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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粒子价格约12800-13000元/吨的区间,光伏级EVA本周维持价格稳定,上涨空间逐渐有限,尽管这个空间逐渐随着涨价周期持续而持续收窄。发泡级EVA在本周基本维持价格不变,价格参差,高低价差异较大;线缆级EVA在价格稳定。光伏胶膜价格基本稳定,但是受到成本端压力的影响,胶膜企业承压较重。即将进入四月的第三周,已经能够看到市场胶膜消耗和生产或在4月或有一波下调,胶膜价格的高价接受程度尚且有限,组件端和胶膜端之间的价格博弈正在继续。 石化企业检修依然在持续,但是大规模的检修似乎没有给市场情绪带来较大的影响,甚至有进一步的负面情绪提高,而这也是市场面临仅次于供需的最大问题,这种负面情绪的来源也是组件供给或不及预期带给市场较为广泛的上游市场预期不乐观。本月开始,信息不对成明显放大,市场上能听到大量过度认为价格会有非常明显下调的喊声,然而这与理论相比差异非常逐渐明显。 对于市场价格维持的利好信息是本月光伏粒子预计排产的数据下调,供给下降是提振市场信心和稳定价格的最好语言,理性观察市场或许是当前市场最需要的东西。
4月9日晚,聆达股份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公告显示,聆达股份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2.49亿元–2.98亿元,同比下降1370%-1660%,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亿元-10亿元。 关于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聆达股份解释称,受技术迭代、近期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呈波动下行态势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减少损失及整体经营风险的角度考虑,于2024年3月14日对其高效光伏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实施临时停产,停产时间至2024年4月15日,后续复产情况将及时披露。金寨嘉悦近期临时停产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对金寨嘉悦的P型设备进行评估,经与评估师沟通后,公司根据初步估值对金寨嘉悦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2780万元,其中新增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约21885万元,其中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563万元,该调整导致此前公司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指标出现更正。 事实上,观察聆达股份公告,该公司两大重点布局的光伏项目似乎进展均不太顺利,除了金寨嘉悦高效光伏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实施临时停产外,聆达股份在铜陵建设的20GW光伏电池片项目也于今年3月宣布延期。 2023年5月,聆达股份曾发布公告称,公司计划投资91.50亿元在铜陵建设20GW光伏电池片项目。同年7月,聆达股份宣布该项目一期正式开工建设,彼时,铜陵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建设年产10GW-Topcon高效电池片产线,预计2023年12月份完成全部厂房建设,2024年3月份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首批投产,2024年6月左右全面达产;二期建设年产5GW-Topcon高效电池片产线及5GW-hjt电池片产线,项目二期待项目一期全部建成达产后适时建设。 然而,时至今年3月4日,聆达股份对外公布铜陵项目最新进展时表示,截至2024年3月,铜陵20GW光伏电池片项目一期仍处于建设阶段,且因受多种因素影响建设进度未达公司预期。同时,聆达股份称,近期高效光伏太阳能电池价格下滑,短期内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压力。此外,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41亿元,资金需求较大,较于当前聆达股份自有货币资金、现金流状况存在较大缺口,能否顺利筹资、融资,以及筹资、融资金额、融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致至此,铜陵20GW光伏电池片项目宣布延期。
4月10日,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光伏、氢能、核电、储能产业配套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我市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和闽南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研制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加快推进集中式光伏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东山光伏基地建设,形成从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到系统集成、电站工程总承包的产业链。 调整优化工业用能结构。加快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与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期间,合理严格控制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增长,鼓励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燃料煤减量替代,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煤改气。促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重点发展热电联产、冷热电联供,引导重点用煤企业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逐步保障天然气集中供应量、供应价格,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因地制宜推动光伏、风电、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工业终端的直接应用,支持漳州开发区、金峰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等重点园区,三宝集团、旗滨集团、福海创等大型企业开展“光伏+储能”形式的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重点推进古雷石化37兆瓦、福海创20.6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加强高性能燃料电池及高效氢气制取、纯化、储运和加氢等关键技术攻关,助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到2025年,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升。到2030年,漳州市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约1650万千瓦,将实现工业领域用能结构的根本性转变。 加快建设东山光伏基地,提高光伏发电产业产品供给能力。“十四五”期间,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新增投产3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产业产品需求量逐年增加。推动光伏产业由下游应用向中上游光伏组件及配套产业延伸,支持东山光伏组件基地建设,引导玻璃材料优势企业扩大光伏玻璃产能,积极引进异质结电池及双玻光伏组件产品生产线,带动光伏玻璃、硅片、低温银浆/铜粉体、靶材、高效太阳能晶硅电池、光伏逆变器等配套产业发展。 原文如下: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工信规〔20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点击查看原文链接: 福建漳州:“十四五”期间光伏项目预计新增投产300万千瓦以上
4月11日,福建省发改委公示该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共包含中广核宁德核电温排区2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三峡集团东山杏陈18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等11个可再生能源项目。 详情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66号)相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根据项目单位申报,有关设区市级发改部门推荐,经我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拟将“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等11个项目列为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提供具体事实理由和依据。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8日 联系方式:0591-87063448,87063851(传真) 邮箱:fgwxnyc@fujian.gov.cn 附件: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公示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公示名单
4月2日,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文件指出,聚焦工作重点。聚焦耕地保护,重点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非农建设行为;聚焦生态保护,重点打击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聚焦保护能源资源安全,重点打击违法开采战略性矿种行为。 要按照“严起来”的要求,积极推进违法行为整改,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县自然资源局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前提下,对符合报批条件的,要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要主动向县政府报告,依法依规组织拆除复耕;对未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要主动服务,加快备案和上图入库;对农业设施、光伏用地等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应依法依规拆除复耕。 原文如下: 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抓好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日常监测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执发〔202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坚持“思想引领、规划先行、要素保障、服务至上、把住红线、守牢底线”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全省耕地红线,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以高质量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二、工作目标 聚焦耕地保护,突出重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非农化建设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尤其是挖湖造景、大棚房、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牢牢守住全省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守护好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科学评估区域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维护资源资产权益。 三、工作原则 (一)坚守真实性。依法依规开展图斑合法性判定和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据实填报核实结果。坚决杜绝明知故犯、谎报瞒报、弄虚作假、虚假整改等行为。 (二)狠抓准确性。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全面提高卫片执法各环节业务人员能力水平和职业素养,强化成果质量管控,坚决杜绝因业务不熟、操作失误、消极应付等导致卫片执法成果质量降低。 (三)提高时效性。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强化各环节工作进度管控,严防工作脱节、超时作业等问题。 (四)聚焦工作重点。聚焦耕地保护,重点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非农建设行为;聚焦生态保护,重点打击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聚焦保护能源资源安全,重点打击违法开采战略性矿种行为。 四、工作任务 (一)认真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2024年各季度、各月卫片图斑,通过外业核查、内业比对、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发现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非法占用林地、河道挖沙采石等职责范围外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管理部门或镇办,做好记录,并在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卫片执法模块中填报移交情况及相关部门、镇办反馈的处置结果。 (二)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各镇办、园区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对2020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涉及追究党纪政务处分的移交纪委监委,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肃约谈问责。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陕西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工作实施意见》《陕西省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工作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县纪委监委将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镇办、园区和部门进行问责,督促落实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四)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 1、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经判定确实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及时制止,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及违法违纪应当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对于属于林草、农业农村、水利等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典型案件,将严格按照“双报告”制度向市自然资源局、县政府报告,由市自然资源局直接立案查处,挂牌督办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工作过程中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核实取证、调查处理等工作。要加强与支持乡村振兴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的衔接,区分不同违法情形和违法性质,分类处理。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不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得确定不切实际的目标,搞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不搞简单化,“一刀切”。 3、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对当月填报的违法图斑必须尽快确定整改方式,对计划立案查处的图斑要在10日内完成立案、3个月内下发处罚决定书(案情重大复杂的最多可延长1个月)、10个月内结案(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期结案),并及时在填报系统上传相关查处资料;对计划非立案处置的图斑,需移交其他部门处置的1个月内完成移交,需拆除复耕的2个月拆除复耕到位,并及时在填报系统上传相关处置资料,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立案查处或非立案处置的,必须向上级有关单位做出书面说明,既未在规定时限内查处到位或处置到位,又未作出书面报告的,将计入未履职到位图斑。 4、多措并举消除违法状态。要按照“严起来”的要求,积极推进违法行为整改,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县自然资源局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前提下,对符合报批条件的,要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要主动向县政府报告,依法依规组织拆除复耕;对未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要主动服务,加快备案和上图入库;对农业设施、光伏用地等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应依法依规拆除复耕。 五、时间安排 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每月下发卫片图斑下发后,县自然资源局要迅速组织开展外业核查、合法性判定、系统填报等工作,将核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报告县政府研究解决。同时,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以下时间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成果。 (一)“月清、月核”。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1月开始下发2024年卫片执法图斑,随时监测,随时下发。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据自然资源部出台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2023 年修订)》《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等规定,完成当月下发图斑的核查判定工作,图斑核查判定结果必须于次月15日前录入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调查监测云”或“国土调查云”系统。 (二)“季评比”。2024年4月底和10月底前,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中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新增违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等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镇办、园区和部门,将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提请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三)“年度评估”。2024年8月15日前,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全县一、二季度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半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2025年1月15日前,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综合监管平台上报2024年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并对全年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 六、职责分工 (一)政府职责。坚持“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主抓,镇办、园区和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法院、监委、公安、发改、民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办、园区要认真履行耕地保护第一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做好辖区的土地监管、违法用地整改和拆除复耕工作。 (二)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县自然资源局作为核查填报主责单位,要严守工作底线,排除各种干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调动耕保、规划、利用、权籍、执法监察等工作力量,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标准进行判定和填报,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立即查处整改,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且拒不配合查处整改的当事人,要及时报告县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确保每一宗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到位。 (三)部门职责。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各镇办、园区及相关部门开展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对职能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受理立案、快侦快办、严厉查处。县法院负责对职能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及时依法受理、快速执行到位。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涉及本行业本领域的违法问题进行依法查处,配合做好2024年全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镇办、园区及相关部门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完成。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职能部门移送的违纪案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四)经费保障。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全力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高效使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加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使用的监督,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五)技术保障。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辅助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提高卫片执法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满足“月清、月核、季评比、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卫片执法工作是落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是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的重要举措,各镇办、园区及相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上来,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权力与责任、当前与长远、前任与后任、局部与全局等关系,严字当头,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担当,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落实。 (二)要吃透政策,推进工作。要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问责有关规定,坚决摈弃“唯15%比例论”,既要运用第三条第一款15%的比例规定,也要运用第三条其他三款问责情形的规定,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既追究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也追究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责任。要大力实施“增违挂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所需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等指标提升。 (三)要统筹协调,凝聚合力。各镇办、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统筹谋划、通盘部署,有机整合工作力量,避免多头安排,避免相互撞车,可以合并的工作任务尽量合并,集中精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近日,美国科技巨头微软公司与美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商Leeward Renewable Energy公司签订了两份200MW购电协议,微软公司将从Leeward公司购买合计400MW的光伏电量,该光伏电量将由Leeward可再生能源公司旗下位于德克萨斯州弗里奥县的莫罗湖太阳能公司和位于德克萨斯州布拉佐里亚县的摇篮太阳能公司供应。 据悉,目前,莫罗湖太阳能项目正在开发建设中,预计将于2024年第四季度完工;摇篮太阳能项目将在本季度开始建设,预计将于2025年第四季度完工,这两个项目将新增约600个建筑工作岗位。 据外媒介绍,微软公司在全球拥有200多个数据中心。Leeward可再生能源公司的报告称,微软设立了到2025年100%使用可再生能源,到2030年实现负碳排放,到2050年将“消除自微软公司1975年成立以来的历史排放”的目标。 为此,微软公司近两年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动作频频。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23年1月,微软公司就与韩华Qcells签订了2.5GW光伏组件供应合同。时隔一年后,今年1月8日,微软公司再次与韩华Qcells签订12GW光伏组件供应合同,根据合同,从2025年到2032年,韩华Qcells每年至少向微软提供1.5GW的太阳能模块和EPC服务,该合同也被称为“美国史上最大光伏组件合同”。
非洲国家喀麦隆自2024年1月1日起免除太阳能组件的进口关税和其他税款,该豁免还适用于饮用水、生物质能和风能设施,为期24个月。 政府已将该条款纳入2023年12月发布的《2024年金融法》中,喀麦隆离网电气化专业人员协会(APELCA)宣布,最近,该国财政部发布了一份通知,详细说明了将被豁免的选定设备清单。政府表示,其目标是支持饮用水、可再生能源、健康、畜牧业和渔业作为优先部门。 由于喀麦隆的水力发电系统受干旱和降雨不足影响较严重,因此需要实现电力来源多元化。据报道,该国停电对企业的影响较大。此前,据汤森路透基金会消息,政府已提出在10年内取消多项税收,其中包括可再生能源设备的印花税,还降低了进口可再生产品的关税,这意味着,从2024年初开始,喀麦隆已完全免除可再生能源设备的进口关税和税收。
4月9日晚,盘江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根据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组建贵州能源集团战略决策部署,盘江股份围绕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加快布局发展清洁能源,拟通过旗下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盘江新能源(普定)有限公司、盘江新能源发电(安顺西秀)有限公司、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4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约155万千瓦的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合计52.2亿元。 盘江股份称,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发展政策,有利于公司加快布局发展清洁能源,与公司在建燃煤发电项目实现多能互补,有利于公司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公司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和清洁能源供应能力,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4月10日,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布。 13家企业中标,分别为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霖飞(扬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一硅能(株洲)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选)。 其中,英利、高景、阿特斯、天合、新霖飞、锦州阳光等6家企业,入围全部3个标段、9GW项目;晶澳、三一、隆基(备选)、中节能,均入围1个标段,前3家入围7GW的N型组件标段,中节能入围1GW的P型-210mm标段。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布,采购规模约9000MW。本次组件招标分为3个标段: 标包1、标包2为P型组件招标,采购规模各为1GW,标包3为N型组件招标,采购规模达到7GW。 通过本次招标选取供货入围单位,入围单位将有资格参与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投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组件的采购,具体包括光伏组件产品本体及附件的运输供货、保险、现场交货、安装指导、试验、调试、参与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配合验收、配合移交生产、技术培训、设计联络、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4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2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00万千瓦、供热改造600万千瓦,完成石油储运设备更新50个以上,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 原文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惠企利民,激发最大乘数效应。 (二)坚持标准牵引、扶优汰劣。以标准为基础,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统筹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省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80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600个(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应急管理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机械、金属制品、轻纺、船舶、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5500个。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实现老旧生产装置更新70%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钢铁等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2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00万千瓦、供热改造600万千瓦,完成石油储运设备更新50个以上,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退役10万千瓦以上,完成用能设备节能改造15000台(套),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5000个。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每年投资2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全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推进化工园区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扩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厂)26个(座)。(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能源局)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4000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4800台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7.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到2027年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420个以上、老旧燃气厂站更新改造7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改造100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0座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厂10座以上,完成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40座以上、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400座以上。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9.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500辆,到2027年力争各设区市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0%以上。推进新能源船舶绿色航线建设,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货船30艘。(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0.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路、航道数字化改造各1000公里。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0000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6000辆、老旧内河货船400艘。(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 11.加快渔船设备报废更新。深入推进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推动对船龄20年以上的渔船进行报废更新,到2027年力争打造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700艘以上。全面推进对船龄10—20年的渔船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10000艘以上渔船北斗三代终端安装、3000艘以上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对海上综合执法装备的更新力度。(责任单位:省海洋经济厅) 12.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600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32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 13.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推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116个,到2027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办学规模和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高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4.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更新学科建设需要的先进设备,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推动普通高校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5.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全省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积极推动全省剧院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投资30亿元。(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16.开展以县级为重点的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7.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二期建设工程(国家医学中心〔筹〕)、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医疗卫生应急综合演训基地项目(东部)落户浙江。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8.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省汽车以旧换新50万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到100万辆、渗透率达到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50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动杭州市持续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杭州市政府) 2.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3.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厅)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4.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省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5000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60万辆以上,报废回收机动车超过65万辆。 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实现“县县全覆盖”。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省供销社)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推动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置登记服务站。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3.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推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构建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鼓励龙头平台企业制定推动跨品类置换措施,促进闲置物品流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等设备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 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衢州市、丽水市发展废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金华市、台州市发展废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嘉兴市深化退役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钢铁行业废钢比例达到50%。率先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再生塑料使用信息化追溯系统,推广海洋塑料治理“蓝色循环”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嘉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政府)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0项以上,发布省级地方标准8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200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200家以上。 1.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推进火电、炼化、多晶硅等行业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和充电桩、电机泵、冷水机组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国家标准升级。加快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省级地方标准,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提升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整车安全、电机系统等标准。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建立健全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 3.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完善“互联网+二手”服务标准。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等国家标准,推动家具绿色设计、再生铜等国家标准升级,制定循环再利用纤维制品、再生塑料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推进建筑垃圾、蓄电池回收处理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4.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参与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推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在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等优势领域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持续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样板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统筹利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及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等。统筹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统筹中央和省级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支持渔船报废更新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国资委) (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地方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三)优化金融支持。运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2024年力争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超过4000亿元。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推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的经营优势,强化省属国有融资租赁企业带头作用,为需求主体提供设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浙江省分行、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局、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 (四)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能源局) (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0个以上,取得重大国产化替代成果100项。提升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1000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方式支持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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