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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强:以更大力度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做强国内大循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15日在北京调研。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指示精神,沉着冷静应对外部冲击带来的困难挑战,以更大力度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做强国内大循环,进一步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活力潜力。 李强来到外贸优品中华行西单大悦城展销现场,走进纺织品、轻工产品、食品等展销区,与参展企业负责人和销售人员交流,详细了解产品出口及内销情况。李强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给我国外贸出口造成不利影响。大家要团结一心、主动作为、克难奋进,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创新贸易渠道方式,努力稳住外贸基本盘。要用足用好各类政策,做好国内外标准衔接,搭建外贸优品拓内销平台,培育外贸企业自主品牌,建立直达企业的政策宣介机制,稳步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要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在稳就业、促增收、强保障等方面下更大功夫,进一步提升消费能力、增强消费意愿,培育壮大内需增量市场。要促进良性竞争,引导企业立足优势差异化发展,通过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来提高竞争力,以优质供给创造新的需求。 在北投科创社区人才公寓项目现场,李强听取北京市存量房盘活再利用、商品住房转化人才公寓项目等情况汇报,察看样板间和周边环境,与入住公寓的专家交谈,对北京市的相关做法予以肯定。李强说,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要落实好各项相关政策,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并及时研究推出新的支持措施。要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要聚焦城市新市民、住房困难群众关切,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李强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房地产市场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要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着力推动“好房子”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尹力、吴政隆参加调研。

  • 财政部:支持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 大力提振消费

    财政部发布2024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提出,2025年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支持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大力提振消费。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推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等。推进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合理安排政府债券发行,加快政府债券资金预算下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2024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综述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严峻复杂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年主要发展目标顺利完成,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有效落实存量政策,推动出台并扎实实施一揽子增量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宏观政策协同,有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保持较大财政支出力度,安排赤字规模4.06万亿元,全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过28万亿元。顺利发行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用好增发国债资金,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支持项目超过4万个。及时研究出台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加快实施进度。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税收政策,推进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工作。提高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标准并扩大政策覆盖面,上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减贷款利率。2024年国庆节前向1100多万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是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科技强国建设,中央本级科技支出、基础研究支出大幅增长。发布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企业兼并重组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组织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启动实施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统筹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保险全国覆盖、大豆保险有序扩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是积极支持办好民生实事。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继续超过10万亿元,推动各地下沉财力,兜牢“三保”底线。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政策。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提高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国家标准,加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持应急抢险救援及受灾群众救助。 四是更大力度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多渠道统筹化债资源,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总额一次报批、分配一次到位、分年安排实施,履行法定程序后次日即向各地下达置换额度。支持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协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五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监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在财政部等16个中央部门率先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推动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地方发展产业、涵养财源。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完成会计法修订。依法对普华永道恒大地产审计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一、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年预算目标基本完成 2024年,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比上年增长1.3%。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支出强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农林水、科学技术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财政收入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总体符合预期。 202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702亿元,比上年增长1.3%。受国内需求不足、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等因素制约,以及2023年年中出台的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影响,2024年1-9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2.2%。随着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的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见效,社会信心有效提振,部分主要经济指标有所回升,财政收入增幅由负转正、逐月回升,带动全年收入实现小幅增长。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36亿元,比上年增长0.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19266亿元,比上年增长1.7%。 2024年,全国税收收入174972亿元,比上年下降3.4%。其中,国内增值税下降3.8%,国内消费税增长2.6%,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下降1.6%,个人所得税下降1.7%。全国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44730亿元,比上年增长25.4%,主要是部分中央单位上缴专项收益和地方多渠道盘活资源资产等拉高非税收入增幅约24个百分点。 (二)财政支出保持较大强度,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支出强度,保持较大财政支出规模。2024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612亿元,增长3.6%。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40720亿元,增长6.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892亿元,增长3.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14亿元,增长5.6%;教育支出42076亿元,增长2%;农林水支出27045亿元,增长12.4%;城乡社区支出21742亿元,增长5.9%;科学技术支出11505亿元,增长5.7%。 (三)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从源头上做好预算编制,从严控制预算安排,树立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实施“三公”经费限额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把支出关口。按季度评估中央部门过紧日子情况,将过紧日子评估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推动部门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持续保持财会监督高压态势,防范和查处违规记账、擅自截留、非法挪用等问题,加大通报和处理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二、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加力落实,助力经济回稳向好和社会大局稳定 组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税费优惠等政策工具,提升宏观调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按照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围绕化风险、惠民生、促发展实施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快落实存量财政政策。 一是顺利发行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科学设置债券品种,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和国债市场需求,既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又防止资金沉淀,节约资金成本。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期限品种结构,合理安排发行计划,及时公开有关发行信息,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顺利完成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任务。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其中,7000亿元用于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3000亿元用于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实行专账管理等。 二是加快4万亿元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指导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强调度,按旬通报工作进度。截至2024年12月25日,4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完毕(含2023年结转额度1000亿元)。其中,安排800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补充地方政府性基金财力,支持地方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发挥专项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和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作用,2024年专项债券投向项目4万余个;各地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超3500亿元,主要集中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重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三是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支持,持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强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支持,制发《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推动税费政策高效直达创新主体。制定支持横琴、河套、前海等粤港澳大湾区开发开放平台发展的税收政策,扩大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商品范围,促进区域协调新发展。 四是管好用好增发国债资金。加强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工作进展和项目储备等情况,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合理确定补助政策,适当提高对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等领域,以及主要受灾地区补助比例。督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增发国债资金的监督管理,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各地监管局建立“线上跟踪+线下核证”常态化监管机制,保障资金科学、规范、安全使用。 (二)出台实施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 一是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在允许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按原合同约定履行偿还责任、盘活4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2024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800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等化债支持政策基础上,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化债支持力度,一次性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2024-2026年每年安排2万亿元,履行法定程序后次日即向各地下达置换额度。在政策协同发力下,2028年底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累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6000亿元。 二是加大对重点群体保障力度。将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提高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将本专科生、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16000元、20000元分别提高至20000元、25000元,贷款利率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60个基点调整为减70个基点,2024年共发放贷款约955亿元。国家奖助学金提标扩面、助学贷款提额降息惠及学生3400多万人次。在国庆节前向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下达补助资金94.5亿元。 三是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下达资金707.8亿元,支持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调整优化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将享受契税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取消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建造销售增值率不超过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优化征管政策,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减轻房地产企业财务压力。2024年四季度,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2%,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同比实现正增长。 四是研究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银行稳健经营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坚持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持续优化财政政策供给,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支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推动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一是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安排3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同时出台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交通运输等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特别是加大汽车报废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力度,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让“真金白银”直达消费者。政策实施后,带动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8%,比三季度加快1.1个百分点。2024年,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15.7%,比上年提高9.1个百分点;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分别超过680万辆、6200万台,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相关产品销售额超1.3万亿元。 二是支持启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直辖市4亿元左右,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3亿元左右,其他地级市2亿元左右,支持打造一批城乡统筹发展、辐射带动力强、供应韧性好的现代商贸流通节点城市,发挥在促进消费、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通过竞争性评审,天津、上海等20个城市纳入首批支持范围。2024年,中央财政共下达补助资金31亿元,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项目496个,带动投资254亿元,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和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 三是深入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继续安排资金27.9亿元,充分发挥县城枢纽和乡镇节点作用,支持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2024年,我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达6.7万亿元,同比增长4.3%,增速高于城镇0.9个百分点。 四是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首批选取67个试点县,持续提升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实现全年销量1286.6万辆,较上年增长35.5%,占国内汽车总销量的比重首次突破40%。 五是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2023年增发国债等政府债券资金,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带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减排降碳、加强民生等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补短板。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 一是推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把科技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着力优化科技投入结构,进一步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聚焦。支持“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启动实施。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为重点,支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二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落实支持企业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启动实施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工作,中央财政下达资金31.17亿元,支持1039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启动实施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通过竞争性评审,将中山、无锡等36个城市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资金27.65亿元。探索建立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推动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问题。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加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将单户企业的担保金额上限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 三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加大对“卡脖子”领域支持力度,累计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超过2万亿元。启动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中央财政下达资金30亿元,通过评审将20个城市纳入首批试点,支持开展数智及绿色技术改造,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带动全国2024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9.2%。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 (三)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40亿元,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等重点工作。2024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全国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2%,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支持打好碧水保卫战。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267亿元,比上年增长3.9%,强化对长江、黄河流域的保障力度,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积极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改革,探索创新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补偿模式,有效拓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深度和广度,协调推动9省新建7个跨省机制。2024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0.4%,首次超过90%。支持打好净土保卫战。下达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4亿元,推动土壤环境风险持续有效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力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二是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系统推进。新设立“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并下达120亿元,支持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巩固防沙治沙成果、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等。下达资金129.5亿元,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达资金42.5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受损山体和地表植被恢复。下达资金40亿元,支持沿海城市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下达资金954.65亿元,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全方位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三是碳达峰碳中和稳步推动。研究建立与“双碳”目标相适应的财税体制。多渠道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低碳转型、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推动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2024年下达资金75亿元,推动超9000万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环保化拆解。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撬动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投入。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生产要素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 四是支持全面绿色转型迈上新台阶。落实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规模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比例接近85%。将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的实施城市从51个市(市辖区)扩大到101个市(市辖区),绿色建材产品种类从75种增加到108种,引领建筑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四)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持续完善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财税支持政策。综合运用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税收等政策工具,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重大战略,推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出台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若干财税政策。加大对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重点地区和特殊类型地区支持力度。 二是继续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奖励资金400亿元,增强各地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各地区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是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通过竞争性评审,2024年首批支持15个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拨付补助资金30亿元,支持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 (五)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有力推进。 一是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保持过渡期财政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继续多渠道强化巩固衔接工作投入保障,中央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70亿元,较上年增加20亿元,继续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倾斜。督促指导地方保持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统筹支持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接受技能培训、参与以工代赈等,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健全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扎实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2024年,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超过3300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二是推动乡村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支持新建设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并对延续项目继续予以支持。有效发挥政府采购作用,指导“832平台”与脱贫地区共同打造“平台+政府+企业”产销对接模式,推动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升级发展。2024年,全国各级预算单位累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06.93亿元,带动数百万农户增收。 三是乡村建设和治理扎实有序推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支持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推广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引导地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推进中小河流和重点山洪沟治理、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等,逐步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四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得到更好支持。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新一批35个示范县,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5亿元,对示范县予以定额奖补,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助力建设美丽乡村。 (六)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粮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粮食安全根基进一步夯实。一是支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安排1214.85亿元,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大幅提高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央补助水平。支持有关省份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支持东北地区深入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和实施保护性耕作措施,支持有关地区因地制宜推进耕地休耕轮作。二是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支持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2024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75%。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支持实施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三是支持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69.49亿元,及时应对洪涝、干旱、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等灾情影响。四是强化重要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保障。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实施扩种油菜补助。在全国范围内支持开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支持推广糖料蔗、天然橡胶良种良法技术。支持提升奶业大县生产能力,强化生猪牛羊及水产品供给保障。五是推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六是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支持适当提高小麦、早籼稻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有序扩大大豆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范围。全年拨付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47亿元,支持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1521亿元,为1.47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5万亿元。七是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资金规模实现“十九连增”。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能源资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大力支持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多增多补、冬增多补”的原则,鼓励有关地方和中央企业加大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力度,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占国内天然气供应量比例近40%。支持能源储备体系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扩充储备规模,引导有关企业加大投入,增强能源储备能力。 (七)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外贸外资基本盘有效巩固。 一是积极发挥关税调控作用。实施年度关税调整,2024年1月1日起,对101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降低低砷萤石、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等国内短缺的资源、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关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对部分抗癌药、罕见病药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零关税,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自2024年12月1日起,给予与我建交的43个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我国成为实施这一举措的首个发展中大国和世界主要经济体。对原产于尼加拉瓜、厄瓜多尔、塞尔维亚、洪都拉斯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二是切实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精准落实出口退税政策,除“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等产品外,其他绝大部分产品均按照征税率足额退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进一步将中欧班列及西部陆海新通道有关枢纽、重要货源地和边境口岸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新增郑州、重庆、成都等城市铁路场站为启运港,新增二连浩特、满洲里、磨憨铁路口岸等为离境港,并扩大沿海主要港口启运港退税政策辐射范围。 三是开展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试点。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 四、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强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推动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改善。 (一)推动就业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强化就业资金支持保障。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667.4亿元,支持地方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继续推进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带动全国就业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超过1200万人。 二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延续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等阶段性稳岗政策。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稳岗作用,通过提供融资增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其发展壮大、稳岗扩岗。截至2024年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累计再担保业务规模5.39万亿元,服务就业人数超4600万人次。 三是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延续实施并整合优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8.5亿元,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强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开展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五是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以及吸纳其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的贷款,由各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提供担保,财政部门给予贴息。2024年,中央财政拨付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79.9亿元,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 (二)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确保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坚持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202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42076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教育支出1661亿元、同比增长5.7%,带动地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二是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惠及学生约2000万人。 三是优化区域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支持和引导地方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形势,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持续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供给。 四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出台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完成首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评价工作。支持地方提高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 五是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完成首轮“双一流”建设整改学科再评价。推进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支持启动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推动完善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支持政策等。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 (三)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更加完善。 一是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55.9亿元,推动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差距,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二是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安排转移支付资金58.2亿元,支持全国5万余个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 三是注重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支持提升文艺作品质量,增加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安排各项文艺创作经费27.66亿元,持续完善创作引导激励机制,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特别是现实题材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和扶持。建强基层一线人才队伍,支持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 四是支持推动体育强国建设。安排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32.92亿元,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1.8亿元,支持各地建设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设施利用率。 五是推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持续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5亿元,支持中央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规范运营,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社会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 一是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按照全国总体3%左右的比例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约1.1万亿元,支持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深入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全国统筹调剂资金规模达2533亿元,促进各地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积极推动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持续做强。 二是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中央财政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66.8亿元,支持各地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低保标准确定和调整机制,引导各地合理确定调整低保标准。2024年,全国平均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同比分别增长3.9%、5.9%。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中央财政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6亿元,保障基本住房安全。 三是退役军人服务切实保障。中央财政下达优抚对象补助资金659.8亿元,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确保相关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下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3.8亿元,帮助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解决特殊医疗困难。深入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更好满足残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医疗和供养需求。 四是托育和养老服务取得长效发展。继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第二批15个地市实施示范项目,按两年一个周期对每个示范项目补助1亿元,引导地方探索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路径。中央财政下达资金41.4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养老机构设施设备更新、养老护理员培训等老年人福利工作,并按规定用于其他残疾人、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工作;下达资金12亿元,支持相关地区为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五)助力卫生健康事业有序发展。 一是推动公共卫生服务质效持续提升。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65.5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2023年再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94元。下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8.8亿元,支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以及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17.3亿元,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继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遴选第三批20个地市实施示范项目,按三年一个周期对每个示范项目补助5亿元,激励引导地方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1亿元,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下达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108.9亿元,支持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等。下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72亿元,推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人才培训等项目。 三是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97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同时,各级财政继续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对困难群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并对其经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进一步给予救助;支持推进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监管等工作。 (六)应急救灾工作得到全力保障。 支持全面加强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推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强化航空救援力量配置。全力做好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第一时间下拨救灾资金,湖南岳阳洞庭湖决堤、四川雅安山洪泥石流、陕西商洛暴雨山洪导致公路桥梁垮塌、超强台风“摩羯”等灾害发生后,中央救灾资金均在24小时内下达,切实发挥应急保障作用。提早谋划部署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下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温暖过冬。 五、加力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多渠道统筹化债资源,制定实施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揽子化债方案,推动化债工作思路从过去的应急处置向现在的主动化解转变,从点状式排雷向整体性除险转变,从隐性债、法定债“双轨”管理向全部债务规范透明管理转变,从侧重于防风险向防风险、促发展并重转变。 (一)加力实施增量化债政策,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 一方面,抢抓时间、迅速落实,尽早发挥政策功效。2024年安排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额度,支持各地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安排80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安排4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支持地方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另一方面,加强管理、压实责任,严防政策执行走偏。督促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债券发行使用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指导各地统筹调度各类资金资源资产,抓实抓细化债方案和政策举措,更好发挥政策效应。 (二)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健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机制,全口径监测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情况,动态分析、及时预警、防范风险。积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落实金融支持地方债务化解政策举措。强化预算约束,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持续加强预算管理,督促地方依法合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对未纳入预算安排的政府支出事项和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坚决堵住地方违法违规举债的途径。强化收集新增隐性债务线索,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问责制。 (三)优化完善管理机制,更好发挥专项债券积极作用。 推动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7方面16项具体举措。实行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新增新兴产业的基础设施、卫生健康、养老托育、货运综合枢纽、城市更新等5个行业以及部分细分行业;以省份为单位,将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规模上限由25%提高至30%。在10个省以及雄安新区开展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对在建续发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拓宽专项债券偿还来源,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指导地方健全专项债券管理工作机制,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更好发挥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积极作用。 六、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稳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紧紧围绕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充分释放财政治理效能,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谋划推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在财政部等16个中央部门率先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推动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以及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二是税收制度改革有序推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关税、增值税立法工作,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完善绿色税制,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水资源费改税。研究优化税收政策,将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等。 三是财政体制改革稳步实施。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体系,修订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落实知识产权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二)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一是加强基层“三保”财力保障。2024年对地方转移支付继续保持在10万亿元以上,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7.5%、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长8.6%,激励引导省级财力下沉市县,保障县区“三保”支出需求。 二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出台加强基层“三保”工作有关文件,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三保”保障责任,健全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分级责任体系。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激励相容、约束有力的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 三是强化动态监测。加强全国重点县区库款和基层“三保”监测预警,按日监测重点县区库款情况,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及时核实确认,保障基层库款平稳运行。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全国建制县区工资支出纳入监测范围,督促省级财政部门加强市县工资发放监测,压实兜底帮扶责任。 (三)持续深化财政管理。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围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绩效信息公开等,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开展教育、科技、生态环保等55个重点领域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800亿元;对中央部门716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表开展全面复核,涉及预算金额3537亿元,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组织对84项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自评,实施抽查复核,强化转移支付绩效约束。 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及管理情况。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效,完善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中央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房屋、公务用车等资产管理。大力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首次建立全口径、全级次国有企业名录,进一步夯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底数。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更好发挥对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制订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项目形成资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数据资产管理试点。 三是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推动深化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改革,引导聚焦主责主业。扎实稳妥推进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划转工作。推进完善国有金融企业治理机制,优化中央金融企业授权经营体系。压实股权董事履职责任,完善股权董事履职保障。完善国有金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建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 四是稳步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工作。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补充完善政府财务报表体系。扎实有序开展2023年度中央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审核工作,着力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四)切实加强财会监督。 一是完善财会监督体系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统筹推动财会监督法治、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会计法律制度。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为打击财务造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会计处理、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等,推动提升会计审计质量。 三是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4个领域,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整肃行业风气。 四是加大会计评估行业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财务造假。2024年,依法依规对183个行政相对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数量再创历史新高。组织开展普华永道恒大地产审计项目专项检查,开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历史上最大、最严厉的罚单。 五是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印发《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夯实常态化监督制度基础。坚持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督和过程管控,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规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肃财经纪律。 七、财政政策展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财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2025年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提高财政赤字率,加大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安排更大规模政府债券,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四是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五是进一步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力、兜牢“三保”底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支持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大力提振消费。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推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等。推进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合理安排政府债券发行,加快政府债券资金预算下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中央本级科技投入,全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制造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等保障,支持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加强对企业的纾困支持,统筹用好化债支持政策,支持地方加快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缓解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三)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综合用好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投入,支持教育强国建设。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等。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支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能力。 (四)支持城乡区域融合发展。支持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建设,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和完善区域财税政策,加大区域战略实施力度,促进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等加快发展。 (五)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研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等制度。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运用的支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 (六)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意见,加强预算管理各项制度举措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绩效管理等工作。落实落细一揽子化债政策,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为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现就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结合形势变化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技能培训行动,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二)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多措并举稳住股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加快打通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堵点,强化央企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等行为。进一步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债券相关产品品种。 (三)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持续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促进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强化产业联农带农。 (四)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加快推进落实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对拖欠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失信约束,健全清欠长效机制。 二、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 (五)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儿科服务年行动,加大儿科服务供给。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加大综合医院夜间儿科门(急)诊开放力度。 (六)强化教育支撑。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2025年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推动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紧密对接创新链、产业链,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配程度。 (七)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2025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八)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推动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提高专项救助水平,强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加强完全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等。 三、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九)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支持地方试点探索、整体推进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发展抗衰老、银发旅游等产业,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场地支持和运营补助等。 (十)促进生活服务消费。加强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支持服务消费场景创新、业态融合、产业集聚。提升餐饮服务品质,支持地方发展特色餐饮。加大家政服务培训力度,鼓励更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专项培训工程,完善家政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和信用体系。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配齐购物、餐饮、家政、维修等社区居民服务网点。 (十一)扩大文体旅游消费。深化线上线下、商旅文体健多业态消费融合,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支持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合理延长经营时间,扩大接待规模。支持各地增加优质运动项目和特色体育赛事供给。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和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流程,安全可控提高可售(发)票数量,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推行“一次审批、全国巡演”。 (十二)推动冰雪消费。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度假区,支持冰雪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全球知名冰雪旅游高质量目的地。鼓励各地因时因地丰富冰雪场地和消费产品供给。 (十三)发展入境消费。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优化完善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推出更多优质入境旅游线路和服务,提高境外旅客在华旅游便利化水平,培育面向国际的医疗、会展等市场。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支持更多优质商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推广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 (十四)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推动将露营、民宿、物业服务、“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消费条目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四、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 (十五)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推动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建设,培育多元化二手商品流通主体,创新二手商品流通方式。 (十六)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十七)延伸汽车消费链条。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消费。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持续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加强汽车领域信息共享,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发展,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 五、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八)强化消费品牌引领。聚焦商贸、物流、文旅等服务领域,分类制定提升服务品质政策,打造更多中国服务品牌。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产品设计,支持开发原创知识产权(IP)品牌,促进动漫、游戏、电竞及其周边衍生品等消费,开拓国货“潮品”国内外增量市场。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支持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十九)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深入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品质电商。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消费”,加速推动自动驾驶、智能穿戴、超高清视频、脑机接口、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推广,开辟高成长性消费新赛道。开展健康消费专项行动。加快完善低空经济监管体系,有序发展低空旅游、航空运动、消费级无人机等低空消费。不断丰富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推进游艇登记注册和报备便利化。 (二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促进内外贸标准认证等制度衔接融合。支持外贸产品拓内销,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引导外贸代工企业加快培育自主品牌。落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政策。 六、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二十一)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各单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并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二十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行更高效的消费维权方式。规范网络销售、直播带货领域“全网最低价”等不合理经营行为,倡导实价优质,依法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深化电视层层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 (二十三)完善城乡消费设施。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终端物流配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沉浸式体验空间等,推动传统百货等实体店改造成为新型商业场所。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 七、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二十四)有序减少消费限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清理对消费的不合理限制,不得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分年限保障“久摇不中”无车家庭购车需求。引导地方有序开展传统民俗类消费活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社会集团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商户评级等采购门槛。 (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准入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鼓励各地区对促销活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招牌设施设置等简化审批流程,实行线上即报即办。以跨部门联合方式提升监管抽查效率,对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六)加强促消费政策协同联动。改革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促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 (二十七)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更好统筹投资和消费,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推动实现投资效益提高和消费扩容升级的良性互促。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加力支持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领域项目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八)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将促消费同惠民生、补短板结合起来,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更好发挥消费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九)强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工作。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三十)完善消费配套保障措施。鼓励各级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加力实施消费帮扶,加强产销精准对接。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健全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加强买方分地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统计,完善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加快形成工作合力,稳定市场预期,扎实推动提振消费各项政策措施更快更好落地见效。

  • 市场昨日全天震荡反弹,深成指领涨,大小指数走势分化,微盘股指数涨近4%。沪深两市全天成交额1.08万亿,较上个交易日放量180亿。盘面上,中小盘题材股相对活跃,全市场超4300只个股上涨,逾百股涨停或涨超10%。板块方面,铜缆高速连接、数据中心电源、CPO、半导体等板块涨幅居前,流感、中药、医药商业、创新药等板块跌幅居前。截至昨日收盘,沪指涨0.71%,深成指涨1.14%,创业板指涨0.7%。 在今天的券商晨会上,中信建投提出,预计“两重”“两新”是未来扩内需加码的重要着力点;华泰证券认为,高智能化水平机器人有望在较为标准的ToB场景中率先应用;国泰君安则表示,看好科技驱动机械装备行业的发展前景。 中信建投:预计“两重”“两新”是未来扩内需加码的重要着力点 中信建投表示,“两重”“两新”是今年政策的一个亮点,综合评估,预计其也是未来扩内需加码的重要着力点,值得投资者战略性重视。10月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将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加力支持“两重”建设,新型城镇化或是重点方向;“两新”方面,支持范围和规模有望再拓宽,预计以旧换新方面消费电子是可能增量,设备更新层面推动各领域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有望成为政策重点导向。 华泰证券:高智能化水平机器人有望在较为标准的ToB场景中率先应用 华泰证券表示,人形机器人的本质是像机器的智能体,长序列复杂任务的执行成功率是衡量智能化水平的关键标准,随着机器人智能化水平提高,其成功率有望显著上升。展望未来,机器人大脑已迎来ChatGPT时刻,我们正站在技术变革的奇点上。人形机器人市场一直处于高需求低供给的情况中,高智能化水平机器人供给有望创造自己的需求,有望在较为标准的ToB场景中率先应用。建议关注仍存在技术变革的高价值量丝杠/触觉传感器/灵巧手零部件环节。 国泰君安:看好科技驱动机械装备行业的发展前景 国泰君安认为,2025年机械装备行业三大投资主线:技术驱动,装备全球、过剩产能出清。中国机械装备制造业几十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劳动力驱动——投资驱动——资源驱动阶段,现在已进入到科技驱动阶段。科技将颠覆传统制造业的生产方式,效率将进一步提升,看好科技驱动行业的发展前景;同时,由于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很多国家和地区仍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给我国具备竞争优势的装备制造行业提供了装备全球的机遇,看好具备全球化出海能力的领域和企业;第三,一些产能过剩的行业未来3—5年有望缓慢出清,有利于龙头优质企业的盈利回升。

  • 国常会:要加强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 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

    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城市更新关系城市面貌和居住品质的提升,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统筹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要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街区、厂区和城中村等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城市功能,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和传承城市历史文化。要加强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统筹用好财政、金融资源,完善市场化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要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进行创新探索,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事关民生的大事。要进一步加大对欠薪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严惩恶意欠薪,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要指导各级政府和央企国企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带头清理欠薪,依法督促民营企业及时偿还欠薪。要发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作用,加强人社、金融等部门相关数据联通,提高欠薪治理效能。要拿出制度性、长效性的举措,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会议审议通过《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强调要坚持保护第一,抓紧制定修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标准、规范等配套制度体系,把分级分类保护、日常养护、采伐移植管理等规定落实落细。要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有序开展生态旅游、科学研究等活动,做好养护救治科技攻关和科普宣传,严厉打击毒害古树、非法采伐等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增强保护意识、形成保护合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国常会:要在扩大国内需求、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方面取得更多实质性突破

    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草案)》。 会议强调,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坚定信心、奋发进取,把各项工作做实、做深、做到位,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优化强化宏观政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既要根据已出台政策的施行情况狠抓落实、加快进度,也要研究推出一批操作性强、效果好、让群众和企业可感可及的增量政策举措。要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创新思路和办法,集中资源力量攻关,在扩大国内需求、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更多实质性突破。要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依靠实打实的政策举措和改革行动,释放更多积极信号。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以改革为动力促进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草案)》,决定将两个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要更好发挥仲裁服务经济发展和扩大开放的作用,主动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不断提升我国仲裁的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以制定国家公园法为契机,全面提高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水平,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政治局定调下半年经济:以提振消费为重点扩大国内需求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会议强调,要以提振消费为重点扩大国内需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要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要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增强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和意愿,把服务消费作为消费扩容升级的重要抓手,支持文旅、养老、育幼、家政等消费。 商务部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研究员姜照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后续,促消费可能会在提升消费能力、扩大服务消费等方面出台更多政策举措。例如,在提升消费能力方面,利用产业转型机会为毕业生群体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发展资本市场提升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税费改革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等。 此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6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为23.6万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约为21.3万亿元,同比增长4.1%。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提振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 当前我国服务消费增速较快。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6月,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7.5%,增速比同期商品零售额增速快4.3个百分点,餐饮收入同比增长7.9%。其中,6月份餐饮收入增长5.4%,增速较上月加快0.4个百分点。 “在扩大服务消费方面,可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培育壮大一批服务业领军企业,明确养老、家政等服务相关标准,提升优质服务的供给水平,促进居民服务消费潜力释放。”姜照表示。 “服务消费作为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可发挥积极作用。服务消费增长能直接拉动第三产业发展,不仅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还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进而促进居民收入增加。特别是文旅、养老、育幼、家政等领域服务消费,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朱克力表示。 朱克力建议,未来扩大服务消费,应从多维度综合发力。首先,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包括发展在线外卖、即时零售等数字消费新业态,推广无人机配送、飞行文旅等低空经济新模式,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需求。其次,完善相关政策环境至关重要,通过优化税收政策、降低服务业准入门槛等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服务消费市场发展。再者,应当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尤其要关注中低收入群体,千方百计提高其收入水平,增强消费能力和意愿。此外,还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如完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家政服务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等,强化服务消费品质和便利性。

  • 下一步扩内需主要从哪些方面发力?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回应

    下一步扩内需主要从哪些方面发力?对此,《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3月5日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国内需求一直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这些年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都超过90%,去年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以后,内需加快恢复,当然内需扩大方面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政府工作报告》对此做出了部署安排,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今年将从增加收入、优化供给、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方面综合施策,激发消费潜能。关于消费的潜能,大家都有感受。去年以来,村超村晚、冰雪旅游、跨界联名都很火,城市里面的街道小店游、乡村慢游成为打卡新热点,国货潮牌受到消费者欢迎等,说明新型消费有很大潜力,今年要围绕扩大这些新型消费继续发力。二是提振大宗消费,包括汽车、家电等,这方面既有新增的,也有更新换代。三是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这些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服务的需求在迅速增长,服务消费也呈持续增长态势,今年要继续顺应态势采取一些新措施。 第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一方面,发挥好政府的投资带动效用。从力度上来讲,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都比去年有所增加,从投向来看,这些投资主要投向科技创新、节能减排、民生保障等补短板、增后劲的领域。另一方面,稳定扩大民间投资。去年有关部门制定了民间投资促进政策,今年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些新的举措。 第三,促进投资和消费有机结合。 今年更加注重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比如,前不久中央财经委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这件事既有促进消费的意义,也有促进投资的意义,把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是统筹投资和消费、挖掘内需潜力的一个方面。此外,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具有综合效益,从内需角度来讲,它是投资、消费相结合的内需大平台。去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6.2%,与发达国家80%以上相比较,还有一定差距。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还更低一点。从这个意义上看,我国新型城镇化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提升空间。城镇化率提高会带来很大的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有关方面测算,一个人进城以后带来的消费需求,综合算下来比农村居民高不少。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中,今年要把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政府工作报告》对此作出了部署。

  • 国家统计局:预计2024年居民消费价格会温和上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介绍2023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统计局:预计2024年居民消费价格会温和上涨 康义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最近几个月CPI的同比下降主要是结构性的、阶段性的。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一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会得到逐步的缓解,居民消费价格有望随之企稳回升。我们预计2024年居民消费价格会温和上涨。 国家统计局:要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康义表示,我们在看到国内国际双循环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也要看到国内大循环还存在一些堵点,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刻调整,国际循环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下一步,要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 郑栅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确保经济加速恢复和保持稳定增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12月26日说,要把稳定经济增长放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着力释放内需潜力、提升创新能力、培育发展动力,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更加注重宏观政策多重目标的动态平衡和协同联动,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十四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受国务院委托,郑栅洁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郑栅洁说,总体上看,两年多来,纲要实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十四五”以来,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重大深刻变化,给全面完成纲要目标任务带来困难和挑战,包括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影响凸显;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不健全;重点领域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污染物和碳排放总量仍居高位;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资源部分错配并存;部分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等。 报告提出,着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主要目标指标。根据纲要主要指标进展情况分类施策,对进度提前完成、快于预期、基本符合预期的16项指标,要继续巩固扩大既有成效,防止回落或反弹。 报告明确,对滞后于进度的4项指标,要优化调整政策,加大攻坚力度,尽最大努力推动完成规划目标。 其中,对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等约束性指标,要进一步完善能耗及碳排放强度管控政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加快实施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提高治污科学性精准性;对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指标,要统筹0至6岁育幼服务资源配置,加大现有政策落实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 围绕推动纲要目标落实,报告还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包括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确保经济加速恢复和保持稳定增长;着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型开放,有效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着力加强污染治理和碳排放管控,巩固拓展生态环境质量向好势头;着力推进公共服务扩面提质,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着力筑牢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屏障,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郑栅洁表示,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深入抓好落实,确保完成纲要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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