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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晚,中铝国际披露了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中标进展。 公告显示,2024年9月23日,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方,以下简称沈阳院)与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十二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云南建投机械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建投机械)组成联合体,中标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近日,沈阳院与二十二冶、六冶、云南建投机械组成的联合体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签署了《通辽市扎哈淖尔35万吨绿电铝项目(扎铝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27.99亿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院、六冶负责实施的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23.81亿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66%,若该项目合同顺利实施,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该合同工期720天,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10月17日,在由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西部矿业主办,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铝业加工技术中心特邀指导的 2024 SMM第十三届金属产业年会 上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光储解决方案中心副总经理 白献罡对阳光绿电,助力冶金行业低碳转型进行了分析。 双碳背景下,国内供给侧、需求侧发生结构性变化 冶金行业面临较强的绿色低碳转型压力 国家发展与市场逻辑大势所趋:倒逼企业低碳转型 面对资源能源约束趋紧、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的基本国情,以往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 新竞争力、新发展机遇所在:企业长久发展的必经之路 未来市场竞争中“碳”将会是很重要的衡量标准,绿色低碳发展对于各企业来说带来的也是竞争新优势、发展新机遇和企业新形象。 如何实现低碳? 光储充全栈自研, 发储用数据互通, 协同融合的一体化方案, 让绿电效益最大化 关键步骤一:供给侧绿电从0到1,建设工商业光伏,降低用电成本 光伏绿电,促进碳排目标达成 降低用电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关键步骤二:冶金行业绿电配储,提升用电稳定性,增加企业盈利 政策鼓励:绿电100%消纳,进一步降碳改善功率因数,提高电能质量 峰谷套利,增加企业收益:盈利模式丰富:峰谷套利、需量控制等 其列举了大洋铝业张家港550kW/1145kWh工商业储能项目、华能常熟龙腾特钢20MW/4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两个案例。 方案全覆盖/多样化产品组合,工商业全场景适用 融合三电及AI技术,实现高收益,更安全,更省心 关键步骤三/iCarbon一站式管理平台,数智化能碳管控,定制化节能降碳方案 案例介绍/某生产制造业零碳工厂 关键步骤四:源网荷储一体化,灵活调控,最大化提升工业园区清洁能源消纳占比 青海德令哈“源网荷储”示范项目,兼具经济与环保双效益 源网荷储一体化架构复杂 从设计到运行涉及多项关键技术 全场景光储构网技术 助力企业电力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能源AI管理 促进系统能量高效,清洁能源100%消纳,深度降碳 全场景覆盖 助力千行百业低碳转型 最后,其对阳光电源历史、业务范围、发展历程、气候目标以及发展成就等进行了介绍。 》2024 SMM第十三届金属产业年会专题报道
大厦之成,非一日之功。一座科创之城的拔节生长,是“稳”与“进”的辩证结合,折射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迫切需求。 今年以来,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着力打通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坚定不移放大特色优势、找准产业定位、科学规划布局,做优先进金属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稀土新材料等传统主导产业,做强新能源汽车、晶硅光伏、永磁电机、储氢储能、绿电和先进优质载能等新兴产业,加快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持续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全力推进项目攻坚和产业转型,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双向奔赴 激活传统产业“新引擎” 在前不久刚刚召开的包头市铝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速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上,包头市委市政府提出“要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把铝产业打造成为该市继钢铁、晶硅光伏、稀土之后的第四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把包头打造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铝产业基地”目标。 包头稀土高新区拥有东方希望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包头常铝北方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铝及铝后深加工规模以上企业,是包头市铝产业发展的3个主要集聚区之一。以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为核心,形成了“煤—电—电解铝—铝深加工—再生铝回收利用”产业链。拥有电解铝产能86万吨/年,下游铝加工产能155万吨/年。 为了精准贯彻落实好包头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日前,包头稀土高新区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提出“包头稀土高新区铝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提速攻坚的10条措施”,从加强运行服务、培育升规入统、提速在建项目、开展精准招商、盘活土地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加大科技投入、做好要素保障、协调固废渣厂、编制发展规划等10个方面,围绕“打造有足够产业规模和影响力的我国北方重要的铝产业基地”这一长远目标,找准定位、主动作为,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加快推进铝后加工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加速推动铝产业向更高能级迈进。 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包头稀土高新区将产业发展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大推动力,围绕“一业一策”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区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集群化”原则,加快建设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该区牢牢把握“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发展方向,积极打造“铝及其深加工、铜产业循环经济、新型钢材料”等先进金属材料产业链。紧盯华鼎铜电解改扩建、新格10万吨铝灰铝渣综合利用、包头常铝10万吨再生铝回收利用等项目建设,推动企业生产体系耦合发展,产业要素高效关联,着力解决超精细铜合金丝原材料依赖进口、铜产业链延链补链等发展难题,为高端超精细铜产业链战略安全做好技术储备。 大力实施“双倍增、双提升”和规上企业研发活动“三清零”行动,坚持做好“科技体检”“科技特派员”和“四个一”行动重点工作,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培育多元创新载体、构建创新服务体系,多措并举唱好创新“重头戏”,以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目前,包头稀土高新区已形成了从电解铝铜到精铝、精铜杆、板、带、箔、丝全产业链加工体系,2023年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29亿元。 布局未来 下好科技创新“先手棋” 今年二季度以来,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高性能稀土抛光液扩建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建设,项目总投资1.2亿元,主要建设年产3000吨高性能稀土抛光材料全自动化生产线。 近年来,天骄清美锚定打造全球产值最高、应用领域最广、绿色低碳环保的稀土抛光材料生产研发基地目标,在全面升级设备工艺、优化现有产线布局的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产品阵容。新产线聚焦5G云存储、光掩膜以及超高精度光学器件等高端抛光应用领域。项目投产后,天骄清美可生产5个系列40余种规格型号抛光粉产品,实现低、中、高端产品全覆盖,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稀土抛光材料核心竞争力。产能全部释放后,将新增镧铈资源使用量1万吨,将有效提升包头稀土资源的平衡利用能力。 包头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绿色稀土永磁智造项目总投资3亿元,投资强度为3000万元/亩;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年产值5.1亿元,亩均产值5000万元。 英思特稀磁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理念,近年来,每年研发投入增速保持在25%以上,平均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达到5.21%,累计投入1.3亿元,形成并转化科技成果105项,支撑公司每年营收的平均增速达到37.1%,产品价值和行业地位快速上升;先后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主要产品稀土磁性材料应用器件,在全球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技术水平国际领先。 新质生产力成势处,高质量发展动力足。在包头稀土高新区,“稳”和“进”的辩证,统一于谋定后动、奋发进取的行动中。 今年,包头稀土高新区以“项目”之笔和“龙头”带动点睛产业发展,积极引进一批体量大、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大企业、好项目,鼓励金力永磁、天和磁材等已投产重点项目拓市场,加快韵升科技、科田磁业、大地熊等在建磁材项目提规模,积极对接中科三环、正海磁材、中元磁业、中钢天源等实力雄厚企业投资落户。 聚焦建设“两个稀土基地”这一首要任务,加快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建设,着力引进卧龙控股、汇川技术、厦门钨业等项目签约落地,将稀土产业打造为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力争今年稀土产业产值突破600亿元、同比增长33%,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值力争突破300亿元。 多措并举 扩大科技人才“蓄水池” 最近,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李永治正在进行“镁—稀土基高容量储氢材料及大规模储氢装置的研究与开发”的论文结题,并将加速推进固态储氢的产业化示范应用。 “内蒙古地区风、光资源丰富,要想构建以风、光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储能技术势在必行。而在源端,氢能可以发挥长时储能的作用,促进波动性电源的平滑上网;在网端,氢能可以参与调峰,在能源需求较小的季节把多余的电量存储下来,在能源需求较大的季节作为补充。”李永治告诉记者,自2022年加入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邹建新教授团队从事储氢储能装置开发以来,不仅加速推进了技术的突破,填补了内蒙古相关产业空白,还有效实现了科研项目与现实生产力的精准对接。 积极扩大人才“蓄水池”,在高精尖领域持续破冰,为产业发展激发新动能。 近年来,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理化所合作,重点围绕“胶原+”领域,组建了“明胶/胶原蛋白在生物健康领域的研究与产业化创新团队”,该团队以企业副总经理王富荣带头,吕晓东、杨瑞婷等技术骨干为核心,积极开展代血浆明胶、超低内毒素明胶、生物抗菌材料等明胶前沿技术产品的研发与转化。 “我们研发的代血浆明胶,改变了我国胶原产品在医用领域依赖进口、未能大规模利用的现状,实现了国产化替代,奠定了企业在医用胶原领域的先发优势。”王富荣表示。 聚焦高端人才团队,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引才聚才用才。包头稀土高新区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产学研深度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依托包头稀土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对接中国科学院全国100多家院所和近百所高校的人才资源,以系统性更强、含金量更高、针对性更准、覆盖面更宽、集成度更高的引才模式,广泛吸引各类人才创新创业。 包头稀土高新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始终将优秀人才作为赢得未来的重要战略力量,为其搭建广阔平台,鼓励他们以知识为武器,探索科研“深水区”,推动一批批核心技术攻坚破难、一项项科技成果实现落地转化。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意见》的通知。 其中提到,到2025年,绿电绿证交易机制逐步完善,相关示范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为经营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电绿证交易服务,绿电消费能力显著提升,绿电交易规模达到50亿千瓦时以上。 上海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意见 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立健全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有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8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推动绿电消费试点城市建设。遵循绿色优先、用户为本、互利共赢、协同高效的原则,以“三个衔接”为重点完善交易机制。一是妥善做好市场化价格和政府定价、国补政策衔接,加快建立市内绿电交易市场,释放市内资源潜力。二是推动电碳机制衔接,解决绿电环境属性重复申报问题,提升绿证消费的认可度。三是推动供需机制衔接。定期排摸梳理用户的绿电交易需求和意向,让绿电资源更有效地服务好用户。多措并举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能源利用高效化,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绿电绿证交易机制逐步完善,相关示范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为经营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电绿证交易服务,绿电消费能力显著提升,绿电交易规模达到50亿千瓦时以上。 到2030年,绿电供给和消费多元化发展,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成为全社会的新时尚,市内重点行业企业绿电覆盖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绿电消费标杆城市,绿电交易规模达到300亿千瓦时。 三、重点任务 (一)高水平扩大绿电交易市场规模 1.加大绿电多元化供给。深度挖潜市内绿电资源,实施“光伏+”专项工程,加快近远海风电开发,科学建设陆上风电场,结合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开发,探索海洋能利用试点示范。争取市外清洁电力供应,加快推进蒙电入沪特高压工程,加强长三角区域能源电力合作,通过市场化交易增加市外绿电消纳规模。引导市内绿电企业积极参与本市绿电交易,按年度向社会公布发电企业绿电交易规模和排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相关发电企业) 2.构建多维度的绿电交易机制。按照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和绿电交易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符合上海实际的绿电交易机制,组织制定《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配套实施细则》。省间绿电交易根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组织开展;定期排摸梳理市场用户的需求和意向,通过政府间电力合作协议等方式做好资源与通道对接。市内绿电交易引入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多品种绿电参与交易,2024年9月起新并网发电绿电交易企业需自建或购买储能调峰能力;存量新能源原则上给予3年豁免期,后续适时予以调整。根据用电主体需求和发电主体性质设立多元化的绿电交易模式,按照相关电力市场规则开展中长期交易并进行现货交易双偏差结算。依法依规实施绿电交易保障措施,包括设定中长期成交比例、相关价格上下限等,于绿电交易开展前予以公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相关发电企业) 3.完善绿电交易收益分配机制。绿电交易电价包括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按照是否享受国家补贴及低价电源等因素,印发准入发电企业名单对发电企业分类。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源,参与绿电交易时产生的高于基准电能量价格以上的环境价值,用于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平价电源,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归属企业。竞争配置、国家定价等原因形成的低价电源,原收购价格低于基准电能量价格(暂定为本市燃煤发电基准价,今后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的差价部分,按一定比例统筹用于保持工商业用户电价稳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 4.积极探索分布式绿电交易。针对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多点接入、分散布局的特点,结合《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配套实施细则》制订,探索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在合理承担相应电网成本和政府基金及附加的基础上,引导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注册入市,以双边协商、挂牌交易方式起步,全部准入电量通过自主或聚合等方式参与市内绿电交易,按照实际上网电量接受市场价格和承担市场损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市电力公司、相关发电企业) (二)多场景引导用户主动消费绿证 1.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落实国家绿证全覆盖等工作部署,组织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比例,加快绿证核发进度。力争到2024年6月底,本市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本完成建档立卡,分布式项目建档立卡规模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相关发电企业) 2.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衔接。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本市对区和重点领域的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范围。跨省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购入绿电,按物理电量计入本市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跨省购入绿证交易对应电量,按绿证交易流向计入本市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探索完善政府间购电协议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对应绿证的分配和划拨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相关发电企业) 3.加强绿证对产品碳足迹管理的支撑保障。研究将绿证纳入本市产品碳足迹核算基本方法,明确绿证在产品碳足迹计算中的一般适用范围和认定方法。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的原则,稳步推动绿证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中的应用。在本市重点领域和成熟行业的产品碳标识认证中,积极考虑绿证因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4.助力推动绿证国际互认。鼓励行业协会、有关企业、相关机构、专家学者等充分利用多双边国际交流渠道,积极发声并参与国际议题设置研讨,参与推动绿证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助力提高绿证的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抓重点推动绿电消费水平提升 1.营造绿电消费良好氛围。按照鼓励自愿、健全强制、差别消费原则,多措并举扩大本市绿电消费比重,支持各类企业使用绿电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开展绿电消费替代,适时向社会公布重点用能单位绿电消费比例。发挥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示范带动作用,择优选择一批用能较大、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园区,开展全绿电消费示范。持续推动本市企事业单位稳步提升绿电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机管局、市国资委) 2.推进重点领域绿电应用。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企业、园区实施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等一体化开发。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发展光储直柔建筑、低碳零碳建筑和产能型建筑。按照“能设尽设”原则,在新建铁路场站、民航运输机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等增建光伏设施,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光伏+储能+微电网”智慧能源体系。引导独立计量的工商业充电桩全部参与绿电交易,探索其他工商业充电桩和私人充电桩通过优先发电划转匹配等方式,持续提升新能源车绿电消费比重。推动5G基站、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与可再生能源等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市电力公司) (四)高起点健全绿电消费核算体系 1.完善“电-碳”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上海在碳市场、碳金融方面的领先优势,率先探索“电-碳”市场协同路径,不断完善绿电消费与本市碳交易连接机制。完善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绿电消费纳入地方、行业、重点产品等碳排放核算的制度规则,定期发布适用于不同场景下的本市电力、热力碳排放因子。推动绿电消费与碳交易、自愿减排交易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保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属性不重复申报与使用。加快研究绿证在本市碳市场管理和运行中应用的可行性,丰富碳市场纳管企业履约清缴的途径。(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2.建立全市通用绿电消费核算标准。依托区块链技术全面记录绿电生产、交易、消费等各个环节信息,实现绿电全生命周期可信溯源。建立符合上海实际、标准统一、接轨国际的绿电消费认证体系,依托电力交易平台和账户体系完善绿电消费核算工作规则、规范。建立企业绿电消费数据库,出具绿电消费清单和报告,为全市有需求用户提供科学规范、标准高效的绿电消费核算服务。(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3.推动绿电消费信息披露演示。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上海绿电绿证生产消费演示系统,生产侧每日更新绿电生产情况;结合相应用户实际用电情况,按照通用消费核算标准滚动计算更新全市绿电绿证消费情况。适时引入分区域、分行业、分用户的绿电消费实时查询展示,打造全市绿电生产消费的“晴雨表”和“成绩单”。(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五)全过程强化绿电科技服务支撑 1.推进智能电力交易平台建设。依托数字化、移动化“e-交易”电力交易平台,建立完善绿电绿证交易市场注册、电费结算、信息查询等全过程业务办理,精准服务用户绿电消费需求。开设绿电绿证交易专区,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网通办、三全三免”的交易服务。推动电力交易平台与上海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探索开展绿电交易信息共享,交易主体绿色信用信息披露。(责任单位: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市电力公司、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征信公司) 2.推广创新技术示范应用。发挥电网信息平台和能量枢纽作用,做好源网衔接和科学调度。加快分散式小微资源聚合、新型储能充放特性、电动汽车集群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按照“技术成熟一个,主体入市一个”的原则,明确资源聚合商、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规范,充分发挥调节能力满足省间或市内绿电交易的曲线约束要求,引导各类灵活资源主动参与调节,持续增强绿电消纳能力。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与可再生能源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化、联网化、共享化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 3.强化一站式绿电绿证交易服务体系。打造“规范化标准-协同化响应-多元化体验”的一站式绿电交易服务体系。在全市A级供电营业厅设立“绿电服务微网点”,专席受理用户绿电绿证交易需求,规范建立政策讲解、需求对接、交易指导、凭证发放等统一服务标准。组织微网点受理专席、供电公司服务人员等成立前中后台梯级绿电服务团队,形成“前台跟踪客户动态,中台汇集分析数据,后台优化决策建议”协同化响应模式,编发《绿电服务手册》,常态开展绿电绿证交易专题宣传。至2025年全市供电营业厅全覆盖设立绿电服务微网点,构建全市绿电绿证交易服务“15分钟互动圈”。(责任单位: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绿电绿证交易统筹协调,按年度发布绿电交易准入发电企业名单,市经济信息化委排摸全市绿电年度需求总量、组织重点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发布电力、热力碳排放因子。市区联动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区域、部门、行业间合作,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2.完善政策保障。充分发挥绿电消费重点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制定完善政策措施,统筹用好相关政策和资金,针对创新引领明显、带动面广、社会效益大的绿电关键技术等给予重点扶持,为经营主体提供绿色低碳咨询、绿色项目投融资等服务。 3.加强人才支撑。建立行业专家智库,聚焦绿电绿证交易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目标,高起点做好绿电绿证交易相关人才培养工作,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快建设高水平电力交易平台,打造全国领先的绿电交易机构。 4.做好宣传推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绿电绿证交易宣传,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对绿电消费的认知度和感知度。搭建行业合作平台,打造绿电消费示范园区,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绿电生产消费的良好氛围。
11月8日,2023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大会暨广东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广东珠海召开。隆基绿能创始人、总裁李振国出席大会,并发表《“绿电+绿氢”推动能源电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演讲。 李振国表示,在碳中和目标指引下,未来三、四十年的能源转型变成了确定性事件,但能源转型面临能源安全、能源公平、环境可持续的三难困境。 在今年发布的《BP世界能源展望》中提到,能源系统的三个维度即安全性、可负担性和可持续性共同构成了“能源不可能三角”。任何成功和持久的能源转型,都需要“能源不可能三角”的全部三要素。 李振国认为,要实现碳中和,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绿电”+“绿氢”不仅是碳中和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能源电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据测算,每瓦光伏组件消耗0.4度电,但是在其全生命周期(30年)内的发电量约为45度,能源产出是消耗的100倍以上。光伏产品作为清洁能源的“搬运工”和“放大器”,能够很好地平衡三难困境,为全球碳中和作出贡献。 李振国表示,太阳光资源无限、普照大地,在全球的分布更均衡,也更安全、更公平。由于光伏“绿电”属性,对环境可持续方面也是大有裨益的。因此我们认为在“双碳”目标指引下,光伏的总量还会有比较大的发展。 联合国在《与气候目标一致的氢能部署指导原则》中强调,可再生能源制氢是所有制氢路径中,唯一与实现1.5摄氏度控温目标严格一致的选择。截至目前,全球绿氢占比仍不足1%。 据隆基测算,2050-2060年碳中和场景下,电消耗程度会从30%提升到接近70%。但是仍然有三分之一的终端场景,如能源化工领域、钢铁冶炼、水泥、长距离运输,包括老百姓日常生活,特别是北方地区的冬季取暖等场景是没有办法直接用电来取代的。因此就必须引进一个高能量密度的二次能源介质参与到未来的能源体系中,而氢能就变成了不可或缺的能源。 李振国介绍,在过去十几年时间里,隆基通过科技创新引领、推动了光伏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革命,促使光伏发电成本快速下降。 从2012年上市至2023年上半年,隆基累计研发投入已超220亿元。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公司已先后15次刷新太阳能电池效率世界纪录。2022年11月,隆基自主研发的硅异质结电池效率突破26.81%,创造全球晶硅单结电池领域的世界纪录;2023年11月,隆基以33.9%再次刷新晶硅-钙钛矿叠层电池世界纪录,标志着隆基绿能在全球光伏业界最受关注的晶硅单结电池和晶硅-钙钛矿叠层电池两大赛道均成为世界第一。 针对能源电子行业高质量发展话题,李振国建议深入推动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和融合发展,用“无形”和“有形”相结合的方式,给更多兼顾技术、成本的“领先”产能让路,不断提升我国光伏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第二,提升新型太阳能光伏和储能电池供给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供给能力;第三,不断优化完善市场环境;第四,支持技术创新,在高可靠性、高效率、低成本等前沿和近产业化电池技术,光伏+氢能、光伏+建筑等多能源和多场景应用示范,智能化数字化技术等方面给与支持,保持我国光伏技术领先优势。 作为推动电子信息技术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与窗口,为期3天的大会通过主题论坛、专业展览等形式共探产业发展新愿景、共绘行业发展新蓝图、共创绿色低碳新未来。大会同期举办的2023能源电子博览会,作为国内首个能源电子专业展,集合能源电子领域高端装备、先进材料、关键技术、应用场景等核心要素,围绕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四大领域进行展示。
投资摘要: 每周一谈:“绿证+权重”机制有望推动绿电加速发展 背景事件:近期,《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绿证通知》),《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权重通知》)相继发布。“绿证+权重”机制(类似于“萝卜+大棒”)有望逐步建立,推动绿电发展。 “绿证”是什么? “绿证"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电子身份证”。 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可通过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等方式在发电企业和用户间有偿转让。具有“权威性,唯一性,通用性”。 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kWh可再生能源电量。绿证的核发: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绿证增加绿电收益,约0.04元/kWh。现阶段可交易绿证仅可交易一次。根据中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交易平台数据(2023.1.1~2023.8.4),无补贴风光绿证交易价格约为42元/张,1绿证对应1000kWh电量,可以计算出,绿证增加绿电收益约为0.04元/kWh。 《权重通知》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该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并对2024年权重制定了预期目标。2024年非水电消纳权重目标较2023年提升约1.7pct,目标范围是7.7%~28.9%,平均值为17.7%(未计新疆)。 绿证未来发展空间广阔。2022年,全年核发绿证2060万个,对应电量206亿千瓦时,占风光发电比例为1.7%。随着政策的推动,绿证核发数量和交易数量均有望快速增长。预计2025年,绿证核发数量增至3亿个,对应的电量占风光发电比例增至12.3%;绿证交易市场有望逐渐活跃,预计2023-2025,绿证交易量为0.28~1.5亿个,风电与光伏发电的环境价值(风光发电对应的绿证价值)市场空间也有望于2025年达到975亿元。 投资策略: 在“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预计“绿证+权重”机制将逐步建立,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展,并使绿电的环境价值得以显现,利好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产业链,绿色发电企业更将显著受益,建议关注南网能源。 市场回顾: 电力设备行业本周涨跌幅为2.4%,在申万31个一级行业中,排在第6位。 行业热点: 远景30万Nm3/h风光制氢项目获备案。 风险提示: 绿证推进不及预期。
投资要点: 事件: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政策亮点:(1)核发范围扩大(最核心),新增海上风电、光热发电、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全面覆盖可再生能源电力;(2)核发的主体层级提升至国家能源局;(3)交易平台进一步扩大,由原来的能源管理中心平台扩大至两个交易中心,未来有望成立全国的统一的交易平台;(4)交易方式由原来协商等方式能进一步扩展到集中竞价,绿证的效益进一步最大化。 绿证交易量有望快速上升:绿证可通过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等方式在发电企业和用户间有偿转让,2022年全年核发绿证2060万个,交易数量969万个,对应电量96.9亿千瓦时(核发量和交易量占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电量2.7万亿千瓦时比例均不到1%)。绿证全覆盖后进一步扩大绿电供给能力,同时绿证价值认可度提升、多平台交易、跨品种交易甚至高耗能企业被强制要求提升绿电消费水平有望提升交易活跃度,交易量与价格均有望进一步上升。 提升光伏风电运营商收益:今年1-7月,无补贴光伏、风电绿证交易均价约为42元/张,每张绿证对应1MWh电量。随着绿证开发将为风电、光伏运营商带来约0.04元/kWh额外收益,1MWh绿证价格和1MWh风光开发的CCER价格相当(0.8-0.9吨CCER,单价50元/吨,40-45元),略高于绿电溢价(以广东为例,2022年约高于当地火电成交价2分/kWh),然而绿证相较绿电、CCER流程更为简便,覆盖范围更为广泛,流动性更好,能够更充分实现可再生能源绿色价值。 宏观潜在影响:(1)地方和企业会通过采购绿证抵扣能耗指标,推动电气化率提升;(2)绿证核发范围扩大短期将冲击市场供需,国家会视绿证价格波动情况继续通过政策微调;(3)绿证抵扣能耗指标,从供给侧可能会增加数据中心和高峰项目。 投资建议:建议关注新增纳入绿证交易市场的分布式光伏运营商【晶科科技】、【能辉科技】、【林洋能源】以及海风电站在手规模持续扩张的海上风机龙头【明阳智能】等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进展不及预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为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中央企业,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支持绿色发展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服务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为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绿证的适用范围 (一)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二)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三)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认证等,其中:可交易绿证除用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外,还可通过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等方式在发电企业和用户间有偿转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确定核发可交易绿证的范围,并根据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情况动态调整。 三、规范绿证核发 (四)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绿证核发原则上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与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提供数据相核对。绿证对应电量不得重复申领电力领域其他同属性凭证。 (五)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其中: 对集中式风电(含海上风电)、集中式太阳能发电(含光热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对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的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 四、完善绿证交易 (六)绿证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交易,适时拓展至国家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绿证交易信息应实时同步至核发机构。现阶段可交易绿证仅可交易一次。 (七)绿证交易采取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双边协商交易由市场主体双方自主协商绿证交易数量和价格;挂牌交易中绿证数量和价格信息在交易平台发布;集中竞价交易按需适时组织开展,按照相关规则明确交易数量和价格。 (八)对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绿证,初期采用双边协商和挂牌方式为主,创造条件推动尽快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绿证收益按相关规定执行。平价(低价)项目、自愿放弃中央财政补贴和中央财政补贴已到期项目,绿证交易方式不限,绿证收益归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所有。 五、有序做好绿证应用工作 (九)支撑绿色电力交易。在电力交易机构参加绿色电力交易的,相应绿证由核发机构批量推送至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按交易合同或双边协商约定将绿证随绿色电力一同交易,交易合同中应分别明确绿证和物理电量的交易量、交易价格。 (十)核算可再生能源消费。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能源局核定全国和各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数据。 (十一)认证绿色电力消费。以绿证作为电力用户绿色电力消费和绿电属性标识认证的唯一凭证,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体系。认证机构通过两年内的绿证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认证信息应及时同步至核发机构。 (十二)衔接碳市场。研究推进绿证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衔接协调,更好发挥制度合力。 (十三)推动绿证国际互认。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原则上只能申领核发国内绿证,在不影响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实现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国际组织的绿色消费、碳减排体系与国内绿证衔接。加强绿证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研究制定,提高绿证的国际影响力。 六、鼓励绿色电力消费 (十四)深入开展绿证宣传和推广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氛围,鼓励社会各用能单位主动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社会责任。鼓励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购买绿证、使用绿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挥先行带头作用,稳步提升绿电消费比例。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按要求提升绿电消费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城市等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打造绿色电力企业、绿色电力园区、绿色电力城市。 七、严格防范、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十五)严格防范、严厉查处在绿证核发、交易及绿电交易等过程中的造假行为。加大对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的监管力度,做好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提供数据之间的核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绿证有关工作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造假等行为,采用通报、约谈、取消一定时期内发证及交易等手段督促其整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 八、加强组织实施 (十六)绿证核发机构应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赋码规则设计绿证统一编号,制定绿证相关信息的加密、防伪、交互共享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建设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全面做好绿证核发、交易、划转等工作,公开绿证核发、交易信息,做好绿证防伪查验工作,加强绿证、可再生能源消费等数据共享。 (十七)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应及时提供绿证核发所需信息,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应提供项目电量信息或电量结算材料作为核对参考。对于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不能提供绿证核发所需信息的项目,原则上由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提供绿证核发所需信息的材料。 (十八)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应及时建档立卡。各用能单位、各已建档立卡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应按照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注册账户,用于绿证核发和交易。省级专用账户由绿证核发机构统一分配,由各省级发改、能源部门统筹管理,用于接受无偿划转的绿证。 (十九)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组织开展绿证核发和交易,监督管理实施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共同推动绿证交易规模和应用场景不断扩大。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做好辖区内绿证制度实施的监管,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 (二十)《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即行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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