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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底价4234.91万元!国家电网转让江苏网能智慧能源60%股权

    1月31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江苏网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公告,转让底价为4234.91万元,转让方为国家电网旗下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据了解,江苏网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樊功成,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智慧能源管理、综合能源服务、售电服务、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储能、氢能、清洁能源及相关设备和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 目前,江苏网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由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江苏网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730.85万元,营业利润为192.52万元,净利润为192.52万元,资产总计为5748.9万元,负债总计为798.3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950.52万元。

  • 又一上市公司加码光伏等领域!

    2月20日,海默科技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海默新征程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等。 海默科技表示,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推进公司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公司在丰富油田新能源应用场景的同时整合现有资源,利用国内外完善的运营体系以及丰富的销售渠道,拓展光伏电站投资运营、风电投资运营、氢能推广运用等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促进业务多元化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据了解,海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油气田增产、生产优化和油气藏管理提供创新的技术、产品和服务,为油气田和相关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跨国企业。

  • 130.5GW!谁是光伏电站“圈地王”?

    如果说2023年光伏产业链价格“砍脚式”下跌是刺痛制造企业的一根尖刺,那么,对于电站开发企业而言,则恰恰相反。随着组件价格持续下行,光伏下游市场热情重燃,特别是前两年因涨价而被迫“停摆”的基地项目更是掀起开工、并网热潮。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到216.88GW,超过前四年新增总和,增长率接近150%。 收益率的回升同样刺激着电站开发商们的签约热情。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2023年全年,已有30多家电站开发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了涉及光伏的新能源项目(以下简称“新能源项目”)意向开发协议,签约总规模高达130.469GW,投资总额超过7651亿元,其中,有明确光伏规模的项目近81.44GW,同比增长近35%。 从项目地点来说,土地资源、光照资源充足的西北地区依旧是开发商们的“心头好”,仅内蒙古、新疆两地签约的新能源项目数量便达31个,可明确的签约规模分别在45GW、33GW以上,吸引资金总额超过4564亿元。云南省则凭借风能、太阳能、水资源兼备的综合优势,排位第三,签约项目6个、总规模15.373GW,吸引资金近726亿元。 从电站开发主体来看,央国企依旧牢牢占据市场“C”位,除以联合投资模式圈定的51.56GW规模之外,新能源项目签约规模TOP 12均出自央国企阵营。民企阵营中,正泰新能源、华控电力集团、中利集团以及三一重能4家企业冲入TOP 20,其中,正泰新能源以2GW总量立于民企首位、总榜第十三。 分区间来看,以10GW为单位,新能源项目签约总量处于10-20GW区间的企业共计2家,1-10GW区间15家,1GW以下14家。 其中,新能源项目签约总量处于10-20GW区间的企业是国家能源集团和云投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一马当先,2023年共签约新能源项目11个、总规模19.936GW,涉及光伏项目规模10.336GW。 事实上,尽管国家能源集团当前电源装机结构依旧以火电为主,但其新能源装机占比正在迅速提升,并在2023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根据最新消息,国家能源集团2023年新能源开工3308万千瓦、投产2616万千瓦,年计划完成率高达145%,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也历史性突破1亿千瓦,达到1.15亿千瓦,在集团总装机的占比已提升至35.5%。 而在2024年初,国家能源集团又通过优化调整企业战略,确立了“全面建设世界一流清洁低碳能源科技领军企业和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新战略目标,将清洁能源转型工作放在了更突出的位置。 国家能源集团之后,云投集团一鸣惊人,虽然仅签约3个新能源项目,总规模却有11.613GW,且均为光伏项目。 作为云南省最大的综合性投资控股集团,2023年云投集团凭借本土化优势与雄厚的资金实力积极布局省内光伏市场。去年2月签署的1000万千瓦光伏项目为其全年签约数据提供了有力支撑,据悉,该项目首批共有64个项目、总装机容量400万千瓦,建设地点覆盖云南楚雄、文山、曲靖、西双版纳、临沧、怒江、保山等7个州市,项目将由云南能投(云投集团持股85.82%)所属绿能集团与云投集团组建的云南绿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 新能源项目签约规模处于1-10GW区间的企业共计15家,各家之间签约总量差距≤1GW。 按照可统计的规模来看,中国能建、新疆能源集团在该区间排位分居第一、第二,签约新能源项目总规模与项目数量分别为5.41GW、9个和5.32GW、1个。 作为“十四五”初期基地项目“签约地图”最广的企业,中国能建2023年依旧相当给力,在新疆、湖南、吉林、浙江、宁夏、河北、辽宁、内蒙古8个省区均有项目签约,计划投入资金超506亿元,项目类型以光储、风光储、可再生能源制氢以及农光、牧光等复合型项目为主。 而对于已经开局的2024年,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在集团2024年工作会议上表示,将“聚焦引领性问题,加快系统化机制化创新驱动转型、绿色低碳转型、数字智慧转型、共享融合转型,全面厚植发展动能。” 新疆能源集团则与新疆阿克苏地区行署签订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及4GW新能源项目合作协议,据悉,该项目投资额高达235.05亿元。 此外,民营企业正泰新能源、华控电力集团、中利集团陆续登场。 其中,正泰新能源签约新能源项目总规模为2GW。2023年8月,正泰新能源与浙江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政府签约海上光伏项目投资协议,宣布斥资110亿元建设2G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总规划面积2万亩,计划在2024-2030年间建设完工。 华控电力集团与青海海西州乌兰县签订100万千瓦风光互补项目,将在当地建设500MW风电及500MW光伏项目,预计总投资达60亿元;中利集团新能源光伏产业基地荆州项目则落户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项目计划建设1GW光伏组件生产+8GW/h新型储能产业基地项目、1GW“光伏+现代农业”电站项目,总投资5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组件制造商海泰新能选择携手国家电投新疆能源化工与新疆木垒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计划共同出资160.5亿元开发3GW风光项目,配套建设储能75万kw/300万kwh,同时,海泰新能还将斥资3亿元建设1GW光伏组件制造厂、2GW光伏支架生产厂。 近几年,随着我国西部地区风光装机规模不断增长,消纳问题也愈发明显,在跨省区输电、配置储能之外,光伏制造产业“西迁”成为解决新能源消纳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此外, 2023年新能源项目签约规模低于1GW的企业共计14家。 其中,9家是央国企,分别为广州发展、华润电力、国家开发投资集团、运达风电、深圳能源、中广核、河北建投、华电、中石油;5家为民营企业,分别为三一重能、乾华科技、连州粤明电力、青达环保以及恒丰晟泰能源。 值得注意的是三一重能。2023年11月中旬,三一重能对外宣布,拟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将斥资65亿元建设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而若该项目顺利落地,也将意味着三一重能成功开拓制氢制醇相关的化工新业务。 以联合投资模式签约项目如下:

  • 最高补助1000万元!安徽支持打造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

    2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文件提出,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壮大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加快基金募投运营,促进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对产业基础、新材料、中药等领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新材料领域重大研发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按年节能量采取退坡机制给予补助。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统筹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政策资金,给予新认定的国家级、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1000万元、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500万元补助,用于支持集群企业产业科技创新实体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以下是具体原文: 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提出以下政策举措。 一、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1.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围绕科技强省、制造强省、农业强省、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实施投资专项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投资“领跑”计划,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发挥“投资安徽行”牵引作用,深化“双招双引”模式创新,完善投资“赛马”激励机制。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分领域集中开展项目谋划储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8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六不准”等政策。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全部以特许经营模式规范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建立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要素保障和融资支持。落实常态化民营企业家恳谈交流制度。设立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资金,对民间投资增速快、活力强、措施实的地方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营办) 3.强化要素配置保障。对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实现用地用林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对新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高质量项目,省、市分级做好能耗保障。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经营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完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融资对接机制,引导商业银行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积极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二、更大力度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4.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大宗消费。省财政支持各地围绕智能家电(家居)、文旅、百货、餐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鼓励企业配套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引导激发有潜力的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加快推进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化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电价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鼓励各市对购买非营运性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以及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和驾驶培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消费补贴,省财政根据各地实际发放金额按最高50%比例予以补助,每市年度省级单项最高补助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允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人行安徽省分行)培育壮大商贸业经营主体,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5.打造消费新载体新场景。开展皖美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推介一批消费优质新场景,示范带动全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对新认定的“安徽特色商业街”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对在各市确定的试点社区内新设直营连锁店分别达到10家、5家及以上的便利店、超市(含生鲜超市)品牌连锁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大力培育汽车、自行车、马拉松、电子竞技等项目品牌赛事,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精品项目。(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6.推动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省财政统筹安排1.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万场演艺进景区、进乡村旅游重点村、进商文旅综合体等“六进”活动。积极推动文化符号鲜明的“徽字号”文创产品发展,打造一批“徽字号”著名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育一批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打造安徽旅游民宿品牌。对新获评的全国甲级民宿、乙级民宿分别奖励15万元和10万元,从新获评安徽省金牌民宿中择优选择20家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开展乡村旅游“风景道”“主题村”“后备箱工程基地”等专项行动,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支持设立一批职工疗休养基地,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基地互认共享。(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三、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7.打好外贸组合拳。深入推进“徽动全球”出海行动,支持重点展会30个以上,组织不少于500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对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和上年度进出口6500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按照参展国别或地区单个展位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4万元、5万元支持。对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资信调查的给予资信调查费50%支持,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对中小外贸企业依托省信用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实际融资担保额给予0.5%/年的担保费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落实出口退税限期办结制度。(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8.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新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给予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考核获“成效明显”档次的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当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企业10强、50强”、“海外仓企业20强”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加强企业国际产品认证和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拓宽跨境电商结算渠道,丰富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配套产品,降低经营主体业务办理成本。(责任单位:人行安徽省分行) 9.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打造安徽特色外资招引品牌,持续举办“海客圆桌会”。创新利用外资渠道、平台、模式,深化与国际投资机构、国际金融机构招商合作,支持企业境外融资、并购后返程投资,支持境内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对新设的外资新兴产业项目、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等给予资金激励。发挥省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建立省、市、县负责同志与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的省、市重大项目,用能用地用林指标由省级统筹保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10.提高出入境和居留许可便利度。加快推动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我省落地执行,并与沪苏浙联动实施。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为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未持来华签证的外籍人员,依法依规申请口岸签证入境。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凭工作许可和单位函件为团队外籍成员依法依规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为海外人才长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四、深入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11.深入开展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省财政统筹设立10亿元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1000万元左右,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确定支持额度和方式。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专项,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实施一批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申报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2.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研发项目,产业类科研攻关项目来自企业技术需求数不低于80%,应用类项目原则上均由企业牵头承担。加大独角兽企业培育力度,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双倍增”行动、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无研发机构“两清零”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组建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期给予研发补助或科技项目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对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对承担关键技术攻关任务以及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加回比例可提高到150%。(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完善知识产权奖补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3.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省财政统筹安排25亿元,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推进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升级,省统筹给予科技项目等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支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国家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统筹给予奖补资金、科技项目等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通过“科大硅谷”、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羚羊工业互联网相互赋能,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互动机制。布局建设一批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4.深入实施人才兴皖工程。常态化开展“人才安徽行”系列活动,深入实施江淮战略帅才计划、江淮英才计划和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行动。下放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开展“按薪定才”,将薪酬待遇等作为企业人才层次认定的主要依据。授权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人才认定。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皖创新创业绿色通道。深入实施创业安徽行动,全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1000个左右、1万名以上科研人员创业。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按规定落实个人和企业创业贷款贴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善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双向交流”机制,遴选一批“产业教授”到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任职,从高校选派一批理工科教师到企业挂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深化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推广“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的“科大模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5.强化科技创新要素支撑。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支持存量工业用地转型用于国家鼓励的科研产业项目。(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对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省级层面配置能耗指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扩大科技企业“初创起步期信用贷”“成长接力贷”“贷投批量联动”等专属产品和服务模式覆盖面,用足用好“皖美伴飞”共同成长计划专项再贷款,新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贷款10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人行安徽省分行) 五、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 16.全力支持打造汽车“首位产业”。省财政统筹安排20亿元支持汽车产业七个生态建设。链接全球创新资源设立开放型汽车生态实验室,单个实验室每年度最高综合补助3000万元。重点围绕轻量化材料、车规级芯片、下一代动力电池、新型充换电技术、智能驾驶体系等关键领域,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最高可按研发和设备投入的50%予以补助。支持各市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予以补贴,每市每年度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举办新能源汽车展,最高给予1000万元综合奖补。加快培育发展氢能产业,支持建设氢能标准研究、中试放大、检测试验和安全运营监测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综合采取“贴息+补助”方式予以最高5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17.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壮大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加快基金募投运营,促进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对产业基础、新材料、中药等领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新材料领域重大研发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按年节能量采取退坡机制给予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统筹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政策资金,给予新认定的国家级、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1000万元、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500万元补助,用于支持集群企业产业科技创新实体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税收优惠和专项再贷款政策,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重点行业改造升级。(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安徽省分行)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200项以上,新增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5000家以上。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奖补30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奖补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中国建造(安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积极培育特级资质企业。(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9.加快壮大数字经济。实施数字产业能级提升等6大行动,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化改造园区样板,每个样板最高奖补2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安全可控技术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径探索的应用研究,单个项目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助。对特别重大的项目,省市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新认定省级大数据企业300家以上,省级大数据产业园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20.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对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三首”产品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目录的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省财政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加大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等支持力度,将“三首”产品研制、示范应用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机制和差别化政策,分类加强土地、用能、技术、金融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1.强化制造业发展服务保障。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保持全省制造业贷款年度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新增新型政银担业务放款1300亿元以上,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持续实施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工业大用户直供气,降低供气成本。(责任单位:省能源局)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继续按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税务局)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单位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经营主体稳定岗位。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三级三方服务企业”活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 22.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和省级冷链物流基地、省级集配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省级供应链服务示范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对在运输机场设立基地的运输航空公司给予最高1000万元/年的补助。(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23.加快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发展工业设计、软件信息、科技服务等服务业,培育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00个左右。大力培育“检验检测+产品诊断”“源网储+大数据中心”“智慧环保+环保管家”“会展+消费”等服务。对新验收通过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给予奖励。深入推进国家和省“两业融合”试点创建,培育“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单位20家左右,遴选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8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育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3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4.打造服务业集聚创新产业集群。新认定现代服务业集聚创新区20家左右,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奖补。推进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引育一批5A级物流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七、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5.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保障。加快推进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落实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推动实现全省覆盖。支持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联合攻关。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26.推动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全面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新建100个省级示范基地,做大做强徽派预制菜。支持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对新建的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每个给予200万元奖补,对新建的国家核心种公牛站每个给予300万元奖补。对企业新建或扩大肉牛屠宰加工产能,年度利用银行贷款超5000万元的,最高按照1亿元贷款额度给予实际贷款额度1%的贴息补助。实施肉牛特色农产品保险,省级给予40%保费补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设立“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等重点领域服务专区。(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7.深入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省财政安排10亿元左右支持建设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在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内,按照平均每村1000万元的标准支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建设每县(市、区)补助700万元。省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亿元以上,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带动就业等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发展,中央及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8.实施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推动“全省一单”更高效能的实施,深化政务服务清单标准化业务支撑,提升“皖事通”“皖企通”功能,实现高频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行联动审批、集成办理,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专区,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加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业务协同,创新实施和复制推广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涉企“一件事”、公共服务事项、国家垂管系统事项等方面推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拓展电子执照在纳税、社保、公积金等领域的应用。实施经营主体信用提升行动,培育新增8万家A级纳税人等守信激励对象,帮扶推动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及时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引导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 29.提升惠企政策兑现覆盖面。持续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实现申报、审核和资金兑付“一网通办”。对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要求的,原则上1个月内逐条制定实施细则并“颗粒化”拆解政策服务,推行政策预录入制度,依托“皖企通”统一发布和快捷兑现。建立省级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工作推进机制,将“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情况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省财政厅等) 30.强化政策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政策制定前评估机制,加强社会预期引导,慎重出台有可能产生需求收缩效应的政策,多出台有助于需求扩张的政策。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建立省级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协同效应,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推动形成政策合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以上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通知发布后,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

  • 重庆:到2026年完成1000个以上用户侧光伏和储能等领域示范项目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20万辆

    2月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到2026年,全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志性项目。完成1000个以上用户侧光伏和储能、虚拟电厂、绿色工厂、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示范项目,公共领域车辆基本实现电动化,工业领域绿色智能工厂建设步伐加快,数字能源产业集聚发展初具规模,初步建成两江新区和重庆经开区2个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先行示范区,将重庆建设成为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数字能源低碳示范城市。 具体来看,加快建设一批用户侧光伏和储能项目。全面梳理产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厂房屋顶资源,鼓励在屋顶面积充裕、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电力负荷较大的新建产业园区和工业厂房屋顶,连片推进用户侧光伏项目建设。鼓励工商业用户和充换电设施建设用户侧储能项目,加大力度推进“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应用。支持企业因地制宜推进用户侧燃机项目建设,鼓励建设“冷热电”三联供示范项目。优化各类用户侧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和并网手续,推行项目并网“一站式”服务,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用户侧储能建设示范区县、园区和示范单位。 力争到2026年,全市新建厂房屋顶用户侧光伏覆盖率超过50%(示范区超过60%),全市用户侧光伏装机累计超过150万千瓦以上,用户侧储能规模10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大力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进程,强化政策引导和配套设施支撑,以新能源化、智能网联化、绿色化为发展方向。重点推进公务、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驾考驾培、长途运输、城建物流、矿山、港口等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积极拓宽换电模式应用场景。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新能源汽车整车、零部件以及维修保养、检测、充换电等安全标准和制度,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共停车场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持续扩大高速公路换电网络覆盖范围。鼓励区县加快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各有侧重的电动化示范区,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到2026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20万辆,全市新增和更换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达到80%,船舶运输等其他领域电动化比例显著提升。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数字能源低碳城市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 2023年光伏组件盈利能力增强 东方日升净利润同比预增39.73% -79.95%

    SMM 2月20日讯:近日,东方日升发布2023年业绩预告,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3.2~17亿元左右,相比于2022年同期增长39.73% -79.95%。 对于公司业绩变动的原因, 东方日升表示,报告期内,全球光伏行业整体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公司进一步优化光伏产业链产能布局、积极开拓全球光伏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海外电池、组件产能有效释放,北美组件市场实现规模化出货,国内组件市场出货比重有所提升。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光伏组件盈利能力较上年有所增强,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等新产能陆续投建并开始生产,储能业务及户用光伏业务也取得增长。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日升以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业务亦涵盖了光伏电站 EPC、光伏电站运营、储能领域等。 而在发布2023年业绩预告的同时,东方日升也提到, 进入2023年第四季度,受光伏行业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影响,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的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并传导至光伏组件,组件售价有所降低。 据SMM历史价格显示,以单 晶PERC组件双面-182mm 价格为例,在2023年四季度,其现货均价从2023年9月底的1.21元/瓦降至年底的1元/瓦,降幅达17.36%。 》点击查看SMM光伏产品价格 具体来看,进入10月份,因部分厂家组件库存维持高位,被迫降价去库存,处于买方市场的组件价格成交重心有所下移;随后在库存压力以及上游降价叠加市场对2023年四季度整体信心不足,组件价格继续走跌;自11月以来,临近年末终端需求有所好转,下游提货积极性增加,组件出现去库趋势叠加成本的支撑,价格暂时止跌,但库存压力依旧不容忽视;待到12月,组件招标价格持续走低,临近年底甚至N型投标价格已经偶有出现0.9元/w之下的价格,市场看空情绪之下,组件厂受成本影响,开工率持续降低,2024年1月组件企业排产出现大幅下降,进一步影响市场情绪。 而市场情绪以及利润较差的情况也蔓延至了2月,SMM预计2月组件排产依旧维持低位。不过当前, 受之前遗留订单以及节后市场好转影响,3月组件排产预计大幅增加,部分企业增幅甚至达到100%左右。 截至2月20日, 单晶PERC组件双面-182mm 现货报价暂时持稳于0.86~0.99元/瓦,均价报0.93元/瓦。 关于公司规划中产能方面,东方日升在1月中旬于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讯问时提到,公司规划中产能主要是宁海南滨基地二期项目,包括10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产能以及5GW 高效太阳能组件产能。公司将根据光伏市场变化情况以及投资成本等因素对上述项目进行综合研判。

  • 2023年N型组件出货快速放量 晶科能源净利润同比预增146.92%~ 170.76%

    SMM 2月20日讯:此前,晶科能源发布2023年业绩预告,其中提到,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72.5~79.5亿元,相比2022年同期增加146.92%到 170.76%。 对于公司业绩变化的原因,晶科能源表示,2023年,在全球光伏装机总量稳步增加的同时,光伏市场对于 N 型先进产品的需求逐渐成为主流。随着技术变革全面推进,新老产能加速迭代,行业供需关系的变化造成终端产品价格呈总体下降趋势。 面对行业周期波动下的激烈竞争,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凭借N型TOPCon技术和产品的持续领先,以及全球化运营和一体化产能等方面的优势,实现N型组件出货快速放量,带动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具体来看2023年四季度及全年组件出货情况,晶科能源表示,公司2023年四季度超额完成组件出货目标,并实现全年组件出货行业领先。得益于 N 型 TOPCon 组件全球热销,公司在各区域出货量增长较为均衡,出货主要集中在中国、欧洲和亚太市场。同时拉美、中东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持续发力,北美市场不断改善。 在被问及2024年一季度排产与开工率的情况之际,晶科能源表示,一季度由于春节假期和天气等原因,属于光伏传统需求淡季,产业链排产处于相对低位,尤其是行业P型产能开工率下降较快。公司得益于N型技术优势,订单饱和度较高,开工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其中N型电池环节接近满产。 展望N型产品未来的供需情况,晶科能源称,根据行业第三方研究机构预测,2024 年 N 型产品市场占比有望达到 70%甚至更高,P 型份额将快速减少。此外,N 型技术复杂性导致产能爬坡周期较长,同业 TOPCon 实际投产和产量相比预期更少。 提及对未来组件走势价格的预测,晶科能源表示,在一季度销售淡季期间,组件价格整体或维持低位震荡。预计春节后,伴随中国市场大型招投标启动,一线厂商报价有望出现企稳。不同厂商、技术和市场的价格可能出现分化。 回顾2023年的组件市场,在整个光伏行业呈现产能过剩、上游硅料价格持续走跌加之组件自身产品同质化问题等因素的拖累下,2023年组件市场价格整体呈现下跌态势,且极少出现反弹行情,仅在2023年年初依托硅料价格的大幅反弹而出现了小幅上涨。截至2023年12月29日, 单晶PERC组件双面-182mm 报价跌至1元/瓦,相较2022年年底的1.81元/瓦下降0.81元/瓦,跌幅达44.75%。 》点击查看SMM光伏产品现货报价 其中在2023年6~8月份,国内组件价格一度出现“雪崩”式下滑,主要是因为彼时终端装机量不及市场此前预期,但头部组件企业为保证自身出货排名以及加速市场洗牌,大幅提高自身产量,组件供-需产生错配,价格战随即兴起,对于专业化企业来说正式进入成本倒挂时代。 而临近2023年年末,组件招标价格频频跌破1元甚至9毛的消息频传,又令市场情绪持续“恶化”,彼时,便有包括天合光能、隆基绿能以及阿特斯等一众企业纷纷针对组件价格发声,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便曾提到,对于一体化、有技术领先优势或成本优势的企业而言,组件价格即使低到了一块钱,也会有不错的盈利机会,但考虑到当前组件市场规模已经足够大,可能企业的利润会没有以前那么暴利。但归根究底,其认为,光伏组件价格的下降会推动行业的发展。 进入2024年之后,组件价格继续维持下跌态势,并跌破此前市场传得沸沸扬扬的“一元关口”,据SMM节后最新报价显示,春节归来的近两个交易日, 单晶PERC组件双面-182mm 以及 单晶PERC组件双面-210mm 报价均维持稳定,前者持稳于0.86~0.99元/瓦,均价报0.93元/瓦;而后者则维持在0.88~1.01元/瓦,均价报0.94元/瓦,价格与节前价格持平。 据SMM近期调研显示,组件市场终端需求持续疲软,组件生产成本倒挂现象普遍,厂家开工积极性较弱叠加假期因素影响,2月组件开工率陡然下滑,部分企业排产预期减少10%-20%,多者减少近50%。因此,SMM预计2月组件排产或维持低位,同时,组件竞标价格也维持低位。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受之前遗留订单以及节后市场好转影响,3月组件排产预计大幅增加,部分企业增幅甚至达到100%左右。 此前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在接受采访时曾提到,一季度原本便是市场比较低迷的时候,其预计2024年一季度市场需求会低于2023年四季度,但李仙德认为,不需要对二季度和三季度的市场行情太过悲观,2024年光伏装机需求相较2023年仍有20%的增长。其表示,现在是光伏行业最困难的时刻,未来会逐渐向好。

  • 第十一届中国(江苏)国际新型光伏创新发展大会即将召开 3月7日-3月9日南京见!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江苏)国际新型光伏创新发展大会暨领跑中国可再生能源 “光伏百强”颁奖典礼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3年是“十四五”中坚之年,全球各区域陆续颁布光伏利好政策,政策驱动促使产业需求高增,中国光伏成为了全球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第一主角。随着光伏技术发展加速创新迭代,光伏全产业供应链趋于效率与安全双兼顾,光伏储能转型发展,光伏市场呈现多样化和场景化。 为了保持市场强劲竞争力,加快构建以新型光伏储能创新发展格局,实现光伏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由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主办,以“融合创新 引领变革 碳索未来”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江苏)国际新型光伏创新发展大会将于2024年3月7日-3月9日在南京盛大召开,届时还将举办领跑中国可再生能源“光伏百强”颁奖典礼。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英国国际贸易部 德国北威州国际商务署 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 美国路易斯安娜州政府经济发展厅 巴西驻上海总领馆 印度尼西亚驻上海总领事馆 越南驻上海总领馆 荷兰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代表处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 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江苏省能源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栖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支持单位 法国驻上海总领馆经济处 格鲁吉亚投促局 隆基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大造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电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美达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南京亚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 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逻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艾赛尔(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四、会议主题 融合创新 引领变革 碳索未来 五、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9日(3月7日报到) 地点: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智谷大道1号) 六、论坛议题 主题一: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展望 1、2023年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解析及2024年形势预判 2、风光大基地、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与设计模式创新 3、海上光伏项目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 4、新型电力系统构架下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思考 5、新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现状 6、2024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展望及国际重点市场解析 7、2024光伏产业链价格走势预测分析 主题二:引领变革:光伏产业链核心技术创新 1、新型电池及组件材料、设备选型解决方案 2、大尺寸硅片+薄片化技术竞争力分析 3、高效太阳能电池与新型组件技术分析及应用场景分享 4、TopCon、HJT、IBC等技术路线进展及降本增效、新型技术和产业化路径发展趋势 5、钙钛矿&叠层电池结构研究、材料配方、工艺技术、设备验证 6、国产元器件应用情况及发展展望 7、光伏逆变器技术创新 8、新型光伏跟踪支架技术增益解决方案 9、“数智时代”助推光伏制造数字智能化技术创新 主题三:碳索未来:光储充融合创新 1、光储核心设备及系统创新解决方案 2、工商业光储项目商业模式探索 3、光储充设计及应用案例分享 4、虚拟电厂在分布式光伏中的应用 主题四:“光伏+”应用及模式创新 1、风光大基地项目案例及难点解析 2、复合光伏项目如何规避用地风险 3、“光伏+”创新模式开发与应用 4、零碳园区的用能分布及用能管理 5、BIPV/BAPV多种应用场景技术创新与应用 6、海上光伏项目案例及选型要点 7、绿氢的经济价值与市场前瞻 主题五:后市场带来的有效增益 1、光伏运维市场现状及解决方案 2、智能运维创新运用新思路 3、绿色金融业务助力光储融资创新模式 4、从投资角度看光伏、储能、售电一体化进展 5、光伏组件回收机制及发展前景展望 6、光伏智能运维创新运用新思路 七、日程安排 八、参会对象 政府部门、驻华机构、行业协会、能源开发、智能电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光伏系统集成、组件、电池、逆变器、支架、电缆、光伏辅材、生产设备、运维、解决方案提供商、工商业业主、产学园区、安装运维、投资商、EPC、光储一体化企业、经销商、咨询设计、施工监理、认证和测试 、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金融投资、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相关扶贫县镇代表等预计500余人。 九、支持媒体 新华网、中国能源报、江苏卫视、新华日报、凤凰网江苏、扬子晚报、南京晨报、中国网、全国能源信息平台、上海有色网、索比网、光伏盒子、光伏资讯、国际能源网、光伏们、智汇光伏、新型电力(智能电网)装备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等。 十、会务事项 1、有意协办、支持、主题演讲、专场合作、礼品赞助、招待酒会、专题对话等赞助活动的单位,请尽快与大会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2、会议费:非会员单位3200元/人,会员单位2800元/人。以上费用含会议费、资料费、通讯录、会议期间用餐。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易云露: 13809000824 13809000824 徐子绚: 13260761193 13260761193 附件: 参会回执表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参会回执表

  • 协鑫集成:再获550MW海外光伏组件大单

    近日,继与印度国有电力巨头签订1.1GW合作后,协鑫集成又与印度另一家国有公司SJVN Green Energy有限公司(SJVN)达成550MW组件供货协议。 据悉,该组件产品将用于SJVN位于古吉拉特邦的Khavda太阳能园区和位于马哈拉施特拉邦的MSEDCL太阳能园区。协鑫集成将在签署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付。这是继过去六个月内与印度客户签署了超过2GW的合同后的又一重大订单。 一月以来,协鑫集成连续中标华润、中核以及印度等多个吉瓦级订单,在传统淡季迎来持续产销两旺。

  • 一道、亿晶光电、协鑫集成中标南网能源1.4GW N型组件采购订单

    2月19日,南网能源2023年晶体硅光伏组件框架招标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分别是一道新能、亿晶光电、协鑫集成,中标单价分别是0.892元/W、0.883元/W、0.899元/W。 招标情况如下: 11月28日,南网能源2023年晶体硅光伏组件框架招标,本次光伏组件框架招标容量拟为1400MW,分为3个标包,标包1供货量预估为400MW,标包2、标包3供货量均预估为500MW,其中单玻组件560MW,N型双面组件840MW。 本次采购的光伏组件将用于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含珠海、深圳、佛山、上海、海南、广西等分公司、子公司及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 报价及结算说明 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总价和每瓦单价进行报价。 2、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中每种规格的每瓦单价、规格小计价格、投标总价均不能超过投标限价,否则该标包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评标价为光伏组件投标总价(含税)。 4、本次招标的光伏组件,标包一为固定单价,标包二和标包三组件单价适用随行就市价格调整机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列明的光伏组件价格安排(即固定单价适用于标包一、单价调价机制适用于标包二、标包三)不接受投标商务偏差。投标人不响应或不完全响应上述光伏组件价格安排的,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结算原则 (1)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预计采购金额为预估值,实际供货以买方的光伏组件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按相应规格的光伏组件报价、实际交货容量据实结算。 (2)框架采购金额上下限约定:±0% (3)框架有效期实施原则: 1)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后12个月,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100%,则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2)框架合同到期,但实际采购金额尚未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100%,则招标人可延长(12个月)框架有效期。在延长期内达到采购下限时自动终止,若延长期满且实际采购未达到采购下限的,则自动终止合同。 3)光伏组件需求由光伏项目建设单位按需报送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在不同标包签订的框架合同中平均分配容量,也可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采用单一品牌光伏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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