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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出台《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下是具体原文: 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商务部等5部门制定了《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4日 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助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安全水平。 二、重点任务 ( 一)增强电动自行车优质产品供给能力。 制修订《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实施动态公告管理,及时调整不符合规范条件的生产企业。督促生产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国家消防救援局配合;各地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二)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 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经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产者实施召回。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强化电商平台监管,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商务部配合;各地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消费促进活动 。 统筹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组织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鼓励相关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专区,便利广大群众以旧换新。(商务部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各地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四)加大以旧换新惠民支持力度。 各地要统筹用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各地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消费者交回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给予补贴。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理。各地要妥善回收处理废电动自行车及其废蓄电池。(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三、保障措施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纳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部际工作协调体系。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细化工作举措,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引导生产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等情况。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机制)要组织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解读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了《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支持范围。为落实上述政策精神,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出台《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实施方案》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紧贴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从生产、销售、以旧换新等环节,提出增强优质产品供给能力、严格销售监管、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大以旧换新惠民支持力度等重点任务,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通过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把消费者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更新为合格电动自行车,降低安全隐患;同时,还要求各地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等保障措施,助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 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如何服务于消费者? 按照《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精神,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自主确定具体支持金额和方式等。 各地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鼓励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了“2024年消费促进年”活动,鼓励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企业开设线上线下专区,便利广大群众以旧换新。 三、为什么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考虑到近年来我国锂离子蓄电池发展虽然较快,但铅酸蓄电池在电动自行车用电池中占比接近80%,且安全性较好、价格便宜,深受消费者青睐,对于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铅酸蓄电池自行车的消费者,适当加大补贴力度,这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和现实情况,体现安全导向。 四、《实施方案》明确“各地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消费者交回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给予补贴”。如何判定“高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锂离子蓄电池因其能量密度较高、内部的有机电解液化学特性活泼等特性,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易发生燃烧和爆炸等安全事故。特别是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性会不断下降,事故风险进一步上升。 因此,高安全隐患的蓄电池指因使用时间长、使用环境及保养条件差等原因,外观出现明显破损、漏液、较严重变形、烧蚀痕迹等现象,导致存在较高事故风险的锂离子蓄电池。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指使用了高安全隐患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 五、《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什么样的企业可被视为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什么样的产品可被视为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 合规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依法登记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具有合格证,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明该产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其他相关法规要求。 2024年4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6月18日修订发布新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在强化产品质量、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对生产企业提出更高要求。8月19日,经企业申请、文件资料审核、现场查验、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了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同步公示了第八批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希望发挥这些先进企业的表率作用,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建议消费者优先选购列入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产品。 六、《实施方案》明确“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国家标准GB 43854将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在此之前,消费者如何换购电动自行车? 2024年4月25日,《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正式发布,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发布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多次宣贯,引导企业加快符合新标准的产品研发、生产线改造,广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并抓紧筹备生产。建议消费者在11月1日前可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11月1日后可换购铅酸或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七、《实施方案》明确“各地要妥善回收处理废电动自行车及其废蓄电池”。地方对回收的废电动自行车及其废蓄电池,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主要包含铅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两大类。这两类废蓄电池如果拆解处理不当,将会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对于以旧换新过程回收的电动自行车废蓄电池,均应交由合法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规范拆解处理。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废电动自行车及其废蓄电池回收处理相关工作,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废蓄电池拆解处理过程的环境监管,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等有关要求拆解处理;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处理废蓄电池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八、《实施方案》在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方面提出要求,相关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围绕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等。 二是督促相关电商平台采取自动检索技术和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 三是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擅自改装原厂适配器、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后销售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畅通电动自行车产品缺陷线索反映渠道,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及时开展缺陷调查,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产者实施召回。 九、《实施方案》对电动自行车换新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消费者在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过程中,如何获取产品质量信息? 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产品标识信息、核查CCC认证情况、关注官方发布信息等方式了解换购产品的质量信息。 首先,要认真查看产品的标识信息、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阅读产品合格证,特别是合格证上列明的生产企业、产品型号、整车编码,要与车身铭牌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其次,消费者可通过产品所标明的CCC证书编号,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证书真伪,并确认证书状态。 同时,消费者还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执法监管以及消费投诉情况,及时了解换新产品的质量状况。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解读
触目惊心的电动自行车“夺命90秒”事件反复上演。为此,5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联合主办“阻断火灾·守护生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题研讨会,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重要精神。 来自工信部、应急管理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泉,苏州市、扬州市等地方政府领导,以及多家电动自行车头部企业代表也受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此次会议聚焦全固态电池技术与智能无线充电技术,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领域的创新应用,力图通过科技力量从源头构建防范火灾的安全屏障,加速推进前沿技术赋能电动自行车安全。 研讨会现场,江苏北人(688218.SH)展出了公司智能无线充电产品,该产品“以脚为媒,落撑即充”,可防水,且在充电时能实时监控电池状态。 江苏北人相关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公司智能无线充电产品及业务已经布局3年之久,在上海、南京、北京等十余城市均已铺设充电网络,开展相关试点,并在浙江等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多的省份全速推进。据悉,该公司智能无线充电技术还可同时应用于共享电动自行车,及物流、巡逻无人机等低空经济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有线充电而言,无线充电技术相对更加安全可靠、空间利用率更高、智能化程度更高、维护和管理更加方便。据测算,未来十年,全固态电池技术与智能无线充电技术的应用,将带动相关行业形成约20000亿元的投资。 与会专家认为,全固态电池是动力电池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技术上的突破将带有很强的颠覆性,是目前世界各国竞相研发的重点。 近两年,我国在无线充电技术领域的研究和试点项目进展很快,未来几年将迎来动态无线充电产业高速发展期,将成为带动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一环。与会人士指出,在科技浪潮中,无线充电技术正日益成为推动绿色未来的重要驱动力,符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陈清泉院士指出,全固态电池技术与智能无线充电技术的应用,标志着电动自行车行业在技术创新与安全升级方面实现重要突破。 借助全固态电池、智能无线充电技术等前沿科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程度将得到提高。财联社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固态电池是全球公认的下一代电池首选方案之一,已被包括我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列入国家发展战略。 国家特聘专家郭新提到,由于固态电解质的材料特性,全固态电池技术在安全性能上实现了不起火、不燃烧、不爆炸,同时,在能量密度、耐高温耐低温和充电效率上都获得显著提升,给未来交通工具的生产和运营模式带来了颠覆性的变化,引领全球交通运输行业进入一个更加安全、高效、环保的新时代。 与会多位专家认为,随着全固态电池技术的应用,电动自行车的现存安全隐患将彻底消除,以全固态电池技术为代表的消防安全智能化解决方案,将成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固防线。 在全固态电池、智能无线充电技术等前沿科技的赋能下,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及用户体验,有望实现质的飞跃,并引领行业转型升级。财联社记者在会议现场采访发现,企业界人士对于将前述两项技术整合进电动自行车产品充满热情和期待。
机构研报指出,近日,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出台《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公告》,两轮车行业新规开始逐步落地。此次发布政策只是纲领,在今年内还会陆续有执行细则出台,同时,也标志着行业也将进入强监管期。 中信证券认为,此次新的监管规则主要在生产端和使用端进行了强监管,特别是在电池安全、生产能力、产品规格层面进行强监管;会有准入名单等准入门槛机制陆续落地,许多规模以下的电动自行车厂商将会因资质受限而无法继续生产,让出大量市场份额,而头部企业的合规能力更强,将会受益市场格局逐渐改善。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爱玛科技 是中国最早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商之一,拥有分布于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广西、河南和重庆的七大生产基地。 九号公司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2.22亿元,分品类来看,其中电动两轮车销量147.15万台,收入42.32亿元,同比增长74.10%。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企业应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加强废锂离子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引导消费者规范安全移交废锂电池。鼓励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控管理。企业应采用三维软件进行造型设计,配备并使用ERP(企业资源计划)、MES(生产执行系统)。企业生产或采购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应依标准进行编码标识,推动电池信息溯源管理。 《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提到,企业生产或采购的锂离子蓄电池产品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要求,其生产企业应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企业生产或采购的铅蓄电池产品的制造商应当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鼓励企业使用的其他新型电池满足相应的安全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此外,其还提到,鼓励企业或所属集团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者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广应用。企业或所属集团每年自主开发车型不少于10款、研发投入不少于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企业主要电动自行车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 以下是具体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告 2024年第6号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促进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化生产,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附件: 1.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wps 2.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4月29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告
近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现就《技术规范》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技术规范》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销量增长迅速,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3.5亿辆,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4228万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蓄电池主要有铅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两种。国内主要电动自行车品牌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型中,配备锂离子蓄电池的比例已经超过20%。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标准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不断得到完善和提升,从而规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等环节,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二、《技术规范》发布具有什么意义? 《技术规范》作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规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将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使用过程中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率,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技术规范》适用于哪些车辆的电池? 《技术规范》仅适用于GB 17761《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60V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不适用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主要分为哪些类型?是否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常见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主要有锰酸锂电池、磷酸亚铁锂电池和三元锂电池等。其中三元锂电池又可以分为高镍体系的镍钴锰电池、镍钴铝电池以及无镍的磷酸锰铁锂电池等。 《技术规范》针对单体电池规定了严格的过充电(1.5倍)、针刺等测试,高镍体系三元锂电池很难通过上述测试,今后将难以应用在电动自行车领域。 五、《技术规范》规定的测试项目有哪些? 《技术规范》规定了6项单体电池的测试项目,包括标志、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22项电池组的测试项目,包括标志、静电放电、过放电、过充电、温度保护、外部短路、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绝缘电阻、挤压、加速度冲击、振动、自由跌落、提把强度、阻燃性、低气压、过流放电、温度循环、浸水、盐雾、湿热循环、热扩散。 其中,以下几个测试项目需要重点关注: 1.单体电池过充电(1.5倍)测试、针刺测试可对电池的安全性做出有效筛选。 2.电池组应具有唯一性编码,并且编码标识需要采用耐高温(950℃)材质,即便发生火灾也可以进行追溯。 3.电池组的过充电、外部短路、过流放电试验在正常工作条件和保护元器件单一故障条件下都要进行,因此电池组可能需要采取双重保护设计才能满足要求。 4.电池组需要具备互认协同充电功能,以降低充电装置不匹配给电池组充电带来的风险。 5.电池组在充电、放电过程中应实时采集电池电压、电池组电压/温度/电流,这就要求电池组配备管理系统(智能“大脑”)进行实时监控。 6.制造商在电池组上应清晰的标明“安全使用年限”,以提醒用户及时淘汰老旧电池,这是因为随着锂离子蓄电池使用年限增加,其安全风险也会逐步放大。 7.电池组的外壳、印制电路板、导线应使用阻燃性材料,以降低发生火灾后火焰的蔓延速率。 8.电池组的热扩散测试要求当电池组中某一节单体电池起火之后,不得快速扩散至整个电池组。 六、《技术规范》从哪几方面提高电池的本质安全? 《技术规范》不仅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的安全要求,还从电气安全(包括过充、过放、外部短路、温度保护等)、机械安全(包括挤压、加速度冲击、振动等)、环境安全(包括低气压、温度循环、浸水等)、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等七个方面设置了电池组的产品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了锂离子蓄电池的本质安全水平。 七、所有的电动自行车电池都要符合《技术规范》吗? 《技术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因此,该标准实施后,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都必须符合其要求。 八、消费者如何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锂电池?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可以通过查看电池的铭牌、规格书、使用说明等资料,或者向销售者询问,要求提供该产品对应的《技术规范》检测报告或者认证证书,来确认电池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九、为什么要求标记电池的安全使用年限? 随着使用年限增加,锂离子蓄电池容量逐渐降低,存在的安全风险也会逐步放大。《技术规范》要求制造商在电池组上标注“安全使用年限”,提醒用户到期淘汰老旧电池,减少老旧电池带来的潜在安全风险,以保障用户生命和财产安全。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DG/TJ08-2451-2024)已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在现有技术导则的基础上,提出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建设相关技术要求。 在面对市场需求方面,针对充(换)电柜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标准中对充(换)电柜的设置安装场所作出了相应规定,以减少充(换)电柜的消防安全隐患,降低火灾蔓延的危险性。 在利用既有住宅小区架空层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方面,标准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不应设置在与内天井连通的架空层内;当设置在与内天井不连通的架空层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等规定。在既有住宅小区新增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确有困难的情况,标准中规定可在小区楼栋的山墙、巷尾等适当位置分散布置充电点和停放场所。 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本市发布出台《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预防和减少火灾安全事故,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DG/TJ08-2451-2024)已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在现有技术导则的基础上,提出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建设相关技术要求。 标准特点 一是坚持守正创新 该标准总结了近年来本市在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在大量调研目前居民小区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的实际情况基础上编制而成。在标准编制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实验测试,确定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险性,为消防防排烟系统排烟量计算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合理性设计提供试验数据参考。此外,还增设了充电区域视频监控、充电状态实时监测、异常实时报警等智能化系统。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 该标准根据目前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的实际情况,从场所分类、场所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火灾初期控制等方面作出了相应技术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居民诉求、市场需求、架空层停车、既有住宅小区改造等热点、难点问题。 在解决居民诉求方面,针对居民集中反映的在地下非机动车库停(取)电动自行车时,因车身重、坡道狭窄而导致的转弯和爬坡困难的问题,标准中增加了坡道的宽度,改变了传统的坡道设置方式,加强了坡道防滑、排水等方面的规定,使居民停(取)电动自行车时更为安全、便捷。 在面对市场需求方面,针对充(换)电柜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标准中对充(换)电柜的设置安装场所作出了相应规定,以减少充(换)电柜的消防安全隐患,降低火灾蔓延的危险性。 在利用既有住宅小区架空层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方面,标准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不应设置在与内天井连通的架空层内;当设置在与内天井不连通的架空层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等规定。 在既有住宅小区新增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确有困难的情况,标准中规定可在小区楼栋的山墙、巷尾等适当位置分散布置充电点和停放场所。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 该标准系统考虑了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停放需求、防盗监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在满足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相关消防安全措施的要求。 该标准的发布及时落实了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最新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本市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和停放行为,让广大市民群众能安心、便捷地使用电动自行车。
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有关工作,研究健全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长效机制的举措,听取关于节能降碳工作的汇报,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重大工作任务、重大改革事项的落实落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区域协调联动,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支持中部地区把区位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不断提升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会议指出,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关系营商环境改善,关系经济回升向好大局,关系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既要高质量推进清欠专项行动、解决当前的清欠存量,又要下功夫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边清边欠”“清了又欠”。要聚焦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一步提高拖欠主体违规成本,降低被拖欠企业维权成本,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价款结算、商业汇票管理等制度规定,让长效机制尽快畅通运转起来。 会议审议通过《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和《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推进节能降碳,将其与扩大有效投资、老旧小区改造、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结合起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要立足国情实际,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把握工作力度和节奏,保障好高质量发展的能源需求。 会议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快速增加,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下决心整治。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加快化解存量风险、切实遏制增量风险。要注重系统治理,强化标准引领和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要注重疏堵结合,完善配套服务和支持政策,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蓄电池以旧换新等工作,在加强安全监管同时更好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防患于未“燃”!电动自行车火灾痛心案例再次为社会敲响警钟! 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2月23日凌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6栋发生火灾,造成15人遇难,44人受伤。据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介绍,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中国消防提到,虽然尚不能确定起火具体原因,但架空层大量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也助长了火势的迅速燃烧蔓延。电动自行车体积不大,一旦起火会燃烧剧烈,甚至伴有电池爆炸,且车身由大量高分子材料制成,燃烧之后会散发大量有毒浓烟,对人造成致命的伤害。 2月25日,北京丰台消防通报,10时13分,接到马家堡街道旭日嘉园小区乙10号楼北侧电动车棚起火报警,10时26分明火被扑灭。经核实,现场为户外独立电动车棚内电动自行车起火,过火面积1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因电池故障引发火灾。 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中国自行车协会发布的数据,2022年,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年产量超过3500万辆,均位居世界第一。 也就是说,每4个人就拥有1辆电动自行车。2023年,这一数字或将突破4亿辆。 但是,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违规停放、充电不规范(过度充电、线路老化、充电器使用不当等)、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 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迅速引燃整辆车及周边可燃物,且伴随爆炸、高温烟尘、有毒烟气,严重情况下将危及生命安全。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5万余起,造成82人死亡。 而在2022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火灾1.8万起,比2021年上升23.4%;接报居住场所内因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居多)故障引发的火灾3242起,比2021年上升17.3%。 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通报,今年1月,北京市发生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火灾33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28起,电动三轮车5起。从火灾原因上看,电池故障30起,占总数的91%。 政策监管不断加强 面对多发的火灾事故和上升态势,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已经不容忽视,防患于未“燃”,政策层面的监管不断加强。 2月25日,湖南省、安徽合肥、山东青岛等全国多个省市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涉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梯上楼,严查严打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 电池网注意到,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多地都制定了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 其中,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门性法规,该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压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同时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要求,增加了对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维修、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的罚则,明确处罚实施主体和具体数额。 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规范了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的行为,凡是不符合标准的场所,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地下车库等,均视为在建筑内违规停放、充电。 国家标准方面,2023年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也已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全面落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部署,规定了防止电动自行车电气着火、触电等方面的安全要求,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 另外,我国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即将出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显示,2022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已经完成了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目前正处于审查阶段。 此外,早在2021年8月1日,我国就开始施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同时,在各级消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均是整治重点之一。 各方呼吁加强安全防范 除了政策层面,社会各界对于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也愈发重视。 2月24日,中国自行车协会发文呼吁,生产企业要坚决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以底线思维执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积极配合并全力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与自律规范,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同时,消费者务必要提高安全意识,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各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宣传力度,普及安全使用、停放、充电等方面常识。 2月25日,比亚迪(002594)旗下电池公司弗迪电池宣布,基于南京“2.23火灾事故”,经探讨决定,弗迪电池将把乘用车研发成果应用到两轮车领域,加大两轮车的研发投入,协同各方正能量开发出能上楼的安全电池。 电动自行车如何防患于未“燃”?中国消防提醒: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至关重要,日常“三清三关”是关键,不在天井、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可以极大减缓火势蔓延速度,给住户留出更多逃生时间!同时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防止相关火灾悲剧重演! 图:中国消防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的消息,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团体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于近日修订,并将于今年6月19日正式实施,原团体标准同时废止。标准由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会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机构和行业企业共同修订,共新增19项、补充完善20项相关技术要求。 新修订的团体标准更加突出产品的安全性,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实践基础上,首次提出了电池组与整车互认协同识别和电池(单体)标识、针刺、热滥用、过放电、外部短路要求,率先应用了电池组与充电装置互认协同识别、电池组过温报警功能,增加了电池组提手强度、盐雾等安全项目,团体标准还特别明确了电池组管理系统功能,细化了BMS数据上传功能、自由跌落等测试方法。 其中,电池组与整车互认协同识别和电池(单体)热滥用、针刺检测项目均是全国首次正式列入标准。通过增加电池组互认协同功能,强化电池组与整车、电池组与充电器之间的互认协同识别,遏制非法拼改装行为,防范因电动自行车与电池不匹配造成的爆炸、着火风险;通过增加电池(单体)针刺、热滥用检测项目,有效解决锂电池由于高温、碰撞后隔膜破裂造成的安全问题。 新修订的团体标准中增加的电池组过温报警功能,要求电池组内部温度或某一电池的温度达到80度时,车辆或电池组应在30s内发出报警声音,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安全使用具有积极意义。新修订的团体标准中还提高了对电池(单体)的稳定性能要求,提高了锂电池组的安全性能指标,有效防范锂电池起火、爆炸事故风险。 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新修定的团体标准实施后,有关电池组管理系统(BMS)的过温报警功能,电池组与整车的互认协同功能,电池(单体)针刺和电池组提手强度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新增技术指标都将纳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采信,这将进一步提升本市销售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 点击查看详情: 强化安全性技术指标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团体标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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