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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以下是具体原文: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商办消费函〔20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 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消费函〔2024〕392号文有关要求。 二、优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审核拨付监管流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税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商务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注销、新车注册登记、新能源新车车型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支持地方高效开展审核工作。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确定对本辖区内补贴申请的审核层级、审核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审核后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时,需将资金安排建议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 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应于2026年2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对各地上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按照发改环资〔2025〕13号文有关要求、商务部审核意见,中央与地方进行清算。 三、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实施方式,细化操作流程,压实各方责任,并参照汽车报废更新有关要求,做好跨年度工作衔接,确保有序平稳过渡。 各地要建设完善汽车置换更新信息系统,商务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等加强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税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各地区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指引,辅助地方开展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提供二手车转让登记、新车注册登记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各地汽车置换更新信息系统按统一标准与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对接,通过数据接口及时推送补贴申请发放等相关数据。 四、落实资金支持政策 根据发改环资〔2025〕13号文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推动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8.5:1.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9:1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9.5:0.5比例分担。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省以下经费分担办法由省级财政确定。 五、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发改环资〔2025〕13号文、商消费函〔2024〕392号文等规定,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宣传引导,切实便企利民,并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强化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抽查。各地区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汽车以旧换新。要简化资金申请、审核、拨付流程,及时向消费者兑现补贴。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汽车产品、价格违法等行为的,各地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持续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1月14日 点击查看详情: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 商务部等4部门:对冰箱、洗衣机等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 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高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各地自主确定上述12类家电产品的具体品种。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居民消费实际,对其他大宗耐用家电予以补贴,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参照上述12类家电补贴标准,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产品补贴标准不得高于2级能效产品补贴标准。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流通发展司 【发布文号】商办流通函〔2025〕6号 【发文日期】2025年01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提振消费,按照《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享受补贴范围 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央与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高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各地自主确定上述12类家电产品的具体品种。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居民消费实际,对其他大宗耐用家电予以补贴,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参照上述12类家电补贴标准,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产品补贴标准不得高于2级能效产品补贴标准。 二、优化申领支付流程 各地补贴申领流程设计应操作简便、好用快捷,最大限度方便消费者,从源头上减少信息重复填报,同时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支持消费者自愿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可以支付立减或事后兑付补贴方式享受补贴。积极拓宽支付渠道,不得限制消费者付款方式和支付凭证类型,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要求经营主体采购新的支付设备,有效提升消费者支付服务体验,营造安全便利的支付环境。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叠加优惠让利,形成政策“组合拳”。 三、公平支持各类主体 各地要坚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经营主体参与。要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活动。要按照属地实施原则,加强工作统筹,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确定政策参与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家电企业+电商平台+品牌专卖店”等模式参与以旧换新政策,并由家电企业、电商平台承担对其商户的监管责任。在加强过程监管,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实际,采用预拨部分资金、滚动拨付资金等方式,简化审核流程,降低政策参与主体垫资压力。 四、营造规范市场环境 各地要引导政策参与主体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产品销售价格。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的,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鼓励参与主体开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专区,并在网页或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或张贴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明确家电以旧换新的国家补贴性质。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家电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 五、强化数字赋能 各地要深化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与本地政务平台数据共享,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即时准确掌握全链条各环节信息,做好家电消费形势分析与走势研判。要提升监管能力,对补贴申领、交易支付、资金核销、订单审计等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比对分析,确保购买人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严防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补贴资金管理 各省级人民政府是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落实好补贴政策。各地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两新”政策实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财政部适时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对补贴资金申报、使用等情况开展抽查。各地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换新家电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要严格禁止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各种方式骗取补贴资金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完善回收体系建设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统筹好“新家电购买补贴”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置”的关系,优先支持具有废旧家电回收能力、主动提供回收服务的主体参与以旧换新政策,多措并举便利消费者换新交旧。科学布局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区县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培育一批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城市和企业,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型模式。用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支持资金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推动健全包括废旧家电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政策参与主体通过自建回收渠道、与回收企业合作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一体化服务。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环境监管,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造成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督促政策参与主体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 各地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积极性,组织线上线下平台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主题活动,为政策参与主体进入社区、农村等基层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依托本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咨询服务专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梳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动态跟踪家电消费市场变化,适时开展政策成效评估。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的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由该地区通过地方资金支持,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接续政策,确保平稳有序过渡。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1月13日

  • 商务部:2025年外贸发展仍有很多有利条件 本周将陆续印发手机等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国新办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商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重要内容如下: 商务部:本周将陆续印发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会上,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李刚表示,商务部本周将陆续印发2025年加力支持汽车、家电、家装和电动自行车以及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李刚表示,据初步统计,2024年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超过680万辆,超3600万名消费者购买8大类家电以旧换新产品超过5600万台,家装厨卫换新补贴产品约6000万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超过138万辆,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相关产品的销售额超过1.3万亿元。 商务部:以旧换新带动相关产品销售额超1.3万亿元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旧换新等政策成效显著,带动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等相关产品销售额超1.3万亿元。绿色、智能产品备受青睐,全年新能源汽车零售量增长40%以上,家电以旧换新中一级能效家电产品销售额占比达九成以上,家装厨卫“焕新”中智能家居产品换新近1000万件。 商务部:2025年外贸发展仍有很多有利条件 会上,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孟岳表示,2025年外贸发展仍有很多有利条件。一是全球经贸仍处于复苏进程,世贸组织预计今年货物贸易量将增长3%;二是中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宏观政策组合效应持续显现,有效提振了社会信心;三是外贸新动能加速释放,绿色化数字化步伐不断加快;四是稳外贸政策接续发力,为企业创新升级、拓展国际市场提供更多支撑;五是对外开放迈向更高水平,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为全球商品提供了更多机遇。孟岳表示,2025年将继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紧扣高质量发展关键词,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商务部: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 因地制宜扩大改革任务授权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李詠箑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表示,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高水平建设开放平台。我们会充分发挥开放平台先行先试作用,比如,在自贸试验区方面,去年我们出台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复制推广了首批制度型开放试点成果,也出台了一些针对不同自贸试验区的政策,比如,浙江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等。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方面,召开了国家级经开区40周年座谈会,指导国家级经开区提升开放效能。今年我们也会继续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通过高水平建设开放平台,扩大开放,吸引外资。我们会继续推动自贸试验区提质增效,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因地制宜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的试点经验,支持各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开放测试。我们也会继续完善国家级经开区的支持政策,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建设。总之,通过这些开放平台,进一步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也进一步吸引外资。 商务部: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 特别是要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推广工作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李詠箑表示,下一步,加大自主开放力度,不断放宽市场准入。刚才我在简要介绍的时候已经谈到,2024年,我们推动了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清零”,服务业有了进一步开放的试点,特别是在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方面。与此同时,我们还出台了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这个负面清单中,对职业资格、金融、专业服务、文化等领域主动扩大开放,我们相信,会进一步便利境外人士来华提供服务。下一步,我们也会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特别是要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推广工作。并且,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提升我们引资政策的吸引力。这就是我说的通过自主开放来做负面清单的“减法”。 商务部:预计2024年服务进出口将创历史新高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李詠箑表示,2024年对外贸易再创新高。全年货物进出口43.8万亿元,增长5%,创历史新高,其中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7.1%、2.3%。前11个月服务进出口6.7万亿元,增长14.2%,预计全年服务进出口也将创历史新高。比如,随着免签政策的积极推广,“中国游”热度持续升温,据统计,旅行服务出口就增长了1.5倍。 商务部回应我对军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一贯审慎适度 有媒体就出口管制相关话题提问。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实施出口管制一贯是审慎的、适度的,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更好履行国际义务。近期我们列管两用物项具有明显的军民两用属性。中国对这些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体现了坚定维护世界和平和周边地区稳定的立场,既有助于实现中国的自身安全,也有助于实现全球共同安全。 商务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抓紧出台绿色贸易专项政策 拓展相关产品和服务进出口 会上,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孟岳表示,商务部将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形成合力,抓紧出台绿色贸易专项政策,拓展相关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推动外贸全过程绿色低碳发展。

  • 中金公司研报指出,2024年四季度以旧换新补贴可能超过1100亿元,财政乘数2.8左右。2025年以旧换新“加力扩围”,有可能超过2010年成为消费品补贴强度最大的一年,或对社零总额形成较为明显的提振。 以下为其最新观点: 我们梳理了历史上4轮消费品补贴政策,估算每一轮政策的财政规模,并设计了财政乘数的计算框架,估算每一轮补贴政策的当期乘数以及政策退出后2年内的累积乘数。我们的计算显示,财政补贴当期乘数较高,对相关消费拉动力强。后续由于透支效应,累积乘数会逐渐降到1以下。过去几轮消费补贴乘数趋于下降,产品保有率上升可能影响政策效果。通常而言,单价更昂贵的商品,当期财政乘数更高、长期乘数更低(例如汽车和家电对比)。我们的估算显示,2024年四季度以旧换新补贴可能超过1100亿元,财政乘数2.8左右。2025年以旧换新“加力扩围”,有可能超过2010年成为消费品补贴强度最大的一年,或对社零总额形成较为明显的提振。 历史上我国共出台过4轮消费品补贴(含减免税)政策,2024年以旧换新补贴是近10年来政策强度最大的一次。 2009、2015、2022、2024年,在耐用品消费出现回落期间,我国均出台了促消费、稳增长举措。其中,2009-2011年规模较大,每年消费品补贴规模(含车购税减免)相当于上年GDP的0.12%-0.20%(2010年为0.20%)。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我们估算补贴总规模在1500亿元左右,相当于上年GDP比重的0.12%,是2012年以来规模最大的一年。 图表1:消费品补贴政策及规模梳理 注:(1)核心政策举措是对相关政策的概括提炼,具体政策细节请参考相关政策原文。(2)财政金额包括补贴和减税的金额,为我们根据公开信息推算数值。(3)新能源汽车的车购税减免政策从2014年迄今持续执行,和促消费、稳增长政策不同,表中未做统计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金公司研究部 财政补贴效果体现为财政乘数,即每增加一个单位的财政补贴支出,可以额外拉动多少个单位的消费品销售额。 从历史经验看,消费品补贴政策当期的提振效果较好,但拉长时间看则会有透支效应。为了定量计算当期乘数和长期累积乘数,我们仿照双重差分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s, DID)的思路,设计了财政乘数的计算框架。我们将零售额分为政策影响的品类(比如汽车类、家电类等)和非政策影响类,政策影响的品类增速比没有政策影响的品类增速“多增”的部分,便计算为补贴政策的影响。 例如,汽车类零售额增速从2008年的25.3%上升7个百分点至32.3%,而同期非政策影响类零售额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增速从2008年的25.4%下降11个百分点至14.4%。汽车类与非政策影响类的相对增速抬升了18个百分点,这部分体现的就是政策带来的提振。后续随着政策退出,透支效应开始显现,2011年汽车类零售额增速14.6%,比非政策影响类零售额增速低13.6个百分点,这比2011-2019年二者复合增速之差多降了8个百分点,多降的这部分体现的就是政策透支的影响。 累积乘数是指从政策开始执行起算,累计拉动的零售额与累计的财政支出之比,体现出政策执行迄今累计的拉动效果。 例如第一年财政补贴300亿元,带动额外消费600亿元,则当期乘数为2。第二年政策退出,当期财政补贴为0,透支效应导致当期额外消费是-400亿元。这时候截至第二年的累计财政补贴是300+0=300亿元,带动的累计消费是600-400=200亿元,因此截至第二年该政策的累积乘数是200/300=0.67。 基于以上测算框架,我们逐年计算了消费品补贴政策的乘数。 需要指出的是,这是一个非常简化的测算框架,并未考虑现价和不变价、跨时间的现金流折现等更为精细的调整。并且我们主要考察政策对相关品类零售额的直接影响,未考虑就业和收入改善、挤占其他消费支出等间接影响,和宏观经济学意义上的财政乘数会有所不同。 根据计算结果,我们发现以下几点特征: ► 财政补贴当期乘数较高,对相关消费拉动强。 我们的估算显示,2009年汽车补贴政策财政规模约281亿元,拉动的零售额为1952亿元,财政乘数达到7.0。同期家电补贴政策乘数亦达到了3.5。这从消费品销量也能看出来,2009年在政策提振下,乘用车、空调、冰箱等销量当月同比增速都曾达到100%左右。此后2016年车购税减半、2024年以旧换新,当期乘数分别为4.5和2.8,也都明显大于1。 ► 后续由于透支效应的存在,累积乘数会逐渐降到1以下。 在政策执行期间,累计财政乘数一般会逐步回落。随着政策退出和透支效应显现,累计财政支出不再变化,而累计拉动的零售额会进一步下降,使得累积乘数加快回落。经验上看,通常在政策开始执行后的第4年累积乘数降到1以下。并且无论政策是否还在执行,这种累积乘数回落都会体现。例如2012年时家电下乡政策还在执行,但我们估算的累积乘数已经降至0.8了。 ► 政策持续时间的长短对长期乘数似乎也有影响,政策时间更长,长期乘数可能更接近平均消费倾向。 我们观察到,政策执行久的话,透支效应会在政策执行期间就逐步体现,政策退出后不会有残留的透支影响,最终的累积乘数反而高一些。而政策执行短的话,透支效应会在政策退出后迅速显现,累积乘数可能明显下降。对于这一现象,我们认为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补贴政策执行时间长的话,意味着补贴的财政规模更大、消费预期更稳定,这个政策举措就从一个短期的脉冲刺激转变为常规的财政补贴,效果上更接近于增加了居民等量的可支配收入,对该品类消费的拉动乘数逐渐趋近于平均消费倾向,而不会因为透支效应快速回落到更低水平。 ► 过去几轮消费补贴乘数趋于下降,产品保有率上升可能影响政策效果。 早年的政策乘数比近年的都大,汽车、家电都呈现这一特征。我们认为,早年汽车家电保有率低、潜在需求大,政策刺激效果更好。而随着居民耐用品保有量的逐步饱和,政策更多刺激的是置换需求,弹性相对小一些。不过供给侧的创新可能带来新的增量,比如今年汽车政策乘数比2022年高,除了当时可能受疫情影响以外,供给侧创新带来了电动车渗透率的快速爬升,也是政策效果更好的一个重要原因。 ► 汽车补贴的当期财政乘数比家电家居更大,但长期乘数比家电家居更低,可能商品单价影响了消费者行为。 汽车单价和单件补贴额远高于家电家居,因此对居民而言,买汽车比买家电更“赚”,这能够调动更多的居民在当期购买汽车,提升当期乘数。但单价贵是“双刃剑”,汽车耐用品属性更强、居民购买会更加审慎,并不会因为有补贴政策就轻易多买汽车,当期刺激的汽车消费基本上是从未来几年腾挪过来的,因此长期来看汽车政策透支效应更强。而家电则单价相对便宜,居民更可能因为补贴政策而额外多购买家电,使得家电长期乘数比汽车高。 本轮以旧换新政策,在12月,又有一些新的变化,不同品类以旧换新进度出现分化。其中,汽车以旧换新进度加快,可能消费者在年底政策退出前有“抢购”动机;家电以旧换新进度放缓,可能因为“双十一”消费旺季已过。 我们根据最新的进度数据推算,2024年以旧换新政策财政补贴规模大约1500亿元,其中四季度超过1100亿元。 图表10:消费品以旧换新销售情况(按进度推算值) 资料来源:商务部,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1: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金额(按进度推算值) 资料来源:商务部,中金公司研究部 伴随以旧换新政策的加快落地,以旧换新类商品零售额增速从6-8月的-5.4%上升至9-11月的6.6%,增速改善12.0个百分点。而同期非以旧换新类商品零售额增速下降了0.4个百分点,对应的零售额多增2140亿元。9-11月财政补贴金额比6-8月大约增加了758亿元,按此推算, 我们估计本轮以旧换新政策的财政乘数可能为2.8左右。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5年将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1月3日,发改委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更为具体地介绍了如何加力扩围。包括大幅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规模、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加大家装消费品换新的支持力度等。对于“两新”政策加力扩围的影响及展望,我们预计,2025年有可能会超过2010年,有望成为消费品补贴强度最大的一年,这将对社零总额形成较为明显的提振。 风险 宏观政策存在不确定性;数据估算可能存在误差。

  • 根据中信证券测算,今年用于汽车和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额度或在年底前使用完毕,对增量消费的拉动乘数达到2-3倍。 截至今年12月底,预计汽车补贴将累计达到865亿元,家电补贴将累计达到539亿元,两者合计接近1404亿元,基本完成全年额度目标。从效果来看,2024年以旧换新政策对市场销量的带动效果明显。根据我们测算,预计以旧换新额外拉动家电与汽车销量的财政乘数达到2.68倍,即每1亿元补贴带动约2.68亿元的额外消费增量。 中信证券预计明年以旧换新的资金额度将提高到3000亿元左右,同时品类有望扩围纳入手机、更多家居家装品类,政策实施机制将得到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2025年九大重点任务之首,提出要“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展望明年,具体来看: 第一,预计家电和汽车补贴继续延续,目前还未出现透支效应。 根据我们测算,若按补贴力度,家电和汽车两类耐用品天然的更新换代需求,仍可以消化至少1400亿-2000亿元的以旧换新资金的使用。若分品类来看,空调或存在潜在更新需求不足的压力,但冰箱和洗衣机的潜在需求旺盛;未来三年是中国乘用车报废的高峰期,目前的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量距离潜在置换更新需求(2000万辆)仍有较大距离。 第二,手机、更多家居家装品类或被纳入范围。 手机或为明年以旧换新的最大增量,截至今年12月份中旬,我们发现已有部分省市出台相关措施对手机等品类进行消费补贴。此外,家居家装补贴也在自下而上扩容,品类上包括智能家居、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三大方面;力度上一般是家居产品售价/装修合同价的15%-20%。 第三,以旧换新优化政策实施机制,降低门槛,扩大电商平台省份覆盖。 目前线下经销商参加补贴的资格要求仍然较高,京东、淘宝、拼多多、唯品会等电商平台的参与程度仍然不够,我们认为,未来可以考虑从这两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补贴政策覆盖面、释放政策效果。 根据规定,地方可以结合自身需求使用特别国债资金用于以旧换新,这一方面为地方腾挪出更多资金保民生,另一方面用于补贴餐饮服务方向的地方消费券有望进一步扩容,形成互补政策。 今年7月《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第七条提到了超长期特别国债可以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意味着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扩大补贴范围,因此当前地方商品补贴主要资金来源为特别国债。但是,9月以来上海(5亿)、杭州(4.3亿)、四川(4亿)等地开始使用地方财政资金发放消费券,主要补贴的是消费服务方向,比如餐饮、住宿等。我们认为,使用地方财政资金的消费券和使用特别国债资金的“以旧换新”形成互补支持政策,后续有望不断扩大服务方向。同时,耐用品消费补贴通常占用大量财政资金,这也能为地方腾挪更多精力聚焦保民生。 风险因素: 国内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国内稳增长政策出台时点或力度不及预期;国内以旧换新政策效果不及预期;数据测算过程可能考虑不全面。

  • 家电消费成双十一“顶流” 以旧换新对厂商业绩拉动效应有多大?

    “史上最长”和首次叠加大规模以旧换新政策的双十一落幕,家电成为全网“最靓的仔”。星图数据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双十一,家用电器以1526亿元的销售额高居类目销售榜首,占据15.6%的市场份额。 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背景下,行业厂商显著受益。清洁电器品牌云鲸“双11”全渠道销售额突破17亿,同比增长200%,销售额目标完成超160%。截至11月11日零点,海尔、美的、追觅、戴森、源氏木语、林氏家居、水星等139个家电家居品牌在天猫上成交额破亿元。 “以旧换新‘国补’政策在短期内对家电销售的提振作用显著。”头豹研究院分析师李卿云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家用电器“双十一”期间的累计销售额高涨,折射出家电市场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增长依赖已逐渐减弱,家电产品的存量替换将成为市场扩张的重要动力。预计第四季度家电销售将保持增长态势。 今年双十一从10月14日正式启幕到落幕为时近一个月,大促周期较往年明显延长。同时“国补”对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八大品类电器的一、二级能效产品最高给予20%的补贴,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 ST易购(002024.SZ)方面表示,作为家电以旧换新主渠道,苏宁易购增加产品供给,加大补贴力度,升级“国补、厂补、苏宁补”三重补贴。 苏宁易购数据显示,今年“双11”,以旧换新销售同比增长247%,其中空调、冰洗、视听以旧换新增长均超2倍,多品牌品类创下近五年销售高峰。同时,新质家电增长迅猛,嵌入式冰箱、85吋大屏电视、嵌入式蒸烤一体机销售同比增长89%、155%、230%。 财联社记者从美的集团(000333.SZ)方面获悉,10月1日至11月11日期间,美的以旧换新产生零售额超百亿,并带动总体零售额同比增长超30%。 “国补”政策对家电产业链、产品市场定价、行业格局等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李卿云认为,家用电器作为具有刚性需求的耐用消费品,市场增量空间与存量替换空间仍然较大。以旧换新“国补”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能效更高的1级、2级能效产品,从供给端与消费端积极引导绿色智能消费,将有力推动优质节能产品对高能耗产品的替代,1级能效产品的渗透率也将持续提升。 市场端绿色健康家电亦“火速出圈”。苏宁易购数据显示,“双11”期间,一级能效零冷水燃气热水器、健康新风空调、节能洗干一体机销售增长96%、194%、261%。 “大型电商平台核心客群能够以更优惠的价格享受新品、爆品。”李卿云提到,以旧换新“国补”政策补贴直接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成本,使得更多消费者能够承担中高端产品价格,有利于行业内企业的品质化、高端化转型,长期来看,政策有助于稳定消费者对家电产品价格的预期,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家电企业基于市场消费需求的升级,也越发注重产品的功能创新。针对厨房场景,出现了集烹饪、清洗、储存于一体的多功能厨房电器;针对卧室场景,出现了具有智能温控、空气净化等功能的空调等产品。 “在国家助力实体经济、促进消费升温的大环境下,以旧换新‘国补’政策有望进一步调整延续,对家电销售的提振效果有望持续。”李卿云分析称。

  • 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刺激家电股 海信家电H股涨超4%

    今日家电股多数走强。截至发稿,海信家电(00921.HK)、TCL电子(01070.HK)、海尔智家(06690.HK)分别上涨4.42%、2.91%、2.35%。 注:家电股的表现 消息方面,近期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中央与地方政策的协同联动以及“真金白银”的补贴支持下,叠加“金九银十”消费旺季和“双11”等重要消费节点,政策效应加快显现。 根据商务部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数据平台显示,截至11月8日24时,2025.7万名消费者购买8大类家电产品3045.8万台,带动销售1377.9亿元。 在政策支持方面,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结合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施更加给力的财政政策。加大力度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品种和规模。 此前,商务部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补贴品种和补贴标准,优化了补贴方式和审核流程。各地在推进家电以旧换新的过程中,抢抓“双11”活动等有利时机,通过电商平台加大以旧换新的推广与补贴力度。 机构称以旧换新政策有望利好家电股业绩 太平洋证券指出,以旧换新政策助力下,“双11”增长或强于往年,有望利好2024年第四季度的家电公司业绩表现。中国银河证券也认为,随着未来扩内需、促消费政策逐步发力,家电内需有望得到支撑,叠加海外需求复苏,短期内出口增势有望延续,家电行业景气度有望延续上行。 中国银河证券还提到,随着政策效应的加快显现,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明显向好。9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家电零售额同比增长20.5%,增速创下三年多来新高。

  • 补贴细则发布!上海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上海市商务委等六部门印发《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燃油车)》,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个人消费者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本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1.2万元购车补贴。符合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条件,按照《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3号)已申领一次性定额补贴的,不可重复申领本实施细则明确的相关补贴。 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燃油车)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4〕115 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个人消费者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本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1.2万元购车补贴。 符合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条件,按照《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3号)已申领一次性定额补贴的,不可重复申领本实施细则明确的相关补贴。 报废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到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报废个人名下的符合规定的燃油小客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本人名下的符合规定的燃油小客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应当取得本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本市《机动车登ji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 汽车排放标准是指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系列标准)等新生产汽车排放标准;车辆的排放标准以机动车环保网公众查询平台或随申办新车助手查询结果为准。 二、补贴对象 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车辆产权的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个人消费者信用状况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相关失信记录。 (二)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者转让名下的旧车,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本人名下未作为旧车申请享受过本市其他汽车补贴政策。 (三)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的沪牌旧车,报废日期应介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沪牌旧车的,转让日期应介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四)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须符合国六b的排放标准,购买日期应介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五)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应当于补贴申请截止日期前在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已申领本实施细则明确的相关补贴的,自新车注册登记日期起一年内,不得将新车使用性质变更为营运属性。 三、实施流程 (一)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提交相关信息,向市商务委提出购车补贴申请,签署《补贴申请承诺书》。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清晰,或者无法辨识的,市商务委通知申请人补正信息。申请人可以按照信息补正要求,在本实施细则明确的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充提供相关信息。 已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按本实施细则标准予以补贴,无需重复申请。 (二)审核 市商务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比对,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信息真实完整,属于本实施细则明确的补贴范围的,予以审核通过。经比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核通过: 1.申请人提交的本人身份信息与在汽车销售企业登记的个人信息,以及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新车的个人信息、报废或转让旧车的个人信息不一致; 2.申请人未在本实施细则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者转让旧车;旧车转让后又转回本市的车辆产权人名下的;报废车辆未完成报废注销手续的; 3.申请人持有的旧车不符合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申请人已使用该旧车享受过本市其他汽车补贴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旧换新购买燃油车和纯电新能源车补贴、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等; 4.申请人未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购买新车,或新车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六b的; 5.申请人购买的新车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以外用途;在补贴申请期间,新购车辆的使用性质转为营运属性、车辆已不在申请人本人名下的; 6.申请人符合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条件,按照《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3号),已申领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 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异议复核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实施细则明确的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前,由本人前往指定地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市商务委确认收齐相关材料后,在15个自然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 四、资金安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的政策要求,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为准)介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24日之间的,相关补贴资金由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承担。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为准)介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的,相关补贴资金由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按85%和15%比例共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的15%配套资金,从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在符合国家补贴范围政策执行期内,若国家下达的中央资金使用完毕,超出部分由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委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和补贴金额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下达资金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委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五、部门职责 市商务委负责本细则总体协调,受理并审核个人消费者申请;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做好资金拨付、清算和绩效评价。 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和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审核市商务委报送的补贴资金申请,及时下达资金使用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和资金拨付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车辆排放标准的审核工作,配合市商务委做好校验审核工作。 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本部门审核监督职责,与市商务委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配合市商务委做好相关审核工作,提供可校验审核的信息数据。 六、绩效管理 各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监督管理 市商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照要求依法合规使用财政资金,防止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汽车销售企业和所属销售人员不得以协助办理补贴申请为名,收取附加费用。对经查实发现汽车销售机构和申请人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的,相关部门有权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企业的法律责任。 已取得补贴资金的消费者在新车完成注册登记日期起一年内将车辆性质转为营运的,应根据《补贴申请承诺书》约定,将所获得的补贴资金全额退还至指定账户。未履行承诺资金退还义务的,依法依规将有关失信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八、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关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2024年上海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4〕61号)同时废止。 点击跳转原文链接: 市商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燃油车)》的通知

  • 上海市商务委等四部门印发《上海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上海市商务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提到,补贴范围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和二级能效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补贴标准为,消费者购买国家补贴范围内8类一级能效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购买8类二级能效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方式为,实名注册的在沪消费者登录支付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在政策实施专区领取8类家电品类券,通过支付机构APP逐券核销,在订单支付时按补贴标准享受立减补贴。如发生退货,当天撤销订单当日退券,次日以后退货隔日退券。 上海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4〕11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和二级能效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第二条 补贴标准 消费者购买国家补贴范围内8类一级能效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购买8类二级能效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第三条 补贴方式 实名注册的在沪消费者登录支付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在政策实施专区领取8类家电品类券,通过支付机构APP逐券核销,在订单支付时按补贴标准享受立减补贴。如发生退货,当天撤销订单当日退券,次日以后退货隔日退券。 第四条 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义务 通过2024年“上海市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遴选的服务机构为本次政策实施的服务机构。 支付服务机构应当开发国家补贴产品政策专区,受理用户申请并通过各自应用程序APP或小程序发放“品类券”,在支付时予以核销。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安排专门团队受理消费者咨询和客诉处理等。 收单服务机构应当开发补贴商品信息申报和管理系统,建立补贴商品目录库并持续维护,为参与企业提供国家和本市政策专用收单收银设备和系统,对接支付机构做好活动配置,对商户收银人员提供操作培训服务。 第五条 地方平台建设 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国家补贴政策地方平台,对接中央的平台和支付机构开展联接消费者资格核验、收集品类折扣券核销信息、监测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 第六条 参与企业确定 在2024年“上海市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基础上,由相关家电行业协会公开征集增补符合条件的家电类企业(包括实体门店和网上店铺),由相关部门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在活动期间内对参与企业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 参与企业义务 参与企业在政策实施期间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补贴产品管理。对销售的补贴产品能够实施单品管理,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或者企业商品编码,统一申报补贴产品进入补贴商品目录库。没有统一商品编码和非标准定制化产品不享受政策补贴。 (二)结算开票。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应当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个人,开票金额包含补贴金额。如购买电脑类产品,电脑“品类券”核销后需用户验机并注册激活系统,参与企业留存用户和机器台账信息备查。 (三)售后服务。提供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诚信经营,有力防范骗补套补行为,严格规范依法纳统缴税。 (四)内部管理。具有良好的资金管理能力,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积极配合商务、住建、经信、民政、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 (五)退货处理。如发生退货,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六)政策宣传。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组织以旧换新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客诉。在门店展示样机上张贴或者在网页产品显著位置展示补贴产品标志、参与企业标识和政策活动海报。 参与企业自愿退出政策实施,应向市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商务委审核同意后终止其参与资格,并清算补贴资金。参与企业如在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条 行业协会参与 家电有关行业协会应当组织相关企业参与申请,对参与企业填报的补贴产品进行复核,做好政策宣传推广,督促参与活动的企业落实风控措施,指导企业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九条 部门职责分工 市商务委负责指导收单服务机构建立补贴商品库,汇总家电类产品补贴目录,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家电企业参与政策实施,协调服务机构开发补贴系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拨付、清算和绩效评价。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资金预算,下达资金使用计划,指导推广绿色节能产品,共同做好资金拨付、清算和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和资金拨付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换新家电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共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的15%配套资金从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在政策实施期内,若国家下达的中央资金使用完毕,则超出部分由市级财政按原有资金渠道统筹安排。 第十一条 资金申请 参与企业根据上个月销售规模和垫付资金情况,经收单机构对系统内销售和补贴数据开展初审,报市商务委确认后,可申请预拨一定比例资金。 第十二条 资金审核拨付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节能减排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国家补贴政策结束后,由市商务委开展专项审计,经审核后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使用计划。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市商务委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拨款,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委按照国库管理相关规定向参与企业拨付资金。 第十三条 绩效管理 各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组织开展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监督管理 市商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照要求依法合规使用财政资金,防止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 实施期限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9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山西省汽车以旧换新最新补贴政策出炉 最高补贴2万元

    山西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优化汽车以旧换新审核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燃油车报废更新补贴由原来7000元提升至1.5万元,新能源车报废更新补贴由原来1万元提升至2万元,同时政策溯及既往,已经领取相关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新标准补发差额。 以下是具体原文: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税务局,各市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和《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以下简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着力稳定和扩大我省汽车消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对符合《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182号)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二、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对符合《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182号)规定,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通过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上户乘用车,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对购买上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2000元;对购买上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0000元。 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参加申请补贴的二手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并提供二手车交易过户后的《机动车登ji证书》。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个人消费者购买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根据《若干措施》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推动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 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省共担。省财政厅按照省商务厅资金分配建议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比例预拨下达各市财政局。 四、优化汽车以旧换新审核 各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进行审核。生态环境、税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各市商务局牵头负责个人消费者提交的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审核工作,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和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分别反馈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审核结果。商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注销、新车注册登记、新能源新车车型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支持高效开展审核工作。 各市商务局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各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各地确保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各市商务局于每月25日前将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审核发放补贴情况汇总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汇总梳理报送省财政厅、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和省发展改革委。 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应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同时抄送财政部山西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进行清算。 五、加强监督管理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按照《若干措施》《补贴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市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细化工作流程,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协同高效开展审核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宣传引导,切实便企利民,并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各地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企业参与汽车以旧换新。省商务厅征集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平台确定后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需求规范对接使用,为消费者及时获得补贴资金提供便利,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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