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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宗商品狂飙后 华尔街继续看多资源股

    在大宗商品价格飙升和需求支撑盈利的背景下,资源股在过去三个月跑赢大盘。 与此同时, 华尔街继续看好矿业股和能源股,认为丰厚的股东回报和相对大盘的大幅折价,为这些行业股票提供了上行空间。 摩根大通分析师Mislav Matejka最新报告指出,下半年工业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将提振矿业公司的每股收益。Matejka还认为,能源股能带来强劲的现金流,具有吸引力的股息收益率,且可对冲地缘政治风险。 无独有偶,摩根士丹利分析师Martijn Rats团队维持了对能源行业的“增持”评级,指出未来几年能源公司的结构性前景持续向好。 他们预计, 在旺季需求推动下原油供应趋紧,油价将在今年夏季呈上行趋势。 但在此前,OPEC+称9月底起逐步取消自愿额外减产,布油跌破80美元/桶。 此外,能源股的吸引力还来自于其巨额的股东回报,壳牌和英国石油等能源巨头在最新一季的财报中均将股票回购列为重点工作。 分析师预计, 今年欧洲企业有望向股东返还创纪录的超过6000亿欧元(合6520亿美元),能源公司将是主要贡献者。 分析师还指出,伴随经济持续复苏,欧洲能源和原材料行业在经历了近两年的停滞后,2025年将重返增长轨道。 大摩旗下的另一个团队,Alain Gabriel等分析师,更看好欧洲的金属和矿业股票。 他们指出,矿业股目前的交易价格相对历史水平而言有较大折价。稳定的需求环境和持续偏紧的供应,将继续支撑大宗商品价格维持在良好水平。 在过去三个月里,大宗商品整体上表现出了“牛市”风采,尤其是铜、镍等基础金属价格狂飙。 法国兴业银行策略分析师Manish Kabra等人认为, 当下,相较于金属本身,该行业公司股票是瓜分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红利的更佳选择。 Kabra说,金属价格的上涨表明,矿业公司每股收益增速可能已经到了拐点,并补充说,其团队更看好矿业股而非能源股。 Liberum策略分析师Susana Cruz表示,大宗商品当前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是美国经济放缓,不过她也指出,欧洲经济复苏势头转好,可能会在下半年对需求形成支撑。

  • 国家税务总局: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

    4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主持召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座谈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围绕税务部门如何更好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与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深入了解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情况,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就进一步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更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进行交流研讨。 座谈会上,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及6家从事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负责人,先后围绕进一步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税收政策、税费服务以及征管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胡静林指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利企利民利国利长远的重大利好。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立足税务部门职能责任,着力推进政策运行更加顺畅,着力推进税费服务更加便利,着力推进行业秩序更加规范,为扎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添助力、提效能、优环境。 胡静林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近年来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有力促进了相关行业企业发展壮大。今年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在税收方面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措施。 税务部门紧锣密鼓抓好落实,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制度完善改进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并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时让持续开展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也能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 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还将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以税收政策的运行通畅、服务措施的持续优化、执法标准的全国统一,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助力大幅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同时,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以及地方违规招商引资造成的“政策洼地”进行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等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震慑;对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处理力度并追究相应责任,着力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更加坚决有力地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与会行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党中央作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场“及时雨”,必将创造出广阔的市场空间,一定要把握好行业发展时机、运用好利好政策,努力实现更快更好更优发展。 税务总局领导王道树、饶立新、蔡自力、罗天舒出席座谈会,并与参会的行业协会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 2023年度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十大影响力事件

    岁月更迭,四季轮回。不知不觉间,2024年已经悄然来临。我们站在时间转角处回望,这一年再生资源行业发展之路并不平坦,既有令人欣喜的亮点,也有出乎意料的转折。为此,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联合《资源再生》杂志继续推出“2023年度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十大影响力事件”,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来回顾这些行业事件。 事件一:利好政策频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发展。 2月14日,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中废旧设备规范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 通知指出,各地发展改革委要积极推动废旧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支持国家和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应用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动废旧设备拆解加工企业提质改造,全面提升机械化、自动化和智慧化水平。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加强元器件无损化高效处理、稀贵金属提取等无害化、高值化利用技术应用,提高处理产物附加值。支持产品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建立逆向回收体系,发展高水平再制造。通知明确,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符合条件的废旧设备回收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废旧设备回收、拆解处理、再制造、资源化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设备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6月24日,商务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工作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回收主体多元化、规模化发展,通过“互联网+回收”等模式,加速推进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提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推动更多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促进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转型升级。指导家电销售、售后服务企业利用销售、服务网络,结合家电以旧换新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提供废旧家电便民回收服务。针对城市、农村市场不同特点,依托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加强废旧家电规范回收公益宣传。 7月12日,商务部等13部门 《 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 要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推动在居民小区规范设置废旧家具、装修垃圾投放点,推广线上预约收运。完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支持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为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小区提供便利。 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践行全面节约战略,积极构建覆盖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补齐风电、光伏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最后一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1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有关部署,推动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规则和标准体系,建立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推进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建设,拓展和丰富应用场景,发挥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对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支撑。 1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印发《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提升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行动方案》综合考虑产业发展阶段、治理环节、责任主体等因素,从管理制度和治理成效两方面提出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全面建立,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快递包装要求全面落实,快递行业规范化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电商、快递行业经营者快递包装减量化意识显著提升,大型品牌电商企业快递过度包装现象明显改善,在电商行业培育遴选一批电商快递减量化典型,同城快递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比例达到10%,旧纸箱重复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行动方案》部署了快递包装减量化专项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引领、快递包装供应链绿色升级、可循环快递包装推广、快递包装回收利用和处置、快递包装监管执法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主题宣传等7大行动。 12月15日 , 工信部公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即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对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安排。同时,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优先使用再生原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使用获证梯次利用产品。 《办法》明确:原则上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装机的动力电池回收主体责任,电池生产企业承担直接销售至市场的动力电池回收责任,梯次利用企业承担生产的梯次利用产品回收责任;电池租赁运营机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服务网点、回收经营者、综合利用企业及其他产生废旧动力电池的单位应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12月25日,工信部印发《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 规范条件明确了废铜、废铝加工配送和再生铜直接利用企业规范化发展的要求,从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规模装备和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引导行业企业提高精细化处理及直接利用水平,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7年,我国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制造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增强。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0%,工业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3年下降13%左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57%。 12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共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 城市典型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包括规范回收站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绿色分拣中心、交易中心建设),废钢破碎生产线(4000 马力以上)、废铜铝破碎分选线(回收率95%以上)、废塑料复合材料回收处理成套装备(回收率 95%以上),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建设等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项目持续列为鼓励发展类产业目录。 事件二:首次中欧循环经济高级别政策对话成功举行。 会议双方同意中欧循环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续签5年,并重点在电池回收利用、塑料污染治理、再制造发展等领域加强合作。 双方将启动下一阶段中欧循环经济合作路线图起草制定工作,推动取得更多务实合作成果,为全球气候环境治理贡献更多力量。 事件三: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发布2021-2022年度重点企业发展报告。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发布《2021-2022年度再生资源行业重点企业发展报告》 ,报告指出2021-2022年度我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等10类主要再生资源年均回收利用量接近4.1亿吨,主要再生资源企业2021、2022年均经营规模、销售总额较2020年都有大幅增长,平均利润率较2020年略有增长,约为3.48%。报告总结了疫情后两年间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呈现行业政策不断利好、回收设施逐渐纳入城市公共设施规划、以废旧风力叶片和废旧光伏组件为代表的新兴再生资源得到主管部门高度关注、标准规范逐渐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双碳”战略为回收行业带来新发展机遇等新的行业发展态势。 事件四 : 中美发表应对气候变化“阳光之乡声明”,在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方面达成共识。 声明内容总计25项,覆盖了中美气候合作机制建立、能源转型、甲烷及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地方合作、森林、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减排协同、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NDC)、COP28等九大议题。 在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方面达成两项共识:一是认识到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利用效率对于应对气候危机的重要作用,两国相关政府部门计划尽快就这些议题开展一次政策对话,并支持双方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开展交流讨论和合作项目;二是中美两国决心终结塑料污染并将与各方一道制订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塑料污染)国际文书。 事件五:《再生资源经营性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发布《再生资源经营性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该团体标准为解决再生资源行业“第一张票”缺失难题,首次以标准形式对再生资源行业经营性电子数据的存证和管理进行规范,明确了存证平台数据采集清单和采集方式,规范了采集、存证、查询和验证全流程的技术标准,通过数据实时采集及防篡改等技术手段,帮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形成完整的交易证据链,合规适用各项税收政策,降低税务风险。 事件六:绿色低碳发展的中国理念和中国方案——《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发布。 详细阐述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生动实践; 介绍了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成就,分享了中国与世界各国携手共建美丽地球家园的努力和成效。分享了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事件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35个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 通知明确,经有关地区城市和园区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 事件八: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标准“领跑者”产生。 国家市场总局发布的《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公告中,将再生资源回收首次纳入“领跑者”重点领域。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目前已被批准成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与服务”领域指定评估机构。2023年度首批3家再生资源企业获得了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 事件九:再生资源行业规范企业再添新兵。 工信部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要求 ,通过《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一批)、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进行公示。 事件十:生态环境部开展试点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 1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选择一批环境管理水平高、技术装备先进、污染防治设施完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再生铅企业作为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试点期间,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按照省内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 虚拟电厂产业生态发展要找准突破点

    中国储能网讯:构建可靠、高效、经济、多元的调节体系是应对电力系统源荷两端不确定性逐渐增加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加调节能力通常会优先采用电源灵活性改造、储能、需求响应等手段。但面对迅速增长的调节需求,这些手段也面临资源耗尽、成本上升等问题。通过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和智能聚合系统,虚拟电厂能够将分布式电源、小微储能系统、可调节负荷、电动汽车等分散的“小微难控”资源进行聚合和协调优化,为电力系统调节提供一种经济且量大的调节资源,因此得到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投资主体和社会企业的关注和青睐,虚拟电厂的产业属性及其上下游带动效应也开始显现。然而,我国虚拟电厂产业目前仍存在概念模糊、边界不清、规则不明等阶段性发展问题,亟需找到规模化发展的突破口。 虚拟电厂产业生态面临四大瓶颈 一是市场缺少标准和规则指引,容易导致多元化发展中的各类管理风险。 目前,虚拟电厂的需求方主要以电网企业为主。随着未来市场参与主体、应用场景和电网形态日趋丰富,地方政府、售电公司、物业公司、电力用户和其他主体都有可能成为新的需求方并延伸提出多样化需求。在不同利益目标驱动下,结合虚拟电厂存在“类电厂”的特征,未来虚拟电厂需求侧一方面存在响应资源与传统电厂“同权不同责”的管理标准缺失问题,另一方面也存在利益驱动下大型电源或支撑性电站非计划流入高回报市场的安全风险。此外,对虚拟电厂对象的界定不清晰,也容易导致部分项目重复打包、概念混淆、虚假负控等骗取补贴、审批和估值行为。 二是地理和行政区域约束限制了虚拟电厂运营商资源汇聚的能力施展和盈利空间。 受限于我国分区域甚至分台区电力平衡模式基础,大部分虚拟电厂运营商往往以城市行政边界开展资源摸排和洽谈,目前汇聚形成的电能量和灵活性资源也主要用于解决地市级甚至台区级电力平衡问题。该模式同时压缩了虚拟电厂的需求侧和供应侧两头市场,导致中间运营盈利空间和潜力有限。有限的利润空间限制了有能力的运营商的发展,且“一地一策”机制也增加了运营商的推广复制成本。 三是用户侧数字化进程仍显著低于虚拟电厂业态预期,负控基础薄弱。 资源侧数字化进程是虚拟电厂的根基和基础,但我国工业企业和建筑用户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进程目前存在“投资冗余”和“投资匮乏”并存的窘境。大量典型能耗设备存在“一设备多表计、一设备多平台”的冗余监控问题,但其现有采集颗粒度、计量准确度和控制实效性又缺乏顶层规划。上游资源数字化基础的强弱不合理现状,直接导致虚拟电厂概念无法实质性落地运行或者建设成本陡增。大部分企业和用户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存在“能看不能用”或“能看历史不能看实时”的空转情况,无法满足虚拟电厂柔性控制和动态响应需求。此外,负控设施权责归属问题、监测计量准确性问题、信息交互颗粒度问题、一设备受多平台控制导致的优先级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又进一步拉高了上游用户直接参与虚拟电厂的门槛和成本。 四是虚拟电厂的独立第三方交易监管机构更需要历史数据和管理经验的支撑,当前交易监管缺少运行基础。 从虚拟电厂产品本质及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需求来看,该服务类型其实具备以双边交易模式(含中间商)进行协商交易的可能性。因此,如果未来存在第三方交易监管机构,其核心价值将主要体现在需求发布透明性、指导价格合理性以及计量计费准确性三个方面。在我国当前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定价机制中,交易监管的历史数据、运行经验和更新机制仍相对薄弱,难以为该产业监管方提供坚实支撑。 虚拟电厂产业规模化发展可从六方面突破 一是以政策规划明确产业格局。建议在架构稳定、角色鲜明和权责清晰的产业发展架构下,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城市虚拟电厂资源容量、结构、成本,因地制宜开展多环节市场引导。明确虚拟电厂“3+1”市场模式架构,“3”即虚拟电厂的上游资源方、中游运营方、下游需求方,“1”即独立于虚拟电厂市场之外的交易市场监管方/交易平台方。在明确产业架构及其分工角色的基础上,避免“运动员”“裁判员”和“记分员”混合竞赛甚至联合竞赛的情况,推动虚拟电厂市场良性发展。 二是以补贴激励把住有效切入点。建议明确本地虚拟电厂发展目标,予以“引流型”而非“奖励型”补贴激励。各区域发展虚拟电厂业态的初衷并不相同,有的区域是为了缓解阶段性电力紧缺,有的区域是为了促进新能源消纳,有的区域是为了带动产业上下游发展,还有的区域是为了补充市场交易元素等。与此同时,各区域发展虚拟电厂的实际堵点也不尽相同,包括用户数字化基础薄弱、需求并非真实存在、缺少交易市场环境等差异化困难。地方补贴激励应本着引导资金流入而非兜底买单的原则,主抓能撬动本地产业关键节点的项目和技术进行资金补贴和政策疏解。 三是以管理机制把握底线原则。建议公开发布并滚动更新虚拟电厂“类电厂”技术标准和要求,动态量化引导虚拟电厂与常规电厂合理同责同权。充分的同责同权机制不仅有利于清除市场中的短期套利行为,有助于需求侧长期稳定发挥虚拟电厂的“电厂价值”,有利于挖掘其精准、快速调节能力,更有益于引导产业技术良性迭代升级。因此,虚拟电厂管理或监管单位应结合本地产业当前发展阶段动态更新虚拟电厂的信息安全标准、并网技术规范、调节能力要求、补偿考核方式等原则和底线,从而分阶段推动产业常态化运作和发展。 四是市场规则要注意调整发展节奏。建议制定虚拟电厂分阶段发展标准,推动分阶段目标下虚拟电厂单体容量、地理范围、电压等级等准入指标的递进式升级。在虚拟电厂业态发展初期,应着力推动新业态、新模式与国家既有能源基础设施开展良性互动和渐进式融合改革。建设初期,建议引导虚拟电厂以省级平衡区为地理范围边界,在尽可能发挥其跨地理空间聚合资源优势的同时,减少对我国既有电力平衡模式的冲击,从而良性参与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五是将数字化基础设施融入生产生活。切实推动用户数字化转型融入日常经营管理,进一步推动我国工业互联网深化落地。从虚拟电厂发展根基入手,切实推进相关资源的负控数字化进程在工业互联网基础上走深走实。真正体现数字化是为能源管理服务、为用户管理服务、为企业经营服务的本意。优先推动用户内既有负控资源充分利用,明确既有负控设备的资产转移和权限开放建议标准,为虚拟电厂等相关业态轻量化发展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六是以资金智力引导市场发展。应鼓励引导资金和智力资源为虚拟电厂用户侧赋能,助推相关资源基于当前电力基础设施参与响应交易。长期来看,虚拟电厂业态较有可能分化发展。一是部分直控型虚拟电厂主体逐步融入现有配电网负荷控制系统,承担小微资源响应交易的主体责任并获取合理收益;二是上游资源方逐步形成自主响应能力,在用户内数字化基础上同时参与现货/辅助服务市场、碳交易市场、绿电市场等多类型交易;三是拥有大量自持负荷资源的大型售电公司、房地产商和企业等继续以“中间层”角色向下游提供虚拟电厂服务。在此市场中,提前布局并填补用户市场参与电源市场的技术空白和模式短板,有望推动该市场发展提前进入快车道。 (江海燕供职于国网(苏州)城市能源研究院,王林钰供职于国网能源研究院,冯明辉供职于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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