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烟台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烟台市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直接申报补贴的公告》,其中提到,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个人消费者在此期间购买新车的(以烟台市内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同时符合汽车置换更新或报废更新政策要求的,无需领取补贴资格,可直接申报补贴。
具体原文如下:
关于继续实施烟台市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直接申报补贴的公告
为保障消费者充分享受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政策红利,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个人消费者在此期间购买新车的(以烟台市内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同时符合汽车置换更新或报废更新政策要求的,无需领取补贴资格,可直接申报补贴。
特此公告。
烟台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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