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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十一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二次充换电设备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共包含6个标包,主要聚焦直流充电设备,涵盖四种功率型号,包括640kW、400kW、160kW以及40kW,设备总数达到1981套(后附货物清单),其中640kW充电设备483套、400kW充电设备467套、160kW充电设备991套、40kW充电设备40套。需求省份涉及安徽、山东、天津、吉林、河北、山西、宁夏、陕西、江西、江苏、湖南、福建。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十一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二次充换电设备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11-25OTL11522024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具体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交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实际交货时间以供货单约定为准。本项目协议库存供货期限详见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4)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述境内检验机构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境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 (15)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6)必须具有生产招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需求货物清单如下:
5月26日,优优绿能(301590)新股开启申购。优优绿能创业板IPO首发价为89.60元/股,发行市盈率为15.37倍,共发行1050万股,预计网上发行252万股。公司预计募资总额约9.4亿元,募资净额约8.4亿元。 资料显示,优优绿能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核心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直流充电桩、充电柜等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设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场景直流充放电解决方案。 优优绿能客户涵盖充电桩生产商、换电设备生产商、充电站运营商、换电站运营商、新能源汽车厂商等类型客户,主要客户包括万帮数字、ABB、BTC POWER、Chaevi、玖行能源、蔚来、Flextronics等。 此次创业板IPO,优优绿能募资将主要用于“充电模块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和“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业绩方面,优优绿能2022-2024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88亿元、13.76亿元和14.97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96亿元、2.68亿元和2.56亿元。根据公司管理层初步预测,公司2025年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7%至26.58%,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动-15.19%至2.05%。 优优绿能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加快建设具有一定产能规模、自动化水平较高的全流程生产线,投入更多资源对包括小功率直流快充领域、V2G领域和储能充电领域在内的新兴应用领域进行探索和布局。
SMM 3月18日讯:3月18日,受比亚迪“兆瓦闪充”技术的刺激,充电桩板块开盘拉涨,指数一度涨近2%,指数盘中最高涨至2524.13的高位,刷2015年6月以来的新高。个股方面同样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涨停潮,富特科技、英可瑞、金冠股份、京泉华、通达电气等8股盘中涨停,双杰电气、科大智能、润建股份等多股纷纷跟涨。 消息面上, 3月17日,比亚迪发布超级e平台及兆瓦闪充技术,可实现“充电五分钟,续航407公里”!据悉,目前业内常见的充电方式是800伏电压超充,最快可实现充电5分钟,续航里程300公里,这意味着比亚迪的“兆瓦闪充”技术比常见的充电技术续航里程多出107公里。 比亚迪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表示,这一技术的诞生是为了彻底解决用户的充电焦虑,在充电速度上实现真正的“油电同速”。不过“兆瓦闪充”技术也对充电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亚迪集团执行副总裁、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廉玉波表示,比亚迪自研的全球首款全液冷兆瓦闪充终端系统,最大输出能力可以达到1360kW。未来,比亚迪规划在全国各地建设4000多座“兆瓦闪充站”。 此消息一出,比亚迪早间急涨,盘中最高一度上冲至390元/股,创下其上市以来的历史新高。充电桩概念也受此消息刺激盘中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涨停潮。 近年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自年初绵延至今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也在持续提振汽车市场,且在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更是在其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到,要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推动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建设,培育多元化二手商品流通主体,创新二手商品流通方式…….如此种种,足以可见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光明前景。 中银证券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年销量有望保持高增,带动电池和材料需求增长。近期部分材料环节出现涨价,有望带动盈利回升,2025年或迎来量利齐升。 不过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普及而来的是,里程焦虑、充电焦虑在新能源汽车的长途出行中依旧成为车主们难以跨越的障碍,在此情况下,国家也在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据中国充电联盟2月份的数据显示,今年2月公共充电桩相较1月7.2万台,2月同比增长35.6%。从2024年3月到2025年2月,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8.4万台。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对比方面,2025年2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63.4万台,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155.4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5,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方面消息,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技术条件逐渐成熟以及下游消费需求释放的推动下,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预计在2024年至2029年间持续上升,2029年将突破3200万台,2024年—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达到24.9%。 毫无疑问的是,若是比亚迪“兆瓦闪充站”能建设落地,其5分钟400公里的充电速度,将会极大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效率,有效规避节假日出行新能源车主们排队等充电的情况,进一步提高用户对旗下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迅速普及。 且除了自建兆瓦闪充站外,比亚迪的“双枪充电”技术,可使超充桩变为闪充桩,快充桩变超充桩;“智能升压”充电技术,全面兼容公共桩 ,对于充电桩领域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近日,“共享充电宝第一股”怪兽充电发布一则公告,显示公司已收到来自信宸资本(Trustar Capital)、怪兽充电董事会的私有化交易要约。 具体而言,上述收购方提出,将以每股1.25 美元的价格收购怪兽充电的所有美国存托股票(ADS),资金来自于股权、债务资本组合。而上述购买方作为公司的核心股东,实际已持有怪兽充电16.9%的股本总额。 该预期收购价格定价较提案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74.8%溢价,且较过去30个和6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分别溢价68.1%和70.1%。显著的收购溢价很快带动了怪兽充电股价大涨。 截至1月6日美股收盘,怪兽充电股价一夜暴涨39.86%,创下其2021年上市以来的单日最大涨幅,报收1美元/股。 而在此之前,怪兽充电美股股价已持续近半年低于1美元。公司曾在2024年8月收到纳斯达克退市警告,如2025年2月3日前无法将股价回升至1美元,则将进一步面临退市或停止交易的风险。 随着怪兽充电再次进入投资者视线,其经营近况以及背后的众多投资机构再次收获关注。 艰难的加盟运营,怪兽充电营收跳水 怪兽充电成立于2017年,2021年4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正式挂牌,成为成为当年备受瞩目的“共享充电第一股”。 怪兽充电主营业务较为简单,通过加盟模式在全国及海外市场铺设大量共享充电设备,以计时付费充电获得营收及利润,其付费标准一般为1~2元/半小时。截至2024上半年,怪兽充电可使用的移动电源为950万个,累计注册用户达4.17亿。 然而2024年以来,怪兽充电的营收增长却屡陷困境。财报显示,2024上半年,怪兽充电实现营收8.6亿元,同比下滑53.74%;实现归母净利润88.29万元,同比下滑75.01%。 与2024年的惨淡相反,2023年财报显示,怪兽充电以年营收30亿元,经调整净利润1.08亿元的数据,成功实现扭亏为盈。这也是怪兽充电上市后首次实现年度盈利。全面从直营模式转为加盟模式的调整,2023年怪兽充电代理业务贡献营收18亿元,同比增长49.3%。截至2024上半年,怪兽充电直营城市仅剩上海、成都等部分地区,其余均已出售给加盟商。 但进入2024年,疯狂扩张的代理商规模却让怪物充电陷入舆论和资金纠纷。 有报道显示,2024年以来全国多地代理曾陆续向怪兽充电提起诉讼,指控其存在严重的销售欺诈和服务缺失。不仅不履行前期加盟承诺,还中途撤离铺设充电设施的合作商,导致大批加盟商的投入“打水漂”。对此,怪兽充电回应称,此为部分公司职员的个人行为。 大量的加盟纠纷、充电收费涨价投诉直接冲击了怪兽充电的营收和利润,让其在2024年一季度再度陷入亏损。不过在2024年二季度,公司营收有所回升,净利润再度扭亏为盈。而这次盈利相较于2023年二季度仍然明显下滑。 与此同时,怪兽充电的运营成本持续增加,运营亏损仍然在不断扩大。2024上半年怪兽充电营业利润扩散2877.8万元,同比2023上半年的亏损扩大346.52%。 在二季度财报中,怪兽充电创始人兼CEO蔡光渊表示,公司将坚持向合伙人模式过渡,其认为这对公司的长期成功至关重要。同时,公司已尝试拓展海外共享充电宝业务。 被套牢的豪华投资阵容 除了充电宝租赁业务,怪兽充电备受关注的一大原因,来自于其多达6次、累计超2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规模,以及高瓴资本、小米集团、顺为资本、阿里巴巴、软银亚洲等知名投资机构、企业的连续参投。 据介绍,怪兽充电创始人蔡光渊,历任联合利华全球品牌发展经历、Uber上海总经理兼全国市场总监。而其创业团队成员CMO张耀榆同样出身Uber、CTO李晓炜来自途牛、CFO辛怡来自阿里巴巴、COO徐培峰则曾是美团的创始团队成员之一。 履历出色的创始团队、有望盈利的业务模式,吸引了众多投资机构入局。天眼查数据显示,怪兽充电的众多投资方中,高瓴资本、顺为资本参投6轮融资,清流资本参投3次,小米集团、九云资本、软银亚洲参投2次。 在上市前最后一轮融资中,阿里巴巴、CMC资本也参与了抢筹。进入IPO募资阶段,高瓴资本、小米集团、香港私募股权机构Aspex Management(HK)Ltd.合计出资1.1亿美元参与基石认购。 在上市前,抢筹加码的阿里巴巴跃升为怪兽充电第一大股东,持股16.5%;连续跟投的高瓴资本持股11.7%;顺为资本持股8.8%;软银亚洲持股7.7%;小米集团和新天域资本均持股7.5%;云九资本和CMC资本则分别持股5.8%、5.4%。 公司创始核心高管中,蔡光渊仅持股6.6%、徐培峰持股4.6%、张耀榆持股1.2%。由于公司采取AB股权架构,核心经营及决策权仍在创始团队手中。 众多资本的加码并未换来怪兽充电在二级市场上的回报。 在IPO募资阶段,怪兽充电就曾遭遇“挫折”。怪兽充电登陆美股发行定价为8.5美元,明显低于10.5-12.5美元的招股定价。据预计,其上市募资资金也仅为1.5亿美元,发售1765万普通股。这也意味着,除了基石轮的核心投资机构外,怪兽充电并未获得更多美股投资者认可。 不仅开局遇冷,怪兽充电的股价也一路下跌。上市一年后,怪兽充电股价累计跌幅超80%,股价跌入1美元区间。2022年初至今,怪兽充电的股价反复徘徊于0.4美元~1.5美元低股价区间。 尽管并未披露投资机构入股怪兽充电的投资成本,但仅对比基石轮高瓴资本、小米集团、Aspex Management(HK)Ltd.的8.5美元/股投资成本,以及当前公司股价来看, 上述机构亏损幅度达88.24%,基石轮认购股权如今仅价值约1294.12万美元。 被深度套牢的资本机构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据怪兽充电2023年财报披露的核心股东名单显示,阿里巴巴、顺为资本、软银亚洲、九云资本持股比例均有所下降,分别为14.8%、8.1%、6.9%和5.2%;而高瓴资本、小米集团持股比例则有所上升,分别为12.1%、9.1%。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最新主要股东名单中,新天域资本、CMC资本已不再出现。 若未来怪兽充电私有化要约执行顺利,上述资本机构将有望“解套”,但不论如何近四年以来的亏损事实早已无法改变。 此外,本次参与私有化收购要约的信宸资本,为中信资本旗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专注于控股型并购类股权投资,有丰富的跨境并购经验。据悉,信宸资本此前曾参与主导了麦当劳中国、杰士邦、淘大食品、桂龙药业等公司的拆分项目,以及分众传媒、顺丰快运等公司的并购投资。
5月8日,盖世汽车获悉,蔚来宣布与广汽集团在广州签署充换电战略合作协议。 据悉,双方将在换电产业涉及的电池标准、换电车型研发及定制、电池资产管理及运营、换电服务网络建设及运营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战略合作,并推进双方自有充电平台互联互通。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推动建立统一的电池标准体系,合作研发适配双方换电体系的换电乘用车及兼容性换电服务站点,推动搭载双方共同确定的统一标准化电池包的换电车型上市,以及推进可为双方车型提供换电服务的站端解决方案落地。 此外,双方还将推动换电运营网络、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建立统一的换电运营管理体系,搭建更大规模、标准化、统一性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实现规模化优势,并建立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立高效的电池资产管理平台和电池资产运营机制。 据悉,蔚来在4月份还与上汽通用、极越、深蓝等品牌实现了充电网络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扩大了其充电服务的辐射范围。与路特斯达成的充换电战略合作,则标志着蔚来在高端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领域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盖世汽车此前报道,今年4月,蔚来新增布局换电站14座,累计布局换电站2,411座;蔚来用户换电1973376次,累计换电服务次数超4310万次,日均换电65779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 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鼓励各地区多渠道解决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既有居民住宅小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停车位并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内部自用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具体原文如下: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精神,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稳定大宗消费 (一)优化汽车消费。优化机动车登记,推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区通办”等便民利民措施,推动各地区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规范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新(扩)建停车设施,深度挖掘城市潜在停车资源,提高现有停车设施利用率。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推广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加快智慧车场建设。(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等部门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促进成品油消费。鼓励成品油企业开展让利活动,与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车、成品油跨界融合促销。优化成品油零售经营审批流程和销售网络布局。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行为,严肃查处未取得相关许可从事成品油销售、仓储、运输以及为偷逃成品油消费税变名生产销售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治区商务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内蒙古税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鼓励各地区多渠道解决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既有居民住宅小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停车位并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内部自用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能源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蒙古税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鼓励各地区采取贷款贴息、发放住房补贴以及与住房消费衔接的家装消费券、家电消费券等措施,促进居民刚性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基础性制度,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开展“商贷+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进行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各地区探索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工作。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支持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村牧区房屋抗震改造,鼓励同步开展农村牧区房屋节能改造和品质提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促进家庭装修消费,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打造电子产品消费应用新场景。(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扩大服务消费 (六)扩大餐饮服务消费。倡导健康餐饮消费,举办“寻味内蒙古”美食嘉年华活动,开展特色餐饮、名菜评选、技能大赛等美食主题活动。优化餐饮场所延长营业时间相关规定。培育“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门店”模式,挖掘预制菜市场潜力,加快推进预制菜基地建设。强化网上营销监管,支持利用新媒体宣传推广特色餐饮。依托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老年人提供餐食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提供为老助餐服务。(自治区商务厅、民政厅、农牧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丰富文旅消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围绕传统节日和旅游旺季,推出“相约草原”等文化和旅游活动。落实旅游专列、包机定制、游客招徕等专项奖励政策。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加强景区联动消费,推行市场化合作联票模式。鼓励生产、销售企业与旅游景区合作,丰富文旅消费产品供给。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范创新发展,引导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重点培育建设文旅消费集聚区,推进旅游休闲街区建设。强化应急管理保障,做好旅游景区流量管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加快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立项审批,丰富演唱会、音乐节等活动供给,提升《千古马颂》、《呼伦贝尔之恋》、《鄂尔多斯婚礼》等演艺项目品牌影响力。承办、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办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优化公共体育场所开放措施,鼓励体育用品、餐饮等行业企业入驻,满足群众就近就便消费需求。大力发展智能体育装备,提升科学健身智慧化水平。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等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外摆经济、绿色商场创建。研究促进内蒙古老字号创新发展政策举措,推进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培育国货“潮品”等新增长点,促进品牌品质消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体育局、广电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坚持中医(蒙医)西医并重,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增加高质量的中医(蒙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将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院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康养疗养等服务和产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发放老年人消费补贴等方式,适度引导老年人体验、购买专业服务和辅具用品,推动老年用品进产业园区、商场、机构、社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医保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农村牧区消费 (十)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加大绿色智能家电宣传推广力度,持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促销活动,鼓励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持续推进农村牧区清洁取暖。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畅通绿色建材市场供应渠道。(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农村牧区直播电商,推动电商平台和企业丰富面向农村牧区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旗县级集散分拨中心和共配中心、苏木乡镇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嘎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引导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试点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集配模式,建设县域标准化供销集配中心。推进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推动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承载城市列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特色产品进城。深入推进农牧业生产和农畜产品“三品一标”,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拓宽特色农畜产品上行通道。培育认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组织认证企业参加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产销对接会。引导线上线下各类平台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开设专馆专区专柜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品顺畅销售,运用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组织脱贫地区供应商入驻。(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开展国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工作。持续培育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具有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培育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推动等级民宿与旅游景区、农副产品加工、餐饮服务、休闲养生、文创、研学、康养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民宿+景区”、“民宿+文化”、“民宿+设施观光农业”等休闲乡村旅游模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农牧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展新型消费 (十四)发展数字消费。持续推动传统网络基础设施升级,加快推进物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经济领域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发展网红经济、社交电商等智能营销新业态。开展“数字供销”试点工作,打造“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传统零售和渠道电商资源,推广智能便利店、自助售货机等新零售模式。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发展跨境电商。(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广绿色消费。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创新开展资源节约等系列生态文明宣教活动。健全节能低碳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持续实施绿色制造推进工程,建立完善绿色制造名单制度。推广应用绿色纤维制备、节能印染、废旧纤维循环利用等装备和技术,提高绿色纤维使用比例,提供更多绿色低碳服装。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推进国家“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和“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消费设施 (十六)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加强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发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优先配齐家政、邮政快递、维修等基本保障类业态,发展文化、康养、健身等品质提升类业态。持续深化呼和浩特市等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组织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参评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推动多种类型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导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等做好全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补齐消费设施短板,特别是医疗、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热点建设。结合推进城市更新,强化存量片区改造与支持消费新场景发展的硬件功能衔接。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重点商贸街巷改造升级,建设苏木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和农村牧区新型便民商店。到2025年,建成以县域为中心、苏木乡镇为重点、嘎查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有条件的苏木乡镇实现商贸中心、农村牧区便利商店全覆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实施消费促进专项投资政策,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和关键生产线改造升级,及时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各地区保障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用地需求。编制和修改盟市、旗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明确医疗、康养、文体、社区商业等服务设施和公共开敞空间的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和所在地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内蒙古证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消费环境 (十九)加强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强对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领域的综合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规范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动就业增收。围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农村牧区劳动力和用工单位搭建供需平台。加大劳务品牌建设力度,多渠道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跨地域转移就业,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稳定和扩大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增收。深入实施“技能内蒙古行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调节劳动力市场价格。(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消费保障。各地区要研究制定“商家让利、政府补贴”常态化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提振居民消费信心;研究制定支持实体店和网络电商发展措施,壮大消费供应主体,扩大市场有效供给。鼓励各地区与苏宁、京东等电商企业加强合作,支持电商企业在自治区开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建立本地结算平台。开展放心消费行动,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好现有部门间协作机制作用,强化协同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落实,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扩大。各盟市要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
智界汽车发布消息显示,智界S7预订量已突破1万辆。智界S7是华为智选车业务首款轿车,定位纯电中大型轿跑车,搭载鸿蒙HarmonyOS4系统、华为全新“巨鲸”800V高压电池平台,以及全新途灵智能底盘等多项华为全新技术。 2023年下半年以来,主流车企的旗舰、次旗舰车型大多开始逐步升级至800V的高压电气架构。800V平台有助于大幅提高充电功率,缩短充电时间。随着各大车企车型和电气架构的迭代,高压快充有望逐步放量,开启车、桩两端的超快充发展之路。根据民生证券测算,2025年国内搭载800V高压架构的新能源汽车预计为99.9万辆,3年CAGR(复合年均增长率)达270.9%;全球搭载800V高压架构的新能源汽车预计达215.3万辆,3年CAGR达189.2%。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英可瑞 已完成1000V电源模块产品的研发,并已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目前正处于小批量试产阶段。 可立克 的800V高压快速充电领域有boost电感、隔离变压器等,公司有生产应用于升压电路、EMC的产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的产品有应用到H公司全液冷超充站项目。
“超级快充”俨然已经成为解决新能源汽车里程焦虑的一个重要手段,中石油、中石化等传统能源巨头纷纷投建超充站,亿欧智库预测2030年有30%+的加油站将转为超充站。 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665.2万台,车桩比为2.44:1,充电桩缺口不断扩大,快速充电成为弥补充电桩数量缺口与不断增加的电池容量的重要环节。2023年国庆期间,由华为数字能源助力打造的川藏南线暨理塘至亚丁公路(四川段)沿线的多个超充站正式上线,为新能源车主提供“一杯咖啡,满电出发”的极速充电体验。开源证券指出,华为“新一代全液冷超充架构”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高质量、高效率、高收益的充电解决方案有望引领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趋势。除华为之外,已有比亚迪、保时捷、特斯拉、小鹏、理想、埃安、极氪等多家厂商发布超充解决方案,各车企正在努力抢占大功率快充高地。亿欧智库表示,2023年将成为超充级新能源汽车市场启动的元年,市场逐渐进入为期5-7年的爆发期。 据财联社主题库显示,相关上市公司中: 协鑫能科 与华为在今年6月份签署了液冷超充网络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就“风光储充”一体化液冷超充网络建设达成全方位合作,目前已落成运营的项目有苏州园区示范站等。 可立克 成功研发了1MW超大功率的磁性元件产品,充电桩磁性元器件产品有形成销售收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的产品有应用到H公司全液冷超充站项目。
周四(10月26日),英国石油公司(BP)的电动汽车充电器部门BP Pulse订购了价值1亿美元的特斯拉超高速充电器,并准备在美国推出。 这笔投资将促进BP Pulse公共网络在全美范围内的扩展。而对特斯拉而言,这标志着其首次在独立网络上部署其充电系统。 此外,BP Pulse计划到2030年在美国各地的充电站投资高达10亿美元,最新宣布的订购将是该计划的第一步。 这同时也为电动汽车市场领导者特斯拉提供了新的收入来源。特斯拉负责充电基础设施的高级主管Rebecca Tinucci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销售我们的快速充电硬件是我们迈出的新一步,我们希望扩大这一领域。” BP更大的野心 BP公司透露,特斯拉充电器最早将于2024年在包括Travel Centers of America和Amoco在内的BP旗下的各个品牌推出,并通过与租车平台赫兹(Hertz)等公司的合作,在第三方地点推出。 就在上月,租车巨头赫兹宣布与BP Pulse签署谅解备忘录,将在美国建立一个充电桩网络,于全美各地的赫兹站点安装数千个充电桩。 有意思的是,赫兹还签署了购买特斯拉汽车的协议。 BP公司补充道,首批充电桩将安装在休斯顿、凤凰城、洛杉矶、芝加哥和华盛顿。 BP Pulse全球首席执行官Richard Bartlett表示,“这是我们在美国建立高速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的雄心中迈出的重要一步。” 据悉,输出功率为 250 kW 的特斯拉超快速充电器将由 BP Pulse 进行安装和运营,并且将与特斯拉的北美充电标准(NACS)和联合充电系统(CCS)连接器兼容,从而为其他汽车制造商的电动汽车充电。 目前,汽车制造商纷纷开始采用特斯拉的NACS标准,使特斯拉的充电系统更接近于成为行业标准,而逐渐淘汰竞争对手CCS。
近日,蔚来能源高级副总裁沈斐在谈及换电与充电的补能方案时表示,增程车充电的时间是纯电车的两倍,换电是电动汽车长途出行遥遥领先的补能方案,比充电节省时间。 沈斐晒出的图片显示,在长途出行、换电数量大幅增长的假期,蔚来用户的平均全程换电时长(从距离换电站200米处下单开始,到换电结束,包括排队等待等)与平时几乎相同,约9-10分钟;高速换电单量是平时的4倍左右,但全程换电时长仍在12分钟以内。此外,他提到增程车与纯电车的充电时间对比:不含下单扫码拔枪插枪结算,不含排队等待,不含遇到问题换桩,仅从充电启动到结束的纯充电时长,蔚来用户约30-40分钟,用蔚来自己的桩要快些;而几款主流增程车,在蔚来桩上的纯充电时长,约50-60分钟。 沈斐公布的9月28日至10月5日换电数据显示,双节假期换电单量连创新高,其中10月5日单日换电达78233次,含高速换电25021次。据悉,截至10月8日,蔚来已在全国累计布局1937座换电站,其中包含574座高速换电站。充电站3224座,充电桩18839根,接入第三方充电桩超900000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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