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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MM 25周年碳酸锂采标价格贡献奖颁奖仪式隆重举行!

    2024年是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成立25周年,在这25年的风雨历程中,SMM见证了铅、镍、钴、锂等有色金属价格的起伏与变迁,这不仅是市场的缩影,更是我们的共同努力与智慧成果的体现。今天,SMM特别设立“价格采标贡献奖”,旨在表彰那些在价格采集工作中付出的优质企业,他们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精神,为市场提供了精准的数据,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由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山东爱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 的晚宴颁奖环节 上,SMM为 SMM 25周年碳酸锂采标价格贡献奖 的获奖企业进行颁奖,具体获奖名单如下: SMM25周年碳酸锂采标价格贡献奖 (以下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MM行业研究部总经理 王聪女士为以上企业颁奖~ SMM在此恭贺以上获奖企业,感谢各位行业同仁的支持! 》点击查看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 专题报道

  • SMM 25周年再生铅采标价格贡献奖获奖企业名单发布!

    2024年是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成立25周年,在这25年的风雨历程中,SMM见证了铅、镍、钴、锂等有色金属价格的起伏与变迁,这不仅是市场的缩影,更是我们的共同努力与智慧成果的体现。今天,SMM特别设立“价格采标贡献奖”,旨在表彰那些在价格采集工作中付出的优质企业,他们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精神,为市场提供了精准的数据,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由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山东爱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 的晚宴颁奖环节 上,SMM为 SMM 25周年再生铅采标价格贡献奖 的获奖企业进行颁奖,具体获奖名单如下: SMM 25周年再生铅采标价格贡献奖 (以下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 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雄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辰泰) 河北松赫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云南振兴集团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江西金洋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江西苏中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超威八方循环产业有限公司 SMM行业研究部GM 叶建华先生为以上获奖企颁奖! SMM在此恭贺以上获奖企业,感谢各位行业同仁的支持! 》点击查看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 专题报道

  • 6部分联合发布废料进口新文件 拓宽废料进口品类【SMM再生铜日评】

    》查看SMM铜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金属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SMM 10月24日       今日11:30期货收盘价76640元/吨,较上一交易日下降190元/吨,现货升贴水均价-70元/吨,较上一交易日环比下降5元/吨。今日再生铜原料价格环比保持不变,广东光亮铜价格70800-71000元/吨,较上一交易日保持不变,精废价差1144元/吨,环比下降295元/吨。精废杆价差735元/吨,据SMM调研了解,商务部等6部分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附表中进口不同种类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允许混装,报关时同一报关单下不允许申报不同种类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同类别的散装再生铜铝原料不允许混装,当不同类别的再生铜铝原料有独立包装时可以混装,但应分类放置。于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

  • 大咖分享:欧盟新电池法规解读【电池回收年会】

    在由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山东爱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主论坛 上,必维国际检验集团体系认证事业部ESG中心负责人BV中国区GHG产品总监 黄敏对欧盟电池法规进行解读,并提出了管理建议。 欧盟电池法规概述 欧盟电池法规的目的 1) “欧洲绿色交易”是欧洲的增长战略; 2) 在2050 年实现无温室气体排放,经济增长与资源使用脱钩; 3) 确保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产品是以可持续的方式采购和制造; 4) 电池是重要的能源来源,也是可持续发展、绿色交通、清洁能源和碳中和的关键因素; 5) 制电池的可持续性、性能、安全性、收集、回收和二次寿命的规则,监管电池的LCA。 电池的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类别的电池,即便携式电池、启动、照明和点火电池(SLI 电池)、轻型运输工具电池(LMT 电池)、电动车辆电池和工业电池,无论其形状、体积、重量、设计、材料成分、化学成分、用途或目的如何。本法规也适用于安装在产品中或添加到产品中的电池,或专门设计用于安装在产品中或添加到产品中的电池。 本条例适用于在欧盟境内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各类电池,无论其是欧盟境内生产的还是进口的。 无论电池是否安装在电器、轻型运输工具或其他车辆中,或以其他方式添加到产品中,也无论电池是否单独在欧盟境内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本条例均应适用。 无论电池是专门为某一产品设计的还是一般使用的,也无论它是装在某一产品中还是与使用它的产品一起或分开供应,本条例都应适用。 如果电池芯或电池模块属于一个以上的电池类别,则应视为属于适用最严格要求的类别。 例如:最终用户通过使用"自己动手"工具包,用普通工具制作的电池应被视为电池。经过预制后回用、再回用或再制造(恢复性能90%)的电池则被视为重新投放市场,应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不适用于以下电池:国家安全相关的武器、弹药和战争物资电池、设计用于送入太空设备电池、为核设施安全专门设计的设备 电池的种类举例 电动汽车电池:用于电动汽车的牵引 LMT 电池:用于轻型交通工具 例如: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的牵引电池 工业电池:任何重量超过5 KG且不属于本条例中任何其他类别的电池都应被视为工业电池。 例如:私人或家庭环境中用于储能的电池; 例如:运输工具(包括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或越野机械)中用于牵引的电池 轮式车辆牵引电池:玩具车辆电池,在本条例中不应被视为LMT 电池,而应被视为便携式电池。 新电池法规的要求 电池可持续性&碳足迹要求 欧盟电池法规(附件1)—有害物质要求(6) 除欧盟法规(EC)No1907/2006 Annex XVII 和第2000/53/EC 号指令第4(2)条( a)点规定的限制外,电池中不得含有本法规附件I 规定限制的物质,除非符合该限制的条件。 (EC)No1907/2006 Annex XVII中规定的52种有害物质 2000/53/EC 号指令列出了豁免的材料和部件以及豁免的日期。 电动汽车电池、LMT电池、可充电工业电池的碳足迹(7) 对于电动汽车电池、容量大于2 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和LMT 电池,应根据实施法案为每个制造厂的每种电池型号起草碳足迹声明,并至少包含图中信息。 电池的碳足迹应采用联合研究中心2019 年题为"更新产品环境足迹(PEF) 方法的建议"中建议的"气候变化"生命周期影响评估方法进行计算。 碳足迹功能单位:电池在其预期使用寿命内提供每千瓦时总能量产生的KGCO2 当量. KGCO2-e/KWH。 碳足迹生效日期(2023.8.17 生效) 1)在QR码可以访问之前,碳足迹声明应随电池一起使用; 2)碳足迹声名格式待欧盟规定; 3)欧盟每3年评审并调整碳足迹阈值和等级; 4)2030年年底欧盟考虑是否纳入小于2KWH DE 便携电池。 电池碳足迹的评价范围 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 产品环境足迹分类规则(简称PEFCRs):基于生命周期的特定产品类别规则,通过在特定产品类别层面提供进一步的规范,对产品环境足迹研究的一般方法指南进行补充。 废电池回收管理 废电池管理——生产者责任的延伸 废电池收集要求——收集废旧电池的要求 建立废弃电池回收和收集系统;向电池的收集点免费提供合适的收集和运输容器;收集频率与废弃电池的数量和危险性质相适应;废物管理的第三方应向其提供废物管理服务。 电池标签和电子护照 新电池法规的内容 标签要求:(1)基本信息;(2)容量信息;(3)分开收集符号;(4)超限物质化学;(5)二维码;(6)CE标签。 信息要求:(1)剩余容量;(2)整体容量衰减;(3)剩余功率容量和功率衰减;(4)剩余循环效率;(5)实际散热需求;(6)自放电率演变;(7)欧姆电阻和/或电化学阻抗;(8)电池的生产日期和投入使用的日期;(9)能量吞吐量;(10)容量吞吐量。 新电池法规的内容—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拟于2026年1月1日建立一个通用的电池信息的电子交换系统,该系统将包含内部存储及容量大于2 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的信息 电池护照:2026年1月1日起,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容量在2kWh以上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应具有电子记录,即电池护照。电池护照应链接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中的关于此电池的基本信息。 电子护照 全球电池联盟GBA 开展电子护照的试点,内容包括:电池信息、材料信息、ESG 信息和数据等。 供应链尽职调查 电池尽职调查:是指经济经营者在其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第三方核查和机构监督以及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目的是识别、预防和解决与电池制造所需的原材料和二次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和贸易有关的实际和潜在的社会和环境风险,涵盖供应链中所有提取、加工和交易某些原材料和二次原材料的经营者及其子公司和分包商。 经济经营者应单独负责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尽职调查义务。 受冲突影响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是指(欧盟)第2017/ 821 号条例第2 条第(f)点所定义的受冲突影响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尽职调查风险范围 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适用范围:前一财政年度净营业额等于或超过4000 万欧的经营者。 自2025 年8 月18 日起经济经营体需要履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定期审计,以确保电池尽职调查政策根据第49 条、第50 条和第51 条得到维护和应用。 尽职调查管理步骤 建立方针政策和内部管理体系→识别和评价供应链风险→针对风险设计和实施应对策略→开展尽职调查和独立第三方审计→报告和披露供应链调查情况。 透明的供应链系统 电池企业的应对措施

  • 曹国庆:中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发展趋势【电池回收年会】

    在由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山东爱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主论坛 上,苏州大学能源学院、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 研究员级高工 曹国庆围绕“中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发展趋势”的话题展开分析。他表示,我国新能源汽车未来将向着长续航里程(1000km)、大倍率快充、安全性、自动驾驶等方面发展,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增加,新能源汽车报废车辆大幅度增加。 新能源汽车现状与发展趋势(动力电池需求)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 近几年新能源汽车产量情况: 据中汽协会数据,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截至2022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10%。 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 2024年1-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31.6万辆和83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1.7%和32.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38.6%。 预计2024年汽车产销量可达到3100万台,同比小幅增长3%左右。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将达到1150万台左右的规模,增长在20%左右。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将达到500万辆,同比增长42%,市场占有率有望超过18%。中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的预测更可观: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突破600万辆,市场渗透率在22%左右。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将超过550万辆,市场渗透率达到25%左右。 发展规划目标: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达到200万辆,保有量达到500万辆;2025年新能源汽车达到700万辆,占汽车产销20%以上。 有机构测算我国汽车保有量将可能从2020年2.8亿辆增加到2030年4.5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从2020年492万辆增加到2030年8000万辆。 国际能源署2023年10月24日发布的《2023年世界能源展望》报告指出,到2030年,世界能源系统将发生重大变化,全球电动汽车的数量将是现在的近10倍,可再生能源在全球电力结构中的份额将接近50%。 电动汽车出口量快速增加(以及进口量情况) 2023年电动载人汽车出口量177.32万辆,同比增加67.1%。进口量15.03万辆。2024年1-9月电动载人汽车出口量167.65万辆,同比增加33.8%。预测2024年出口180万辆;进口15万辆。 截至2024年末,推估累计出口量595.2万辆;推估累计进口量102.9万辆。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 根据公安数据,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4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6.07%。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552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6.04%。 据公安统计,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47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7.18%;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813.4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3.35%。预测我国203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8000万辆。 据研究机构预测,中国汽车总销量中,燃油车已经达到顶峰,预测将持续快速下降,而新能源汽车销量会持续快速地增长,2030年之前市场渗透率预计超过50%。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将快速增长,预计2025年接近5000万辆,2030年约1.2亿辆,2035年超过2亿辆,2040年接近3亿辆。 我国机动车辆保有量(万辆) 据公安部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7亿辆,其中汽车3.19亿辆; 截至据公安部统计,2023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35亿辆,其中汽车3.36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41万辆。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4亿辆,其中汽车3.45亿辆,新能源汽车2472万辆; 2023年全国停用新能源汽车数量38.9万辆 根据CABRCA的数据,2023年全国停用新能源汽车数量达到38.9万辆(说明:推估2023年报废量56.21万辆),同比增长161.2%。其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占54%,租赁载客汽车占16%,公交客运汽车占9%,出租客运汽车占6%,其他专业作业车辆占15%。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累计停用新能源汽车达87.8万辆(推估累计178.64万辆),其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占40%,租赁载客汽车占23%,公交客运汽车占13%,出租客运汽车占4%,其他专业作业车辆占20%。2023年全国共产生退役动力电池16.8万吨,同比增长78.3%。其中,停用新能源汽车产生退役动力电池14.5万吨,车辆维修产生退役动力电池2.3万吨。从材料类型来看,磷酸铁锂电池占50.1%,三元电池占46.9%、 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 (1)长续航里程(1000km);(改进电池结构与材料、增加电池容量,提高电池能量密度) (2)大倍率快充要求;(改进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质,添加石墨烯等材料,提高高倍率充电性能) (3)安全性要求;(半固态电池、全固态电解质电池) (4)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增加、碳足迹核算要求与声明; (5)自动驾驶(智能网联);(辅助电源) (6)新能源汽车报废车辆大幅度增加。 动力电池现状与发展趋势 动力电池产量、销售量、装机量快速增加与产能规模 (1)动力电池产量: 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4年1-9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产量为734.4GWh,累计同比增长37.3%。 (2)动力电池销量:2024年1-9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销量为685.7GWh,累计同比增长42.5%。其中,动力电池累计销量为525.3GWh,累计同比增长26.1%,占总销量76.6%;其他电池累计销量为160.3GWh,累计同比增长148.7%,占总累计销量23.4%。 (3)动力电池装机量快速递增。 (4)动力电池产能规模 2015年动力电池企业数量约250多家,2024年约50家。目前需要谨慎投资建厂。 动力电池装机量增长情况 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 2024年1-9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346.6GWh, 累计同比增长35.6%。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98.9GWh,占总装车量28.5%,累计同比增长21.2%;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247.5GWh,占总装车量71.4%,累计同比增长42.4%。 动力电池出口量快速增加 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4年1-9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出口达126.1GWh,累计同比增长37.8%。合计累计出口占前9月累计销量18.4%。其中,动力电池累计出口量为92.5GWh,累计同比增长3.9%,占合计累计出口量的73.3%;其他电池累计出口量为33.6GWh,累计同比增长186.0%,占合计累计出口量的26.7%。 主要出口到欧洲、美国、东南亚等地。欧美地区为摆脱动力电池对外依赖性,旨在通过实行一系列补贴和税收优惠产业政策吸引全球电池公司投资建厂,扶持本土产业链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主流动力电池企业在欧洲、亚洲和美国在建产能共计288GWh,已投产产能29GWh,海外工厂在建产能较去年明显提升。 锂离子电池材料产量与需求量讨论 2023年全国锂离子电池总产量超过940GWh。消费型、动力型、储能型锂电池产量分别为80GWh、675GWh、185GWh,锂电池装机量(含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超过435GWh。 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4年1-9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用三元材料35.5万吨,磷酸铁锂材料125.8万吨:负极材料85.0万吨;隔膜109.9亿平方米:三元电池用电解液16.3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用电解液69.0万吨。 锂离子电池主要材料产量与出口量快速增加 根据工信部数据,一阶材料环节,2024年1-6月全国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产量分别达126万吨、82万吨、83亿平方米、51万吨,同比增幅均在16%以上。 根据工信部数据,二阶材料环节,2024年1-6月全国碳酸锂、氢氧化锂产量分别为29.8万吨、17.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微粉级)均价分别为10.3万元/吨和9.3万元/吨。 动力电池发展趋势 磷酸铁锂电池比例进一步提升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2024年上半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机量203.3GWh。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62.3GWh,占总装车量30.6%,累计同比增长29.7%;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141.0GWh,占总装车量69.3%,接近七成,累计同比增长35.7%,相 去年同期,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占比提升了1%,主要是因为磷酸铁锂电池的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和低成本优势逐渐凸显。 同时海外主机厂如宝马、奔驰等,对磷酸铁锂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升,海外电池企业如LG新能源、SKOn、三星SDI、ACC等开始布局磷酸铁锂电池技术,以满足主机厂的需求。 电池材料改进,提升能量密度,以满足电动车快充放与长续航性能要求 推动磷酸锰铁锂、富锂锰基、硅基负极等新材料的应用与发展。 改进电解液、隔膜改进、铜箔改进、铝箔改进。 半固态电解质锂离子电池 常见液态锂离子电池中,电解液含量约为20%。第一代固态电池可选择氧化物+聚合物的技术路径,第二代固态电池可选择氧化物+卤化物+聚合物的路径,将电池电解液含量先降低至10%,再进一步降低至5%。金属锂负极半固态电池技术途径,可将比能量提升至450 Wh/kg。 半固态电池技术介于传统液态电池和固态电池之间,具有固态电池的安全性提升、耐低温性能增强等部分优势。同时,半固态电池生产工艺简单,成本较低,预计2024年有望实现半固态/固态电池的量产装车。 全固态电解质锂离子电池 我国宁德时代、比亚迪、一汽、上汽、卫蓝新能源和吉利等企业实施研发全固态电解质锂离子电池,有望在电解质和硅碳负极相关关键功能材料领域取得进展。全固态电池可采用聚合物-无机物复合电解质技术路线,将电解液含量降至零,预计比能量将超过400 Wh/kg。同时,该电池还具备更高安全性,即使在针刺以及200 ℃热箱场景,能够确保电芯不起火、不爆炸。预计2028年可实现全固态电池量产装车。 钠离子电池发展情况 (1)钠离子电池产量 2023年,我国钠离子电池产量0.7 GW·h,预计2024年我国钠离子电池出货量将突破1 GW·h。 (2)钠离子电池性能特点 与铅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比较,钠离子电池综合性能特点为: 1. 安全性高。钠离子电池经历短路、针刺、挤压等测试后,起火爆炸风险小。 2. 可快充。钠离子电池可在15min内充电至80%,另有报道可在12min内充电至90%,充电速度均明显优于正常状态下锂离子电池30min充电80%的充电速度。 3. 低温性能好。钠离子电池正常工作温度范围在-40℃-80℃。 4. 循环寿命长。目前,钠离子电池循环寿命2000次左右,比磷酸铁锂电池表现略差,但由于铅蓄电池。 5. 成本低。综合成本比锂离子电池约低30%。 存在问题与讨论 (1)锂材料价格波动 (2)动力电池出口遭遇贸易壁垒 (3)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安全问题 (4)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建立与规范废电池回收体系) (5)动力电池碳足迹管理(碳足迹量化核算方法、数据库建设、认证与互认问题、电池护照等) 废锂离子电池产生量与回收处理量 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测算: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截至2021年,国内退役动力电池累计超过32万t,预计截至2025年,退役量累计将达到78万t。 退役动力电池2024年回收量:根据工信部网站数据,2023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为22.5万t。预计2024年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将达到26万t以上。据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专业委员会预测,截至2027年末,我国新能源车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达到114万t。 废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数量与累计规划产能 截至2023年11月20日,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第1-5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审核的企业共156家企业。其中,梯次利用企业96家、再生利用企业60家,具有双资质的企业12家。第一批到第五批次,分别有5家、22家、20家、41家、68家。 据北京资源强制回收创新战略联盟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246家企业废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项目,其环境评价累计公示处理产能1140万t,实际建设处理产能按30%测算,其处理产能约102万t。 建立和规范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 (1)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 截至2023年11月20日,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第1-5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审核的企业共156家企业。其中,梯次利用企业96家、再生利用企业60家,具有双资质的企业12家。第一批到第五批次,分别有5家、22家、20家、41家、68家。 (2)工信部废电池回收网点 工信部认定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共有15446个,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建立。从区域分布来看,回收服务网点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回收服务网点超1000个,分别为1547个、1141个、1138个、1078个,占比分别为10.0%、7.4%、7.4%、7.0%。河南、河北、四川、湖南、福建、湖北进入前十,依次排名第4-10名。 (3)上述网点可分为三类 汽车企业的官方回收渠道、汽车企业下属或者专业的拆车公司、具备《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各种资质的新能源企业。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亟待进一步管理与规范 欧盟《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EU) 2023/1542》 欧盟理事会7月10日通过了一项旨在加强电池及废旧电池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法规。 北京时间2023年6月14日18:40,欧洲全体议会以587票赞成,9票反对,20票弃权投票通过了欧盟《新电池法》(New EU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batteries)。该法规将在欧洲公告上发布,并在20日后生效。 要求涵盖电池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从电池原材料的生产加工,到电池产品的使用过程,再到退役及报废电池的回收利用。同时,欧盟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已把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列入重点发展循环经济的七条价值链之一,因此新法规也将提升电池价值链的循环性作为一项核心议题。法规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以推动退役电池二次利用的市场化及规模化运作,并提出了关于报废电池的材料回收利用率的要求。 欧盟新电池法规强调了碳足迹、最低再生料含量、报废电池回收率、材料回收水平等方面的一系列要求,旨在推动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新电池法,自2025年2月18日起,出口到欧洲的大部分电池(含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和可充电工业电池)需按规定时间随附碳足迹声明。电池出口厂商需披露从上游矿产、材料到电池生产、回收及再利用各环节的碳排放数据。后续欧盟还将会对碳排放进行分级,并设定相关阈值,并要求2028年2月18日起不同电池按规定时间达到相关碳足迹的限值要求。 《新电池法》规定了废电池中关键金属材料最低回收率要求,锂到2027年达到50%,到2031年达到80%;钴、铜、铅和镍到2027年达到90%,到2031年达到95%。 此外,《新电池法》针对电动汽车用电池及工业用电池中所使用的钴、铅、锂、镍四种金属中再生原材料的最低占比提出了相应的要求,2031年钴为16%,铅为85%,锂为6%,镍为6%;2036年后钴为26%,铅为85%,锂为12%,镍为15%。 这些要求将逐步按计划实施,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缓冲时间。 中欧将在电池回收利用方面加强合作 为落实中欧领导人重要共识,根据双方签订的中欧循环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有关安排,2023年9月26日,首次中欧循环经济高级别政策对话成功举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和欧盟委员会环境、海洋与渔业委员维尔吉尼尤思·辛克维丘斯共同主持对话。 双方同意中欧循环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续签5年,并重点在电池回收利用、塑料污染治理、再制造发展等领域加强合作。双方将启动下一阶段中欧循环经济合作路线图起草制定工作,推动取得更多务实合作成果,为全球气候环境治理贡献更多力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际司,欧盟委员会环境总司以及欧盟驻华代表团有关人员参加上述活动。 废电池回收率目标要求 回收率目标管理: 1. 2025年12月 31日之前,回收利用应至少达到以下回收利用效率目标: (a)按平均重量计算,回收75%的铅蓄电池; (b)按平均重量计算,锂电池的回收率达到65%;(c)按平均重量计算,镍镉电池的回收率达到80%;(d)按其他废电池的平均重量计算,回收率达到50%。 2. 2030年12月31日之前,回收利用应至少达到以下回收利用效率目标: (a)按平均重量计算,回收80%的铅蓄电池; (b)按平均重量计算,锂电池的回收率达到70%。 亟待开展电池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要点小结) 明确实施目标和时间表:新电池法设定了不同阶段的目标和截止日期,以确保电池产业逐步朝向更加可持续和环保的方向发展。新电池法对碳足迹的要求适用于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LMT)和可充电工业电池,并根据电池类别有不同的时间表:2024年2月18日起,电池法规强制执行;2025年2月18日起,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将强制执行;2026年2月18日起,可充电工业电池碳足迹强制执行;2027年2月18日起,大于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的电池护照强制执行。

  • 六部门:符合要求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 可自由进口

    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符合附表要求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附表中不同种类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允许混装,报关时同一报关单下不允许申报不同种类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同类别的散装再生铜铝原料不允许混装,当不同类别的再生铜铝原料有独立包装时可以混装,但应分类放置。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 原文如下: 关于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推动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以下简称再生铜铝原料)的进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附表要求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附表中不同种类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允许混装,报关时同一报关单下不允许申报不同种类的再生铜铝原料;不同类别的散装再生铜铝原料不允许混装,当不同类别的再生铜铝原料有独立包装时可以混装,但应分类放置。 二、再生铜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7404000030、7404000050;再生铜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7404000020、7404000040;再生纯铝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7602000040;再生变形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7602000050;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号为7602000020、7602000030。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 三、除放射性污染检验应符合海关专门检验要求外,再生铜铝原料的检验首先采用感官检验,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附表指标要求时按照海关行业技术规范或国家标准GB/T 38470、GB/T 38471、GB/T 38472、GB/T 40382、GB/T 40386的相应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四、进口的再生铜铝原料应符合本公告要求。海关发现进口再生铜铝原料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 五、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0月21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0月23日印发 附表: 》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的性能指标要求

  • 国泰君安期货:重磅宏观政策解读与展望【电池回收年会】

    在由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山东爱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主论坛 上,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毛磊对近期重磅宏观政策作出解读,并展望未来。 如何解读近期政策组合拳 2024年9月24日到10月18日,金融市场大逆转行情出现,科创50、创业板指、深证成指等一众金融指数大幅攀升,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同样涨势明显。 而过去两年,政策在货币、地方等领域宽松未触及核心问题。 政策组合拳相继落地 过去一个月中,政策组合拳相继落地,包括10•8发改委、10•12财政部会议、10•17五部门房地产会议、10•18金融街论坛、10月中旬总书记在福建和安徽考察,10/14-17 丁薛祥在河南和江苏调研,10/8 国务院第十次专题学习,10/18 国常会等。 此外,毛磊还对近期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房地产政策、资本市场、民营经济、民生以及10/17五部门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四四二”组合拳等多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梳理和分享。 转向体现在哪?方向+工具 产业转型,发展科技→重视需求端,解决地方政府、居民的资产负债表衰退问题; 随后,他从货币政策力度更大,财政支出提升,地产提法转向以及金融工作新思路等几方面展开分享。 其表示,根据今年几次政治局会议内容对比来看,9•26政治局会议甚至未强调“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仅放在回顾今年工作成绩处显示,在布置后期工作任务方面完全未提。 9•26政治局会议对房地产的定位发生微妙变化 工具上有重大突破:依靠央行新型货币政策工具进行救市 美联储定期证券借贷工具(TSLF) 美联储于2008年3月11日宣布启动定期证券借贷工具(TSLF),这个流动性工具可以让一级交易商(投行、券商等等)将手上流动性较差的证券抵押给美联储,用来换取流动性较好的国债。 中国央行互换便利采取“以券换券”的形式,换券后去市场上进行质押式融资,与美国的定期证券借贷便利(TSLF)类似,但不同点在于我国互换便利的资金只能投入股市。 后期政策趋势展望 四季度已确定落地政策一览——财政政策 8月、9月政府债券发行大幅提速。 根据10•12“待发额度加上已发未用的资金,后三个月各地共有2.3万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可安排使用”(当然这其中或包含用于债务置换部分); 发改委在10•8发布会上提及“将提前下达部分2025年‘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预计于月底前分配共计2000亿元的资金”; 按照10•12会议提出的完成今年年度目标将使得9-12月广义财政支出同比从前8个月的-2.8%回升至24.6%。 四季度已确定落地政策一览——货币政策 9•27央行降准0.5pct释放1万亿长期流动性; 9•27央行7天期逆回购利率降息20BP至1.5%; 10•25起存量房贷利率下调至LPR-30BP; 10•18央行行长表示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降准0.25—0.5个百分点。 后期潜在财政政策探讨 财政实际收支情况偏紧 今年1-8月,占第一本账收入比重超过80%的税收收入12万亿,同比增速为-5.3%,非税收入增速达11.7%; 2024年1-8月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2万亿,同比下滑25.4%,而2021年同期为4.7万亿。 随后,其对预算调整、增发国债的相关举措进行了一番回顾。 中央财政还有较大的举债空间和赤字提升空间 2025年中央赤字可在今年4.16万亿元基础上再增加,专项债方面考虑到土储专项债重启和商品房收受储备需求较大,预计总规模也有望增加。 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 根据27号文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须在2028年前清零的目标,为了降低地方政府支出压力,避免“砸锅卖铁”之类的消息影响市场预期,10•12财政部发布会着力在化债上做文章,“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通过改善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来释放地方政府支出空间; 参考过去几轮化债每年置换规模在3万亿以内,本轮置换规模可能在每年2-3万亿额度左右。化债具体细则落地方面,等待“相关政策待履行法定程序后再向社会作详尽说明”。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限制地方主导基建项目开展 去年1万亿元增发国债中,超过一半用于防洪排涝等相关水利设施建设。上半年水利管理累计增长27.4%,去年全年增长5.2%,去年9月低于5%。 超长期特别国债投向领域包括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创新,创业投资力度;提升粮食等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国防安全;美丽中国建设。 政策制定是一个动态博弈过程,关注后期重要时间点可能出台的增量政策 具体包括: 10月中旬人大委员长会议预告人大常委会召开时间;10月下旬左右年中调整预算的“窗口期”:人大常委会; 11月5日美国总统大选日;11月6日美联储公布利率决议;11月18-19日G20巴西峰会;12月18日美联储公布利率决议;12月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5年1月20日美国新任总统就职;2025年3月两会制定年度预算。 此外,8月29日深改委第六次会议强调“全力抓好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后期关注三中全会改革政策不定期落地,尤其是涉及消费、地方财税等领域。 此次政策影响与实体反馈 8月或成为年内经济低点 今年三季度GDP同比增长4.6%,前三季度累计同比4.8%。虽然三季度GDP增速环比继续放缓,但9月单月数据有所改善,8月经济成为全年低点的可能性提高。 虽然9月数据改善或部分与极端天气影响消退有关,但9月开始市场稳增长预期升温,直到下旬一系列稳增长政策陆续落地,同时前期以旧换新等托底政策逐步显效,均带来了当月经济数据的修复。 9月诸多经济指标读数改善明显 9月PMI回升,且修复幅度好于季节性;工业生产扭转了连续两个月环比下跌态势。 投资数据亦出现修复 投资方面,9月制造业投资增长9.74%,较8月增速回升1.79pct;广义基建增速在9月大幅提升至17.48%,单月增速创下年内新高,主要受中央主导的水利投资等带动。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动消费增速反弹 汽车零售额6个月来同比首次转正,9月以家电为代表的耐用品消费增速大幅反弹。 消费修复进程:出行数据是消费走势的函数 国庆假期第5天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超2.8亿人次:据交通运输部消息,2024年10月5日(国庆假期第5日),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28162.64万人次,环比下降0.8%,比2023年同期增长2.2%,比2019年同期增长33.6%。 2024国庆档票房破18亿:据灯塔专业版,截至10月6日13时14分,2024年国庆档(10月1日—10月7日)档期内总票房(含预售)突破18亿。 茅台飞天价格持续上涨24年飞天(原)涨至2430元:据今日酒价消息,茅台飞天价格持续上涨,10月6日,24年飞天(原)箱涨至2430元/瓶,24年飞天(散)涨至2310元/瓶。 最终观察地产能否止跌回稳 新房日度高频销售数据看,9月底以来增速持续改善 四大一线城市长假楼市火热; 上海楼市新政“十一”调查:刚需盘成交增多,二手房量价上升; 深圳发布新政后4日新建商品住房日均认购量较9月增加124.9%; 来访量上扬广州楼市阶段性情绪回暖; 10月1日-19日,30大中城市新房销售同比,一线/二线/三线分别为14%/-30%/25%,明显修复。 政策需要改变当前流动性宽松环境下的信用坍塌,改变当前物价环境,从而带来新一轮经济周期上行。 》点击查看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 专题报道

  • 税收新政——反向开票政策对回收企业的影响及应对详解【电池回收年会】

    在由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山东爱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主论坛 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特聘讲师、正高级会计师 董璀介绍了“ 税收新政对回收企业的影响及应对详解 ”的话题。 反向开票政策概述 政策背景与目的 反向开票政策出台背景 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税务总局于2024年4月29日出台了《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反向开票政策的目的 该政策的目的在于解决资源回收企业在销售报废产品时无法获取增值税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费用的问题,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反向开票政策对资源回收行业的影响 通过实施反向开票政策,可以畅通以旧换新链条,提升资源回收企业的获得感,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强有力支撑,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 实施时间与范围 公告实施时间: 《公告》自2024年4月29日起正式实施,为有“反向开票”意愿的资源回收企业提供了便利。 “反向开票”适用对象: “反向开票”适用于从事社会化资源回收的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以及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 “反向开票”政策执行标准: 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需按规定进行税收管理,包括建立收购台账、对回收业务真实性负责等,以确保政策规范运行。 反向开票操作流程 申请条件与材料 申请“反向开票”的条件 :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且该企业具备从事相关回收行业的资质。 提交的“反向开票”材料: 需要提交《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申请表》,内容包括“反向开票”申请时间、回收报废产品类别等。 必备的经营许可证明: 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商务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等相关文件。 税务机关审批流程 申请“反向开票”的流程: 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只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并履行完规定程序,即可便捷实现“反向开票”。 “反向开票”的审批标准: 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需符合一定条件,如具备相关资质、实际从事资源回收业务等。 “反向开票”后的税务处理: 实行“反向开票”后,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反向开票意义 促进设备更新换代 反向开票推动设备更新换代: 自2024年4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强有力支撑。 畅通以旧换新链条: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反向开票”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从4月29日起,有“反向开票”意愿的回收企业,即可便捷实现“反向开票”。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环境: 实施“反向开票”后,若开具专用发票,在“征扣税一致”原则下,实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抵扣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优化税收环境 反向开票政策实施 自2024年4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提升资源回收企业便利性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实现“反向开票”,无需更换当前的开票系统,提高办税效率。 规范税收环境与行业秩序 实行“反向开票”有助于降低自然人经营风险,规范资源回收企业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规范健康发展。 资源回收企业影响 解决无票难题 解决无票难题,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 自2024年4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解决了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无法获取发票的问题。 反向开票助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通过“反向开票”,资源回收企业可以为出售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畅通以旧换新链条,提升资源回收行业效率 “反向开票”政策的实施,使得资源回收企业在购买报废产品时不再担心缺少“第一张发票”,从而提升了整个资源回收行业的运行效率。 降低经营成本 资源回收企业的成本问题 由于无法获取增值税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费用的凭据,资源回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较高的成本压力。 “反向开票”对降低企业成本的影响 实施“反向开票”后,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抵扣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其购进支出还可据此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从而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对成本的影响 《公告》明确允许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进一步降低了资源回收企业的运营成本。 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影响 增加销售便利性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使用 资源回收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反向开票,无需更换当前的开票系统,提高了便利性。 商品编码的设置 税务部门为“报废产品”设置了专门的商品编码,覆盖了十大主要报废产品,使资源回收企业在开具发票时更加便利。 调整发票额度的规定 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票额度或最高开票限额和份数,进一步增加了便利性。 享受税费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多数属于持续经营,由资源回收企业代办税费后也实现了按期纳税。为落实优惠政策,《公告》明确,出售者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选择适合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公告》允许纳税人可在2024年7月31日前,一次性变更增值税计税方法,给了纳税人又一次选择权,便于纳税人在实施“反向开票”后,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实施 实行“反向开票”后,部分符合规定条件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资源回收企业,也可适用“反向开票”。为保障这部分纳税人充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公告》明确,反向开具的发票属于“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即反向开具的发票对应的销售额也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角色 政策工具运用 反向开票政策实施 自2024年4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即“反向开票”,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资源回收企业代办税费 实行“反向开票”后,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由资源回收企业代办,有效减轻了自然人的办税负担。 优化纳税服务提升便利度 税务机关将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利用新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代办税费的便利度,增强资源回收企业和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获得感。 增强获得感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意义 :实施“反向开票”后,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抵扣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其购进支出还可据此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便利性提升: 实行“反向开票”后,由资源回收企业代其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缴纳,有效减轻了自然人的办税负担。 规范税收环境促进行业发展: “反向开票”通过规范税收政策的适用和执法标准的全国统一,降低了从事回收业务自然人的税收和经营风险,促进了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规范健康发展。 政策实施细则 明范围与抵扣 反向开票政策实施范围 反向开票政策适用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销售报废产品,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反向开票的抵扣作用 实行“反向开票”后,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降低企业成本。 反向开票带来的税收优惠 通过“反向开票”,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及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负担。 明优惠与增便利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 《公告》明确,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资源回收企业发票开具便利性 对于资源回收企业而言,各类票种均可开具,商品编码单独设置,开票额度因需调整,无需更换当前的开票系统,有效减轻了企业的办税负担。 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办税便利化 实行“反向开票”后,《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应当按规定为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有效减轻了自然人的办税负担。 政策效果预期 规范行业发展 规范资源回收行业操作: 通过实施“反向开票”政策,税务部门将严格要求资源回收企业按规定进行税收申报和发票开具,以规范行业发展。 加强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协作: 税务部门将主动加强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协作,强化协同管理和精准服务,共同营造规范健康的行业发展环境。 打击虚开发票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将建立健全针对“反向开票”的税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进行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提高行业效率 提升资源回收效率 通过“反向开票”政策,可以解决前端自然人不带票销售问题,提高资源回收企业的效率。 优化税务服务流程 税务部门将利用新信息技术手段,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的便利度。 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反向开票”政策将规范资源回收企业的经营行为,降低虚开发票风险,促进整个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规范健康发展。 取消财政补贴对回收企业的影响 成本增加与市场竞争加剧 取消财政补贴影响 成本增加 财政补贴取消对成本的影响: 取消财政补贴意味着回收企业在处理废弃物时将不再享受政府提供的直接经济支持,这可能导致企业的运营成本上升。 成本增加的具体表现: 成本的增加可能包括处理费用、运输费用、设备维护费用等,这些都需要企业自行承担。 成本增加对企业利润空间的影响 随着成本的增加,如果回收企业不能相应地提高产品售价或找到其他降低成本的方法,其利润空间将被压缩。 利润空间压缩 成本增加对利润空间的影响: 取消财政补贴意味着企业需要自行承担处理废弃物的费用,这将导致企业的运营成本上升,进而压缩利润空间。 产品售价调整与利润空间的关系: 如果回收企业不能相应地提高产品售价来抵消成本的增加,其利润空间将被压缩,可能迫使企业寻求新的盈利模式或退出市场。 降低成本方法对利润空间的影响: 面对成本压力,回收企业需要寻找有效的降低成本的方法,以提高利润空间。这可能包括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回收率等措施。 市场竞争加剧 竞争压力增大: 取消财政补贴后,回收企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需要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以在市场上立足。 新进入者挑战: 取消财政补贴可能吸引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进一步加剧了回收行业的竞争,企业需要应对新进入者的挑战。 优胜劣汰加速: 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优胜劣汰的进程加速,只有那些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的企业才能在竞争中生存下来。 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取消财政补贴可能促使回收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以提高资源回收率和降低处理成本,从而推动整个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技术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技术创新可以改进回收企业的处理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回收率和利用效率,减少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 创新驱动产业竞争力提升: 通过技术创新,回收企业能够提供更高效、环保的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客户和投资者的关注和支持。 政策依赖性减少 政策依赖性减少的影响: 取消财政补贴将促使回收企业减少对政策的依赖,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和客户需求。 重新审视业务模式: 长期依赖财政补贴的企业需要重新审视其业务模式和发展战略,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提高竞争力: 减少对政策的依赖将使企业更加注重自身竞争力的提升,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 环保意识提升 环保意识提升的重要性 :取消财政补贴后,回收企业需要更加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吸引消费者和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环保意识提升对企业的影响: 环保意识的提升将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对环保事业的重视和参与,同时也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形象。 如何提升环保意识: 回收企业可以通过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资源回收率和降低处理成本,以及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来提升自身的环保意识。 企业应对策略 提高产品售价 提高产品售价的必要性 :在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回收企业需要通过提高产品售价来弥补利润损失,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营。 提高产品售价的方法: 回收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形象、开发新产品等方式来提高产品售价,以应对取消财政补贴带来的挑战。 提高产品售价的风险与机遇: 提高产品售价可能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但同时也可能带来更高的利润空间和更好的市场竞争力。 寻找降低成本方法 提高资源回收率: 回收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和改进流程,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回收率,从而降低处理成本。 优化运输和设备维护: 回收企业可以优化运输路线和方式,减少运输费用;同时,定期维护设备,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维护费用。 寻找新的盈利模式: 面对成本压力,回收企业需要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如提供增值服务、拓展新的市场领域等,以增加收入来源。 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技术创新的必要性: 面对成本压力,回收企业需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以提高资源回收率和降低处理成本。 创新技术的应用: 回收企业可能会引入新的技术和设备,如自动化处理系统、高效分离技术等,以提升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 推动产业升级: 技术创新有助于推动整个回收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使回收企业更具竞争力。 重新审视业务模式 重新审视业务模式的必要性 取消财政补贴后,回收企业需要重新审视其业务模式,以减少对政策的依赖,提高竞争力。 业务模式调整的关键因素 回收企业在重新审视业务模式时,需要考虑市场环境、成本控制和客户需求等因素,以制定合适的战略。 业务模式创新的机遇与挑战 重新审视业务模式为回收企业带来了机遇,如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同时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等挑战。 注重市场导向和客户需求 市场导向的重要性: 取消财政补贴后,回收企业需要更加注重市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业务模式和发展战略,以提高竞争力。 客户需求的满足: 回收企业应密切关注客户需求,提供符合客户期望的服务和产品,以吸引消费者和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市场导向与客户满意度的关系: 通过注重市场导向和满足客户需求,回收企业可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市场份额,并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关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环保理念在回收企业中的重要性 取消财政补贴后,回收企业需要更加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吸引消费者和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可持续发展对回收企业的影响 取消财政补贴可能促使回收企业寻求新的盈利模式或退出市场,因此注重可持续发展理念成为关键。 环保意识提升与市场竞争的关系 面对成本压力,回收企业需要提高环保意识,以在市场上立足并应对竞争加剧的挑战。 政府支持政策 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对回收企业的影响 取消财政补贴后,政府会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回收行业的发展,减轻企业的负担。如反向开票,小微企业税收减免。 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提高竞争力 回收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利润空间,从而在市场上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税收优惠对环保事业的推动作用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鼓励回收企业更加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整个社会对环保事业的重视和参与。 贷款支持 贷款支持政策概述 政府为回收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以缓解取消财政补贴带来的资金压力,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贷款支持的优势与挑战 贷款支持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负债风险和还款压力。 如何有效利用贷款支持 回收企业应合理规划贷款使用,优化运营模式,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点击查看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 专题报道

  • 2024 SMM年度铅循杯电池回收设备优质供应商10强企业名单出炉!

    随着科技的飞速进步,各行各业对设备性能和效率的要求日益提高。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满足客户需求,企业必须持续评估和升级其设备。设备的优劣不仅直接关系到生产效率,还影响到产品质量、运营成本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SMM启动了一轮全面的电池回收设备评选活动。 在由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山东爱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 的晚宴颁奖环节 上,SMM为 2024SMM年度铅循杯电池回收设备优质供应商10强 的获奖企业进行颁奖,具体获奖名单如下: 2024SMM年度铅循杯电池回收设备优质供应商10强 (以下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江苏科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天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宜兴市宙斯泵业有限公司 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强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锐异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海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江苏田润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江西铭鑫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江冶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MM高级总监 曹娟娟为获奖企业颁奖! SMM在此恭贺以上获奖企业,感谢各位行业同仁的支持! 》点击查看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 专题报道

  • SMM 2024年度铅循杯中国再生铅绿色领军企业颁奖仪式隆重举行!

    随着全球对环保问题的关注日益加深,铅行业作为一个重要领域,正面临着市场营销和环境责任的双重挑战。为了促进铅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并倡导绿色生产,上海有色网特地举办了 2024年度“铅循杯”中国再生铅绿色领军企业 评选活动。并在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山东爱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 上,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 2024年“铅循杯”中国再生铅绿色领军企业 (以下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贵州麒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震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天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丰日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省金翼有色金属综合回收有限公司 浙江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雄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 SMM高级总监 曹娟娟上台为企业颁奖! SMM在此恭贺以上获奖企业,感谢各位行业同仁的支持! 》点击查看 2024SMM电池回收与循环产业年会 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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