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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2026年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有望持续激发消费活力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文表示,2026年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强化工作统筹,推动补贴资金高效直达。让有限的资金惠及更多消费者,尤其要满足刚需群体的需求。受益车主范围有望进一步拓宽,支持重点也将更清晰地聚焦于鼓励淘汰老旧车辆、购买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在实施中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使补贴更加贴近实际需求。办理手续清晰便捷,监督与管理机制更为完善。整体上,该政策有望持续激发消费活力,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 以下为原文: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精准施策,绿色升级 2025年12月30日,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着2026年的到来,政策在延续中进一步优化,通过更精准的补贴定位、更简化的流程设计和更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政策效应充分发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结合前期政策研究经验和当前汽车市场形势,谈谈对政策要点的一些思考。 一、成效显著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作为做强国内大循环,拓展内需增长新空间的重要举措,在2025年持续加力扩围,已成为政府补贴覆盖范围最广、资金直达消费者规模最大的消费政策。通过全国统一框架与地方灵活创新,在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重点品类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汽车报废更新与置换更新,对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量突破1120万份。政策对消费市场的拉动效应十分显著,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一是有效促进绿色转型。 据协会调研,当前汽车市场换购率已超过55%,政策推动消费者向新能源或节能型汽车更新。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57.2%,带动1-11月新能源乘用车零售同比增长19.6%,市场渗透率达53.4%。自三月起,连续九个月单月渗透率突破50%大关。 二是加速推进智能升级。 政策通过创造市场需求,为智能网联技术提供了规模化应用的沃土,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已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据协会数据,2025年1—10月新能源乘用车L2级及以上的辅助驾驶功能装车率达到87.0%,16万以下市场中智驾装车率进一步增长。技术普惠的大趋势下,车企纷纷加速智能辅助驾驶功能下放进程,不断推动大众车型的智能辅助驾驶搭载率提升。 三是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今年前三季度,报废汽车回收量734.5万辆,同比增长47.9%。据有关机构估算,累计可回收约710万吨钢铁、92万吨铝、93万吨塑料,推动减碳超2100万吨。 四是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 据协会数据,今年1—11月,全国二手车累计交易量1823.69万辆,同比增长2.95%,全年二手车交易量有望突破2000万辆大关。同时,新能源二手车渗透率持续攀升,从2022年末的3.6%升至2024年末的8.2%,并在今年6月首次突破10%,8月已达11.1%,正逐步成为市场格局的重要变革力量。 二、政策变化 新一轮政策中有九大变化值得关注。 一是扩大政策支持范围,释放消费潜力。 《通知》规定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 年6月 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与往年相比,2026年新政将各类别符合补贴条件的旧车注册登记截止日期均比2025年政策放宽了一年。政策红利覆盖至更广泛的消费者群体,让更多拥有老旧车型的车主能够享受到补贴实惠,从而加速老旧车辆的更新换代,有效激发消费潜力。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初步测算,享受补贴的乘用车有望超过1200万辆,拉动新车消费近150万辆,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将惠及比2025年更多的消费者。 二是补贴方式更为精准,最高补贴金额保持不变。 此次调整将原有的定额补贴方式,优化为按新车销售价格的比例进行补贴。这种差异化的补贴设计,将集中有限的财政资源,更有效地引导消费。购买价值更高、技术更先进的节能环保新车的消费者,能够获得相对更高额度的补贴支持。既增强了政策的普惠性,使更多消费者受益,也强化了其对汽车消费结构向绿色、低碳、智能化方向升级的引导作用。具体规定如下:申请报废更新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申请置换更新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 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政府在科学统筹财力方面精打细算,力求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从而实现政策效益的最大化。 三是差异化补贴,强化环保效益,满足多元需求。 报废更新的补贴金额上限与比例上限均高于置换更新。这能最有效地让车况差、排放高的老旧车辆退出使用,对环境改善的贡献更为显著。对于一些车况尚可、仍有残值的车辆,车主可能更倾向于通过置换方式处理。政策照顾了不同群体的需求,使政策覆盖面更广,更容易落地施行。 四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新增的“同一省份”要求。 《通知》明确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同一省级地区开具或办理,确保政策资源能够更精准地用于促进本地汽车消费市场的绿色升级。通过明确地域界限,减少了因不同地区规则执行差异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为汽车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提供了一个更清晰、更稳定的市场环境。 五是补贴规则更加清晰明确。 政策统一规范了新车购买范围、申请材料和办理节点等关键信息。《通知》规定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时间,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时间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时间,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这些明确的规定使消费者在换车时对自身条件和流程要求一目了然,减少了因规则模糊而产生的焦虑和观望;审核部门在操作时也有章可循,提升了办理效率和准确性。 六是支持更新需求,稳定刚性需求。 新政策对旧车持有延用了2025年的政策时间,《通知》规定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这项要求通过严格审核条件,确保补贴资金精准直达消费者,既有效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车辆更新与刚性需求,也保障了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是申领流程更透明高效,让消费者能更快拿到补贴。 新政对补贴审核和发放的各个环节都设定了较为明确的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原则上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这些具体的时间承诺,让消费者在申请时心里更有底,减少了等待的不确定性。流程的优化和时限的明确,既提升了办事效率,也改善了消费体验,确保政策优惠能够更及时、更顺畅地落实到消费者手中。 八是补贴资金实行月度均衡拨付。 政策要求补贴资金逐月均衡使用。这样做有助于确保全年政策支持的连贯性与可预期性,使财政补贴能够平滑、持续地释放,帮助消费者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也让主机厂与经销商在制定生产销售计划时有规可依、有据可循。 九是监督管理更加强化,维护公平竞争。 在防骗补方面,新政划出了清晰的红线,明确禁止伪造交易、涂改材料、虚开发票等钻空子行为,并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核,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政策要求各地必须开通专门的咨询与投诉渠道,确保消费者和企业在参与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有处可询、有路可诉,保障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条款直接援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行政法规,保障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让国家补贴真正惠及合规的消费者和企业,推动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总结 2026年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强化工作统筹,推动补贴资金高效直达。让有限的资金惠及更多消费者,尤其要满足刚需群体的需求。受益车主范围有望进一步拓宽,支持重点也将更清晰地聚焦于鼓励淘汰老旧车辆、购买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在实施中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使补贴更加贴近实际需求。办理手续清晰便捷,监督与管理机制更为完善。整体上,该政策有望持续激发消费活力,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

  •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发布 旧车须于2025年1月8日前完成登记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提到,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以下是具体原文: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以下简称发改环资〔2025〕1745号文)和《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以下简称商消费函〔2025〕697号文)要求,为更好实施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12月30日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章 汽车报废更新 第一条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第二条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在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下同)提交补贴申请。 第三条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同一省级地区开具或办理。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第二章 汽车置换更新 第四条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第五条 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补贴受理地汽车置换更新信息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转让的乘用车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购置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在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 第六条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所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同一省级地区开具或办理。 第三章 补贴审核与兑付 第七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后,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及时反馈审核结果;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后,3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确认。 第八条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汽车置换更新信息系统功能,健全本地区商务、公安、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机制,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审核效率。各地汽车置换更新信息系统按统一标准与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对接,通过数据接口按要求实时全量推送补贴申请发放等相关数据。 第九条 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连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数据,为地方提供报废乘用车回收和注销登记、新购置乘用车注册和转让登记、乘用车旧车转让登记、新能源乘用车车型、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的乘用车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辅助高效开展补贴申请信息审核工作。 第十条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为各地提供相关信息核查比对服务。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原则上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 第十二条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确定对本辖区内补贴申请的审核层级、审核部门,优化补贴申请审核和兑付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审核后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时,需将资金安排建议一并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 第四章 补贴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发改环资〔2025〕1745号文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各地按要求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实施汽车以旧换新等补贴政策。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月均衡使用,各地结合本地区支持资金规模,合理把握工作节奏。 第十四条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各省级商务、财政部门应按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部、财政部,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按照发改环资〔2025〕1745号文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各地上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后,中央与地方进行清算。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发改环资〔2025〕1745号文、商消费函〔2025〕697号文等规定,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保障补贴政策规范有序实施。 第十六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审核进行监管。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强化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抽查,各地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车辆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以及信息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 第十七条 各地要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汽车以旧换新;不得要求将拟转让或报废的旧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第十八条 各地要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严防骗补套补等问题,按职责认真做好补贴审核工作,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单位协助开展补贴申请审核;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汽车产品、价格违法等行为的,各级市场监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查处。 第十九条 各地要畅通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咨询渠道,建立健全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十条 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细则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具体实施细则,稳妥推进补贴政策顺畅有序衔接过渡。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本文有删减)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前11月 以旧换新贡献了超三分之一汽车销量

    近日,商务部公布数据,今年前11个月,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相关商品销售额超2.5万亿元,惠及超3.6亿人次。其中,以旧换新带来的汽车销量超1120万辆。 而中汽协数据显示,今年1-10月,汽车销量为2768.7万辆。另据盖世汽车研究院预测,四季度乘用车销量增幅预计在5%-6%之间,单月销量也将达到200万辆规模。这意味着,前11个月,我国汽车整体销量或将接近3000万辆。 也就是说,以旧换新带来的汽车销量占总比的三分之一。 数据显示,截至10月22日,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量已突破1000万份大关。具体来看,汽车报废更新申请超过340万份,置换更新申请则超过660万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信息,2025年国家共计安排3000亿元用于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并分四个季度分批发放。这一资金规模远超2024年的1500亿元,中央与地方总体按照9:1(东部8.5:1.5,中部9:1,西部9.5:0.5)比例分担。 相较于2024年主要针对国三及以下车辆的补贴政策,此次扩围显著释放了存量车辆的更新需求。 光大证券指出,今年以旧换新政策将国四排放标准车辆纳入补贴范围,覆盖潜在更新车辆接近1900万辆,单车最高补贴金额提升至2万元,远高于以往多数地方性补贴,刺激了置换市场的活跃。 盖世汽车研究院预测,2025年该政策有望带动200万~250万辆汽车销量。

  • 湖北:自11月13日起暂停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11月11日,据湖北省商务厅官网显示,根据当前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调整。 图片来源:官网截图 据调整内容显示,自2025年11月13日0时起,暂停实施湖北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据悉,2025年11月12日前(含当日,下同)在湖北省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2025年11月15日前取得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以注册登记日期为准)、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交车日期为准)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以注销日期为准),同时符合湖北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1月15日24时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完整准确的补贴申请材料,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做退回处理,对逾期提交的申请不再受理。 官方强调,已按期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应于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提交补正后的申请材料,逾期未完成补正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此外,官方还调整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格券发放方式和申请截止时间。 其中,资格券发放方式调整为从11月15日起,将每日发放资格券调整为分4批次集中发放,发放时间依次为11月15日上午10时、11月25日上午10时、12月1日上午10时、12月5日上午10时,每批次资格券领完即止。资格券领取后有效期为15天(360小时)。 提交补贴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24时,补正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24时,逾期未提交申请或补正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据盖世汽车此前不完全统计,9 月底至 10 月下旬,国内汽车补贴政策呈现 “调整与暂停并行” 的态势。青岛、上海及吉林三地于 10 月先后调整汽车置换或报废补贴规则;与此同时,安徽合肥、浙江温州、杭州、云南、海南、山西等多省市,陆续宣布暂停汽车置换及报废更新补贴。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的公告

    10月10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025年10月13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按照“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可按规定提交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未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其补贴申请不予受理。位置信息定位在上海,且所购新车已取得我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商务”“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参加报名摇号,获取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资格。获取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应当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或通过“上海商务”“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提交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当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充提供相关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受理。参加报名摇号和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应为同一人(同一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以下是具体原文: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0) 沪商市场〔2025〕314号 按照稳妥有序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根据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调整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现将调整后的活动规则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10月13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按照“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可按规定提交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未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其补贴申请不予受理。 二、位置信息定位在上海,且所购新车已取得我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商务”“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参加报名摇号,获取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资格。获取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应当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或通过“上海商务”“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提交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当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充提供相关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受理。参加报名摇号和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应为同一人(同一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三、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轮报名。第一轮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7日。后续每轮报名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每轮报名时间截止后,本轮个人消费者报名信息将提供至第三方公证机构,由第三方公证机构限额摇号抽取中签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可通过原报名渠道查询中签结果。 四、自2025年10月13日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所购新车应当在上海市进行注册登记。 五、个人消费者2025年10月12日前(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购买新车的,申请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按本公告调整前政策执行。 本公告未规定事项,仍按《2025年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0号)、《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号)及《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8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的公告

  • 山东烟台烟台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的有关公告

    9月24日,烟台市商务局发布《关于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的有关公告》,其中提到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要求, 烟台 市将于 2025年 9 月 2 5 日 0时起,对“汽车以旧换新”和“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审核系统进行维护更新,暂停受理和审核个人消费者2025年 9 月 2 5 日 (含当日,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之后新购汽车的补贴资料。 9 月 2 4 日 (含当日,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以前购车的消费者,须于 10 月 1 2 日 24时前通过 “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平台 ” (汽车报废更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信息平台”(汽车置换更新)提交完整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审核。 具体原文如下: 烟台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的有关公告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要求, 烟台 市将于 2025年 9 月 2 5 日 0时起,对“汽车以旧换新”和“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审核系统进行维护更新,暂停受理和审核个人消费者2025年 9 月 2 5 日 (含当日,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之后新购汽车的补贴资料。 9 月 2 4 日 (含当日,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以前购车的消费者,须于 10 月 1 2 日 24时前通过 “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平台 ” (汽车报废更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信息平台”(汽车置换更新)提交完整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审核。 后续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若有调整,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公告。 烟台 市商务局 2025年 9 月 2 4 日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烟台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的有关公告

  • 多地汽车置换补贴政策调整:河北改为“先领再申”、长沙7月底暂停实施

    继今年上半年十余地汽车置换补贴按下“暂停键”后,下半年首月,这一对汽车市场刺激效果显著、消费者参与积极度颇高的促销费政策再次在多地进行调整。 7月23日,《邯郸市关于调整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 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的公告》出现在邯郸市商务局网站。公告内容显示,自2025年7月24日(含当日)起,邯郸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调整为“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8月1日起在“懂车帝”APP发放资格券,具体发放时间和操作流程另行发布。 邯郸市商务局同时表示,2025年7月23日前已购买新车(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前办法执行。“消费者务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置换更新补贴。逾期将按照调整后的办法执行。2025年7月24日至7月31日,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系统进行调试升级,期间申报端口关闭。” “(申报系统)已经关闭了,我们正在开会讨论最新政策的具体细则。”有邯郸市商务局工作人员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内部的主要工作是开会、培训,具体申领细则还有待最终敲定。“官方信息将于8月1日在邯郸市商务局公众号等渠道公布。” 除邯郸外,河北省内多地亦于同日更新“先领再申”调整公告,包括石家庄、廊坊、保定、承德、邢台等市。 本月更早些时候,长沙市商务局发布《关于调整长沙市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到年底,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7月31日24:00起暂停实施(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消费者热情持续高涨,或是导致(置换补贴)资金使用超预期的主因之一。”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两新”补贴能显著降低购车成本,这对于刺激市场效果明显。“无论是行业、产业,还是经销商与消费者,都在期待下半年汽车置换补贴可以尽早恢复常态。”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超6600万名消费者购买12大类家电以旧换新产品超1.09亿台,超6900万名消费者购买手机等数码产品超7400万件,全国8.2万家销售门店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累计换购新车905.6万辆。 7月23日,乘联分会表示,7月1-20日市场零售97.8万辆,同比去年增长11%,较上月同期下降12%;今年以来累计零售1188万辆,同比去年增长11%。 “期待以旧换新的效果下半年更强,国家层面已经明确政策实施周期,避免了政策切换对市场产生的波动。”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建议,地方政府应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前规划好补贴资金的使用计划,避免出现资金提前用尽的情况。“建议各地加强政策协调,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政府补贴政策的指导和协调,制定统一的补贴标准和实施细则,减少地区之间的差异。”

  • 聚焦消费增长、中美经贸关系……商务部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部长王文涛等介绍“十四五”商务高质量发展成就,并答记者问。 王文涛谈中美经贸关系:人为“脱钩”是脱不掉的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中美经贸关系历经风雨,双方仍互为重要经贸伙伴。2018年以来,美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不断挑起经贸摩擦,一系列行为严重冲击和干扰中美正常经贸合作。尽管中美贸易占各自的份额有所下降,但双边贸易总体保持稳定。2024年,中美货物贸易额和服务贸易规模达6883亿美元和1558亿美元,较2017年分别增长18%和34.7%。事实证明,中美经贸合作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和民意基础,人为的“脱钩”是脱不掉的。 商务部4句话概括近年中美经贸关系 2018年美方挑起经贸摩擦以来,中美经贸关系可谓是跌宕起伏,标志性事件也不少,用四句话简要概括:第一句话,中美经贸关系历经风雨,双方仍互为重要经贸伙伴。第二句话,中美经贸关系本质是互利共赢,合作是唯一正确道路。第三句话,中美经贸合作难免会出现分歧和摩擦,对话协商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选择。第四句话,中方的立场是一贯的,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 今年我国社零总额有望突破50万亿元人民币 我国消费市场规模稳居全球第二,过去四年,社零总额年均增长5.5%,今年有望突破50万亿元人民币。我国服务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提升3.5个百分点,达到46.1%。 “十四五”以来累计吸收外资已超7000亿美元 “十四五”以来,我国外贸顶住压力、展现韧性,货物贸易稳居全球第一,出口、进口国际市场份额稳定在14%和10%以上。服务贸易规模稳居全球第二。外资质量提升,“十四五”以来累计吸收外资已超过7000亿美元预期目标。 我国对外投资年均增速超5% 总量规模稳居世界前三 “十四五”以来,我国产供链国际合作有序推进,对外投资年均增速超过5%,总量规模稳居世界前三,对外承包工程整体稳中有升,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多份产供链合作备忘录。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 积极谋划“十五五”商务高质量发展 越是困难大、挑战多,越能体现我国的制度优势,庞大的市场和完备的产业体系,越能展现我国经济的广阔潜力、强大的韧性和强劲的活力,也越能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的责任担当。王文涛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统一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把握战略重点和目标方向,积极谋划和推动“十五五”时期的商务高质量发展。 我国社零实际购买力已超过美国 为美国的1.6倍 2021年至2024年,从绝对值来看,我国的社零绝对值已相当于美国的80%左右;从实际购买力来看,按照世界银行给出的数据和算法,我国社零已超过美国,是美国的1.6倍。 上半年以旧换新带动销售额超2.9万亿元 截至上半年,以旧换新共带动销售额超2.9万亿元,约4亿人次享受补贴优惠。 “十五五”期间将继续减少服务消费领域的限制性措施 “十五五”期间还将继续减少服务消费领域的限制性措施。王文涛指出,商务部通过“对外开放”和“对内放开”解决供给侧优质服务短缺的问题。“对外开放”就是做加法,扩大医疗等领域的开放试点,引进更多优质服务;“对内放开”,就是做减法,推动出台支持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1+N”系列政策,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围绕健康、养老、家政等细分领域,减少限制性措施、丰富服务供给,这方面的工作还会在“十五五”期间继续推进。 商务部回应下阶段提振消费思路:会因时因势提出新的应对政策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回应“‘十五五’期间还有哪些消费刺激政策”时表示,“十五五”期间,商务部会把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对中国市场有效的、深受消费者欢迎的好政策,转化为常态、长效。同时,还会针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国际变化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会因时因势提出一些新的应对政策。“就像以前说的,我们工具箱是丰富的,我们也会充分准备。”王文涛称,未来会针对性出台政策,进一步激发消费发展动能、释放消服务消费潜力、放大新兴消费的带动效应,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做强国内大循环。 贸易强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十四五”期间,我国外贸实现逆势增长,贸易强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可以用三个关键字来概括。“大”:贸易大国地位稳固。2024年货物贸易规模较“十三五”末的2020年增长32.4%,连续8年稳居全球第一。“强”:贸易强国建设步伐加快。2024年高技术产品出口占比达到18.2%,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额比2020年增长38%,同期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额比2020年增长近四成。“韧”:外贸韧性和抗冲击能力显著增强。我国外贸产供链更趋完备、灵活、高效,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更强、底气更足。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已于昨日会见黄仁勋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昨日已在商务部会见英伟达CEO黄仁勋。

  • 商务部:上半年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动自行车846.5万辆

    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表示,根据消费品以旧换新以及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有关部署,商务部牵头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带动行业产销两旺,在扩消费、惠民生、助行业、促安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数据显示,1—6月全国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动自行车月均环比增长113.5%。截至6月30日,全国电动自行车收旧、换新各846.5万辆,是2024年的6.1倍,江苏、河北、浙江等3个省份销量均超100万辆,另有安徽、山东等16个省份销量超过10万辆。 截至6月30日,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开展了实际置换,以旧换新售出电动自行车总额达247.7亿元,是2024年的6.6倍。全国840.2万名消费者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 从生产端看,今年1—6月,前10大品牌电动自行车产量同比增长27.6%。从销售端看,共有8.2万家销售门店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其中大多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平均拉动单店销售增长30.2万元,促进了广大小微商户经营发展。

  • 广东:加快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手机数码等以旧换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经济持续向好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方案》。其中提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发放购房补贴、消费券等,加大对首次置业居民、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家庭、农业转移人口等的购房支持力度。落实异地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合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缴存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其中提到,推进住房“以旧换新”,加快推进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加快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手机数码等以旧换新,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畅通回收渠道,加快以旧换新资金清算工作进度。按照国家部署推动以旧换新政策向服务消费领域扩围。广州市实施“久摇不中”申请人直接领取号牌政策,更大力度放宽购车限制性措施、增加购车指标;深圳市优化小汽车常规增量指标摇号规则,加强“久摇不中”人群购车需求保障。 广东省促进经济持续向好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推进会的部署,有效应对当前我省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统筹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向好,有力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精准有效帮扶企业 以外贸企业为重点,深入了解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筹政策、资源、资金帮助企业消化库存、开拓市场、降低成本,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1. 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外贸转内销市场准入政策,对相关技术指标达到我国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且未列入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管理范围的出口转内销产品,在2025年12月31日前,企业可在作出自我符合性承诺声明后,在国内市场销售相关产品。对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范围的,为企业开辟绿色快速准入通道。(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牵头负责,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市落实,不再列出) 2. 筹划以市场化办展模式举办内贸版“广交会”,整合外贸产业链及国内流通渠道资源,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依托“粤贸全国”举办“1+100+N”矩阵活动,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组织不少于2万家次外贸企业参展促销。(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3. 支持电商企业设立出口转内销专区,对外贸企业上线开店给予流量费减免等支持。(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4. 支持办好第二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全球智能机械与电子产品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组织举办医药、老年用品、食品、家电等领域供需对接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牵头负责) 5. 面向欧美、东盟、中东、中亚、拉美、非洲、港澳等七大市场实施专项拓展计划,组织300场左右“粤贸全球”境外展。(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6. 积极办好第138届广交会,加大新锐出口企业参展支持力度,举办场内外配套贸易对接活动300场以上。(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7. 抢抓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阶段成果的窗口期,落实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优化出口退税办理流程,加密海运空运快线。支持各地组织美国采购商与跨境电商企业开展选品对接,开展海外仓资源线上线下对接活动。(省商务厅,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负责) 8. 对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外仓租用、境外投流、品牌推广、知识产权认证等海外本地化运营方面给予支持。统筹各类海外仓资源,为跨境电商企业加大境外备货力度提供支撑。(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9. 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贷款延期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缓解外贸企业资金压力,不得随意抽贷、断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重点国别承保力度,提升理赔追偿效率。(省委金融办,广东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 10.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赋能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2025—2027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逐步增加省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实施降费奖补及代偿补偿,推动我省每年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超过1000亿元。(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11. 进一步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面摸排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优化做好银企对接,实现银行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 12. 保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稳定。2025年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延续实施2023年、2024年政策,实行分档减免和暂免征收,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13. 落实“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优化汇算清缴退税审核流程。(省税务局牵头负责) 14. 开展外贸外资企业走访活动,深入了解企业困难问题,在通关便利、稳岗就业、融资贷款、税费缴纳等方面“一企一策”加大支持力度。(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二、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聚焦重点群体就业,拿出更多有力措施,加强政策支撑、培训赋能、风险预研,着力稳定现有岗位、拓展就业空间,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1. 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指导、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加快兑现扩岗补助、担保贷款、就业补贴等政策措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2. 支持企业通过协商薪酬、轮岗轮休、在岗培训、工学结合等多种方式稳定职工队伍。优先组织受关税影响较大企业的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分类提供新兴技术、智能制造等不同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差异化职业培训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3. 持续深化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全面加强评价认定,提升持证率。组织开展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大项目培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4. 深入实施“家门口”就业服务圈建设行动,重点建设零工市场和“家门口”就业驿站,完善推广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组织开展专项招聘对接活动,促进线上线下精准匹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5. 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分类实施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6. 建设帮扶车间,强化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在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积极推行以工代赈。(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7. 加密举办“小而美”“专而精”招聘活动,分类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帮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8. 落实就业补贴政策,扩大科研助理和见习岗位规模,2025年提供不少于1万个科研助理岗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牵头负责) 9. 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形势研判机制,完善就业政策、培训项目、市场岗位、招聘活动等“四张清单”和用工指导、劳动维权、社保衔接、调解仲裁等“四项服务”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三、深挖潜力提振消费 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激发服务消费潜力,放大新兴消费带动效应,挖掘消费增量、释放消费活力。 1.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发放购房补贴、消费券等,加大对首次置业居民、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家庭、农业转移人口等的购房支持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2. 落实异地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合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缴存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3. 推进住房“以旧换新”,加快推进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广东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 4. 积极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商业贷款融资等政策,支持各地政府、高校、住房租赁企业、产业园区、养老服务机构等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学生宿舍、社区养老院、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牵头负责) 5. 加快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手机数码等以旧换新,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畅通回收渠道,加快以旧换新资金清算工作进度。按照国家部署推动以旧换新政策向服务消费领域扩围。(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负责) 6. 广州市实施“久摇不中”申请人直接领取号牌政策,更大力度放宽购车限制性措施、增加购车指标;深圳市优化小汽车常规增量指标摇号规则,加强“久摇不中”人群购车需求保障。(广州、深圳市政府分别负责) 7. 印发实施稳定成品油消费的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打击整治“自流黑”(非法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非法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等),规范互联网销售成品油行为。(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牵头负责) 8. 用足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等政策资金,加快补齐“一老一小”服务短板,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负责) 9. 发布“广东美食地图”,办好广州国际美食节、湛江海鲜美食节等“中华美食荟”活动,加大广东地标美食、粤菜名店名品宣传,打造一批餐饮爆款IP。(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 10. 持续举办“跟着赛事去旅行”“跟着美食去旅行”等文旅促消费活动,在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期间组织开展新一轮惠民补贴活动。2025年底前新评定一批省文化和旅游特色镇(村),培育一批典型农文旅融合项目。全力办好“十五运”和重大演艺、会展活动。(省文化和旅游厅、十五运会广东赛区执委会牵头负责) 11. 大力发展首发经济、IP联名等消费,针对餐饮、住宿、会展、文旅、体育、养老、育幼、家政、健康、居住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遴选发布一批个性化、品质化服务消费创新场景。(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12. 充分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和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等政策,进一步优化通关、支付等服务,有效扩大入境消费。加快广州、深圳市内免税店建设,力争在2025年第三季度内开业。(省商务厅、财政厅,省税务局牵头负责) 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用好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两重”项目实施,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力公共服务投资,全力推动投资回升。 1. 充分发挥“1+6+1”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和各专项指挥部及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推动在建项目加快投资进度、新建项目加快开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 做细做实投资计划,强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抓项目、促投资的工作责任,将投资目标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梳理一批条件成熟的潜力项目,必要时提前开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3. 压茬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政策性资金项目,加快推进资金已下达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在二、三季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4. 扎实推进专项债券“自审自发”工作,加快债券发行使用,优化额度分配机制,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市倾斜,指导国有企业按规定承接更多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负责) 5. 发挥省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工作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项目储备和向上请示汇报,组织各市、各部门就储备项目与政策性银行深入对接,筛选审核项目投放要件,提前确定投资意向,确保更多项目满足申报条件,加快后续资金投放节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6. 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对标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领域和项目要求,重点针对新质生产力、新型城镇化、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持续谋划一批带动作用强、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盘子”。(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7. 推动更多的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加大公共服务投资力度,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设施等领域短板。(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8. 聚焦我省有优势、有潜力的领域,深入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带量集中采购,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全省老旧工业锅炉和中央空调、变压器、电机等电气设备开展全面排查,加快推进能效水平落后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更新改造,集中申报“两新”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9. 建立常态化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分批次推介收益水平适中、建设条件成熟的投资示范项目和应用场景。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核电、高铁、风电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0. 用好政府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补助、以奖代补、投资入股等方式,撬动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创投领域。(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11. 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重点推动消费、物流、产业园区等领域的优质资产尽早发行上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2. 加快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做强地方功能性国企等融资平台,通过设立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投贷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牵头负责) 13. 完善价格制定、调整和补偿机制,聚焦使用者付费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针对其中盈利能力较弱的项目,探索明确项目建设阶段政府投资支持以及运营阶段政府补贴实施路径。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探索公用设施租赁模式。(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负责) 五、打造更多创新发展亮点 强化布局引导和政策支持,深入实施“广东强芯”、核心软件攻关、“璀璨行动”等重大科技工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品牌创新和业态培育,打造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 1. 建立健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沿途下蛋、就地转化”机制,推动散裂中子源一期等向企业开放共享,依托散裂中子源、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建设推动核医疗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动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广东落户区域母基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 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在新一代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储能与新能源、生物医药、精密仪器设备、智能机器人与装备制造等领域实施系列科技专项,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3. 深入实施修订后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适当提高创业投资类基金政府出资比例、风险容忍度、让利比例,延长存续期限和绩效评价周期,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支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4. 出台相关工作细则,对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用于建设厂房、购买设备、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年内新增贷款给予不超过贷款利率35%的贴息,每年贴息贷款总规模最高2000亿元。加强宣传辅导和项目对接,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在我省更多投放使用。(省委金融办牵头负责) 5. 推动自主可控工业软件研发应用,扩大试点应用场景开放,打造一批试点应用标杆项目,引进和培育更多软件企业,做强做优自主软件生态。(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6. 加速培育“硬件+软件”自主产业生态体系,大力发展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教育、医疗、交通、金融、安全等重点领域应用赋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7. 用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集中采购等渠道,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规模化应用中不断降低成本、迭代升级。(省财政厅、国资委牵头负责) 8. 实施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许可中小微企业使用科技成果。深化全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及单列管理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机制。(省科技厅、教育厅牵头负责) 9. 着力推动6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6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平台建设。大力推动成果中试熟化,启动建设不少于30家省中试平台,争取落地布局一批国家级重大中试项目、区域中试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0. 挑选具备高增长高活力高潜力的新领域新赛道,2025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我省高质量发展新领域新赛道的行动规划。分领域出台支持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核医疗等政策措施,完善新兴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1. 扎实开展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能增量、提质增品、降本增利、提效增值四大重点行动,大力推广“链式改造”,2025年全年推动1万家工业企业技改数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12. 支持县域依托资源禀赋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挖掘中华老字号、广东老字号潜能,打造一批高品质、有辨识度的拳头产品和服务。(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负责) 13. 深入实施“质立企”行动,开展“质量管理年”和企业首席质量官“优粤行”活动。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促进地理标志运用,优化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助力区域品牌升级。(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推动资源要素高效配置 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着力打破阻碍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提升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资源要素配置效率。 1. 深入实施外国人才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和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2. 制订出台我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1+5”具体政策方案,实施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保险资金长期股权投资试点,用足用好新修订的并购贷款规则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政策,拓宽企业多元融资渠道。(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 3. 实施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重点支持深交所深化创业板综合性改革,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管理流程,依托区域股权市场深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证监局牵头负责) 4. 加强用地指标保障,强化先进制造业土地利用计划保障,安排专项指标保障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所需计划指标应保尽保。(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 5. 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强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土地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 6. 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充分运用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土地置换、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政策,大力推进低效用地集中连片整治。(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 7. 推动用地用林用海联动审批,以“只跑一次”“一个口进出”为目标,推动同一阶段的审核审批事项同步办理,实现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 8. 开展数据产权登记试点,提升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能级,推进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建设,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完善算力基础设施布局,支持韶关加快数据中心集群建设。(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负责) 9.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完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加大问题线索收集处理力度。自2025年5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市场准入壁垒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治结束后转为常态化处理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七、兜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 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研、预判、预警,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等领域风险,保障好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等安全,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1. 用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巩固和扩大“白名单”工作成效和覆盖范围,推动合格项目“应进尽进”。指导银行机构用好“审批制”和“备案制”,及时纳入合规新增住房开发贷款项目,拉长“白名单”,支持项目建设交付。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出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牵头负责) 2. 落实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健全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常态化机制和问题机构早期干预机制。通过发行专项债等方式多渠道补充中小金融机构资本金,支持金融机构通过重组盘活、引入市场化机构转让等方式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3. 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严防相关领域债务风险“爆雷”,支持减轻各地历史包袱。(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4. 持续完善制造业产业链统筹协调机制,引导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形成集聚效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5. 组织做好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等工作,保持市场粮食供应和价格稳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6. 加强煤炭、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供应组织协调,优化电力运行调度,扎实做好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扎实抓好本方案任务落地落实。除需待国家明确部署和方案中已明确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外,原则上本方案涉及需出台相关政策及建立工作机制的,2025年6月全部出台或建立,推动政策靠前发力、工作提速加力,三季度要取得明显成效。省政府督查室要将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督查督办,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联动,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促进经济持续向好中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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