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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6月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信息披露显示,6月省内用电需求(省调平衡口径发电侧)初步预计为188.63亿千瓦时。根据年度交易计划,6月“网对网”西电东送安排电量74.49亿千瓦时,“点对网”电厂送电量80.21亿千瓦时,西电东送合计安排电量154.7亿千瓦时。6月送境外电量预计为0.5亿千瓦时。以上需求合计为343.83亿千瓦时。 发供电平衡情况 6月电量缺口14亿千瓦时,最大电力缺口209万千瓦。 电力市场交易相关电量预测和安排 (一)6月优先发电计划安排 1.居民、农业等优先发电计划 根据云南电网公司2023年5月22日提供的信息,2023年6月保障居民、农业等优先发电计划预计为61.81亿千瓦时,详见下表。 2.西电东送优先计划 根据云南电网公司2023年5月22日提供的信息,2023年6月云南电网公司送广东计划电量60.30亿千瓦时(不含白鹤滩通过江城直流转送),送广西计划电量10.47亿千瓦时;云南电网公司省内优先发电剩余电量16.23亿千瓦时保障西电东送。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云南电网优先发电计划安排的通知》(云能源运行(2022)347号),现对6月云南电网公司送广东电量和送广西电量扣减优先发电剩余电量后合计54.54亿千瓦时进行预分配。 6月省内市场化电量预测 2023年6月市场化交易电量预计142.17亿千瓦时(含年度交易成交电量)。其中,市场化直接交易电量预计130亿千瓦时;根据云南电网公司2023年5月22日提供的信息,2023年6月云南电网公司代理工商业用户电量预计12.17亿千瓦时,其中优先发电保障10.79亿千瓦时,根据6月用电侧主体购燃煤电厂电量比例测算,还需通过市场化采购褐煤电厂电量1.38亿千瓦时、烟煤无烟煤电厂0.0016亿千瓦时。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云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燃煤发电电能量市场购电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268号),测算2023年6月非高耗能用户购褐煤电厂电量比例为11.34%,高耗能用户购烟煤、无烟煤电厂电量比例为26.54%。 2020年-2022年对应6月的月度上调服务基准价的算数平均值为0.19511元/千瓦时。
一季度,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各项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提升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保障能力,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发电、保供热。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需总体平衡,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用电需要。 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2023年3月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达到50.5%,首次超过一半。 一、2023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一)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一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1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比上年四季度增速提高1.1个百分点,电力消费增速稳中有升。一季度第一、二、三产业合计用电量1.7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分月份看,1-2月、3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3%、5.9%。3月用电量增速比前两个月回升较多,一方面有上年同期部分地区疫情形成的低基数因素;另一方面是受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企稳回升的拉动。 一是第一产业用电量2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其中,农业、渔业、畜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4.4%、11.6%、15.8%。近年来乡村生产方式转型升级、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拉动第一产业用电量较快增长。 二是第二产业用电量1.3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分月份看,1-2月、3月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9%和6.4%。一季度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3.6%。分大类看,四大高载能行业一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长4.2%,增速比上年四季度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材行业用电量扭转了上年以来的持续负增长态势,一季度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7%和7.5%。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一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长4.0%。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2.8%,电力建设投资保持高位拉动行业用电量快速增长。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用电量增速超过5%。消费品制造业一季度用电量同比下降1.7%,降幅比上年四季度收窄2.5个百分点。其中,造纸和纸制品业(3.5%)、食品制造业(2.7%)、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2.2%)3个行业用电量为正增长。其他制造业行业一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长5.2%,其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3.4%。 三是第三产业用电量36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一季度增速比上年四季度增速回升1.0个百分点。一季度,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增速超过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的铁路运输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1.8%;住宿和餐饮业同比增长4.1%,比上年四季度增速回升7.1个百分点,疫情放开后增速恢复较为明显。电动汽车高速发展,拉动一季度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63.0%。 四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4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2%。今年一季度气温偏暖是居民生活用电量低速增长的重要原因。1、2、3月全国平均气温分别比常年同期偏高0.4、1.6和1.9摄氏度,其中3月气温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第3高。一季度,湖南、新疆、天津、安徽、江西、上海、广西7个省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下降超过5%。3月,安徽、河南、湖南、重庆、云南5个省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下降超过20%。 五是全国共有26个省份用电量正增长,西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一季度,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5%、2.0%、6.4%、3.0%。一季度,全国共有26个省份用电量正增长,其中,宁夏(14.6%)、青海(12.2%)、甘肃(10.9%)、西藏(10.3%)4个省份同比增速超过10%;此外,内蒙古和广西用电量增速超过8%。 (二)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一季度,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900万千瓦,其中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3366万千瓦。截至2023年3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6.2亿千瓦,同比增长9.1%。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一是电力投资同比增长34.6%,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90.2%。一季度,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1932亿元,同比增长34.6%。分类型看,电源完成投资1264亿元,同比增长55.2%,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1140亿元,同比增长62.8%,占电源投资的比重达到90.2%。太阳能发电、核电、风电、火电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77.6%、53.5%、15.0%和3.7%;水电投资同比下降7.8%,主要是常规水电投资减少,抽水蓄能投资同比增长21.3%。电网完成投资668亿元,同比增长7.5%。 二是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上升至50.5%。一季度,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900万千瓦,同比多投产2726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5166万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为87.6%。截至3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6.2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3.3亿千瓦,同比增长15.9%,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0.5%,首次超过总装机容量的一半,同比提高3.0个百分点。分类型看,水电4.2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4699万千瓦;核电5676万千瓦;并网风电3.76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45亿千瓦、海上风电308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3亿千瓦。火电13.4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51.1%,同比降低3.0个百分点,其中煤电11.3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3.0%,同比降低3.1个百分点。 三是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8.9%,煤电发电量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保持在六成。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2.0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其中,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8.3%,主要水库蓄水不足以及今年以来降水持续偏少,叠加上年同期高基数等因素,是今年一季度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规模以上电厂火电、核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7%和4.4%。全口径并网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4.5%。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8.9%,占总发电量比重为33.6%,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0.8%,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61.0%,同比降低1.8个百分点。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在来水明显偏枯时可以较好地弥补水电出力的下降,充分发挥兜底保供作用。 四是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分别提高61、17、3小时。一季度,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868小时,同比降低31小时。分类型看,水电544小时,同比降低92小时。火电1097小时,同比降低18小时;其中煤电1158小时,同比降低11小时;气电550小时,同比降低25小时。核电1864小时,同比提高17小时。并网风电615小时,同比提高61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303小时,同比提高3小时。 五是跨区输送电量同比增长24.3%,跨省输送电量同比增长13.5%。一季度,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5610千米,同比减少1807千米;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交流)4273万千伏安,同比减少1668万千伏安。一季度,全国跨区输送电量18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3%。分区域看,西北输出电量7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其中西北送华中2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2%;西南输出电量3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8%,其中西南送华东2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4%;东北送华北电量1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1%。一季度,全国跨省输送电量41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5%。分省份看,内蒙古、山西、四川一季度输出电量分别为684、404、36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6.8%、17.6%和47.9%。 六是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6.8%。一季度,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13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2.4%,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106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 (三)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一季度,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需总体平衡。 受来水持续偏枯、电煤供应紧张、取暖负荷增长等因素叠加影响,贵州、云南等少数省份电力供需形势紧张,通过加强省间余缺互济、实施负荷侧管理等措施,有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 二、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一)电力消费预测 宏观经济及气候等均是影响电力消费需求增长的重要方面。202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是5%左右,2023年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回升将促进电力消费需求增长。受上年同期低基数等因素影响,预计今年二季度电力消费增速将明显回升,拉动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左右。正常气候情况下,预计2023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15万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长6%左右。 (二)电力供应预测 在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的带动下,2023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规模将达到甚至超过2.5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8亿千瓦,新投产的总发电装机规模以及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将再创历史新高。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将超过28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14.8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52.5%左右。其中,水电4.2亿千瓦、风电4.3亿千瓦、太阳能发电4.9亿千瓦、核电584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500万千瓦左右。 (三)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电力供应和需求多方面因素交织叠加,给电力供需形势带来不确定性。电力供应方面,降水、风光资源、燃料供应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气象部门预计今年夏季(6月至8月)西南地区东部及华中中部降水偏少、气温偏高,湖北大部、湖南北部、重庆东部、四川东北部等地降水偏少2~5成,可能出现区域性气象干旱,将会对当地电力供应以及电力外送产生影响。此外,煤电企业持续亏损导致技改检修投入不足带来设备风险隐患上升,均增加了电力生产供应的不确定性。电力消费方面,宏观经济增长、外贸出口形势以及极端天气等方面给电力消费需求带来不确定性。 正常气候情况下,预计全国最高用电负荷13.7亿千瓦左右,比2022年增加8000万千瓦左右;若出现长时段大范围极端气候,则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可能比2022年增加1亿千瓦左右。预计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其中, 二季度南方区域电力供需形势偏紧。 迎峰度夏期间,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电力供需形势偏紧,华北、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 三、有关建议 为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保障大电网安全和民生用电底线,结合电力供需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力保障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燃料安全稳定供应 一是保持煤炭稳定供应平衡市场供需。延续保供政策,保持政策稳定性,保障后续持续增长的发电用煤需求。督促协调煤炭主产地政府,尽快放松按核定产能生产政策,缩短停产整顿时间,增加保供产能。制定煤矿保供与弹性生产办法优先组织满足条件的先进产能煤矿按一定系数调增产能,形成煤矿应急生产能力。增加跨省区铁路运力,并向电力企业倾斜,保障电煤运输。加强电煤产运需之间的衔接配合,重点增加陕西等产煤大省铁路运力计划,确保运力足额配置,为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进一步发挥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针对电煤中长期合同中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督促尽快补足局部地区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缺口,实现煤电企业中长期合同100%均衡覆盖。加大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力度,确保100%履约。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及执行有关规定,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中长协保质保量兑现,有效控制煤电企业燃料成本。 三是加大对电煤市场价格的监管。严格规范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行为,制止各类变相加价,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煤价、降低兑现热值等非法牟利行为,释放稳定市场价格的强烈信号。出台电煤中长期合同物流环节价格监管措施,加强中间物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贸易商长协,要求扣除流通服务费用后,折算港口价、坑口价应符合有关政策明确的合理价格区间内。 (二)加快重点电源电网工程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支撑能力 一是加快推进新增电源项目建设,挖掘现有发电机组潜力。保障“十四五”期间已纳规煤电按期开工投产,逐步缓解电力供需偏紧形势。滚动优化新能源发展规模、布局和时序,合理推进新能源建设进度,保障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消纳。加强重点发电机组运维,按计划完成各类机组和输配设备检修。合理安排“三改联动”与机组检修时序,强化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管理,做到应发尽发、稳发满发。 二是加快度夏前网架补强以及新建电厂的并网工程。加快推进迎峰度夏前的重点电网工程,提升重要通道和关键断面输送能力。充分发挥大电网平台优势,加大跨省跨区电网错峰支援、余缺互济力度。通过电源配置和运行优化调整尽可能增加存量输电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新建电厂的并网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即可并网发电、发挥作用。 三是加强电力负荷管理,挖掘需求侧资源。健全电力需求响应机制,形成可中断用户清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电力需求响应,推动需求响应规模尽快达到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 5%。同时,研究推进用户侧报量报价参与市场,向用户侧传导价格信号,以市场化方式降低高峰时段负荷需求。加强电动汽车、蓄热式电采暖、用户侧储能等可调节资源库建设,并积极推动市场化运作。拓展实施能效提升项目,推动消费侧节能降耗提效,引导全社会节约用电。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电力安全保供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充分发挥大电网平台作用。加快理顺跨省跨区送受电价格机制,按照受端基准价水平建立“基准价+浮动机制”。加强省内省间市场衔接。丰富省间交易品种,提高省间交易计划执行率,公平分摊省内省间偏差结算责任。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适度拉大峰谷价差,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引导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兴主体发挥调节性作用。构建成本疏导机制,丰富交易品种,不断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二是健全完善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加快建立煤电机组容量补偿和成本回收机制,推动辅助服务费用发电侧和用户侧合理分摊,保障发电企业成本合理回收,激励新增电源投资,提高发电容量长期充裕性,确保电力安全平稳供给。深入研究煤电基准价联动机制与燃煤上网电价浮动机制,结合各省(区)煤价变化情况,统筹考虑本区域内煤电发电利用小时、固定成本、长期贷款利率等因素,开展煤电基准价评估,并建立煤电“基准价”调整制度,科学设置基准价+上下浮动的价格波动区间,发挥价格的供需调节作用,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理顺电力与其上下游产业的关系。构建支撑适应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深度利用的新型电力系统,将明显增加新能源建设、骨干网架建设、消纳等一系列建设和运行成本,新增成本需要在发输配用各环节间科学、公平负担,因此亟需建立更为有效全面的系统成本疏导机制,进一步细分出电力容量价值、灵活性价值和绿色价值,提升系统供电保障能力和灵活调节能力。 三是加强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加强对各地落实电价政策监管,进一步规范电力交易组织,坚决防范各地对交易价格的不合理干预,真实反映市场供需情况,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督导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尽快建立高耗能企业目录制度。规范代理购电用户在交易方式、偏差结算等方面的规则,进一步落实省内、省间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机制,保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维护市场交易公平。 注释: 1.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厂发电量。 2.四大高载能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 3.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4.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5.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 6.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原标题:《中电联发布2023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首次超过50%》
4月19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印发了《2023年四川省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原标题:《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核心观点】 1、电力行业属性:更具“中国特色”的行政许可类资产。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核电上市企业中央国企占比分别为90%、90%、91%、25%、100%。2、中国特色估值体系有望给予国有“基石型”资产更准确的估值。以水电资产为例,其资产在一级市场PB达到3.67倍,而截至2022年3月17日,长江电力、华能水电、川投能源在二级市场的PB分别为2.74、2.41、1.88倍,明显低于一级市场价格水平。3、回报率稳定的优质资产愈受市场青睐,核电资产估值有望修复。截至2023年3月17日,万得火电、核电、绿电和水电指数的PB(LF)估值分别为1.51x,1.84x,2.14x和2.18x,因此我们认为,在中国特色估值体系下,核电资产估值水平有望得到修复。具体标的方面,核电公司建议关注【中国核电】【中国广核】;水电公司建议关注【长江电力】【华能水电】【川投能源】;火电公司建议关注【华能国际】【华润电力】【华电国际】【国电电力】;新能源发电公司建议关注【三峡能源】【龙源电力】【金开新能】。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用电需求不及预期,电价下调的风险,核电机组核准进程不及预期等。 【正文】 1. 中特估系列2:如何看待中国特色估值体系下的电力资产? 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资本市场也将面临估值切换,建设中国特色估值体系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重要支点,如何寻找更有价值空间的优质资产成为市场广泛关注的问题。本周我们将延续上周对中国特色估值体系下电力板块走势的讨论,对电力资产的合理价值进行深入解读。 1.1. 电力行业属性:更具“中国特色”的行政许可类资产 我国电力行业实行行政许可制,准入门槛较高。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行业,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安全、稳定和充足的电力供应是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根据2020年1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除国家能源局规定的豁免情形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不得从事相应的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含增量配电业务)。 较高的准入门槛决定电力行业公司以央国企为主。根据申万电力行业数据,目前A股电力行业一共93家上市公司,其中央企和地方国企的数量分别为31和39家,占比分别达到33%和42%,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在电力行业中占比加起来超过七成。分类型来看,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核电上市企业中央国企占比分别为90%、90%、91%、25%、100%。 对比各类型电力资产,其中,核电涉及核物理、化学、材料、辐射防护等多个领域,其场站建设还需要符合核安全法规要求,采用成熟和经过验证的技术,建设周期长,项目资金投入较大,因此,其准入标准、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等更为严格,目前国内仅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和华能集团四家企业拥有核电牌照,根据前瞻网数据,从在运装机容量来看,截至2021年,核电运营市场CR2高达95%。 1.2. 中国特色估值体系下电力资产有望迎来价值重估 1.2.1. 中国特色估值体系有望给予国有“基石型”资产更准确的估值 A股估值结构分化,央国企估值普遍偏低。我们将2013年至今,A股上市央国企、民企的估值分别与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进行比较,截至2023年3月17日,中证国企、中证央企、中证民企和中证全指的PB(LF)分别为1.21x、1.04x、3.01x和1.63x,历史分位数水平分别为14.06%、15.04%、28.52%、26.37%。可以看出,上市的央国企的估值水平明显低于全市场平均估值,更是大幅低于上市民企的估值。 国企分布在公共事业、金融、电信、能源等关键行业,关系到居民衣食住行,是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在融合了资本市场一般规律和中国市场特色的中国特色估值体系下,国有“基石型”有望迎来价值重估。 从电力板块来看,其资产在二级市场被相对低估。我们将发电能源资产在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格水平进行对比,以水电资产为例,2019年1月,华能水电完成旗下子公司金中公司23%股权转让事宜,成交价格为61.17亿元,对应资产PB达到3.67倍;而截至2022年3月17日,长江电力、华能水电、川投能源在二级市场的PB分别为2.74、2.41、1.88倍,明显低于一级市场价格水平。 1.2.2. 回报率稳定的优质资产愈受市场青睐,核电资产估值有望修复 高质量发展基调下,稳定性强的优质资产愈受市场青睐。一方面,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相比行业环境复杂多变、经营业绩不明朗的企业,业绩稳定性与发展确定性更强的企业估值有望得到提升;另一方面,资本市场投资者越发表现出机构化趋势,而机构投资者尤其是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具有长期投资理念,践行价值投资,其风格与稳定性强的优质资产更为匹配。伴随近期市场对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理解逐步深入,这一趋势表现得更加明显。 水电与核电资产盈利较优且稳定性更强,但后者被相对低估。对比各类电力品种,火电资产盈利水平取决于煤炭采购成本变动,绿电盈利受自然资源因素影响较大,而水电与核电资产盈利水平稳定,经营风险较小。而从估值水平来看,截至2023年3月17日,万得火电、核电、绿电和水电指数的PB(LF)估值分别为1.51x,1.84x,2.14x和2.18x,可以看出,虽然核电、水电资产均属于现金流稳定的运营资产,但核电资产价值被明显低估。 1.3. 投资建议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其板块内公司以央国企为主,电站建设及运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准入门槛较高。在中国特色估值体系下,此类国有“基石型”资产估值水平有望得到修复。同时,在高质量发展的基调下,回报率稳定的优质资产愈发受到市场青睐,而对比各类型电力资产,水电与核电的盈利稳定性尤为突出,但从估值水平来看,核电资产价值存在明显低估,其估值有望得到提升。具体标的方面,核电公司建议关注【中国核电】【中国广核】;水电公司建议关注【长江电力】【华能水电】【川投能源】;火电公司建议关注【华能国际】【华润电力】【华电国际】【国电电力】;新能源发电公司建议关注【三峡能源】【龙源电力】【金开新能】。 (来源:天风研究)
华润电力(00836.HK)周三(3月21日)午间公布了一份利润大增的年度业绩报告。 公告称,2022年,集团实现营业额1033.05亿港元,同比增长4.3%,2022年营业额为人民币885.52亿元,同比增长18.1%;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70.42亿港元,同比增长229.4%,全年合共派息每股0.586港元,派息率为40%。 华润电力解释,营业额提升主要由以下因素:附属燃煤电厂不含税平均上网电价同比上升20.2%;附属电厂售电量同比增加4.1%;附属电厂不含税平均售热单价同比上升13.8%;附属电厂售热量同比增加6.4%。 报告还说明,利润上升主要由于:附属燃煤电厂不含税平均上网电价同比上升;新投产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盈利贡献;人民币对港币汇率下降导致账面汇兑收益,抵消了附属燃煤电厂单位燃料成本上升;及人民币对港币汇率贬值使得以港币呈列的数值同比下降的影响。 此外,该公司正在筹划分拆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A股上市。 在公布业绩后,华润电力股价小幅冲高,股价一度涨超5%。截至发稿,该公司股价报17.04港元,涨3.41%。 2022年利润远超中金预期 在华润年度业绩披露之前,中金发研究报告称,维持华润电力“跑赢行业”评级。 同时,中金预测,考虑到燃料成本高于预期以及2022年风况弱于预期,下调2022年归母净利润38.7%至52.62亿港元,目标价22.5港元。事实上,华润电力70.42亿港元的利润远超其预期。 报告称,公司2023年2月2月售电量同比+13.7%至157.3亿千瓦时。1-2月公司售电量小幅下滑,同比-0.9%至303.9亿千瓦时。中国特色估值体系下,华润电力有望凭较强竞争力引领估值优化。 报告认为前两个月风光电量涨幅可观,有望带动一季度新能源贡献增强。公司前两个月风电、光伏售电量分别同比+38.6%/+21.4%,强于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增幅30.2%、9.3%,该行认为主要由于整体风光资源条件明显改善以及新增装机的带动,此外,前两个月风光售电量占比高达22.8%,较去年增长6.4个百分点,该行预计一季度风光板块有望带来更大业绩增量。
2023全国两会进行中,多公司代表建言不仅涉及光伏、风能等传统新能源,还涉及地热能、氢能、储能等领域。此前,多省市亦制定了新能源发展的计划,如上海提出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以及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北京则拓展氢能等新兴领域等,一场围绕清洁能源的产业革命渐次展开。 而上海电气凭借多年技术积累以及前瞻布局,成为这个领域的抢跑者。今年伊始,上海电气在高效清洁能源领域取得多项重大进展。 1月底,上海电气连续斩获8台百万级燃煤机组大单,实现新年火电市场开门红;2月中旬,上海电气宣布与国家电投、申能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在核能设备与投资、重大能源保供项目建设、可再生能源发展、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绿电转化等领域深化合作;其后,上海电气又与海南省在海上风电综合开发、钒液流电池制造、绿氢装备制造和新型集中共享储能电站等项目上展开更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将全面对接海南省“十四五”规划。 一系列进展,昭示了上海电气先发布局的战略预见和转型升级的决心。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目标,上海电气正加快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而这也直接提振了资本市场对上海电气的估值和业绩信心。光大证券日前研报表示,预计上海电气2023-2024 年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31.48/36.26亿元,当前A股股价对应PE分别为19/17倍,H股股价对应PE分别为8/7倍,维持对公司“买入”评级。国泰君安香港研报则预测,上海电气2023年、2024年每股盈利为0.136元、0.233元,对应其市盈率分别为15倍、8.8倍,市净率则仅为0.6倍。 此间分析人士指出,作为全球领先的工业级绿色智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也是能源装备产业门类最全的集团之一,上海电气不但拥有在传统能源装备领域的雄厚基础,同时还在“风、光、储、氢、网”等新兴能源装备和智能制造、数智集成领域提前进行了深入布局,未来在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和数字经济建设的大潮中将充分受益,焕发新生。 海上风电新增装机连续八年折冠 增长来自于哪里?来自于对战略趋势的清晰把握和雄厚积累,这从上海电气风电业务近年来的发展中可见一斑。 近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公布了2022年中国风电新增装机统计排名结果。数据显示,上海电气海上风电新增装机排名全国第一,这也是上海电气连续8年夺得中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榜首。 上海电气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在风电设备领域,上海电气持续丰富产品图谱并推进平台化、模块化、标准化。面对风电机组大型化趋势,上海电气加快开发陆上6MW以上、海上12MW以上的半直驱平台化系列机组,积极预研海上15MW级以上产品。 上海电气针对中国中低风速海域打造的全新一代半直驱机组“海神”平台,是目前全球商业化应用的风轮直径最大机组,不仅成功入选“全球最佳海上风机TOP10”榜单,还有效降低了风电场全生命周期的度电成本。 国泰君安香港研报预计,国内2022-2024年的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将分别达到50吉瓦/85吉瓦/95吉瓦,上海电气于2021年持有11.2%(同比+4.1个百分点)的国内风机市场份额,预计将受益于2023年和2024年风电投资的激增。在上海电气于2021年售出的5.34吉瓦的风机中,约77%为海上风机,而海上风机的盈利能力将保持持续坚挺。 另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疫情等干扰因素已逐步消除,新增项目落地叠加上年存量订单释放,预计2023全年风机交货量可达到80GW以上。现风机平均中标价格已基本稳定,随着2023年新旧项目订单的大量落地,预计风电行业将迎来“大年”。面对行业面整体利好,业内的主要整机厂商都会不同程度地受益,其中特别看好行业龙头及海上漂浮式风电、超大型风机的发展。 “源网荷储”全面布局精彩纷呈 增长不只来自于风电,在新型电力系统的整体战略布局中,上海电气在“源网荷储”各重要环节都进行了提前储备。 储能被视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一环。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指出,要推动解决新能源发电随机性、波动性、季节不均衡性带来的系统平衡问题。 而上海电气已经在抽水蓄能、锂电、液流、压缩空气、熔盐、飞轮及超导等多种储能技术上形成显著优势,可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优储”解决方案;针对不同储能技术所对应核心产业链资源的差异性,上海电气在统筹整体市场开发的基础上,采取“一储一策”发展策略,由此形成“新型储能”庞大市场的良性发展格局。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包括国内首个电网侧共享储能青海格尔木项目、西藏光储电源侧项目、广东阳西火储调频等不同应用场景的标志性项目。截至2022年中期,上海电气储能设备在手订单人民币82.6亿元。 据了解,上海电气先后培育了锂电与液流专业化公司,并实现了产业化快速发展。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南通锂电生产基地于2020年9月建成投产,全方位匹配储能电站、备用电源和动力锂电池等市场需求,一期规划年产能5GWh。凭借技术迭代升级和产品服务保障,全球累计出货时超过2.5GWh,已为500+MW储能电站提供25000+小时的安全运行保障。 在钒电池领域,上海电气于2011年开始布局,迄今为止,其在液流电池的电堆以及系统层面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已达60多项,参加10多项行业标准制定。上海电气储能公司已经完成了50余项千瓦到兆瓦级的项目,储备的百兆瓦项目正在开发当中。其安徽合肥1GWh钒电池生产基地在2020年10月投产,盐城3GW第二生产基地已投建。目前上海电气钒电池储备订单3GW,正在向着规模化产业发展路径快速推进。 在另一大热的赛道氢能,上海电气也已成为抢跑者。近年来,上海电气加速布局聚焦氢能“制、储、加、用”四大环节关键核心装备,以电解水制氢为产业突破点,并向储氢、加氢及分布式发电等全产业链布局,产品服务领域涵盖了电解槽、储氢罐、隔膜压缩机、掺氢锅炉\燃机、燃料电池、能化结合工艺等多个环节。 根据上海电气制定的氢能技术行动路线,公司将通过技术研发快速掌握绿氢制备的核心技术开发能力、核心设备制造能力。同时,结合应用场景,打造源网荷储氢一体化的能源产业新生态,以氢能作为主要媒介,打通能源与化工的中间环节,推动源网荷储氢各端核心设备的内部配套,带动上海电气相关装备板块共同发展。 在制氢领域,上海电气成立了专业化制氢公司,重点攻克低成本高性能电解槽装备,目前可提供100~2000标方/小时碱性电解水制氢系列产品和5~200标方/小时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系列产品;在储氢领域,以建设上海市储氢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依托,构筑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石,可为用户提供从1MPa~100MPa不同压力等级的高压储氢设备;在加氢领域,以旗下国控环球在加氢站系统设计能力和业绩为牵引,重点攻克隔膜压缩机核心技术装备,可提供20MPa、45MPa、90MPa隔膜压缩机、高压储罐等核心设备、加氢站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可再生能源“制储加”一体化加氢站解决方案等;在用氢领域,以掺氢燃机和“电氢化”一体化应用为重点,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绿色原料用能规模化发展。 为此,上海电气已于2020年成立专门成立氢能事业部,2021年与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联合成立上海电气氢能技术中心、氢能博士后工作站。2022年11月,与上海电机学院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双方共建氢能中心实验室。2022年12月8日,上海电气旗下上海氢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揭牌,其自主研制的两款制氢装备“碱性电解装备和PEM电解装备”也在当日正式下线。两款制氢装备单体产氢量和电解效率国内领先。 在氢能“加”的环节,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加氢站数量位居世界第一,已经建设超过250座加氢站。作为连接储氢与用氢之间的重要一环,近两年我国加氢站建设速度逐步提升,中国石化力争成为“中国第一氢能公司”,宣布在“十四五”时期将建成1000座加氢站。一旦绿氢成为未来能源供给的主流,制约我国燃气轮机发展的燃料成本问题便会得到解决,燃气轮机一定会在我国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氢能“加”注环节将具有巨大发展空间。 在氢能“用”的环节,上海电气为河南安阳二氧化碳制绿色低碳甲醇项目提供胺法二氧化碳捕集系统装置,捕集石灰窑烟道气中二氧化碳与氢气合成绿色燃料甲醇,该装置可实现二氧化碳年捕集量16万吨 ,是目前国内最大碳捕集及合成甲醇项目,对二氧化碳捕集循环利用及实现碳中和政策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行业人士预测,随着碳捕集成本降低、技术进步、政策激励,CCUS技术在2025年产值规模预计将超过200亿元/年,到2050年超过3300亿元/年,按保守情形估计2025-2050年平均年增长率为11.87%。 无论是氢能、储能还是多能互补系统等,都是为实现“双碳”目标打造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围绕上述领域的政策去年以来密集出台。 在氢能,2022年3月,能源局、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强调氢能在未来能源体系中重要能源媒介作用。而从2021年至今,国家及地方政府密集出台300多项与储能相关的政策,并明确锁定2030年30吉瓦的储能装机目标。 截止到2022年底,全国已有近30个省份出台了“十四五”新型储能规划或新能源配置储能文件,规划的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已超6000万千瓦,是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所确定目标的两倍。 业内分析人士判断,预计2023年我国储能需求为15GW/31.9GWh,同比增长146.3%/166.6%,其中大规模长时储需求为13.3GW/28.5GWh,同比增长144.6%/165.7%。 火电投资加速将成公司业绩压舱石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在新能源领域的衔枚疾进,上海电气在火电能源设备则早已具备显著优势。从2022年整体公开招投标数据来看,上海电气在煤电市场中,占有率达42.34%,以十多个百分点的优势领跑同业。 在煤电三大件中的汽轮机和发电机,上海电气的占有率均超过50%。按现有市场占有率测算,“十四五”期间上海电气有望获得超过2000亿订单规模,公司在未来的业绩将获得保障。 据了解,上海电气高参数、高效率、低煤耗、大容量火电机组的经济性、安全性、稳定性等指标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2021年度电力行业火电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结果显示,上海电气供货机电设备包揽全部1000MW级湿冷机组AAAAA级榜单,AAAA级榜单占比达90%。 为进一步推动煤电低碳化转型,上海电气全面切入“三改联动”市场,发挥技术创新领先优势,打造了多个煤电改造行业标杆项目。 上海电气自主创新的百万千瓦二次再热超超临界机组不断刷新全球最低煤耗纪录。其中,华电内蒙土右电厂项目是基于国家能源局三改联动政策,在西北、华北地区的代表性项目。 据了解,截至2022年中期,上海电气燃煤发电设备在手订单人民币500.7亿元。凭借先进技术和丰富经验,先后获得多个综合提效改造等改造项目订单,新增多个订单。 业内人士指出,伴随2021-2022年大范围缺电和政策对火电的态度转变,国内新一轮火电投资正式启动。煤电规划一再提高,2022年7月政策层面提出新开工3000万千瓦,后提高至8000万千瓦;8月再次提出,2022-2023年两年每年开工煤电项目8000万千瓦,2024年保障投运煤电机组8000万千瓦。9月国家发改委召开了煤炭保供会议,提出2022-2023年两年火电将新开工1.65亿千瓦。 测算显示,1.65亿千瓦的新增火电装机将有望带动价值2100多亿的设备投资,这将给国内火电设备厂商带来数倍于当前年收入的市场空间。
印度最大电力生产商印度国家火电公司(NTPC)将罕见地在现货市场购买国内煤炭,突显出对夏季能源供应可能吃紧的担忧日益加剧。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家印度国有发电公司计划在下周左右发布300万吨的招标。 印度将迎来又一个酷暑,这可能会将电力需求推高至创纪录水平,并给该国电网带来压力。印度约70%的发电依赖煤炭。印度气象官员已经警告称,未来几个月出现极端气温的可能性更高,引发了人们对去年致命热浪重演的担忧。 知情人士称,NTPC主要依赖印度煤炭公司(Coal India Ltd.)的合同产量,NTPC还希望促进竞争,并鼓励其主要供应商通过在正在投产的私营煤矿中增加替代来源来提高质量。 印度政府预计,4月份电力需求峰值将攀升至229千兆瓦,总量可能超过当地煤炭供能的增长速度。这将迫使企业依赖更昂贵的进口产品,并在国内拍卖中购买。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2022年全年新增光伏装机87.41GW,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60.3%,累计装机达392.61GW。根据国家能源局设定的目标,2023年我国光伏累计装机总量将达到490GW,意味着全年新增装机目标将达到100GW左右。 多晶硅作为光伏产业链上游,关于保障其供应稳定,一直是全行业关注的重点。去年,“硅能源”概念被正式提出。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针对优先保障硅能源产业用电需求,支撑双碳目标落地提出了相关建议。 刘汉元代表谈到,随着光伏装机规模大幅增长,硅能源产业同步快速发展。2022年,国内高纯晶硅总供应量达90万吨左右,其中国产81万吨,进口9万吨。2023年,国内总产量预计将达到150万吨左右,其用电需求也将同步增长。 按生产1千克高纯晶硅用电60千瓦时计算,全年用电需求总量将达900亿千瓦时左右。150万吨高纯晶硅可生产600GW光伏发电系统,年发电量高达7800亿千瓦时,系统可以稳定运行25年以上,整个生命周期回报的电力是投入的50倍以上,是典型的“小能源”换“大能源”产业,是真正意义上的“新煤炭”、“新石油”。硅能源产业无疑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支撑。 而关于”硅能源“的保障,尤为重要。目前,晶硅光伏产业的主要聚集区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用电需求无法保障、季节性限电限产问题,客观上对硅能源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制约和影响。 据了解,作为光伏产业的核心原材料,高纯晶硅是整个产业链上唯一还有进口占比的环节,其技术含量和工艺复杂程度高,需要较长时间持续稳定生产,才能保证高洁净度系统环境,产品品质、纯度才能得到保障。 因限电导致停车停产压负荷,不仅影响产品品质和产量,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减缓了进口替代,而且影响系统稳定性,增大安全风险,给企业生产带来较大安全隐患。2022年,受夏季高温天气影响,国内多地出现电力短缺,山东、四川、浙江、安徽、江苏、云南等省份均出现季节性限电限产,导致硅能源等绿色高载能产业在需求旺季被迫降低负荷运行,对晶硅光伏产品的按时供给和交付带来一定影响。 为促进硅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刘汉元代表建议: 一是建议在工业领域优先保障硅能源生产企业用电需求。在保障民生用电的基础上,明确不将硅能源企业纳入有序用电范围,支持硅能源产业最大程度发挥产能,有效保障光伏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支撑光伏产业稳健快速发展。 二是建议支持硅能源产业发展,其原料及产业链各环节生产能耗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当前我国出现的电力短缺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化石能源不断退出,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未能跟上所致。建议加快硅能源产业发展,进一步强化硅能源产业的能源正向回报属性,持续释放先进产能。同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三是建议提高硅能源产业零碳、低碳能源自给率。建议允许其自建光伏、风能电站,配套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优惠减免过网费,实现自发自用,既满足增量用能需求,又不增加碳排放。同时,鼓励光伏、风电、水电等绿电优先保障供给硅能源生产企业,真正实现绿色能源生产绿色能源的零碳循环。
3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区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更加优化,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示范取得新进展,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分别达到55%和3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2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性任务。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我区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做好能源领域碳减排对于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做好碳达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及视察宁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系统观念,立足区情实际,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能源供给侧和消费侧共同发力,以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为关键,着力优化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加快转变用能方式、夯实新型电力系统基础、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深化电力、煤炭、油气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形成有效降碳减排激励机制。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引领,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大力推动能源低碳、负碳、零碳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 节约优先,高效发展。贯彻节约优先方针,着力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增强能源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倡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从源头和入口把控碳排放。 协同发力,转型升级。坚持能源供给侧和消费侧整体谋划、一体推进,以能源消费结构转型为引导,以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为支撑,形成能源供需协调互促的良性循环,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策支持引导、任务分解落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优化完善市场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平开放、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 防范风险,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先立后破,在加快形成清洁低碳能源可靠供应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对化石能源进行安全替代,加强转型中的风险识别和管控。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区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更加优化,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示范取得新进展,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5000万千瓦,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分别达到55%和3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2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时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全区煤炭消费逐步减少,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显著下降。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450万千瓦,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助力自治区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十六五”时期,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持续提升,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更加成熟。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行动 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供给侧需求侧协同发力,稳步加快清洁能源替代节奏和力度。在供给侧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扩大绿色低碳能源供给,在需求侧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和氢能替代,全面提升用能清洁化水平。 1.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 充分发挥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作用,挖掘本地消纳能力,重点依托沙漠、戈壁、荒漠、采煤沉陷区等建设一批百万千瓦风电光伏基地。稳步推进集中式平价风电建设和分散风能资源开发,加快老旧风电项目技改升级,推广高塔筒、大功率、长叶片风机及先进技术,积极发展低风速风电。提高优质风、光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利用率,提升存量新能源项目发电效益。加快分布式光伏在各领域应用,创新实施分布式光伏+工业、商业、校园、社区、交通等“光伏+”工程,积极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有效提高用户侧光电应用比例。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建设。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750万千瓦和325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450万千瓦和50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发电由补充型电源转向主力型电源。(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草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2.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 加快推进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立项建设。建设青铜峡水电增容项目。统筹协调生物质资源多种利用途径,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促进生物质能充分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垃圾发电在地级市全覆盖,适时启动银川等重点城市垃圾发电项目扩建,启动生物天然气制取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环保处理试点项目,探索包含生物天然气制取、粪污环保处理、有机肥料加工生产的多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应用。利用热泵等技术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重点在银川平原探索开展中深层地热能供暖。(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3.持续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 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不断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有效降低煤、油、气等化石能源终端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深入挖掘工业领域电能替代潜力,推广工业电锅炉、电熔炉、电窑炉应用,在钢铁行业大力发展电弧炉炼钢,提高废钢电炉冶炼比重,在建材行业推广水泥电窑炉、玻璃电熔炉。在交通领域,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促进电动汽车在公共交通、城市配送等领域普及,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推进电气化铁路建设。在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领域,大力推广机井电排灌、电烘干、电气化大棚等成熟电气化技术和装备。在城乡居民生活领域,因地制宜推广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蓄热电锅炉等新型电采暖设备,加大炊事、生活热水等电器产品的普及。到2025年、2030年,力争累计实现电能替代电量120亿千瓦时、150亿千瓦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4.统筹推动氢能制输储用全链条发展 加快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进程,推行氢能生产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融合、氢能利用与煤化工耦合的创新发展模式,依托宁东光伏产业园建设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实现绿氢对原料的清洁替代。加快交通领域氢能应用,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示范应用,开展宁东基地氢燃料电池重卡替代示范,支持银川市率先开通运营氢燃料电池公交线路。优化布局用氢制备、储运和加注等基础设施,开展天然气掺氢试点,支持具备制油或制氢条件企业,优势互补联合建设加氢/加油、加氢/充电等合建站。到2025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8万吨/年,力争建成10座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到2030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专栏1: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动 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为重点,建设和储备一批大型风电光伏新能源基地项目:“十四五”期间建成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新能源外送基地,围绕沙坡头区、红寺堡区、海原县等县(区)建设90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40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提升银东、灵绍直流新能源占比。 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建设。以国家和自治区整县(区、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为契机,推动整县、整乡、整村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治沙等“光伏+”综合利用,利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荒地、盐碱地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充分挖掘、科学评估配电网接入消纳能力和风能资源潜力,鼓励在风能资源适宜、靠近负荷中心的工业园区周边发展分散式风电,实现所发电力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就近消纳。 开展老旧风电场“以大代小”更新改造试点。针对贺兰山、太阳山、香山等区域并网运行时间较长、单机容量1.5兆瓦及以下、连续多年利用小时数低下、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风电场,开展老旧风电机组更新改造示范,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打造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区。建设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有效整合风电、光伏发电、低谷电力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推动绿氢耦合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基多联产等项目,推动灰氢转绿、以氢换煤、绿氢消碳。 (二)推动化石能源消费尽快达峰 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加快煤炭减量步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量,压减煤炭消费存量,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重点用煤行业控煤减煤,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 1. 加强能源企业碳足迹监测 执行国家能源分行业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开展自治区产业链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测算,完善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行碳排放信息监测和评价管理,建立碳排放台账。建设自治区“双碳”数智监测中心,加强能源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行、退役的全过程碳管理。加强与国际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碳排放强度对标,支持自治区重点能源企业制定碳减排路线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统计局) 2.加快转变煤电定位 在电力安全保供的前提下,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充分认识煤电的减排主体作用,根据能源发展和安全保供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机组全部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建设、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供需要,加强煤电机组与非化石能源发电、天然气发电及储能的整体协同。原则上不新增企业燃煤自备电厂,推动燃煤自备机组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加大自备机组节能减排力度,支持燃煤自备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3. 推进现役机组改造升级 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强燃煤发电机组综合诊断,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提效、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因厂制宜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供热改造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制定“一机一策” 节能供热改造实施计划。持续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各煤电企业采用低压缸零出力改造、燃烧器改造、烟气旁路改造、熔盐储热调峰改造等提升机组灵活性。继续按照分类处置、保障供应的原则有序推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将符合安全、环保等政策和标准要求的淘汰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4.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 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新建煤炭利用项目按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建设实施。引导高耗能、高排放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电代煤” “以氢换煤”,降低煤炭资源直接消耗规模。合理划定煤炭禁止散烧区域,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积极推进城乡居民清洁取暖,减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农业领域散煤使用,在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暖工程。(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厅) 5.合理调控油气消费 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增速,逐步调整汽油、柴油消费规模,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青石峁、定北两个千亿级气田开发,积极推进石嘴山煤层气试点开发。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和盐池至银川等天然气管道建设,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推进储气设施运营机制建设,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领域天然气消费水平,拓展天然气在交通、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应用,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区天然气产量力争达到10亿立方米,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75%;到2030年,保持全区石油消费基本稳定,天然气利用规模稳步扩大,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 6.开展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 因地制宜采取生态修复、土地复垦、景观再造等措施治理采煤沉陷区,积极提升煤矿开采区林业碳汇能力。大力推行“生态+光伏”综合治理模式,重点依托宁东矿区连片采煤沉陷区,推进生态治理、林草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及含水层保护等工程,开发建设宁东采煤沉陷区大型光伏基地项目,盘活沉陷区土地资源。加强煤炭和油气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专栏2:化石能源消费达峰重点行动 企业燃煤自备电厂减污降碳。加强燃煤自备电厂能耗、排放等在线监测,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燃煤自备电厂限期整改或淘汰。推动企业燃煤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扩大清洁能源消纳空间。 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节煤降耗及供热改造。全面梳理存量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水平,对供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具备条件的机组,制定“一机一策”节能供热改造实施计划。 实施燃煤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现役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到2025年,实现统调火电机组全部具备70%深度调峰能力,新增新能源消纳空间600万千瓦。 推动煤炭减量增效发展。以化工、钢铁、水泥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压减煤炭消费存量,强化节煤提效改造,推广洁净煤及相关燃烧设备,减少煤炭直接燃烧、炼焦用煤及化工原料用煤。合理划定煤炭禁止散烧区域,大幅减少民用散煤使用,有序扩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半径,限期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 公里内的燃煤锅炉。 推动煤矿绿色转型。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共伴生资源共采等绿色低碳开采技术,加强煤炭洗选加工,提高矿井水、煤矸石、煤泥、煤矿瓦斯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因地制宜通过发展风电、光伏、现代农业、林业等产业,实现矿区减碳增汇。 (三)推进用能方式低碳高效转型 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能源梯级利用,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充分发挥减少化石能源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 严格控制能耗强度,适度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合理用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与能耗双控的衔接,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严格落实能耗等量减量替代要求。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逐步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进一步优化完善能耗双控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建立三级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建立能耗预警调控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利用效率高、效益好的地区、行业、项目倾斜配置。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加快建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2.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高效用能 认真落实国家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推动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和能效提升,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和能效水平对标达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积极推动企业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引导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行业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采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用能需求,推广屋顶光伏、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建设,推广绿色低碳建材。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优化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加速交通工具低碳绿色更新迭代,鼓励重卡使用液化天然气(LNG)替代燃油,倡导绿色出行方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3.大力推进能源资源循环利用 加强城乡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加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宽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气化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加强煤炭和油气开发、转化、储运等环节的余热、余压、冷能等资源回收利用。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促进园区集中供热供汽、废水集中治理、能源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和固废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工业尾气生物发酵制燃料乙醇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规模,扶持企业研究开发秸秆转化利用技术,创建一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典型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 4.积极发展智慧能源系统 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能源领域的融合创新和推广应用。推动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实现能源系统实时监测、智能调控和优化运行,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感知和高效生产运行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面向能源供需衔接、生产服务等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企业级、园区级、县区级智慧能源平台。以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智能微网、虚拟电厂等新模式新业态为依托,开展智能调度、能效管理、负荷智能调控等智慧能源系统技术示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5.开展低碳(零碳)城市、村镇和园区试点示范 深入推进银川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推动城市低碳智慧供用能系统建设,选择有条件的机关、医院、学校、社区等开展碳达峰先行示范活动。鼓励重点园区、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利用屋顶、空置地等建设分布式新能源,引导园区企业共建资源综合利用设施、污水及废弃物处理设施、能源梯级利用设施,打造一批低碳、零碳园区。开展零碳(低碳)村镇试点,为全区乡村节能减排探索有效实现路径。(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专栏3:用能方式绿色转型重点行动 推动新能源与终端智慧用能融合发展。鼓励消纳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工业园区等集中用能区域,以终端用能需求为导向,依托配电网、配气网、热力网等能源网络,应用新能源、储能、柔性网络和微网等能源技术和先进互联网通信技术,构建以“云大物移智链”为技术支撑的能源管理平台,推动实现分布式新能源的高效、灵活接入以及生产、消费一体化,建立多源融合、供需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 推广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新建建筑和社区建设低碳智慧用能系统,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25年,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达到15%。力争到2030年,新建交通枢纽场站光伏安装面积不低于60%。 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建设原则,加快构建覆盖自治区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优先在公交、城/乡际客运、机场专线、旅游专线、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单位与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提升充电服务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到2025年,全区充电桩累计达到6000个(直流桩5000个,交流桩1000个),满足约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销售站建设示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具备制油或制氢条件企业,优势互补联合建设加氢/加油、加氢/充电等综合能源销售站,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设施。 开展零碳(低碳)村镇试点。选择具有特色产业发展基础的村镇积极开展低碳(零碳)村镇试点,引导实施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和生活用能设施全电气化改造,优先就近消纳利用分布式新能源电力,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设施节能和清洁供暖,持续发挥“阳光沐浴工程”、农村沼气工程清洁能源供应作用,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 (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 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大力发展各类储能设施,挖掘需求侧响应能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 1.提升电源侧调节能力 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加快实施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全面完成区内大型热电联产机组 “热电解耦”蓄热调峰改造,提升冬季采暖期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扩大自备电厂参与调峰规模,鼓励工业企业发挥自备电厂调节能力就近利用新能源。积极探索建设既满足电力运行调峰需要、又对天然气消费季节差具有调节作用的天然气“双调峰”电站。探索开展光热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提升新能源涉网技术水平,增强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风况、光照的预测精度,增加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准确度。优化电力调度运行管理,探索多种能源联合调度模式,促进新能源发电项目多发满发。(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2.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 对现有电力系统进行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性评估,在电网架构、电源结构、源网荷储协调、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控制等方面提升技术和优化系统。推进骨干网架规划建设,加快直流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有针对性地补强新能源富集地区网架结构,扩大新能源开发和电力外送规模。开展配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配电网分布式新能源和多元化新型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增强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能力。鼓励用户投资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逐步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推动互联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电力系统融合,以智能传感、信息通信、自动控制技术为支撑,加快推进以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为特征的统一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网资源调配、服务支撑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3.加快推动储能多元化发展 以市场化为导向,科学合理选择经济技术可行的路线,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建设。加快开工建设青铜峡抽水蓄能电站,力争“十五五”初建成投运,积极开展青铜峡二期、中宁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扩大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商业应用。支持应用储电、储热、制氢等多种储能方式促进新能源消纳,重点培育和扩大储能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市场,新建风电光伏项目原则上配建一定比例储能,鼓励建成项目合理配置储能,实现平滑出力波动、提升消纳水平。探索开展氢能储能调峰发电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4.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 加强需求侧管理和响应体系能力提升,构建可中断、可调节多元负荷资源,培育需求侧响应聚合服务商等新兴市场主体,调动需求侧资源参与源网荷互动。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各类电价敏感型用户转型为可中断、可转移负荷,积极参与现货交易、辅助服务市场。积极发展优先消纳新能源的新型负荷,聚合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资源,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采用数字化技术和先进控制技术,充分调用建筑楼宇、工业可控负荷等各类需求侧灵活响应资源,提高用户匹配消纳新能源的能力和灵活互动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5. 加强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全网协同 加强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全网协同,建设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示范工程,在保证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化调度新能源电力。依托新建及存量直流外送通道积极推进多能互补工程,建设风光储、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提升外送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结合新能源消纳、清洁供暖等工作探索开展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和绿色供电园区示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专栏4: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行动 打造“西电东送”网架枢纽。加快建设宁夏至湖南±800千伏直流外送通道,开展贺兰山至中东部新能源外送通道前期工作,稳步提高清洁能源输送规模,提升新能源电力跨省区互济消纳能力。围绕新能源基地规划布局,优化完善宁东、吴忠、中卫等重点区域网架,新建一批满足区域新能源接入和送出需求的750、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对重要送出断面和枢纽变电站进行补强和增容扩建。 优化升级城乡配电网。高标准建设智慧高效、灵活可靠的现代配电网,推进新一代调度自动化系统、配电网改造和智能化升级等示范应用,推动城镇配电网与其他基础设施协同建设改造,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增强电网智能控制水平,提高分布式风光资源并网接纳能力。 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积极推进青铜峡抽水蓄能电站(100万千瓦)建设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库体工程,于“十五五”初期建成投运。加快推进已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的青铜峡二期(140万千瓦)、中宁(100万千瓦)、中卫三道埫(160万千瓦)、吴忠跃进(80万千瓦)、中卫黄草埫(100万千瓦)、固原(1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十四五”期间力争更多项目开工建设,做到能核尽核、能开尽开。 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发展。落实促进储能健康有序发展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储能设施项目投入,建设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二氧化碳储能、光热发电等新型储能。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建新型储能,鼓励大用户、工业园区布局新型储能,支持家庭储能示范应用。到2025年,全区储能设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的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挖掘需求侧响应潜力。整合各类需求侧响应资源,培育大规模灵活负荷聚合商。鼓励电解铝、铁合金、多晶硅等电价敏感型高载能负荷改善生产工艺和流程,发挥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功能,积极参与系统调节。组织开展智慧楼宇、工业可调节负荷、电动汽车、大数据中心智能互动等需求侧响应项目示范。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到2030年,需求侧响应能力稳步提升。 开展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推广。依托新建及存量直流通道开展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新建宁夏至湖南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不低于50%。努力扩大存量外送通道就近打捆新能源电力规模,到2025年,银东、灵绍外送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不低于30%。实施中卫市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试点以消纳新能源为目的的“新能源+数据中心”供电模式。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模式组织开展“绿电园区”试点创建,到2025 年,试点园区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超过30%。 (五)加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 突出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示范应用,集中力量加快零碳负碳技术研发攻关,开展试点示范。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 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面向全国征集技术解决方案,凝聚各方科技创新力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重点技术攻关。加强东西部能源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创新合作,鼓励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家大院大所、发达地区创新主体深入开展交流合作,建立绿色低碳技术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在新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氢能、CCUS等重点领域整合新建一批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低碳技术人才,共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绿色低碳专业人才团队引育行动,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转移转化、推广应用有突出贡献的一线科技人员和科技服务人员表彰奖励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2.研发推广减碳技术 聚焦化石能源绿色开发、高效利用、减污降碳、梯级利用等开展技术创新,促进新材料、新工艺、信息技术等交叉融合。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共伴生资源共采等绿色低碳开采技术。开展火力发电智能燃烧优化控制技术、深度调频与深度调峰技术、网源协调灵活性发电等火力发电减碳技术研发应用。加快纤维素等非粮生物燃料乙醇、生物航空煤油等先进可再生能源燃料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及产业化示范。支持高碳排放行业企业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研发应用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过程智能调控、余热余能高效利用等技术,加强绿色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及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研究,普及推广经济适用的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绿色照明、余热余能高效利用、规模化储能、先进输配电等关键技术,持续挖掘节能减排潜力。(责任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攻关突破零碳技术 加快绿色能源开发技术攻关,重点开发太阳能、风力、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制取利用技术及装备,突破电化学、机械能等储能技术,加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特高压直流输电、柔性直流输电、分布式能源、智能输变电装备、大容量混合储能技术、智能配电网与微网技术等先进能源互联网技术研究,开展煤电与新能源综合调节及系统优化运行、可再生能源智能运维、智慧电厂与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发及集成应用。加强氢能、光伏、风电多能交互清洁能源示范,开展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解水制氢、储氢、输氢、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绿氢化工、绿氢炼钢、天然气掺氢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形成氢能产业链,推动氢能作为燃料和原料的非电用能替代。(责任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4.探索试点负碳技术 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的研发和试验示范,研究全区重点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的可行性和潜力,在燃煤发电、煤化工等重点排放行业开展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技术应用示范,在地质条件适合的地区开展二氧化碳封存试验,持续攻关二氧化碳高效转化原料、燃料的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责任单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地质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专栏5: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重点行动 光伏、风电制造与生产性服务技术研发应用。持续开发高性能光伏用硅材料及其大尺寸铸锭、拉晶、切片等生产技术,开展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生产设备等主导产品的生产技术升级,引进开发高效硅异质结电池、薄膜电池、钙钛矿电池、建筑用光伏构件等新型产品,引进转化各类光伏制造耗材、辅材及配套设备的制造技术。持续开展塔筒、叶片、减速器、大型铸件、专用锻件、电机控制系统等风电制造关键零部件和配套设备的制造技术升级,开展大容量、低风速风机研究,引进转化风电主机的总装技术。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光伏电站、风电场的智能化电力管理与运行维护等技术研发。 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应用。开展高密度大容量新型储能电池制造技术研发,提升电池正负极材料性能及生产技术,引进转化电解液、隔膜等生产制造技术。围绕新能源开发利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开展锂离子电池等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示范,探索开展飞轮储能、钠离子电池等新技术试验示范。 氢能产业技术攻关。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分布式制氢、氢气纯化等技术研发,引进转化氢气储运、加注的关键材料及技术设备。在公共交通、物流运输、制氨、煤化工综合利用等领域开展氢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引进转化氢燃料电池汽车与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制造技术。 智能电网技术研发应用。开展智能输变电装备技术、特高压交直流输电技术、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及应用技术、大规模交直流混合电网安全稳定控制技术、电网调度全局优化与协调控制技术、可再生能源发电友好接入技术、大容量混合储能技术、智能配电网与微网技术等智能电网技术的研发与集成应用。 火力发电减碳技术研发应用。开展火力发电智能燃烧优化控制技术、基于深度调频与深度调峰的网源协调灵活性发电技术、基于智能终端与机器人应用的智能巡检系统、数据信息挖掘与远程专家诊断技术、工控系统信息安全技术等智慧电厂技术的研发与集成应用。开展火力发电二氧化碳捕集基础原理与机制、低能耗的二氧化碳吸收剂和捕集材料、低能耗过程设计等研究,引进示范火力发电二氧化碳捕集技术,研发二氧化碳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 煤矿绿色智能开采技术研发应用。在煤炭绿色化、智能化开采方面,开展井下实时通信、地下精准定位与导航、采煤机智能截割、巷道智能快速掘进、智能储运、智能健康管理、智能洗选、灾变智能决策与应急控制、煤矿机器人等煤炭智能化开采技术研发应用。 引进转化煤化工CCUS技术。引进及示范应用碳捕集专用大型二氧化碳分离与换热装备、驱油、驱水、地质封存的储存、运输和灌输技术设备;研发二氧化碳制备双氰胺、三嗪醇、加氢制甲醇乙醇技术,落实下游二氧化碳消纳渠道,形成捕集及碳转化利用一体化技术集成与万吨级示范。 (六)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机制 创新促进新能源发展的市场机制,优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体系,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能源供应安全保障。 1.强化能源市场机制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储能、可调节负荷、综合能源服务商等配售电环节新兴独立主体,统筹衔接各交易市场,创新有利于新能源消纳的交易品种和规则。深入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整合源网荷储资源,激励火电、储能、可调节负荷等各类灵活性资源主动提供辅助服务,研究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疏导机制,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模式。完善优化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加快构建现货交易市场,丰富市场交易品种,完善电力调度交易机制,推进新能源直接参与电力交易,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规模。积极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推行分布式发电“隔墙售电”模式。推进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完善新能源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推进以市场化竞争方式配置资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储能及增量配电网项目,支持电网企业和社会资本联合投资运营新能源输电项目。研究制定全区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逐步完善用能权制度体系,并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2.完善能源转型价格财税支持措施 从更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角度深化电价改革,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完善绿色电价政策, 建立健全适应我区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电价机制。合理加大辅助服务补偿价格,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价格政策,强化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增强输配电价机制灵活性。落实差别化电价、峰谷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和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取消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浮动范围限制,严禁对高耗能、 高排放、 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引导科学合理用电。依法依规出台相关税费减免措施,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对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产业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做好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征收,通过差别化税制设计,推进企业自主开展清洁低碳生产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税务局) 3.健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政策 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创新适应清洁低碳能源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依法依规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挂牌)。研究参与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的设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自治区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产品创新,稳妥开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和生态补偿抵质押融资,规范发展合同能源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和能效贷款。鼓励保险、理财基金等进行投资,为能源领域低碳技术推广、高碳产业及高碳项目低碳化转型提供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通过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增加控排企业碳履约渠道。(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 4.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安全保供体系 加快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高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保障能力。强化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煤炭应急储备体系,统筹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完善应急调峰产能、可调节库存和重点电厂煤炭储备机制,加快宁东、石嘴山、青铜峡等地区煤炭物流储运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大型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作用,提升电网负荷预测和管理调度水平,增强电力供应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供气企业、管输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各负其责的多层次天然气储气调峰和应急体系,统筹推进各地市规模化LNG储罐为主、重点用气企业小型LNG及CNG储配站为辅、沿海LNG接收站为补充的多层次储气系统。完善能源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建立覆盖全区电网、油气管网及重点能源供应企业的能源综合监测体系,提高能源预测预警的监测评估能力,建立电力企业与燃料供应企业、管输企业的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对极端天气、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与事后快速恢复能力。加强重要能源基础设施、能源网络安全防护,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对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跨部门的产业发展与能源转型协调机制,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战略、行动方案和政策体系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挥能源转型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做好能源规划实施、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指导市县、部门和行业做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完善督导协调机制,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障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建设台账,对各地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指导,跟踪分析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利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成效显著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健全对电网、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环节企业的考核机制,重点考核有关企业履行能源供应保障、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等职责情况。 (三)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各级政府绿色低碳技术财政科技投入,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重大产业创新及其产业化、试点示范、创新能力建设和宣传教育,以财政拨款、税收政策、政府绿色采购、配额拍卖、超配额罚款、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四)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和科技人员的支持与服务,搭建企业技术需求与科技人才精准对接的平台。整合各方面资源,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等,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全面提升重点企业碳排放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碳排放达峰相关培训和专题学习,提升领导干部对达峰行动的认识。
随着可再生能源在英国电力供应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英国朝实现能源独立又迈近了一步。分析显示,今年冬天,英国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超过了天然气发电量,足以为每个英国家庭提供整个冬天的电力。 根据英国非营利性组织能源与气候情报中心(Energy and Climate Intelligence Unit)的数据, 在10月1日至2月24日期间,英国风能、水力和太阳能的发电量达到46太瓦时,超过了45太瓦时的天然气发电量 。 若使用天然气发电,产生同等数量的电力将需要大约95太瓦时的天然气,相当于110辆液化天然气罐车,或1000多万英国家庭一个冬天的燃烧量。 数据还显示,包括核能和生物质能在内的其他发电来源在冬季期间产生了27太瓦时的电力。 2022年,英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38%,几乎与天然气发电占比40%相当,这也使得英国自2010年以来首次成为电力净出口国。 英国的大部分清洁能源来自风力发电,在冬季风力较强时风电效率最高。 可再生能源贡献日益增长 分析师表示,今年冬天,可再生能源发电已经取代了英国全年天然气发电需求的三分之一以上。 如果没有可再生能源发电,英国将不得不燃烧更多的天然气,这可能会使该国天然气净进口量增加22%以上,包括通过管道进口的天然气。 能源与气候情报中心的能源主管Jess Ralston表示:“我们看到旧电力系统让位于新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成为支柱,并越来越多地取代天然气。” “电池储能的发展速度比预期的要快,这提高了英国的能源安全,使我们更少地受国际天然气市场的影响。他表示。 英国能源行业协会(Energy UK)的首席执行官Emma Pinchbeck表示,“我们必须尽一切可能”鼓励并加快对低碳能源的投资。她补充称,能源与气候情报中心的分析证实了本土可再生能源发电对英国家庭和企业的贡献越来越大。 致力于实现更大能源独立 目前,英国仍然严重依赖天然气。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英国40%电力和85%家庭取暖都仰赖天然气。 本周一,能源安全大臣格兰特·沙普斯在伦敦会见了美国能源部长詹妮弗·格兰霍姆,并表示他希望英国通过核能和可再生能源来实现更大的能源独立。 沙普斯和格兰霍姆希望西方国家摆脱对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的依赖。 他们表示,俄乌冲突后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表明,有必要加快摆脱化石燃料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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