机氟化物、锂离子电池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锂电池制造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此外,多氟多在钠电池布局较为领先,子公司焦作新能源已具备1GWh钠电池的产能,子公司广西宁福新能源规划5GWh产能。 财联社记者此前获悉,多氟多六氟磷酸钠目前正常供应括中科海钠在内的多家国内企业,钠离子电池目前已与下游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具体信息需等整车厂公告发布,后续如有最新进展,公司也将及时对外公告,主要应用方向在储能、低续航乘用车、两轮车等领域。

  • 产业降本技术有望超预期落地 HJT成大厂抢跑扩产首要选择

    截至2023年6月,目前HJT异质结电池出片产能达到24GW,已开工产能约55GW,规划产能超270GW。此前5月下旬召开的HJT量产论坛曾透露预计到二季度末至三季度,华晟二期或三期均可能实现生产成本和PERC打平,后续若以上降本技术超预期落地,那么HJT异质结产业化进度将大幅加快。 券商研报指出,HJT作为电池片环节的革命性技术目前仍处于扩产早期,传统厂商尚未大规模布局,新进入者此时投资扩产可获得先发优势,2023年新进入者数量持续高增,传统大厂在2024年开始大规模扩产。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东方日升 公司通过开发HJT电池制造的等离子预清洗技术,减低硅片清洗等待时间的限制,并在中试线验证兼容超大和超薄的HJT电池“前切半"技术,已掌握转换效率高达25.20%的高效HJT电池技术。 金辰股份 全球光伏组件设备龙头企业。公司积极向电池制造装备领域延伸布局,开发了高效HJT用PECVD、TOPCON用PECVD、电池自动化上下料设备等光伏电池制造装备。

  • 【SMM分析】电解液市场一周快讯总览

    电解液环节: 【康鹏科技开启申购】康鹏科技IPO开启申购。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1.04亿股,发行后占总股本20%。康鹏科技深耕行业多年,较早实现新型锂盐LiFSI以及DTD量产。客户覆盖天赐、新宙邦、日本宇部等。 【永太科技GDR正式登陆伦交所】永太科技发布公告,公司正式登录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共计7,438,900份GDR,发行价格为每份GDR 9.41美元,募集资金约7,000万美元,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为37,194,500股,占发行后A股总股本的4.07%。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促进公司在核心业务领域的全球产业链布局,包括新能源材料、医药和植物保护产品,同时将增强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能力及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富祥药业正在布局LiFSI】富祥药业近期在调研活动中表示公司正在办理LiFSI等新型锂盐产品前期手续。公司目前已实现EC-CEC-VC/FEC产业链,客户覆盖天赐、新宙邦等头部企业。 【多氟多2023H1净利同比下降约80%】多氟多发布2023年上半年业绩预告,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 25,000 万元至 28,000 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 年上半年,新能源行业供需短期失衡,原材料成本波动较大,公司新材料产品六氟磷酸锂的售价大幅下降,产量和销量虽正常增长,但由于产品整体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盈利能力降低。据SMM数据,2022年上半年六氟磷酸锂均价443957.26元/吨,2023年上半年六氟磷酸锂均价152220.34元/吨,同比下跌66%。 【天赐欧洲电解液量产成功】天赐7月13日发布消息,其位于欧洲的代工厂——朗盛集团旗下Saltigo公司位于德国的工厂,近日顺利量产。 SMM新能源研究团队 王聪 021-51666838 张玲颖 021-51666775 马睿 021-51595780 杨玥 021-51666856 袁野 021-51595792 冯棣生 021-51666714 徐颖 021-51666707 吕彦霖 021-20707875 柳育君 021-20707895 于小丹021-20707870 孙贤珏 021-51666757 周致丞021-51666711

  • 投资超2亿 比亚迪匈牙利再建电池厂、已开启人员招聘

    比亚迪在欧洲再落一子。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目前比亚迪正在进行与匈牙利业务相关的招聘,岗位包括匈牙利政府事务总监以及设备工程师。招聘信息显示,匈牙利政府事务总监工作内容包括,政府关系拓展及维护;参与产业投资协议洽谈,跟进投资协议事项落地;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跟进落地,支持各部门对外诉求的推进等。设备工程师则需要在现地负责生产线的设备改进和维护。 比亚迪的这一招聘启事,表明其位于匈牙利的新工厂已在推进之中。此前据匈牙利贸易工业部消息,匈牙利外交和贸易部长彼得·西雅尔多今年6月底在到访深圳时宣布,比亚迪将在匈牙利北部小城福特(Fót)成立电池组装厂,投资额为100亿福林(约2.1亿元人民币)。“比亚迪将通过在福特建立一家工厂来进一步扩大在匈牙利的业务,新工厂不会生产电池,而只是进行组装。”西雅尔多表示。 对于在匈新建电池组装厂一事,比亚迪方面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没有更多消息可以透露。” 匈牙利虽然并非传统意义的汽车制造业强国,但是依托着德国汽车制造业的产业转移以及相对廉价的成本优势,该国已经借助外资建立起了辐射全欧洲的汽车零部件和整车制造能力。同时,匈牙利市场对于比亚迪也并不陌生。匈牙利纯电动大巴卡车工厂是比亚迪在欧洲设立的首个工厂,也是中国新能源品牌在欧洲投资兴建的首个电动车工厂。2021年6月,比亚迪向匈牙利最大的公共交通运营商Volánbusz交付了首台纯电动巴士。目前,比亚迪约占当地新投放流通公交车的42%,在匈牙利公交车市场上占据绝对领先的优势。 在2023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苗圩表示,“随着特斯拉柏林工厂开始投产搭载比亚迪动力电池的后驱版Model Y,随着交付量的提升,比亚迪动力电池海外业务将迎来高增长。”从目前的消息来看,比亚迪如果将动力电池组装工厂落地匈牙利,将对特斯拉柏林工厂的供货将起到推动作用。 最新数据显示,比亚迪动力电池今年上半年累计装机量约为60.25GWh,同比增长77%,表明其动力电池外供业务正在不断增强。 除了电池工厂,有关比亚迪在欧洲建厂的消息近期也层出不穷。据外媒5月22日报道称,法国一名当地政府官员表示,比亚迪正在与法国当局就在当地建厂的可能性进行谈判。此外,西班牙、德国等欧洲国家也在努力吸引比亚迪在当地建厂。 比亚迪欧洲汽车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舒酉星今年3月曾表示,“比亚迪正在欧洲寻找新工厂,或收购现有工厂,以便在该地区竞争非常激烈的汽车行业站稳脚跟。” 针对将在欧洲布局整车工厂事宜,比亚迪最新回应称,“目前正在评估在欧洲建设乘用车工厂的可行性,并在寻找合适的地点。”

  • 2023 SMM铅程万里铅蓄电池企业考察——越南篇圆满收官!

    随着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无论是上游矿业投资方、冶炼厂还是下游加工厂都纷纷加入了寻求越南铅资源高效发展之列。国内原生铅及再生精铅原料产能快速扩张,面临着铅矿及费电瓶原料资源供给紧张、国内环保检查日趋严格等严峻形势,企业开始放眼海外,进入海外市场,以寻求稳定原料补给和产品销路。 因此SMM于6月25日到7月1日,组织国内铅市场考察团,前往越南实地考察、参观当地矿山、冶炼厂及蓄电池生产企业,了解当地进出口政策、铅资源利用情况以及下游蓄电池消费潜力,现诚邀行业同仁,共赴越南,助企业谋定而后动。 SMM高级总监曹娟娟以及销售副总监张林带领考察团一行人先后参观了越南北部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越南北干矿产公司、雄韬电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恒力(越南)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瑞达电源(越南)有限公司、耐普电源(越南)有限公司、理士电池(越南)有限公司以及赛特电源(越南)有限公司深入了解公司的原料及电池生产情况。 经过此次越南地区的走访,SMM考察团对越南铅行业的市场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未来,SMM将继续与各大企业深化合作,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动铅产业的发展。 铅程万里考察报名联系人: 曹娟娟 13564728530  为进一步促进与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未来SMM还将进行如下走访,具体详情可查看下文!

  • 【7.13锂电快讯】盐湖股份称蓝科锂业碳酸锂日产量已达120吨 | 市监局8月起对锂离子电池等实施CCC认证管理

    【盐湖股份:目前蓝科锂业碳酸锂日产量已达到120吨】 盐湖股份在互动平台表示,目前蓝科锂业碳酸锂日产量已达到120吨,同时通过技术的升级改造,努力完成经营业绩目标。 【长远锂科: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三季度进行量产出货】 长远锂科披露调研纪要显示,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已取得部分主要客户的订单,预计三季度进行量产出货。公司目前二期4万吨/年三元正极材料、6万吨/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已有部分产线投产,预计今年全面建成投产。公司已实现钠电正极材料小量出货。 【盛新锂能: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77%-80%】 盛新锂能公告,预计上半年净利润6亿元-7亿元,同比下降76.81%-80.13%。报告期内,上游材料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造成成本增加,影响了公司本报告期利润。小财注:Q1净利4.64亿元,据此计算,Q2净利预计1.36亿元-2.36亿元,环比下降49%-71%。 【天齐锂业:澳大利亚奎纳纳一期年产2.4万吨氢氧化锂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产能爬坡以及产品外部验证过程】 天齐锂业在互动平台表示,澳大利亚奎纳纳一期年产2.4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已于2022年11月30日起达到商业化生产的能力,项目产量及连续生产运营能力稳步提升,目前工厂正在积极推进产能爬坡以及产品外部验证过程,TLK正陆续将相关氢氧化锂产品样品分发给现有和潜在承购方进行客户认证。公司和TLK将继续专注于实现和巩固工厂稳定、一致和可靠的运营。 【市场监管总局八月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点击查看详情 【特斯拉Model Y今年前五月美国注册量飙升逾一倍】 根据凯利蓝皮书最新分享的数据,今年前五个月,电动汽车占美国新车注册总量的7%,高于上年同期的4.6%。目前在美国起价47740美元的Model Y是这一增长背后的主要推动力,其注册量同比增长了103%。特斯拉便宜的Model 3车型(售价40240美元)注册量增长了18%。根据凯利蓝皮书的数据,美国电动汽车的平均价格在一年内下降了20%,从2022年6月的66390美元降至2023年6月的53438美元。 相关阅读: 【SMM分析】巴特瑞科技与福田汽车达成战略合作 【SMM分析】磷酸铁供需两旺 6月产量刷新历史新高 【SMM分析】欧盟理事会通过电池和废旧电池新法规 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亮眼 下半年消费潜力或将进一步释放【SMM专题】 【SMM分析】欧盟理事会通过电池和废旧电池新法规 【SMM分析】采购意愿偏谨慎 氢氧化锂价格先涨后跌 证监会同意广期所碳酸锂期货注册 能源金属盘中一度拉涨逾3%【热股】 【SMM分析】6月碳酸锂生产多渠道齐增量 正极材料年中冲量表现显著 【SMM分析】动储需求同步上行 中国电芯产量环增8% 【SMM分析】“碳”“氢”走势出现两级分化 后市走势如何演变? 【SMM分析】锂资源增加导致市场开工率提高 下月氢氧化锂产量能否维持? 【SMM分析】6月中国六氟生产开足马力 行业整体开工率80%以上 【SMM分析】6月中国电解液产量环增14.1% 7月排产持续低迷 【SMM分析】海辰储能启动A股IPO  【SMM分析】行业整体稳中向好 6月磷酸铁锂材料产量环比增加27% 【SMM分析】6月隔膜产量环增5% 再创历史新高 【SMM分析】多家车企签署承诺书拒绝价格战的背后 对市场将会有何影响? 2023新能源材料产业发展大会圆满落幕 聚焦能源转型、产业链新挑战及回收痛难点等话题

  • 【SMM分析】2023年6月国内废旧锂电回收5.02万吨 回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SMM7月13日讯: 据SMM调研,国内2023年6月废旧锂电回收共50,222吨(包含电池、极片和黑粉形态的回收废料),回收量环比增加17%。 其中三元废料中电池类0.56万吨,极片类0.32万吨,黑粉类1.50万吨;铁锂废料中电池类0.86万吨,极片类1.06万吨,黑粉类0.65万吨;钴酸锂废料中电池类78吨,极片类56吨,黑粉类678吨。其中黑粉分类包含电池粉与极片粉。 价格行情回顾: 6月上旬锂盐现货市场情绪探涨明显,大厂挺价心态维持,碳酸锂价格出现小幅上行。碳酸锂的小幅涨价也随之影响至回收市场,半个月前略微下行的三元回收系数的报价也出现上涨。下游湿法厂对于成本预期未随之上行,且碳酸锂的涨势较缓,且对未来预期涨势并不看好,观望情绪较浓。 6月中下旬,市场价格整体偏下行。硫酸镍、硫酸钴价格虽有小幅上行,但锂价上涨乏力,难以刺激回收市场采购积极性。且在市场头部有原料需求采购的湿法冶炼厂主要为头部企业,而且伴随废料价格下行,市场出售废料的声音也增多,供应紧张的局面有所缓解。碳酸锂行情下行时,湿法厂下调采购价格控制成本,上游贸易商与打粉厂中不免会出现挺价拒绝“割肉”的情况,回收市场博弈日渐激烈。 SMM按回收电池种类统计回收量数据,2023年6月废旧三元共回收23,778吨,废旧磷酸铁锂回收25,633吨,废旧钴酸锂811吨。三元废料占比47%,磷酸铁锂废料占比51%,钴酸锂废料仅占比2%。 6月三元废料回收量较5月环比增加14%,6月三元废料出现了严重供应不足的局面。虽整体回收量在增加,但主要集中于头部三元回收企业,行业的集中度日渐提高。小厂受到高价三元废料成本的挤压以及碳酸锂价格波动风险的影响,采购、生产、扩产的步伐稍显缓慢。 6月磷酸铁锂回收量较5月环比增加25%,6月铁锂回收头部企业已有扩产,对于铁锂废料的需求日渐增加,且市场铁锂头部回收企业逐渐形成以“电芯厂加工为主,自行采购补充原料为辅”的格局。这主要是因为电芯厂目前铁锂产品的占比越来越高,产间废料量也在增加,且回收企业苦碳酸锂价格涨跌不定久矣。加工订单虽利润不及冶炼厂自己生产碳酸锂的利润,但优势在于稳定,有稳定的原料来源可保证工厂开工率,有稳定的加工费利润预期,受行情波动较小,但同时这也要求铁锂回收企业可以有效控制加工成本、锂收率及产品品质。 据SMM数据调研数据显示2023年6月共回收得到硫酸镍理论值为5,405金吨,硫酸钴理论值为1,904金吨,氧化钴理论值47金吨,工业级碳酸锂理论值1,286吨,电池级碳酸锂理论值7,155吨,粗制碳酸锂理论值2,197吨。 SMM认为在2023年部分头部电芯厂已与回收企业进行定向绑定加工模式,市场可流通的货源紧张,当出现锂价上涨的行情,上游捂货不出或者超预期抬价,下游湿法厂利润被压缩。但出于工厂产线正常运转的考虑,高价采购原料是不得已而为之。目前新能源汽车退役报废浪潮尚未真正大规模爆发,回收市场下半年的供需情况仍不乐观。 据SMM调研,部分头部回收回收企业对于7月的采购仍有增量或者维持的计划,小厂多选择以观望为主,按需采购。综合考虑,7月预计回收52,644吨,其中废旧三元预计回收26,589吨,废旧铁锂回收23,000吨,钴酸锂回收500吨,回收总量环比增加5%。 SMM新能源研究团队 王聪 021-51666838 张玲颖 021-51666775 于小丹 021-20707870 马睿 021-51595780 杨玥 021-51666856 徐颖 021-51666707 冯棣生 021-51666714 辛鑫 021-51595829 柳育君 021-20707895 吕彦霖 021-20707875 孙贤珏 021-51666757 袁野 021-51595792 林辰思 021-51666836 韩欣桐 021-5166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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