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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静安: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 到2030年提升到15%

    12月13日,上海静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区域可再生能源,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提升静安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落实光伏建设目标分解和考核机制,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光伏建设任务。结合区域功能及建筑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推动光伏开发建设。积极探索江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多场景应用示范。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到 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 以下是具体原文: 静安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源头治理、促进绿色转型的总抓手,锚定美丽上海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二)工作原则 突出协同增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目标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以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助推高质量达峰。 强化源头防控。紧盯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突出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优化技术路径。统筹气、水、土、固体废物、温室气体等领域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加强技术研发应用,鼓励绿色科技技术推广,增强污染防治与碳排放治理的协调性 注重机制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和统计、监测、监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基础能力和市场机制,一体推进减污降碳,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有力支撑减污降碳目标任务落地实施。 鼓励多元共治。发挥社区、园区、楼宇等各类主体积极性和创造力,创新管理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加强推广应用,形成社会多元共治合力,实现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协同增效原则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本市实现碳达峰目标;碳减排与空气质量稳定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更大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 (一)能源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1.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大力发展区域可再生能源,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提升静安区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落实光伏建设目标分解和考核机制,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光伏建设任务。结合区域功能及建筑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推动光伏开发建设。积极探索江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多场景应用示范。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10%;到 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 15%。(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推动全区产业体系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对标本市绿色低碳新赛道,将绿色低碳作为产业发展重要方向和新兴增长点,支持初创绿色低碳企业发展,培育和引进光伏、智慧能源、智能环保等绿色低碳循环相关服务产业,集聚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节能服务机构。“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育和引进 1-2 家绿色低碳行业龙头或核心企业。(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资办、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全面促进清洁生产 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协同工艺过程减排 推动挥发性有机物(VOC S )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实施重点行业VOC S 总量控制,优先采用源头替代和过程控制治理措施,大力推进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以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鼓励采购使用低VOC S 含量原辅材料的产品。推动VOC S 末端治理措施选型时充分考虑碳排放影响,采用节能低碳技术方案。推动细颗粒物(PM 2.5 )和氮氧化物(NO X )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交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5. 加快道路交通能源结构转型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车辆等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区机管局、区国资委、区绿化市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动移动源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 持续开展高污染柴油货车治理,持续削减移动源NO X 排放量,协同降低碳排放量。以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为重点,全面淘汰国三柴油货车,逐步淘汰国四排放标准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全面落实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落实在本市扩大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开展国三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治理。(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7. 大力推广绿色建造 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住宅,推广使用绿色低碳建材,加快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减少建设过程能源资源消耗。根据国家标准执行建筑涂料、胶粘剂VOCs含量限值,引导企业在现有涂料、溶剂的使用环节开展低VOCs含量产品替代。完善文明施工标准和拆除作业规范,加强预湿和喷淋抑尘措施及施工现场封闭措施,控制建设扬尘污染。(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 2022 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鼓励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 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不低于30%。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应同时满足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和光伏安装的要求。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创新示范,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 建筑。(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水环境和土壤污染治理与碳减排协同增效 (一)水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 9 .加强河湖生态保护 坚持统筹水网、绿网、路网、管网,以系统性治理思维推动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扎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管,探索生态护岸改造等生态型治理措施,加强水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做好河湖塑料垃圾治理,推动养护巡查船舶、码头设施开展清洁能源利用,实现水治理与碳减排协同增效。(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土壤污染治理领域协同控制 10 .提升土壤治理修复技术 启动新一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以整体转型区域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治理修复,探索节能降耗修复技术路线,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在涉深基坑工业污染地块探索试点“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1 .落实固废废物源头减量 按照循环经济重点技术推广目录,支持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面推行“光盘行动”,推行绿色适度、文明简约的生活方式。结合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快递、外卖包装材料源头减量。继续推进净菜上市,减少农贸市场蔬菜废弃物产生量。在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中,严格实施建筑拆迁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区绿化市容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 12 .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完善“点站场”三级回收体系,畅通玻璃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鼓励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等领域合理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13 .推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处置 严格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餐饮油脂、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全流程监管,着力推进小型医疗机构医废收运“最后一公里”全覆盖,探索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困难,保障环境安全。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和资金投入。(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利用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14. 发挥“三线一单”协同管控作用 立足减污降碳协同,逐步建立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准入约束作用。聚焦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调整,提出促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措施,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强化“两高一低”项目源头管控 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控制新增项目,严禁新增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两高一低”项目。(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16 .落实碳排放评价工作 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事前准入约束、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优势,在重点行业排放源层面落实碳减排要求,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落实完善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管理的排污许可制度,指导和帮扶建设单位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碳排放评价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示范引领 17 .推进绿色示范载体创建 围绕节能改造、“无废”建设等要求,深入开展低碳社区和低碳实践区创建,打造现代环境治理示范。进一步开展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建设,推进第二轮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巩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区三星级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市(试点)工作成果。(区建设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撑保障 18 .强化科技、财力和基础数据支撑 强化信息科技支撑,加强协同控制技术推广和信息化平台场景建设。确保财力支撑,加大本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投入等形成资金多渠道筹措格局。加强基础数据支撑,完善我区污染源排放清单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历史数据积累,构建区域固定污染源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双清单,形成一个排放源一套污碳排放数据,为制定减污降碳措施、政策提供数字化管理支撑。(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宣传教育 19 .加强宣传引领减污降碳 将绿色低碳理念纳入教育教学体系。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专题培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减污降碳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碳普惠机制推广应用力度,倡导市民参与绿色出行、光盘行动、衣物再利用、造林增汇等活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组织实施和考核监督 20 .统筹推进具体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分阶段制定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将国家和本市下达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任务和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一并分解到条块,建立完善目标分解和评估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加强沟通协作,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静安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 爱康科技重金追投异质结电池项目 超百亿担保风险依旧悬顶

    在此轮光伏产能过剩周期中,电池片是“异军突起”的环节,围绕TOPCon和异质结等先进产能的替代持续提速。今日晚间,爱康科技(002610.SZ)宣布计划21亿元投资异质结电池项目。不过,对于累计对外担保额度超过百亿元的现状而言,高悬的财务风险仍然是未来产能扩张中最大压力。 今日晚间,爱康科技宣布,其全资孙公司赣州爱康光电拟投资建设4.6GW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21亿元。项目将新上1条600MW和5条800MW异质结电池产线,计划分批次逐条线按订单增加产能。 据公司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异质结组件在手订单约2.95GW,公司异质结电池自有产能无法满足订单需求。公司计划于2024年1月完成第一条异质结电池产线主设备进场。 爱康科技于2021年切入异质结电池组件生产,预计到今年年底浙江湖州长兴基地完成具备2GW高效N型电池生产产能,江西赣州基地完成4.5GW高效N型电池生产产能,浙江舟山基地完成3GW高效N型电池生产产能。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实现营业收入为37.17亿元,同比减少14.04%;归母净利润为2022.84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72亿元。不过,在Q3单季度,公司归属净利润仍然亏损2593.29万元。 爱康科技更大的压力来自担保风险。截至今年12月12日最新披露提供担保进展公告显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已经达到109.91亿元。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79.61%,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66%。 远超净资产的对外担保问题也受到监管部门质疑。仅在今年,公司就已经先后3次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重点说明担保风险是否可控等。公司在回复中则表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目前,异质结仍然处于产业化发展初期,对资金需求较高。有行业分析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相比于最先落地的是TOPCon技术。成本还是异质结电池面临的主要挑战,还需要继续通过减硅、减银等途径降本。此外,以爱康科技此次披露看,其单GW固定资产投资仍然超过4.5亿元。 但异质结的光电转换效率优势,仍然决定其拥有稳定市场空间。截至上半年,爱康单面微晶异质结电池的量产平均转换效率为25.3%-25.5%,最高批次可突破25.6%,生产良率为98%,并预计在第四季度导入双面微晶异质结电池的量产,预计平均转换效率突破25.6%-25.7%。

  • 曹仁贤:光伏产业链价格下降的红利并未转化为项目投资收益

    2023年12月14日,2023 光伏行业年度大会在江苏宿迁举行,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曹仁贤出席会议并致辞。 曹仁贤理事长在致辞中指出,回顾2023年,我国光伏产业在多个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主要产业链环节的产量持续增长,显示出行业的强劲发展势头。然而,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挑战性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甚至有些问题还在不断加剧。 比如行业产能过度扩张造成的企业生存压力、技术快速迭代、资本过度投资等问题浮现,光伏产业下游的非技术成本不升反降,产业链价格下降的红利没有转化为项目投资收益、电价政策调整造成的光伏发电收益不确定性增加、光伏全产业链碳排放的管理还相对薄弱,贸易壁垒和国家保护主义态度等长期因素依然非常严重等。 就目前面临困境,如何实现真正的高质量的发展,曹仁贤提出呼吁,坚信光伏产业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坚信目前是光伏产业周期率驱动下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出清,坚持市场化调节能力与共赢理念。 (根据会议发言整理,未经嘉宾确认)

  • 钧达股份:预计2023年P型电池出货有望达到9GW以上 N型20GW以上

    12月13日,钧达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发布。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作为N型电池领跑者实现P型电池出货7.34GW,N型电池出货12.21GW,公司N型电池产品出货 量居于行业前列。据 InfoLink 统计,2023 年上半年行业排名前五电池厂商N型TOPCon电池累计出货约10.5GW左右,公司N 型TOPCon电池出货6.56GW,占比62%以上,排名行业第一。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步进行,持续保持产能规模及技术领 先优势。公司滁州基地18GW N型产能已满产,淮安基地 26GW N型产能正积极建设并逐步释放。预计全年来看,公司P型电池出货有望达到9GW以上,N型电池出货有望达20GW以上。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开展TOPCon技术优化升级,目前量产转化效率已由去年的24.5%提升至25.8%以上。预计2023年年底,公司TOPCon电池量产转化效率将进一步提升到26%以上,持续保持行业技术领先。 交流互动环节 问题一:未来公司产能扩张是怎样规划的,海外销售目前的进展如何? 答:目前公司滁州基地以及淮安基地的产能落地正按前期规划稳步推进。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以及下一代技术的研发情况,综合评估在国内外扩张产能的可行性。2023年,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前三季度实现海外销售从0%到4.66%的增长,海外市场拓展成效显著。下一步,公司将持续构建全球客户销售体系,不断提升公司全球市场竞争力。 问题二:公司淮安二期项目目前处于什么状态? 答:公司淮安二期年产13GW项目其中一半已实现达产,另一半产能由于客户对于矩形片尺寸方面差异化需求,以及公司最新一代TOPCon电池技术升级原因,产能释放相对放缓。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客户沟通产线尺寸细节和开展新技术设备升级等工作,完成后将正常推进产能释放。 问题三:公司上饶基地PERC产能未来如何规划,是进行升级改造还是准备计提减值? 答:公司上饶基地产线在设计的时候有做TOPCon升级改造的空间预留,目前该产线正在正常生产中。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升级改造投资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最终决定是否将该部分产线向TOPCon升级。 问题四 :公司目前的BC电池技术研发进展如何,后续是否会自己做组件? 答:公司BC电池产品的研发在转换效率和成本上均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已掌握基于TOPCon的BC技术,并持续推动N型BC产品的量产实现。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审慎分析决策,适时推出相应产品。目前公司暂无计划涉及组件,公司专注于光伏核心技术环节,持续研发投入保持产能规模及技术领先,不断发展。 问题五:公司预计电池行业盈利何时好转? 答:当前光伏装机受制于节假日以及气候等原因进入传统淡季,组件价格持续下行一定程度影响产业链各环节盈利,这是行业正常的阶段性特征。预计明年春节后,随着全球光伏装机需求提升,行业各环节的盈利将回归正常水平。 问题六:公司海外客户销售重点在哪些区域,海外市场的开发重点? 答:目前公司海外市场主要包含东南亚、欧洲等地。同时,公司也正积极完成中东、北美、拉丁美洲、澳洲等新兴市场的客户认证,持续构建全球客户销售体系。 问题七:公司的BC电池是否存在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 答: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的研发创新,同时注重知识产权的甄别与保护。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在对不同技术路线选择和研发过程中,首先会对专利技术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技术研发工作,从而有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问题八:公司TOPCon电池的非硅成本何时可以和PERC打平? 答:TOPCon电池非硅成本相比PERC更高,是由TOPCon复杂工艺决定的。TOPCon电池薄片化的设计,使得TOPCon在硅片成本上相较PERC更低,而TOPCon电池较高的转换效率可以弥补非硅成本的增加。公司认为 TOPCon电池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转换效率上,随着TOPCon技术的进一步升级,预测明年TOPCon电池转换效率还可在26%基础上再提升0.05%-0.1%左右,届时TOPCon电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将进一步加强。

  • 行业下行期仍大手笔扩产 大全能源150亿投向硅基新材料

    12月13日晚间,大全能源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近日与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在新疆石河子市投资建设“大全能源硅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公告显示,该项目总投资150亿元。其中一期项目计划投资75亿元,建设年产5 万吨多晶硅及配套15万吨工业硅、120万支圆硅芯项目;二期计划投资75亿元,建设年产5万吨多晶硅及配套15万吨工业硅、100万支圆硅芯项目。 对于上述扩产计划, 《科创板日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大全能源证券部,其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目前项目达产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线。 具体考量方面,上述人士提到,“公告其实有三部分内容,第一个是工业硅项目,这个主要是想通过原料来保障供应链的稳定和可靠性,因为工业硅的成本和质量会非常影响多晶硅环节;对于圆规芯的扩产,这主要是将之前棒状硅在破碎过程中产生的低价值和无价值的粉末料拿过来做圆规芯,从而变成硅棒的一部分,由此价值会有一个明显的提升。” 不过, 对于多晶硅项目,该工作人员表示,“这部分我们还是会根据市场的情况,适时启动这个项目,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启动计划。 ”其进一步表示,考虑到多晶硅的建设周期大概需要12-18个月,该公司之前也有逆势扩张的先例,即在底部扩产再等行业回暖的时候产能上来。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在扩产之外,大全能源亦对多晶硅项目进行延期。同时,今年以来包括通威股份、TCL中环和南玻A等上市公司竞相公告旗下硅料相关项目发生变动,包括项目延期、终止募资等。 今年10月底,大全能源公告称,决定将全资子公司二期10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第二季度。据了解,上述项目原计划将于今年底建成投产。 对此,大全能源证券部工作人员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市场的环境和供需关系,目前该项目正常推进中。” 今年以来,光伏行业竞争持续加剧。据工信部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多晶硅、组件产品价格降幅分别达60%和40%。 一德期货有色金属分析师封帆表示,2023年到2024年间,无论是对比硅片消费预期还是全球新增装机预期,多晶硅供应均或将延续过剩的局面。

  • 标准化 光伏组件龙头“抱团自救” | 见智研究

    跨界新贵离场、融资寒冬、组件价格持续下跌,产能严重过剩,无一不证明光伏当前的窘境。 近日6家龙头发布700W+组件的联合倡议,意味着超高功率组件标准化时代已至,而组件的标准统一,也是全产业链降本的重要手段,对于行业价格下行的当下尤其重要。 超高功率组件标准化时代到来 12月11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东方日升、TCL中环、天合光能、通威股份、正泰新能等公司发布联合倡议,推动700W+光伏组件标准设计和应用。倡议提出,各单位700W+光伏组件设计延续既有标准的外形尺寸及安装孔技术规范(组件外形尺寸2384mm×1303mm,长边安装孔距400mm和1400mm),增加790mm孔位;同时,产业链上下游积极探索更高效、更领先的技术与应用方案,共促光伏行业健康发展。 光伏组件尺寸试图统一并不是现在才开始,实际上,今年7月光伏组件龙头已经试图统一组件尺寸。当时隆基、晶澳、晶科等9家一线龙头组件企业共同签署了“关于矩形硅片组件尺寸标准化的倡议”,并决定共同成立“光伏组件尺寸标准化研讨组”,形成定期沟通及协同机制,推进新一代矩形硅片其它版型组件尺寸的标准化,以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 本次则更加强调了对700W+组件尺寸的大一统,而在今年8月天合光能已经发布倡议书,希望推动行业开启700W+超高功率组件时代,此次6家龙头联合,属于将700W+超高功率组件标准化的再升级。 为何对超高功率组件尺寸统一需求迫切? 首先,N型时代,大功率组件成为主流,标准化更利于行业规范。 光伏尺寸不统一向来是业内痛点,加剧行业混乱。仅硅片的型号就包括156mm、156.75mm、158.75mm、166mm、182mm、210mm等,虽然现在166mm型号以下的产品已逐步被市场淘汰,当前已进入到大硅片时代,硅片尺寸之争也仅是182mm和210mm之争,混乱程度已弱于当年。但尽管如此,182mm和210mm“两派”也各有不同龙头支持,各自有主打的组件产品,使得组件尺寸持续混乱。 虽然今年7月双方阵营已各自做出妥协,9家龙头已联合倡议组件实现大一统,但落到实处仍需时间以及多方利益平衡,而此次倡议相比于上次更强调了700W+高效组件的标准统一。 之所以重点强调700W+高效组件尺寸标准问题,主要因为近年光伏行业为了降本增效,组件尺寸越做越大,因为大尺寸组件功率更高,降本效果更好,尤其随着N型TOPCon和HJT电池技术的发展,组件产品效率已可以升级到700W+,目前N型TOPCon的渗透率已经约30%,明年N型组件渗透率还会持续提升,而当N型超高功率组件逐步成为市场主流,自然对700W+组件标准化需要迫在眉睫。 其次,标准化利于当前组件企业降本,走出不盈利困局 。光伏组件尺寸之争,也是行业内卷的表现,因为企业通过不同尺寸的组件产品,试图让自己的产品更具特色,吸引客户,从而在竞争中胜出。结果就是导致全产业链浪费,因为组件尺寸不统一,需要上游不同型号的硅片适配,除此之外,胶膜、玻璃等其他辅材也需要适应组件各式各样的需求;且组件尺寸杂乱无章也给下游电站带来困扰,项目要投入更多的设计、安装等成本。 今年组件价格一直下跌,国内和欧洲库存高企,产能过剩难以支撑组件价格止跌反弹,目前组件价格最低已逼近0.85元/W,现在已经陷入所有企业均无法盈利的局面。如果700W+超高功率组件尺寸标准化后,组件市场进一步走向标准化,更利于全产业链协同降本,以及节约材料成本,也更利于龙头们修复组件业务的盈利水平。 光伏加速淘汰,新贵们纷纷认输 超高功率组件逐步走向标准化,也意味着市场出清在加速。因为当标准逐步统一后,全产业链都会逐步向主流标准配套靠拢,进行产品升级,而其他一些非标产品,与主流尺寸出入较大的产品,陆续将失去市场。 除此之外,一些落后的,低功率的,PERC产品将陆续不再被市场需要,相应生产这些产品的二三线组件厂,若不具备生产大功率N型组件的能力,只能在行业标准化进程中加速出清。 传统企业都如此艰难,跨界者的日子可想而知,不到一年的时间,陆续已经有企业打退堂鼓。 例如2022年跨界光伏的皇氏集团,曾官宣投资100亿建设年产20GWTOPCon电池和2GW组件项目,但仅一年过后,2023年8月4日公司便公告转让安徽绿能80%股份,此次转让意味着跨界光伏彻底失败。 (公司公告) 不止皇氏集团,8月1日乾景园林公告终止4.69亿元的定增。其终止的定增项目为2022年11月官宣,用于建设1GW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项目和2GW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 8月11日乐通股份公告,公司将大幅减少对异质结电池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金额由1亿缩至1250万。 11月6日,金刚光伏发布公告,公司拟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该项目是5月5日公司公告称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480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亿元,用于年产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1.2GW组件生产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仅仅不到半年,公司就终止了定增,终结了大手笔投入光伏的想法。 除了以上企业,还有其他新贵已陆续退出市场,未来还会有更多企业被淘汰。 面对光伏价格下行趋势,传统企业无论电池、组件都已艰难生存,龙头们除了晶科能源因为占尽了TOPCon短期红利,盈利表现优异,其他一体化企业三季度的业绩已反映了组件行业的惨淡,组件价格预计短期将持续维持在1元/W以下的局面。传统势力已无利可图,新贵离场更是明智之举。 总结 新贵撤退、融资寒冬、光伏组件价格持续下行,均印证光伏已进入周期下行通道,而此时龙头们再次呼吁超高功率组件尺寸标准化,既是龙头企业的抱团自救,希望行业规范发展,也是促使行业加速出清的重要手段,对于那些难做产品升级的二三线企业,以及毫无经验的新贵们,已不得不离场。

  • 光伏电池效率提高有望!新工艺突破了关键材料生产瓶颈……

    众所周知,随着卤化物钙钛矿等光捕获材料的使用,太阳能电池效率正在明显地提高。然而,持续大规模生产这些材料仍然是一项复杂的任务。 近期,美国莱斯大学的一组研究人员在这方面取得了突破。他们通过控制动态结晶成功解决了二维卤化物钙钛矿合成的瓶颈。最新研究成果已于近期发表在了《自然合成》杂志上。 这是一种新工艺,通过控制结晶过程的温度和持续时间,可以产生理想厚度和纯度的二维钙钛矿基半导体层。该过程被称为动能控制空间约束,可以帮助提高稳定性并降低基于卤化物钙钛矿的新兴技术(如光电子和光伏)的成本。 研究人员说,“生产二维钙钛矿晶体,层厚度,或量子阱厚度,也被称为‘n值’,是一个主要的瓶颈。”据悉,高于4的n值意味着材料具有更窄的带隙和更高的导电性——这是电子设备应用的关键因素。 当原子或分子形成晶体时,它们将自己排列成高度有序的规则晶格。例如,冰有18种可能的原子排列或相。就像冰中的氢原子和氧原子一样,构成卤化物钙钛矿的粒子也可以形成多种晶格排列。 科学家们的目标是合成二维卤化物钙钛矿层,在整个过程中只表现出单相。然而,问题在于,传统的高n值二维钙钛矿合成方法还会产生不均匀的晶体生长,从而影响材料的性能可靠性。 “在传统的二维钙钛矿合成方法中,由于缺乏对结晶动力学的控制,你会得到混合相的晶体,这基本上是温度和时间之间的动态相互作用,”研究人员说,“我们设计了一种方法来减缓结晶,并逐渐调整每个动力学参数,以达到合成的最佳点。” 研究人员表示,这项工作推动了高量子阱二维钙钛矿合成的界限,使它们成为各种应用的可行和稳定的选择。 他们说,“我们已经开发了一种新方法来提高晶体的纯度,并解决了该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即如何接近高n值,相纯晶体的合成。” “这项研究突破对于二维钙钛矿的合成至关重要,它是实现太阳能电池和许多其他光电器件进步的关键。”他们补充道。

  • 9-10月我国光伏制造业保持高位运行 硅料、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同比增长均超60%

    据工信微报12月13日消息,工信部发布2023年9—10月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运行情况。9—10月,我国光伏制造业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根据光伏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全国硅料、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同比增长均超过60%。 2023年9—10月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运行情况 2023年9—10月,我国光伏制造业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根据光伏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全国硅料、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同比增长均超过60%。 硅料环节, 9—10月全国多晶硅产量达23.66万吨,同比增长90%。 硅片环节, 9—10月全国产量达87.95GW,同比增长61%。 电池环节, 9—10月全国晶硅电池产量达83.81GW,同比增长78.7%。 组件环节, 9—10月全国晶硅组件产量达79GW,同比增长86.7%。 根据上述口径汇总,1—10月全国晶硅电池产量超过403GW,光伏硅片、电池、组件产品出口总额达到429.9亿美元。 另一方面,下半年以来国内光伏产品价格连续走低,1至10月,多晶硅、组件产品价格降幅分别达60%和40%;部分光伏产品出口增速有所放缓,其中组件出口额同比下降4.6%。中低端产能过剩风险需高度关注。

  • 广东阳春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到2025年光伏装机276万千瓦

    12月11日,阳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阳春市要充分发挥地理位置优势及林业、农业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做大做强,以阳春文惠300兆瓦平价农光互补、阳春200兆瓦农业复合型光伏、阳春市潭水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等光伏项目、永宁风电场、开口石风电场和润龙风电场等风电场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推进新能源产业建设,逐步搭建绿色低碳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并形成一定规模,助力阳江打造全国新能源基地。阳春市加快可再生能源产业集群化发展,计划到2025年,水电(不含抽水蓄能)装机容量17.20万千瓦,抽水蓄能装机容量12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61.11万千瓦;光伏总装机容量276万千瓦。 此外,在附件《阳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中,光伏项目有12个,规模合计2430MW。 阳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光伏) 原文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第十七届69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十四届第9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反映。 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阳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2023年11月

  • 广东: 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农村地区光伏等基础设施金融支持力度

    12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强化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金融支持力度。 原文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3〕31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30日 关于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金融资源要素保障作用,全力推动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落实到县镇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政策措施体系,推动金融资源进一步向县镇村倾斜、金融服务进一步向县镇村下沉、金融人才进一步向县镇村汇聚,在破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和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作用、作出贡献、彰显担当。 (二)基本原则 ——突出定位,协同发力。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握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的政治定位,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协同衔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机构跟进落实、各方密切联动的工作格局。 ——因地施策,守正创新。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支持模式。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营造鼓励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努力探索金融支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广东经验”。 ——共建共享,共生共荣。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基础数据共享,实现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形成良性循环、健康有序、充满活力的县域经济金融生态。 ——务实推进,久久为功。加强督导、考核和检查,按照既定部署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的长效机制,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不断开创新时代金融工作新局面。 (三)目标要求。围绕“百千万工程”目标任务,推动金融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金融资源配置更趋均衡,金融服务质效持续提升,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2023年,广东涉农贷款超2.1万亿元,农业保险深度稳定在1.2%以上,基本实现省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到2025年,广东涉农贷款超2.5万亿元,农业保险深度稳中有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县域贷款总体超1.4万亿元,县域存贷比达75%,累计超过600家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东乡村振兴板”挂牌。到2027年,广东涉农贷款超3万亿元,农业保险深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县域贷款力争总体超1.6万亿元,县域存贷比力争达80%。金融产品更加丰富,金融资源持续下沉,县镇村高质量发展金融需求得到较好满足。到2035年,金融要素在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中的效能充分释放,支持全省城乡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 二、提升县镇村金融供给适配性 (四)构建层次分明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优势专长,充分满足县镇村各领域金融需求。强化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对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信贷支持;持续提升大中型商业银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县域产业链各经营主体,积极拓展县域地区“首贷户”;加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深耕当地、支农支小,努力提高涉农和小微贷款占比,力争在县域金融服务短板领域率先突破。加快推进省农信联社改革,支持区域金融承载力较弱地区组建地市统一法人农商行,持续提升区域经济服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加大对县域市场的资源投入,着力提升县域保险服务能力。支持证券经营机构积极为县域项目提供上市挂牌、股权再融资和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服务。推动资产管理公司立足不良资产主业,加大对县域不良资产的收购处置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对县域金融服务的补充作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覆盖到户的基础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优化县域网点布局,加强网点升级,推进适老适残化改造,优化县域客户体验。依托“农融通”平台加快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能建尽建”。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普及到村到户的普惠金融服务工程。用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国家政策,大力推进资助育人。推动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点建设,提高镇村一级保险服务可得性。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市县机构的建设,做强做大地市级担保机构,扩大县域业务覆盖面,增强资本实力和人员配备。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鼓励开展线上信贷、担保、保险产品服务,推动县域金融服务家中办、随时办、指尖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深入基层的人才交流机制。推广“千人驻镇”“乡村金融特派员”“金融村官”等经验做法。支持金融机构结合地方需求派驻优秀人才到县、镇级政府及参与乡村振兴帮扶,提供融资融智融商服务,在协助地方政府研究盘活县域资产、设计金融发展规划方案、推动信贷资金到位、防控财政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珠三角地区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输送力度,建立员工异地交流机制,将县级、镇级分支机构工作及参与乡村振兴帮扶经历作为员工评先、晋升、提拔的重要条件。支持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吸收培养熟悉当地农业农村情况的金融人才,打造地方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团队。(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设立“百千万工程”金融事业部、特色网点、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县域金融需求,丰富和创新县域金融产品服务,探索金融服务县镇村的有效模式。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费用安排等方面向县域业务倾斜,单独设置差异化的县域业务考核激励指标;落实好尽职免责制度,提高基层放贷、承保积极性;完善决策流程,合理下放信贷、核保审批权限,开通绿色通道,切实提升资金到位和保险理赔效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保障重点领域金融需求 (八)加大对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中长期信贷投放,鼓励采用银团贷款、联合授信、投贷联动等方式进行项目融资,有效满足县域交通、供水、能源、物流、防灾减灾等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盘活县域存量资产,支持资产所有权人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金融产品。强化对功能型国有企业金融支持,为县域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空间开发等提供合适融资渠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保障。做好对广东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和产业转移项目的金融服务,为广东省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项目提供配套融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保险资金积极参与产业转移项目投资。支持银行机构联合保险机构、信托机构、风投机构、担保机构等开展多种模式的“信贷+”服务。鼓励珠三角地区银行机构对本地产业转出项目给予贷款授信,或联合转入地银行机构通过联合授信、银团贷款、系统内分支行合作,对产业转移项目共同提供信贷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资源投入。聚焦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建设,为县域各类园区平台定制综合授信、专项融资、资金结算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方案,提供特色化、高保障的县域园区“一揽子”保险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域上市公司开展股权再融资和发行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支持上市公司立足主业实施产业化并购重组。加快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积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加强对农产品精深加工的金融支持。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培育壮大乡村休闲产业、数字农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现代化海洋牧场专属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沿海14个地市、45个县(市、区)设立海洋金融“蓝色网点”、海洋牧场金融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覆盖海洋种苗、装备制造、饲料、养殖、加工、物流等全链条的信贷保险产品体系,积极参与开发“蓝色”碳汇相关金融产品。拓宽海洋牧场装备融资租赁业务范围。优化海水网箱养殖风灾指数保险等政策性险种,研发涵盖海洋牧场设施、水产品养殖、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等综合保险方案,试点开办海洋牧场巨灾指数保险试点,支持开展金鲳鱼、对虾、鮸鱼等大宗养殖品种价格指数保险。探索创新海洋牧场领域“共保”服务模式,提升长期稳定的风险分担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气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支持乡镇发展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乡镇地区商贸市场、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及时满足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农房建设试点县(镇)和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的融资需求,助力打造完善的镇域服务圈、商业圈、生活圈。强化对乡镇居民养老、托育、休闲等公益性活动的保险等金融服务,推动各地为老年人群开展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统保,提升乡镇老年人参保覆盖率,积极发展投保门槛较低、核保简单、价格实惠的普惠型养老、医疗人身保险产品。推动移动支付下沉乡镇,实现基层移动支付应用乡镇全覆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医保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创新支持乡村建设的金融服务。探索加强对农村厕所革命、农房改造、农村“赤膊房”美化、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为承接乡村建设小型工程项目的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定制小额贷款,推广美丽乡村贷、农房风貌贷等产品,助力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住房保险应保尽保,扩展保障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建设管护综合保险。发挥金融科技作用,打造“智慧村务”“互联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等,支持数字乡村建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粮食、重要农产品保供和种业振兴的金融支持。持续加大粮食重点领域信贷投入,加大对种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畜禽活体抵押贷款覆盖面,扩大匹配“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茶罐子”“水缸子”等农产品种植生产周期的信贷产品范围。将油茶保险纳入省级财政补贴险种,在所有产粮大县推广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支持有条件地区积极开办种猪、水产育苗以及蔬菜、油料、特色水果制种保险,纳入地方政策性特色险种予以补贴。推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发挥银行机构电商平台作用,畅通岭南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扩大“保险+期货”覆盖面,积极推动广东地方特色农产品成为期货交易品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机构在承贷主体、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上给予差异化倾斜支持,主动服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国家级试点项目,探索高标准农田经营权质押贷款模式,研究优化项目收益优先用于支付项目费用和偿还项目贷款的路径措施。探索市场化实施、商业可持续、长期综合经营收益还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经营+土地流转”等融资模式。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保险,提供涵盖建设、灾损、工程质量及管护责任等风险保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农民稳定增收致富。推广“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供应链融资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开发针对进城务工新市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的信贷产品,投放“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贷款支持农民技能培训,为农家乐、乡村民宿等农村创业创收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落实现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严格执行贴息、补偿等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开展防返贫综合保险,适时扩大保障人群覆盖范围。扩大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税优健康险等政策性健康保险的县域覆盖面,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供销社、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创新支持绿美生态县域建设的金融服务。加大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复制推广力度,开展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林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碳汇预期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推动与碳排放强度、碳减排量等涉碳指标挂钩的转型金融产品在更大范围、更多场景落地,积极探索碳汇价值保险、城市景观林保险、古树名木救助综合保险、林木种苗保险等特色险种。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稳步推进碳金融业务创新。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3个试点市和9个试点县,探索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生态保护补偿收益抵质押融资、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融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金融领域的运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配套措施保障 (十八)培育县域地区有效金融需求。加强培育市场优质承贷主体,引导和支持省市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结对帮扶机制,依法依规与县镇村市场主体开展合资合作,帮助县镇村市场主体提升融资能力和融资专业化水平。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以及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等作用,充实重点项目资本金和现金流。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建立“项目清单+政府部门+协会”模式。统筹建立分类管理的“百千万工程”项目清单,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跟进、统计、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在市场化、法治化前提下为金融机构实现服务对接提供便利。发挥广东省金融支农促进会等行业协会作用,积极组织开展金融供需对接支持服务,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向县镇村投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百千万工程”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对落实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效果良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对中国农业银行考核达标的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优惠政策。强化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数据汇聚共享和数字化支撑。加快推进数字政府2.0建设,从省级层面加快推动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发改、住建、民政、社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税务、气象等部门数据汇聚与共享。支持金融机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与政府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提高金融供需对接效率。支持“中小融”“粤信融”“信易贷”等金融服务平台开设“百千万工程”专区,加快省农业保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气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完善农村资产抵质押配套机制。做好与前期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衔接工作,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林权入市改革,建立健全抵押、流转、评估服务机制。各地要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完善抵质押物处置机制及措施。对有抵质押需求的农业设施装备、存货、畜禽水产活体等动产明确唯一权属编号,为金融机构办理抵质押登记提供便利。完善广东省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系统、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功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优化县镇村信用生态环境。分类分批建设信用县,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基层党政力量,联合金融机构“网格化”进村入户采集信用信息,将土地确权、农业补贴、农业保险、农业订单等数据转换为农户信用画像,深入推进整村授信。保持打击逃废债高压态势,加快金融案件审判执行效率,支持金融风险处置,保护合法债权,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采取公开曝光、行业市场禁入、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社会氛围。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和宣传教育。(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牵头,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省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工作机制 (二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百千万工程”金融专班作用,统筹协调金融支持相关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项目调度和总结评估,推动解决跨部门、跨业态的金融支持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各成员单位、各地市形成合力。各地政府对当地金融整体发展以及配套措施落地情况负第一责任,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各职能部门、金融管理部门根据分工各负其责。督促各金融机构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服务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支持“百千万工程”下沉到县镇村的专项服务方案,支持县镇村发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强化财政保障。充分发挥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作用,省级对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鼓励各级政府因地制宜出台差异化的贷款贴息、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和代偿补偿政策,有效撬动信贷资金支持涉农主体融资需求。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县镇村项目建设。强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保障,优化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方式,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由省级实行统一拨付结算。(省财政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强化考核激励。将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落实情况纳入省“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范围,重点考核项目审批进度、财政资金到位、配套措施落实等内容。对工作推进得力、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给予地方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采取约谈、挂牌整治等措施。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措施,金融监管部门要将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成效情况作为监管评价的重要参考,财政部门对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成效突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奖补,人民银行对落实支持“百千万工程”政策较好的金融机构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强化宣传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政策,组织金融机构制定“百千万工程”金融产品汇编手册,常态化深入县镇村、重点针对农村老弱病残弱势群体开展金融知识宣教活动。及时梳理、提炼、总结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典型模式、创新产品、经验做法,通过新闻报道、劳动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宣传交流推广,推动工作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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