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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对住房租赁的专项规范,正式出台。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对于《住房租赁条例》的时代意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指出,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条例》在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住房租赁企业等经营主体给予必要引导和有效监管,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规范指引。 “本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曾于2020年9月发布,本次《条例》正式出台,为住房租赁市场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框架和行为准则。这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也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进入到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中指院指数研究部总经理曹晶晶表示。 租赁需求激增催生法规出台 《条例》共7章50条,系统构建了涵盖住房租赁市场全主体的监管框架,涉及规范出租承租活动、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规范经纪机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内容。 对于出台《条例》的必要性,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租赁已成为住房供需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一二线热点城市,租赁已经成为普遍的、被认可的居住选择,部分城市租房的人甚至超过了买房的人。例如,深圳今年上半年首次购房年龄接近38岁,1000万人租在城中村出租屋中,市场已进入租房、长租时代。 “对房地产买卖交易市场,我们有很多法律或管理办法,但对住房租赁,并无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进行规范,市场乱象丛生,因此迫切需要这样一部法规。”李宇嘉称。 “《住房租赁条例》的实施,将对住房租赁市场现存的虚假房源、哄抬租金、租金贷乱象等问题,起到重要的遏制作用。”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 其进一步指出,例如条例对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进行了相关严禁性要求,并对房源查验等方面提出了源头管理的要求,对于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等情况有相应的处罚,这些措施都将有助于减少虚假房源的出现。 此外,《条例》第八条明确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在曹晶晶看来,合同备案制度有助于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也为承租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了依据。此外,合同备案制度的实施,也有助于政府掌握租赁市场动态,为后续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提供数据支持。通过合同备案和对租客权益的双重保障,未来租赁市场将更加透明、规范,房东和租客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盘活存量开辟供给新路径 《条例》在总则第五条增加了“国家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国家鼓励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建立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近两年,随着存量商品房去库存政策逐步推进,部分城市非居改租、收购存储转租等取得一定进展,在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的同时,也能够有效地盘活企业存量低效资产。”曹晶晶表示。 张波认为,条例实施后,租赁住房供给将形成 “政府保障+市场主体” 双轨制。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非居改租等方式快速扩容,2025 年上半年重点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增供应同比增长 45%;另一方面,市场化主体通过长租社区开发、存量资产盘活等方式占据主导地位。 不过,分析人士认为,当前“非居改租”仍面临改造成本较高、用地性质或物业用途变更难、消防报批难等问题,后续相关配套政策仍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 而《条例》第七条对用于出租的房屋提出明确要求,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标准。《条例》第十条明确“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通过对居住空间和押金约定的明确规定,可有效保障租户的合法权益,降低承租人的押金损失风险。”曹晶晶表示。 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第二十九条提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 “这一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便于政府及时掌握市场动态,稳定市场租金。同时,定期发布租金水平也为租赁双方提供参考依据,提升了交易的公平性,有助于推动市场朝向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曹晶晶称。 《条例》第三十三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住房租赁相关行业组织加强住房租赁行业诚信建设,建立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根据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可以看出,条例对租赁行业实施了全链条的监管。”李宇嘉认为,根据条例,不仅对出租、承租双方,对租赁企业进行规范,而且对代理租赁的经纪机构,对政府管理部门,对行业自律等实施了包含全部利益相关者、参与者的监管,而且是闭环监管。 “整体而言,通过制度化地收集、公开和共享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可以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使交易双方在签约前即能获得对方的历史行为参考,从而减少违约和欺诈行为的发生。”曹晶晶称。 租赁市场将进入机构化运营阶段 此外,《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提出“国家完善政策措施,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 张波认为,这反映出租赁市场将进入“机构化运营、品质化升级、金融化助力” 的新阶段。 相比发达国家,目前我国住房租赁行业机构化率仍较低。根据中指院监测数据,截至2025年6月,全国开业规模TOP30住房租赁企业累计开业房源量为135.9万间,占整体市场份额仍较小。 分析人士指出,从市场化、专业化的政策导向来看,我国长租公寓企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推动专业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将有助于提升住房租赁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 58安居客数据显示,2025 年上半年重点城市租金房价比升至2.17%,核心城市优质租赁资产投资回报率接近5年定存利率,大量长期资本正在不断进入。张波认为,未来5年,能够整合政策资源、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的企业将成为这一细分市场的主导者。 “市场未来的机会,一是盘活存量资产,二是大数据+AI更好赋能行业,例如通过构建集房源管理、租客匹配、租金支付、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数字化平台,可通过大数据分析优化房源配置和定价策略。”张波称。 多位分析师指出,《住房租赁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管理体系得以完善。通过系统性规范租赁活动、强化监管与信用建设、鼓励多元供给,该条例将有力推动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亿万租客构建更安全、公平的居住环境。
宏观新闻 1、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2、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昨日主持例行记者会。媒体报道,美国富国银行高管茅晨月在最近几周被禁止离开中国。郭嘉昆对此表示,经了解,茅晨月女士涉及中方在办的一起刑事案件,被中方执法部门依法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根据中国法律,案件正在调查中,茅晨月女士暂时不能离境,并且有义务配合调查工作。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警惕“职业背债”陷阱的风险提示:近期,社会上出现以“快速致富”“无需偿还债务”为诱饵的“职业背债”骗局,部分消费者因轻信此类虚假宣传陷入困境。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远离“职业背债”陷阱。 行业新闻 1、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发布。试点业务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2、广东、安徽将在提高产品质量管理、践行账期承诺、优化供应商货款支付流程、抵制“网络水军”、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其中,广东省有关部门表示,引导广汽集团、比亚迪、小鹏汽车等整车车企作出“供应商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的承诺,促进整车企业和与上游供应商合作共赢。安徽省相关主管部门表示,安徽将积极引导整车企业落实会议精神,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践行账期承诺,深化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昨日,京东一口气宣布领投三家具身智能企业的最新融资,包括千寻智能的Pre-A+轮、众擎机器人的A1轮,以及逐际动力的战略轮。近两个月,美团、阿里、腾讯也在加速布局具身智能。 4、近期,外卖领域硝烟再起,各外卖平台纷纷投身新一轮补贴大战。福建省消委会表示,平台推出的让利惠民举措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可从长远来看,对行业的健康发展构成了潜在隐患。福建省消委会指出,平台经济“提质增效”才是核心。 5、昨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共涵盖17条措施,涉及“提升供应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推进盘活存量”、“发挥公积金制度功效”等方面。 6、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征求《杭州市优化创新生态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大投入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力争到2027年,科技创新大投入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全市科技创新大投入达3000亿元,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超1000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4.2%。 公司新闻 1、东方财富公告,股东沈友根询价转让价格为21.66元/股。 2、富信科技公告,应用于400G/800G高速率光模块的MicroTEC产品已形成批量供货。 3、洋河股份公告,选举顾宇为公司董事长。 4、海天瑞声公告,上半年净利同比预增607%-961%。 5、东材科技公告,董事长拟减持不超0.43%公司股份。 6、高德红外公告,签订6.85亿元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外贸产品国内采购合同和某型号光电系统订购合同。 7、中国电建公告,1-6月新签合同金额6866.99亿元,同比增长5.83%。 8、安宁股份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拟65.08亿元参与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重整并取得其100%股权。 9、*ST苏吴公告,爱美客子公司Regen要求撤销达透医疗作为AestheFill产品在中国大陆独家经销商的所有相关授权。 10、良品铺子公告,广州轻工起诉公司控股股东,要求继续以12.42元/股向其转让公司7976万股股份。 11、胜宏科技公告,正在筹划境外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12、比亚迪公告,2024年报拟10送8转12,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8日。 13、东方精工公告,与乐聚机器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14、江特电机公告,实控人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股票停牌。 15、有方科技公告,拟签订40亿元服务器采购合同,用于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 16、银河电子公告,涉嫌单位行贿,子公司同智机电及其原法人被提起刑事诉讼。 环球市场 1、美股三大指数收盘涨跌不一,道指跌0.04%,纳指涨0.38%,标普500指数涨0.14%。热门中概股收盘涨跌不一,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跌0.28%。 2、WTI8月原油期货收跌0.21%,报67.2美元/桶;布伦特9月原油期货收跌0.1%,报69.21美元/桶。 3、COMEX黄金期货收涨1.55%,报3410.3美元/盎司;COMEX白银期货收涨2.02%,报39.24美元/盎司。 投资机会参考 1、高科技时代名副其实的“命脉”材料,这类产品新增需求快速攀升 据报道,在电动化、智能化浪潮席卷的当下,稀土已成为驱动核心部件高效运转的关键元素,其定位早已超越传统工业时代的“工业味精”辅助角色,一跃成为高科技时代名副其实的“命脉”材料。 稀土永磁材料的核心价值在于其卓越的磁性能和稳定性,这使其在多个高技术行业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下游是消费类电子产品和基础工业等传统应用领域,以及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变频空调、风力发电、节能电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招商证券指出,人形机器人市场尤为亮眼,迎来量产元年,新增需求快速攀升,正迅速成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重要应用领域。 2、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全容量投产发电 近日,位于金沙江上游的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中国华电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第三台机组通过72小时试运行,正式并网发电。至此,巴塘水电站实现全容量投产发电。巴塘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和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建设的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四五”收官在即,主要发展目标均得到较好完成。2023年以来,水利、公路水路、铁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为我国经济的稳增长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太平洋证券王亮认为,三峡水运新通道、浙赣粤运河等大项目建设均有同程度的进展,有望拉动民爆行业需求。未来行业将由少数几家在技术、资本、服务网络和一体化能力上具备绝对优势的全国性或区域性龙头主导,其发展速度和盈利能力有望持续超越行业平均水平。 3、行业持续释放积极信号,产业链企业加速推进项目建设 行业媒体报道,固态电池持续释放产业化积极信号,产业链企业加速推进项目建设。日前,宜宾、乌海两地的固态电池相关项目传来新进展。乌海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清陶(乌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清陶能源固态电池专用材料项目,目前已进入试生产阶段。此外,来自四川赛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消息显示,近日,赛科动力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迎来重要施工节点——首批生产设备顺利进场,即将进行安装调试。 国泰海通证券表示,固态电池产业迭代正式开启,从0到1加速。2025年以来,固态电池产业化进展持续加速。固态电池具备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够满足车端、低空、人形机器人等领域的特殊需求。当前半固态电池已实现装车,产业化进程早于全固态电池。人形机器人、低空等成本敏感度相对较低的领域,固态电池应用早于车端。 4、新型场景涌现推动需求逐步加大,这类系统面临升级扩容需求 机构指出,今年以来,国家电网工程加快建设,1-5月中国电网总投资2040亿元,同比增19.8%。主网招标需求强劲,2025年1-3批招标金额高达540.64亿元,同比增长24.8%。同时,特高压近期2条直流线路获核准,年内项目接连投运,第3次设备招标公告已经发布,核准与建设节奏提速。 以AI、大模型、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新型用电场景不断涌现,电力需求逐步加大。在此背景下,全球电力系统面临升级扩容需求,各国纷纷加大电力投资。财信证券指出,近年来我国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持续提升,电力供给端的新能源渗透率不断提升,新能源发电市场化交易全面实行,电力需求端的最大用电负荷不断提升,峰谷电价差距拉大。电网设备的建设投资强度有望增加,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均对2025年电网投资建设给出了高位续增的规模指引,预计全年电网投资持续见好。
楼盘“烂尾”无法交付,购房者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贷款等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了一则参考案例,“烂尾楼”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根据裁判要旨,商品房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且案涉商品房建设已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性,买受人购买商品房以及为购买房屋而贷款的合同目的均无法实现。为一揽子解决争议,保证裁判的统一性,买受人主张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而合同解除后,应当充分考虑贷款购买商品房商业模式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担保贷款合同之间的密切联系、合同主体的缔约地位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平衡等因素,由商品房出卖人承担已收受的购房贷款、购房款本金及利息的返还责任。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琦表示,该参考案例提供的启示意义在于,当开发商逾期交房且项目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担保贷款合同。 “在该案例中,判决明确,开发商需返还购房者首付款及利息、已还贷款本息,向银行承担剩余贷款返还责任,并支付违约金,且法院通过‘一揽子解决’两类合同纠纷避免多重诉讼,为同类因开发商违约引发的房屋交易纠纷提供了‘过错方担责’‘权利义务平衡’的裁判示范。”张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这一案件虽然是个案,但在相应范围及条件下,对于此类涉及“烂尾楼”解除合同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其认为,这一案件的特殊性在于,项目已经停工,短期内无法交付,购房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案件中折射出的普遍性在于,类似无法交付的“烂尾楼”案件中,有不少项目存在相似的情形,如开发商已经延期交房。对于业主而言,在支付首付并如期偿还按贷款情况下,房屋能否交付存在不确定性,部分房屋甚至已经明确短期内无法交付,在此类情形下,购房者在实践层面有必要在法律框架下结合自身情况,来选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 项目“烂尾”致房屋短期无法交付 这一最新公布的合同纠纷参考案例,要从几年前说起。 据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的信息,原告陆某、张某千2021年12月与被告盐城融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某置业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合同。 当年12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版),合同约定商品房总购房款为1183680元,首付款433680元剩余房款75万元,由融某置业公司指定陆某、张某千向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某银行盐城分行)贷款,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合同签订后,陆某、张某千向融某置业公司支付首付款433680元。 2022年2月,陆某、张某千、融某置业公司与某银行盐城分行签署《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约定陆某、张某千作为借款人向某银行盐城分行借款75万元用于支付房款,融某置业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3月份,该笔借款由某银行盐城分行转入融某置业公司账户。 基本案情信息显示,陆某、张某千按月偿还按揭贷款,截至2024年3月已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190430元,但融某置业公司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房义务,逾期交房已超过4个月,融某置业公司称已无法向陆某、张某千交付房屋。 由此,原告陆某、张某千向法院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等请求。 被告融某置业公司辩称:案涉住宅项目停工,在短期内无法向陆某、张某千交付。2023年融某置业公司已主动向陆某、张某千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但陆某、张某千拒绝,故由此产生的贷款利息应当由陆某、张某千自行承担,同时融某置业公司不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逾期交付违约金。 被告某银行盐城分行辩称:银行是无过错方,不应承担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责任,有权要求借款人和合同担保人偿还剩余贷款本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房企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向购房者交付该商品房,而陆某、张某千起诉时,案涉商品房建设工程已停工数月,短期内无复工可能性。 2024年6月,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一、原告陆某与被告融某置业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合同》于2024年5月30日解除;原告陆某、张某千与被告融某置业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版)于2024年5月30日解除; 二、原告陆某与被告某银行盐城分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于2024年5月30日解除; 三、被告融某置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某银行盐城分行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 四、被告融某置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陆某、张某千支付购房首付款433680元及利息; 五、被告融某置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陆某、张某千支付已还2022年4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某银行盐城分行贷款本金及利息190427.08元; 六、被告融某置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陆某、张某千支付违约金1836.8元;七、驳回原告陆某、张某千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某银行盐城分行不服,提起上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揽子”解除买卖、贷款合同 业内人士指出,依据已公布的案情信息,这一纠纷案例所涉及的购房款金额约118万元,涉及金额相较而言并不算特别高。 “该案例之所以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原因在于,购房者所购楼盘如果在短期内无法交付,即楼盘‘烂尾’,购房者能否解除其此前与房企及银行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贷款相关合同,如何解除,以及解除合同的相关责任如何认定。”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 据案例库公布的信息,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一是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否解除,二是案涉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应否一并解除,三是案涉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应如何确定。 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担保贷款合同的解除条件,张琦告诉记者,在烂尾楼或逾期交付场景中,两类合同的解除需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且具有明确法律依据。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融某置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于2023年12月30日前交付房屋,且案涉项目长时间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导致购房者‘取得房屋’的核心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据此支持了解除《房屋认购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张琦如是说。 张波告诉记者,本案件一个值得关注之处是,在解除购房合同之时,也一并解除了贷款相关合同。 “按我们在行业及市场上观察到的有限信息,这种‘一揽子’解除合同的情况,此前并不多见。对于项目因烂尾,购房者解除相关合同,多数会分步进行,即购房者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以及购房者与银行解除贷款合同是分开来的。但在这一案例中,则是‘一揽子’解除。”张波认为,法院方面在本案中做出“一揽子”解除合同,或与案例本身的情况有关。 其表示,按法院方面公布的信息,案例中所指项目在短期内已无复工可能性,这意味着开发商在逾期交付的情况下,在未来可预期的一定时间内,仍然无法实现交付,无法履行其在合同中向购房者承诺的约定。购房者在发起诉讼时,如约支付了首付款,房企原本应在2023年年底交房,而截至2024年3月,购房者按月偿还按揭贷款;应当说,购房者履行了其付款的约定。 就此,上海美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项方亮律师认为,期交付甚至烂尾的项目,其房地产买卖合同与银行贷款契约通常是可以解除的,责任一般由开发商承担。 项方亮介绍,按照相关法律依据,楼盘烂尾导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购房者购买房屋居住的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法定解除条件,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因此,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后,银行贷款契约也可随之解除。”项方亮称。 关于担保贷款合同的解除,张琦也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致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请求解除担保贷款合同。由于购房是贷款的直接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失去存在基础,法院因此一并支持解除《个人购房担保合同》。 对于如何确定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多位律师告诉记者,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需遵循“过错归责”原则,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责任主体及范围。 “从责任主体来看,本案中合同解除的根本原因是开发商融某置业公司未能履行交房义务,其作为过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银行作为贷款方无过错,不承担额外风险责任,但需配合合同解除后的贷款返还流程。”张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参考案例具有哪些借鉴意义? 那么,上述判决只是个案,还是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一案例中哪些地方具有特殊性,哪些方面在相应范畴内又可能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对此,项方亮律师认为,这一案件的特殊性为:具体合同约定与履行细节,以及开发商抗辩理由较为特殊,即房企辩称曾在2023年主动向购房者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但购房者拒绝,所以不应承担逾期交付违约金和后续贷款利息。开发商这样的抗辩角度,在其他同类案件中并不一定都会出现。同时,该案例成功入选最高法案例库。 “这一公示案件所具备的普遍性或启示价值在于,此类诉讼往往会涉及三方主体法律关系:案件涉及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三方主体。由于楼盘尾楼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购买房屋及贷款购房的目的均无法实现,符合《民法典》中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解除合同的规定,多数烂尾楼案件都可能基于此点,而产生纠纷。”项方亮称。 张波指出,多数此类纠纷,都需要调节这几方的关系,而从如何调节的角度来观察,该案件可能拥有一定的借鉴性。不过,目前而言,还不能确定是否具有风向标层面的意义。 “首先应当观察,接下来各地是否会出现类似更多的案件,以及这些案例是如何被判定的。如果相似条件及情境下,出现多个‘一揽子’解除购房买卖及贷款合同的案例,也许能够说明一些问题。然而,即使后续出现更多此类案例,可能仍然是在实践层面;在规则层面,仍然有必要持续关注法院对此类案例做出判决及裁定背后的依据。此外,尤其应关注会不会有相关最新的司法解释,或出台相关的规范措施、政策,做出更加明确的指引。”张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王玉臣律师看来,该案例对其他业主来说可能具备一定的借鉴意义,但从实践层面而言,目前参考意义相对有限,仍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这其中的原因在于,不同的案件、不同的项目、不同城市,很难完全复制。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实现的路径上,可能存在一系列现实的困难。 “一是立案难。虽然国家早已明确了立案的相关法律程序,但是此类案件在一些地方立案,仍可能存在难度。二是法律关系相对复杂,需同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就我个人以往有限的实践,在代理类案的时候,一些法院不同意将这两个法律关系合并处理,需要我们拿着过往的类案判决和法律依据很多次沟通,才可能勉强接受作为一个案件处理。再就是证据要求度高,裁判比较严格。在类案的审理过程中,一些法院考虑到同案同判等后续影响问题,在裁判时是相对比较保守的。另外,也可能出现执行难的问题。即判决已经下达,但业主并未拿到购房款和相关损失补偿。”王玉臣称。 其进一步表示,通常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的时候,解除合同退房是兜底方案。如果项目有复工希望,除非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仍然建议以推动复工交房为主要目标。 “最高院将这一案子纳入入库案例,释放出重要信息,但在遇到这类情况的时候,在实践层面如果选择解除合同,还是要慎重,不应盲目。”王玉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时隔10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再度召开。 7月14日至15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 “本次会议指明了未来城市发展相关工作的总基调、目标、主题、主线、抓手及方向等,意味着城市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市更新写入总体要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等,成为城市工作重点任务中的一部分,这些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会产生直接影响。”中指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告诉记者。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频率比较低,之所以10年之后再次召开,中国经济亟需培育内需新引擎以及新增长动力。”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城市发展方式正经历深刻转变,包括从增量转向存量、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升、从侧重硬件建设转向关注人的需求与软性治理能力。由于地方在领悟与执行层面有一定滞后,时隔十年再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为新阶段城市管理提供了“总纲领”,也为房地产业指明了未来转型的方向。 分析人士认为,这一历史性转向,为房地产行业指出了“新路子、高品质、控风险”的发展路径。 “城市更新”写入总体要求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 本次会议在总体要求中强调,要“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凸显出城市更新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明显提升。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这一点在房地产侧意义重大。 “一方面,这将强化供给端各方面的优化,改造过程中将同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也会提升城市空间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城市更新会对房地产需求端形成刺激,并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手段直接增加购房需求。相关部门有望加大支持力度,通过专项债、REITs 等工具提供支持。”张波称。 在陈文静看来,本次会议将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对城市更新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提升城市更新在稳投资、扩内需方面的作用。预计相关部门未来会落地更多配套政策,地方政府也将深入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城市更新模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完善相关举措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更多政策加持也将为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释放新的机遇。 分析人士认为,会议将“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列为重点任务,意味着我国城市发展逐渐进入到城市更新的重要发展时期。 张波表示,“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是房地产高品质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房地产也将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竞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头部房企加速布局绿色科技,第四代建筑也会在更多城市不断涌现。另外,市场认为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以及有序推行现房销售并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相关动态值得关注,这些举措将对降低交付风险、提升住房品质发挥重要作用。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成为城市工作重点之一 近几年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各地也在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新模式,今年以来部分举措已经落地。 本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也被认为是城市工作的重点之一。 “对房地产而言,内涵式发展的重点就是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此次会议这一表述延续了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主线,并在实施路径上更强调供需双向改革。”张波称。 陈文静认为,从行业角度来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包括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改革完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高品质住房建设、建立房地产协同监管机制等内容,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预计未来几年更多新模式配套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和实质性落地。 中指院数据显示,经过多年发展,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超40平方米,户均超1套房,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已经得到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在李宇嘉看来,与着力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相关的内容,内涵相当丰富。 “近几年以来,无论是发展各个都市圈,发展县域、城乡融合,还是统一大市场建设以及对国土空间的规划,都意在通过规划的、市场等方面的力量,疏解大城市人口过密的压力,让产业在不同区域更加合理得以分布。特别是大城市要组团式、网络化发展,实现职住交平衡、产城融合,这将进一步释放城市新的增长动力。”李宇嘉表示。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信息是,会议强调 “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业内人士认为。 “一方面,强调建筑品质安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全面提升房屋安全保障水平是下一步的重点。”张波称,通过融资协调机制扩大“白名单”项目,2025 年已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立该机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获优先支持。 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 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是今年多地住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本次会议进一步强调“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也是未来一段时间,城市工作的重点内容。 事实上,今年以来各地不断加大房票安置力度,促进住房需求进入市场,部分城市取得了较好效果。 “未来随着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稳步推进,房票安置政策将继续得以完善,相关举措在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中有望发挥更大作用。”陈文静表示。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也认为,从挖掘城市发展潜力来看,棚改或城中村改造依然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各地依然会持续开展。 在供应方面,本次会议部署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出“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强调“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预计未来新增土地供应或进一步向人口集聚、产业集聚的地区倾斜,更好满足职住平衡,配套好的优质地块有望继续放量。”陈文静补充道。 “总体来看,本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围绕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对城市发展作出了系统性部署,也为房地产市场划定了新路子、高品质、控风险的发展路径。通过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核心城市有望通过城市更新和保障房分流实现供需再平衡,房价逐步企稳。房企下一步竞争的焦点将转向绿色科技、运营能力和区域深耕。”张波称。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15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介绍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统计局:上半年国民经济“畅”的循环在改善 盛来运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扩大内需、推动生产、畅通循环。从国家统计局跟踪的数据来看,人流、物流、资金流都在改善。 要以更大力度来推进房地产止跌回稳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因城施策推动房地产市场企稳,从统计数据来看,相关措施成效明显。房地产总体朝着止跌回稳的方向迈进。具体表现包括商品房销售降幅收窄;一二三线城市商品房价格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降幅都有所收窄;房地产市场资金的来源也有所改善,房地产企业化债工作有序推进;房地产库存连续四个月减少。盛来运强调,要看到目前房地产销售面积和价格同比还都在下降,房地产筑底转型是一个过程,这是正常现象,要以更大力度来推进房地产止跌回稳。 投资增速放缓 不意味着投资空间在收缩 投资增速放缓,不意味着投资空间在收缩。事实上我们现阶段投资的潜力非常大,在新质生产力、城市更新改造、民生补短板等方面都需要有效的投资,所以我们要更好地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优化投资布局,改善投资环境,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持续推动投资健康发展。 下半年消费政策还会继续加力 上半年,我国消费市场在一系列促消费扩内需政策带动下,趋于活跃,发展态势向好。下半年我国消费发展是有支撑的,上半年一些积极影响因素和态势在下半年会持续,消费政策还会继续加力。 上半年内需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8.8% 今年以来,为应对外部挑战,我国把做大做强国内大循环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生产、畅通循环。从统计数据看,人流物流资金流都在改善,上半年内需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8.8%,其中最终消费支出贡献率为52%,是增长的主动力。 中国经济下半年会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下半年,中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是有支撑的,一是上半年经济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和成效,为完成全年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多年高质量发展的大势和实践凝聚了共识,积累了新动能,推动了经济再平衡,提升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三是宏观政策协同发力,将为经济稳定运行保驾护航。综合判断,中国经济下半年会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下半年价格将低位温和回升 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走势出现了积极变化,同比在连续四个月为负的情况下,首次转涨。核心CPI也创下14个月新高。这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盛来运强调,近期价格的低位运行具有结构性和阶段性的特点。上半年,CPI下降,但如果扣除食品和能源的价格,核心CPI是同比上涨0.4%。因此具有结构性特点。同时,当前价格低位运行也于我国发展阶段和经济转型的特点有关,也与现阶段内外环境的变化有关,因此具有阶段性。盛来运判断,下半年,价格会低位温和回升。支撑因素包括:一是经济稳定向好,为价格奠定了基础;二是扩内需政策还将持续显效;三是依法依规治理低价无序竞争,有利于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环境;四是假日经济效应也会发挥带动作用;五是从技术上看,翘尾因素对CPI和PPI的下拉影响会减弱。 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措施 进一步加大市场秩序的规范治理 针对近一个时期部分行业、部分企业“内卷”性竞争加剧的现象,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明确提出: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有关部门正在根据会议精神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大市场秩序的规范治理。这些政策和措施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市场供求关系改善、促进价格合理回升,也有利于企业利润改善、活力增强,进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同比降幅整体继续收窄。6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上海上涨0.4%,北京、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0.3%、0.5%和0.6%。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2%和0.3%,降幅均与上月相同。6月份,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7%,降幅与上月相同。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1.0%、0.7%、0.7%和0.5%。二、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均下降0.6%,降幅均扩大0.1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王中华就2025年6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进行解读。 2025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6月份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整体继续收窄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王中华解读2025年6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 2025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同比降幅整体继续收窄。 一、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 6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上海上涨0.4%,北京、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0.3%、0.5%和0.6%。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2%和0.3%,降幅均与上月相同。 6月份,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7%,降幅与上月相同。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1.0%、0.7%、0.7%和0.5%。二、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均下降0.6%,降幅均扩大0.1个百分点。 二、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整体继续收窄 6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4%,降幅比上月收窄0.3个百分点。其中,上海上涨6.0%,北京、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4.1%、5.1%和2.5%。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3.0%和4.6%,降幅分别收窄0.5个和0.3个百分点。 6月份,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3.0%,降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1.8%、1.3%、5.9%和2.8%。二、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5.8%和6.7%,降幅分别收窄0.3个和0.2个百分点。
近期,房企债务重组呈加速推进态势。据中指院统计,截至目前,融创、富力、中梁、当代、佳兆业、奥园、金轮天地、禹洲、远洋、时代中国、绿地、金科、协信远创等14多家房企债务重组或重整获批。此外,金轮天地、融创等房企境外债重组已基本获债权人通过,将进行聆讯。 债务重组是出险房企“自救”的关键一步。值得注意的是,距离6月20日向投资人公布境内债重组议案仅20天,龙光便完成了境内债二度重组。华泰证券房地产团队认为,对于已出险房企而言,债务重组方式正在从展期向削债加速转变。随着2025年公开市场到期规模收缩叠加行业销售逐步筑底,房地产行业整体信用压力有望收敛,这意味着信用风险大幅扩散的概率或将降低。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金地集团 目前债务压力大幅减轻,且2025年年初已经开始在杭州、上海等核心城市拿地,是得益于化债、政策纾困、销售改善等多重逻辑下困境反转较为明显的标的。 北辰实业 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15个核心城市推进多元化物业开发,包括住宅、公寓、别墅等,构建多区域多层级的全国规模化发展布局。
》查看SMM铜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 》点击查看SMM铜产业链数据库 2025年2月2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令,指示商务部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232调查”)对铜进口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展开调查。232调查通常包含270天的商务部调查期和90天的总统决策期,原本最晚可延续至11月底。调查范围涵盖铜原矿、精矿、废铜、铜合金及各类衍生品。2025年7月8日,特朗普宣布调查已结束,并计划自8月1日起对所有进口铜征收50%关税。这一关税水平远超市场此前普遍预期的25%,且实施时间较预期大幅提前。 关税消息一出,COMEX铜价一度冲上历史新高(COMEX 07合约最高5.68美元/磅),涨幅超13%;LME 3M铜价则因预期美国需求受抑而跌至9,600美元/吨附近,两市价差迅速拉大至2,500美元/吨以上。市场观点认为美国虹吸效应减弱,对LME现货供应预期改善,结构迅速转为Contango。因伦铜大幅下行,LME-SHFE进口比价得以修复。 看似美国上半年虹吸电解铜的剧本已经接近尾声,但细看之下,此次突如其来的关税决定有很多未明确的细节。首先是关税涵盖范围, 市场仍不清楚此次50%关税是否适用于所有铜制品 (电解铜、半成品、加工材等),还是仅针对部分品类。其次关税适用时间点 尚未明确是以货物发运(装船)时间为准,还是以提单到岸时间为准。 适用的国家范围目前也未确定关税是否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 还是会对特定来源国(如智利、加拿大、墨西哥)予以豁免或差别对待。 就美国现状而言,美国每年电解铜需求量约为150–160万吨,其中约80–90万吨依赖进口。2024年进口电解铜量为81万吨;2025年1–6月累计进口约65–68万吨。按照特朗普政府“制造业回流”与“产业链本土化”方向,目前的现货及在途库存,显然不足以在加征50%关税后,持续满足美国制造业对电解铜的稳定需求。 以美国对所有来源国加征50%关税为基准,对后续现货贸易后续可能的走向作如下推演:若关税实施时间以货物发运时间为准,在LME–COMEX超大价差刺激下,全球所有电解铜库存及隐性库存可能在关税正式生效前集中发往美国;非美地区电解铜供应将短期出现真空,短期内离岸电解铜溢价暴涨后逐渐恢复正常;若以到岸时间为准,则美提前囤货空间受限,虹吸效应减弱,全球贸易流向回归正常,LME库存将逐步回暖,亚洲等非美地区电解铜供应紧张局面有所缓解。 展望后市,随着LME铜价下行、LME–SHFE比价修复,国内进口套利窗口关闭,沿海冶炼厂的出口意愿下降;冶炼厂更多转向内销或长单交付,国内市场现货供应量预期将进一步上升。部分持货商认为,当前沪铜因低库存形成的近月BACK难以维持,现货升水已出现大幅走跌的迹象。后续如近月合约贴水或转为Contango,可能引导现货价格和交割仓单发生结构性调整。
深夜,原油大跌,金银齐飞! 截至7月10日收盘,纽约商品交易所8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下跌1.81美元/桶,收于66.57美元/桶,跌幅为2.65%;9月交货的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下跌1.55美元/桶,收于68.64美元/桶,跌幅为2.21%。 消息面上,来自证券时报的报道,知情人士透露,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正在讨论在下个月的增产之后暂停进一步的产量上调。据悉,该组织成员国已经初步计划在9月份完成220万桶/日产量恢复的目标——届时将再增加55万桶/日的供应。 不过,高盛集团认为,欧佩克很可能在下次集体增产后一段时间内不再增加石油产量。随着这个产油国组织的第一阶段大规模增产行动即将结束,市场的注意力正转向后续行动。高盛全球大宗商品研究联席主管Daan Struyven在欧佩克于维也纳举行的研讨会间隙表示:“我们的基本预测是,一旦8月初下次会议上解除220万桶/日的减产,他们就会停止增产。”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与此同时,国际金价、银价双双走强。截至10日收盘,伦敦金报3323.63美元/盎司,上涨0.18%,连续两个交易日收涨。伦敦银报37.07美元/盎司,上涨1.79%。今日,亚太市场开盘后,纽约银直线拉升,延续昨日涨势,截至发稿,报37.795美元/盎司,价格再创新高。 市场分析人士称,白银数年来持续结构性供应短缺。同时,自2022年以来,各国央行增持黄金储备导致金银比上升,接近90且远高于80左右的5年平均水平。如果保持当前势头,未来6~12个月国际银价升至40美元/盎司并非遥不可及,特别是如果矿山供应难以满足工业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 巴西总统:将与美国进行关税谈判 若无效将对等反制 据央视新闻消息,在美国宣布将自8月1日起对巴西商品征收50%关税后,当地时间7月10日,巴西总统卢拉接受采访时表示,巴西将与美国进行关税谈判,若无效将采取对等反制措施。 卢拉表示,巴西将优先尝试进行关税谈判,并就美方单边加征关税措施在世界贸易组织提起诉讼。他强调,如果谈判无效,会根据巴西《经济互惠法》规定,采取对等反制措施,向美国出口巴西产品征收50%关税。 连续两日施压 特朗普再催美联储主席鲍威尔降息 当地时间7月1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社交媒体平台“真实社交”上发文,再度敦促美联储主席鲍威尔降息。 特朗普曾于9日在社交媒体平台发文,批评美联储当前的利率政策,称美联储设定的利率至少偏高3个百分点,利率高出的每个百分点每年给美国造成了3600亿美元的再融资成本。 据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报道,特朗普正考虑在美联储主席鲍威尔明年离任前为美联储任命一位“影子主席”,以向美联储施压,迫使其降息。 铀铷金:我国战略性金属找矿实现重大突破 据新华社消息,2025年上半年,全国新发现矿产地38处,其中铀、铷、金、钴、锰等战略性金属找矿实现重大突破,新发现一批大型、特大型超大型矿产地。 据自然资源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办公室7月10日发布的数据,这些新发现包括在黑龙江省发现全省首个特大型铀矿;在河北省兴隆县,新增铷资源量337万吨,达到特大型规模,进一步巩固我国铷矿优势地位;在河北省隆化县,新增钴资源量2.7万吨,达到大型规模;在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新增锰资源量2285万吨,达到大型规模;在新疆特克斯县,新增金资源量81吨,累计查明近百吨,达到超大型规模。 在公众较为熟悉的铀、金、钴、锰之外,铷是一种稀有金属元素,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国防军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铷的熔点、沸点都较低,这一特性有可能把热能直接变为电能。 地产股大面积涨停 建材板块期货同步大涨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调研组赴广东、浙江两省调研。调研组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切实扛起责任,充分用好房地产调控政策自主权,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提升政策实施的系统性有效性;要加快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要多管齐下稳定预期、激活需求、优化供给、化解风险,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今年以来,房企债务重组持续释放积极信号。近期,多家房企债务重组节奏明显加快,取得重要突破。 7月10日,地产股集体拉升,A股及港股上市房企股价纷纷异动。截至当日收盘,A股房地产板块成分股中,华夏幸福、光大嘉宝、绿地控股等多只股票涨停,其中南山控股7天4板,渝开发4连板。港股方面,龙光集团盘中一度涨超80%,当日收盘有近20家公司股价的涨幅超10%。 同日,国内商品期货大面积收涨。截至当日下午收盘,主力合约方面,玻璃涨超5%,焦煤涨超4%,铁矿石、硅铁、焦炭等涨超3%。 谈及昨日建材相关板块大涨,东海期货黑色金属首席研究员刘慧峰认为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宏观预期好转,美国商务部长称中美谈判代表可能于8月初再次会面。同时,市场预期城市更新政策将进一步加力,且下周可能会召开一场关于城市更新的重要会议,地产板块股票强势反弹反映了这一预期。二是建材行业基本面表现较好,需求淡季背景下螺纹钢库存继续下降,玻璃场内库存也连续3周下降。 “从近期公布的数据来看,建材行业的基本面表现比市场之前的预期要好。”刘慧峰表示,按照历史数据,每年的春节后,螺纹钢库存去化会持续至6月中旬,之后因需求走弱开始阶段性累积。但今年以来,螺纹钢库存呈现环比下降的趋势。近期,受北方钢厂限产影响,电炉钢有所复产,但本周螺纹钢产量环比仍回落4.42万吨。 “玻璃的走势既有‘反内卷’情绪推动,也有基本面发生实质性变化与之共振。”方正中期期货首席新能源研究员魏朝明说。 截至7月10日,重点监测省份玻璃生产企业库存总量为5734万重量箱,较上周四库存减少97万重量箱,降幅达1.66%,库存可用天数约28.76天,较上周四减少0.65天。本周重点监测省份产量1278.14万重量箱,消费量1375.14万重量箱,产销率为107.59%。 “本周,国内浮法玻璃生产企业整体库存呈下降趋势,受阶段性补货以及局部涨价支撑,多地出货情况有所好转,局部地区受期货盘面上涨提振,期现商提货增加。”魏朝明说。 值得注意的是,若光伏玻璃在“反内卷”下减少产量,则意味着对重碱的需求将随之减少。期货日报记者注意到,截至7月10日,国内纯碱厂家总库存为186.34万吨,较上周四增加5.39万吨,增长2.98%,接近历史新高。利润方面,天然碱尚有足够的安全边际,近两周合成碱利润快速回落至成本线附近。 “在当前的供需和利润环境下,纯碱生产及贸易企业选择降价或卖出套保,以锁定生产经营利润。未来,宏观情绪改善和夏季生产装置检修将对纯碱期货盘面提供支撑。”魏朝明说。 谈及建材板块后市,刘慧峰认为,市场对政策加码的预期会一直存在,加之北方工厂阶段性限产的概率较大,因此,8月中旬之前,黑色系期货和玻璃均有可能持续反弹。8月下旬后,随着政策逐步落地,以及需求进入旺季验证阶段,不排除这些品种的价格会二次探底。 “梅雨季节过后,玻璃终端需求将有所改善,市场情绪会逐步企稳,或继续与行业‘反内卷’共振。”魏朝明说。
为提振住房消费、优化供给结构,北京再出政策“组合拳”。 7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在优化住房消费新供给方面提出两大方向:一是优化土地供应布局,二是强化公积金支持作用。 《方案》明确,优先向轨道交通站点和就业密集地区供应住宅用地,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同时,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作用,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带押过户”政策,并开展相关业务。 “北京此次进一步优化供地和公积金政策,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住房消费需求释放,也为其他城市政策调整起到了示范作用。”中指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告诉记者。 其认为,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各地优化政策的重要抓手,预计各地将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政策,如从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延长还款期限、加大对异地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力度等方面加大公积金政策优化力度。此外,北京后续仍有政策优化空间,预计未来有望进一步调整相关政策,提振市场信心。 轨交沿线、就业密集区优先供地 《方案》显示,要优先向轨道交通站点和就业密集地区供应住宅用地,并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此举被视为提升新增住房供给质量和效率的关键一步。 “北京本次在优化住房消费上精准发力、多管齐下。优先保障轨交站点和就业密集区供地,具有前瞻性与合理性。”易居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 其认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交通便利,能极大缩短居民通勤时间;在就业密集区供地则有助于居民实现职住平衡,减少通勤成本与时间浪费,可显著提升城市运行效率。” 事实上,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在重要会议及文件中强调优化供给。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进一步强调住房的高品质,较好的区位配套是构成高品质住房的重要部分;6月13日国常会再次明确“优化供给”的政策优化方向。 各地也针对优化供给,持续落地政策。北京5月9日印发《2025年北京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指出“加大站城融合力度,优先在轨道站点周边等设施较为完备地区开发建设,适度提高建设强度,打造职住商活力中心”。 “北京本次再度强调优先向轨道交通站点和就业密集地区供应住宅用地,有利于更好满足购房者职住需求,也有助于开发企业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好房子”。陈文静称。 中指院数据显示,2025年1-6月,北京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套数为13440套,成交面积165.31万平方米,同比均有所下降;二手商品住宅成交套数为88575套,同比上升18.4%,成交面积814.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8%。 北京支持公积金“既提又贷” 上海跟进预期走强 《方案》的另一大亮点是,加大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这其中包含两项创新性举措。 一是支持“既提又贷”,“允许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是研究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开展相关业务。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能有效降低购房者置业门槛和前期资金压力,可更好发挥住房保障功能。 据中指院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深圳、杭州、西安等超30个市(区)出台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相关措施。“此次北京落地该项举措,意味着一线城市中,北京、广州、深圳均已跟进,预计上海也有跟进落地的预期。”陈文静补充道。 关于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是北京积极优化公积金政策的具体体现。 一位房地产行业人士指出,此前北京已实施二手房商贷“带押过户”,若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也能实现,将极大提升二手房交易的便利度和流动性。 严跃进也认为,这一创新举措意义重大。“‘带押过户’打破了传统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需先还清贷款才能过户的繁琐流程,减少了交易环节、时间成本和风险,能有效提高二手房市场流通性,进而带动住房市场活跃度。”他强调,北京作为首都提出研究此项政策,对全国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陈文静表示,2023年以来,已有超20个市(区)出台公积金“带押过户”政策,但多为三四线城市,北京此举预示着,更多核心一二线城市有望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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