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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中建四家大行以及中信银行今日集体发布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细则公告,就该行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范围、调整规则、申请时间和调整时间、调整渠道、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等操作层面的相关细则进行说明。整体来看,四家大行的操作细则表述方式略有不同,但实际内容差异不大。 多采用变更贷款利率方式 按照之前《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 从选择方式上,四家大行多采用变更合同方式。农业银行称,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新发放贷款置换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该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该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中国银行表示,尽力减少客户调整成本,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中国银行也表示,客户无需提交申请,该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若有其他方式需求的客户,银行也充分尊重。如,建设银行表示,不同意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调整或拟采取置换方式调整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农业银行称,如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的,要自2023年9月25日起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此表示,调整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利率变更”,由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变更存量房贷利率。第二种是“以新换旧”,由银行根据借款人申请,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以新换旧”需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重新约定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相对复杂,而“利率变更”相对方便。 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公告看,董希淼称,两家银行均以利率变更为主,建议借款人主动选择利率变更方式。从操作看,两家银行均表示将主动按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首套房贷利率;对“二套变首套”等特殊情况需要借款人主动发起申请的,在大多数情况提供线上申请渠道,最大程度上为借款人提供便利,同时还为借款人提供申请异议的途径。预计下一步,更多银行将推出类似调整方案,不同银行之间调整细则不会有大的差异。 这部分客户无需申请将统一调降 整体来看,部分符合条件的客户,四家大行将统一批量调整且客户无需申请。 工商银行表示,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该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即,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工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建设银行表示,9月25日起,该行接受两种情形申请,一是,符合“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情形的,即,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二是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转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与该行签订协议。 建设银行称,2023年10月22日(含)前提交的上述两种情形申请,经确认符合条件,拟于2023年10月25日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中国银行表示,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该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集中调整后,该行仍可受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客户可赴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办理,该行将逐笔审批,审批通过后即时进行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存量房贷固定利率客户,需要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农业银行称,按照《通知》和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需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办理。 另外,对于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中国银行称,可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含当日)向该行提出申请。中国银行将于10月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集中调整。 不同阶段存量房贷利率怎么调? 就具体的调整规则,具体来看,分为三个阶段类型。以农业银行为例,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另外,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此外,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就上述具体的调整细则,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总结称,此次改革的思路,其实就是把“LPR+高基点”调整为“LPR+低基点”。根据各大银行发布的规则,本质上就是把各个高基点的购房者进行调整,让其享受最低的基点。按照此次规则,部分年份购房的可以享受到“LPR+0基点”,部分年份购房者可以享受到“LPR-20基点”。但是按过去,可能基点都至少为60个或80个不等。“需要说明,这是理论上或者从全国层面的角度测算理解的,实际过程中要参考买房那年各地规定的最低利率标准。” 哪些群体最受益?降幅多大?专家解读 董希淼表示,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公告看,此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全面落实金融管理部门文件精神,覆盖面广,措施力度大,体现了大型商业银行的责任和担当,有助于进一步减轻居民房贷利息支出,进而促进居民消费和投资。据测算,此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将惠及约4000万户、上亿居民。主要是三类群体可以提出申请。 第一类,在8月31日之前,金融机构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房贷,借款人直接可以申请,这部分群体是这次受益的最大群体。 第二类,当前有些地方政策调整,原来是二套房贷,现在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房贷的借款人,也可以提出申请。例如现在一线城市”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原来是“认房又认贷”政策下的二套房贷,只要名下没有房,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来办理。这个群体也可以申请下调。 第三类,借款人超过一套房产,其中有一套有贷款,原本属于二套房贷,现在把其中的一套房卖掉了,然后另一套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这样二套房贷变成首套房贷,之后也可以申请调整。 从幅度看,此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平均降幅约为80基点。以100万元、25年期、原利率5.1%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房贷利率降至4.3%,可节约借款人还款支出每年超过5000元。 严跃进根据不同年份和当年比较高的利率做的减负效应的简单测算显示,2019年10月前购房的,其房贷利率重新定价规则是从“LPR+高基点”调整为“LPR+0基点”。当年购房者比较高的利率可能为5.8%。按照现在的规则,其利率可以为“现在的LPR+0基点”,即4.20%+0%=4.2%。如此对比,100万贷款本金30年期等额本息,其原来总利息为111万、月供5868元。而现在总利息为76万、月供4890元。如此对比,总利息少支付35万、月供即每月少还978元。 2019年10月-2022年5月期间买房的,其房贷利率重新定价规则是从“LPR+高基点”调整为“LPR+0基点”。当年购房者的较高利率大概为6.3%。那么按照现在的规则,其利率最低可以做到4.2%+0%=4.2%。如果按此计算,100万贷款本金30年期等额本息,其原来总利息为123万、月供6190元。而现在总利息为76万、月供4890元。如此对比,总利息少支付47万、月供即每月少还1300元。 2022年5月份后买房的,其利率重新定价规则为从“LPR+高基点”调整为“LPR-20基点”。这期间购房者的房贷利率大概较高的为5.2%。按照现在的规则,其利率最低可以做到4.2%-0.2%=4.0%。如果按此计算,100万贷款本金30年期等额本息,其原来的总利息为98万、月供为5491元。而现在的总利息为72万、月供为4774元。如此对比,总利息少支付26万、月供即每个月少还717元。
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原文如下: 中信银行个人存量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调整实施细则的公告 尊敬的中信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法有序开展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三、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银行批量调整 对于符合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 我行将于9月25日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 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二)客户主动申请 以下几种情况,不在银行批量调整的范围内,需要客户主动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2.逾期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三)申请及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逾期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客户主动申请渠道 9月25日起,对于不符合批量调整的客户,可通过咨询我行在当地营业网点或95558服务电话,到原贷款服务行发起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提gong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相关材料清单以原贷款服务行公布为准。 五、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也可通过手机银行“借钱-我的借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六、温馨提示 (一)批量利率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客户手机设置、运营商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具体结果以手机银行查询为准。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四)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关注我行官方微信公众号,便于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SMM9月7日讯:受上海、郑州等房地产销售好转以及工行、农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等利好消息刺激,9月6日下午午后出现走强拉升的房地产开发板块,在7日早盘开盘继续延续了涨势。截至10:19,房地产开发板块涨0.71%,个股方面:广宇集团、张江高科涨停。万通发展、京基智农、金科股份以及莱茵体育等均涨超5%。 有分析人士表示,自中央政治局会议重新定调楼市以来,楼市的利好政策不断,随着上海8月二手房销售数据的好转以及郑州8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好转,使得市场对金九银十的信心得到提振,这也使得市场资金对房地产板块进行了拉升。 此外,也有市场人士表示,除了楼市利好消息的提振,金融地产对大盘的护盘作用也使得房地产板块出现了上涨。 据易居研究院9月6日公布的对上海青浦、松江等近郊项目的调研数据,从签约情况看,部分项目交易量较上海实施新政策前出现大幅度上扬。易居研究院调查数据显示,一些项目过去单日销售最多1-2套,但上海9月1日全面执行“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后,这些项目现在的单日销售可以超过10套,较平时增加了4倍左右的水平。“当前上海新房交易市场确实处于活跃和复苏态势,且部分数据明显好于预期。”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称。就楼市新政对项目的影响,一家大型房企华东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公司对在沪的几个项目的销售进行了及时追踪,从售楼处一线置业顾问获得的情况来看,销售总体而言明显好转。 》点击查看详情 消息面 【上海:8月二手房成交1.4万套 终结半年来连续下行走势】 上海二手房最新成交数据今天(9月6日)出炉。统计显示,8月份本市二手房成交1.4万套。这也是自3月份以来,申城二手房成交量连续下行后的首次回升。实际上,在新政为市场注入确定性之前,二手房已经出现了筑底企稳现象。今天出炉的8月份二手房成交数据显示,8月份本市成交二手房1.4万套,是自3月份连续下行以来的首次环比增长。业内人士认为,市场已经走过底部,叠加“认房不认贷”政策影响,将出现回暖迹象。 【“稳楼市”政策实施首月 郑州商品房销售面积好转】 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8月份郑州商品房销售面积为94.76万平方米,环比增长3.37%,同比增长超过10个百分点。自8月3日郑州市率先发布15条稳楼市具体措施后,郑州房地产市场逐步复苏向好。 【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 》点击查看详情 【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调整范围包括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如下:1、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2、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3、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中国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财联社9月7日电,中国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称,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其中调整范围为,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调整规则提到,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如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当地下限”)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0(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不调整。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2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受理渠道及时间安排方面,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对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含当日)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于10月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集中调整后,我行仍可受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客户可赴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办理,我行将逐笔审批,审批通过后即时进行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4、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通过线上(手机银行)、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申请,但需要通过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所需佐证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贷款: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点击查看详情 【四大行宣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 北京二套变首套人群房贷利率最多有望降50个基点】 9月7日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相继官宣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细则,专家预计后续各大银行存量房贷利率的下调将在9月集中调整到位。就北京而言,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此次调整对于北京执行“认房不认贷”后,部分由二套房认定变更为首套房认定的人群影响较大,对于2020年3月至今购房的上述人群,根据各自情况,房贷利率有望下降5-50个基点,以100万元房贷25年等额本息计算,月供将减少约29元-290元/月。(财联社) 【中信银行明确个人存量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调整实施细则】 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点击查看详情 进入9月,部分房企热门楼盘销售出现较为明显的改善。在“认房不认贷”等政策利好促进下,多家房地产企业推出的新楼盘取得不俗销售业绩,楼市“金九银十”预期得到明显改善。 9月1日,北京、上海相继宣布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四大一线城市全面落地“认房不认贷”。有媒体表示,上海不少楼盘现场挤满了购房者,有楼盘的访问量比上周末增加了4倍,置业顾问甚至加班到凌晨才休息。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同时,自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点击查看详情 机构观点 广发证券研报指出,根据公司中报,房地产行业收入增长业绩亏损,企业持续分化。资产负债表缩表进行时,开发类资产第二年下行。资源集中趋势不变,竣工表现好于开工。强信用房企的优势,在于财务安全与结算质量稳定,资源集中度持续提升。央行831新政后,打破了限购城市首付比例的下限,需求释放有望带动重点城市基本面企稳复苏,具备投资能力的规模强投资企业将充分获益,部分全国布局的弱信用企业拿地和经营也会得到改善,建议关注地产板块整体配置价值,关注企业经营估值弹性。 国金证券研报表示:房地产行业整体业绩短期承压,但央国企和改善型房企表现依然具有韧性, 销售延续复苏态势,能拿好地且快速去化的房企更加受益。首推有持续拿地能力、布局优质重点城市、主打改善产品的房企,其能在 2024 年后实现规模和业绩双增长, ROE 有望稳步提升。稳健选择头部央企国企,其财务安全稳健,资产质量高,在经历高地价项目和存货计提减值后,预计 2024 年后毛利率将持续改善,引导估值提升。风险提示:宽松政策对市场提振不佳;三四线城市恢复力度弱;多家房企出现债务违约。 中金公司研报指出,降首付比、降利率稳地产力度和速度部分超出市场预期。降首付比主要是释放合理需求,初步预计“认房不认贷”和下调“首付比例下限”可能将提升未来数月销售增速6.5ppt,也会温和提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降存量房贷利率和二套利率下限,测算可为居民年化增收2250亿元,但考虑到存款利率下调和早偿缓解,居民年收入可能一定程度上低于这个估算。要注意的是,政策调整对房地产的影响可能是非线性的,这些估算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 》点击查看详情 中信证券研报表示,房地产需求侧的政策加速落地,各项政策逐渐形成合力。预计房地产市场基本面将从9月开始企稳回升。居民置业门槛降低,财务负担下降是市场进入复苏通道的起因。房价单边下跌预期逆转是预期市场复苏持续的原因。政策将释放一系列长期被压抑的真实居住需求,主要是卖旧买新、卖小买大的改善置业需求,也包括返乡置业、回乡养老和旅居需求。 》点击查看详情 中指研究院表示,目前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全部落实首套“认房不用认贷”政策,预计将极大修复市场情绪和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接下来,各地也将加速落地降低首付比例、降低二套房贷利率、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相关举措,政策暖风频吹,核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将迎来一波向上行情,“金九银十”可期,核心城市房地产市场逐渐企稳有望带动全国房地产市场逐渐修复。 平安证券研报指出,8月百强房企销售同比降幅扩大,成交延续探底。市场低迷之下,中央及各部位密集发声释放利好信号,短期板块政策博弈机会仍在,中长期持续看好积极拿地改善资产质量、融资及销售占优的强信用房企如保利发展、招商蛇口、越秀地产、华发股份、滨江集团、万科A等。同时建议关注物业管理及产业链机会。 推荐阅读: 》四大行公布存量房贷降息细则:首套直接降 二套转首套需申请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楼市利好政策“刷屏” 涉及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认房不认贷”、支持房企融资……【SMM专题】 》8月铁矿石价格领涨黑色 9月价格能否挺住?【SMM分析】 》钢铁行业“熬着等黎明”!终端需求冷热不均 超半数上市钢企二季度业绩环比改善 》上市房企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 政策组合拳下楼市能否企稳回升?
9月7日早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在公告中提到,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在公告中提到,调整范围包括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如下: 1、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2、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3、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中国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中国银行在公告中提到,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其中调整范围为,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调整规则提到,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如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当地下限”)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0(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不调整。 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2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 建设银行在公告中提到,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贷款: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在LPR有效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实际利率下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保持政策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拟按以下调整: (一)浮动利率贷款 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政策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二)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且当前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签订协议,在转换后按上述“二、(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则本次不调整。 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进行调整。
中国工商银行9月7日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称,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 二、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三、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 1.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2.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 四、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申请方式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4.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 (二)申请及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五、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手机银行。我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上传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二)线下渠道。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我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 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七、温馨提示 (一)优先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系统拥挤。 (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五)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进行查阅。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95588。 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SMM9月7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1560~21840元/吨,双燕成交于21610~21880元/吨,1#锌主流成交于21490~21770元/吨。今日上海市场长单挺价延续,基本成交在均价升水30~40元/吨,跟盘对2310合约报价在300~340元/吨;第二交易时段,普通国产报价对2310合约升水300~330元/吨附近,高价品牌双燕对2310合约报价350~370元/吨附近。今日锌价高位震荡,整体市场贸易商间交投为主,挺长单氛围明显,然下游企业高位下采购较为谨慎,进口锌锭亦有不同程度得下调。全国市场来看,除上海长单偏紧外,广东、天津、宁波地区均对上海溢价贴水,现货成交氛围较弱。
SMM9月6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1510~21710元/吨,双燕成交于21540~21750元/吨,1#锌主流成交于21440~21640元/吨。今日均价升水成V型走势,基本成交在均价升水10~20元/吨;第二交易时段,普通国产报价对2310合约升水290~310元/吨附近,高价品牌双燕对2310合约报价320~350元/吨附近。今日锌价高位震荡,下游采买明显谨慎,进口锌锭下调升水出货,然普通国产因到货较少和长单交货需要,报价相对坚挺,整体成交有限。
今日房地产股多数反弹,截至发稿,融创中国(01918.HK)、碧桂园(02007.HK)、绿城中国(039000.HK)、美的置业(039990.HK)分别上涨42.41%、12.87%、3.86%、2.84%。 注:房地产股表现 消息方面,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部门于9月4日组织头部中介机构召开讨论会,会议主要沟通近期房地产市场的有关情况并了解“认房不认贷”新政实施效果,包括新增客户、挂牌量、转定情况、房价波动等内容。另据了解,相关平台机构条线负责人也汇报了相关情况。 对于认房不认贷这一政策,市场对此持续讨论。近日广州、深圳、北京、上海已先后宣布执行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除了四大一线城市外,目前已经有厦门、中山、佛山、江门、惠州、东莞、武汉、鄂州、成都、重庆、苏州等多地提出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其他二线和三四线城市或将全面跟进。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政策刚落地,仍需时间来检测实质效果。当前,市场活跃度及成交量有所回升,但多为前期积累的客户,对于房价而言,政策落地时间较短,未有大幅波动,因此政策实际落地效果仍有待进一步观察。同时,前期积累的购房需求释放后,市场走势仍未明确。 “认房不认贷”政策对于购房者影响多大? 中金公司指出,降首付比、降利率稳地产力度和速度部分超出市场预期。降首付比主要是释放合理需求,初步预计“认房不认贷”和下调“首付比例下限”可能将提升未来数月销售增速6.5ppt,也会温和提升房地产开发投资。 根据中金地产组统计,在本轮“认房不认贷”实施之前,32个超高/高能级城市中有16个城市仍实行“认房认贷”的政策,即对“无房有贷款记录”家庭执行的最低首付比例高于其对“无房无贷款记录”家庭的标准,如果16城全部改为“认房不认贷”,则“无房有贷款记录”家庭的首付比例下调空间为普通住宅14个百分点、非普通住宅19个百分点。 其次是下调“首付比例下限”。本次政策将各地首套房首付比下限调整为20%,二套房首付比下限统一为30%,而之前政策是“限购城市”首套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下限为30%和40%,“非限购城市”才可享受首套和二套房首付比20%和30%的下限。 融创中国3日涨超130% 房地产行业利好刺激下,融创中国近两日的表现引发市场关注。根据9月4日到5日的走势,该公司累计涨幅达到68.09%。若算上当前的涨幅,其累计涨幅已超130%。 注:融创中国自9月4日以来的表现 消息方面,根据深交所公告,深港通下港股通标的名单发生调整,并自2023年9月5日起生效。其中融创中国(01918.HK)、珍酒李渡(06979.HK)、来凯医药-B(02105.HK)等22只股票获纳入。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融创中国是唯一一家房地产企业获纳入。该公司在2022年7月11日被调出港股通标的证券名单,当时包括中国奥园(03883.HK)、融创中国、中国恒大(03333.HK)、世茂集团(00813.HK)、恒大物业(06666.HK)、佳兆业集团(01638.HK)共计6家地产公司被调出。 摩根大通预计房地产短期股价强势 除了国内机构看好房地产之外,摩根大通发布研报称,房地产受益于近期“认房不认贷”及降低首付比例等措施,在未来几星期销售数据较强下,相信内房短期股价强势。他们还指出,预期在今年余下时间,销售及政策是推动内房股股价的主要动力。
SMM9月5日讯:今日0#锌主流成交价集中在21510~21690元/吨,双燕成交于21550~21760元/吨,1#锌主流成交于21440~21620元/吨。今日均价升水从早盘的均价升水60元/吨,一路下行至均价升水10~20元/吨;第二交易时段,普通国产报价对2310合约升水300~310元/吨附近,高价品牌双燕对2310合约报价340~380元/吨附近。今日锌价高位震荡,市场升水支撑乏力,进口锌锭继续冲击市场,韩国品牌已经出现对2309合约贴水出货,下游采买较为谨慎。
售楼处72小时不打烊、多项目收回折扣、某楼盘看房客户多到椅子不够用、二手房挂牌量激增,出台楼市新政后的京沪市场,一派火热景象。 9月1日,北京、上海落地执行首套房“认房不认贷”,力度超出市场预期。 “9月2日新政第一天,一线城市成交活跃。因网签数据滞后,市场实际成交热度北京最高,上海其次,整体看新政目前对广州、深圳影响不大。”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 据中原地产统计,北京新政第一天的新房市场成交,就超过8月半个月的成交量。9月2日,北京新房成交量超过1800套,但9月3日成交快速下调至900套左右。二手房方面,9月2日-3日两天,北京二手房成交2600套,其中9月2日成交1200套,较上周同期的600套上涨100%。 上海方面,据链家上海数据,新政后首个周末二手房成交量增加约70%。深圳方面,乐有家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上周末乐有家二手成交环比出现明显上涨,但还未达到3月小阳春时期的高峰。 “北京住建委今天还给我们打电话,询问一线城市的楼市成交情况。他们非常关注,因为这关系到后续是否要继续出台政策,以及可能的发力方向。”一位房地产研究机构高层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认为,一线城市“认房不认贷”政策的落地,对楼市成交短期内起到明显带动作用,但这种成交量的热度能持续多久,以及成交量的升温是否会带动房价的上涨,各方却存在一定争议。 北京、上海未来几个月房价是否会上涨? “目前政策刚出,市场情况怎样还需要再观察,我们不会在短期内贸然提价。”一位总部位于北京的房企人士告诉记者。 不过,目前北京已经有部分楼盘宣布收回折扣。 “北京出台认房不认贷政策后,部分项目的开发商确实宣布了收紧折扣,但这其实是一种营销手段。宣布收紧折扣是为了吸引客户尽快认购,而后续是否真的会收紧折扣,要看实际到访的客户量和成交情况,再做下一步判定。”合硕地产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向记者表示。 目前,京沪市场价格基本平稳,新房、二手房尚未出现明显的涨价现象。但在张大伟看来,北京、上海未来2个月房价或有望出现上涨。 “对于北京市场来说,预计会出现金九银十,二手房成交量有望快速上涨到1.5万套-2万套/月,部分区域短期出现价格上行的概率较大。”张大伟表示,如果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持续放大一周以上,价格有可能开始会明显上涨。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院长张波也认为,北京、上海潜在购房群体量大,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出现价格小幅上扬态势。 “房价会出现分化,热点板块房价不排除会出现跳涨现象,但大部分外围区域房价上涨的动力偏弱。”张波称。 不过,郭毅却持不同的看法。其认为,北京市场目前不具备涨价的市场基础和空间。 ”宏观方面,目前北京新房市场库存量在7.3万套左右,按照此前半年成交量测算,去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上。微观方面,从北京供地角度来看,很多细分板块同时有两到三个新房项目在售,这种情况下各个板块之间具有竞争关系,项目会通过价格等手段形成竞争和制衡,所以目前北京并不具备涨价的基础。”郭毅表示。 二手房方面,政策出台后,一线城市的二手房房源挂牌量出现了井喷。记者从多家机构获悉,北京9月2日二手房房源挂牌量超过3000套;链家上海周末新增挂牌量,同比增加了65%;深圳新政官宣后两日,业主新增挂牌量单日增幅20%左右,但9月1日起已恢复新政前水平。 与此同时,新政后二手房涨价房源数量明显增多。诸葛找房数据显示,2023年9月2日、3日,北京二手房涨价房源量分别为1048套、867套,日均涨价房源量较上一周同期翻两番;上海9月2日、3日涨价房源量分别为680套、582套,日均涨价房源量较上一周同期翻倍;广州、深圳涨价房源量呈现平稳走势,上周末日均涨价房源量分别为98套、189套。 “目前北京二手房的挂牌房源量约十四五万套,‘认房不认贷’政策出炉后,一部分购房家庭希望卖掉手里的旧房子,腾挪首套购房资格,所以又新增了很多房源挂牌。”郭毅称。 其进一步表示,这种情况之下,造成二手房供应量有所增加,加大了买家的选择面,房东之间竞争程度更激烈,更加不具备涨价的基础。 “当下新房以及二手房的库存都处在市场高位,不管开发商还是二手房业主,首先想到的是,怎么能尽快把手里手里面的房子卖出去,尽快实现资金的回笼。”上述研究机构高层表示。 新政后市场热度能维持多久 多位受访问期人士告诉记者,京沪楼市成交量增长,有多重原因。 “北京9月2日成交的上涨,大部分属于受政策影响的恐慌需求入市,也有部分成交是之前积压的需求集中入市。”张大伟表示。 “新政后北京的各个新房项目,更多还是在消化过去的存量客户,案场的增量客户在实际成交中的占比,是微乎其微的。”郭毅告诉记者。 其进一步表示,一线城市存量客户的总基数相对有限,预计新政带来的整体市场热度,能延续到年底。之后如果没有更多的政策接力,包括针对刚需客户的政策支持等,这波市场热度很快就会过去。 张波也认为,本轮一线城市的成交量提升预计至少会延续到今年年底。目前市场有待于一线城市复苏起到“领头羊”作用,预计一线的复苏在9月就可以体现,核心二线9月底或在10月初有所显现。 “新政带来的市场热度持续时间的长短,一方面取决于购房者换房节奏,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其他优化政策跟进情况。若要扭转市场下行预期,仍需要供需两端政策持续协同发力。”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告诉记者。 从成交水平来看,记者从多家机构获悉,虽然新政后一线城市的市场成交量同比有所上升,但成交数据仍低于今年2-3月小阳春的水平。 “住建部门也在关注‘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影响效力,如果效果不错,能持续对市场形成拉动作用,可能会放缓支持性政策的继续出台。但如果发现市场短期之内成交上升后又明显下滑,那么后续可能还会有出台各种扶持性政策的机会。”前述研究机构高层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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