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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

    据证监会网站,为贯彻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于今天正式发布。 《若干意见》按照“针对核心关切、力求务实管用、于法有据”的思路,聚焦中小投资者关注的重点问题,围绕强化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营造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压实经营机构中小投资者保护责任、严厉打击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更好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职能作用、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治保障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三项具体措施。相关措施有利于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力提振市场信心。 《若干意见》作为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的重要成果,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总体思路和政策举措,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领域的一部综合性政策文件。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强化工作协同,推动《若干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在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中全面推进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 (一)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推动形成鼓励长期持有的新股发行网下配售机制,研究试点对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提高配售比例。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从严限制故意抬高、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询价配售,推动网下投资者合理报价。加大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事后回溯自律监管力度,对承销机构报备的发行方案从严监管。督促承销机构出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时审慎作出盈利预测,充分进行风险提示,审慎确定估值结论。禁止承销机构按照发行规模递增收取费用的比例,禁止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或者审计结果作为收费条件。 (二)进一步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要求,健全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体系,指导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形成招股说明书示范文本,精简优化招股说明书内容,提升招股说明书的可读性。健全保荐机构市场声誉约束机制,将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作为执业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加大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涉及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督导力度,实现现场监管全覆盖。 (三)压实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的信息披露责任。严格要求上市公司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以及对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要求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产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方依法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推动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大力倡导上市公司采用“注销式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多措并举引导上市公司在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施一年多次分红,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二、营造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五)全面优化融资融券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监管,完善融资融券规则,提高融资融券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切实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 (六)进一步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加大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的信息核查力度,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针对性强化交易监测监控,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性。 (七)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严格落实证券交易、期货交易必须统一通过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业务系统的法律要求,严禁客户利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交易系统从事非法行为。督促证券公司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交易单元的统一管理,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三、压实经营机构中小投资者保护责任 (八)引导经营机构提供更多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产品和服务。引导经营机构加强投研核心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建设,提供更多与中小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配,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服务实体经济的产品与服务。 (九)督促经营机构落实投资者教育服务与适当性管理责任。督促经营机构做实做细投资者教育工作,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增强投资者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向投资者深入讲解业务规则,阐明重要合同条款,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压实代销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督促代销机构在销售金融产品时充分履行风险说明告知义务,方便投资者更加充分了解产品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十)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督促经营机构建立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与强化经营机构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有机衔接,定期排查分析投诉和纠纷背后的风险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提高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平,从源头化解矛盾。经营机构接到投资者投诉后,应当及时作出答复处理,推动纠纷得到妥善解决。组织开展以化解矛盾纠纷实效为重点的经营机构投资者权益保护评价,加强对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经营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十一)依法支持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公平保护。经营机构与中小投资者对经营机构提供的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支持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解释。经营机构因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无法证明已依法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其对中小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严厉打击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十二)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追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中介机构以及教唆、帮助实施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对实际执行公司事务或者利用其控制地位组织指使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实施精准追责,提高造假者的违法成本。 (十三)严厉整治各类不利于投资者保护的市场乱象。依法从严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短线交易、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通过自媒体平台等渠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等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合力打击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打击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五、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十四)进一步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增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质效。推动证券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全面落地实施,推动人民法院加大立案后委托调解力度。推动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工作机制,推动人民法院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对于与示范案件具有共通事实及法律适用标准的其他案件,通过委托调解等方式高效便捷化解群体性纠纷,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十五)充分发挥民事诉讼的功能作用。鼓励当事人通过普通代表人诉讼等制度解决证券期货矛盾纠纷。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推动构建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工作机制,更好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集约式化解纠纷的制度功能。发挥证券期货律师的专业优势,做好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助力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六)更好发挥先行赔付、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作用。督促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鼓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证券公司依法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承诺,推动自愿、及时、有效赔偿投资者。完善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进一步发挥当事人承诺制度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六、更好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职能作用 (十七)有效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诉讼功能。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股东代位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程序中,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申报民事赔偿债权、参与表决。推动拓展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功能,进一步发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功能作用。 (十八)强化投资者保护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专业优势,丰富代表人诉讼、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证券法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实践,强化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引导中小投资者充分知权、依法行权、理性维权。投资者保护机构向上市公司发出质询函或者提起相关民事赔偿诉讼时,依法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告行使股东权利以及提起民事诉讼的有关信息,为中小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便利。 七、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 (十九)加强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督促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股票异常交易监控,从严认定异常交易行为,对相关异常交易及时实施盘中暂停账户交易等措施,防止非理性炒作。 (二十)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者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弥补投资者因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行为遭受的损失。加强相关民事、行政与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衔接配合,合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十一)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上市公司股东会决议主动申请撤回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导致公司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应当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拟通过全面要约收购或者股东会决议主动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支持收购人或者有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开立境内上市外资股临时账户。 八、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治保障 (二十二)健全中小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立法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建立资本市场立法联系点,进一步拓宽中小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立法的渠道,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 (二十三)夯实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治基础。支持、配合制定金融法,推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完善有关投资者保护的制度规定。推动出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推动制定、修改内幕交易、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刑事司法解释和私募基金犯罪司法政策文件,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 中小投资者保护“23条”出台,事关新股发行、退市、交易等多环节

    中小投资者保护“23条”今天正式出台。 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推出23项务实举措。这次出台事关中小投资者。 综合财联社记者采访,有四大特别意义:一是这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二是聚焦一段时期以来中小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和核心关切提出针对性措施;三是立足解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四是各项措施于法有据、合理可行。 我国个人投资者数量超过2亿,投资者是市场之本。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我国有一系列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涵盖了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到权益救济等多个环节, 但《若干意见》这类行动指南是首份 ,有不少重要举措值得关注: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研究提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从严限制故意抬高、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询价配售,推动网下投资者合理报价。 指导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形成招股说明书示范文本,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 倡导上市公司采用“注销式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引导上市公司实施一年多次分红,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监管,完善融资融券规则,提高融资融券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 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异常交易监控制度,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对交易单元的统一管理,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引导经营机构提供更多适合中小投资者、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服务实体经济的产品和服务。 督促经营机构、代销机构严格落实投资者教育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将投资者教育嵌入到开户、销售等业务流程中。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督促经营机构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监督检查与评价,推动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依法支持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公平保护,支持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经营机构与投资者的相关纠纷时,对业务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依法作出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解释。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实际执行公司事务或者组织指使实施违法行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实施精准追责。 严厉整治各类不利于投资者保护的市场乱象,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从严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更好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集约式化解纠纷的制度功能。 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鼓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自愿作出先行赔付的承诺,引导、督促相关主体及时有效赔偿投资者。 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行权维权活动时应当依法公告行使股东权利、提起民事诉讼的有关信息,为中小投资者依法行权维权提供便利。 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者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督促主动退市的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看点一:加强两融、程序化交易等交易环节管理,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投资者是市场之本,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的集中体现,加强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发展。 在《若干意见》中,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监管,完善融资融券规则,提高融资融券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异常交易监控制度,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对交易单元的统一管理,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强监管方面,这次《若干意见》也提到了若干内容,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实际执行公司事务或者组织指使实施违法行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实施精准追责;严厉整治各类不利于投资者保护的市场乱象,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从严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看点二:压实经营机构中小投资者保护责任 近年来,经营机构与中小投资者的纠纷数量持续快速增长,主要原因往往是投资者对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特征认识不充分,对相关业务规则和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到位,而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经营机构没有牢固树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经营理念,在落实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时履职不到位。 《若干意见》提出,督促经营机构做实做细投资者教育工作,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向投资者深入讲解业务规则,阐明重要合同条款,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增强投资者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此外,针对部分经营机构对投资者诉求不重视、处理不到位的情况,《若干意见》提出,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督促经营机构将健全完善投资者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与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有机衔接,做好投诉源头治理,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看点三:加强终止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 随着常态化退市机制持续深化,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问题受到市场高度关注。目前各方对于退市与投资者赔偿的关系、如何健全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存在不同认识。比如对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投资者与上市公司间矛盾、纠纷更为尖锐。为实现“退得下、退得稳”,应当统筹推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工作。 《若干意见》从三个方面对健全退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作了规定。 一是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 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往往存在内部治理失效,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减持套现等情况,致使公司的违法违规风险未能及时、充分揭露,严重损害资本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此,《若干意见》提出,督促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股票异常交易监控,防止非理性炒作公司股票。 二是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若干意见》规定,引导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者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弥补投资者因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行为遭受的损失。加强相关民事、行政与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衔接配合,合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若干意见》提出,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同时,为强化对境内上市外资股(即B股)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若干意见》提出,发行B股的公司拟通过全面要约收购或者股东会决议主动终止B股上市交易的,支持收购人或者有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开立B股临时账户。 看点四:解决民事赔偿诉讼举证困难、诉讼成本高 资本市场的民事赔偿诉讼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举证困难、诉讼成本高等特点,由于中小投资者维权能力有限,往往难以通过诉讼渠道维权。为此,为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职能作用入手,《若干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举措。 一是丰富投资者保护机构支持中小投资者维权的具体场景,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程序中,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申报民事赔偿债权、参与表决。 二是强化典型案例示范作用,丰富投资者保护机构提起支持诉讼、股东代位诉讼等制度实践,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引导中小投资者充分知权、依法行权、理性维权。 三是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向上市公司发出质询函或者提起相关民事赔偿诉讼时,依法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告行使股东权利以及提起民事诉讼的有关信息,以便中小投资者及时知悉投资者保护机构正在开展的行权、维权活动,从而为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便利。 看点五: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近年来,证监会系统高度重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这也是《若干意见》的看点之一,其从三个方面对深化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出部署。 一是进一步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 《若干意见》提出,推动证券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全面落地实施,推动人民法院加大立案后委托调解力度。推动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工作机制,推动人民法院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对于与示范案件具有共通事实及法律适用标准的其他案件,通过委托调解等方式高效便捷化解群体性纠纷,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二是充分发挥民事诉讼的作用。 《若干意见》提出,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更好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集约式化解纠纷的制度功能。发挥证券期货律师的专业优势,做好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助力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更好地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 《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证券公司依法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承诺,推动相关主体自愿、及时、有效赔偿投资者。

  • 证监会党委:协同各方持续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和占比提升

    据证监会网站,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至7月20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10月19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证监会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国证监会党委坚持把中央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下,坚决扛起整改责任,自觉从对党忠诚的高度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思想武装。把加强理论学习贯穿整改始终,中央巡视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内,组织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高质量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及深层次原因,不断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上率下,落实落细责任。建立覆盖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健全问题领办、包片联系督导等机制。党委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整改工作直接研究和部署推动。坚持开门抓整改,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科技企业、行业机构、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其他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领办和推动。加强统筹联动,推进系统整改。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逐一梳理检视,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做好与专项整改的贯通衔接,加强对沪深交易所党委整改的全过程统筹,努力形成上下贯通、联动整改的局面。树牢严的基调,务求整改实效。建立健全制度规则。针对上级单位调研督导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动态完善整改举措,确保整改效果。聚焦中心工作,推动成果转化。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新“国九条”和“1+N”政策文件落地见效,一体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在支持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健全重点领域风险应对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等领域取得突破,市场结构、生态发生积极变化,高质量发展根基进一步夯实。 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推动中国证监会党委把讲政治要求贯穿始终,层层压实责任,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抓好整改任务落实。成立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小组,谋实谋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制定整改监督工作推进图,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直插一线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建立监督意见闭环管理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进中国证监会党委常态长效整改。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践行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方面 1.狠抓政治机关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贯彻落实质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修订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并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资本市场政治性、人民性”大家谈。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完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聚焦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等重大决策部署,逐项逐件跟进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不折不扣落实落细。 2.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切实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努力提振资本市场、稳住股市的重要部署,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中长期资金入市力度,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发布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鼓励一年多次分红、回购注销,2024年以来全市场分红和回购均创历史新高。特别是面对国际严峻复杂形势,稳妥制定并完善工作方案,释放强有力政策信号,有针对性加强风险监控。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力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牢牢把握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市情,把以投资者为本贯穿制度建设、改革发展和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建立重大政策法规制定修改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审查机制。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监管协作与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大对新增退市风险公司日常监管力度,在坚决维护退市规则严肃性的同时,把有力加强监管和有效保护投资者更好结合起来。制定推进先行赔付制度落实工作方案,推动相关经营主体赔付受损投资者。畅通投资者投诉渠道,12386服务平台接通率显著提升。强化投资者维权救济。 (二)启动实施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 1.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前瞻性和连续性。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政府与市场、发展与安全、秩序与活力等重大关系,以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为牵引,对资本市场改革作出系统安排,在优化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系列改革举措。 2.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压实中介机构责任,配合制定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修订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对从事IPO业务的中介机构开展常态化滚动式现场检查。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修订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及配套细则。 3.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抓好“科技十六条”“科创板八条”的落地实施,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发布“并购六条”,推动典型案例落地。推动出台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意见,平稳推出多晶硅等期货品种。稳步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境外上市备案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 (三)切实履行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方面 1.全链条、全过程加强监管。推动出台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推动有关部门和省市地方政府制定专门落实方案,初步建成部际、央地联动的综合惩防制度体系。加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力度。强化对中介机构等责任追究。严惩各种违规减持、绕道减持行为,对违规减持责令回购并上缴价差。加强对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和私募机构监管检查。 2.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优化完善稽查执法工作机制,有效压降办案周期。持续推动清理积案、快办增案。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为执法裁量提供统一标尺。加大罚没款催缴工作力度,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科技工具运用,提高线索发现和穿透核查能力。 3.大力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的监管执法协作体系。修订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完善上市公司、机构、期货等监管协作规程。加强部际联动,配合出台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化央地协作,各派出机构作为成员单位加入地方协调机制,全面加强信息共享、监管协作与风险处置协同。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牢风险底线方面 1.着力提升市场风险监测防控能力。健全市场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提升数智化水平。建立健全场外衍生品监管机制。加强高频量化交易监管,组织证券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2.稳妥有序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统筹做好地方融资平台、房企债券风险化解与合理融资支持。加强涉地方交易场所清理整治。扎实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健全证券期货交易结算系统常态化压力测试机制,组织开展全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专项检查与应急演练。 3.加强资本市场预期管理。提高新闻宣传实效性,加强对一揽子增量政策等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系列专项宣传行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压实行业机构、上市公司声誉管理责任。 (五)坚持自我革命,纵深推进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动态完善党委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与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健全定期沟通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通过开展专题会商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会党委巡视审计工作,将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作为监督重点。 2.一体推进“三不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高质高效处置中央巡视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对反映“一把手”、关键岗位等问题重点核查,持续深化证券发行审核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一体推进风腐同查同治。针对查办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专项纠治,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扎紧不能腐的篱笆,紧盯重点群体、关键领域,强化廉政风险内控、条线监督和横向监督,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强化教育引导,集中整改期与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联合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层次治理政商“旋转门”,严肃查办典型案件。 (六)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树牢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健全领导班子建设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强化跟踪考察和约谈提醒。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优化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修订有关问责追责办法,督促干部履职尽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扎实细致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对反映监管干部的不实举报进行澄清正名,激励大家敢于作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2.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引进中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加强干部履职能力培训。成立中国资本市场学会,打造资本市场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决策咨询的高端智库平台。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中国证监会系统单位纪委指导,以提升执纪办案能力为重点持续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七)狠抓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方面 1.一抓到底强化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发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逐项把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各类中长期资金长周期考核机制。 2.深入推进深层次问题的系统整改、源头治理。以更大力度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严把入口关、强化持续监管、动态有序退出的全链条监管。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完善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约束。深化上市公司常态化走访。配合修订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支持具备挽救价值的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化解风险。推进新一轮退市改革,2024年多家公司平稳退市。健全监管基础法规制度。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建设方面。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完善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从政治高度看资本市场工作的能力。党委班子聚焦资本市场基础性、长远性问题,每年确定重点课题开展调研,推动成果转化。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重大事项党委充分讨论,不断提高党委议事决策规范性和科学化水平。 (二)防范化解风险方面。面对外部输入性风险增加的挑战,把加强稳市机制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风险综合研判,完善快速应对机制。 (三)加强监管方面。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要求,进一步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共同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移送涉嫌非法证券期货案件线索。持续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出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文件。 (四)促高质量发展方面。发布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聚焦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指导交易所加大科创民营企业金融产品服务供给,推动证券公司积极创设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支持计划。加快资本市场自身高质量发展,开展建设世界一流证券期货交易所研究。 (五)加强中国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方面。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统筹推进机关和系统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全面推进系统“四强”党支部创建,以重点提升带动全面改进。 经过集中攻坚,中国证监会党委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国证监会党委深刻认识到,资本市场各项工作与党中央要求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相比仍有差距,有的问题整改成效需进一步提升,还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国证监会党委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严肃认真抓好持续整改,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加大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 (一)自觉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系统单位党委的领导和监督,更好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将党的领导贯彻到资本市场政策制定、监管执法和内部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 (二)落实落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各项部署。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加快推进新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任务落地。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化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改革,完善发行上市等制度机制,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推动完善中国特色期货监管制度和业务模式。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竞争力。 (三)全面提升风险化解处置和监管执法能力。坚持投融资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协同各方持续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和占比提升,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突出依法严惩、依责严防,加快补齐上市公司、行业机构等法规制度短板,统筹扩大检查覆盖面和提升检查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完善与相关部委、地方党委政府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综合惩戒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准入—持续监管—退出”全链条监管体系,更好发挥日常监管的修复纠正功能和稽查执法的重拳治理效能。出台更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硬招实招。 (四)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一体推进“三不腐”,动态完善公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严到底纠治“四风”。突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更加旗帜鲜明树立鼓励实干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更好发挥党纪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加大对年轻干部等重点群体的针对性教育和管理,严管厚爱,加快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 (五)着力推动巡视整改常态长效。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减、标准不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制定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方案,健全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监督问责等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沪深北交易所等系统单位巡视整改工作的指导和从严把关。对已完成和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任务,经常性开展回溯检视,实事求是评估整改效果,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分阶段明确目标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推动巡视整改不断走深走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9月22日至10月16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10-66238397(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00);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3;电子邮箱:xszg@csrc.gov.cn。 中共中国证监会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 证监会定调七大任务,释放关键信号!

    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召开证监会系统党的建设暨2025年年中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证监会系统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未来一段时间,证监会系统要牢牢把握市场要稳、监管要严、功能要强、队伍要过硬这四个着力点,不断集聚稳的力量、壮大进的动能,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服务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局,重点抓好全力巩固市场回稳向好态势、深化改革激发多层次市场活力、稳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等七方面工作。 会议提出将持续推进期货产品和服务创新。有市场分析认为,期货市场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一环,本次会议释放了监管层以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以差异化期货服务适配市场多元需求的明确信号。 期货日报记者梳理要点如下: 1.进一步健全稳市机制,增强市场监测监管和风险应对的有效性、前瞻性,加强预期引导。 2.推出深化创业板改革的一揽子举措,持续推进债券、期货产品和服务创新。 3.抓好“并购六条”和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落实落地。 4.加快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意见落地。 5.更大力度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6.突出打大、打恶、打重点,强化监管协同,提高科技监管能力,提升执法质效,坚决惩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7.严厉打击私募违法违规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8.系统研究完善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总体布局、实施路径,稳妥有序抓好自主开放重点举措落实落地。 9.增强资本市场重大问题研究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监管需要。 部署下一阶段七大重点任务 会议明确下一阶段七大重点任务,突出了稳市场、强改革、防风险和促开放: 一是全力巩固市场回稳向好态势。进一步健全稳市机制,增强市场监测监管和风险应对的有效性、前瞻性,加强预期引导。 二是深化改革激发多层次市场活力。推动科创板改革举措落地,推出深化创业板改革的一揽子举措,持续推进债券、期货产品和服务创新。 三是从资产端、资金端进一步固本培元。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抓好“并购六条”和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落实落地,同时严防利益输送和“浑水摸鱼”,加快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意见落地,更好发挥公司治理内生约束作用。更大力度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扎实推进公募基金改革,促进畅通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循环。 四是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突出打大、打恶、打重点,强化监管协同,提高科技监管能力,提升执法质效,坚决惩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防止一刀切、简单化,切实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 五是精准防控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统筹化解处置房企债券违约风险和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动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和市场化转型,严厉打击私募违法违规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六是稳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系统研究完善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总体布局、实施路径,稳妥有序抓好自主开放重点举措落实落地,推动在岸与离岸市场协同发展,持续拓展资本市场跨境合作新空间。 七是增强资本市场重大问题研究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监管需要。 并提三个“确定性” 提振市场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部署的七大任务中,最后一项“增强资本市场重大问题研究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监管需要”,是本次会议中的一个新表述。 这一表述释放出什么信号?格林大华期货首席专家王骏认为,“增强研究权威性”的内涵或是提升资本市场的研究能力,使其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和监管决策的“顶级智库”,增强政策制定的话语权和科学性。“这也意味着证监会将加大对资本市场关键问题的研究力度,确保研究成果更具权威性,能切实服务国家战略与监管需求,比如为制定政策提供更有力的理论与数据支撑。” 另有业内人士认为,本次会议强调增强资本市场重大问题研究权威性,旨在通过前瞻性、系统性研究,为注册制改革、风险防控等国家战略提供理论支撑,同时为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提升政策精准性,促进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据了解,在6月18日2025陆家嘴论坛上,一个重要的资本市场研究平台——中国资本市场学会揭牌成立。其定位就是打造资本市场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决策咨询高端智库平台,广泛团结和凝聚行业机构、上市公司、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等各方面研究力量,围绕资本市场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课题开展研究交流和宣传。 “要让中国资本市场学会真正打出影响力,应围绕资本市场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课题开展深入研究。”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预计学会将在政策引导下,从政府、企业、研究机构、行业机构等吸引大量专业人才和资源,形成多方协同的研究网络,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开展对资本市场的研究,打造高端智库,提高研究的全面性和深度。 记者还注意到,在展望下半年市场发展环境时,会议提到了三个“确定性”因素,或为资本市场后续发展注入信心。 会议提到,未来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内外部环境仍然错综复杂,困难挑战不少,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宏观政策预期的确定性、中国资产估值修复的确定性等为保持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王骏分析认为,会议并提“经济高质量发展、宏观政策预期、中国资产估值修复”三大确定性,意在明确传递对中国经济韧性与政策稳定性的信心,夯实市场“估值修复”的预期基础,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从三大确定性的含义来看,王骏告诉记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是确认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未变,为资本市场提供坚实根基;宏观政策预期的确定性强调政策会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减少市场对政策“急转弯”的担忧,稳定市场预期;中国资产估值修复的确定性是最具市场指向性的提法,明确表达了监管层对当前部分资产低估值的判断,估值回归合理水平是“确定性”趋势,旨在提振市场信心,引导价值投资。 聚焦产品和服务创新 期市发展迎来新动能、新机遇 总体来看,证监会本次年中工作会议通过部署政策研究强化、监管效能提升、风险防控深化等关键任务,为今年下半年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锚定了方向,释放了“以稳为主、改革赋能、监管从严、开放提质”等重要信号。 “会议点明了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明确提出接下来资本市场发展应围绕服务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局来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还基于对下半年形势的判断,提出了全面具体的举措,助力市场持续稳定向好。”华西期货总经理魏哲平表示,下半年资本市场工作或将聚焦巩固回稳态势、深化创新和防控风险。 王骏认为,本次年中会议释放的核心信号是:下半年资本市场工作将更紧密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主线,以改革深化和风险防控为双轮驱动,全力实现稳定市场运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市场改革、筑牢风险防范屏障以及全面提升监管效能等任务。 会议在深化改革激发多层次市场活力这一重点任务中,提出将持续推进期货产品和服务创新,将为期货市场注入新的发展动能。 “会议提出持续推进期货产品和服务创新,将促进期货行业的创新发展,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实体经济、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等功能,吸引更多交易者参与,提升市场的活跃度与韧性。”王骏认为,在会议强调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宏观大局的背景下,预计下半年期货市场在工具创新和功能发挥方面可能会有支持政策,不过,强监管、防风险的主基调不变。 魏哲平认为,会议对期货市场的部署,意味着后续期货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下,产品与服务创新可能加速。具体而言,下半年期货市场将呈现多维度的积极变化与发展机遇: 首先,在产品与机制创新层面,期货新品种有望加速落地,交易机制也将持续优化,从而提升市场流动性,丰富风险管理工具供给。这不仅有助于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入场,更能够高效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风险管理需求。 其次,市场监管将全面升级。监管部门将保持对操纵市场、违规交易等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提升市场透明度,切实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 再次,国际化进程将显著提速。期货市场将加快引入外资步伐,如推动QFII参与境内期货交易;同时积极推动与国际规则接轨,以此提升中国期货市场的全球定价权和影响力。 最后,资金端活跃度将持续提升。养老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有望通过基金渠道加大对期货产品的配置力度,为期货市场注入更多流动性。 “总体来说,下半年期货市场或将迎来产品创新加速、国际化水平提升、资金流入增加的机遇。但与此同时,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期货市场各类经营主体也需防范合规和流动性风险。”魏哲平说。

  • 证监会:全力巩固市场回稳向好态势 从资产端、资金端进一步固本培元

    据证监会网站,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召开证监会系统党的建设暨2025年年中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一系列会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证监会系统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风险考验,证监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主线,协同各方持续推动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文件落地见效,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维护市场稳定运行;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公募基金改革、科创板“1+6”政策措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一批标志性改革取得突破;强化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从严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控增量、妥处存量,稳步推进债券违约、私募基金、融资平台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和持续收敛。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资本市场经受住了超预期的外部冲击,市场韧性增强,预期改善,回稳向好的态势不断巩固。在此过程中,证监会系统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方面建设,自觉主动接受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等各方监督,推进中央巡视集中整改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从严抓好重点问题集中整治。纵深推进会系统反腐败斗争,支持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从严查办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针对性加强公权力监督制约和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严的基调、严的氛围进一步树牢。 会议强调,未来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内外部环境仍然错综复杂,困难挑战不少,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宏观政策预期的确定性、中国资产估值修复的确定性等更为保持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提供了基础和条件。证监会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市场要稳、监管要严、功能要强、队伍要过硬这四个着力点,不断集聚稳的力量、壮大进的动能,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服务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局。一是全力巩固市场回稳向好态势。进一步健全稳市机制,增强市场监测监管和风险应对的有效性、前瞻性,加强预期引导。二是深化改革激发多层次市场活力。推动科创板改革举措落地,推出深化创业板改革的一揽子举措,持续推进债券、期货产品和服务创新。三是从资产端、资金端进一步固本培元。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抓好“并购六条”和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落实落地,同时严防利益输送和“浑水摸鱼”,加快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意见落地,更好发挥公司治理内生约束作用。更大力度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扎实推进公募基金改革,促进畅通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循环。四是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突出打大、打恶、打重点,强化监管协同,提高科技监管能力,提升执法质效,坚决惩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防止一刀切、简单化,切实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五是精准防控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统筹化解处置房企债券违约风险和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动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和市场化转型,严厉打击私募违法违规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六是稳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系统研究完善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总体布局、实施路径,稳妥有序抓好自主开放重点举措落实落地,推动在岸与离岸市场协同发展,持续拓展资本市场跨境合作新空间。七是增强资本市场重大问题研究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监管需要。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党的建设,真正在思想观念和行动上来个大转变,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增强政治意识,淬炼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巡视整改成效。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深化重点问题整治,完善“过紧日子”相关制度,持续改进监管服务,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以更大决心和力度一体推进“三不腐”,支持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深化拓展证券发行审核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针对性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着力管住“关键少数”,全方位加强公权力监督制约,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四是统筹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树牢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综合施策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加快锻造“三个过硬”的监管铁军。 会上,相关司局和系统单位负责同志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和加强党的建设主题作交流发言。 中国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会机关各司局副局级以上干部、系统各单位班子成员现场或通过视频参加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 不再5%!ST股涨跌停板放宽至10%,遏制过度炒作出招

    ST股、*ST股无限连板疯炒现象或将终结。 6月27日,沪深交易所同步公告称,拟将各自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调整后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现就有关安排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调整后,有望提升定价效率,缓解其过度波动现象,并减少连续涨停或跌停的发生。市场影响预计中性,该调整不会改变整体价格走势。同时需注意的是,调整后这类股票的日内波动空间将增大。 风险警示股价格涨跌限制比由5%调整为10% 就沪深交易所公告来看,本次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二是同步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异常波动指标,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三是要求会员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提示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为保证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调整工作平稳落地,交易所对其他相关制度安排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从5%调整至10%后,异常波动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标准中,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的阈值将从±12%调整为±20%,与主板普通股票一致。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其他交易制度没有变化,如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应签署风险揭示书、单只风险警示股票当日累计买入数量不超过50万股等要求保持不变。 交易监管方面,现行《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对风险警示股票实施更严格的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标准,本次仍保持不变。 上交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严密监控风险警示股票的交易情况,加强异常交易监管和交易行为核查,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提升定价效率 近年来,有的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频繁触及涨跌停板,连续多日涨停或跌停现象较为突出,频繁触发异常波动指标。显然,定价效率有进一步优化空间。目前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与主板其他股票不一致,主板普通股票为10%。 部分市场参与主体建议统一主板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减少机制差异,提升定价效率,减少异常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市场人士看来,创业板、科创板在试点注册制改革时,统一了板块内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风险警示股票、普通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均适用同一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从改革试点情况来看,总体运行平稳,对抑制频繁触及涨跌停板、连续多日涨跌停等现象发挥了一定作用。 上交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相关制度调整有利于股票在更大价格空间消化利好或利空因素,提高股票定价效率;统一板块内各类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减少板块内机制差异,便于投资者理解掌握,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从科创板、创业板运行实践来看,调整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有望缓解主板风险警示股票过度波动,减少连续涨停或跌停现象。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等交易制度的市场影响是中性的,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市场整体价格走势。 但投资者应当注意,涨跌幅限制调整后股票日内可波动空间更大,投资者需充分了解风险警示制度、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规定和被实施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特别关注相关提示性公告,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考虑是否买入风险警示股票,避免遭受损失。

  • 公募业出台重大改革!吴清宣布,高质量发展改革方案今日下午发布

    公募基金改革将于今日落地。 5月7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谈到,今日将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要优化主动权益基金收费模式,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现象,完善行业考核评价制度,督促基金公司从“重规模”转向“重回报”,更好体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同甘共苦、共同发展、相互成就,努力形成“回报增、资金进、市场稳”的良性循环。 “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经过三十多次的专题调研活动,听取了投资者、机构等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聚焦在投资者关心的堵点、难点、痛点。”吴清表示,随着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公募基金将更加突出投资人最佳利益导向,投资者的获得感将会进一步提升。 此次公募基金改革方案有哪些重点?吴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已经为行业划好重点。 一是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业绩差的必须少收管理费。财联社记者获悉,多家基金公司即将密集“支点式”浮动费率创新产品; 二是业绩是否跑赢基准、投资者盈亏情况纳入考核指标; 三是清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成为衡量产品真实业绩的尺寸; 四是明确三年以上考核权重不低于80%; 五是抓紧出台公募基金投资顾问管理的规定; 六是吴清提及巴菲特价值投资,呼吁市场出现百年老店、优秀的投资机构。 四个“突出”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 吴清介绍,即将发布的公募基金改革将有四个改革重点: 一是突出强化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 改革突出强化公募基金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将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业绩差的必须少收管理费,通过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 同时,把业绩是否跑赢基准、投资者盈亏情况等直接关乎投资者切身利益的指标,纳入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考核体系,督促基金公司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 二是突出增强基金投资行为稳定性。 针对风格漂移、货不对板等问题,要为每只基金设立清晰的业绩比较基准,作为衡量产品真实业绩的尺寸,避免产品投资行为偏离名称和定位,同时,建立公司自身全方位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三年以上考核权重不低于80%,减少基金经理追涨杀跌现象,提高产品长期收益。 三是突出提升服务投资者的能力。 抓紧出台公募基金投资顾问管理的规定,促进规范发展。 四是突出发展壮大权益类基金的工作导向。 随着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公募基金将更加突出投资人最佳利益导向,投资者的获得感将会进一步提升。 吴清还提及今年即将退休的巴菲特,他表示,巴菲特今年即将退休,但是价值长期投资、理性投资、努力回报投资者,这些基本的理念是不会退休的。巴菲特退休以后,这个时代也在呼唤新的伟大的投资家,我们市场有一批非常优秀的企业和企业家,相信也一定会产生一批优秀的投资家、投资机构。也许不是一、两个股神,但肯定会有一些百年老店、投资机构,优秀的投资团队会在我们的市场上产生。 今年吴清多次透露公募基金改革重点 去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在此后的重大会议上,这一话题也多次被提及。 关于公募基金高质量改革的部署,吴清曾在今年1月、3月分别透露过相关改革的基本思路。 今年1月,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首次透露改革方案,吴清介绍中长期资金入市相关工作时透露,证监会经过认真调研论证,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目前已形成初步改革方案。 吴清的发言给出多个维度的改革指标: 一是持续推动降费,2025年起还将进一步降低基金销售费率,这样预计每年合计可以为投资者节约大概450亿的费用; 二是大力发展权益基金。公募基金改革助力持有A股流通市值未来三年每年至少增长10%; 三是加大中低波动型产品创新力度,实现浮动费率产品试点转常规; 四是股票ETF快速注册机制。原则上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 五是强化监管分类评价引导。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占比和长期业绩等指标在监管分类评价当中的权重; 六是引导自购。基金公司将每年利润的一定比例自购旗下的权益类基金; 七是在交易端,允许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作为战略投资者更加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定增等。 八是坚决纠治“高换手率”“风格漂移”等过度投机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今年3月两会记者会上,公募业改革再被摆在台面。 吴清表示,公募基金改革方案即将推出,其中,考核制度安排是重点,将进一步提高公募基金三年期以上的长周期考核制度,引导长期价值投资。 事实上,除了即将落地的公募基金改革方案。今年以来,包括《促进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等多项举措落地,公募基金在规模快速扩张,比例提升的同时,收益状况也在逐步改善。 以公募基金费率的改革为例,通过分阶段降低综合费率,预计每年可以为投资者节省成本超过450亿元。同时,通过推进费率改革,让基金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的绑定更加紧密。

  • 程序化交易规则落地!三大交易所细化监管标准,引导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

    有关程序化交易管理的实施细则,今日落地,并自2025年7月7日起施行。 为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2025年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出台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规则。记者了解到,本次规则进一步细化了程序化交易监管安排,并在内外资一致原则下,明确了关于北向程序化交易报告的具体安排。 明确监管预期,规范交易行为 从前期监管发布来看,证监会《管理规定》已于2024年10月8日正式实施,需要发布可操作、可落地的配套规则。《实施细则》则从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深股通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对《管理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安排。 有知情人士表示,交易所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市场机构意见建议,并通过持续监测,研究分析程序化交易特点,评估完善部分监管要求。此外,交易所已就股票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制定了具体监控指标,并开展试运行。同时,为细化明确北向投资者程序化交易管理安排,沪深交易所与香港联交所开展多次沟通,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推动北向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等工作。本次规则发布也表明各方基本达成了共识,规则相对比较成熟完善。 有证券公司人士表示,《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为证券公司开展程序化交易客户管理提供了更具操作性、更加规范化的指引,也有利于量化交易机构加强自我约束,规范交易行为。自《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以来,公司加快内控合规和技术系统建设,已初步完成相关系统的开发。 推动北向报告落地,落实内外资一致原则 本次规则发布的另一大亮点,是公开征求意见的《北向报告指引》。该指引在报告内容、报告时限、高频交易报告要求、联交所参与者职责、交易所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与境内报告要求基本一致,确保所有在沪市开展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按照相同要求履行报告义务,摸清程序化交易情况,充分体现了内外资一致原则。 《北向报告指引》在吸收《实施细则》《报告通知》相关要求基础上,结合两地监管合作安排和香港市场实际,对于个别沪股通投资者确不适用的内容作出调整。 近年来,随着新型信息技术广泛运用, 程序化交易已成为重要的交易方式。程序化交易既有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的优点,也存在着交易优势、策略趋同等问题。 交易所出台程序化交易管理系列规则,充分体现了“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思路,有助于促进程序化交易行业规范发展, 提升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 五位掌门人亮相记者会 对资本市场有哪些重要表述?传递浓郁的“含科量”

    3月5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多处落墨资本市场发展,包括提出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以及中长期资金入市、战略性力量储备、稳市机制、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债券市场等多个内容。仅隔一天,3月6日,经济主题记者会举行,五位“掌门人”集中亮相,其中围绕资本市场改革有了更多发声与增量信息的延申。 聚焦记者会内容,既有集中力量办大事,也有协同机制的建设官宣。 谈合力是看点一。 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再度表态,与证监会探索常态化的制度安排,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在过去的时间里,证监会已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快速推出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互换便利金额超过1000亿元;超400家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信息,贷款额度上限近800亿元。 监管部门也多次提到,继续加强与各方面的工作协同,促进形成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结合这一情况,这次会上也首次提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人民银行将会同证监会、科技部等部门创新推出。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丰富科技创新债券的产品体系。 谈集中办事是突出看点二。 本次记者会,“含科技量”很浓,政策导向很鲜明,围绕科技创新领域的工作内容很多。证监会主席吴清就表示,今年两会,会场上科技的含量越来越高。今天的经济主题记者会,快变成科技主题记者会了。这两天,谁要是不说说DeepSeek,好像就不太时髦似的。这个现象值得我们高度关注,也值得资本市场高度关注。 吴清说,DeepSeek脱颖而出,不仅仅使人工智能领域行业深受震动,也让世界、让财经界对中国科技创新的能力有了新的认识,某种程度上带动了对A股、港股,和其他市场上中国资产价值的重估。 看点也包括谈未来。 证监会主席吴清带来监管工作新动态与展望,他说将加快推进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筑牢股市健康发展根基。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多层次市场的包容性。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投融资发展的协同性。三是进一步增强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四要进一步增强市场基础制度的适配性。具体举措如下: 1.将进一步增强市场基础制度的适配性,坚持尊重规律、尊重规则,优化市场评价机制,评估完善交易结算制度,为市场各参与方创造更加公平高效、更具吸引力和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2.进一步增强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包容性,深化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改革,促进市场资源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集聚。 3.加快健全专门针对科技企业的支持机制。聚焦科技创新活跃、体现新质生产力方向的领域,用好“绿色通道”、未盈利企业上市等制度,稳妥实施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更精准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行上市。 4.抓紧完善“并购六条”配套机制,推动更多科技创新企业并购典型案例落地。 5.将加大支持科创的金融产品供给,资本市场支持科技企业不仅只有上市一条路,债券、可转债、优先股等都可以有所作为。持续打好支持科技创新组合拳,稳步发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全面、更加高效的资本市场服务。 6.对投资者深恶痛绝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快查严惩。 7.研究出台更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硬招实招。 8.进一步增强监管执法的有效性,一方面依法严惩,另一方面依责严防。 2024年以来,证监会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以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为主线,以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为动力,强本强基、严监严管,持续推动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和“1+N”政策体系落地见效。吴清表示,新“国九条”推出以来,证监会制定修订了50多项制度规则,系统重塑监管逻辑,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包括对政府工作报告的点评,以及最新经济主题记者会内容,业界比较成为共识的观点与期许是资本市场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更好地发挥其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本形成、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展现更大作为。 科技创新企业越多,资本市场越活 科技创新无疑是这次记者会的焦点。吴清表示,2024年,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均超过九成,目前全市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市值占比已超过四成,先进制造、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涌现出一批龙头领军企业。 吴清就在会上提到,“资本市场对促进产业和科技创新都具有独特、重要的支撑作用,科技创新企业越多越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活力,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的能力就越强。”他还表示,希望市场各方全面客观冷静看待科技企业成长中的风险,通过科学的方法和工具有效管理风险、获取收益。对于未盈利企业上市等,给予更多包容和理解,一起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更加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 以最新提出的债券市场“科技板”为例,就主要实现三个功能:一是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拓宽科技贷款、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二是支持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用于加大科技创新领域的研发投入、项目建设、并购重组等。三是支持经验丰富的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发行长期限科技创新债券,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与此同时,债券市场“科技板”会根据科技创新企业的需求和股权基金投资回报的特点,完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交易的制度安排,创新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发行成本,引导债券资金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中长期资金入市破题,公募基金改革再“露面” 中长期资金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稳定器”和“压舱石”。数据显示,2024年9月以来,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在A股市场净买入约290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市场企稳向好。各类中长期资金所持A股流通市值从14.6万亿元增长到17.8万亿元,增幅达22%,努力实现中长期资金保值增值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良性互动。 吴清表示,持续推动新“国九条”和“1+N”政策体系的落地见效,加快推进新一轮的资本市场改革开放。逐项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多渠道增强战略性力量储备。 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正积极推进长期资金长周期考核政策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文件的出台将全面建立全国社保基金五年以上以及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证监会将进一步提高公募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比重,引导行业更加注重理性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更好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 公募基金改革在此次会议上也再次“露面”。9月至今,共注册权益类基金459只,占同期注册基金产品总数的七成。权益类基金规模从6.3万亿元增长到7.7万亿元,占公募基金总规模的比例从20%提高到24%。积极推动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分阶段降低综合费率,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超过450亿元成本,基金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更为紧密。 吴清表示,只有耐得住十年磨一剑的寂寞,才能迎来一鸣惊人的辉煌。 我们将进一步的鼓励支持私募基金的投资人、管理人来坚守长期主义,不断增强对企业的长期支持以及增值服务的能力,支持科技企业专注主业,潜心研究,创新引领,厚积薄发。

  • 监管放开险资黄金投资大门 保险资金未来或形成“黄金+”资产配置新模式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10家试点保险公司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但也要求试点保险投资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专家表示,此举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进一步拓宽。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资金投资黄金可以带来风险分散、保值增值、流动性强等多方面的优势,有助于实现资产的多元化配置和风险管理。专家也指出,未来若黄金与再保险、资管产品进一步结合,或形成“黄金+”的资产配置新模式。但专家也提醒称,黄金价格受美元、地缘政治等多因素影响,险企需强化市场研判能力。 投资黄金账面余额不超过总资产1% 具体来看,《通知》指出,试点保险公司可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试点投资黄金范围包括,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 试点参与主体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财联社记者表示,《通知》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进一步拓宽,也是深化金融改革、优化资产配置的重要举措。政策主要是明确保险资金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参与黄金现货实盘合约等七类产品。这一设计既覆盖了现货与衍生品市场,也兼顾了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需求。 《通知》还要求,试点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投资比例要求,投资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田利辉认为,这一比例既控制风险,也为后续调整预留空间。政策也明确了风险管理要求。 业内期待“黄金+”的资产配置新模式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险资投资黄金相关政策已有“吹风”。2024年6月19日,金融监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将积极探索保险资金试点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合约及相关产品。 2024年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相关方案提出,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内有关经营主体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等大宗商品试点。 田利辉分析称,《通知》从战略意义上看有三方面积极影响,分别是优化险资配置结构,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引导长期资金服务实体经济。 “此前险资主要通过黄金股间接参与黄金市场,但此类资产波动较大且与金价关联性较弱”,田利辉表示,直接投资黄金可增强资产组合的抗通胀和避险功能,尤其在当前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黄金作为“压舱石”的作用凸显。同时,试点依托上海黄金交易所,与国务院2023年提出的“支持保险资金在自贸区内投资大宗商品”一脉相承,进一步巩固上海在全球黄金市场中的地位,助力其成为国际再保险和资产管理中心。而且,黄金租借等业务可为产业链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促进产融结合。同时,险资的长期性特点有助于平抑黄金市场短期波动,增强市场深度。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黄金价格持续走高,2024年金价更是创下40次新高。黄金背后的战略意义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华创证券分析师张瑜就表示,推动金价持续上涨的重要因素是全球秩序的重构。背后的逻辑是,当全球秩序重构,旧秩序逐渐衰弱、新秩序正在崛起,双方博弈尚不明朗的情况下,黄金往往是更优的选择。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保险资金投资黄金可以带来风险分散、保值增值、流动性强等多方面的优势,有助于实现资产的多元化配置和风险管理。 田利辉还认为,监管明确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未来可能逐步扩大试点机构范围、放宽比例限制或引入更多衍生工具。此外,若黄金与再保险、资管产品进一步结合,或形成“黄金+”的资产配置新模式。 “总体而言,这一举措为保险业与黄金市场的协同发展打开了新空间,也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了观察中国金融开放进程的新窗口。此次试点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一步,既回应了险资多元化配置的诉求,又通过严格的风控设计规避了潜在风险”, 田利辉还提醒称,需注意两点:一是黄金价格受美元、地缘政治等多因素影响,险企需强化市场研判能力;二是1%的额度短期内对市场影响有限,长期效果取决于政策开放节奏与市场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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