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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重利好推动港股汽车股集体反弹 小鹏和理想股价涨超7%

    受益于市场多重利好,今日港股汽车股多数走强,其中小鹏汽车-W(09868.HK)、蔚来-SW(09866.HK)、理想汽车-W(02015.HK)分别上涨8.80%、7.08%、6.92%。 注:汽车股的表现 个股方面,小鹏汽车涨幅居前,其中该公司在24日举行的小鹏科技日中推出了小鹏汽车自研的人形态双足机器人PX5、可量产的陆空一体式飞行汽车以及首款MPV“小鹏X9”。 注:小鹏汽车的新闻 同时小鹏汽车预研下一代一体压铸技术,董事长何小鹏透露,小鹏正在预研下一代“CIB+中地板”一体压铸技术,未来将可实现整车续航再提高,整车制造成本再下降。何小鹏表示,小鹏是国内唯一投产前后一体压铸车身的品牌。 理想汽车上周销量持续领先 理想汽车在24日发布消息称,今年第43周(10月16日至22日),理想汽车的周销量9000辆,稳居中国市场新势力品牌销量榜首,继续向月销量4万辆冲击。 注:理想汽车的上周销量 IEA预计到2030年电动汽车数量将增至10倍 国际能源署(IEA)在其发布的《2023年世界能源展望》报告中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电动汽车上路,以及全球各国转向更清洁的能源,全球化石燃料需求将在2030年达到峰值。国际能源署表示,基于各国目前的政策,到2030年,清洁能源技术将发挥更大的作用:电动汽车数量将增至10倍。 同时对于国内汽车销量,中信建投指出,2023年9月中汽协口径国内新能源车销量90.4万辆,同比增长28%,超出此前88万辆的预期。 展望全年,中信建投指出,供给的持续丰富和产业链降价将带来量的确定性,1-9月国内电动车累计同比增长38%,全年销量展望920万+,预计10月国内新能源车批售93万(辆含商用),同比增长30%。

  • 工信部重磅宣布!新能源汽车……

    据中工汽车网获悉,10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2023年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赵志国,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强劲发展势头,产销量分别完成631.3万辆和627.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3.7%和37.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9.8%,新能源汽车出口82.5万辆,同比增长1.1倍。 陶青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完善工作举措、加强部门协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机制加强统筹。贯彻落实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加快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 二、持续扩大国内市场规模。加快制定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持续做大国内市场基本盘。 三、强化配套支撑环境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更好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要。开展城市级“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关键资源保障能力。 四、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加快电动汽车和动力电池安全、自动驾驶、操作系统等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生产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守牢新能源汽车安全底线,让消费者喜欢买、放心用。 聪明车的风口摆渡 回顾汽车产业发展历史,经历了从机械时代到电子时代,再到向软件时代迈进的发展历程。毋庸置疑,智能网联已成为人类发明汽车以来的一大颠覆性创新。 2016年,工信部组织行业加紧制定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战略、技术路线图和标准体系,智能网联汽车走向台前。 2018年,上海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委联合制订的《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号牌发放。 2020年,中国L2级智能网联乘用车的市场渗透率达到15%,L3级自动驾驶车型在特定场景下开展测试验证。 2021年,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提出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与数据安全及车联网卡实名等有关要求。 2022年,工信部组织起草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3年,前三季度,乘用车中L2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占比超过40%。 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市场规模约为1209亿元,同比增长19.5%。预计到2023年,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市场规模将增至1503亿元。 然而,“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当前,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正进入快速发展期,通过各种传感器的嵌入和移动互联网的接入,汽车从交通工具变身为移动智能终端或平台,收集和处理着包括地理环境数据、道路交通实时数据以及与驾驶习惯、出行路线、个人生活等相关的海量数据。 为人们带来更加便捷、便利的出行体验同时,也带来了关乎个人隐私和生命财产保护的安全风险。 随着政策支持、产业协同、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测试示范应用等多方面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上下游产业链将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在产业新赛道上塑造新优势,释放发展新活力。 购置税的减免助力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超前部署实施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2014年,我国首次实行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并于当年9月1日开始执行,持续到2017年底。当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2.04万辆,到了下半年这个数字变成5.42万辆。翻倍增长的速度让车企们信心大增。 2017年,由于市场反响强烈,购置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0年末。 2020年,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再次被延长两年至2023年年底。 2023年,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6月21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从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延长4年。 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免征车辆购置税,也就是前两年继续免征;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后两年减半征收。 政策“添力”,助力企业走上“快车道”。有消费者透露,“我们公司今年刚购置了两辆新能源汽车,听公司的税收管理员说购买新能源汽车能免征车购税,就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咨询,大厅的工作人员给我详细讲解了减免车购税的汽车类型和减免车购税的汽车价格范围,成功减免了车购税17000余元。” 此外,也有部分业内人士提出疑问,在购置税减免政策出台后,或将会影响车辆的价格。但从市场环境来看,价格的涨跌幅也并非一家车企可以决定,而是需要根据整体市场的动向而去做改变。 如今,新能源汽车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政策持续加力将有助于产业克服多因素影响,保持稳健发展势头,巩固优势地位。 城乡路的市场撬动 2023年,对于新能源汽车乃至整个汽车市场,堪称复杂多变的一年。新能源补贴的退场、经济下行导致需求疲软、价格战开打加剧市场混战、“降本”的迫切要求同样令车企承压……多因素交叠之下,开辟新市场成为重中之重。 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举行的三年内,带动新能源下乡车型累计销售410多万辆,走过了10个省市,开展了17站活动,发布了6批下乡车型目录。从2020年的39.7万辆,到2021年的106.8万辆,再到2022年达到265.98万辆。 预计2030年,中国农村地区汽车千人保有量将近160辆,总保有量超7000万辆。未来如果能满足农村居民的机动化出行需求,将会撬动一个5000亿元规模的汽车市场。 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其中明确,在产品供应上,考虑到农村地区出行场景与城市有一定差别,鼓励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开发更多经济实用、适销对路的车型,特别是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部分商用产品。 农村消费者为什么爱买小车?近年来,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道路条件大幅改善。相较于大城市,农村市场购买力相对较低,新能源汽车以绿色环保和经济实惠的优势,陆续驶入乡村百姓家。尤其是价格低、体积小的A00和A0级别车型在农村地区更受青睐。 其次,买车对农村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养车也需要一笔不小支出。如果相关配套设施、售后服务跟不上,势必会挫伤农村消费者的购车积极性。“为一颗螺丝钉专门进一趟城”,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影响新能源汽车农村销售量的关键因素。 总体来看,新能源汽车驶入农村地区还面临三道“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实用车型供给不足、销售服务能力不足。做好新能源汽车下乡,这三“下”很重要。 从1995年第一辆新能源车下线至今,在28年的时间里,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逐渐发展壮大,取得了震惊世界的速度和高度。

  • 工信部:加快制定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10月20日,国新办10月20日就2023年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 工信部:加快制定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完善工作举措、加强部门协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加快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持续扩大国内市场规模。加快制定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持续做大国内市场基本盘。加快电动汽车和动力电池安全、自动驾驶、操作系统等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生产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守牢新能源汽车安全底线,让消费者喜欢买、放心用。 工信部: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 全面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景的5G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赵志国表示,下一步,一是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双千兆”协同发展,加快5G、千兆光网、移动物联网、IPv6等规模部署,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全面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景的5G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二是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发展。通过应用牵引、整机带动,持续推进核心通信芯片、关键射频器件创新突破,加速推动5G轻量化技术演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强化产业支撑。三是加速释放应用赋能效应。深入推动工业互联网与重点产业链紧密协同,促进工业互联网从“有用”向“有效”提升,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双千兆”网络在信息消费、社会民生的广泛应用,让信息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四是持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深化行业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推进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健全多层次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有序推动电信市场扩大开放,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 期股联动!碳酸锂期货涨停 锂矿、汽车整车板块一片红!【SMM热点分析】

    SMM 10月12日讯:10月12日,碳酸锂期货在自9月27日盘中最低触及14.5万元/吨的历史低位之后,近几个交易日接连上涨,截止10月12日已经录得五连涨。10月12日盘中,碳酸锂主连盘中更是在午后一度飙升涨停! 对于碳酸锂期货上涨的原因, SMM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近期资金大量涌入拉涨期货价格。截止10月12日,碳酸锂加权总持仓量已经飙升至11.92万,创下期货上市以来的新高。且碳酸锂产量中符合交割品品质的占比较低,市场认为交割品不足的问题发生可能性高,综合因素影响下,近期碳酸锂成为资金颇为青睐的品种。 2. 此前在碳酸锂期货价格的接连探低下,期现价差持续拉大,9月27日期货最低跌至14.5万元/吨,而彼时碳酸锂现货价格虽然也呈现下跌趋势,但其均价仍在16.9万元/吨,二者价差高达2.4万元/吨。此情况明显与市场人士的观点相悖,或也是导致碳酸锂期货拉涨的原因。 现货方面,据SMM调研显示,10月12日碳酸锂现货也迎来了久违的上涨。据SMM现货报价显示,截止10月12日,国产 电池级碳酸锂 小幅上涨500元/吨,报16.1~17.8万元/吨,均价报16.95万元/吨。 在SMM现货报价发布之后,碳酸锂期货价格再度攀升,并于14:13分左右成功封死涨停板。 》查看SMM钴锂现货报价 》订购查看SMM钴锂产品现货历史价格走势 据SMM最新调研显示,从市场行情来看,当前现货市场基本面行情变动不大,目前锂盐价格已行至低位区间,突破多数冶炼厂商盈亏平衡点,致上游端减停产者众多,多数厂家挺价心态也有所增强,下行空间见底,且部分锂盐企业在本身减停产的状况下,停止零单外售,仅走长协订单且主出库存,使得行业总体库存水平持续走低,市场供需格局稍有缓和。此外,部分前期拿到某盐湖大厂低价货源的贸易商加价销售、在一定程度上亦推动了市场情绪由跌转涨情绪的转变。 SMM预计短期 上下游强势博弈现象仍将持续 ,由于锂盐厂触及成本线后挺价意愿较为激烈且贸易商炒作现象频出,但需求端承压明显,碳酸锂短期价格或 维持波动 ,不排除进一步反弹可能。 》点击查看详情 机构评论 华泰期货评论称,综合来看,碳酸锂价格处于下跌周期,消费旺季下游补库谨慎,电池厂产品库存压制,终端消费增速放缓,叠加长期供应宽松,导致期货现货均持续走弱,目前期货盘面已一定程度反映明年一季度预期,后续矿端增加较多,供应端压力较大,行业竞争压力增加,对于自有矿生产企业及矿端贸易企业,可择机在盘面进行套保。对于投机者,从短期交易来看,目前期货价格持续下跌,盘面会受到资金及宏观情绪等影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震荡,建议区间操作为主。 国泰君安期货表示,在供需市场再平衡的格局下,供需矛盾缓和,四季度碳酸锂价格进入平稳振荡期。基于碳酸锂成本测算,短期碳酸锂价格依然有下跌空间,但是下方空间有限。短期锂盐价格进入底部企稳阶段,碳酸锂2401合约价格运行区间预计在13.5万—16.5万元/吨。从未来需求趋势与供应增量的动态变化来看,锂盐供应对锂价的影响依然以中长期偏空为主。 而五矿期货也在近日发布研报称,虽然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增速较去年放缓,但仍保持同比约40%的高速增长。其预计,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产量超过1300GWh,对应碳酸锂需求约为86万吨,较去年增长30%-40%。 赣锋锂业工作人员表示碳酸锂期货价格越高,营业收入和利润方面就越高,目前对碳酸锂价格趋势还没有预计,因为目前还是一个比较博弈的市场阶段。 期股联动上涨 能源电池、新能源汽车等板块“欣欣向荣” 与此同时,国内锂矿、锂电池以及新能源汽车板块期股联动,也在早间一同走高。能源金属盘中一度拉涨逾3%。个股方面,融捷股份、天齐锂业、天华新能、赣锋锂业、盛新锂能、西藏矿业等纷纷跟涨,锂矿股整体表现强势。 汽车整车、锂电池板块也一同在早间录得不同程度的上涨,个股江特电机更是直接盘中拉升涨停,整个锂电产业链股价呈现一片欣欣向荣之景。 消息面上,10月11日,中汽协、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以及中国充电联盟集体发布9月汽车行业相关数据。据中汽协方面数据显示,9月汽车产销双增,9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5万辆和285.8万辆, 环比均增长10.7%,同比分别增长6.6%和9.5% ;新能源汽车方面,9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7.9万辆和90.4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16.1%和27.7% ,市场占有率达到31.6%。 中汽协方面评论称,9月,汽车产销量均创历史同期新高,新能源汽车和汽车出口延续良好表现。中汽协预计,随着各项促汽车消费、稳行业增长政策持续落地,效应不断累积,将对四季度汽车市场形成有力支撑,有助于汽车行业实现全年稳增长目标。 动力电池方面,据中国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数据显示,9月我国动力和储能电池合计产量为77.4GWh, 环比增长5.6%,同比增长37.4% 。且动力电池装车量方面,9月动力电池装车量也高达36.4GWh, 同比增长15.1% 。充电桩方面,9月亦取得了不错的增长。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显示,2023年9月比8月公共充电桩增加19.0万台,9月同比增长50.5%。 整体来看,不论是汽车还是动力电池行业,9月均实现了正向增长,提振市场信心。 且近期,国内车企也轮番发布9月销量成绩,其中有部分新能源车企销量在9月份再次突破历史新高。其中比亚迪9月销量28.75万辆,去年同期为20.13万辆;理想汽车共计交付新车36,060辆,同比增长212.7%,创单月交付量新高;零跑汽车9月交付量达到15800台,同样创历史新高。 银河证券评论称,“金九”延续了8月车市热度,在去年同期高基数效应下国内销量仍取得正增长,市场消费潜力仍有进一步激发的空间,出口仍是销量向上的核心驱动力,增长势头不减。 至于“金九银十”的“银十”预期,乘联会对10月乘用车市场表示了看好态度,其预计,今年10月和11月的零售同比增长潜力较大,且随着国家促消费政策效应不断累积,经济运行中积极因素不断增多,虽然“十一”长假后市场还有几天恢复期,但从10月中旬就开始进入年底的市场加速期,乘联会预计10月的车市增长环境较好。此外,近期各地促消费政策持续在线,各类车展等线下活动蓬勃开展,也或将持续拉动车市消费。预计后续随着天气转冷以及秋收结束,农村地区的购车热情会逐步释放,新能源车和中低端燃油车市场也会逐步升温。 对于9月汽车、动力电池以及充电桩市场,SMM也将在后续整理月度专题发布,以供大家更高效快捷地了解9月市场动态。 个股方面,江特电机“探转采”工作取得新进展,10月9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官网显示,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江西省宜丰县茜坑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虽然其何时能拿到采矿证依旧未可知,但方案通过专家审查,以及意味着江特电机茜坑锂矿“探转采”工作更进一步。 公开资料显示,茜坑矿山经评审备案的资源量包括,矿石量7293.2万吨,锂金属氧化物量32.0401万吨,平均品位Li2O为0.44%。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利用资源总量为5678.1万吨,平均地质品位0.44%,Li2O氧化物量25.1442万吨。

  • 我国新能源车保有量达1821万辆 今年前三季度新注册近520万辆

    10月1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3亿辆,其中汽车3.3亿辆。 新能源汽车方面, 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保有量达1821万辆,前三季度新注册登记519.8万辆。 截至9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821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5.5%。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401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6.9%。 前三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519.8万辆,同比增长40%,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28.6%,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分别为144万辆、170.9万辆、204.9万辆。 详情如下: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3亿辆,其中汽车3.3亿辆,新能源汽车1821万辆;机动车驾驶人5.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8亿人。 前三季度新注册登记机动车2601万辆,新注册登记汽车1817万辆。 2023年一至三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汽车1817万辆,同比增长4.4%,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新注册登记汽车分别为588万辆、587万辆、642万辆。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821万辆,前三季度新注册登记519.8万辆。 截至9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821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5.5%。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401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6.9%。2023年一至三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519.8万辆,同比增长40%,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28.6%,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分别为144万辆、170.9万辆、204.9万辆。 前三季度二手车市场保持活跃,机动车转让登记量达2505万笔。 2023年一至三季度,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共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业务2505万笔,其中汽车转让登记业务2331万笔,占93.1%。近年来,公安部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推进实施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改革措施,更好促进了二手车流通,今年一至三季度,公安交管部门办理二手小客车异地交易登记业务380.5万笔。 90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成都、北京、重庆等25个城市超过300万辆。 截至9月底,全国有90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同比增加8个城市。其中,43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25个城市超过300万辆。成都、北京、重庆汽车保有量超过600万辆,上海、苏州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郑州、西安、武汉、天津、东莞、深圳、杭州汽车保有量超过400万辆。 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5.2亿人,前三季度新领证(含增驾)驾驶人2485万人。 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5.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数量为4.8亿人,占驾驶人总数的92.8%。2023年一至三季度,全国新领证(含增驾)驾驶人2485万人,同比增长3.9%。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C6)以来,已有117.5万人取得C6准驾车型,更好满足群众驾驶小型旅居挂车出行需求,便利驾驶房车旅游。 网上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8740万次,同比增长28.6%。 2023年一至三季度,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推行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足不出户”网上办。全国网上办理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发放临时号牌等业务8740万次,同比增长28.6%。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全国机动车达4.3亿辆 驾驶人达5.2亿人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821万辆

  • 天津:到2027年 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市汽车总产量比重达到45%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其中提到,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市汽车总产量比重达到30%,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形成特色鲜明、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供应体系。 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市汽车总产量比重达到45%,将天津打造成为北方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与成果转化城市。 以下是具体原文: 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将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打造成为本市新的支柱产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推动汽车产业向新能源化、智能网联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整车,抢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赛道,多技术路线布局商用车产业,优化提升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链,完善基础设施体系,重塑汽车服务业版图,推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市汽车总产量比重达到30%,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形成特色鲜明、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供应体系。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市汽车总产量比重达到45%,将天津打造成为北方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与成果转化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整车企业转型发展 1.加快新能源车型增产上量。加强与整车企业集团总部对接,推动将更多车型向天津工厂倾斜。支持整车企业将新能源汽车板块重点布局在天津,加快导入新能源适销车型,尽快实现达产满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扩在津研发销售功能。支持整车企业扩大现有研发中心规模、在津孵化技术团队,加快开展车型自主研发工作。鼓励整车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网联汽车小镇,打造车路协同系统解决方案。推动整车企业成立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利用天津港海运滚装直航航线及中欧班列运营机制,打造天津出口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利用整车资质做大整车增量。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引入国内整车头部企业来津布局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基地。推动商用车生产运营企业利用纯电动商用车生产资质开展合作生产或打造出口生产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静海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布局智能网联汽车新赛道 4.加快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推进天津(西青)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核心区建设,支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津南区、河北区、武清区、宝坻区建设车联网先导区拓展区。加快打造虚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公开道路测试三级测试体系,增强车联网测试验证能力。在车联网先导区先行先试自动驾驶政策,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立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应用场景有序开放。开通北京亦庄到武清高铁站、西青区到滨海新区两条高速(快速)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推动西青区、河北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开展天津南站科技商务区区域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路线商业化示范应用,推进天津站、海河沿线、意式风情区智慧旅游接驳示范运营,推动“于家堡—响螺湾”片区、东丽湖、海河教育园区、意式风情区、佛罗伦萨小镇、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区域构建各具特色的车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支持“5G+车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天津)建设。到2023年底,开放1000公里以上智能网联汽车公开测试道路;到2025年,实现天津市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车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类“车路云网图”数据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加强道路基础设施、通信基站、车联网平台和应用服务等信息交互和数据共享。推进智慧出行、智能调度、先进感知监测等系统综合应用,打造全市统一的车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以全市车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为核心,与京、冀等重点区域互联互通的平台建设和运营。加强算法模型研究,引育一批高精度地图、数据分析、出行服务、金融保险等领域数据服务企业,持续提升数据应用和增值服务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培育智能驾驶关键零部件企业。持续提升车用摄像头、毫米波雷达和传感器等车用感知系统优势领域竞争力,推动全地形路面检测系统、房车智能化系统研发量产,加快毫米波雷达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做强车辆控制器、车载控制单元、线控部件、车载计算平台等高附加值汽车电子产品,大力发展车联网控制单元(T—BOX)项目,推进T—BOX装配应用,支持重点企业提升智能汽车车身、智能网联系统、智能座舱等生产能力。培育一批环境感知、车路协同通信等领域高成长型路侧装备企业,推进环境视觉和雷达传感器硬件项目尽快落地,加快固件算法和视觉影像成像技术研发。培育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工业软件特色产品,支持初创型企业扩大规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合作交流办、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商用车新增长点 8.布局“甲醇+电”商用车新产业。探索“甲醇+电”商用车技术路线,支持醇电专用车生产基地建设,设立甲醇汽车、换电重卡、绿色城配货运三个运力平台,打造“绿色甲醇”制备工厂和甲醇燃料北方仓储中心、交易中心、结算中心,构建以醇氢动力为核心的“醇、运、站、车”完整绿色甲醇运力生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氢燃料电池商用车产业发展。推进滨海新区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搭建氢能科技成果展示与体验中心,打造氢能示范产业园。推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与整车企业在氢燃料电池产业和场景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快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在津落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大产业关键环节引育力度。构建甲醇燃料供应和电控喷射系统等关键零部件规模化制造体系,重点引进电池系统、电堆、质子交换膜等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评价平台、氢燃料电池车辆测试基地等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集聚发展 11.推动动力电池产业扩量升级。加快推进动力电池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电池生产企业从消费类电池向车用动力电池转型,不断扩大动力电池产能。吸引动力电池领域头部企业来津投资,支持企业在津布局全固态电池等新一代电池技术的研发和制造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合作交流办、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电机电控产业发展。推进新能源电机及电驱动总成生产相关项目建设,加快驱动控制单元、集成式电动轴驱系统开发量产,支持车用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MLCC)项目尽快达产,提高车规级产品比例。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逆变器等生产企业和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功率半导体生产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合作交流办、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发展车规级芯片。加大车规级微控制单元(MCU)芯片、射频芯片、视频传输芯片研发力度,实现射频芯片国产替代,在汽车安全和车联网通信安全方面形成领先优势。成立中国汽车芯片标准检测服务联盟,打造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和汽车芯片测试认证评价体系。争取汽车芯片链主央企在津布局,打造滨海新区车规级芯片产业集群,鼓励整车企业开放汽车芯片应用场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支持传统零部件企业转型。支持武清区在京津产业新城打造服务京津冀三地整车企业的产业配套园。支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推动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转型升级。搭建汽车产业链供应链数据信息平台,完善零部件供应链数据体系。鼓励整车企业开放供应体系,持续开展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撮合对接,打通本市零部件企业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整车企业的合作渠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基础设施体系 15.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在居民小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区域以及物流集散地配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推行个人报装的“充电桩联网通办”政策。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搭载有序充电功能,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到2027年,力争新增各类充电桩不少于5万台,配合充电桩增长速度有序提高相匹配的计量检定保障能力。建设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充电设施统一运行监管、运营分析,各企业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进智能路网建设。推动智能交通信号灯、交通电子标志标识、交通感知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等相关设施随路同步新建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持续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施建设,提升路侧单元(RSU)与道路基础设施、智能管控设施融合接入能力。加快长期演进技术(LTE)网络升级改造和5G规模化部署,提升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LTE—V2X)网络覆盖水平。推动颁发国家车联网直连通信5905—5925MHz频段使用许可,开展路侧无线电设备组网试验与规范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氢能及综合能源供给体系建设。提升临港、南港区域工业副产氢提纯能力,降低供氢成本。鼓励企业利用加油(气)站土地建设加氢站,到2027年,累计建成11座商业和自用加氢站。鼓励具备条件区域探索管道输氢模式。充分利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企业现有加油场站,增加氢气加注、甲醇加注、换电等功能,打造综合供能服务新模式。相关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由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市、区有关部门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不得互为前置。(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优质汽车服务业 18.做强汽车研发、设计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和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建设发展。推进智能车路协同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汽车行业智能制造系统方案解决服务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东丽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汽车大流通体系。巩固平行进口汽车全国领先优势,打造汽车平行进口全产业服务链。培育二手车出口产业,形成车源采购、车辆检测、交易过户、集运出口全产业链。支持开展中规车保税仓储、平行车保税展示等“保税+”新业态。鼓励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新兴金融业态与汽车产业融合发展。举办汽车促消费系列活动,加大汽车流通消费金融支持力度,拓展汽车消费新场景,鼓励新能源汽车品牌在商业综合体中开设门店。(市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公安局、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提升汽车文化赛事体验。发挥国家会展中心(天津)、V1国际赛车场等场地资源优势,打造国际知名的论坛、展会和赛事。支持举办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中国国际汽车技术领袖论坛、中国(天津)国际汽车展览会、世界智能驾驶挑战赛等品牌活动。推动重点区整合汽车消费、试乘试驾等主要功能,融合旅游地产、商务办公、餐饮住宿、文化体验、购物休闲等配套服务,建设汽车主题公园。推动出台京津冀自驾驿站服务规范标准,加快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人民政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构建运营车辆应用场景。发展网络货运产业,建设冷链物流运行体系,拓展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加快打造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环卫、物流配送、城市邮政等新增和更新车辆电动化比例不低于80%。鼓励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港口等特定场景使用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动出租汽车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和政策措施,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布局 (一)稳固放大制造业聚集优势。推动重点制造业聚集区打造“1+3+N”专业化、协作化、联动化空间发展格局。以滨海新区为核心,建设国际一流综合型汽车名城;支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支持西青区建设国际一流车联网先导区,东丽区建设先进汽车技术评价和项目投资孵化先行区,武清区建设承接汽车产业创新合作示范区。推动北辰区、静海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等结合自身特点,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主题园区。 (二)加快重塑汽车服务业版图。依托本市全面、多元的汽车服务门类和天津港特色区位优势,加快重塑全市汽车服务业空间发展格局。支持西青区重点打造车联网三级测试体系服务中心,静海区重点打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基地,津南区、武清区重点打造汽车会展文化赛事体验中心,东丽区重点打造汽车检测认证、标准制定和落地应用基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打造汽车金融服务中心,天津港保税区重点打造汽车零售和贸易中心,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中国网络货运聚集区。 (三)推动重点产业链布局。在滨海新区重点布局整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电子等产业链条,在西青区重点布局车联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电子等产业链条,在武清区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电子、汽车车身、汽车底盘等产业链条,在东丽区重点布局车联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等产业链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成立由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的天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本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总召集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总召集人,从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专项推动产业发展重点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在发展规划、政策制定、资源整合、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智库支持。(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用好本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在支持方向和项目组织上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倾斜。对未纳入现有政策体系且确需支持的方向,在市、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框架内设立二级专项资金给予专门支持。依托海河产业基金,打造百亿级产业基金群,重点推动整车、电池、智能网联、氢燃料、车规级芯片企业在津投资布局。优化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环境,在金融、土地、规划、人才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举措。加快完善适应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数据使用等方面政策措施。(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引育。加快引进和培养软件架构师、车规级芯片设计师、卓越工程师等紧缺高级人才,以及汽车软件、轻量化和电池原材料等基础研发人才。推进汽车与计算机、软件、新材料等跨学科建设。持续建设技术研发、经营管理、专业制造等多层次人才培育机制,利用科研项目、校企合作、新型学徒制等灵活培养方式,支撑产业人才供给。(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招商引资。重点对接日、韩、德、法等国家龙头企业,紧紧围绕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等产业聚集区,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各区、各部门与京津冀三地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展靶向企业的招商引资。重点区要建立专业招商团队,完善奖励机制,做好潜在项目储备和信息挖掘,推动重点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合作交流办、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机构支撑。支持中汽中心打造综合性汽车行业服务平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港和汽车行业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利用中汽中心系列高端活动和论坛,搭建政企高层交流、产融合作和招商引资平台,吸引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行业龙头企业落户天津。充分发挥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软件学院等高校院所资源优势,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环节生产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委、东丽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点击下载原文链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全文下载

  • 深圳: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60%左右

    10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6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0万辆左右,LNG汽车保有量达2万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保有量达2000辆左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7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00万辆左右。 此外,其还提到, 大力布局发展新能源。 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范围,推动与相关基础设施一体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推动粤东海上风电登陆深圳。高标准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持续提升核电装备可靠性,推动核电运营能力全面迈向卓越。推进氢能在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前沿新兴及交叉领域的应用,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开发利用。“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 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 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先行示范标准推进碳达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加快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关键,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引领作用,着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加快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变革,以先行示范标准走出一条具有深圳特色的智慧化、精细化超大城市碳达峰路径,助力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现代产业体系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形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绿色低碳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在全国率先建立并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为国家、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提供深圳经验。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为全市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重点领域形成低碳发展模式,绿色低碳技术广泛应用,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全面建立目标清晰、基础扎实、运转顺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在全国、全省先行示范,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绿色低碳行动、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科技赋能碳达峰行动、市场助力碳达峰行动、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深入推动能源供给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控煤、减油、增气、增非化石、输清洁电”,稳妥控制“高碳”能源供应,推进“零碳”能源多元供给,完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加快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 1 . 合理控制 煤炭石油消费 。 合理建设支撑性和调节性清洁煤电,推动妈湾电厂现役煤电机组清洁化及灵活性改造升级,实施煤电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提高成品油质量,加快交通领域油品替代,鼓励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 2 . 充分发挥天然气支撑作用 。 推动老旧小区、城中村以及餐饮场所等实现管道天然气“应改尽改、能改全改”。到2025年,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稳步推动天然气调峰电站发展,加快建设光明燃机、能东二期等天然气发电项目,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支持老旧气电升级改造,推动天然气加氢发电。“十四五”期间新增气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实现气电装机规模倍增。建设大鹏液化天然气走廊,推动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扩建工程储气设施、国家管网深圳LNG应急调峰站二期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建成亚洲东部液化天然气加注中心,2025年完成国际航行船舶保税LNG加注50万立方米(液态),吸引国内外优质燃气企业在深设立贸易公司,全力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 3.大力布局发展新能源。 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范围,推动与相关基础设施一体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推动粤东海上风电登陆深圳。高标准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持续提升核电装备可靠性,推动核电运营能力全面迈向卓越。推进氢能在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前沿新兴及交叉领域的应用,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开发利用。“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 4 . 构建现代智能电网体系。 持续优化500千伏主网骨干架构,积极推动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落点深圳。全面提升智能调度水平,建设柔性、互联、开放的配电网,加快推动对智能楼宇、分布式风光、储能、车网互动等负荷的接入及协同控制,促进分布式能源高效就地消纳。加快推动虚拟电厂建设,提升电网需求侧响应能力,鼓励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系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试点。巩固深化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提升在极端情况下城市基本运转能力。到2025年,交直流通道送电能力达到1500万千瓦,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交直流通道送电能力达到2500万千瓦,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50万千瓦。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进一步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聚焦重点用能设备实施节能行动,扎实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1 . 增强节能降碳管控能力。 坚持节约优先,统筹做好产业布局、“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环境准入与能耗双控政策的衔接。优化完善能耗调控及碳排放强度管控政策,分阶段、分步骤建立并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引导能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能力建设,推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开展能耗监测预警与分析研判。适度提升并严格执行各领域、各行业能效标准,推广实施能源审计。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节能事中事后监管。 2 .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 实施电机、变压器能效改造提升行动,加快先进节能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重点发展高效电机与变频器、数据中心机架级和芯片级制冷技术、高能效冷水机组、半导体智能照明、空压机/注塑机余热利用系统技术、新式节能集尘机、高能效空气能热泵、高效节能输配电变压器。加快设备电气化改造,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运行数据“上云上平台”,开展设备运行监测与工况优化、精准运维、能耗监控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3 .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开展“极速先锋城市”行动,优化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在科研聚集区统筹建设以智算、超算为特色的新型数据中心。推进大中型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逐步改造或淘汰电能利用效率(PUE)高于1.4的“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新建数据中心实施减量替代,电能利用效率(PUE)应低于1.25。发展低能耗基站,推进先进节能技术在基站中的应用,集约建设通信基站、充电桩、智慧杆塔等,加大高能效站点模式运用。 4 . 推动减 污降碳协同增效。 加强温室气体和环境污染物协同控制,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从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数据统计及考核机制等层面构建协同控制框架体系。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加强温室气体监测,开展碳排放监测评估试点。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排放。聚焦电力、建筑、交通、垃圾处理等主要领域及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在区域、园区、企业等层面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三)工业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工业立市,抢抓绿色变革契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以数字赋能推动工业制造低碳转型,构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切实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强度。 1 .构建工业领域绿色发展格局。 以绿色低碳为导向,修订完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统筹推进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发展。坚持集中连片、集约节约,建设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先进制造园区。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电子设备、电气机械、橡胶塑料、金属制品等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节能改造。积极推进产值低、能耗高、污染大的“散乱污危”工业企业关停并转或技改升级。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超过1.5万亿元,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保持全省领先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 2 .数字赋能工业绿色发展。 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支持企业围绕设备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控、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创建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工厂。建设一批全国先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应用标杆和场景示范项目,支持“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动建设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体验中心。加大数字园区建设力度,推动已建园区数字化改造升级。 3 . 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绿色企业、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加快构建本地化绿色制造体系。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绿色发展。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建筑技术改造建设厂房,提高厂房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大厂房光伏建设力度。引导企业依据绿色设计产品标准设计开发、生产绿色产品,推行绿色环保、低环境影响型材料替代。支持企业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艺,持续提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到2025年,创建国家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设计企业、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供应商等140家左右,绿色设计产品110个左右。 4 . 提升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 健全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机制,鼓励工业企业加大再生资源使用力度,提升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率,推广中水再利用。支持退役动力电池梯级利用项目,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推动汽车零部件、电子设备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工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实施能源梯级利用、污水集中处理、能源系统优化改造,实现能源、资源的优化调配和高效利用。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到2025年,重点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400万吨以上,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到2030年,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450万吨左右,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5%。 (四)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交通工具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基础设施供给服务水平,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整体有序达峰。 1 .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积极推进“海铁联运”,规划建设小漠港疏港铁路,加快推动平盐铁路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畅通深圳与珠三角港口群间的水路运输网络,大力发展“水水中转”。提升铁路和水路运输服务能力,引导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运“公转铁”、“公转水”。合理布局城市物流转运中心,灵活布设多样化城市末端配送站点。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打造“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的绿色出行体系。积极推动轨道五期、城际铁路工程规划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加强轨道、公交协同配合,构建智慧公交体系。加快建设绿荫步道和风雨连廊,优化共享单车绿色出行场景,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安全、连续、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到2025年,深圳港水水集疏运占比提升至34%,轨道通车里程达到640公里,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81%;到2030年,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83%,轨道通车里程达到830公里。 2 . 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巩固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全面电动化成果,加快推进公务车、轻型物流车等实现电动化替代。以“LNG为主、电动为辅、试点氢能”为原则,提升重型货车、重载环卫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逐渐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工具,2024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深圳港港区内拖车、生活垃圾转运车清洁能源化。完善城市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燃油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深入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推广应用,支持沿海及远洋LNG动力船舶发展,鼓励港作船、游船、公务船使用电能或LNG动能,率先在公务船舶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船舶应用示范。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6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0万辆左右,LNG汽车保有量达2万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保有量达2000辆左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7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00万辆左右。 3 .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落实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快港口、机场、口岸、轨道、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化建设,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优化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加快在工业园区、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老旧小区布局充电桩,推广应用柔性充电等新型智能化充电技术,加强智能电网与电动汽车能量、信息双向互动,建设充储放“一张网”。规划布局综合能源补给设施,重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充换电、加气、加氢等综合服务能力。加快绿色港口和绿色机场建设,提升远洋船舶靠港期间岸电使用比例,停机位全面配备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积极推广地铁节能新技术、新管理模式。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光伏建设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到2025年,累计建成充电设施60万个,其中快速充电桩4.5万个,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布局不少于60座综合能源补给设施,深圳港口码头岸电使用率达到10%以上;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全面实现电动化。 (五)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将绿色低碳要求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实施既有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建立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系统推进城乡建设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1 . 规划引领低碳发展 。 贯彻绿色低碳规划理念,加强气候韧性建设。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开展碳排放专题研究。建设湖泊、河流、山体等生态冷源与通风廊道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网络,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实施组团式布局,建立多维度职住平衡指标体系,持续深入推进TOD开发,有效降低通勤距离。鼓励城市空间复合利用,加快盘活存量空间。实施低碳化城市更新策略,坚持“留改拆”并举。严格控制超高层高能耗建筑建设。到2025年,全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深汕特别合作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5%。 2 . 大力推进新建绿色建筑 。 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研究制定深圳地方特色绿色建筑指标,加强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推广应用。鼓励使用具有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推行绿色低碳施工,实行施工过程动态管理。到2025年,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共同发展,推广集成模块化建筑应用,加快推进装配式装修。完善建筑信息化技术政策标准体系,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应用,加快建设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到2025年,纳入智能建造试点的项目不少于100个,建成智能建造产业园区。提高建筑质量验收和设备调试要求,对绿色建筑性能进行第三方检测和评估。到2025年,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60%,新建建筑全面应用绿色建材,实施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新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达75%,新建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达78%。 3.实施 建筑节能低碳改造。 以公共建筑改造为重点,重点推动一批高能耗、低能效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综合性节能改造。提高制冷机房系统能效,实施空调设施能效提升行动。推进对低能效的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系统进行改造,鼓励改造后制冷机房系统运行能效达到5.0。积极推动城中村、居住建筑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宜街区”创建中同步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鼓励低能效家用电器更新,推动居住建筑低碳发展。到2030年,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20年降低6%。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8%、9%。 4.持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实施全电气化,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和设备,到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比例达30%以上。鼓励新建和改扩建建筑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全覆盖,在酒店、宿舍等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加强建筑用能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试点建设“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利用光伏、储能、电动车等构建建筑群“微电网”。到2025年,试点建设“光储直柔”项目10个以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比例不低于30%。 5.践行绿色低碳城市管理理念。 全面实施“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在城市体检中进一步强化绿色低碳的评价导向。建立建筑碳排放数据自动采集、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标准,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管理。强化公共建筑碳排放管控,建立高碳排放公共建筑数据库,探索实施碳排放限额管理。对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实施动态管理。大力发展绿色物业,创建绿色物业管理品牌。 (六)科技赋能碳达峰行动。 坚持创新赋能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创新平台,汇聚绿色创新人才,开展前沿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对碳达峰工作的支撑作用。 1.构筑绿色科技创新平台。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各类创新载体。支持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鼓励企业加强研发中心建设,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打造绿色低碳技术革命重要攻坚力量。 2.汇聚全球绿色创新人才。 组织实施绿色低碳技术人才引育计划,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引育体系。鼓励在深高校设置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专业点,建设绿色低碳领域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示范性能源学院,开设碳达峰碳中和通识课程。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学家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培育本土低碳科技人才。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清单式引进一批拥有关键核心绿色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核心问题定向引进一批高精尖紧缺人才。 3 . 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 加大清洁高效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储能、智能电网、冷能利用等重点能源技术攻关力度,重点开展下一代光伏电池、海上风电、氢燃料电池、智能微电网等技术研发,着力补齐新能源关键技术短板。加强低碳交通装备研发,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整车控制系统、电驱系统、整车轻量化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车载智能感知与控制、高精度动态地图与定位系统、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等智能网联技术突破。发展工业节能技术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推动高能效电机系统、变频器、热泵、空压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和工业能效管理软件研发。 4 . 前瞻布局低碳前沿技术。 布局前瞻性、颠覆性绿色低碳技术,围绕第四代核电、下一代氢气制取技术、先进安全储能技术开展长期攻关。鼓励研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技术,重点部署生物质利用、直接空气捕集、碳集中储存转运及近海封存技术研发。 5 . 推动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 制定发布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建立和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机制。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评价认证制度,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交易等配套机制。培育一批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提供检测、认证、评价、计量等专业化服务。 (七)市场助力碳达峰行动。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提升本地碳交易市场能级,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鼓励绿色投融资,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构建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的市场化机制。 1 . 加强绿色交易市场建设。 发展壮大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优化配额分配方法。有序扩大市场覆盖范围,通过碳交易市场化手段促进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减排。试点开展跨区域碳汇交易,探索自愿减排量跨境交易。支持分布式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引导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优化绿色电力消纳和绿色电力使用比例认证服务。积极培育用能权、排污权、用水权等市场,强化各类交易市场机制衔接和政策协同。 2 . 建立健全绿色投融资机制。 建立健全绿色投资评估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对投资项目主体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和投资项目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开展绿色投融资、认证和评级活动提供便利。推动建立绿色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大力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咨询与评级、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等业务,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建设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加快推动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引导国内外资金参与深圳气候投融资业务。研究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3 . 完善绿色价格机制。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探索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对认定的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研究分布式能源、需求侧响应、储能发展配套价格政策,探索实施绿色电价、峰谷电价、气电联动价格等导向型政策,充分发挥能源市场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对新能源车、传统燃油车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价格机制。 (八)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行动。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城乡生态系统,稳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生态资源力量。 1 .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森林、湿地、海洋、城市绿地、农用地等固碳作用。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完善城市绿化管理和保护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持续开展海洋岸线环境保护,构筑陆海统筹的海岸带防灾屏障,实现海岸带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和固碳协同增效。 2 . 提升森林碳汇储备。 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以林业生态工程为载体,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低效林改造,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统筹新增建设用地与林地定额指标,探索按规划实施期的总量管控方式。推广“零碳公园”“负碳公园”理念,构建山水城相依、半城半绿的山水格局,打造全域公园城市。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保护补偿及森林碳汇交易机制。到2025年,全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7.4%,深汕特别合作区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7.8%,全市森林蓄积量不低于573万立方米,公园数量达1350个。 3 . 挖掘海洋湿地碳汇潜力。 推进海洋碳汇增汇工程,利用生物与工程手段提升海洋碳汇能力,探索构建高生物量、高碳汇型生物群落,增强海洋生态系统碳排放吸收。开展重点湿地资源生态监测,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推进红树林保育与修复。加快完善海洋湿地碳汇相关规范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海洋湿地碳汇标准制定,探索开展蓝碳试点交易。到2025年,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十四五”期间完成营造和修复红树林湿地面积51公顷以上。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充分发挥志愿者之城优势,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1 .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国民教育体系,编制地方性绿色低碳科普读物,创新生态环保宣教模式,培育全民绿色低碳意识。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蒲公英计划等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各类绿色低碳志愿活动。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城市应用场景示范基地,推动零碳建筑群、新能源基地等节能降碳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鼓励企业开展生态环保体验活动,建设一批国家级自然学校。 2 . 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系列创建活动。发动组织民众开展节水、节电体验活动,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5%。广泛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鼓励市民践行“135”低碳出行。探索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鼓励购买碳标签产品。深入建设深圳碳普惠体系,打造广泛覆盖的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公益和节能减排项目场景,完善制度规范,搭建统一管理平台,建立个人碳账户,探索基于核证减排量和碳积分的商业激励机制。 3 . 强化企业 社会 责任意识 。 引导企业从源头减量碳排放,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推动企业绿色销售,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销售绿色产品,畅通绿色产品销售渠道。提倡企业绿色办公,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进办公无纸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市义工联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强化对企业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的评价、监督、引导和激励。 (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 牢记先行示范使命,通过开展各重点领域、片区、企业、社区、公共机构等多层次的试点示范,分批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 . 推动重点领域试点示范。 支持开展薄膜光伏、陆上分散式风电、海上漂浮式风电光伏、地热能开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试点项目。鼓励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创建,支持“5G+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打造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特色鲜明的数字化示范产业园区。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LNG汽车在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等领域先行示范应用,率先在港口、仓储、物流、环卫等场景试点。鼓励开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支持“光储直柔”“直流微网”等技术应用。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示范企业。 2 . 创建重点片区试点。 鼓励各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环境本底条件、产业结构,开展近零碳排放区域、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区域建设。积极践行近零碳规划理念,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绿色低碳宜居城区,探索实施“零碳交通”,营造滨海慢行系统,打造无边界公园城市示范区,推动深港绿色金融交流,强化环境监测管理协作。携手香港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低碳智慧化建设与运营,优化清洁能源供应,开展区域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构建区域性零碳智慧综合管理系统,加强深港两地低碳技术交流协作。高标准开发建设深圳国际低碳城,聚焦绿色能源、绿色智慧建筑、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打造“低碳+生态+科技+文化+博览”复合功能区。 3 . 深化企业、社区多层级示范。 鼓励企业自主开展碳核查,实施企业节能降碳工程,创建近零碳排放、碳中和企业。推动信息技术、新能源、国际品牌跨国供应链企业等率先实现低碳、零碳。开展近零碳排放社区示范工程创建,建设社区超低能耗建筑,优化社区能源结构,提升社区生态品质,建设社区微循环交通体系,实现社区绿色低碳多维度融合,提升社区低碳智慧化运营能力。 4 . 发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作用。 全面开展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节能降碳示范创建工作,实施高效节能改造,实现党政机关光伏发电应装尽装,新购置公务车辆新能源化全覆盖。开展近零碳校园、医院、文体场馆、交通枢纽试点,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综合节能降耗改造,促进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建立智慧化能源管理系统,打造一批低碳引领型公共机构。 三、产业发展 抢抓新一轮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着力提高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能级。聚焦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和重点环节,提供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动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提升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和新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完善产业发展生态体系。 (一)完善绿色低碳产业政策体系。 瞄准绿色低碳产业迭代升级趋势,制定具有深圳特色且适度超前的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明确深圳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规则体系,开展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建设绿色项目库,完善企业高碳资产、碳排放、碳足迹在内的碳信息披露。实施绿色低碳产业配套支持政策,在制度创新、放权赋能上实现突破,从财政支持、融资增信、绿色采购、技术产品推广、人才引育、碳市场交易、行政服务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二)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发展。 积极发展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做大做强智能电网、新型储能、光伏等优势产业,持续培育发展氢能经济。在节能装备、环境治理装备、降解(可替代)环保产品等领域,打造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创新中心。持续壮大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提升智能系统、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领域产业能级。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1000亿元,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超600亿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2000亿元。 (三)大力培育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推动能源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引育一批集能源供应传输、储能、节能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能源供应商。支持以负荷聚合商为主体的虚拟电厂新业态发展。加速打造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融合发展生态圈,发展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推广建筑—新能源汽车—电网协同模式。创新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再生利用商业循环模式,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加大对碳排放核查、碳排放体检分析、碳减排咨询等碳排放咨询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林业、海洋、湿地等多种碳汇经济业态发展。 (四)打造国际一流产业生态。 面向全球招引各类提供“双碳”解决方案的领军企业,推动产业建圈强链。优化企业服务,鼓励落地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环节、应用场景,加快“双碳”领域先进技术应用推广。鼓励深圳辖区内金融机构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发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契合产业发展需求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 四、区域合作 积极拓展绿色低碳区域交流合作,争当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的引领者,推动节能降碳对口合作模式创新。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及国际合作,提升城市绿色发展国际化水平。 (一)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全面绿色转型。 深化深港节能降碳合作,加强低碳社区建设、绿色技术研发、绿色产品推广、绿色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交流与合作。推动深圳都市圈绿色低碳产业园区联动发展,促进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链上下游协作。 (二)创新节能降碳合作新模式。 积极发挥深圳在绿色低碳技术、产业、经验方面的优势,支持对口合作城市节能降碳工作,探索跨区域协作碳减排、携手碳中和的新模式。鼓励深圳市企业输出数字工厂、园区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等低碳解决方案,为对口合作城市拓展用能空间。支持深圳新能源龙头企业参与对口合作城市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研究争取落地跨区域规模化绿电交易机制,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三)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参与“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等国家级合作平台建设。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合作,拓宽能源资源“引进来”渠道。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重点检测实验室,带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产品、装备、产能“走出去”。 (四)提升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化水平。 加强国际绿色经贸规则研究,构建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率先实施碳标签制度。加快构建绿色贸易体系,引导企业参与绿色生产、采购、消费等绿色供应链国际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加强各类绿色低碳标准与国际标准衔接互认。强化“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验室”平台作用,大力推动国际绿色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落户深圳。高规格举办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中国(深圳)国际气候影视大会、蓝天奖评选等国际会议、论坛、展览活动,推动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国际性展览设立绿色低碳专题展区。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党对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发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区、各部门节能降碳行动计划需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构建碳排放智慧管控体系。 基于BIM/C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建设覆盖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生态、碳市场等领域的碳排放管理数字底座,搭建城市一体化碳排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的碳排放实时动态监测与智慧分析预警。 (三)加强城市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省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加强市、区两级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研究城市碳排放核算方法。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对碳排放统计核算的支撑,推动遥感测量、智能传感器、大数据等碳排放实测技术的应用,加快完善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建立建筑碳排放数据自动采集分析系统,实行建筑物碳排放测评标识制度。推动建立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体系,开展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 (四)构筑地方法规体系。 推动清理地方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推动可再生能源条例、循环经济条例、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制定修订,围绕能源资源节约、绿色低碳产业、低碳交通、建筑绿色节能、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法规体系。 (五)强化财税支撑。 加大节能降碳相关资金统筹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试点、示范工程和能力建设。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加强宣传、严格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六)强化评估考核。 完善碳排放年度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本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细化,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评估。强化考核成果应用,将本方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对全市碳达峰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区域和部门加强督促指导。 相关阅读: 《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解读

  • 65亿元!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领域又一项目竣工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消息显示,在9月28日举行的2023年谢岗镇银瓶现代产业园发布会暨重点项目签约、动工、竣工投产仪式上,谢岗镇15个项目竣工投产,预计年产值超260亿元,其中东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竣工。 据了解,东莞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投资规模65亿元,占地面积约1045亩。由东莞弗迪动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1栋厂房、7栋宿舍、附属设施、设备投资,项目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电源、发动机、变速器、车桥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与服务,致力于汽车动力总成研发制造及新能源整体解决方案的制定,预计年产值约170亿元。

  • 》查看SMM铅产品报价、数据、行情分析   》订购查看SMM铅产品现货历史价格 2023年9月电池行业PMI指数终值为50.11%,位于荣枯线之上。 镍氢电池方面,下游企业十一节前少量备货,拉动镍氢电池企业生产小幅增加。考虑到国庆期间运输不便,多数企业均少量备采原料。而三元电池企业在原料备采方面也与镍氢相似,生产多以稳为主,因此9月整体电池行业实现原材料库存指数为50.10%,生产指数为50.18%。据smm了解,个别镍氢电池企业国庆休息期间,运输停运,其余企业运输时效性会稍弱,因此9月整体电池行业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为49.91%。 据SMM了解,进入10月,镍氢电池的传统旺季开始,然各企业排产情况各有不同:小幅增加、持平不变、小幅下降的情况均有,综合来看,镍氢电池生产偏稳。三元电池方面,海外需求暂未有所改善,高镍需求信号较弱,叠加国内动力及数码需求无明显增量预期。但考虑到年末冲量,10月末三元电池企业原料备采需求会逐步释放。 综合来看,2023年10月电池行业PMI综合指数初值为50.05%,位于荣枯线之上。

  • 乘联会:预计9月狭义乘用车零售同比增3% 新能源零售同比增22.3%

    近日,乘联会发布的预测数据显示,9月,狭义乘用车零售市场约为198万辆左右,环比增长3.1%,同比增长3%。其中,新能源零售75万辆左右,环比增长4.7%,同比增长22.3%,渗透率约37.9%,维持稳定增长态势。 “金九”车市温和增长 回顾8月,因终端优惠持续扩大,加之818购车节及政府补贴的合力拉动,前期压抑的购车需求进一步释放,市场热度持续走高。 该月乘联会狭义乘用车零售完成191.9万辆,同比增长2.5%,早于此前预期进入同比增长区间,环比增长8.6%,车市呈现超常规季节性表现。 9月作为传统车市旺季,较8月承载着更高的预期。 而按照乘联会的说法,各地新一轮地方补贴与厂商三季度末冲量共发力,叠加中秋、国庆超长假期节日效应,9月车市热度不减。 乘联会相关调研显示,9月中旬乘用车总体市场折扣率约为18.2%,较8月中旬微降,维持8月底终端优惠力度,支撑各厂商季度末冲量。零售销量占比八成以上的头部厂商月初零售目标同、环比均有所增长。 按周度来看,9月第一周,主要厂商日均乘用车零售4.39万辆,受同期中秋节假期影响,同比增长14.2%。第二周日均零售5.22万辆,同比增长6.3%,车市热度延续。 图片来源:乘联会 鉴于企业季度末冲量在即,叠加中秋国庆长假前购车需求提前释放,第三周车市日均零售预计5.86万辆,同比增长7%。紧接着第四周中秋国庆长假来临,工作日与往年同期相比较少,预计日均零售12.76万辆,同比下滑5.5%。 而在以上提到的诸多因素之外,不容忽视的一点是,随着终端优惠持续加码,对价格敏感度较高的消费者再度产生观望情绪,出现延迟购车倾向。 因此整体而言,“金九”车市呈现温和增长态势。 后续推力与阻力 接下来,车市仍然不乏增长动力。 乘联会指出,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6%,经济持续修复向好,其中汽车类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在同期较高基数和价格走低的情况下仍保持增长态势。三季度稳增长政策密集出台,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印花税调降、个税专项扣除提额等政策有望进一步帮助居民减负增收,稳定居民消费信心。9月各地也陆续开展新一轮地方短时补贴,预计对“金九银十”构成稳定支撑。 另外,继二季度新能源产品集中上市后,8月27日至9月3日的成都车展上,多品牌携全新新能源产品亮相开启预售,这一波新产品逐渐上市放量之后,对9月及四季度新能源市场构成有力支撑。 盖世汽车研究院在相关分析中也提到,多款优质高性价比新车陆续进入市场,有利于刺激终端市场需求。同时还指出,碳酸锂价格持续下跌,动力电池上游材料成本逐渐回归正常,利于电池降本,助力车企新能源汽车产品定价下移,推动新能源车产品性价比优势日益突出。 不过与此同时,车市接下来也仍将面临一些不利因素的“侵扰”。 盖世汽车研究院在相关分析中就提到了两点:一、频繁降价一定程度上将导致消费者持币观望情绪加重,部分客户可能会出现延迟购车情况;二、存量低增速市场下,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多数车企产能利用率低,边缘企业和多数新能源车企盈利能力弱,行业生存压力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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