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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10日讯,在今日举行的第十二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4)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电子基础处处长金磊表示,下一步,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将深入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要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研究新型储能制造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同时要加快编制锂电池编码和溯源等评价体系;加快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加快钠电、固态电池、光伏制氢等突破和示范应用;加快光储端信的融合发展,推动强链、补链和延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持续促进我国光伏锂电池新型储能等领域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在人才、资金、技术、标准、产能、专利等领域深化国际合作。

  • 1.02GW!内蒙古批准4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

    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4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同意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格盟诺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明阳包头市石拐工业园区350MW绿色供电项目。 经查询发现,项目业主分别为中金数据集团、金风科技、山西国有资本、明阳智能,总计新能源规模1.02GW。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4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 内能源新能字〔2024〕223号 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公司: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版(试行)》有关要求,经研究,自治区能源局同意实施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格盟诺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明阳包头市石拐工业园区350MW绿色供电项目,总计新能源规模102万千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新增负荷为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分三期建设,全部投产后最大用电负荷为33.8万千瓦,年用电量21.9亿千瓦时,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30万千瓦,其中风电2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配建电化学储能4.5万千瓦/4小时。 (二)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绿色供电项目。新增负荷为内蒙古华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用电负荷约8.5万千瓦,年用电量约5.4亿千瓦时。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10万千瓦,全部为风电,配建电化学储能2万千瓦/4小时。 (三)锡林郭勒盟承接产业开发区明安图产业园格盟诺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新增负荷为诺金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用大规格高纯等静压石墨及年产500吨高强高模中间相沥青碳纤维制品生产线等,用电负荷约23.6万千瓦,年用电量约12.7亿千瓦时。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27万千瓦,全部为风电,配建电化学储能6.75万千瓦/4小时。 (四)明阳包头市石拐工业园区350WM绿色供电项目。此本项目为变更项目,新增负荷内蒙古华商稀土合金有限公司10万吨多元稀土合金项目和2万吨硼合金项目、包头和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1万吨特种特合金项目等,用电负荷为18.2万千瓦,年用电量10亿千瓦时。配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35万千瓦,其中风电15万千瓦、光伏20万千瓦,配建电化学储能5.25万千瓦/4小时。 二、项目建设方面 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在项目核准(备案)时,一是重点审核土地利用情况,依法依规合理避让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林地、草地、矿产资源等限制性因素。二是重点审核新增负荷开工建设情况,新增负荷开工后,配建的新能源项目才能核准(备案)、开工建设。三是督促和指导项目业主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所依托的新增用电负荷未全部投产前,配建的新能源规模不得投入运行。四是若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因负荷企业资金链断裂放弃投资,或负荷企业单方面解除供电关系,导致部分新增负荷无法落实的项目,要及时引进新增负荷或核减新能源规模,经报送自治区能源局评估同意后再推进项目建设。 三、项目接网方面 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接网工程建设时序,并做好项目接网审核工作。对于未按申报方案及核准(备案)要求建设,储能配置、自主调峰水平等关键技术指标不满足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要求,以及新增负荷未全部投运的项目,不允其并网发电。同时,相关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配合电网企业做好项目接网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办理项目接网工程各项审批手续,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开工建设,确保网源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四、项目运行监管方面 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做好本项目运行监管工作。项目运行过程中,若出现负荷中断或减少,影响项目运行的,要及时引进新增负荷,确保项目建成后按照申报方案运行。若项目投产后,运行能力达不到申报方案提出的生产曲线水平,并由此导致弃风、弃光问题,造成的投资损失由相关企业及所在盟市自行承担,禁止市场化并网项目所发电量反送电网消纳。 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以上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建设,并于每月15日前将项目核准(备案)、项目建设、项目运行、存在的问题等信息,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能源局备案。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熊 力,联系电话:0471—6604580) (此件主动公开)

  • 中国能建中标16个大型项目 涉及风光水火储等多种类型!

    近期,中国能建集团内单位中标16个大型工程,包含风光水火储等多种类型,详情见下: 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 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中标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引水系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中标金额约11.89亿元。 该电站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年发电量16.37亿千瓦时,建成后将承担甘肃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以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提高电网供电质量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增强电网快速响应能力,为新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提供重要支撑。 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 中国能建葛洲坝建设公司中标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中标金额为5.59亿元。 项目装机容量1400兆瓦,包含四台单机容量350兆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电站建成后,可有效缓解福建省电网调节能力不足问题,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内蒙古能源西苏100万千瓦风储、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中国能建西北院先后中标内蒙古能源西苏100万千瓦风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内蒙古能源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内蒙古能源集团西苏100万千瓦风储项目位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境内,场地属沙化草原地貌,采用100台单机容量1万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整体分为两座220千伏升压站。达拉特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拟采用690Wp高效双面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实现“分块发电,集中并网”设计方案,新建两座220千伏升压站。项目可充分利用当地风光资源,显著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减少因燃煤发电等排放的有害气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峡滨海200兆瓦/400兆瓦时储能电站项目 中国能建江苏院中标三峡滨海200兆瓦/400兆瓦时储能电站项目。该项目地处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开发区,是江苏沿海储能示范工程。 项目拟建设200兆瓦/400兆瓦时储能电站,是首次在江苏省大型储能项目中采用组串式升压的技术路线,全寿命周期放电量更高,度电成本更低,经济性更好。 中核优赛2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EPC总承包项目 中国能建葛洲坝电力公司中标中核优赛200兆瓦/400兆瓦时独立储能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6亿元。 该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云岗区羊坊村,占地面积约51.3亩,项目规划由60个储能单元组成,按220千伏配电装置设计,以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当地系统变电站,计划于2024年底全部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电站可储存约40万千瓦时电能,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黑启动、需求响应等多种服务,年调峰能力约1.2亿千瓦时,可有效实现电网削峰填谷,缓解高峰供电压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同时为当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新的有效途径。 青海省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 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以联合体形式中标青海省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储能部分主体工程。 青海省液态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建设规模为60兆瓦/600兆瓦时,安徽电建二公司承担储能部分主体工程。项目采用新一代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将电能以常压、低温、高密度的液化空气形式存储,解决空气存储和恒压释放的问题,具有大规模长时储能、清洁低碳、成本低等优点,尤其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调频等领域优势突出。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液态空气储能领域发电功率世界第一、储能规模世界最大的示范项目,可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为青海省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龙源青海格尔木50万千瓦光伏和熔盐储能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中国能建西北院中标龙源青海格尔木50万千瓦光伏和熔盐储能项目(储能部分)勘察设计服务。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境内,计划总投资28亿元,主要建设5万千瓦高倍率熔盐储能供热工程和45万千瓦光伏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储能时长6小时,是青海省“揭榜挂帅”高倍率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提供清洁电能约9.96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9.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7.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11.6吨,减少氮氧化物约159.4吨,减少烟尘排放约33.2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核古交一、二期风电EPC总承包项目 中国能建葛洲坝电力公司中标中核古交一、二期风电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6.838亿元。该项目位于山西省古交市,项目总规模200兆瓦,分为一期100兆瓦、二期100兆瓦进行建设,并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配套建设20兆瓦/40兆瓦时储能工程。 项目建成后每年预计可产生绿色电能约4.51亿千瓦时,可节约标煤14.1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5.08吨,粉尘约24.23吨,二氧化碳约34.11万吨,对促进当地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发展、改善能源结构具有重要作用。 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0兆瓦风储基地项目 中国能建天津电建中标内蒙古能源阿鲁科尔沁1000兆瓦风储基地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标段一)。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境内,风电场本期建设容量为1000兆瓦,配置150兆瓦/300兆瓦储能装置,天津电建承建标段装机容量为500兆瓦,建设50台单机容量为10兆瓦的风电机组。 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核准的第三批国家级新能源大型风电基地建设项目,预计2024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投运。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推进赤峰市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贵州望谟县大观拉洋一期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 中国能建葛洲坝机电公司中标贵州望谟县大观拉洋一期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 大观镇拉洋农业光伏电站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境内,总规划装机300兆瓦。项目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1.36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4万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1万吨。 内蒙古准格尔旗500兆瓦光伏EPC项目 中国能建建筑集团中标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1700兆瓦光伏(二期内蒙古冀能新能源有限公司500兆瓦)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为国家第二批沙漠、戈壁、荒漠地区重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项目总装机容量500兆瓦,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及相应集电线路、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向京津冀地区送出绿电约1亿千瓦时,每年减少标煤约3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00吨,减少氮氧化合物约150吨,可带动当地乡村振兴,促进制造业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重庆跳蹬水库枢纽工程 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中标重庆跳蹬水库枢纽工程,中标内容为挡水工程等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取水塔管道工程、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枢纽对应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等。建成后,将极大提高当地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从根本上保障开州浦里新区和下游近30万人的优质水源和生命财产安全,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重庆跳蹬水库工程项目是国家150项重大水利项目之一,被列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是重庆市“十四五”规划的续建项目,总投资58.94亿元,正常蓄水位240米,总库容1.06亿立方米,年平均可供水量6858万立方米,平均发电量1283万千瓦时。 华能南通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 近日,中国能建江苏电建一公司中标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1号机组及公用系统、附属设施安装工程。 项目是江苏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同时也是通州湾新出海口主体港区一港池首个百亿级临港产业项目。项目规划建设2台100万千瓦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高效清洁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配套建设1座5万吨级码头。项目建成后,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江苏电网调峰调频能力,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工业影像核心部件总部基地项目 中国能建建筑集团中标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视觉研发中心项目、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 项目位于合肥高新区皖水路与鸡鸣山路交口西南角,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整体外形轮廓酷似“相机”。项目共建设4栋单体楼,包括机器视觉测试和光学实验室、电子检测仪器装备及相关生产线的总部基地。建成后,可实现新增工业线扫描相机6万套、工业面扫描相机5万套、图像采集卡6万套,助力国内机器视觉产业创新发展。 中能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总承包项目 中国能建浙江院以联合体形式,牵头中标中能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5吉瓦时储能系统设备生产项目)总承包项目。该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小洋山,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为厂房、综合楼及辅助用房等,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配套建设供水、排水排污、供电、空调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网络监控系统、照明系统、园林绿化等。 作为舟山市嵊泗县海上风电的配套服务项目,项目建设将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技术资源、经验积累等,逐步在当地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规模化储能电池生产基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乐业县新化镇秀美康养小镇(一期)总承包项目 中国能建广西院中标乐业县新化镇秀美康养小镇(一期)总承包项目。项目规划用地约75.77亩,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区配套的基础市政设施,包括1座连接新区和旧城区的桥梁,以及场地平整、道路交通、边坡支护、给排水管网、电气敷设、绿化种植、公共服务建筑建设等。 项目将以“康养”为主题,通过各种类型康养、旅游、服务、居住产品的打造,力争将旅游服务与县城建设结合,将康养主题设施与周边丰富旅游资源结合,以点带面,促进县城及地区的协同发展,践行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 赛拉弗10GW光伏组件项目正式启动开工!

    4月7日,大湾区“绿能谷”赛拉弗项目在广州市花都区正式启动开工。这是继高景16GW光伏组件产业园、金源宇新能源汽车配件及线缆研发生产基地、和信事业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零部件等项目后,又一重大新能源项目投资落地,标志着花都区推进新能源产业集聚、大湾区“绿能谷”平台建设提质增效。 据悉,该项目将在花都区赤坭镇分2期建设10GW光伏组件制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0亿元。计划2025年12月试生产,2026年达产。项目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100亿元,带动就业2600人左右。

  • 特变电工:2023年实现并网发电的风能、光伏运营电站装机约3.41GW

    4月8日,特变电工发布年报称,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1.2亿元,同比增长1.79%;净利润140.9亿元,同比下降38.42%。 其中,在新能源产业方面,公司加快多晶硅产能释放,多晶硅实现产量19.13万吨,销量20.29万吨。同时,加大风光资源获取力度,完成并确认收入的风能及光伏建设项目装机约2.19GW;已实现并网发电的风能、光伏运营电站装机约3.41GW。 2023年,公司新增授权专利388项,其中发明专利111项;共有有效授权专利2427项,其中发明专利710项。

  • 光伏项目用地再受关注!多省清查水面光伏

    近期,央视所披露的湖北省安陆市耗资巨大的高标准农田改建为光伏电站的事件,不仅将光伏用地问题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也再一次引发了公众对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注。 同时,近期水利部也印发了《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光伏电站成为其紧盯的焦点。 随后,河北、甘肃、吉林、山西等省于相继下发总河长令,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光伏电站和风力发电项目排查整改工作。各省在相关文件中的表述虽略有差异,但总体精神一致。山西、吉林、宁夏等地均沿用了水利部的表述,明确指出将紧盯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光伏电站和风力发电场。 河北、广西在总河长令中态度更为坚决,表示要坚决遏制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重点聚焦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违规建设水面光伏等突出问题。 甘肃的表述更为详尽具体,明确规定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对于在湖泊周边、库库汊建设的光伏、风电项目,要求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严格管控,并禁止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以及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确保不影响行洪通畅,不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不扰乱河势稳定,也不妨碍航运安全。 其余,如黑龙江、山东贵州安徽等地在政策中未具体明确光伏行为,但要求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违规建设水面光伏也包含在其内。 1、水利部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摘要:要求将水库纳入“清四乱”范畴,全力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利用两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各地要在全面总结“清四乱”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聚焦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清理整治。要以大江大河大湖、大运河、山区河道、中央直管河湖、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交叉河道等为重点,纵深推进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无人区除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并向农村河湖延伸。 2、河北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的令》(2024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 摘要:要求各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持续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大中型水库、骨干行洪排沥河道、山区河道等为重点,紧盯水库内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构)筑物、阻塞溢洪道以及河道内建设工业园区、开发房地产、设置妨碍行洪的养殖网箱、种植阻水片林和高秆作物等存量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同时,坚决遏制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电场,坚决避免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等新情况新问题发生。 3、甘肃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摘要:决定将水库纳入“清四乱”范畴,整治水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切实保障行洪通畅,守牢防洪安全底线,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向纵深发展。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 4、山西 政策:《关于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定》(3号总河长令) 摘要:要求要聚焦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一要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聚焦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建设妨碍行洪的企业厂房、养殖场等方面,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光伏电站,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等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5、广西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8号总河长令) 摘要:按照“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求,整治工作重点聚焦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侵占水库库容、筑坝拦汊、填堵河道、违规建设水面光伏、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严格整治标准,实行闭环管理,实现动态清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6、宁夏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决定》(总河长令第4号) 摘要:各地要持续推进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聚焦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清理整治。要全面加强乡(农)村河湖管护,持续开展河湖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和清漂行动,加大界河、跨行政区域河流管理及问题整治。 7、吉林 政策:《关于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的意见》(第5号总河长令) 摘要:各地要在全面总结“清四乱”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已经开展的“还河于河”“春季清河行动”等工作,继续开展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及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复核工作,聚焦塑料垃圾、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项目,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等,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增量问题排查治理,并向农村河湖延伸。 8、黑龙江 政策:《黑龙江省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8号省总河湖长令) 摘要:各地要在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今明两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重点整治非法围堤、非法堆砂、非法渠道、非法拦河坝、非法过水路面等存量问题,紧盯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建设名义违法侵占河湖等新情况新问题。省、市两级要按照分级督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9、山东 政策:《山东省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10号总河长令) 摘要:要求,各地要在继续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存量、遏制增量的同时,利用今明两年时间,集中开展水库“四乱”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各级总河长要以签发总河长令或实施方案等形式,亲自研究部署任务,将任务目标压实到每一位河湖长;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管理、运行管理、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部门(单位)”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等工作合力。 10、贵州 政策:《贵州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7号总河长令) 摘要:聚焦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种植阻水高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围网等;紧盯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等,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11、安徽 政策:《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令》(总河长令第5号) 摘要:各地全面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一大批长期积累的河湖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河湖行洪蓄洪能力得到有效恢复。但“清四乱”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妨碍河道行洪存量问题未全面清除,侵占水库库容等问题未系统整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河湖库“清四乱”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以“零容忍”态度深入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 合计33.53MW!中新集团1.53亿元收购9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

    4月8日晚,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新集团”)发布公告称,为响应“双碳”目标,积极拓展新能源项目,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中新绿能港华(苏州)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中新港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简称“中华煤气”)间接控股的9家子公司持有的9家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以获得中华煤气33.534945MW光伏发电项目。9家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初步评估结论合计为人民币16457.00万元,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5337.42万元。 中新集团表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遵循公司“以绿为核”的发展方式,立足园区绿色发展方向,有利于扩大公司分布式光伏资产规模和装机容量,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与行业影响力。因此实施本次交易有其必要性,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中新集团由中国、新加坡两国政府于1994年8月合作设立,作为园区开发主体和中新合作载体,为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2019年,中新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新集团聚焦园区开发运营主业,积极融入国家战略,不断借鉴创新、复制推广中新合作的成功经验,确立了立足苏州、深耕长三角、适度探索“一带一路”的布局战略。同时,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双碳”战略,立足园区主导产业,以投带招、以招促投、投招联动,开展多层次产业投资布局,促进产业导入,加速产业发展,深入挖掘运营价值;立足绿色发展方向,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加快新能源、新环保业务发展,强化园区绿色赋能。

  • 产品价格走低 明冠新材去年由盈转亏 拓展网格印刷背板顺应HJT路线

    4月8日晚间,太阳能电池背板头部企业明冠新材发布2023年全年业绩报告。 报告期内, 明冠新材实现营业收入13.96亿元,同比下降19.82%;归母净利润为-0.24亿元,同比下降122.76%,同比由盈转亏。 对于公司净利润转亏,明冠新材表示主要存在四方面原因:一是 全球光伏组件市场的单玻光伏组件占比下降,导致太阳能电池背板市场需求下降,产品价格持续走低 ;二是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业务处于快速增长期,但受竞争加剧影响,产品价格走低,报告期内仍然亏损;三是铝塑膜需求不足,销量、销价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铝塑膜业务亏损加大;四是受销售价格的下降影响,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等存货计提了相应存货减值损失所致。 明冠新材的主要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封装胶膜、铝塑膜、特种防护膜等,可应用于光伏发电和锂电池等新能源领域。 分产品来看,2023年该公司主营业务中,太阳能电池背板收入7.51亿元,同比下降31.27%,占营业收入的53.78%;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收入5.44亿元,同比增长97.41%,占营业收入的38.98%;铝塑膜收入0.58亿元,同比下降46.73%,占营业收入的4.15%。 尽管核心产品销量下滑,扩产是明冠新材2023年的主旋律。 年报显示,2023年明冠新材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报告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按照该公司发展计划:继续巩固现有光伏背板市场优势地位、拓展铝塑膜及特种防护膜的产品市场、提升复合膜材料的综合研发能力,以及基于现有膜材料相关技术开发新的产品和市场。 而对于公司在经营下行,继续大规模扩产背后的核心逻辑, 有接近明冠新材的人士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看好HJT等高效电池封装用的网格印刷背板等差异化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 根据公司2023年年报,明冠新材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规模扩张,生产量同比增长172.47%,销售量同比增长174.49%;其他光伏产品生产量同比增长785.52%,销售量同比增长319.03%,主要系网栅膜生产量增加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固态电池近期消息不断,4月8日晚间,智己汽车发布的新车将搭载固态电池并实现量产,也引发市场对上游铝塑膜材需求的关注。 对于铝塑膜的市场需求, 前述接近明冠新材的人士表示,明冠新材铝塑膜产品可用于纯固态和半固态锂电池的封装,并及时研判软包锂电池、纯固态和半固态的锂电池的市场占比的变化趋势,有效安排相关项目投资建设进展。 但现阶段来看,受客户需求减少所致,报告期内,明冠新材铝塑膜生产量同比下降44.64%,销售量同比下降35.54%,库存量同比下降28.49%。 盈利能力方面,2023年,明冠新材毛利率为6.49%,同比下降12.64个百分点;净利率为-1.75%,较上年同期下降9.09个百分点。对此,明冠新材表示,报告期,光伏行业整体产能扩张,行业竞争加剧,该公司光伏背板主营产品价格持续走低,毛利率大幅下降。 从单季度指标来看,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毛利率为-9.29%,同比下降21.59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0.33个百分点;净利率为-30.07%,较上年同期下降22.47个百分点,较上一季度下降27.80个百分点。 上述接近明冠新材的人士表示,今年应该是光伏辅料行业的调整年,属于产能出清阶段。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为应对光伏行业内卷加剧,明冠新材方面表示,通过提升产品良率,加强原材料及成品的库存管理,优化经营现金流等措施,以开源节流、节费降本为运营管理目标,提升该公司经营资产质量和抵御行业风险能力。 具体在费用管控方面,2023年,公司期间费用为9272万元左右,较上年同期下降6.64%,其中,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94%、管理费用下降4.34%、研发费用下降3.94%、财务费用增加3.58%。

  • 五大风险!官方提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风险

    日前,广西百色那坡县发布《关于强化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防范的提示》提示称近期,在县域范围有部分光伏企业(代理商)和个人以“利用农户自建房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为名,与农户(户主)签订屋顶租赁、经营租赁、合作开发等相关协议,。因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涉及法律规定事项多,程序复杂,风险隐患多,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关风险提示。 原文如下: 关于强化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防范的提示 那坡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在县域范围有部分光伏企业(代理商)和个人以“利用农户自建房屋顶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为名,与农户(户主)签订屋顶租赁、经营租赁、合作开发等相关协议。因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涉及法律规定事项多,程序复杂,风险隐患多,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金融诈骗风险 为了更好地抢占市场,“骗子”光伏企业和个人,利用农户“出租闲置屋顶,躺着赚钱”的想法,在推销时以“公司融资,与农户无关”“屋顶分布式光伏只能以个人名义申请”为理由,骗取农户个人证件、信息,诱骗农户签订“阴阳合同”和委托书、承诺书等法律文书。合同内容刻意回避“贷款”“偿还租金金额”等敏感内容,以农户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光伏企业和个人光伏系统设备,以合约期内的电站收益分期支付设备租金、维护费和运营服务费,将“农户租赁屋顶”变为“农户租用设备”,然后以农户个人的名义去融资。在此期间,“骗子”光伏企业和个人,采用的劣质光伏组件及其他低成本设备进行建设,并利用光伏抵押贷款前10年农户拿不到发电收入,觉得自己用电不花钱就行的心理,仅维持光伏电站正常发电3—5年左右,忽悠更多的人来贷款安装,3—5年以后卷铺盖走人。后续因劣质材料的电站发电量得不到保证,产生不了太大经济效益,欠银行的贷款月供由农户承担,让农户背上沉重的债务。 二、质押、维护陷阱风险 “骗子”光伏企业和个人在与农户签订的屋顶租赁合同中规定,农户要将电站的收益权质押给公司,并承担维权与设备维护的义务。如:“如果发电产品被盗窃、人为损坏或灭失,甲方应立即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产品的折旧价格。” 三、其他合同陷阱风险 “骗子”光伏企业和个人在与农户签订的屋顶租赁协议包含以下“陷阱”约定条款。 (一)协议签订地在甲乙双方所在地以外的其它地方,协议发生争议且不能友好协商时,向协议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合同约定发生争议由外地(如富宁、南宁等)仲裁委员会管辖,一旦发生争议,村民需到富宁、南宁等地申请仲裁,费时费力。 (二)协议约定户主希望承租安装于其屋顶的户用光伏系统设备用于获取并网发电收益,并由双方对其租赁物进行价值确认。 (三)户主应在光伏项目建设方指定平台开立收益结算账户,并同意委托三方机构将收益自动划转至项目建设方指定账户或虚拟账号。 (四)户主以其自身名义进行项目备案,若委托项目建设方代办,需向项目建设方或项目建设方指定的三方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zheng、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 (五)无需取得户主同意,光伏项目建设方有权对项目资产进行转让、抵押、质押等处置。 (六)户主需同意将租赁物的电费收入收费权全部质押给公司,作为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并同意公司根据需要办理相应的质押登记手续。 (七)户主需按照运维服务执行方制定的《产品手册》运营光伏电站,户主需妥善保管、安全防护光伏电站,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光伏电站毁损,电站连续30日不发电或不能正常发电,任一自然年度内累计90日不发电,被认定为户主严重违约,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或提供担保,还需赔偿损失。 (八)户主房屋交易、拆除、拆迁等,需6个月内自费完成光伏电站迁移并恢复正常发电,或者购买光伏电站。 (九)光伏项目建设方选择合作的对象均要求年龄60岁以下,60岁以上村民不予办理。 (十)只有网签合同没有纸质签字的合同。 四、其他风险 (一)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不当会破坏房屋结构,产生漏水、倒塌、遇大风飞板等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 (二)不论证、不备案、先建设,光伏产品质量低劣,不具有安全关断保护功能,不能有效规避自然灾害、火灾。 (三)部分未经备案的企业只负责业务推广,当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存在无人售后的问题。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风险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不得或不宜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投资建设的,应依法拆除。 (一)县城城市规划拆迁区范围内的私有房屋; (二)铁路、高速公路、县乡主干道沿线100米内的房屋; (三)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区、传统村落、旅游景区范围内和周边可视范围内的房屋; (四)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 (五)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5年的砖混结构房屋,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0年的砖木结构房屋; (六)屋面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树木等; (七)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八)存在其他不得安装的情形,如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废弃建筑、拆迁规划区域或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相邻利害关系人的日照、通风、采光等。 目前,那坡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由经县发展改革局备案的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依法开展。在此,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在与各类光伏企业(代理商)或个人签订房屋租赁或合作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时,在项目建设前先联系供电局(所)是否可以接入,再进行建设;务必了解清楚责任权利、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等,避免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广大群众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 那坡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 补贴211-843美元!马来西亚发布住宅光伏补贴计划

    马来西亚能源转型和水转型部(PETRA)宣布了一项名“人民太阳能激励计划(SolaRIS)”的激励计划,以鼓励住宅能源消费者采用太阳能。该计划向所有拥有国家能源有限公司(TNB)账户的马来西亚公民以及首次申请NEM项目的公民开放。 SolaRIS计划是基于净能源计量计划(NEM)制定的,政府将为2024年4月1日及之后向马来西亚可持续能源发展局(SEDA)提交安装太阳能系统申请的人士提供1,000令吉至4,000令吉(折合211美元至843美元)/kWAC的现金补贴。PETRA为NEMRakyat计划批准了350MW的配额,申请补贴的提交窗口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或直至配额用完),并且太阳能系统须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投入使用。 马来西亚副总理DatukSeriFadillahYusof兼PETRA的负责人DatukSeriFadillahYusof表示:“通过这项决议,能源转型和水转型部(PETRA)相信SolaRIS能够吸引更多国内用户参与并享受在住宅中安装太阳能系统的好处,进一步促进能源转型的愿望以及我国2050年的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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