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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10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1%,5年期以上LPR为3.6%。两个品种较上月均下降25个基点。 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LPR是贷款利率定价主要参考基准,LPR下降将带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进一步稳中有降,激发信贷需求,促进企业投资。与此同时,5年期以上LPR下降有利于减轻房贷借款人利息负担,促进消费。 1年期、5年期以上LPR均下调25BP 社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 权威专家表示,LPR下调表明央行利率政策传导机制有效运行。潘功胜行长在陆家嘴论坛上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的利率调控机制。9月27日,人民银行将央行政策利率,也就是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由1.7%下调至1.5%,带动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降0.3个百分点。随后,10月18日主要商业银行下调存款利率,10月21日报出的LPR也跟随下行,有效反映央行政策利率变化,这表明由短及长的利率传导关系在逐步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效率不断提升。 另外,LPR下调有利于促进社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权威专家指出,本次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报价均下降25个基点,降幅较大,预计将带动企业和居民贷款利率下降,有助于促进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扩大宏观经济总需求,支持物价合理回升,带动实体经济稳定增长。 在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看来,10月两个期限品种的LPR报价下调,下调幅度均为25个基点。这是继2月5年期以上LPR报价单独下调25个基点,7月两个期限品种LPR报价分别下调10个基点之后的年内第三次下调,且下调幅度均为2019年新版LPR报价改革以来最高,超出市场预期。 王青也预计,10月LPR报价下调后,将带动企业和居民贷款利率更大幅度下调,进而激发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促消费、扩投资,提振经济增长动能,带动物价水平温和回升,而且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能够为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重要支撑。 年内5年期以上LPR累计下降60个基点 今年存量房贷利率降幅或超过1个百分点 5年期以上LPR是中长期企业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定价的主要参考基准,随着10月5年期以上LPR下调,新发房贷利率也将随之下降。权威专家指出,5年期以上LPR下调居民房贷利息支出明显减少。LPR下降将大大减轻房贷借款人利息负担,并有力促进消费。 权威专家表示,今年以来,5年期以上LPR累计下降了60个基点,对新、老房贷都是重大利好。对于即将买房贷款的人来说,利息成本更低。对于存量房贷借款人来说,今年以来LPR下降的0.6个百分点,加上各商业银行10月25日统一批量调整的存量房贷利率平均约下降0.5个百分点,今年房贷利率降幅可能超过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因房贷定价规则是在重定价日按照最新LPR确定新的重定价周期的利率水平,存量房贷利率下降一般需要分步兑现。 例如,北京某存量房贷借款人,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目前房贷利率为4.75%(2024年1月1日的LPR+55BP),则其房贷利率下调可分两步:第一步,10月25日,商业银行批量将房贷利率在LPR上的加点调整至-30BP,该房贷利率调整为3.9%(LPR-30BP),调整幅度为0.85个百分点(4.75%-3.9%);第二步,2025年1月1日,房贷利率按照最新一期LPR重新计算,若12月份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3.6%,则该房贷利率调整为3.3%(LPR-30BP),调整幅度为0.6个百分点(3.9%-3.3%)。 “两步调整完后,2024年该房贷利率累计下降了1.45个百分点,按照100万贷款本金,25年等额本息的还贷方式,房贷利息总额减少超过24万元,每月月供减少超过800元。”上述专家如是说。 展望未来,王青预计,年内LPR报价可能将保持稳定。一方面,9月政策利率下调幅度较大,四季度将进入政策效果观察期,继续降息的可能性较小。这意味着LPR报价的定价基础会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当前银行净息差处在历史低位,这会制约报价行持续压缩LPR报价加点的动力。王青判断,四季度的重点是在10月LPR报价下调后,引导企业和居民贷款利率、特别是新发放居民房贷利率较大幅度下行。展望未来,着眼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振经济增长动能,带动物价水平温和回升,2025年LPR报价或还有一定下调空间。
据央行网站,为更好发挥证券基金机构稳市作用,人民银行开展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首次操作。本次操作金额500亿元,采用费率招标方式,20家机构参与投标,最高投标费率50bp,最低投标费率10bp,中标费率为20bp。
10月LPR报价出炉,1年期、5年期LPR利率均下调25BP。 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10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10%,5年期以上LPR为3.60%。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此前在10月18日,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下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0.2个百分点;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降0.3个百分点,从2.3%下降到2%。 预计下周一(即今日10月21日)公布的LPR也会下行0.2-0.25个百分点。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伴随一揽子增量政策陆续推出,宏观政策在稳增长方向全面发力, LPR下调符合当前宏观政策的大方向,是把央行“有力度的降息”向实体经济传导的一个关键环节。 周五(10月25日),央行还将进行一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 上月,MLF利率已下调30基点。9月25日, 央行公告称, 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开展3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期限1年,最高投标利率2.30%,最低投标利率1.90%,中标利率2.00%,较此前下调30个基点。 海通宏观梁中华团队分析表示,四季度MLF到期量合计3.69万亿,50bp降准能够对冲接下来将大量到期的MLF,在补充流动性的同时,帮助降低银行资金成本。而逆回购利率和存款利率的下降则能更直接更高效地为银行负债端降成本。 同时,年内第二轮存款利率下调也已落地。 10月18日起,中国六大行集体下调存款利率,也是大行自2022年9月以来第六次主动下调存款利率。 从调整幅度来看,此次调整较上一轮力度更大。其中,工、农、中、建、交五大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普遍下调5BP至0.1%;定期存款的不同期限品种挂牌利率均下调25BP,下调之后整存整取3个月期、半年期、1年期、2年期挂牌利率分别降至0.8%、1%、1.1%、1.2%,3年期、5年期挂牌利率降至1.5%、1.55%。邮储银行调整后的整存整取半年期、1年期品种利率比其他大行继续略高1BP、2BP。
今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做了主题演讲,他在演讲中透露了下一步政策动向,表示本月21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会下行0.2-0.25个百分点,此外,年底还将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 专家表示,如果本月LPR如上述幅度下调,将是今年以LPR第三次下调,也是降幅最大的一次,符合预期。LPR下调后将推动企业和个人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从而激发有效融资需求,存量和新增房贷利率还将进一步降低,更好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此外,专家预计明年LPR报价或还有一定下调空间。 本月LPR或将迎来年内最大降幅 降准降息方面,潘功胜表示,9月27日,已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下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0.2个百分点;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降0.3个百分点。今天早上,商业银行已经公布下调存款利率,预计21号公布的LPR也会下行0.2-0.25个百分点。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预计本月两个品种LPR将下降20-25个基点,是今年以来LPR第三次下降,也是降幅最大的一次,符合预期。 “LPR下降后,将推动企业和个人的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有助于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激发有效融资需求”,董希淼还表示,目前商业银行正在加快推进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本月LPR下降后,存量和新增房贷利率还将进一步降低,将更好地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 展望未来,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王青指出,年内LPR报价可能将保持稳定。一方面,9月政策利率下调幅度较大,四季度将进入政策效果观察期,继续降息的可能性较小。这意味着LPR报价的定价基础会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当前银行净息差处在历史低位,这会制约报价行压缩LPR报价加点的动力。 王青还表示,四季度的重点是在10月LPR报价下调后,引导企业和居民贷款利率、特别是新发放居民房贷利率较大幅度下行。展望未来,着眼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振经济增长动能,带动物价水平温和回升,明年LPR报价或还有一定下调空间。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减少家庭1500亿利息支出 据潘功胜介绍,目前四项房地产金融政策已经全部发布。其中,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中央决定的一项惠民生政策,惠及5000万户家庭,每年减少家庭的利息支出约1500亿元左右。 “人民银行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主要有三点考虑”,潘功胜表示,一是当前经济运行需要实施较强的宏观总量支持政策;二是当前经济运行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挑战,主要是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三是中央银行需要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观察、评估金融市场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弱化金融市场风险累积。 董希淼对此评价称,今年以来,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多次降准、降息措施力度大、速度快,产生的叠加效应,有力提振了市场信心和预期,更好地促进经济恢复回升。 探索资本市场支持工具常态化安排 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制定了助力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工具,落地情况如何?潘功胜表示,人民银行与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组建了工作专班,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已开始接受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政策今天发布实施。 潘功胜介绍称,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不是央行直接向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不会扩大央行的货币供给和基础货币的投放;央行提供的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资金则具有特定的指向性,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的一条红线。这两项工具体现了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拓展和新探索。我们将与证监会合作,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探索常态化的制度安排。 “从宏观和深层次角度看,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是一个相互交织、互相作用的过程,估值修复有助于资本市场发挥投融资功能,阻断市场走弱与股权质押风险的负向循环,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改善社会预期,提振消费和投资需求”,潘功胜表示。 潘功胜还指出,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框架。目标体系方面,将把促进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更加注重发挥利率等价格型调控工具的作用。执行机制方面,会持续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在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传导机制方面,要不断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提升金融机构的自主理性定价能力,增强与财政、产业、监管等政策取向的一致性,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 对于科技创新,潘功胜表示,现代科技创新投资周期长、资金量大,风险和不确定程度高,金融服务需求多元。特别是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更多依赖股权融资,积极、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投资(VC)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人民银行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着力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
财联社记者今日,央行发布通知,向参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的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据悉,截至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即日起,央行将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财联社记者从相关金融机构了解到,央行委托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的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其中,互换期限为1年,可根据需要申请展期;首期操作额度5000亿元,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每次操作费率;质押品范围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公募REITs等,折算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且较市场水平更加优惠。 专家对财联社记者分析,互换便利工具的正式启动,将大幅提升非银机构融资能力,持续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有利于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作用,缓解“股市下跌-投资者赎回-卖出股票-股票进一步下跌”的负反馈;且该项创新工具将有利统筹安排不同市场的流动性,改善非银机构总体的流动性环境。 大幅提升非银机构融资能力,持续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 业内专家对财联社记者解读,互换便利(SFISF)操作工具正式启动后,参与机构通过互换便利将流动性较差的债券、股票换成国债、央票,后者作为高等级流动性资产,可显著提高回购融资的可得性,获取的资金将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 据了解,部分国有大行表示愿为互换便利项下相关回购融资提供便利,放宽参与机构回购融资的授信额度要求。“机构申请的2000亿元额度本质是央行授信,是潜在的增量资金,机构不是一次就用完,会持续会资本市场带来增量资金”。专家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作用将更好发挥 专家解读,互换便利将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一方面,工具设计有逆周期调节特性。在股市超跌、股价被低估的时候,金融机构买入意愿较强,工具用量会比较大;而到股市好转、股票流动性恢复的时候,换券融资的必要性下降,工具用量会自然减小。 另一方面,在面临投资者赎回压力时,金融机构可采取换券抵押而非贱卖股票的方式筹资,缓解“股市下跌-投资者赎回-卖出股票-股票进一步下跌”的负反馈,抑制羊群效应等顺周期行为,发挥平滑市场、稳定预期的作用。 创新工具将有利统筹安排不同市场的流动性 专家表示,过去央行主要承担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责,在出现银行挤兑时提供充足流动性支持。 “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居民资产配置多元化,必要时需要央行进一步向资本市场提供流动性。”专家坦言,央行互换便利的推出,是货币政策支持资本市场的一次尝试和探索,有利于改善非银机构总体的流动性环境。 此外,业内专家还表示,未来,央行宜在实践基础上继续完善工具,统筹不同市场的流动性分布,共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今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上,央行行长潘功胜重磅发声。谈及实现经济的动态平衡,需要把握好几个重点时,他提到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方向应从过去的更多偏向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 专家表示,这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和未来趋势需要。目前我国消费尤其居民消费在经济中的占比有较大提升空间,需要挖掘消费潜力,也需要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引导。专家还表示,9月下旬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力推出,其中就包括扩大内需,政策加力下9月经济动能略有恢复,随着政策持续加力和效果显现,预计四季度经济会延续企稳回升态势。 宏观经济政策作用方向应转向更注重消费 潘功胜在主题演讲中表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增加居民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扩大消费,形成“政府培育消费,消费激活市场,市场引领企业,企业扩大投资”的良性循环。 “实现经济的动态平衡,需要把握好几个重点,一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方向应从过去的更多偏向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潘功胜指出。 如何理解宏观经济政策作用方向要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这不仅把握了重点,而且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实际和未来趋势需要。 娄飞鹏解释称,我国经济总量全球第二,是名副其实的经济大国,从全球经济发展看,大国经济发展更多需要依靠内需,而内需包括投资和消费两方面。就目前经济发展实际看,我国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在经济中的占比有较大提升空间,需要在稳定投资的同时发掘提升消费的潜力,在这其中也需要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引导。 市场专家表示,货币政策要继续把握好短期与长期、稳增长与防风险、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加快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传统依靠投资驱动的发展模式下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也在逐步显现,消费需求不足与局部产能过剩并存,经济循环不畅。未来需要转变宏观调控思路,把经济政策着力点由扩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注重消费,发挥政策合力推动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也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的着力点。 创造良好货币环境,政策加力效果显现 潘功胜还表示,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增长,在经济运行中,需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动态平衡。一是经济增速与经济增长质量的动态平衡。二是经济增长中内部和外部的动态平衡。三是投资与消费的动态平衡。 “人民银行将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控力度,提升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为经济稳定增长、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稳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动态平衡”,潘功胜指出。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认为,9月下旬以来,政策基调发生了重大调整,一揽子增量政策正在加力推出,其中就包括进一步扩大内需。政治局会议也要求“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提升消费结构”。在政策的加持下,9月经济动能略有恢复,集中表现为工业、服务业和消费增速加快,投资增速有所企稳,就业有所改善等。 “进入10月以来,房地产市场、资本市场、消费市场等都已发生积极变化。随着政策持续加力和效果显现,预计四季度经济会延续企稳回升态势,实现全年增长目标的概率正在上升”,温彬还表示。
今日,央行公告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 这标志着央行前期宣布的两个支持资本市场的货币政策工具均已落地。根据央行公告,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规模视情况可进一步扩大。再贷款期限1年,利率1.75%,可视情况展期。市场人士估计,累计期限或可达3年。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落地,21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利率原则不超2.25% 根据央行公告,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规模视情况可进一步扩大。这与央行行长潘功胜此前的表态一致。再贷款期限1年,利率1.75%,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 据悉,国有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21家金融机构将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2.25%的贷款利率对于上市企业和主要股东已经是很低的利率了,体现了央行 方面对推动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的支持力度。”这也意味着,只要上市公司分红率高于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使用贷款回购和增持股票就是有利可图的,预计可以显著激发其回购增持热情。 央行对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划定了明确条件,对其行为进行约束 央行公告,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应当符合证监会此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据悉,对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增持股票,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应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 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 据了解,再贷款工具涉及股票增持回购、银行发放贷款、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等多个环节。央行公告强调,21家金融机构贷款资金要专项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确保“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具体来说,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金融机构要分别开立银行贷款专项账户和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转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 另外,央行将发放此类贷款的金融机构限定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且贷款规模需与再贷款规模相匹配。除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外,其他金融机构不允许发放此类贷款。 “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应当坚持的一条红线。”业内专家强调。
今日,央行官网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通知明确了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和央行的角色和要求,最后也明确“监督管理”的措施。 在今日央行行长潘功胜强调,央行提供的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资金则具有特定的指向性,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的一条红线。 10月18日,某股份行广州分行投行部负责人对财联社表示,政策要求与此前透露的信息基本一致。从当前政策和市场趋势,股市和市场信心逐步恢复向上是大概率事件,贷款的风险总体还是可控。 具体到操作银行要注意质押率和股市行情风险。一旦出现股价和股市风险,风险的安全垫很重要。股票质押贷款此前还做成股票池,质押率一般六成到八成,最高做到九成。 对于贷款风险,通知还强调“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对此,10月18日,北京某大型券商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对财联社表示,银行对这一业务还是非常积极,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虽然利差不是特别大,但是可以通过这个业务来拓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客户,衍生更多的业务机会。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强调“本政策为阶段性安排。未在本政策支持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政策亮点一:前端严把入口 通知明确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若干基本条件,即指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上述投行部人士认为,9月底以来的一波行情,的确有部分公司股东出现减持的情况,但是从宏观面来看,根据总行的判断,国内资产的价格底部已经基本筑牢,后续基本会震荡向上。 此时推出回购增持再贷款的市场需求是比较乐观的,同时质押的风险也相对低一些。 央行通知还强调,发放贷款应当以上市公司已正式披露的回购方案或股东增持计划为前提,纳入对其的统一授信;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增持资金的一定比例。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豁免执行利率自律约定。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超过2000家上市公司披露增持或回购计划。 根据最新的源达信息报告,2024年1月1日至10月11日,发布增持计划公告的公司共计1295家;同一时期发布回购公告的公司有783家公司,其中,拟回购金额占预案日市值比例较大的公司如:中科电气拟回购占比约6.81%-13.61%;安琪酵母拟回购占比约1.22%-1.54%。 政策亮点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通知要求严格管理贷款资金。要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同时开立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21家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至该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上述分析师认为,央行通知提到,专款专用和资金托管显示央行对贷款风险的重视,股市的波动会影响到质押的风险。 在内控机制上,通知还要求完善内部控制措施。21家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原则,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制定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政策、标准和程序,设立专门的贷款产品和统计科目,明确还款来源和合格质押品等发放条件,加强相关业务风险管理。 对此,上述投行人士表示,具体到操作银行要注意质押率和股市行情风险。一旦出现股价和股市风险,风险的安全垫很重要。股票质押贷款此前还做成股票池,质押率一般六成到八成,最高做到九成,但是风险比较大。 也有全国性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考虑到授信风险,后续实操中未必主要以购入股票作为质押品,而更多会考虑贷款人的综合信用等级。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即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累计期限估计可达3年。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支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贷款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 (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条件和范围。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符合下述基本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1.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2.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主要股东增持指主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主要股东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主要股东原则上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且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主要股东增持应当披露增持计划。 3.对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一视同仁。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 (二)开立单独专用证券账户。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该专用证券账户只允许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且应当选择贷款机构为第三方存管银行。该专用证券账户不得办理转托管或者转指定手续。如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与现行规定不符的,可豁免执行相关规定。 二、金融机构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一)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可向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简称股票回购增持贷款)。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若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严禁流入股市。 (二)严格确定贷款条件。21家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自主决策发放贷款的条件及是否发放贷款,自担风险,确保商业可持续。发放贷款应当以上市公司已正式披露的回购方案或股东增持计划为前提,纳入对其的统一授信;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增持资金的一定比例。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豁免执行利率自律约定。 (三)严格管理贷款资金。要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同时开立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21家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至该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四)完善内部控制措施。21家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原则,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制定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政策、标准和程序,设立专门的贷款产品和统计科目,明确还款来源和合格质押品等发放条件,加强相关业务风险管理。 (五)建立信息沟通联动机制。21家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时同步相关信息。21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前,应及时将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有关信息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中国人民银行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一)再贷款基本要素。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再贷款首期总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 (二)再贷款发放流程。再贷款按季度发放。21家金融机构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以正式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并报送上一季度发放的相关贷款台账及相关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00%向21家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三)再贷款质押品要求。21家金融机构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合格债券或经中央银行内部评级达标的信贷资产作为质押品。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督促21家金融机构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切实做好支持股票回购增持工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督促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对上市公司回购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进行监督管理;核实确认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发放贷款用于上市公司回购和主要股东增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本通知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再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于存在问题的,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采取收回再贷款资金、取消参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资格等处理措施。 本政策为阶段性安排。未在本政策支持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0月17日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金融工具,人民银行与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组建了工作专班,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已开始接受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政策文件于今天发布实施。 央行行长潘功胜:央行提供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特定指向性 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是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18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央行提供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特定指向性,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是底线。 央行行长潘功胜: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 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9月27日,已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下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0.2个百分点;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降0.3个百分点。今天早上,商业银行已经公布下调存款利率,预计21号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会下行0.2-0.25个百分点。 央行行长潘功胜:互换便利不是央行直接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18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强调,助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工具,完全基于市场化原则,互换便利不是央行直接提供资金支持。 潘功胜:将把促进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 更加注重发挥利率等价格型调控工具的作用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框架。目标体系方面,将把促进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更加注重发挥利率等价格型调控工具的作用。执行机制方面,会持续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在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人民银行已与财政部建立了联合工作组,不断优化相关制度安排。传导机制方面,要不断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提升金融机构的自主理性定价能力,增强与财政、产业、监管等政策取向的一致性,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 潘功胜:加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控力度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实现经济的动态平衡,需要把握好几个重点。一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方向从过去的更多偏向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二是更好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把握和平衡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提高政策与市场关切的交集度和针对性。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经济环境,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人民银行将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控力度,提升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为经济稳定增长、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稳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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