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更迭,四季轮回。不知不觉间,2024年已经悄然来临。我们站在时间转角处回望,这一年再生资源行业发展之路并不平坦,既有令人欣喜的亮点,也有出乎意料的转折。为此,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联合《资源再生》杂志继续推出“2023年度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十大影响力事件”,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来回顾这些行业事件。
事件一:利好政策频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发展。
2月14日,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中废旧设备规范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发展改革委要积极推动废旧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支持国家和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应用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动废旧设备拆解加工企业提质改造,全面提升机械化、自动化和智慧化水平。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加强元器件无损化高效处理、稀贵金属提取等无害化、高值化利用技术应用,提高处理产物附加值。支持产品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建立逆向回收体系,发展高水平再制造。通知明确,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符合条件的废旧设备回收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废旧设备回收、拆解处理、再制造、资源化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设备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6月24日,商务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工作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回收主体多元化、规模化发展,通过“互联网+回收”等模式,加速推进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提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推动更多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促进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转型升级。指导家电销售、售后服务企业利用销售、服务网络,结合家电以旧换新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提供废旧家电便民回收服务。针对城市、农村市场不同特点,依托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加强废旧家电规范回收公益宣传。
7月12日,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推动在居民小区规范设置废旧家具、装修垃圾投放点,推广线上预约收运。完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支持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为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小区提供便利。
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践行全面节约战略,积极构建覆盖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补齐风电、光伏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最后一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1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有关部署,推动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规则和标准体系,建立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推进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建设,拓展和丰富应用场景,发挥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对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支撑。
1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印发《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提升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行动方案》综合考虑产业发展阶段、治理环节、责任主体等因素,从管理制度和治理成效两方面提出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全面建立,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快递包装要求全面落实,快递行业规范化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电商、快递行业经营者快递包装减量化意识显著提升,大型品牌电商企业快递过度包装现象明显改善,在电商行业培育遴选一批电商快递减量化典型,同城快递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比例达到10%,旧纸箱重复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行动方案》部署了快递包装减量化专项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引领、快递包装供应链绿色升级、可循环快递包装推广、快递包装回收利用和处置、快递包装监管执法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主题宣传等7大行动。
12月15日,工信部公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即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对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安排。同时,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优先使用再生原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使用获证梯次利用产品。
《办法》明确:原则上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装机的动力电池回收主体责任,电池生产企业承担直接销售至市场的动力电池回收责任,梯次利用企业承担生产的梯次利用产品回收责任;电池租赁运营机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服务网点、回收经营者、综合利用企业及其他产生废旧动力电池的单位应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
12月25日,工信部印发《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规范条件明确了废铜、废铝加工配送和再生铜直接利用企业规范化发展的要求,从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规模装备和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引导行业企业提高精细化处理及直接利用水平,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我国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制造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增强。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0%,工业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3年下降13%左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57%。
12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共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城市典型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包括规范回收站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绿色分拣中心、交易中心建设),废钢破碎生产线(4000 马力以上)、废铜铝破碎分选线(回收率95%以上)、废塑料复合材料回收处理成套装备(回收率 95%以上),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建设等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项目持续列为鼓励发展类产业目录。
事件二:首次中欧循环经济高级别政策对话成功举行。
会议双方同意中欧循环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续签5年,并重点在电池回收利用、塑料污染治理、再制造发展等领域加强合作。双方将启动下一阶段中欧循环经济合作路线图起草制定工作,推动取得更多务实合作成果,为全球气候环境治理贡献更多力量。
事件三: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发布2021-2022年度重点企业发展报告。
事件四:中美发表应对气候变化“阳光之乡声明”,在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方面达成共识。
声明内容总计25项,覆盖了中美气候合作机制建立、能源转型、甲烷及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地方合作、森林、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减排协同、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NDC)、COP28等九大议题。在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方面达成两项共识:一是认识到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利用效率对于应对气候危机的重要作用,两国相关政府部门计划尽快就这些议题开展一次政策对话,并支持双方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开展交流讨论和合作项目;二是中美两国决心终结塑料污染并将与各方一道制订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塑料污染)国际文书。
事件五:《再生资源经营性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发布《再生资源经营性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该团体标准为解决再生资源行业“第一张票”缺失难题,首次以标准形式对再生资源行业经营性电子数据的存证和管理进行规范,明确了存证平台数据采集清单和采集方式,规范了采集、存证、查询和验证全流程的技术标准,通过数据实时采集及防篡改等技术手段,帮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形成完整的交易证据链,合规适用各项税收政策,降低税务风险。
事件六:绿色低碳发展的中国理念和中国方案——《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发布。
详细阐述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生动实践;介绍了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成就,分享了中国与世界各国携手共建美丽地球家园的努力和成效。分享了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事件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35个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
通知明确,经有关地区城市和园区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
事件八: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标准“领跑者”产生。
国家市场总局发布的《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公告中,将再生资源回收首次纳入“领跑者”重点领域。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目前已被批准成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与服务”领域指定评估机构。2023年度首批3家再生资源企业获得了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
事件九:再生资源行业规范企业再添新兵。
工信部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一批)、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进行公示。
事件十:生态环境部开展试点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
1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选择一批环境管理水平高、技术装备先进、污染防治设施完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再生铅企业作为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试点期间,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按照省内危险废物转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