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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国拟斥资7.14亿美元推行电动车置换计划 以置换8万辆老旧车辆

    据路透社报道,泰国正在审议一项总额240亿泰铢(约合7.14亿美元)的方案,计划将最多8万辆老旧营运车辆置换为电动汽车;同时泰国正评估,是否将补贴范围扩大至所有电动汽车采购,以此推进能源转型。 数万台传统燃油车辆置换为电动车,将助力提振当前承压的泰国汽车产业。泰国是东南亚最大汽车生产基地,但受居民高负债、信贷收紧抑制需求影响,2024年泰国新车销量跌至15年来新低,市场主力品类皮卡受到明显冲击。 泰国副交通部长Siripong Angkasakulkiat在上周电话采访中向路透社透露,6月一份提交至政府委员会的初步方案,目标是将出租车、摩托出租、三轮小摩的(tuk-tuk)、公共汽车、卡车等商用营运车辆替换为电动车型。 Siripong Angkasakulkiat表示:“我们正在重新考量,扶持政策是否应当覆盖全部车型,而不仅仅局限于营运车辆。” 本月泰国宪法法院裁定,泰国政府4,000亿泰铢(约合119亿美元)紧急借款计划合法,扫清进一步财政支出障碍,有关扩大扶持方案的讨论随之提速。泰国内阁已于5月批准该借款计划,但泰国反对党议员在两周后提出质疑。 Siripong Angkasakulkiat介绍,泰国交通部已向泰国财政部牵头的专项委员会提交提案。针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计划置换的目标车型,电动车购置扶持手段形式多样,包括购置补贴、低息贷款、税收优惠等。 根据借款方案要求,该委员会负责项目审批,并统筹民生纾困举措与能源转型相关扶持政策。 泰国工业联合会的数据显示,2025年泰国国内新车销量达621,166辆,其中电动乘用车达120,301辆;全年摩托车销量约170万辆。

  • 河南加码下半年促消费政策 汽车换新最高补贴2万元

    7月21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专场发布会,官宣2026年下半年促消费、稳经济系列新政。针对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河南明确延续并加码补贴力度,相较上半年政策力度只增不减,通过汽车、家电、数码产品多维补贴,激活居民消费潜力,本轮新政预计惠及超千万人次消费者。 消费品以旧换新是河南上半年拉动消费增长的核心举措,为持续巩固经济向好态势,下半年当地将该项政策持续深化,覆盖大众消费核心品类,补贴标准清晰明确,切实降低居民换新成本。其中汽车领域补贴力度最大,也是本次新政的重点内容,针对个人消费者,车辆报废更新最高可享受2万元补贴,车辆置换更新最高可享受1.5万元补贴,有效降低居民购车、换车门槛,助力汽车消费市场回暖。 在家用消费领域,新政同样推出实打实的补贴福利。针对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六大民生家电品类,消费者换新可享受最高1500元补贴,覆盖家庭日常刚需家电。同时,顺应智能消费趋势,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四类数码智能产品,也纳入补贴范围,单件产品最高补贴500元,贴合当下年轻人日常消费需求。 本次新政聚焦大众高频消费场景,不搞形式化扶持,精准覆盖出行、居家、数码三大消费板块,兼顾家庭刚需换新与个人智能消费升级。通过持续加码以旧换新补贴,既能推动老旧消费品淘汰更新,提振市场消费活力,也能帮助居民降低消费成本,切实惠及民生。

  • 即时摇号!上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摇号今起重大调整

    为进一步提升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惠民便捷性与消费促进效能,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今日(2026年6月9日)发布重要公告,宣布自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对全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摇号方式进行全面优化调整。 图片来源:上海发布报道截图 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摇号方式的公告》,此次调整的核心变化在于: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不再需要长时间等待摇号结果,而是可以在每日7:00至22:00,通过“上海商务”官方平台“政务服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入口,随时报名参加即时摇号,并当场获知中签结果。此举将大幅缩短消费者的等待周期,提升政策触达的效率和公平性。 为确保补贴资源精准投放,新流程强化了前端核验机制。消费者提交报名信息时,系统将实时对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自动核验新购车辆发票的真伪及属地信息。只有发票通过校验的报名者方可进入摇号池;发票未通过校验(如为作废发票、非上海开具发票或信息不一致)者,系统将明确提示原因,无法完成报名。中签结果由第三方公证机构备案,确保全程公正透明。 值得注意的是,获得中签资格不等于最终符合补贴条件。中签仅代表获得补贴申请资格,消费者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最晚于2027年1月10日前)通过指定渠道提交完整的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两者只能择一),经后续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补贴。若申请材料不符合《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仍将不予通过。 此外,中签资格实行“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原则,报名、摇号及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同一消费者。未中签者可在活动期间次日起再次报名,参与机会不限。此次即时摇号活动周期为2026年6月9日至9月30日,后续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动态调整。消费者如需补正申请信息,须在2027年1月20日前完成。市商务委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让惠民政策更高效、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市民。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调整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摇号方式的公告

  • 江西2026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升级 最高可省2万元

    3月3日,江西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正式公布,汽车板块补贴迎来重磅升级,由定额补贴改为按新车价格比例补贴,报废旧车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最高可享2万元补贴,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 此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分为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类,补贴范围明确且力度分层。报废更新方面,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车,再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可按新车含税价12%补贴,最高2万元;购置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10%补贴,最高1.5万元。置换更新则针对转让个人名下旧乘用车的消费者,购置新能源车享8%补贴,最高1.5万元,购置燃油车享6%补贴,最高1.3万元。 两类补贴申请渠道不同,报废更新需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材料,置换更新则在“江西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每位消费者仅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汽车补贴,且新车发票和登记证书需在江西省内开具或办理,申请材料均需为2026年1月1日后取得。 此外,补贴资金总体按照“总量控制、按月投放、均衡使用、用完即止”原则,全年有序使用。 据悉,此次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为2026年全年,除汽车外,家电、数码智能产品也同步推出补贴政策,而汽车板块作为核心板块,高额补贴将有效推动省内汽车消费升级,助力绿色低碳出行发展。

  • 深圳发布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汽车最高补贴2万元

    2月2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其他部门印发《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6年)》,围绕汽车、家电、数码等领域推出重磅补贴政策,其中汽车板块为重点支持领域,明确报废、置换双重补贴标准,全年目标实现汽车报废更新3.5万辆、置换更新18万辆。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力度显著,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乘用车后,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获车价12%补贴,最高不超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10%,最高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同样有梯度补贴,转让名下乘用车后换购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8%,最高1.5万元;换购同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6%,最高1.3万元,补贴均面向个人消费者,且需购买指定合规车型。 资金保障方面,方案指出,市财政局要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专账管理,按照国家明确的85:15比例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与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的统筹安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步做好资金拨付监控预警。 汽车补贴审核兑付有明确时限,相关部门将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放资金,同时建立“总额控制、先到先得”机制,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除汽车外,方案还覆盖家电、数码等领域,家电按售价15%补贴最高1500元,数码产品按15%补贴最高500元。全市将强化补贴资金监管,严厉打击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行为,同时通过“日报告+周调度”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此次政策依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通过精准补贴激发汽车消费活力,推动绿色低碳车型普及,同时联动家电、数码消费升级,助力深圳全年消费市场提质增效,相关补贴资金原则上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兑付到位。

  • 烟台商务局发布继续实施烟台市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直接申报补贴公告

    2月25日,烟台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烟台市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直接申报补贴的公告》,其中提到, 经研究决定,自 2026年3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个人消费者在此期间购买新车的(以烟台市内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同时符合汽车置换更新或报废更新政策要求的,无需领取补贴资格,可直接申报补贴。 具体原文如下: 关于继续实施烟台市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直接申报补贴的公告 为保障消费者充分享受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政策红利,经研究决定,自 2026年3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个人消费者在此期间购买新车的(以烟台市内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同时符合汽车置换更新或报废更新政策要求的,无需领取补贴资格,可直接申报补贴。 特此公告。 烟台市商务局 2026年2月25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关于继续实施烟台市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直接申报补贴的公告

  • 福建省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近日印发《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提到,对换购符合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河南发布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 最高补贴2万元

    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2月25日印发《河南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包含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两种方式的补贴政策。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对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换购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以下是具体原文: 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要求,做好河南省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按照商办消费函〔2025〕8号文要求,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二)补贴申报及要求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三)年度政策衔接   按照商办消费函〔2025〕8号文要求,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机动车和所购买新车的适用范围、持有时间等应符合商消费函〔2024〕392号文有关要求。   (四)补贴审核拨付   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后,会同市级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税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各地市财政部门根据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时,需将资金安排建议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   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财政与各地市进行资金清算;省商务厅根据清算情况,汇总各地市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报送全省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二、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各地商务、公安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协同高效开展审核工作,税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各地区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指引,辅助各地开展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提供二手车转让登记、新车注册登记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将按统一标准与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对接,通过数据接口及时推送补贴申请发放等相关数据。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优化补贴审核流程,加强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切实便利企民。简化资金申请、审核、拨付流程,及时将补贴向消费者兑付。结合实际统筹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汽车产品、价格违法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持续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件: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实施,鼓励“早置换、早申请、早补贴”。若资金提前用完则汽车置换补贴活动结束。鼓励各市县统筹地方资金延续开展汽车置换补贴活动。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   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转让旧车、购买新车、申请补贴须为同一人。   (二)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三)转让旧车、购买新车日期均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分别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销售的发票须注明销售门店所属县市区)。   (四)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五)政策实施期间,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三、年度政策衔接   参照汽车报废更新政策衔接措施,对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4月30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消费者相应转让旧车和所购买新车的适用范围、持有时间等应符合豫商运〔2024〕34号文有关要求。    四、申报审核流程   (一)补贴申报    申报时间: 拟申请汽车置换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汽车置换补贴专区,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备注的县市区)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受理。    提交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2张照片;   2.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第一联,须备注销售门店所属的县市区),《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   3.旧车转让《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须包含该车在2025年1月8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信息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包括第1、2、3、4页等,记载的获得方式须为“购买”),以及其他证明资料图片(非必填项,如需提供可上传);   4.申请人本人名下有效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Ⅰ类银行账户)卡面照片(接收补贴资金用,确保卡片可用);   5.申请人本人确保提交申请资料的手机号码可正常接收短信。   上述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银行卡、发票和乘用车登记等信息资料应真实有效,图片资料应完整、清晰、未修改(务必上传原图)。对因申请人不认真核对信息资料或上传错误信息资料导致无法通过审核、领取不到补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二)补贴审核   1.申报平台按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验,提出审核意见。经平台比对审核,信息完整有效,符合补贴范围和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   2.补贴申请经平台初审通过后,补贴受理地所在的县级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确定(可共同委托第三方审核)后,原则上每半月1次(每月1日、15日,节假日顺延)将审核通过的消费者名单及补贴资金建议报市商务局、财政局审核。   3.消费者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若因提交信息不完整、材料不清晰或者无法辨识等被退回的,要根据修改提示及时完善相关信息材料,系统以补交时间为准。逾期未按要求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对不符合条件不予通过的补贴申请,通过平台告知理由。   (三)补贴发放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由各市级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消费者所提供的银行账户。补贴发放渠道和方式由各地市自主确定。    五、部门职责分工   省商务厅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委托第三方机构搭建服务平台并做好补贴申请受理审核、信息归集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市县商务部门做好补贴申请审核、数据统计分析等。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补贴所需资金,督导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做好资金拨付执行、最终清算、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督促指导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补贴申请审核验真所需的车辆相关信息数据,配合商务部门查询特殊情形的申请人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依法查处打击补贴申领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省税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市县税务部门协助商务部门查验参与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的机动车、二手车销售的发票有关信息及真伪情况。   各市县商务部门会同本级相关部门按照本细则要求实施本地区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会同第三方服务平台做好本地区消费者相关政策咨询及投诉处理等;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拨付、监督管理、资金清算等工作。   各市县财政部门负责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拨付、监督、管理,会同同级商务部门做好资金清算等工作。    六、监督管理   服务平台和各市县商务部门设立汽车置换更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受理和解决消费者咨询、投诉等相关事务,接受社会监督。   参与汽车置换更新的汽车销售企业应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个人消费者应当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在转让旧车后,买方应向申请人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照片,并及时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手续。汽车销售企业和所属销售人员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多开、虚开、伪造销售的发票。   对经查实发现利用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各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缴补贴资金。违规个人和企业将被取消补贴和参与补贴活动资格,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企业的法律责任。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 多地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一览:最高补贴2万元

    2025年12月30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正式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政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具体来看,新政明确了两大补贴模式的标准:其一,报废更新模式下,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享受新车售价12%的补贴,最高补贴限额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享受新车售价10%的补贴,最高补贴限额1.5万元。其二,置换更新模式下,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享受新车售价8%的补贴,最高补贴限额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可享受新车售价6%的补贴,最高补贴限额1.3万元。 在此背景下,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陆续出台适配本地实际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形式各具特色。据盖世汽车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贵州等多个省市已相继发布相关补贴政策。以下为各地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详细梳理,供业界参考。 山东青岛:2027年1月10日截止 ,最高不超过2万元 2月11日消息,《2026年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于近日正式发布,为确保资金均衡使用,本次补贴资金将采取月度配额管理的方式。 具体来看,进行汽车报废的个人消费者选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不超过2万元;选购符合条件的燃油汽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进行汽车置换更新的个人消费者选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不超过1.5万元;选购符合条件的燃油汽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不超过1.3万元。 据悉,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10日。对于审核通过的合规申请,原则上将在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兑付。 北京 : 2026年11月30日 截止, 最高不超过2万元 2月6日消息,北京市正式发布《北京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明确启动“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类补贴。其中,补贴申报系统将于2月9日10时正式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24时(若年度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截止时间相应提前)。 报废更新(即“报废旧车、购买新车”)方面,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按新车售价12%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按新车售价10%享受补贴,最高1.5万元。 置换更新(即“售卖旧车、购买新车”)方面,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可按新车售价8%申领补贴,最高1.5万元。 西安 : 2027年1月10日 截止, 报废换新能源最高补2万元 2月5日,西安市发布《2026年西安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通过报废更新与置换更新两大模式,为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车提供专项补贴。该政策覆盖2026全年,补贴申请截止至2027年1月10日。 报废更新补贴方面,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的12%补贴,最高可达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新车售价10%补贴,最高1.5万元。需特别注意的是,所报废的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西安市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在陕西省办理,且旧车与新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置换更新补贴针对通过售卖方式转让旧车的消费者,同样区分新能源与燃油车补贴力度: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售价8%补贴,最高1.5万元;换购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新车售价6%补贴,最高1.3万元。与报废更新不同,置换旧车需通过西安市公示的参与活动企业门店转让,且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在2025年1月8日至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不得有其他转让记录,确保旧车产权清晰。 此外,细则明确,每位消费者2026年只能享受1次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补贴资金将由市商务局或各区县、开发区审核通过后,直接拨付至消费者个人账户。 西藏 : 2026年 12月31日 结束,最高补贴 2万元 2月5日,西藏自治区发布《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接续做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明确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至12月31日结束,其中包含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补贴。 补贴政策具体如下: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规定年限的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新车售价的12%,最高2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新车售价的10%,最高1.5万元。 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名下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同样给予一次性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新车售价的8%,最高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新车售价的6%,最高1.3万元。 湖北 : 报废更新最高 补贴 2万元 2月4日,湖北省商务厅联合省发改委、经信厅等8部门正式印发《2026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通过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大方式,对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及小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专项补贴,最高补贴金额达2万元,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报废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后,新购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免税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申领补贴,最高2万元;若新购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比例为10%,最高1.5万元。 置换更新场景中,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后,换购新能源乘用车可享新车售价8%的补贴,最高1.5万元;换购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补贴比例为6%,最高1.3万元。两类补贴均要求,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发票与登记证书需在湖北省内办理,且申请人需为同一自然人,政策实施期间每人仅能享受一次补贴。 上海 : 截止至2027年1月10日 , 最高补贴2万元 1月30日,上海市商务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正式启动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个人消费者最高可获2万元补贴。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申请截止至2027年1月10日。 补贴标准方面,报废更新补贴力度突出: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可按售价12%申领补贴,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则按售价10%补贴,最高1.5万元。 置换更新方面,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售价8%补贴(最高1.5万元),换购燃油乘用车按新车售价6%补贴(最高1.3万元),与国家新政标准保持一致。 内蒙古 : 报废更新 最高补贴2万元 1月28日,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正式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明确了补贴范围、标准及相关要求。 报废更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的12%予以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如1000.1元,按1001元给予补贴),最高2万元;报废符合上述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购车发票金额的10%予以补贴,最高1.5万元;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 置换更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旧车后,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按购车发票金额的8%予以补贴,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购车发票金额的6%予以补贴,最高1.3万元。 四川 :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 ,最高补贴 2万元 1月27日,四川省发布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关事宜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覆盖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大模式。 报废更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后,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价税合计金额的12%补贴,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补贴,最高1.5万元。 置换更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后,购买上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价税合计金额的8%补贴,最高1.5万元;换购燃油乘用车按新车价税合计金额的6%补贴,最高1.3万元。 新疆:全年均可,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1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发布,汽车以旧换新分为 “汽车报废更新”与“汽车置换更新”两类,申领人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享受补贴,且每人仅限享受一次补贴。据悉,本政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全年均可申请补贴。 汽车报废更新标准为购置新能源新车,按新车含税销售价格的 12%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2 万元;购置 2.0 升及以下燃油新车,按新车含税销售价格的 10%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标准为购置新能源新车,按新车含税销售价格的 8%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购置 2.0 升及以下燃油新车,按新车含税销售价格的 6%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3 万元。 浙江 : 补贴金额计算递进取整至人民币元位 , 最高 补贴 2万元 1月19日,浙江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正式落地,明确了补贴标准、适用范围及计算规则,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为: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含税)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计算递进取整至人民币元位,如1000.01元,取整为1001元),最高2万元;报废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最高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后,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补贴,最高1.5万元;换购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补贴,最高1.3万元。 重庆 : 政策覆盖全年 , 最高补贴2万元 1月1日,重庆市全面启动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政策覆盖全年,明确了补贴范围、标准及申领限制。 报废更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后,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的12%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最高2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补贴,最高1.5万元。 置换更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后,购买上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补贴,最高1.5万元;换购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补贴,最高1.3万元。 据悉,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不可重复申领。 深圳 : 汽车报废更新最高补贴2万元 2026年1月1日,深圳市全面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其中包含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等专项补贴,补贴标准贴合国家新政,兼顾新能源与燃油车消费。 汽车报废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后,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车价12%补贴,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车价10%补贴;报废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后,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同样给予车价12%补贴。其中,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2万元,燃油车最高补贴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后,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补贴,最高1.5万元;换购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补贴,最高1.3万元。 江西:汽车以旧换新 最高 补贴 2万元 2025年12月31日,江西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发布。其中包含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等专项补贴,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汽车报废更新方面,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方面,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的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贵州 : 报废更新 最高补贴2万元 2025年12月31日,贵州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启动我省2026年度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正式启动2026年度贵州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活动涵盖报废更新与置换更新两大类别,补贴申请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 报废更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特定年限旧车并购入新车可获补贴: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售价12%补贴,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按10%补贴,最高1.5万元。 置换更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后,购入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补贴,最高1.5万元;换购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补贴,最高1.3万元。

  • 商务部:春节9天假期内购买新车的消费者 均可按政策要求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财联社2月12日讯,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春节假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春节假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9单位关于印发〈2026“乐购新春”春节特别活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函〔2026〕16号)和《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等有关要求,保障消费者在春节期间更好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打造“购在中国”品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补贴数量 各地要加强春节期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保障,发挥不同渠道优势,抓好政策实施,更好满足消费需求。顺应春节年俗、增添年味,鼓励消费者走出家门消费购物,2026年春节9天假期内(2月15—23日),充分保障消费者通过线下渠道申领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对在春节9天假期内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均可按政策要求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二、加强商品供应 各地要指导汽车经销商、家电卖场、数码和智能产品卖场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主体,根据春节市场特点,备足优质货源,保障营业时间,确保补贴商品供应充足。要保障农村地区节日期间货源供应,增加农村地区线下政策参与主体,推动线上渠道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便利农村居民参与和享受政策。 三、办好促销活动 各地要抓住春节消费旺季,顺应市场需求,以绿色智能为导向,组织举办以旧换新专场促销活动,因地制宜打造体验式消费场景,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到店体验购物并享受补贴优惠。鼓励生产销售企业、金融机构、重点商圈(步行街)等活动参与主体,推出“一站式”服务、积分抵现等配套措施,提升惠民便民水平。 四、做好宣传推广 各地要用好新闻发布、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层次多渠道做好春节期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解读和促销活动预热,营造浓厚节日氛围。要畅通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各界关切,积极协调解决消费者、经营主体遇到的困难问题。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实施机制,升级消费品以旧换新信息系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市场监测,认真评估工作成效,按要求做好央地信息平台对接和数据交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严防严查骗补套补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商务部办公厅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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